“此外,尚有许多佛教学者将‘三界’划分为有淫欲的世界(欲界)、无淫欲但以物质方式存在的世界(色界)以及无物质唯有精神状态的世界(无色界)。这种见解源于古老的论典,以至于目前的佛教界不论是南传、北传或藏传都抱持相同的看法。但这样对三界的界定违反《契经》的教义。
在正法中,一切法的存在都离不开感官对境界的认识。唯以精神方式存在的无色界则不再有物质器官诸如眼、耳、鼻、舌、身等,那么这种想像出来的众生就没有色、声、香、味、触等外在生存空间,且不论没有生存空间是否无法生存,即使‘进化’出这样的众生,也将因为没有资讯可接收,使得这独立的精神存在无以为继而‘饿死’。后世的论师将生命存在的三大必备条件,附会成众生居住环境的分类,结果当然会违背一切法的胜义教说。
附带说明:正法也从未强调淫欲的地位。虽然在比丘、比丘尼戒中行淫是不可触犯的第一条大戒,但那是因淫欲是障道法,为保护行者专心修道,不受欲望干扰、障碍而制定,并非淫欲本身具有特殊的邪恶力量,以致非得将淫欲声讨为性罪、生死轮回之本不可。”
此文作者对三界的概念理解有误。
1,“食”分四种断食,触食,思食,识食。无色界虽然没有物质故无断食,但是还有触食,思食,识食能令安住所以即使“唯以精神方式存在的无色界则不再有物质器官诸如眼、耳、鼻、舌、身等,那么这种想像出来的众生就没有色、声、香、味、触等外在生存空间”这独立的精神存在也不会无以为继而‘饿死’。,2,若没有受断淫的戒条正常的淫欲并不一定就是恶,但是对于解脱来说淫欲确实有障碍是造成轮回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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