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宗教和谐共同宣言》
和平、发展与合作仍是时代主题,但世界并不安宁。宗教间的交流交往日益频繁,涉及宗教的矛盾冲突日益增多,对国际政治和世界事务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
中国处在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时期,社会生活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已经成为广泛共识。倡导宗教和谐,是各个宗教适应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的必然要求。
我们支持联合国第 65 届会议第 34 次全体会议通过的设立“世界不同信仰间和谐周”的决议。在即将迎来第一个“世界不同信仰间和谐周”之际,我们经过深入研究和充分协商,决定发表共同宣言予以响应。
一、坚持爱国爱教。 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培养热爱祖国的情怀,树立护国利民的志向,为祖国的发展和稳定虔诚祈祷。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的道路,共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伟大祖国。牢固树立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在享受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既做好教徒,又做好公民。
二、主张平等包容。 坚持宗教信仰自由,尊重不同的信仰选择。秉承和而不同的文化传统,承认不同宗教间的差异,尊重各自追求真善美的努力,彼此包容,平等相待,反对一切形式的歧视,防止利用宗教差异挑起冲突。加强宗教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消除偏见,避免误解,通过对话和协商化解矛盾,共同致力于构建各得其所、相得益彰、和衷共济、同生共荣的宗教关系。
三、弘扬和谐理念。 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的和谐思想资源,参与建设和谐文化。阐释和平向善的教义思想,培育中道和谐的宗教文化,反对宗教偏执和宗教狂热。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不断探索宗教和谐的实践途径。努力增进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团结友爱。
四、反对歪曲利用。 维护宗教信仰的纯洁性,防止和反对歪曲、利用宗教。反对打着宗教旗号损害他人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反对境内外势力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自觉与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划清界线,与反社会、反人类的邪教划清界线。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在平等基础上开展同其他国家、地区的友好交往,增进人民之间的理解和友谊,反对利用宗教干涉别国内政、进行渗透破坏活动、挑起地区冲突。
五、发挥积极作用。 发扬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优良传统,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兴办公益慈善事业,帮助困难人群,造福社会和民众。鼓励信徒爱岗敬业、尊重科学、诚实守信、与人为善,用实际行动见证信仰。尊重自然,保护生态,追求健康生活方式,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我们一致同意,在每年 2 月的第一个星期或者前后,佛教寺庙、道教宫观、伊斯兰教清真寺、天主教和基督教教堂,按各自传统或方式,传达不同宗教间和谐与善意的信息,倡导宗教和谐理念。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合作,共担责任,同心同德,携手并进,践行和谐理念,共建美好家园,为维护世界和平、增进人类福祉而共同努力。
中国佛教协会
中国道教协会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
中国天主教爱国会
中国天主教主教团
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中国基督教协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