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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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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被 释迦真胜 执行置顶操作(2011-06-23) —


杂藏:
南传佛教又称为《小部》、《小尼柯耶》、或《小阿含经》。

杂藏包括了,九分教或十二分教中,修多罗以外的所有其他文类。 因此,杂藏通常被当成是修多罗(主要是四部阿含经)的补充。此中摄一切菩萨之教行。系以说佛及阿罗汉等之本行因缘为主,且说三阿僧祇菩萨之本生;因其文义广于三藏,故称杂藏。
相应于南传《小部》,汉译的有《义足经》、《法句经》、《本事经》、《生经》等。

《增一阿含经》序品曰:“方等大乘总玄邃,及诸契经为杂藏。”
《增壹阿含经》卷一:“契经一藏律二藏,阿毗昙经为三藏,方等大乘义玄邃,及诸契经为杂藏。”
《摩诃僧祇律》卷三十二谓:“辟支佛、阿罗汉所自说之本行因缘等之偈诵为杂藏。”
《四分律》卷54:“如是生经,本经,善因缘经,方等经,未曾有经,譬喻经,优婆提舍经,句义经,法句经,波罗延经,杂难经,圣偈经:如是集为杂藏。”
《五分律》:“迦叶如是问一切修多罗已。僧中唱言。此是长经今集为一部。名长阿含。此是不长不短今集为一部。名为中阿含。此是杂说为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天子天女说。今集为一部名杂阿含。此是从一法增至十一法。今集为一部名增一阿含。自余杂说今集为一部。名为杂藏。合名为修多罗藏。”
《分别功德论》一曰:“杂藏者,非一人说。或佛所说,或弟子说,或诸天颂,或说宿缘三阿僧祇菩萨所生。文义非一,多于三藏,故曰杂藏。”
《集藏传》曰:“杂藏之法,赞菩萨生,此中诸义多于三藏,都合诸法结在一处。”此杂藏为大乘教。
《智度论》四十九曰:“四藏所谓阿含、阿毗昙、毗尼、杂藏。摩诃般若波罗蜜等诸摩诃衍经,皆名为法。”摩诃衍经亦解为杂藏。
《分别功德论》一曰:“诸方等正经皆是菩萨藏中事,先佛在时已名大士藏。阿难所撰,即今四藏是也。合而言之为五藏。”

FROM:《佛光大辞典》《佛学大辞典》丁福保 编《维基百科》《恒强法师文集》

一, 如是生经
二, 本经
三, 善因缘经
四, 方等经
五, 未曾有经
六, 譬喻经
七, 优婆提舍经
八, 句义经
九, 法句经
十, 波罗延经
十一, 杂难经
十二, 圣偈经

[ 此帖被释迦真胜在2011-08-05 15:5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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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11-10-05
高齐众经目录(武平年沙门统法上撰 名达郁多罗一卷)
      修多罗录二(一百七十九部三百十卷)
      毘尼录三(一十九部二百五十六卷) 阿毘昙录四(五十部四百二十一卷)
      别录第五(三十七部十四卷)
      众经抄录六(一百二十七部一百三十七卷)
      集录第七(三十三部百四十七卷)
      人作录八(五十一部一百六卷)
都八件。经律论真伪。七百八十七部。二千三百三十四卷(数与前数勘欠十一卷不同未详所以)
从众经别录下四家目录长房内典二录具列篇题。今寻本未获。但具存其目。
《开元释教录》卷第十
[ 此帖被三藏在2011-10-05 19:0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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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06-24
【九部经】

 (名数)佛经之内容分类,有九种也:(一)一修多罗,二祇夜,三和伽罗那,四伽陀,五优陀那,六伊帝目多伽,七阇陀伽,八毗佛略,九阿浮陀达磨。涅槃经第三曰:‘能师子吼广说妙法,谓修多罗、祇夜、受记、伽陀、优陀那、伊帝目多伽、阇陀伽、毗佛略、阿浮陀达磨,以如是等九部经典,为他广说。’又第五曰:‘半字者谓九部经。’又第七曰:‘如来先说九部法印。’又曰:‘过九部经有方等典。’是即小乘经中唯有九部之意,乃以九部经为小乘经之分类者也。然大乘义章第一,法苑义林章第二本等。谓以九部为大乘经中之内容分类,十二部经中,菩萨大乘之人,无犯戒等,故无尼陀那(即缘起),机根胜,故无阿波陀那(即譬喻),无征诘问答之要,故无优波提舍(即论议)云。然此九部之名目,与南方所传一致,则涅槃经所说,以九部为小乘经之分类,似不容疑。但涅槃九部中,第八有毗佛略。毗佛略Vaipuya,译言方广,或方等,通常以之为大乘之异名,故以此九部为大乘经之分类,亦自有据。南方所传者,无此毗佛略,代以毗陀略Vedaa,置于第九,毗陀略有破碎或执明及获明之义,与毗佛略之意不同。涅槃之九部中列毗佛略者,恐为毗陀略之写误也。若不然,则所谓过九部经有方等典者,不得不全陷于无意味。既言过九部经有方等(即毗佛略),则毗佛略不应存于九部中也。
(二)修多罗,祇夜,和伽罗那,伽陀,优陀那,尼陀那,伊帝目陀伽,毗佛略,阿浮陀达磨也。十住毗婆沙论第九念佛品曰:‘善说九部经法,所谓修多罗、祇夜、授记、伽陀、忧陀那、尼陀那、如是语经、斐肥儸、未曾有经。’是涅槃之九部中除阇陀伽加尼陀那也。
(三)修多罗、祇夜、伽陀、尼陀那、阿波陀那、伊帝目多伽、阇陀伽、阿浮陀达磨、优波提舍也。法华经第一方便品曰:‘或说修多罗,伽陀及本事。本生未曾有,亦说于因缘。譬喻并祇夜,优波提舍经。’又曰:‘我此九部经,随顺众生说。入大乘为本,以故说是经。’此古来传为小乘之九部者。言十二部经中,小乘不明行因成佛之义,故无和伽罗那(即授记),法浅易咨,故无优陀那(即无问自说),未显广理,故无毗佛略(即方广)也。

FROM:【《佛学大辞典》丁福保 编】
【九部经】

又作九分教、九部法。略称九经。为佛经内容之九种分类。九部之名称,南北所传诸说各异。
 ()据巴利文善见律毗婆沙序、长部经注序、南本大般涅槃经卷三等,九部为:修多罗(巴 sutta)、祇夜(巴 geyya)、伽陀(巴 ga^tha^)、和伽罗那(巴 veyya^karaN!a,又作受记)、优陀那(巴 uda^na)、伊帝目陀伽(巴 itivuttaka,又作如是语)、阇陀伽(巴 ja^taka,又作本生)、毗佛略(巴 vedalla)、阿浮陀达磨(巴 abbhutadhamma,又作未曾有法)。据大明三藏法数卷三十三、卷三十四载,此九部自古称为大乘九部,系自十二部经中,除去尼陀那(因缘、缘起)、阿波陀那(譬喻)、优波提舍(论议)等三部而成者。大乘义章卷一、法苑义林章卷二等谓,于十二部经中,大乘菩萨之人无犯戒等,故无缘起;机缘殊胜,故无譬喻;无征诘问答之要,故无论议。
 ()据法华经方便品之载,九部为:修多罗、祇夜、伽陀、本事、本生、未曾有、因缘(梵 nida^na,巴同)、譬喻(梵 avada^na,巴同)、优波提舍(梵 upades/a),称为小乘九部,系自十二部经中,除去毗佛略(方广)、和伽罗那(受记)、优陀那(无问自说)等三部而成者。
() 据大集法门卷上所载,九部为:契经、祇夜、记别、伽陀、本事、本生、缘起、方广、希法,系自大乘九部之中,除去优陀那,另加缘起而成者。
 ()据十住毗婆沙论卷九念佛品所载,九部为:修多罗、岐夜、授记、伽陀、忧陀那、尼陀那、如是语经、斐肥儸、未曾有经,系自小乘九部中,除去阇多伽,另加尼陀那而成者。(大般涅槃经义记卷二、大乘玄论卷五、法华经玄义卷六上、妙经文句私志记卷十二)((参见:十二部经)344p145

FROM:【《佛光大辞典》(新版)
【九部经(nava^n%ga-s/a^sana,巴navanga-bu-ddha-sasana)】

释尊之教法最初被结集时之九种类型。又称九分教或九部法。

关于九部的名称,南北方佛教所传颇有不同︰

(1)据巴利《善见律毗婆沙注》及《长部经注》所载,以修多罗(sutta)、祇夜(geyya)、受记(veyya^karan!a)、伽陀(ga^tha^)、优陀那(uda^na)、伊帝目多迦(itivuttaka)、阇陀伽(ja^taka)、毗佛略(vedalla)、阿浮陀达磨(abbhutadhamma)等为九部。《大般涅槃经》卷三所出亦同。

(2)《大集法门经》卷上则除去优陀那,加上缘起(nida^na),而以契经、祇夜、记别、伽陀、本事、本生、缘起、方广、希法等为九部。

(3)《法华经》卷一〈方便品〉除去受记、优陀那、毗佛略,加上因缘(nida^na)、譬喻(avada^na)、优波提舍(upades/a );而以修多罗、伽陀、本事、本生、未曾有、因缘、譬喻、祇夜、优波提舍为九部。

(4)《十住毗婆沙论》卷九〈念佛品〉又除去阇多伽,加上尼陀那(nida^na),而以修多罗、祇夜、授记、伽陀、忧陀那、尼陀那、如是语经、斐肥儸、未曾有经为九部。

其中,涅槃九部古来即被称为‘大乘九部’,法华九部则被称为‘小乘九部’。

关于《涅槃》除去十二部经之因缘、譬喻及论议三者,《法华》除去其中受记、自说及方广三者,慧远《大般涅槃经义记》卷二云(大正37·661c)︰
‘或大乘、小乘各说九部,如法华说,小乘法中略无受记、无问自说及与方广,故但有九;小乘之中,未说行因作佛之义,故无授记,法浅易咨,故无自说,未辩广理,故无方广。大乘法中略无因缘、譬喻、论义,故但有九,大乘众生利根易悟,不假因缘、譬喻、论义,方始悟解,是以略无。’

◎附︰印顺《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第八章 (摘录)

‘九分’与‘十二分教’,上来已分别的加以论究;现在,再作一综合的说明。

先有‘九分教’,后有‘十二分教’的成立。‘九分教’中,又先成立五支,次成立四支。所以‘十二分教’的发达成立,可分为三个阶段。《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前田惠学着),作这样的结论,确是非常难得的见解!然研究起来,‘修多罗’与‘祇夜’的成立最早,所以本论作为四阶段去说明。

‘九分教’与‘十二分教’的一一支分,是在圣典的成立过程中,从圣典分类学的观点,而先后成立的。在圣典的成立过程中,分教的名义与内容,都有变化的可能。如‘修多罗’与‘祇夜’,为原始结集的分类,当时是有确切的部类可指的。等到‘九分教’成立时,‘十二分教’成立时,后代论师面对当时的全部圣典(声闻三藏;大小乘三藏)而进行解说(分配)时,原始的意义,不足应用,于是解说上不免有所出入。所以分教的意义与内容,要从成立的过程中去说明。而前阶段成立的支分,到了后一阶段,意义就有所调整(全体协调)。这应从其所以演变而加以说明,作为自然合理的演化。后代论师的解说,也许不合分教的本义,也应看作固有分教的新的适应。

分教的一一意义与内容,是不能从圣典自身而求得解决的。如‘修多罗’、‘祇夜’、‘方广’等,在圣典自身──文句中,并没有明文可证。所以对‘九分教’与‘十二分教’的解说,不能不依赖于传承中的古说。古说,作为研究的线索;依着去研究,对分教的古义,及演化中的情况,才能逐渐明白出来。在现存的多种古说中,《大毗婆沙论》所说,说一切有部论师的传承,比较的近于古意。《大毗婆沙论》的成立,虽在西元二世纪。而对分教的解说,传承古说,而不是面对当时的全部圣典。如没有将阿毗达磨论,作为十二分教的内容,比起其他古说,就显得难能可贵了!

第一︰‘修多罗’是结集义,为原始结集的通称。结集后不久,由于文体的类别,分化为二︰称长行部分为‘修多罗’,大致与《杂阿含经》的‘蕴诵’、‘六处诵’、‘因诵’、‘道品诵’相当。称偈颂部分为‘祇夜’,与‘八众诵’相当。这是‘相应教’的核心,原始结集部分。

第二︰此后,传出的佛法,都是以原始结集的教法(与律),为最高准绳,而共同论定集成的。在固有的‘修多罗’与‘祇夜’外,又有长行与偈颂,集出流行。长行部分,以分别、解答为主,称为‘记说’。这是对于‘修多罗’及‘祇夜’(通称),以分别或解答方式,而阐明佛法的意义。在问答、分别中,显示、决了深秘教证(佛法本质问题)的特性,逐渐表达出来。这一部分,附编于‘相应教’中,与《杂阿含经》弟子所说、如来所说分相当。《杂阿含经》集三部分而成,与‘九分教’中的‘修多罗’、‘祇夜’、‘记说’的次第成立,完全吻合。这所以杂阿笈摩,被称为‘一切事相应教’的根本。当时,不属于(原始)结集的偈颂,已大大的流行。主要是传于边地(如第一章所说),通俗而易于传诵的法偈。起初,也曾泛称为‘祇夜’,为了与‘相应教’中的‘祇夜’有所分别,而被称为‘伽陀’、‘优陀那’。‘优陀那’是以感兴语为主的法句。‘伽陀’是以偈颂,宣说法要(除‘祇夜’、‘优陀那’以外)的通称。从古代的传诵来说,大致与《小部》、《经集》中的〈义品〉、〈波罗延拏品〉、〈蛇经〉、〈陀尼耶经〉、〈犀角经〉、〈牟尼偈〉等相当。这类传诵广而影响大的法偈,当时已有类集(与现存的当然有多少距离),但始终不曾集入四部、四阿含中,这是值得注意的事。分教的五支成立,就是‘相应教’的成立,一分法偈的成立。

第三︰前五支,重于形式的分类,内容是重于法义的。此后,圣典又不断集出。内容方面,承分别、解答──‘记说’的风格,而又多为事的叙述。所以不只是形式的分类,而更为内容的分类。在这一阶段中,有‘本事’、‘本生’、‘方广’、‘希法’的成立。‘本事’,是‘不显说人、谈所、说事’的,只是传闻的佛说如是。或集出传闻如是的法义,成‘如是语’;或集出传闻如是的先贤的善行盛德,名为‘本事’。‘本生’,是于传说的先贤盛德。(‘本事’)中,指为佛的前生;而在‘波罗提木叉分别’成立中,佛与弟子的前生事,也传说集出。对‘本事’而说,‘本事’是直说过去事,‘本生’是结合过去人事与现在人事,而成前后因果系。广分别与广问答,实是‘记说’的延续。所以广问答的《满月大经》、《帝释所问经》、《六净经》;广分别体的《梵网经》、《沙门果经》等,在圣典自身,都是称为‘记说’的。然法义的阐述更广,成为更有体系的说明,与旧有的‘记说’,不大相合,所以成为‘方广’一分。铜鍱部学者,专重形式,别称广问答经为‘毗陀罗’,是不足以说明圣典集成过程中的时代倾向。还有,佛及圣弟子所有的希有功德(依事实而表现出来),也成立‘希法’一分。‘方广’是深广义,‘希法’是奇特事,形成一对。这四分,约契经说,都是篇幅较长,被编入《长阿含》、《中阿含》、《增一阿含》的。到此,九分教成立,也就是依固有的‘相应教’,更集为‘长’、‘中’、‘增一’,而完成四部、四阿含以前的情形。

还有值得说到的,圣典有了新的特色,也就有了新的分教。但在集成过程中,新形的圣典而外,与固有圣典,性质与形式相类似的,也是不在少数的。这些,或增编于固有的(分教)部类中,或没有编入。没有编入的,也以形式及性质的近似,而被称为‘修多罗’等。这样,‘修多罗’等渐成为分教的通称,而不再局限于固有的部类了。所以当‘本事’等会编而成‘长’、‘中’、‘增一’时,内容是不只是这四分的,这是一点。‘如是语’的成立,说明当时有长行与重颂相结合的契经。当‘如是语’的集成中止,或略去‘序说’、‘结说’,而失去‘如是语’的特性时,长行与重颂相结合的体裁,是被称为‘祇夜’的;重颂体,成为‘祇夜’的新意义。上面说到,《立世阿毗昙论》,是‘如是语’型,而称重颂为‘即说祇夜言’。‘如是语’(重颂)──被称为‘祇夜’,应该是九分教成立以后的事,这是第二点。

第四︰九分教成立,四部、四阿含也不久就集成了。九分教的次第成立,是重于‘法’的。当原始结集时,属于‘律’的,有波罗提木叉经的集成,也称为‘修多罗’。到四部、四阿含集成前后,‘波罗提木叉分别’(‘经分别’)也大体完成。这是部派没有分化,九分教的时代;推定为第二结集时代。此后,部派分化了。在上座部没有再分化──分为分别说部,与分别说部分离后的上座部的时代,律部的集成;论部的成立︰三藏圣典的实际情况,已不是九分教所能该摄。于是成立‘因缘’、‘譬喻’、‘论议’──三分,完成十二分教的最后定论。

‘因缘’,是制戒(学处、轨则)因缘,是出于‘波罗提木叉分别’及‘犍度’部的。以制戒的‘因缘’为例,而宣说经、偈的事缘,也被称为‘因缘’。‘譬喻’是光辉的事迹。《长阿含》的〈大本经〉、《中阿含》的〈说本经〉、〈长寿王本起经〉,都是‘譬喻’,但当时还没有成立为‘譬喻’一分。等到律部中,佛与弟子的事迹,详广的叙述出来。(制戒)‘因缘’的意味淡,而‘譬喻’的意义增强,‘譬喻’也就成为一分。‘因缘’与‘譬喻’,都通于契经,而实属于毗奈耶的。在九分教时代,‘阿毗达磨’、‘摩呾理迦’(还有被称为‘毗陀罗’的广分别),已有独立的特殊形式。四阿含集成后,更被重视起来。上座部论书的最早形成,是‘经分别’;这是‘论议’(‘优波提舍’是经的分别解说)成为一分的实际内容。《大毗婆沙论》对后三分的解说,始终以经、律为主,所以取‘共同论议’、‘共同解说’的经说为‘论议’。

‘十二分教’的成立,后三分与九分教的结合,次第上形成分别说系,说一切有部系──二大流。分别说部系,以‘优陀那’及‘因缘’为次第,而以‘譬喻’、‘论议’为末后二分。这似乎表示了,‘譬喻’与‘论议’是后起的,‘因缘’早已存在。‘波罗提木叉分别’的‘因缘’,的确是与‘九分教’的时代相当的(但成为分教之一,却在其后)。说一切有部系,将‘因缘’、‘譬喻’,列于前面,而成‘尼陀那’、‘阿波陀那’、‘本事’、‘本生’的次第。这四分的结合在一起,表示‘譬喻’的早已存在,而四分同为叙事的部分。这四分的原始差别是︰‘因缘’与‘譬喻’是现前事;‘本事’与‘本生’是过去事。‘论议’始终为最后一分,也就是末后成立的一分。

佛教圣典的部类学,以‘十二分教’为定论。大乘经典的集成,大都以‘方广’为名,而被摄属于‘方广’分的。

[参考资料] 《大乘义章》卷一;《法华经玄义》卷六(上);《大乘玄论》卷五;《妙经文句私志记》卷十二;《印度哲学研究》卷二;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の成立史研究》。


FROM:【中华佛教百科全书*(待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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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部经】

乃佛陀所说法,依其叙述形式与内容分成之十二种类。又作十二分教、十二分圣教、十二分经。即:
()契经(音译修多罗),又作长行。以散文直接记载佛陀之教说,即一般所说之经。契经者,犹言契于理契于机之经典。
()应颂(又作重颂,音译祇夜),与契经相应,即以偈颂重覆阐释契经所说之教法,故亦称重颂。(凡定字句之文体,谓为颂。)
()记别(音译和伽罗那),又作授记。本为教义之解说,后来特指佛陀对众弟子之未来所作之证言。(于菩萨授成佛之记之经文)
()讽颂(音译伽陀),又作孤起。全部皆以偈颂来记载佛陀之教说。与应颂不同者,应颂是重述长行文中之义,此则以颂文颂出教义,故称孤起。如法句经。
()自说(音译优陀那),佛陀未待他人问法,而自行开示教说。
()因缘(音译尼陀那),记载佛说法教化之因缘,如诸经之序品。即因缘经也。
()譬喻(音译阿波陀那),以譬喻宣说法义。
()本事(音译伊帝曰多伽),载本生谭以外之佛陀与弟子前生之行谊。或开卷语有“佛如是说”之经亦属此。
()本生(音译阇陀伽),载佛陀前生修行之种种大悲行。
()方广(音译毗佛略),宣说广大深奥之教义。
(十一)希法(音译阿浮陀达磨),又作未曾有法。载佛陀及诸弟子现种种神力希有之事。
(十二)论议(音译优波提舍),以法理论义问答之经文。载佛论议抉择诸法体性,分别明了其义。
此十二部,大小乘共通。然诸经或称惟方广为大乘独有之经;或谓除记别、自说、方广外,余九部皆属小乘经;或谓除因缘、譬喻、论议外,余九部皆属大乘经;或有以譬喻、本生、论议外之九部为九部经;又有以除自说、譬喻、论议外之九部为九部经。惟九部与十二部二种分类中,九部之说法较为古老,但却较有力。上所谓九部经,又作九分教、九部法。又此十二部究摄于经律论三藏之何者,诸论亦有异说。(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第八章(印顺))p344

FROM:《佛光大辞典》《佛学大辞典》丁福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