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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界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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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一段《灭苦之道》里的话来说明吧
眼及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耳、鼻、舌、身、意法、意识、意触、意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是名一切法。
       若复有言:‘此非一切法,沙门瞿昙所说一切法我今舍,更立一切法’者,此但有言说,数问已不知,增其疑惑。所以者何?非其境界故。【契经 六入诵】
       其实,不只人们主观意识中的意义与价值是感官与境界作用的产品,事实上感官接收资讯的作用全然包揽众生所能认知的一切法。
       有些宗教师过于标榜性灵而唾弃感官世界;有些哲学家过度重视理性而轻视感官作用。这全都是偏见与无知,无论所谓的性灵或理性,若无经验的累积是不可能酝酿出这些精神现象的,而经验是感官接收资讯产生的。更耐人寻味的是,性灵、理性这些观念本身就是种被意所识的法,它们只是第六种感官----意念所处理的资讯。一切人们所能理解、认识、体验的境界,无不是经由感官而理解、认识、体验。即使是性灵、理性或自我认知,也都属于感官作用的产物,对每一个众生自身而言,没有不经感官而能存在的事物。
       此外,尚有许多佛教学者将‘三界’划分为有淫欲的世界(欲界)、无淫欲但以物质方式存在的世界(色界)以及无物质唯有精神状态的世界(无色界)。这种见解源于古老的论典,以至于目前的佛教界不论是南传、北传或藏传都抱持相同的看法。但这样对三界的界定违反《契经》的教义。
       在正法中,一切法的存在都离不开感官对境界的认识。唯以精神方式存在的无色界则不再有物质器官诸如眼、耳、鼻、舌、身等,那么这种想像出来的众生就没有色、声、香、味、触等外在生存空间,且不论没有生存空间是否无法生存,即使‘进化’出这样的众生,也将因为没有资讯可接收,使得这独立的精神存在无以为继而‘饿死’。后世的论师将生命存在的三大必备条件,附会成众生居住环境的分类,结果当然会违背一切法的胜义教说。
       附带说明:正法也从未强调淫欲的地位。虽然在比丘、比丘尼戒中行淫是不可触犯的第一条大戒,但那是因淫欲是障道法,为保护行者专心修道,不受欲望干扰、障碍而制定,并非淫欲本身具有特殊的邪恶力量,以致非得将淫欲声讨为性罪、生死轮回之本不可。
       界是范围、类别的意思,欲界指特定范围内的欲。除了对生存欲求的统称外,《契经》所提到有范围限定的欲唯有五欲功德。
       谓五欲功德:眼识色生爱念,长养欲乐;耳识声、鼻识香、舌识味、身识触生爱念,长养欲乐。【契经 六入诵】
       色、声、香、味、触在佛法中称为五欲,五欲遍及众生生存的一切外在环境,举凡眼所能见、耳所能闻,鼻所能嗅、舌所能尝、身所能触的事物,都囊括在五欲的范畴中,纵使天文学家或物理学家透过精密仪器才能观察到的讯号,终究还是得由这些科学家亲自以眼、耳等感官进行原始而直接的接触,才能成为研究的对象。是以这些仪器提供的讯息仍是五欲。而之所以会称之为功德,就在于它们所造成的功能、功效,它们能令众生深生爱念,长养欲乐。就以这些科学家为例吧,那些由仪器提供的五欲令科学家们深切地投入其中,从而促使他们的研究生涯蓬勃开展,忘情地追逐各式各样的假设与求证,既长养欲乐也长养生死轮回。
       这五欲功德便是正法所谓的欲界,外在有色、有声、有香、有味、有触的花花世界令众生深生爱念、长养欲乐,纵使也有令人不愉快的事物,但众生总认为这样的世间令人恋着。除了外在的欲界,还有色界与无色界。前文〈五受阴〉一节已曾论及:色受阴属色界、四无色阴属无色界。无论色受阴或四无色阴也都是众生所深爱不舍的。欲界、色界、无色界便是欲爱、色爱、无色爱的对象!简单讲:欲界是个人的生存环境、色界是个人的生理机能、无色界则是个人的精神作用,三者携手共同谱出生命存在的完整呈现。
       有眼、有色才能生出眼识,三事和合生触,具足触后生起种种受、想、思。在感官作用之下,一切法就这么生起了;不论是外在的(欲界)、生理的(色界)、精神的(无色界),任何型式的法不藉由感官作用就等于不存在或根本不可能发生。在佛陀的真实教法中,感官及因感官而起的法就称为一切法。
       想想看,万物之灵的人类就被这么些色、声、香、味、触、法的资讯耍得团团转、不得自主。如果觉得这么形容不免言过其实,那么不妨看看现实生活中总是一再发生的实例:见到邻人全新的高级房车,自己那辆破旧的二手车益发显得碍眼;嗅到餐馆传出的香味便感到饥肠辘辘,极欲品尝那诱人的美食;股票族让心随着股价涨跌而大起大落,几近狂乱;为了咽不下那一口气,便一切都豁出去了,付出再大的代价也在所不惜。如果人们了解到这一切法都不过是感官刺激,就当一出闹剧看看也就算了,生活实在可以过得更安然自在。

        三、
       我今当说断一切计。谛听!善思!当为汝说。
       云何不计?谓不计我见色;不计眼我所;不计相属。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内觉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不计我、我所、不计相属。不计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契经 六入诵】
        计是估量,有评定之意,指人们对意义的设定与价值的评断。
       一切意义、价值的评估事实上都是以评估者自我为中心,然后依次衡量所认识的对象,判定喜恶、好坏、对错、亲疏等。但意义与价值本无决定性的标准,例如既辛苦、酬劳又少的工作,有人因此牢骚不已,有人却在其中发现丰富的精神生活;破旧的老房子有人迫不急待地想拆毁重建,有人却怀念旧情而不计花费地修补。
       意识将感官所觉知的讯息加以处理,赋予各种定义。但资讯是随感官的接收态度而变换不定,资讯以各自面貌呈现,本身并没有特定的意义。钻石因人们自己的视觉和触感而珍贵;虫鸣鸟叫因人们自己的听觉而婉转清亮;一趟旅游的见闻觉知令人感到世界的宽广丰富;对周遭人物的言行举止免不了也有一番议论。
       所有评估的对象来自感官所触及的讯息。眼见、耳闻、鼻嗅、舌尝、身触、意识,这一切都令众生感到真实且不得不随之反应。人们很熟悉电影、电视的声光效果,它们拼凑出各种情节,令观众不由自己地随着剧情悲喜忧惧。殊不知感官才是最精密的仪器,它们除了处理声、光效果外,还更多元地处理了香、味、触、法的效果,它们比电视、电影更具临场感与真实感,尤其它们演出的是每个众生自己的故事、经验、情感,于是也更加令众生如醉如痴地全心投入,承受再深重的忧悲恼苦也无怨无悔。人们很容易从电视、电影的萤幕前跳脱出来,认清它们是虚构的、只是些刺激官能的幻象;但却很难厘清自身的感官作用同样也只是一些‘效果’、各种意义与价值只是由意识借这些‘效果’所虚构出来的幻象。
       意义、价值是眼见、耳闻、鼻嗅、舌尝、身触、意知的这一方设定的;呈现色、声、香、味、触、法的对象,只是单纯地呈现出它自己的样子而已。六根很纯粹地就只是接收六境而已,在这项机能运作中并无所谓好坏、对错或你我的对立。然而,透过了众生主观意识与自我认知的投射注解,种种情绪就产生了││荣耀与屈辱、获利与损失、快乐与痛苦……。意义与价值是建立起来了;忧悲恼苦却也附身了!
       这个事实几乎不曾受人注意,因此一旦对感官所接触到的事物赋予意义,人们就会显得相当坚持,并深受左右,例如:见到自认为喜爱的东西便渴望占为己有、遇到自认为不顺心的事便感到恼怒。对于万事万物,人们只要认真了、投入其中了,苦恼也就上身了。从不曾与感官接触、从不受到青睐,从不被赋予价值和意义的事物,根本无从引起困扰,一切都是感官惹的祸。
       通常,人们很难客观地去领会,一切只不过是感官接触了色、声、香、味、触、法这些川流不停的讯息罢了,讯息本身不具特殊意义,意义是接触它们的人赋予的。反而,感官接收到的资讯成为理由与借口,让人们深深爱执,认为若不主动安排这些色、声、香、味、触、法的呈现方式,就会丧失生命的主导权。人们总误以为唯有将身边的人、事、物全都处理成尽是让自己看得满意、听得满意、嗅得满意、尝得满意、触得满意、知得满意,才算是成功的、有价值、有意义的人生。于是人们迷失在感官的追逐中。
       一般人盲目肯定各式各样的价值观,是以对外在事物太过认真,难得觉察内省的需要。倘若不能直接面对生命而迷失在纷乱的感官、讯息相互作用中,人们终究会感到不足与空虚的,因为感官的满足毕竟是短暂且不真实的:若有人多年来的心愿就是赢得梦寐以求的身份地位,有朝一日终于如愿以偿,并不表示此人终其一生永远都能感到心满意足;或有人数十年努力奋斗,总算一家大小都过着富足优裕的生活,也不证明从此就有幸福快乐的人生。身份地位与富足优裕都可能维持上很长一段时间,但瞬息万变的感官所造成瞬息万变的感受,可不会等待身份地位或富足优裕的际遇改变之后才跟着变。感官的无常才是苦迫的根本原因。
       一切无常。云何一切无常?谓眼无常,若色、眼识、眼触、若眼触因缘生受----苦觉、乐觉、不苦不乐觉,彼亦无常。耳、鼻、舌、身、意亦复如是。【契经 六入诵】
       以现代人为例,电脑处理的快速资讯席卷全球,更新颖的虚拟实境的多媒体正如火如荼地开发,恐怕人们很快就会拥有能够提供色、声、香、味、触、法全功能资讯的电脑了,从而得到媲美天神心想事即成的官能享受。电脑之所以吸引人,就在于它迅捷地提供人们各种资讯,以满足感官永无餍足的欲求。
       然而,纵使科技能担保随时随地提供人们所需要的一切官能享受,人们也不会因此就能与一切烦恼痛苦绝缘,因为众生的感官是无常的,感官不会对任何一种刺激保持不变的关注,尽管再美好的经验,倘若这些经验持续不断刺激,感官很快就会感到疲劳的。外在的事物无论是否能保持恒常,但凡众生的感官无常,就不会有‘常’可言。
       佛法注重的无常,不在于外在的万事万物而是感官本身!是以一旦领悟到佛陀所说的一切法、断一切计、一切无常等,全都是立足于众生自身、从众生的感官角度出发,实在不需要再去施设宇宙万物成住坏空、世间诸法生住异灭之类既多此一举又无所助益的冗赘理论。
       一切非我。云何一切非我?谓眼非我,若色、眼识、眼触、眼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非我。如是耳、鼻、舌、身、意,若法、意识、意触、意触因缘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彼亦非我。【契经 六入诵】
       人们一再渴望确立生命的意义,但佛陀告诉世人,一切意义的设立都是不切实际的。由于一切意义、价值的评估,事实上都是以评估者自我为中心,人们总是以‘我’的立场判断是非、处理事情、看待世事,因此要理解佛陀所教导的断一切计,还是得回到无我的观察,从断除我慢下手。
       自我意识是在感官接触境界之后一连串生命活动中生起的:一个人在街上与多年不曾联络的老友不期而遇,欢喜之情油然而生。在这过程中生起我看到老朋友、我差点认不出他来、我几乎和他擦肩而过、我真是好高兴等等的自我意识。
       眼、色、眼识、眼触之中缺任何一个条件,这个遇见老朋友的‘我’都不会发生、不会存在。眼、耳、鼻、舌、身、意这些能看、能听、能知觉的感官只能算是相当精密的工具,并非具有主宰能力的‘我’;认识作用、遇见老友的反应及欢喜的感受,也全都不是有主宰能力的‘我’,它们也只是因缘条件的产物。
       感官接触境界的整套作用中,也没有支配、主宰感官的主体││我。它们一任因缘,条件具足便看到了、知道了、高兴了;条件不足就看不到、无法知道、没有欢喜。除了条件,它们并不受某个主人支配,它们不属于某个我。
       感官作用的整个过程中没有‘我’活跃其中,过程只是一连串的现象,现象中没有主体或本质;也不是过程在‘我’之中运作,事实上连‘我’的概念都是条件促成的。人们总觉得有个我使用着感官、承受着欢乐,否则是谁看到、谁欢喜?事实却是因为看到、因为欢喜所以生出‘我’看、‘我’欢喜的概念。其实‘我’只是些随感官作用而变换不定的念头。人们受感官驱役,却自以为是操作感官并主宰了世界。
       无我的理解建立在无常的事实上,感官没有主宰的能力,无法决定只接受喜爱、有价值、有意义的讯息,拒绝憎恶、有害、令意义失落的讯息。还有,如果感官或因感官作用生起的各种感受是不变、永恒的,它们就不只是些现象而是实质的存在,就能以它设立为我。但那些因讯息而升起的种种心理或生理反应全都无常、都忽起忽灭、都不具实质的内容,因此不能成为具有本质、本性的‘我’,也无法藉以设立任何意义与价值供‘我’作为立足之地。
       既然‘我’只是种随缘而生的念头,因此依自我意识而设定的种种意义、价值,自然也就不具真实内涵,都只能是因缘际会的暂时心念。不了解这项事实的人,势必为自己评判、赋予的各种观念所苦,因为有意义、有价值的事物总是随感官作用的无常而不复珍贵;感官本身的无常作用更是一再地造成自我意义与价值的崩溃,以致令人遭受严重的打击、伤害与屈辱。
       无常故苦、苦故无我,生命无常的现象本身就已充满苦迫,再为不切实际的各种意义、价值抛头颅洒热血,简直是自投水深火热。是以佛陀劝人断一切计.
   上面红色字体是作者对三界的重新定义。也是我疑惑的地方,是否真的如作者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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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05-09
“此外,尚有许多佛教学者将‘三界’划分为有淫欲的世界(欲界)、无淫欲但以物质方式存在的世界(色界)以及无物质唯有精神状态的世界(无色界)。这种见解源于古老的论典,以至于目前的佛教界不论是南传、北传或藏传都抱持相同的看法。但这样对三界的界定违反《契经》的教义。
       在正法中,一切法的存在都离不开感官对境界的认识。唯以精神方式存在的无色界则不再有物质器官诸如眼、耳、鼻、舌、身等,那么这种想像出来的众生就没有色、声、香、味、触等外在生存空间,且不论没有生存空间是否无法生存,即使‘进化’出这样的众生,也将因为没有资讯可接收,使得这独立的精神存在无以为继而‘饿死’。后世的论师将生命存在的三大必备条件,附会成众生居住环境的分类,结果当然会违背一切法的胜义教说。
       附带说明:正法也从未强调淫欲的地位。虽然在比丘、比丘尼戒中行淫是不可触犯的第一条大戒,但那是因淫欲是障道法,为保护行者专心修道,不受欲望干扰、障碍而制定,并非淫欲本身具有特殊的邪恶力量,以致非得将淫欲声讨为性罪、生死轮回之本不可。”
此文作者对三界的概念理解有误。
1,“食”分四种断食,触食,思食,识食。无色界虽然没有物质故无断食,但是还有触食,思食,识食能令安住所以即使“唯以精神方式存在的无色界则不再有物质器官诸如眼、耳、鼻、舌、身等,那么这种想像出来的众生就没有色、声、香、味、触等外在生存空间”这独立的精神存在也不会无以为继而‘饿死’。,2,若没有受断淫的戒条正常的淫欲并不一定就是恶,但是对于解脱来说淫欲确实有障碍是造成轮回的重要因素。
[ 此帖被释迦真胜在2011-05-09 22:02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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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05-12
欲界:具见闻觉知/见执贪爱(欲有)
色界:具质碍(色有)
无色界:不具质碍(无色有《执取无色》)
如若依‘有情’‘无情’之别而立三界,则具见闻觉知或许是欲界
如若依触食,思食,识食而言,或许亦如是

如若涅槃是唯一超三界,或许亦如是
如若涅槃非唯一超三界,见执贪爱或许是欲界
有情相续或许未必在淫欲,或许依识而得以相续,名言“识食”
言‘淫欲’或许依‘人’而言
只是个人观点  胡言了

阿弥陀佛! 感恩合十





[ 此帖被summer530在2011-05-12 11:07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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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05-12
楼主发的原帖长篇大论,我不想加以褒贬,二楼师父的陈述中肯正确,多读《杂阿含经》对佛法义理的正确理解有好处,听闻要多闻,闻、思、修,讲者对经文阐述,讲得越长越复杂,会越容易误导人。
不顾过去色,不欣未来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