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应用 社区服务 搜索 银行
  • 5983阅读
  • 3回复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3卷)尊者毘舍佉造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级别: 总版主
发帖
2699
铜币
3148
威望
703
贡献值
9
银元
0
好评度
0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目录(3卷)
尊者毘舍佉造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上
創明受近圓事及苾芻等要行軌式
初部四他勝法
不淨行學處
不與取學處
斷人命學處
說上人法學處
第二部十三僧伽伐尸沙法
故泄精學處
觸女學處
鄙惡語學處
索供養學處
媒嫁學處
造小房學處
造大寺學處
無根謗學處并假根事
破僧學處
隨助破僧學處
污家學處
惡性違諫學處
二不定法
第三部捨墮法
畜長衣不分別學處
離三衣宿學處
 月望衣學處
使非親尼浣衣學處
取非親尼衣學處
從非親居士婦乞衣學處
過量乞衣學處
非親居士婦共辦衣學處
非親居士婦各辦衣學處
王臣送衣價學處
用野蠶絲作敷具學處
純黑羊毛作敷具學處
過分用毛作敷具學處
六年敷具學處
不帖坐具學處
擔羊毛學處
使非親尼擘羊毛學處
捉畜錢寶學處
出息求利學處
賣買學處
畜長鉢學處
乞鉢學處
自乞縷使非親織學處
居士婦使非親織學處
奪衣學處
急施衣學處
蘭若離衣學處
雨浴衣學處
迴眾物入己學處
七日藥學處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中
九十波逸底迦法
故妄語學處
毀呰語學處。
離間語學處。
發舉殄諍羯磨學處。
與女人說法過五六語學處。
與未近圓人同句讀誦學處。
向未近圓人說他麁罪學處。
實得上人法向未近圓人說學處。
謗迴眾利物學處。
輕呵戒學處。
壞生種學處。
嫌毀輕賤學處。
違惱言教學處。
不舉敷具學處。
不舉草敷具學處。
牽他出僧房學處。
強惱觸他學處。
故放身坐臥脫脚床學處。
用蟲水學處。
造大寺過限學處。
眾不差教授苾芻尼學處。
教授至日沒學處。
謗他為飲食故教授學處。
與非親尼衣學處。
與非親尼作衣學處。
與尼同道行學處。
與苾芻尼同乘一船學處。
獨與女人屏處坐學處。
獨與尼屏處坐學處。
知苾芻尼讚歎得食學處。
展轉食學處。
施一食過受學處。
過三鉢受食學處。
足食學處。
勸足食學處。
別眾食學處。
非時食學處。
食曾觸食學處。
不受食學處。
索美食學處。
受用蟲水學處。
有食家強坐學處。
有食家強立學處。
與無衣外道男女食學處。
觀軍學處。
軍中過二宿學處。
動亂兵軍學處。
打苾芻學處。
以手擬苾芻學處。
覆藏他麁罪學處。
共至俗家不與食學處。
觸火學處。
與欲已更遮學處。
與未近圓人同室宿過二夜學處。
不捨惡見違諫學處。
隨捨置人學處。
攝受惡見求寂學處。
著不壞色衣學處。
捉寶學處。
非時浴學處。
殺傍生學處。
故惱苾芻學處。
以指擊攊他學處。
水中戲學處。
與女人同室宿學處。
恐怖苾芻學處。
藏他衣鉢學處。
他寄衣不問主輒著學處。
以眾教罪謗清淨苾芻學處。
與女人同道行學處。
與賊同道行學處。
與減年者受近圓學處。
壞生地學處。
過四月索食學處。
遮傳教學處。
默聽評論學處。
不與欲默然起去學處。
不恭敬學處。
飲酒學處。
非時入聚落不囑苾芻學處。
食前食後詣餘家學處。
入王宮學處。
不攝耳聽戒作不知語學處。
用骨牙角作針筒學處。
過量作床學處。
草木綿貯床學處。
過量作尼師但那學處。
過量作覆瘡衣學處。
過量作雨浴衣學處。
與佛等過量作衣學處。
第四部別悔法
從非親尼受食學處。
受尼指授食學處。
學家受食學處。
阿蘭若住處外受食學處。
第五部眾學法
七滅諍法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下
下明於十七跋窣覩等中述其要事(跋窣覩是事)
[ 此帖被释迦真胜在2009-10-13 16:20重新编辑 ]
级别: 总版主
发帖
2699
铜币
3148
威望
703
贡献值
9
银元
0
好评度
0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9-10-13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下
尊者毘舍佉造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下明於十七跋窣覩等中述其要事(跋窣覩是事)
 若是旃荼羅  唱令及酒舍
 婬女王宮處  此五非行境
 外道諸典籍  習讀將為勝
 及數犯罪人  所食皆成毒
 常應讀佛教  是惡道良醫
 開許讀外書  為欲知其過
 一切智言說  美妙多譬喻
 豈如外道論  無理言麁淺
 多畜諸器具  彫飾皆不許
 若畫坐床足  斯皆外道儀
 苾芻身老病  若乘輿隨聽
 [10]杖絡及皮衣  斯皆在開限
 [11]無由帝釋請  遂開於浴室
 并勤定誦人  咸聽小食[12]飯
 不注於眼口  亦不香薰衣
 不畫傘皮鞋  揩爪令光淨
 傘蓋有二種  葉作葦竹成
 若至村中時  不應正持入
 若作於傘柄  應與傘蓋同
 欠呿開口時  應將衣手掩
 有緣須笑時  [13]不得露齗齒
 [14]讚詠大師德  說法時非過
 不得長作聲  宣唱牟尼典
 讀誦宜依法  隨處勿相違
 若學讚德聲  應在於屏處
 為宣揚正法  不應生染心
 苾芻及尼等  五眾許安居
 若至夏罷時  五眾集隨意
 苾芻苾芻尼  一切戒須學
 求寂求寂女  受十戒應知
 不獨在道行  亦不獨[15]渡水
 不故觸男子  不與[16]男同宿
 不為媒嫁事  不覆藏他罪
 是名為六法  正學女應知
 金銀不應捉  不除隱處毛
 亦不掘生地  不斷於青草
 不得不受食  及以殘宿食
 是名為六隨  學之經兩歲
 上座於日數  分明須憶知
 授事在眾前  日日當陳告
 可於六時中  月半減一日
 減日成其月  至六成一閏
 如其王作閏  月數有參差
 苾芻應可隨  由王有勢力
 [17]洗手洗鉢處  若作[18]曼荼羅
 不似日月形  及似塔形勢
 苾芻涉路去  若過神廟堂
 入彈指作聲  伽[19]他說佛語
 若至神廟所  不應為損益
 苾芻若違教  便招惡作罪
 苾芻等五眾  不供養天神
 自作若使人  亦得惡作罪
 若有餘因緣  許香花祭食
 不得違時俗  損益不應為
 事佛之善神  隨情應供養
 於諸大經內  遣作皆無犯
 於諸有情類  常擁護行慈
 由有慈悲種  不生於苦趣
 愛敬天神者  常好為供養
 世間皆共然  由貪生死樂
 皆求世間果  由是祭邪神
 惱害殺眾生  引他歸惡趣
 先已歸依佛  轉更事天神
 供養獲果少  不知尊敬處
 破戒著[1]袈裟  欺弄苾芻像
 無慚噉人食  事同剛火炭
 應寫律教等  流布能生福
 忘念者令憶  自身兼讀持
 苾芻入浴室  須揩身體時
 [2]應令敬信人  勿使不信者
 諸有持戒人  不供破戒者
 不可令師子  承事於野干
 此是佛法刺  正教中死屍
 共住及隨行  皆成不應法
 親教軌範師  及父母有病
 假令是破戒  悉可為供給
 父母老貧病  乞食半相供
 由斯有大恩  是故應[3]瞻養
 見有[4]闕乏處  隨事皆供給
 乃至塗足油  洗沐令身淨
 苾芻若用甎  [5]唯得揩踝足
 餘身分不許  若為病皆聽
 不三畫插梳  及帶於呪[6]線
 應繫於左臂  為治病開聽
 如其病除愈  應安柱孔中
 醫人若遣為  香塗身不犯
 若以香塗身  不應出房外
 勿令他嫌慢  增其不信心
 若有淨信者  為福施香泥
 應塗戶扇邊  嗅之能益眼
 淨信以香泥  塗摩苾芻足
 為福宜應受  去時當洗除
 必有妙香花  苾芻欲得嗅
 意欲令明眼  不應生愛心
 聽持鐵鑰匙  為防衣藥故
 勿興煩惱意  輒捉打眾生
 大眾及別人  持印皆聽許
 銅鐵木礦石  甎錫等應為
 [7]別人髑髏像  或刻為白骨
 大眾法輪形  此是作印相
 凡食小香果  皆須待核成
 欲令其福增  僧伽果須熟
 不應臨水鏡  愛心觀面像
 為病念無常  照時無有過
 不自斷生支  亦不甎石打
 宜將不淨觀  洗除婬染心
 洗足盆內高  其形如象跡
 竹及多羅葉  二種扇應持
 若欲除蚊子  五種拂隨聽
 枝梢劫貝[卄/毦]  麻毛并破帛
 若須上高梯  應結裙下緣
 苾芻不擎重  應覓俗人持
 苾芻之儀式  皆與俗不同
 用梳等搔頭  是事咸不可
 若髮有塵垢  頭癢手揩摩
 或時將故衣  此等皆無犯
 寺後西北隅  安置大便室
 及以小行室  皆須[8]店門扇
 西北角下房  安大眾瓶水
 此據門南向  餘面准應知
 若見諸俗人  及老苾芻啑
 應云久長壽  不言便得罪
 大者見小啑  應告言無病
 小者於尊年  即須云敬禮
 凡是噉食時  及便利未洗
 或一衣在道  或立穢[9]鬧處
 或復食雖了  口猶未澡漱
 斯皆不禮他  亦不受他禮
 若於旦起時  齒木未淨口
 禮他及受禮  [10]並皆招惡作
 見行遍住等  皆不應禮拜
 佛及大苾芻  [*]唯此二應禮
 於斯聖教內  有二種畔[11]睇
 一謂以五輪  二乃搦其腨
 持戒者不應  毛繩繫蛇項
 如其不肯去  方便好應驅
 應可用軟繩  徐徐繫項棄
 宜安嶮叢處  勿對於眾人
 如是於鼠等  皆可興悲念
 繫放無令害  慇懃善用心
 護戒者悲心  蚤虱常存[12]念
 置故衣氈內  應安孔隙中
 若其除壁虱  可安青草中
 隨其樂處行  勿令生苦害
 油器有三種  大者受一抄
 小半抄餘中  隨情可持用
 道行為法語  或作聖默然
 住息說伽[*]他  宿處誦三啟
 聽持三種繩  長百五十肘
 短百肘餘中  隨處應當用
 如其井池淺  或可水平流
 長短[1]任應持  或時全不用
 若為苾芻尼  演說律儀教
 中間應[2]幔障  異斯便惡作
 不取賊遺物  應可善觀[*]瞻
 多人共委知  設取無愆過
 苾芻若種樹  擬充僧果園
 守看經五年  去時須[3]囑授
 苾芻不呪誓  若作似妄語
 [4]亦不[5]賭衣等  博奕匪尸羅
 苾芻見女人  若有染心起
 或女生染意  住處捨應行
 若見苾芻尼  為來聽法故
 不可遣其立  與物令安坐
 應與甎木[6]枮  及草稕褥子
 [7]唯此令尼坐  餘物並不應
 尼來至寺中  應與其臥具
 令用中下者  上物無宜與
 苾芻苾芻尼  相對不說罪
 由於所犯過  愧恥難陳說
 苾芻尼有疑  於罪應為決
 尼須起尊敬  勿生輕慢心
 尼入僧寺時  至門應遣問
 報言無過者  隨意令其入
 欲居[8]蘭若人  應先善三藏
 日月星行次  皆應分別知
 若在蘭若住  應畜油等物
 他索可相供  令賊歡喜故
 先是工巧人  調度不應畜
 醫及解書者  針筆等聽持
 苾芻住蘭若  應可務精勤
 出家勤最初  懈怠便招罪
 縱使行精進  正法亦須求
 離此見不明  失信乖修習
 若離正教授  無宜習定門
 能發狂亂心  損害禪支路
 於其所住房  香花等芬馥
 床服咸應爾  異此心難定
 僧家營作木  不可持燒染
 若是曲爛者  許用在無傷
 若為他解勞  應須觀軌式
 彼人有伴屬  勘問乃相容
 若見有女人  水火等[9]漂害
 苾芻應[10]拯濟  由悲故非犯
 若有人來問  云何活命緣
 苾芻隨事教  勿使違時俗
 若於寺門下  或在房簷前
 若有女人時  苾芻不應住
 已於五欲境  捨之而不愛
 是故常用心  念住勤修習
 三世諸如來  獨覺聲聞眾
 皆依此道去  能至涅槃城
 弟子觀師德  方可請為依
 師於弟子邊  問知應攝受
 兩人隨有過  彼此並招愆
 為斯俱用心  慇懃好相察
 師須戒行全  [*]瞻病不[11]悋法
 隨時常教授  當求如是師
 弟子亦具戒  勤策性柔和
 恭敬於師長  禪誦無違闕
 有緣自行去  或復見本師
 入外道歸俗  斯皆失依止
 又復隨一人  作捨依止念
 此即名為捨  進否善須知
 呵責門徒時  不可便驅逐
 權聽寺內住  若改命歸房
 說有五種呵  不語不教授
 不受其承事  遮善品捨[12]衣
 呵責及受懺  皆須准教行
 此二若乖違  俱招惡作罪
 嬾[13]惰無孝心  麁言親惡友
 於師不恭敬  斯人勿懺摩
 若擯於求寂  隨將上下衣
 并與濾水羅  師須善觀察
 若已受近圓  應與其六物
 必是難容忍  隨去不須留
 若離本依止  一宿不應行
 仍除滿五年  善明於戒律
 如其向餘處  緣開五日停
 勤求依止師  若無不得住
 宜於彼師處  應為洗摩身
 或染或縫衣  斯為弟子法
 軌範於作[14]業  知量可應為
 養護起慈悲  不應令過分
 教讀依止師  報恩俱給侍
 然於二人處  恭敬有差殊
 若無教讀師  在處住無犯
 無依不應住  依止倍存心
 雖斷煩惱盡  復善閑三藏
 若未滿十夏  仍須伏依止
 去師兩驛半  半月一度禮
 此半八日禮  同處日須三
 若於後夏內  依止師身亡
 宜應自守心  更互相監察
 若至三月滿  處無依止人
 第二褒灑陀  不應於此住
 既為隨意事  勿更褒灑陀
 大聖順時開  即名為長淨
 更互相教示  隨意聖遣為
 常開長淨門  對治眾罪業
 寺中有客至  主等或時多
 十四五參差  應隨主人作
 若處客來多  舊住人數少
 [1]主應隨彼客  共為褒灑陀
 僧伽不和合  對一人守持
 若一人亦無  心念應言說
 如是作守持  苾芻衣及鉢
 并捨為分別  兼捨[2]請應知
 大眾若和合  得好人共住
 理應[3]許說戒  心念亦隨聽
 必若難緣生  有事開心念
 應知隨意事  准此亦應為
 大眾可同心  應共作隨意
 異此應須喚  同行者為之
 將去隨意時  可有七八日
 應為告白事  令使眾人知
 壇場應[4]秉法  界中或出外
 一界不別住  眾事悉應為
 二十十或五  及以四苾芻
 有此四僧伽  隨應秉諸法
 不得以[5]世尊  添彼僧伽數
 佛寶殊僧寶  秉法者應知
 出罪須二十  近圓十人等
 滿五應隨意  四為褒灑陀
 若處秉羯磨  白等如法成
 名住處應知  異斯非住處
 苾芻不[6]啞默  口應宣法言
 是外道愚癡  誘誑諸無識
 苾芻安居了  三事應隨意
 如不作此事  無難不應行
 雖有見聞疑  別遇難緣起
 為護於身命  越海亦須行
 若有王賊等  樂聞苾芻戒
 難緣應為說  無難不應為
 貧人有信心  富人無信敬
 慇懃樂聞戒  世尊開為說
 苾芻善三藏  法師及病人
 眾中最大者  咸應放知事
 聞有明三藏  遠從他處來
 鼓樂及幢幡  應迎兩驛半
 大眾鳴[7]揵[8]稚  隨力悉應迎
 美食解疲勞  請次宜應告
 房舍及臥具  常不在分限
 給淨人相供  不差知眾事
 戒學佛所制  僧制眾同為
 乍可乖眾言  無違世尊教
 眾意有多途  雖立還復廢
 豈有能迴改  無二大師言[9]
 [10]五月十六日  應作前安居
 六月十六日  苾芻為後夏
 但有此二日  合作安居事
 中間但空住  不許作安居
 苾芻三月內  不許外遊行
 飛禽於夏時  亦不離巢去
 若至五月初  逼夏須[11]存意
 可於其住處  營飾等應為
 既至十五日  總[12]收於臥具
 差分臥具人  應須具德者
 於欲瞋癡怖  眾過並皆無
 善知分未分  此[13]即應差遣
 毘訶羅波羅  應須告僧制
 冀令安樂住  勿使有虧違
 諸人樂住者  不應為鬪諍
 於此受籌人  當須自審察
 單白告大眾  今是十五日
 僧當共受籌  明作安居事
 從上行籌已  次可分房舍
 及以床臥具  皆從大至終
 若近安居時  當須善觀察
 所行乞食境  無令事有廢
 若於所住處  知有同行人
 具德有多聞  并淳善和合
 不令煩惱起  若起即能除
 有此善伴處  宜應共居止
 病藥并乞食  斯皆易可求
 無多婬女家  斯名善行處
 當於隱屏處  蹲[1]踞對苾芻
 口說安居[2]文  作法應如是
 我施主某甲  侍人及作者
 我今於此處  作前夏安居
 或云作後夏  有破裂修補
 我於此夏居  餘並同前說
 若於此安居  無法界外宿
 現在無饒益  來世受泥犁
 若為寺等事  并諸雜福業
 制底眾食緣  及以出罪等
 尼違八敬法  為欲除其罪
 或為下三眾  受戒等須[3]看
 若諸俗人輩  有請喚等緣
 苾芻察時宜  須時應往赴
 三寶及父母  師主等有事
 并諸病患緣  皆請七日去
 一日二日等  乃至四十夜
 苾芻應可去  勿令前事闕
 若有如法事  察知非是虛
 僧伽共許差  隨情可行去
 仍於一夏中  過半不在外
 為斯但四十  若過罪便傷
 飲食若有闕  醫藥復難求
 全無供侍人  去時非破夏
 若處有八難  及婬女黃門
 并惡獸等緣  行無破夏罪
 若有罪惡人  聞來破和眾
 恐為非樂事  出去者無傷
 聞彼鬪諍人  知是己親友
 不往諫得罪  停無破夏愆
 若共他作契  向[4]某處安居
 至日不赴期  苾芻招惡作
 苾芻若守持  七日或多日
 在外如逢難  便住者隨聽
 若無有餘緣  留住經多日
 輒違於本限  得罪并破夏
 結界有多途  略言其四種
 [5]任現所須者  隨事今當說
 大齊兩驛半  減此[6]任當時
 四方應置標  山河樹等記
 可於前相中  乃至於住處
 除[*]村并勢分  結大界應[7]知
 大眾盡須集  一人秉羯磨
 白二無差[8][歹*牛]  斯名結界成
 又為不離衣  依界秉羯磨
 欲令安樂住  元[9]由老病緣
 雖復離三衣  界中別處宿
 除其[*]村勢分  隨處任遊行
 於前大界內  欲作小壇場
 應為白二結  先須解大界
 若欲結小界  置標相同前
 名曰曼荼羅  於斯任秉法
 先結於小場  次結於大界
 依如是次第  結界者應知
 眾咸[10]死轉根  或時俱捨戒
 或盡出界外  明相過不還
 或時為白四  大眾同心捨
 有斯五種別  捨大界應知
 凡欲結諸界  標相復須知
 一樹應兩標  分半為其界
 或時以一樹  為其四界標
 四分各相當  五分便不許
 向下兩驛半  向上數亦然
 齊山頂樹梢  或至籬牆上
 種種莊嚴具  皆悉在隨聽
 瑩飾大師形  令施福增長
 不許安耳璫  及以足鳴[11]釧
 斯為女人飾  勿累大師形
 欲使眾人散  鼓樂可潛聲
 供具悉應收  無令有虧失
 或時大眾集  諠鬧出高聲
 不知時至中  應鳴[12]蠡擊鼓
 若分亡人物  眾大卒難為
 十人為一朋  或至百千數
 各分取大段  隨人更細分
 得分未分時  若死須分別
 分竟身方死  物入四方僧
 若未細分時  當朋人合得
 有請苾芻處  并喚苾芻尼
 食罷與施時  持財安眾首
 此應為兩分  或隨施主心
 飲食可平分  佛亦咸同此
 苾芻分施物  等分應與尼
 式叉摩[13]拏尼  應[14]二分與一
 將欲圓具人  亦二分與一
 求寂求寂女  三分一應知
 若有多苾芻  苾芻尼眾少
 應計人頭數  無宜中半分
 若至大會日  請像入[*]村城
 能令災橫除  莊嚴為生福
 遍洒康莊道  嚴儀巷陌中
 散花懸妙幡  雅麗如天苑
 栴檀及龍腦  沈水香普薰
 隨風處處行  聞者生欽仰
 [1]鳴螺擊鼗鼓  撞鍾告四方
 屯聚震鴻音  聽者生隨喜
 鼓樂無停息  高聲出雲表
 [2]旃旐遍縈羅  斯名大法會
 大旗有五種  鯨牛妙翅龍
 師子畫幡旗  咸持以供養
 人眾皆陪從  法俗兩相依
 如是勝莊嚴  引導如來入
 由佛入[*]村城  敬心興供養
 八部天龍等  能除眾毒惡
 因斯獲財利  大眾賣應分
 准價上座知  善觀其好惡
 若有所須人  隨情當上價
 還價未了者  無宜著此衣
 敬持妻子等  三寶隨一施
 不可為作價  當隨施主心
 歌舞[3]伎樂處  苾芻令作時
 諸有護戒人  不應言汝戲
 應告言賢首  汝可好用心
 供養於大師  勿生於嬾[4]墮
 窣[5]都波[6]掛幡  不應將物釘
 元初興造日  安橛在隨聽
 塔上然燈供  苾芻不自[7]昇
 有緣須上者  應可令求寂
 餘人無可求  香水洗雙足
 苾芻應自上  供養大師心
 造寺三五層  香臺或五七
 或可隨情作  小寺五三房
 略論處中寺  於東西兩邊
 三層各九房  房中寬丈二
 後面亦三層  上取三房地
 中擬安尊像  簷前不廢行
 或可此簷前  從地為重閣
 隨安大尊像  每日設香花
 前面兩房地  從下作門樓
 門在下層[8]間  小作應牢固
 入門於一角  閣道上三層
 出上並平頭  四邊皆絕壁
 尼寺限三層  香臺隨至五
 寺中房軌則  [9]准苾芻應知
 佛像形虧壞  尊經字滅磨
 拭却可重修  令其更增勝
 制底尊儀影  新壇足不蹈
 必有緣須過  可[10]誦聖伽[*]他
 苾芻乞食時  有人無簡別
 佛想喚為佛  持物而相施
 苾芻應問彼  詳審觀其意
 汝喚我為佛  為是兩足尊
 汝喚為法者  為是盡苦法
 汝喚為僧者  為是真聖眾
 既問決知已  隨彼所樂情
 施者應受之  此皆無有過
 假令[*]唯一尼  受請向他舍
 行初留一座  為擬苾芻來
 苾芻應此座  求寂亦宜居
 不解願伽[*]他  苾芻尼為作
 若無執事人  隨緣詣[*]村落
 獲利應須寄  得人方遣持
 上明諸雜緣  多是生存事
 下論身死後  焚葬事須知
 苾芻身既死  告眾鳴[11]健[*]稚
 須喚[12]輿屍人  柴薪用僧物
 香花幡鼓樂  送至焚屍林
 親識及門徒  愍念相隨去
 善親應可燒  薪火須豐足
 助以[13]旃檀等  隨有灌[14]酥油
 身瘡若有蟲  埋時勿令損
 或安於露地  草葉覆其身
 一一身軀內  八萬種蟲居
 隨身共死生  雖燒亦無過
 應持上下衣  覆屍令好密
 自餘衣鉢等  准法可應[15]分
 燒時隨處坐  略誦無常經
 三啟用心聽  各須生厭離
 諸行盡無常  緣生法皆滅
 剎那不暫住  如露被風驚
 遍觀諸世間  無有長存者
 咸趣無常海  共被死波漂
 四大堅性等  此不可遷移
 生者必無常  死王威力大
 無常不[1]簡擇  善惡戒多聞
 一種皆歸死  不論凡與聖
 諸佛及緣[2]覺  聲聞弟子眾
 尚捨無常身  何況諸凡夫
 如斯法誦已  方說[3]特[4]崎拏
 還歸洗手足  制底行旋遶
 或可連身洗  更復著餘衣
 去時持故衣  勿損鮮花服
 諸行無常等  牟尼之所說
 行思歸寺中  當息慳貪想
 所有諸衣物  應隨阿笈摩
 佛子共平分  作法如常制
 [5]揵[*]稚誦三啟  禮制底行籌
 及為羯磨時  五時皆得分
 不應眾未聚  輒共分亡物
 上座及行終  應行其兩分
 作斯定記已  然後共分財
 設後客人來  不應與其分
 我死方持與  慳心[6]作此言
 准斯無決情  死後宜歸眾
 決情無悋意  生存現付與
 隨心施別人  此等成依法
 俗死多悕望  出家不合然
 如為顧戀心  是[7]日增生死
 若苾芻身死  自他財雜亂
 宜應將鉢等  置在於僧前
 觀知是亡物  即應如法分
 所有諸寶等  准教而處分
 苾芻身若死  還合苾芻分
 當時無苾芻  尼眾應分取
 苾芻尼若死  苾芻尼合得
 如其尼若無  苾芻應作主
 俗舍苾芻死  無僧由俗人
 宜可與先來  俱來與求者
 兩人俱並乞  斯應與二人
 或隨施主情  與者宜當受
 或時近多寺  此[8]家苾芻亡
 隨其頭所指  合得亡衣鉢
 苾芻負他債  忽爾卒身亡
 應須細問知  眾用亡衣與
 若是知事人  為眾取他物
 應將眾物與  還債善籌量
 凡是知事人  向他邊取物
 宜應告上座  保券可分明
 送死幡衣等  持來施苾芻
 受取理無傷  令其福增長
 若彼情生悔  還來索此衣
 苾芻應盡還  勿令憂火迫
 被舉共好人  同居隨一死
 亡衣好人得  舉者不應分
 若無持戒人  被舉有人死
 雖舉未蒙解  宜應共分物
 既有明書券  出物與他人
 為眾若身亡  眾應依契索
 合入眾與眾  制底亦皆然
 堪王送與王  仍除刀[9]箭等
 應用此等物  作刀子及針
 餘並現前分  本物非分限
 若人宣一頌  依佛所說經
 由法語得財  此物[10]宜應受
 牟尼有二法  教及證應知
 教是阿笈摩  施法應請分
 安居若過半  便有捨戒人
 此際苾芻亡  應與其人分
 造佛窣覩波  蘇迷盧等量
 四畔基牢固  乃至安寶瓶
 輪一二三四  如次果應知
 凡夫具德人  [11]瓦頭為制底
 若作佛制底  輪蓋無定數
 過千妙高量  獲福乃無邊
 獨覺麟喻佛  不過十三槃
 於彼相輪頭  寶瓶不合置
 制底中安佛  兩邊二弟子
 餘聖次為行  諸凡應在外
 次明看病事  更互可應為
 藥直若貧無  僧物宜當與
 若病人來乞  洗鉢[12]盛淨水
 應誦佛伽[*]他  三遍存心呪
 苾芻為受[13]藥  持將與病人
 如其授者無  自取亦[14]聽服
 不應就病人  教化取衣鉢
 假令雖捨施  大眾不應分
 施者及受者  教化者情貪
 三俱非淨心  此不應受用
 病者若樂欲  供養於佛僧
 應用好衣等  守持麁惡服
 若彼貧無物  教化可應為
 隨情施少多  令其信增長
 乃至一盤花  或可持瓶水
 應隨病人語  供養使心歡
 若於己財物  慳心苦難捨
 宜應用心勸  令彼供三尊
 或可瞻病人  為捨衣鉢等
 令其覩供養  引生檀施心
 若於資具內  有愛著須捨
 當於戒德人  隨情施衣鉢
 苾芻雖持戒  愛鉢至身死
 還生自鉢中  受惡毒蛇報
 若患痔[1]漏等  勿使不信人
 造次輒行醫  割除令苦惱
 如其療痔病  藥呪可應治
 無醫為處方  不以爪甲截
 若無看病人  無弟子及藥
 大眾咸供給  藥乃出僧伽
 必是孤獨類  全無供侍人
 合眾並應看  或可為番次
 若患疥癩病  勿污僧床褥
 宜將厚衣替  咸用己私財
 簷廳及門屋  大小便舍中
 不應看病人  可居安隱處
 造寺主身死  被禁或他行
 於斯住五年  雖貧不應棄
 更可於五年  與近寺同利
 別為長淨事  守護不[2]令虧
 看守滿十年  若心不樂住
 宜將臥具等  移安近寺中
 宜應好閉門  隨情向餘處
 苾芻如樂住  任意可應居
 他寺所寄物  他索即應還
 必若有餘緣  受用誠無過
 施主有先心  施此非餘處
 迴將與他寺  宜應強奪來
 若著僧衣服  及自上價衣
 不應浣染等  福增無損故
 若於雨雪時  不應安露地
 無宜著此服  入不淨室中
 若其過初夜  臥具不應分
 必知長久停  宵中亦應給
 應隨老次第  與床并坐[3]枮
 [4]當留一所房  與客苾芻住
 縱在阿[5]蘭若  隨老樂應分
 地樹及叢林  准次皆分給
 設居於靜林  亦須留客處
 為護其衣鉢  異此遂招愆
 若在於迮處  肘地應分臥
 瓶水及齒木  藥雜器皆分
 有意欲他行  戾須淨掃拭
 如其故令壞  惡作罪侵身
 正值分房際  不[*]囑便外出
 更令依次行  雖啼不應與
 臥具及飲食  小者共平分
 花果等亦然  大師法恒爾
 若[6]彼身重病  不樂出本房
 乃至未差來  放免其分次
 若見僧房外  臥具露地安
 應可持令入  老病令人舉
 見大眾臥具  被火燒水漂
 護身當救持  不應為造次
 先須出己財  次出於僧法
 後當持佛物  是次第應知
 先須請容許  次可相時宜
 方於三藏中  隨情問疑處
 凡為教授者  隨行住坐臥
 於此四儀中  說法皆非犯
 諸有受學人  先須起恭敬
 但除寢臥事  餘三不在遮
 教授學人時  彼愚心未曉
 悲情善開喻  百遍不應辭
 苾芻舉手打  屋柱樹及牆
 斯皆有愆過  智者不應作
 臂上不安[7]玔  呪線任情持
 若有所須時  繫臂無令現
 若誦諸明呪  不得敬餘天
 宜應禮三寶  持外道呪術
 不於覆鉢家  受飲食床座
 亦不往彼舍  為其說法等
 必有淨信心  敷妙衣布地
 苾芻應為蹈  念諸行無常
 但畜三衣者  [*]唯開一洗裙
 若更畜餘衣  便乖杜多行
 若諸麥豆等  曾經蒸煮來
 雖復尚堅生  [1]鞕種皆非犯
 嘔食出咽喉  吐却淨[2]漱口
 仍除先業力  頸內有雙喉
 若有彫彩扇  為眾畜時聽
 苾芻所著衣  不應同一色
 若是乞食人  隨衣著[3][巾*句]細
 於花果樹下  不棄大小便
 寺角中[4]閣道  木作石[5]不為
 重病不禮他  亦不受他禮
 洗待身乾已  方可著餘衣
 或手拂令乾  或用身巾拭
 若得花香物  屏處隨情嗅
 能使眼目明  令施福增長
 孫陀利打衣  寄與難陀著
 世尊聞此事  因斯制打衣
 得他先打衣  水灑柔方著
 依舊光華者  便招越法愆
 知是賊所棄  死肉有殘餘
 甘蔗等同然  對眾無宜取
 若以頭背[6]跨  持物路中行
 現苦已招譏  當來更被壓
 若有貴價[7]緂  舉置被蟲穿
 苦木葉餘香  [8]裹末便不食
 父母[9]歿亡日  [10]遺言與苾芻
 此物可應收  宜將供三寶
 身在他界住  與彼苾芻欲
 此作法不成  仍招惡作罪
 貴價高[11]攝婆  他施應須受
 賣却同分取  割破不應為
 苾芻不見蛇  被[12]螫便命過
 壓時蛇復死  為此臥觀床
 [13]眠時不照床  即便招惡作
 不應令象馬  雞雀鬪傍觀
 若須其偃帶  是善逝所聽
 老病及風羸  隨情可應用
 從斯住處去  或復擬旋歸
 臥具[*]囑方行  拂拭令清淨
 被他[*]囑授人  應須為堅守
 若還應即與  存心為[14]賞持
 八日十五日  曬[15]曝看臥具
 每半月常然  異斯招越法
 大小便利室  及以眾器具
 先[16]至宜應用  不應隨大小
 若眾家器物  當其受用時
 應與先借人  無令廢其事
 上妙繩床座  眾許非別人
 倚[17]版為除勞  僧私皆悉許
 若大過三夏  開聽一座坐
 如未近圓人  曾不許同席
 若於俗舍內  別座不可求
 設令親教師  許暫同居席
 如有難緣事  持眾臥衣行
 將者可應眠  無怖還隨次
 若恐怖止息  受用可如常
 爛破孔穿時  如法應縫補
 必不堪受用  乃至襯替衣
 裂破作燈心  或作泥填孔
 如斯受用時  欲使身安樂
 復令於施主  恒為福業因
 別寺有定分  餘人輒來食
 [18]計價當酬直  此不許分踈
 僧祇臥具物  記誌宜須作
 此是某甲施  書字好分明
 [*]枮上更安[*]枮  苾芻重疊坐
 黑耳惡作女  被壓向幽[19]關
 求寂有信心  存情恭敬戒
 常住之臥具  此亦合同分
 開皮臥具者  不許在中方
 俗舍坐權開  用臥元非許
 熊[20]羆皮總許  若坐并承足
 邊方並悉開  以皮為臥具
 金銀真珠等  希奇寶莊飾
 并將象牙帖  此名為大床
 苾芻床上坐  垂足不至地
 此即是高床  奉戒者應識
 此二大高床  苾芻不許坐
 俗亦遮非許  謂受褒灑陀
 必是[21]堅牢座  兩人容共坐
 床亦許三人  仍須撿新舊
 必欲分財物  或告或鳴[*]稚
 或可共行籌  總告僧伽眾
 [*]揵[22]稚有五種  所為事不同
 任用在當時  無違大師教
 一度斂[*]稚訖  更不打一[*]稚
 此即是凶緣  為表亡人事
 作業三[23]過斂  摋打兩下[*]稚
 [24]如增一大[*]稚  是[25]謂眾常法
 急難[*]稚無定  為欲警眾人
 若為警禪思  應可搖鳴錫
 客人將入寺  門外洗手足
 若處水難求  宜將葉拂打
 既入於寺中  合掌就尊處
 主唱善來已  答曰極善來
 主人隨所有  [1]斟量為解勞
 并設非時漿  令彼心歡喜
 無遑濯手足  即問僧常制
 聞已可隨行  還如佛親說
 舊[2]住諸苾芻  所為作制令
 咸依稱理教  勿使惱眾人
 不得於如知  尊極大師處
 苾芻喚名族  及以具壽等
 小師於大者  應喚為大[3]德
 大者於小年  應命為具壽
 既被眾處分  隨力淨僧坊
 八日十五[4]日  鳴[*]稚集[5]弟子
 大小便洟唾  及以吐[6]血等
 謦咳或彈指  再三令警覺
 勿在生草上  及於清水中
 好樹及淨田  無宜棄不淨
 身安無病苦  不數食檳榔
 為病[7]乃無違  苾芻應噉[8]食
 非時欲受用  於諸果味中
 雖不有開遮  略教宜詳悉
 猶如日日中  供身恒噉食
 還須安[9]眼藥  佛說遣常為
 於寺內淨地  不可輒剃頭
 有病在隨聽  了時須掃拭
 若於剃髮時  必須依小大
 若已下手剃  喚起理不應
 鬚髮隨先後  次拔鼻中毛
 手足爪方除  須知其次第
 苾芻剃髮時  不作牛毛剪
 若有瘡病者  近處剪無傷
 於三隱密處  不許輒除毛
 若有病時開  報知同淨行
 剪爪如斧[10]刃  或可剃刀彎
 甲上聽除垢  不合求光飾
 若在蘭若處  髮不過兩指
 二指便非咎  城村不合然
 凡剃髮了時  遍身皆淨洗
 有事便開許  但須淨五支
 無俗剃髮者  應可在房中
 苾芻若善閑  為剃時非犯
 晨朝嚼齒木  或為說法時
 及以[11]食了時  不作便招罪
 齒木有三殊  長須十二指
 短便八指量  此內總名中
 隨是何木條  大如小指許
 嚼頭軟[12]成絮  苦澁者為佳
 齒木既嚼了  刮舌須存意
 銅鐵赤銅鍮  刮[13][金*畀]隨樂作
 若住[*]村城內  四中隨一持
 淨洗用灰揩  勿令生垢污
 必其無此者  用前所嚼木
 擘破兩相揩  刮舌貧人用
 齒木卒難得  口齒終須淨
 三屑隨時用  權開亦無犯
 前身作毒蛇  今為長者子
 出家[14]因淨口  常須刮舌[*][金*畀]
 既除其舌垢  置地[15]殺小蟲
 由此佛興悲  不許隨宜棄
 凡是淨口時  齒木洗方棄
 無水揩塵土  不然招惡作
 蠅於齒木死  食此守宮亡
 黃[狂-王+由]噉斯終  狗飡還命過
 苾芻有三事  宜於屏處為
 謂是大小便  及以嚼齒木
 苾芻許皮[16]履  但[*]唯開一重
 不許作多重  俗淨方聽著
 踏時作聲響  縱淨不應畜
 為眾在隨聽  著時無有罪
 若在嚴寒國  氷雪滿田中
 此時開富羅  著否皆隨意
 師子象馬等  五皮不合持
 并及此諸筋  不可將連綴
 自餘牙爪獸  犲及猫狸等
 不合用其皮  由斯能作害
 若在毘訶羅  總不聽著[17]屐
 得安便轉室  并開俗舍中
 [18]芒竹等為鞋  苾芻不合著
 脚有風血病  須著在隨聽
 若是無船處  憑牛尾渡河
 象馬特水牛  此悉非遮限
 租田合取分  耕業絕不聽
 守看宜用心  無令損常住
 險[1]途逢難緣  自亦持將去
 寺中如有賊  鬧亂可應為
 若在牧牛坊  慇懃好看守
 不應言穀將  方便遣如常
 求寂等持糧  身羸須借助
 勿令其手放  舉下並無傷
 若其全困乏  苾芻應為持
 帒上繫長繩  可令求寂捉
 賊來驚走棄  或可[2]渡河時
 此即自收來  食時無有過
 將車載糧食  [3]險處恐[4]摧轅
 苾芻應共推  仍須防軾處
 船中穀食滿  觸淺過灘渦
 牽拔助舟人  無宜觸其柁
 染衣須[5]靜日  復非陰午時
 好地不應為  恐污生譏過
 [6]忽爾逢風雨  塵驚恐污衣
 可移簷宇中  污處應摩拭
 同法諸苾芻  見鬪宜應解
 彼若不[7]用語  捨去不須看
 破持戒信持  俱持取聞者
 同聞信少欲  少欲有差殊
 此二共鬪時  兩言俱可信
 可問極少欲  二極乃無爭
 若因論法相  鬪諍遂便生
 如其惡不除  應須為捨置
 合禮處相逢  雖鬪應行敬
 大告言無病  若違俱得罪
 若入[8]浴室時  令人防守戶
 洗浴事未了  少信勿令前
 [9]若用眾雜彩  繪畫在隨聽
 不得畫眾生  仍開剪花葉
 若在僧房壁  畫白骨死屍
 或時為髑髏  見者令生厭
 大門扇畫神  舒顏喜含笑
 或為藥叉像  執杖為防非
 畫大神通事  華中現佛形
 及畫生死輪  可於門兩頰
 畫香臺戶扇  藥叉神執花
 若於僧大厨  畫神擎美食
 庫門藥叉像  手持如意帒
 或擎天德瓶  口[10]瀉諸金寶
 若於供侍堂  畫老苾芻像
 應為敷演勢  開導於眾生
 溫堂并浴室  畫作五天使
 生老病死繫  其事准經為
 若在養病堂  畫作大師像
 躬持大悲手  親扶重病人
 若於水堂處  彫彩畫龍蛇
 若於圊廁中  應作尸林像
 可在簷廊壁  畫佛本生時
 難行施女男  捨身并忍事
 如斯畫軌式  緣在逝多園
 長者造寺成  世尊親為說
 若在簷房處  不許火[11]烟熏
 必若有餘緣  無烟可持進
 於好甎地上  不應輒然火
 若有要緣者  宜可在爐中

 佛及眾中尊老者  國王恩濟於兆庶
 親教軌範二尊人  此五善教無宜越
 若有苾芻所為事  世尊不開亦不遮
 清淨不與俗相違  斯事應行勿疑慮
 若是世間起譏[12]議  苾芻受用不應為
 略教能令弟子安  亦明佛是一切智
 若毘奈耶蘇怛羅  於其緣起不能憶
 六大都城隨意說  縱令差互並無愆
 室羅伐城娑雞多  婆羅[13]痆斯及占波
 薜舍離城與王舍  [14]此六大城隨處說
 長者謂是給孤獨  憍薩羅國勝光王
 女人謂是毘舍佉  斯等臨時任稱說
 婆羅痆斯大城內  國主名為梵授王
 近住女名褒灑陀  有大長者名相續
 創在婆羅痆斯國  法輪初轉濟群迷
 於斯說法度五人  為報昔時先願意
 第二五人隣次度  為說色等空無我
 總觀諸蘊若浮泡  生死輪迴因得出
 初由五人著下裙  高低不等招譏醜
 令如梵天圓整著  因斯遂制式叉門
 從次牟尼方制戒  蘇陣那等作婬非
 緣起學處免初人  此是生天涅槃路
 大哉大德六人眾  由斯廣制式叉緣
 悉皆明辯冠當時  所作事業無重犯
 雖為此等制學處  因斯洗濁破尸羅
 如信度河至春時  流澍平[15]原灌眾澤
 鄔波難陀阿濕迦  闡陀難陀鄔陀夷
 補[16][木*奈]伐蘇六難調  世尊教中為滓穢
 若有要心不犯戒  斯則名為上智者
 雖犯能悔亦勝流  長時不悔生惡趣
 諸佛能超德海岸  所有施作叵稱量
 宣說調伏濟眾生  於勝善人能引[1]導
 凡夫無始積無明  輪轉恒迷處長夜
 [*]唯佛能將正法手  慇懃牽使出幽冥
 阿僧企耶割跛時  常習大悲熏妙智
 善能調御巡生界  十種大事必須為
 所謂授記當來佛  留第三分為眾生
 舍利目連[2]第一雙  佛應化者皆自度
 結界之事終須作  現大神變下天[3]宮
 父母獲果說業緣  最後涅槃歸命禮
 敬禮結集諸大德  牟尼隱教能彰[4]著
 寶舟沈沒重令浮  光明普照無邊海
 亦禮侍者阿難陀  聞持善集於經藏
 令諸品類生欣樂  煩惱繫縛得蠲除
 次禮聖者鄔波離  能正宣通調伏藏
 譬如善持明呪者  能除惡趣毒蛇王
 次禮尊者迦攝波  善閑摩[5]窒[6]哩迦藏
 於此世間光普照  皆令隱義盡敷揚
 次於王城五百眾  結集三藏是應人
 重流法雨潤生津  我悉至誠歸命禮
 帝釋天王為上首  阿蘇羅眾咸恭敬
 遍滿空中悉雲集  稽首深心[*]讚希有
 爾時王舍大城側  天香普馥滿山林
 諸天婇女散名花  流芳下落彌山際
 次復於彼廣嚴城  獼猴池邊重結集
 七百羅漢弘真軌  冀令[7]法教得增[8]明
 大哉佛日埋光盡  遺餘法寶恐沈輝
 幸蒙眾聖結微言  得使人天重歸仰
 牟尼忘倦久輪迴  為求正法於生死
 願欲濟斯無救者  冀令眾苦盡消除
 頭目手足咸持施  骨肉流血濟求人
 男女愛如初月輪  皆隨喜捨歸圓寂
 大師牟尼所宣說  乃至正法未滅來
 應[9]除懈怠斷愚癡  至願要心勤策勵
 言論佛教言中勝  頌陳正法頌中尊
 我毘舍佉罄微心  結頌令生易方便
 若於聖說有增減  前後參差乖次第
 願弘見者共相容  無目循[10]塗能不失
 我於苾芻調伏教  略為少頌收廣[*]文
 願得普共諸群生  因此能成福智業
 五欲淤泥生厭背  恒持淨信作莊嚴
 生生常得苾芻身  堅持佛語窮真際
 若希戒品常清淨  無疑正趣涅槃宮
 [11]常於略頌憶修行  勿慮一生虛命盡

 乃至世間尚煎生死熱 乃至心內恒為染火燒
  大仙等教猶若弶伽流 常願久住洗濁無明垢

 在那爛陀 已翻此頌 還至都下
  重勘疎條 所有福因 願霑[12]含識
  [13]專希解脫 早出生津

[14]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15]下
级别: 总版主
发帖
2699
铜币
3148
威望
703
贡献值
9
银元
0
好评度
0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9-10-13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中
尊者毘舍佉造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九十波逸底迦法
 故妄語學處
 已說三十事  捨與墮相應
 九十單墮罪  隨次今當說
 王舍城人眾  及以諸苾芻
 借問羅怙羅  佛今在何處
 此中有世尊  報言在彼處
 大師由此事  為說兩伽[13]他
 故作妄語人  違於一實法
 現世造眾惡  當來受苦報
 寧吞熱鐵丸  猛焰極可畏
 不將破戒口  非法噉人食
 由苾芻妄語  佛制於學處
 差別有九殊  乃至於二種
 於無根五法  波羅市迦等
 戒見軌邪命  是九種應知
 他勝等五法  見等三不同
 於斯作異言  應知妄成八
 戒見軌邪命  及以見聞疑
 苾芻虛誑時  斯成有七種
 已說正當說  不實有三時
 復有見等三  說妄言有六
 如是一一減  智者應可思
 說語若他知  便成二種妄
 何謂五種妄  他勝等應知
 說上人法時  名入於他勝
 若於兩種謗  不實誑前人
 根與無根殊  名入於眾教
 若在僧伽前  法說為非法
 由其對眾[14]重  名入吐羅中
 若褒灑陀時  問言清淨不
 默然而覆過  是名入惡作
 作此妄言時  便成四種別
 所餘諸妄說  咸入墮中收
 此五種妄說  其體重輕異
 不相交雜故  各陳其入言
 於不見等處  顛倒說見等
 故心說他解  墮落罪便傷

[0631c28] 毀呰語學處。
 雖毀呰傍生  喚為禿角等
 懷羞情不忍  何況毀於人
 由斯世尊說  常饒益眾生
 苾芻毀[1]滅言  便招於墮罪
 苾芻毀呰意  [2]問婆羅門種
 汝梵志出家  此便生惡作
 若問剎帝利  戲心得惡作
 薜舍戍達羅  若問成根本
 毛木匠織師  客縫竹作等
 如斯諸種類  問時便得墮
 汝梵志工巧  清淨應須學
 沙門汝何用  即招惡作罪
 汝是剎帝利  [3]牟矟弓射等
 此事應可為  說時便惡作
 如是[4]戍達羅  薜舍所作業
 織竹等雜作  便獲根本罪
 汝自業應作  乞索教讀等
 若作如斯語  同前得惡作
 跛瞎癵躄行  侏儒及聾瘂
 毀他如是說  墮落火便燒
 汝疥癩癰疽  癢瘙痔嘔逆
 作如是等語  此人便得墮
 汝罪不清淨  有疑悔惡作
 汝有忿恨惱  得罪亦同前
 苾芻毀呰意  惡說罵詈等
 與鄙語相應  墮罪便相害
 如是族[5]工巧  作業形容病
 罪及煩惱言  咸名毀[*]滅語
 意欲簡前人  是何者佛護
 答言剎帝利  如是等無愆

[0632b01] 離[6]間語學處。
 苾芻離[*]間語  欲使他分[7]坼
 由為觸惱心  定招於墮罪
 汝剃髮賤人  問言誰語汝
 報云某甲道  此招於惡作
 於前學處中  說族工巧等
 應知罪相似  智者不應為

[0632b08] 發舉殄諍羯磨學處。
 和合眾作法  同心許其事
 若更毀破者  墮罪遂便傷
 大眾共一心  如法如軌則
 斷除四種諍  評論等應知
 同心共秉法  於事無猶豫
 若云不善時  得破羯磨罪
 未作作了想  或疑而毀破
 斯便得惡作  異此便無咎
 若作此斷事  作餘斷事想
 應知了未了  得罪並同前
 主人秉羯磨  持欲及見等
 并客來苾芻  是謂五差別
 若識初中後  是名為主人
 此中作法人  謂秉羯磨者
 為他將欲者  此名持欲人
 現前居眾中  是名為見等
 我愛如是見  作如此平章
 不識初中後  應知此名客
 初三若毀破  俱得於墮罪
 後二若毀時  並皆招惡作

[0632b29] 與女人說法過五六[8]語學處。
 為女說法時  [9]唯齊五六語
 除有[10]智男子  過時得本愆
 一切色無常  受想行亦爾
 及識為五語  明慧者應知
 眼耳鼻及舌  身意並無常
 此名為六語  智者應當識
 欲說於五句  故心言第六
 或可擬說六  故七咸同罪
 若口[11]吃無過  及以語怱怱
 智女更問時  為說便非犯

[0632c11] 與未近圓人同句讀誦學處。
 與未近圓者  同句而誦法
 隨說即招愆  同誦開無過

[0632c14] 向未近圓人說他麁罪學處。
 知他犯麁惡  告未具得罪
 大眾與法者  說時無有過
 何者名麁[12]罪  謂波羅市迦
 僧伽伐尸沙  非餘事應識

[0632c19] 實得上人法向未近圓人說學處。
 前人未近圓  苾芻向彼說
 實得上人法  得波逸底迦
 若是五種蓋  凡人法共知
 非此名上人  靜慮等境界

[0632c24] 謗迴眾利物學處。
 說他與眾物  迴將入別人
 若作妄言時  便遭墮罪割

[0632c27] 輕呵戒學處。
 半月半月說  戒經長淨時
 若其輕慢言  定得於本罪
 何[1]須戒經內  說此小隨小
 令人惱悔生  是名輕慢戒
 厭疑生惱觸  憂熱遍燒煎
 能令起悔心  隨說皆招罪
 但是律教中  所有諸小戒
 苾芻輕慢說  亦皆成本愆

[0633a07] [2]壞生種學處。
 所有種子類  及以有情村
 根莖節開子  自他損皆犯
 若從根得生  此說名根種
 謂是香附子  薑[3]芋等應知
 莖種從莖出  插地即便生
 謂菩提石榴  柳等咸應識
 節種截取節  入地能生長
 蘆荻蔗竹等  由斯故得名
 裂種杏麻豆  子謂穀麥等
 有釋異種子  牛糞等生蓮
 羊毛生細稊  是一師別釋
 有情蟲蟻等  總攝諸生命
 [*]村者謂樹等  有情之所依
 想疑而損之  皆招於墮罪
 如是種果等  稱境定招愆
 別種別[4]想疑  應知亦得罪
 苾芻持五種  安在臼中舂
 若種損壞時  五罪一時得
 若不損壞者  但招五惡作
 置火及投湯  同前皆本罪
 若作故損意  青草處遊行
 有壞時便墮  不傷招惡作
 若於青草處  曳物而傷損
 或湯粥汁等  澆瀉亦同愆
 若以一方便  斬斷於一樹
 便招一惡作  一波逸底迦
 若以二方便  斬斷一樹等
 便得兩惡作  一墮罪應知
 隨方便多少  得爾許惡作
 隨其事差別  悉皆招本罪
 葉果未開花  [5]諸藕諸根等
 蓮[6]梢及蘋藻  隨壞墮相中
 皴皮及[7]黃葉  蓮花等已[8]開
 若斷惡作罪  佛言輕重異
 若須淨齒木  及皮葉花根
 取時為淨言  不應云斬折
 水藻及浮萍  地雞并鹹鹵
 青苔白醭[9]葛  牽挽不應為
 何者是淨言  云汝應知是
 解是與淨等  淨了皆無過
 作淨二五殊  火刀[10]蔫鳥甲
 墮破并拔出  捩斷擘不中
 營造伐樹時  應從樹神乞
 以諸花果食  設祭可隨時
 應為誦正法  謂三啟等經
 宜應具告知  十善十惡報
 行善招樂果  異斯生惡趣
 顯其功德施  復說慳貪罪
 歡喜等園中  天女恒遊戲
 長時極樂果  [*]唯有施能招
 鎮懷飢渴[11]火  不聞漿水名
 輪迴諸趣中  受苦無窮盡
 無始來串習  數為煩惱逼
 自他無利益  並由慳所纏
 七日不改變  復無流血等
 大樹宜應截  有異不應傷

[0633c06] 嫌毀輕賤學處。
 苾芻作嫌言  及為麁罵語
 所得輕重罪  略言其大綱
 大眾作白二  差遣分[12]飯粥
 分房行餅果  分餘雜物人
 羯恥那器具  藏守支伐羅
 及以分衣人  并守雨衣者
 毘訶羅波羅  斯人所遣使
 行器持竿水  及以驅烏人
 若遣分臥具  行[13]餅并行利
 眾差如是人  嫌時皆本罪
 如斯十二類  嫌罵者招本
 餘使得輕愆  善可觀其事

[0633c19] 違惱言教學處。
 違教得本罪  教謂他問時
 惱謂說異言  不陳決定語
 他問如是言  欲惱便餘答
 除獵人來問  恐彼害前生
 我視虛空爪  實理有情無
 此人方便言  報彼非成咎
 如其他問時  惱意默然住
 由斯墮惡趣  苦逼痛方言

[0633c28] 不舉敷具學處。
 若於露地中  安僧床座等
 除有人[1]囑授  捨去罪[2]隨行
 若離於本[3]居  欲行向界外
 未離床等分  便招惡作愆
 若棄出行時  雨[4]霑得惡作
 如[5]有水濕澈  斯便得墮罪
 說有三種壞  謂蟲風及雨
 表裏俱損時  此說為蟲壞
 被風吹[6]反襵  是名為風壞
 雨濕第二重  名雨壞應識
 若在於房中  被蟲等損壞
 招惡作等罪  准說並同前
 初不思而去  塗中忽爾憶
 自忖由癡等  當須苦責心
 若遇餘苾芻  見已應相就
 為護臥具故  慇懃好[*]囑看
 若彼為領知  到處不藏舉
 波逸底迦箭  便中不憶人
 俗人來請食  借座當須與
 求寂等將去  苾芻不自持
 俗侶詣伽藍  設食供僧眾
 應與其座席  宜差守護人
 若是看病人  病老朽破戒
 又復未圓具  斯皆勿[*]囑觀
 二人同一座  小者應收舉
 若彼夏相似  後起者應持
 若聽法等時  上座年衰老
 舉安僧座席  小者應[7]代為
 佛制諸苾芻  於尊老給侍
 當為依止事  利益兩俱兼
 若有難事至  牆根及樹根
 著座不招愆  無緣勿斷食
 行時支伐羅  所有其勢分
 必無看守者  臥具准應知
 讀誦正法時  應可昇高座
 居處令安隱  敬重大師言
 應可為高座  四足安師子
 高下任時宜  正方應好作
 傍邊安蹋道  前為承足花
 踞坐誦尊言  讀時前置[8]案
 背後安花障  兩畔任懸繒
 上蓋准時宜  置在長廊下
 簷下長懸索  用擬[9]挂花鬘
 好心來聽經  當前列行坐
 俗家敷寶座  欲坐者隨聽
 攝念可應居  諸行無常想
 當如是作意  此是施主物
 雖是寶莊嚴  坐時無有過
 在藥叉龍宮  天堂皆許坐
 令彼福增長  此教是牟尼

[0634b21] 不舉草敷具學處。
 若其於寺中  用眾草敷具
 去時無難事  自舉[*]囑人看
 此亦同前說  與褥席不殊
 同彼罪應知  護戒者當識
 舍中不除去  或棄主人遮
 敷在毘訶羅  不除招惡作
 習定者經行  敷長十二肘
 勤修念誦者  亦十二應知
 地[10]鞕用草敷  不置便生病
 防難為[11]間隔  無斯致惱緣

[0634c03] 牽他出僧房學處。
 若瞋他苾芻  從住[12]處牽出
 其人得墮罪  仍除有難緣
 設不自手牽  令他苾芻挽
 二人俱得罪  謂波逸底迦
 若令求寂等  牽苾芻出寺
 苾芻招本罪  求寂得輕愆

[0634c10] 強惱觸他學處。
 若以好[13]惡食  或冷或熱等
 故惱他苾芻  令食招根本
 若食堂煖舍  浴室近門傍
 及[14]閤道簷前  此分皆不合
 於座及臥具  他未有心移
 先住苾芻來  無令後人去

[0634c17] 故放身坐臥脫脚床學處。
 若在上房住  不坐脫脚床
 以[15]版承床足  坐時無有過
 所言脚[16]脫者  於孔中抽出
 謂在故房上  多時朽爛棚
 若無承足物  或可仰安床
 不畏損他人  量時應受用
 或時以鐵釘  釘脚不令脫
 [17]任情安逆[18]榍  或用草繩纏

[0634c26] 用蟲水學處。
 水中有生命  將澆地樹等
 自作若使人  悉皆招墮罪
 蟲水有想疑  斯還得本罪
 無蟲蟲想疑  便招惡作過
 從他借罐綆  他與用無傷
 澄[1]濾好觀瞻  濁時安[2]黑果
 若水有濁塵  臨之不鑒面
 此可慇懃濾  清淨方無咎
 若井泉知淨  法瓶等緻密
 眾及於別人  五水隨情用
 濾羅有五種  謂澡罐[3]君持
 法瓶并水羅  及以衣角[4]疊
 澄心當好視  蟲若小毛端
 並須依教看  無勞數觀察
 齊幾當觀水  如轉六牛車
 竹載摩揭陀  是名觀分齊
 若其於水器  起心疑有蟲
 宜應更善觀  無疑方可用
 乃至俱盧舍  或時一驛路
 彼處決知有  無羅亦可行
 若即許還來  半驛去無咎
 商[5]旅有相識  傳羅隨意去
 順流河岸行  一一俱盧舍
 善觀應可飲  異此即不應
 泝流隨取處  觀濾並如常
 陂池水不流  觀於一尋內
 井等取水處  說佛語伽[6]陀
 隨處有天神  應從彼求乞
 將[*]君持向口  飲水佛不聽
 葉等必其無  屏處非遮限
 宜應將絹布  葉繫[*]君持口
 及以蓋瓶瓨  異斯招惡作
 瓨等有垢膩  用意淨洗治
 隨時可[7]曝乾  為欲令清淨
 俗人所作事  求寂不應為
 求寂之所為  苾芻有不合
 苾芻望於尼  事有犯非犯
 皆須善觀察  准教可應行
 於池井等中  見有[*]餅菜等
 澄濾隨情飲  應知此名淨
 俗人施水處  准法好須觀
 雖在非時中  隨情應飲用
 牧牛人等處  苾芻少乏水
 酪漿及乳等  洗足亦隨[8]情
 盛酒大小行  此器宜應棄
 若[9]盛油等物  火炙水[10]梳治
 或令魚鼈舐  垢膩盡皆無
 置水此器中  非時用成淨
 女人求水時  苾芻應可授
 不宜相續注  勿生癡染心[11]

[0635b19] [12]造大寺過[13]限學處。
 造大毘訶羅  起基安水竇
 著戶[14]扉及扂  并可置明窓
 若欲起牆壁  應和草作泥
 壘至橫扂邊  二三重勿過
 若於上更著  即招於墮罪
 甎石及木成  雖多無有犯

[0635b26] 眾不差教[15]授苾芻尼學處。
 具戒有聞持  年至二十夏
 言[16]詞善圓滿  不曾身污尼
 善說八他勝  八敬能開演
 具七可應差  異此便不合
 善解[17]蘇呾羅  毘奈耶母論
 此合教授尼  除諍能調伏
 除此更有餘  第二略教授
 大眾若有教  上座可傳言
 尼眾清淨不  又復和合不
 此中無苾芻  於尼行教授
 姊妹牟尼教  常須不放逸
 無令戒損失  此是[18]三塗因
 由尊二十夏  能調所化生
 於律教善明  王苾芻應識

[0635c12] 教授至日沒學處。
 被差行教授  雖可具尸羅
 及明須早歸  無容侵日沒
 日沒作沒想  或可生猶豫
 仍為教授事  得墮罪無疑
 未沒作沒想  未沒起疑心
 被惡作箭中  當受於大苦
 若尼門不掩  或可門相近
 或為多教授  日沒並無傷
 尼可作供養  應隨自己能
 尊人當受食  令其福增長

[0635c23] 謗他為飲食故教[*]授學處。
 若以嫌[19]嫉意  輕毀教授人
 由生不善心  當遭獄火焰
 彼有[20]貪染心  教尼求飲食
 見實而說者  此誠無有過

[0635c28] 與非親尼衣學處。
 若是非親尼  不合與衣服
 由彼心貪覓  來處不籌量

[0636a02] 與非親尼作衣學處。
 於非親尼處  不應為作衣
 由作惡形儀  令俗生譏醜

[0636a05] 與尼同道行學處。
 苾芻向餘處  共尼同伴行
 賊等多怖時  共行無有過
 若病無人持  不應棄於路
 苾芻苾芻女  展轉互相[1]舁
 尼自將路糧  苾芻得為淨
 苾芻持尼淨  此並勿生疑

[0636a12] 與苾芻尼同乘一船學處。
 苾芻若與尼  乘船或上下
 於斯便不許  直[2]渡者無愆

[0636a15] 獨與女人[3]屏處坐學處。
 緣彼鄔陀夷  共女[*]屏處坐
 因招眾譏謗  聖制不應然

[0636a18] 獨與尼屏處坐學處。
 又與笈多尼  獨在屏處坐
 據緣但道一  餘三並墮愆

[0636a21] 知苾芻尼[4]讚歎得食學處。
 苾芻知彼尼  [*]讚歎故得食
 除其先有意  食便招墮罪
 [*]讚歎有二種  具戒及多聞
 具戒從預流  乃至阿羅漢
 多聞[*]蘇[5]呾羅  毘奈耶母論
 實有如斯德  [*]讚食許無愆
 若實無有德  為利受尼[*]讚
 知而噉食者  即招其本罪

[0636b01] 展轉食學處。
 苾芻無疹病  非衣作行時
 足已更生貪  食時便得罪
 一食不能安  此說名為病
 但獲衣方肘  是謂施衣時
 僧房制底處  其地如小席
 掃拭及[6]洒塗  此名為作務
 若半[7]瑜繕那  苾芻去還返
 斯名道行事  更食者無罪
 若得有衣請  更受無衣者
 受後招惡作  食時便獲本
 先得無衣請  後有支伐羅
 兩處縱俱飡  此[8]食非遮限
 前得有衣請  後請亦有衣
 兩處食隨情  此皆無有過
 若棄無衣處  行就有衣家
 開難緣及衣  非餘事應識
 若知於俗舍  [9]普請盡僧伽
 授事及餘人  至時鳴[10]健稚
 苾芻於自黨  若客新來至
 請處應教示  默去不應為

[0636b22] 施一食過受學處。
 外道所居處  苾芻在彼停
 無病一日飡  異斯便不合
 無病別日住  便得惡作罪
 如更受他食  咽便招本愆
 施主意平等  或是親族處
 假令多日食  斯非是愆咎

[0636b29] 過三鉢受食學處。
 施主非隨意  若得飯麨等
 二三持滿鉢  若過招本罪
 大鉢若取三  二大及中一
 兩大兼一小  二中并一大
 二中兼一小  滿鉢取持歸
 斯皆得本愆  三小咸無過
 親族歡懷與  受多無有過
 受已應持去  平分與苾芻

[0636c09] 足食學處。
 苾芻足食竟  不合更重[11]食
 不作於餘法  咽咽罪隨生
 五種珂但尼  斯非是足限
 正食若足已  此亦不應飡
 五種[12]蒱膳[13]尼  米飯麥豆飯
 麨肉及諸[*]餅  是正食應知
 根莖葉花果  名五珂但尼
 此據嚼齧義  五正通含噉
 知是[*]蒱膳[*]尼  有授者相近
 已作遮止法  從座捨威儀
 於如是五處  名足食苾芻
 此中隨一無  則不名為足
 足罷竟去休  此說名遮足
 若道且言者  聖說許無愆
 若作餘食法  非側非背後
 不安在懷中  非空非置地
 兩手極淨洗  然後方受食
 食了不離座  是未足應知
 執食可蹲[14]踞  對苾芻應告
 我作餘食法  仁當憶念知
 彼人當取食  若二若三口
 語言持取去  隨意可應飡
 若彼雖足食  然未離於座
 應就彼人前  作法皆如上
 彼人不合食  應告食人言
 將去任情飡  名第二餘法
 若得非正食  謂是乳酪類
 薄粥薄麨等  並非成足食
 若竪匙不住  此名為薄粥
 指鉤不見迹  謂薄麨應知
 若作足食想  及以生猶豫
 食便招本罪  便開地獄門
 若食雖未足  而為足食心
 及起疑意時  皆招惡作罪

[0637a15] 勸足食學處。
 知他足食竟  不為餘食法
 內懷於惡心  勸食便生罪
 知足食想疑  慇懃勸彼足
 欲令他犯過  當來苦自傷
 不應以雙足  蹈於食[1]葉上
 病者便非過  無病起譏嫌
 苾芻若無病  連鞋不應食
 病應抽出足  蹋鞋上非愆
 授食在背側  或[2]遠或隔障
 及不仰手時  斯皆不成受
 授者立相近  當前無障隔
 皆須仰手受  極可用心請
 指食令安鉢  如其墮葉盤
 此即名為受  無疑應可[3]食
 微塵有多種  花果飲食衣
 有觸與無觸  淨與不淨別
 土塵事多種  有淨及不淨
 覩色不分明  此則無勞受
 塵[4]相若分明  不受不應食
 [5]食污衣須洗  不洗便生過
 若行鹽等竟  雖小不應起
 及時應可坐  准次勿相排
 年卑居老上  知想或生疑
 突色訖里多  日日恒增長
 持食與他人  便作希望意
 彼人重授與  不淨不應[*]食
 決捨絕希望  後從他獲得
 此名清淨食  受時無有過
 勿語益送人  與我如是食
 隨行得應噉  病人非在遮
 苾芻若食了  可留一大抄
 普施於眾生  不應為簡別
 若客至將行  撿挍人并病
 及以看病者  隨情在前食
 因籠拏開粥  僧眾並隨聽
 由斯影勝王  施地佛聽受
 因論於食法  及與藥相應
 淨地等要門  隨事皆須識
 飯餅及肉魚  豆飯并麨等
 斯謂為時藥  養命噉恒須
 [*]蒱[6]萄及芭蕉  醋果并[7]蘡[8][薁-ㄇ+囗]
 棗等烏曇跋  並曰非時漿
 俗人及求寂  熟[9]柔當淨濾
 酪漿蔗醋漿  斯等非時飲
 說有七日藥  [10]酥油[11]蜜諸糖
 石蜜及沙糖  許服皆無過
 又有盡壽藥  謂是根莖等
 如法應守持  無限常聽服
 根雞舌薑等  莖謂不死條
 黃薑等可知  并諸香雜水
 七葉苦[12]爪苗  果謂胡椒等
 及以三果類  准病服皆聽
 紫[13]礦及阿魏  黃[14]蠟諸樹汁
 油麻灰等五  復有五種鹽
 菴末羅苦木  七葉尸利沙
 如斯樹等皮  皆名盡壽藥
 如是諸藥類  不擬將充食
 但欲排飢渴  希心趣涅槃
 [*]蒱[*]萄及石榴  菴婆芭蕉等
 根謂蓮藕類  是時攝應知
 如斯時藥等  展轉更相[15]雜
 各從前藥勢  服用者無傷
 熊羆及龜鼈  并江猪等脂
 並隨身治病  非時咸可服
 醫言食生肉  人蛇象不聽
 魚肉若持來  問[16]淨當隨食
 門前制底舍  空露地水堂
 簷下及房中  並不應煮食
 作淨有五種  生心等軌則
 若為作食厨  眾僧共立淨
 住處絣繩墨  草創立基時
 解法營作人  興心應作法
 我今於此處  立作眾淨厨
 三心念口言  謂是生心淨
 造寺半已了  知事對僧前
 我今普告知  應如是三說
 此處我守持  將為淨食處
 作如是告白  名為共印持
 若人造寺宇  房門[1]料亂開
 [2]室相不齊行  此名牛臥淨
 若有僧住處  苾芻久棄捨
 後至過便無  斯名廢故淨
 若僧秉白二  羯磨眾詳許
 知法並同心  名為作法淨
 如是五淨厨  苾芻不作法
 停食[3]及煮食  悉皆成不淨
 為淨二五殊  刀火[4]蔫鳥甲
 墮拔截擘壞  作法者無愆
 火壞五咸淨  餘損子皆成
 傷皮有不成  於中驗生性
 當於上座所  行食者應言
 三鉢羅[5]法哆  是名行食法
 上座當告言  應平等行與
 須正意而食  了說願伽[6]他
 正說福頌時  苾芻不應食
 若不聞聲者  食時無有過
 正說伽[*]他時  聞時應諦聽
 頌了隨情食  更說非遮限
 有能者應說  眾首或餘人
 演法應時機  當隨施主望
 凡是說法人  應須與伴助
 由非獨一己  令法有光輝
 為眾誦經時  夜無燈不許
 護[7]蟲為百目  或復作籠遮
 所食魚肉等  與俗勝人同
 他持施鉢中  應食全無罪
 他為作肉食  若有見聞疑
 此則不應飡  為愍眾生故
 得虎狼等殘  若有聞疑見
 由彼心不捨  此皆不合飡
 不許無悲心  耽味害他命
 准法依三淨  食肉許無愆
 蒜葱等諸藥  為病在隨聽
 欲令身命存  斯名善法器
 病者食蒜時  當護其臭氣
 選處應將息  隱密可應為
 為病服食了  可洗身令淨
 臭氣皆除滅  方入本房中
 若服蒜葱[8]韮  為令身淨故
 停七三[9]二夜  如次可應知
 巡家行乞食  [*]料亂有多門
 應將飯等記  無令路差失
 乞食秉鳴錫  欲使施人知
 及怖於[10]犬牛  不許行撾打
 苾芻於俗舍  若食餅果根
 勿嚼作大聲  或時將汁[11]飲
 自非有要事  不應相觸食
 食時須用心  勿濺傍邊者
 儉時若得食  施主歡隨施
 亦可多將去  分張與苾芻
 若上座受請  食半與餘人
 為濟儉年時  活諸同梵行
 欲令壽命久  餘人得應食
 若在牟尼教  一日實難逢
 若於鉢縫中  見有餘殘食
 應以物擿去  三洗用無愆
 食罷口應淨  用齒木土等
 淨水漱三度  若過亦隨情
 苾芻得食已  疑有餘人觸
 應覓未具人  重受隨情食
 有事須行去  無人持路糧
 自携為換想  噉時無有過
 若無人可換  一日不應飡
 他日噉虎拳  不合過斯食
 三日兩虎拳  已後當隨意
 自作宜應食  希望性命全
 須根地可[12]掘  欲果樹宜[13]昇
 苾芻應自取  除飢得延命
 斯等是遮戒  為難暫開聽
 若是性罪者  命斷不應作
 親識遠方來  屏處應同食
 室羅末尼羅  同飡開怖處
 受已莫放器  左手急堅持
 齊手可應飡  食時須用意
 如其不蓋覆  置食被烏殘
 近[此/束]處應除  餘者隨情食
 僧祇若別人  [*]酥油沙糖等
 如其誤觸[14]者  不應便即棄
 若是四方僧  或復別人食
 知淨宜應受  異此即不應
 食雜沙糖等  水洗宜應食
 雖在非時中  此無不淨過
 糖與麨相和  應將淨水[1]投
 苾芻須淨濾  非時飲水聽
 苾芻自為己  於沙糖守持
 隨開於五人  相知更互食
 病斷食少食  熱悶及[2]塗中
 於此五人聽  餘者皆不合
 勝果卒難逢  及上[3]飲食等
 苾芻雖足食  不加法亦飡
 若乞食苾芻  巡家乞得食
 有人請入舍  隨言使福增
 舍中食餘飯  施主遣將歸
 縱觸還應食  儉歲聽非過
 寺三時設食  祭彼護寺神
 時非時藥叉  [4]住彼須應食
 訶利底母兒  佛遣多祭食
 為護於住處  [5]令教法光輝

[0639a20] 別眾食學處。
 不飡別眾食  [6]唯除病等緣
 僧中取[7]少多  或此送無犯
 乃至一匕鹽  或一握草葉
 送向於餘處  亦得表情和
 有人不盡情  四人名別眾
 病作道行時  事如前已說
 若是乘船去  至半踰膳那
 或可覆還來  食皆無有過
 若眾多施主  別別供苾芻
 隨彼施主心  此謂時差別
 諸外道沙門  彼若施僧食
 悲心應為受  由彼不信故
 界中別眾食  有苾芻[8]想疑
 得罪若三人  食便無有過
 有別定屬利  食時與眾乖
 此順施主心  縱食非成犯

[0639b08] 非時食學處。
 從過中已後  至明相未出
 苾芻不應食  若食罪侵身
 有病在非時  醫人令遣食
 當於隱[9]密處  無令俗見譏

[0639b13] 食曾觸食學處。
 苾芻觸食等  此則不應飡
 食前食後殊  說觸有兩別
 若在食前受  食後噉便愆
 若食後受[10]持  夜分過不合
 若手有雜膩  謂除眾難緣
 不觸於鑰匙  及以觸衣鉢

[0639b20] 不受食學處。
 飲食若不受  怖罪者不[11]飡
 食咽罪便傷  除水及齒木
 葉及淨齒木  有汁還須受
 若是生種者  仍須將火淨
 苾芻行乞飯  有餘仍未熟
 宜應自煮食  受取[12]取應飡
 得魚肉果等  先煮已色變
 牛乳等三沸  更自煮非愆
 他人來設食  有事便棄去
 應為北洲想  觀時自取食
 以藥灌鼻時  若咽當須受
 若能不咽者  不受亦無傷
 食有蠅蟻等  附近不成觸
 觸處除應食  鼠鳥受應知
 若手與手受  或物與手請
 或手與物請  或物與物受
 若入厭賤國  遠置亦成受
 更有餘成受  謂象馬獼猴

[0639c10] 索美食學處。
 苾芻身無病  為己不應乞
 生[13]酥并乳酪  諸肉及以魚
 為病故乞求  縱食而非犯
 無病乞惡作  若食罪便中
 俗舍巡行乞  執鉢默然住
 他問何所須  欲者隨情說

[0639c17] 受[14]用蟲水學處。
 若知水有蟲  受用全不合
 謂外內二種  洗浴飲應知
 有蟲無蟲水  此並如前說
 羅漉須依法  由是性罪故

[0639c22] 有食家強坐學處。
 苾芻在食家  不應屏處坐
 令他生惱意  仍除難怖緣

[0639c25] 有食家強立學處。
 若女人丈夫  欲貪相樂著
 說此名為食  屏立亦招愆[15]

[0639c28] [16]與無衣外道男女食學處。
 苾芻若自手  不與外道食
 擘破與隨聽  欲令除惡見
 彼[1]槃器在地  悲心應授與
 為生哀愍想  不得現虔恭

[0640a04] 觀軍學處。
 若觀軍鬪戰  苾芻皆不許
 必有緣須住  此則在隨開

[0640a07] 軍中過二宿學處。
 有緣須往時  齊兩夜應宿
 如其更過宿  除難便成犯

[0640a10] 動亂兵軍學處。
 軍旅象馬眾  旗[2]王及兵力
 國主及大臣  見時便得罪
 軍旅謂整[3]裝  兵力謂驍勇
 若立標旗處  於此號[4]旗王
 人主大臣請  有障難及怖
 假使住多時  斯亦非成犯

[0640a17] 打苾芻學處。
 不以瞋恚意  故打他苾芻
 [5]違本要期心  不遵於聖教
 假令將一指  若打即招愆
 況復手足拳  杖木等相害
 若將掃帚打  隨有幾多莖
 觸彼苾芻身  還招爾許罪
 如是把豆等  隨打罪應知
 若不墮彼身  准數皆惡作
 若為彼[6]椎噎  或時因誦呪
 苾芻將物打  斯等並無愆

[0640a28] 以手擬苾芻學處。
 若於苾芻處  努手相擬時
 即便招墮罪  還如打中說

[0640b02] 覆藏他麁罪學處。
 知他有麁罪  元不許覆藏
 若有怖畏時  縱覆皆無犯
 從波羅市迦  乃至眾教罪
 及此重方便  覆至曉招愆

[0640b07] 共至[7]俗家不與食學處。
 不作嫌恨心  故令他斷食
 彼人無有病  必得罪相中

[0640b10] 觸火學處。
 若不是開緣  然火皆不許
 及滅火觸火  有難便非過
 皮毛爪洟唾  擲著火中燒
 熟炭不守持  觸皆招惡作

[0640b15] 與欲已更遮學處。
 僧伽有事時  苾芻先與欲
 後時便不許  墮罪必侵身

[0640b18] 與未近圓人同室宿過二夜學處。
 未進近圓人  與之同室宿
 此[*]唯齊二夜  第三便墮罪
 說有四種室  一是總覆障
 二總覆多障  三多覆總障
 四多覆多障  於此四室中
 苾芻睡臥時  獲罪隨輕重
 如是四種[8]舍  至三明相出
 於中罪輕重  護戒者應知
 有三種明相  謂青黃及赤
 青光纔現時  即得根本罪
 若在高閣處  言聲不了知
 及餘諸屋中  共宿成無過
 不應於一床  二人等同臥
 於褥權開許  衣等隔中間
 燃明室中臥  有病在隨聽
 及以瞻病人  餘人皆不許
 無病晝日睡  嬾墮者便遮
 禪誦若勤修  片時隨意臥
 闇中禮尊者  不應首至地
 當以虔敬心  發言稱呼睇
 共求寂道行  同眠應警覺
 若困不能者  起坐隨情睡
 求寂一切時  慇懃當守護
 猶若輪王子  斯為佛樹[9]芽

[0640c14] 不捨惡見違諫學處。
 苾芻作邪行  說欲非障法
 此能為障礙  由癡無所知
 乃至於三諫  若其見不捨
 此是罪中極  宜應速驅擯

[0640c19] 隨捨置人學處。
 知此惡見人  未為隨順法
 及不捨惡見  皆不應共住
 不共作讀誦  亦不為親友
 共受法食者  得波逸底迦
 為斷彼惡見  或親或病人
 讀誦在隨[10]意  受用便不許

[0640c26] 攝受惡見求寂學處。
 若是未圓人  將求圓寂處
 愚癡說欲法  非障道應驅
 苾芻離惡黨  益物以為心
 共斯無智人  [1]宿便招墮罪

[0641a02] 著不壞色衣學處。
 苾芻得新衣  當須為壞色
 新衣謂是白  染壞色有三
 青謂污色青  泥者謂赤石
 樹皮花葉等  染色號[2]袈裟

[0641a07] 捉寶學處。
 乍可觸瞋蛇  醦毒難治療
 不觸於珍寶  及以寶莊嚴
 末尼[3]真珠等  珊瑚寶[*]裝具
 刀矟諸戰[4]仗  鼓等皆不觸
 寶物真珠等  觸穿皆[5]得墮
 若其觸未穿  此便成越法
 鼓樂絲竹等  刀[*]仗弓箭類
 若成及未成  觸皆招惡作
 若觸彈毛弓  亦得惡作罪
 何況刀矟等  擎持罪不傷
 像等有舍利  觸時得本罪
 若無身骨者  觸時便惡作
 歌舞吟詠類  觀聽皆不許
 談話并相撲  斯非寂止緣
 自為歌舞樂  旋遊於制底
 由不護根門  步步皆招罪
 由斯亂心故  不許貪聲色
 [6]唯求脫三有  終希趣涅槃
 寺內見遺財  所謂金銀等
 應將草等覆  護防[7]經八日
 若有主來求  記驗同應與
 若無貯僧庫  藏舉勿令虧
 後主來求索  化彼少智人
 半價或全酬  更增便不許

[0641b03] 非時[8]浴學處。
 若非是開緣  半月內洗浴
 病道行作業  及以風雨時
 若[9]不洗不安  是病當開限
 道行及作事  斯並如前說
 驚飈動衣角  說此謂風時
 雨[10]滴水霑[11]身  是雨宜應識
 如其風雨雜  說此謂相兼
 齊兩月半來  是名為熱節
 [12]始從脫衣服  至水未霑[13]臍
 洗浴得輕愆  過[*]臍招墮落
 渡河非是犯  悶絕水澆身
 或可越陂塘  為難皆無犯
 苾芻行水內  及以乘船時
 若在大海中  大小便無犯
 若有女人洗  王及諸兵眾
 并有儜惡人  遠避不應浴
 不應水中戲  游泳或沈沒
 以水相澆擲  打水作音聲
 若其為學浮  或時須療病
 當於隱密處  雖浮亦不遮

[0641b24] 殺傍生學處。
 苾芻殺傍生  自作或遣使
 當招極苦處  惡道火燒然

[0641b27] 故惱苾芻學處。
 於同梵行所  不應令悔恨
 作惱心便犯  異此許無愆
 汝未二十歲  不成受近圓
 汝鄔波馱耶  破戒眾不集
 若以惡作心  說時[14]便獲罪
 若說實事者  此成無有過

[0641c05] 以指擊[15]攊他學處。
 少智雖一指  擊[16]攊便招過
 如無戲弄意  示[17]靨許非愆

[0641c08] 水中戲學處。
 苾芻水中戲  此彼岸往還
 於此有開遮  並如前已說

[0641c11] 與女人同室宿學處。
 若無障隔處  不共女同房
 若牢關閉門  此成無有過
 女於善惡言  解了名及義
 此便生重罪  餘者得輕愆
 全覆全障等  室相如前說
 要待全身臥  是謂眠應知
 若其眠睡著  波逸底迦風
 能於地獄裏  吹火鐵床中
 於樓閣有女  應可去其梯
 成遣苾芻看  縱臥成無犯
 若於晝日臥  與上事皆同
 并須結下裙  異斯招惡作

[0641c24] 恐怖苾芻學處。
 為尊重[18]佛教  不惱亂眾生
 自作若使人  不應為恐怖
 或作諸鬼形  若羅剎等像
 或以聲氣觸  怖彼罪侵身
 可意人主天  食香梵志等
 報言來害汝  便招惡作愆
 欲前人得益  現極苦令怖
 說於三惡道  雖怖亦無傷

[0642a04] 藏他衣鉢學處。
 藏他衣鉢等  戲笑不應為
 若作罪侵身  為益便無過

[0642a07] 他寄衣不問主輒著學處。
 先與苾芻衣  不語用得罪
 若是同意者  雖用理無違

[0642a10] 以眾教罪謗清淨苾芻學處。
 若以眾教罪  謗他清淨人
 此成燒煮過  餘皆得惡作

[0642a13] 與女人同道行學處。
 若無男子伴  共女涉道行
 得波逸底迦  里數如常說
 行到[1]一一[*]村  即便招墮罪
 若其[*]村未至  惡作罪應知
 若於險路處  女人為引[2]道
 或作防援者  此皆無有過

[0642a20] 與賊同道行學處。
 與賊同行去  即得於墮愆
 若開無犯者  如前已宣說
 商人偷稅道  此尚名為賊
 何況破[*]村坊  打道白劫者

[0642a25] 與減年者受近圓學處。
 若年減二十  未合與近圓
 由於飢渴等  不能堪忍故
 若實年不滿  後為此想說
 此不名圓具  苾芻皆得罪
 若彼有疑心  不滿不滿想
 告言年滿者  受時便有過
 於滿作滿想  告言我年足
 或可迷而說  此皆無有犯
 近圓非一事  隨說有多門
 護戒者存心  理應詳審問

[0642b07] 壞生地學處。
 於地作故心  自掘教人掘
 損濕招本罪  皮壞得輕愆
 說有二種地  生及與不生
 若經水雨霑  三月名生地
 若其無雨霑  事須經六月
 此據曾耕壞  餘地不論時
 生者招本罪  餘者得輕愆
 砂石土及泥  輕重皆須識
 若於地釘橛  便得根本罪
 拔橛及搖泥  此皆招惡作
 隤牆及崩岸  得波逸底迦
 若損破裂者  此皆成越法
 若作遊行心  崩崖動泥等
 記數損地罪  不損者無過
 為眾修園圃  淨語令掘地
 無蟲者許為  有命皆不合

[0642b24] 過四月索食學處。
 若有四月請  苾芻應可受
 除極請更請  常請及別請
 所言我常請  謂恒時請食
 於中別請者  應知施別人
 極請謂慇懃  更請數數食
 除如是請食  餘食咸招罪
 請與上妙食  苾芻索麁者
 索時得小罪  食便[3]無有過
 請與麁鄙食  更乞上妙者
 索時得小愆  食時便罪大
 與乳便索肉  施酪反求酥
 乞小食本愆  不遮於病者
 或信或富人  施主有廣意
 [4]令彼福增長  久受亦無[5]過

[0642c10] 遮傳教學處。
 汝於此學處  [6]告言令遣學
 對諸苾芻前  鄙賤云愚小
 斯將墮罪劍  [7]自斬愚癡身
 墮在惡道中  受苦常燒煮
 愚謂漫思度  癡謂不了經
 不分明不善  不解於經律
 作愚癡等言  口說一一語
 前人若聞解  得波逸底迦
 問知三藏人  求解者無犯
 智者言應用  闇處作燈明
 如其彼妄陳  此人應[8]反詰
 縱使云愚等  道實理無傷

[0642c23] 默聽評論學處。
 更互不為忍  瑕隙共相求
 默然行竊聽  住時便得罪
 他於屏房語  不作聲而聽
 了義便招本  聞聲但小愆
 若於簷閣中  或出或行道
 惡心聽得罪  善意者無愆

[0643a01] 不與欲默然起去學處。
 若論如法言  或作單白等
 不語傍人道  默然而捨去
 勿為別眾[1]法  去可語餘人
 由其不囑授  獨入無邊海

[0643a06] 不恭敬學處。
 於眾及別人  不為恭敬事
 慢眾得本罪  別人招惡作
 大眾守寺人  違言亦得罪
 別人眾中老  并及己尊師
 他有違逆言  情不欲依順
 宜應善開示  此則許無愆

[0643a13] 飲酒學處。
 諸酒飲若醉  茅端不滴口
 不飲不與人  由斯放逸故
 苾芻口有病  醫遣[2]含無犯
 假令命即死  無容輒吞咽
 諸麴等雜物  醞釀方得成
 眾人共許者  是名為大酒
 若以皮果花  汁等用成就
 此名為雜酒  斯皆能醉人
 或可以糖蜜  蒲[*]萄等作成
 並在此中收  為其昏醉故
 如其於酒體  未成或可壞
 飲時無有過  由其非醉[3]困
 諸有醋漿類  及以酪中漿
 水和澄濾飲  非時亦無過
 諸酒變成醋  飲皆無有犯
 醋漿盛貯久  並是醋應知
 [4]黍秫等非制  說二酒應知
 變壞或未成  明其非醉性
 酒有色氣味  能醉招大愆
 若不能醉人  便招三惡作
 如是三二一  飲時皆得罪
 隨招一二三  不醉非根本
 若皮花果等  能為醉惱緣
 如其麴等和  此還招惡作

[0643b09] 非時入聚落不囑苾芻學處。
 非時有苾芻  入[*]村不囑語
 有緣便罔過  無事即招愆
 始從過午後  終至明相初
 此即謂非時  大師如是說
 苾芻若非時  生疑入得罪
 時作非時想  及疑招小愆

[0643b16] 食前食後詣餘家學處。
 苾芻為請首  向俗家中食
 此人曾不許  更轉向餘家
 若於赴請者  告言隨意食
 或主人聽去  向餘處非愆

[0643b21] 入王宮學處。
 王門或宮門  及以近門處
 明相未出至  斯皆得本罪
 城門與王門  及以宮門閫
 去斯門不遠  此名為勢分
 未曉到城門  復為未曉想
 若入過門閫  便招惡[5]作愆
 若為餘想疑  並皆招惡作
 言寶未藏者  謂是未舉置

[0643c01] 不攝耳聽戒作不知語學處。
 已於別脫經  半月曾多聽
 言我今方了  戒[6]科咸在斯
 此法在經中  自覺世尊說
 先當令悔厭  方遣說其愆

[0643c06] 用骨牙角作針筒學處。
 角牙骨所成  針[7]筒不合用
 斯人便自入  違教罪[*]筒中
 針[*]筒須打破  其罪應須說
 棄斯憍逸緣  若留不成悔
 針[*]筒有四種  鍮銅赤銅鐵
 刀子應鐵作  有三品應知
 大者長八指  小者六餘中
 應為烏[此/朿]形  [8]或似雞[9]毛曲
 或向餘[*]村等  苾芻雖事[10]急
 針須[11]將一[12]个  為要擬縫衣

[0643c17] 過量作床學處。
 苾芻為[13]大眾  作諸床座等
 高善逝八指  越此不應為
 善逝八指長  當中人一肘
 長者宜應截  說罪准常[14]途

[0643c22] 草木綿[15]貯床學處。
 眾僧床臥具  不應[16]貯雜綿
 故欲惱餘人  罪箭便來射
 蒲[17]臺及荻苗  木綿羊毛等
 斯皆須撤[18]去  餘罪方應說
 [19]云何名為貯  謂布於床上
 粘著苾芻衣  令他意不喜

[0643c29] 過量作尼師[20]但那學處。
 若作尼師[1]但  大覺三張手
 廣便一手半  過此不應為
 長時應截却  其罪便須悔
 問言除却[2]未  方可為蠲愆

[0644a05] 過量作覆瘡衣學處。
 若作覆瘡衣  長佛四張手
 寬須張手二  越此遂招愆

[0644a08] 過量作雨浴衣學處。
 如其作雨衣  長佛六張手
 廣應二手半  異此不應為

[0644a11] 與佛等過量作衣學處。
 怛他揭多衣  不合同量作
 長十廣有六  斯名佛衣量
 生在苦毒處  曾無有少樂
 鎮被火燒煮  斯名訓釋辭
 若諸犯戒者  [3]墮於三惡趣
 愚人罪不悔  由斯墮義成

第四部別悔法
[0644a19] 從非親尼受食學處。
 已說於墮罪  方陳四別悔
 略言其自相  委悉可應知
 非親苾芻尼  於[*]村乞食處
 自手受取食  便招別悔愆

[0644a24] 受尼指授食學處。
 若其於俗舍  苾芻正飡食
 尼來指授時  與斯酥酪等
 舉眾皆須報  姊妹勿為言
 若不一人遮  合眾皆招罪
 內中外三舍  三處苾芻飡
 上座作遮言  乃至最[4]下座
 汝且莫為言  片時待食了
 或可問中外  頗有遮尼不
 若不問而食  家中得本愆
 若一不遮時  外邊招惡作
 始從於眾首  皆犯於別悔
 此別別[5]墮愆  異前波逸底
 若在尼寺中  施受全無過
 自己財將施  并由重信心

[0644b10] 學家受食學處。
 若於學人家  知眾與羯磨
 苾芻飢渴逼  雖請不應飡
 花華葉等物  縱受亦無傷
 受床座誦經  並開非是過
 若於他舍食  餅惠學家兒
 擘破乃令飡  勿使空懸望

[0644b17] 阿[6]蘭若住處外受食學處。
 若在阿[*]蘭若  此中多恐怖
 苾芻不應出  寺外受[7]其飡
 若無觀林者  苾芻出受食
 寺中餘處飡  並悉招其罪
 苾芻犯罪訖  應還至寺中
 應報諸人言  我說鄙賤事

第五部眾學[8]法
 四種別悔法  如犯狀已陳
 自餘眾式叉  次第今當說
 下裙圓整著  不高亦不下
 不象鼻蛇頭  不作多羅葉
 亦不為豆團  如是應當學
 支伐羅[9]披著  好圓整應知
 不太高及下  好[*]披正覆身
 少為言語聲  亦不高遠視
 但覩六尺量  可長於[10]一尋
 是往俗舍像  如是應當學
 俗家不覆頭  亦不偏抄服
 及不雙抄舉  不叉腰撫肩
 不作蹲地行  亦不足指去
 不跳不[11]庂足  不作[12]柱身行
 亦不搖身行  不掉臂而去
 不作搖頭入  不連手肩排
 未許不輒坐  坐須善觀察
 若重放身時  此能生大過
 不疊足重踝  亦不急踡脚
 不得長舒足  勿使露身形
 [13]下明恭敬食  不應令鉢滿
 應留一指許  并羹次第飡
 行食未當前  不得預張鉢
 鉢不安食上  恭敬可為飡
 團不極小大  不得預張口
 如其口含食  不[14]合輒為言
 不以飯覆羹  亦不菜蓋飯
 更作希望意  由此益貪心
 不[15]欱不[口*((甫-、)/寸)][口*集]  不呵不吹氣
 不以飯置脣  不應毀呰食
 不脹[16]鰓嚙半  不舒舌彈舌
 不為窣覩波  後破方飡噉
 不舐手舐鉢  不振鉢振手
 當作鉢中想  繫念可應飡
 不為輕慢心  觀他比坐鉢
 污手不捉器  亦不灑餘人
 不於俗舍中  棄其穢惡水
 鉢不除殘食  無替鉢不安
 不應立洗鉢  不安崩墮處
 逆流不酌水  是護鉢應知
 次明說法事  已立前人坐
 或己坐他臥  無病並不應
 己下他在高  人前自居後
 他道己非道  覆頂等同前
 他乘象馬輿  及著鞋履等
 著冠帽繫頭  及以花鬘飾
 持蓋仗劍甲  斯皆是慢儀
 除身帶病人  說法便招[1]罪
 不立大小便  不[2]於青草上
 一二指洟唾  除病並招愆
 不上過人樹  [*]唯除有難緣
 式叉羯[3]闌尼  是悉應當學

七滅諍法
 已於眾學法  略言其大綱
 七滅諍相應  次第今當說
 所謂評論等  有隨法能除
 方便七種殊  由人有差別
 應差中正人  攝斂身語者
 眾內當差舉  稱理和其諍
 無欲無瞋癡  并以無恐怖
 及移不可移  除諍應差此
 評論諍若起  可將現前除
 及以法現前  當依大師教
 由現前能除  故斯名現前
 為少慧念者  [4]且陳其一隅
 若九人十人  是大眾差遣
 此差五或過  名為差重差
 凡差重差人  正直明三篋
 上座不朋一  能為滅諍人
 若無其五德  設已差應退
 [5]具[6]德者應差  令作行籌者
 彼可作二籌  顯法及非法
 法籌應可直  香滑稱人心
 非法籌須曲  臭澁情不樂
 左手蓋而行  法籌應顯露
 僧伽應[7]總集  從初次第行
 先呈其法籌  三語慇懃與
 如其取法籌  數多於非法
 是名為法滅  諍息理應知
 苾芻毀破時  便招其墮罪
 非法籌多此  名非法滅諍
 諍雖非法滅  毀破得小愆
 斯乃是多人  毘奈耶滅諍
 已說評論諍  二法可應除
 子細述其緣  具如廣文說
 次明[8]非言諍  以其三法滅
 謂將可惡法  詰他清淨人
 謂是現前事  憶念及不癡
 現前如上陳  餘二今應辯
 應知念調伏  如友苾芻尼
 謗毀實力子  大師因此制
 應與實力子  作憶念調伏
 令在上座前  如是言應說
 大德僧伽聽  被他妄說我
 我乞憶念法  僧伽應愍聽
 如斯三請已  應令一苾芻
 秉法為彼人  作憶念羯磨
 次作不癡法  如[9]惡羯苾芻
 由彼先癲狂  今秉不癡事
 致[10]在上座前  白言我昔日
 被狂亂所惱  為[11]非不覺知
 他便數數詰  云我為惡行
 我今乞不癡  毘奈耶應與
 所言犯罪諍  由四法能除
 自言及現前  草掩求其性
 既作於罪已  或詰或不詰
 當在苾芻前  合掌除其罪
 言大德存念  我今犯斯罪
 問言見罪不  報言我今見
 於後不犯不  報言我不犯
 彼說奧[12]箄迦  此答言娑度
 犯他勝等罪  對眾而自陳
 此並是自言  能令諍消殄
 如[13]哥羅苾芻  被他言所及
 由衣招詰責  行向釋迦城
 現前能滅諍  名為現前法
 此亦是現前  重更言其軌
 今說草掩法  更相鬪諍人
 上座應就之  正理當教示
 報言法難逢  何為作二黨
 無事為諍競  輕慢大師言
 言作如是事  我汝咸有犯
 [1]陳其後邊罪  應可願蠲除
 作斯言告時  如其不違逆
 是名住本性  此朋應亦然
 彼朋意靜息  不為違戾言
 因此諍能除  名為草掩息
 自言犯斯罪  對眾便言無
 猶如手苾芻  說有言非有
 與作求罪性  苾芻令彼臣
 大聖誨親言  良由具悲性
 彼亦上座前  應可從眾乞
 大眾宜於此  作法並同前
 欲殄作事諍  應須眾咸集
 如不作違拒  是諍息應知[2]

[0646a15] [3]已上兩卷明波羅底木叉戒本[4]了次下一卷明跋窣覩等[5]事。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6]中
级别: 总版主
发帖
2699
铜币
3148
威望
703
贡献值
9
银元
0
好评度
0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9-10-13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上
尊者毘舍佉造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創明受近圓事及苾芻等要行軌式
 開闡於調伏  善閑調伏義
 正住調伏中  能捨非調伏
 敬禮如是師  法及於聖眾
 我今隨所解  略攝毘奈耶
 嬾惰少慧者  於廣文生怖
 雖勤亦不樂  入斯調伏海
 欲令彼趣入  不起大疲勞
 結頌作階梯  勝人見津路
 可讚財圓滿  能生勝梵宮
 三摩地涅槃  並由於戒得
 離斯毘奈耶  眾事不能淨
 還如極浣衣  弗濯於清水
 猶如月輪缺  夜分靡光輝
 於佛教出家  尸羅虧亦爾
 是故捨懈怠  當樂戒莊嚴
 欲了作不作  當勤聞律教
 苾芻應作意  求解毘奈耶
 要由先自明  後當行教授
 能於四眾中  得殷重恭敬
 過未現諸佛  內藏此人持
 勤求正法[5]中  及有情利益
 [6]自防於戒蘊  善護勿令虧
 他人若有犯  悉皆來請問
 於決了義中  獲得於善巧
 怨處能降伏  知法與法俱
 常不被他輕  大眾中無畏
 若所在方隅  有明律教者
 佛言我無慮  由彼發光輝
 牟尼如是說  律德不思議
 由此應勤求  受持於律藏
 苾芻滿十夏  自善護律儀
 於法式明了  授出家圓具
 戒經及廣釋  文義皆精善
 為他作依止  於彼能教授
 非[7]唯少解義  淺識事多疑
 要剖析分明  大師語無亂
 於戒本廣釋  若不能解了
 愚癡六十年  終須仗他住
 當依老者[8]住  若無依少年
 師少不應禮  餘皆如小作
 凡欲出家者  隨情詣一師
 問難事若無  須時應攝受
 若作五無間  及是賊住人
 變化非人形  外道聾瘂類
 若是扇侘等  及污苾芻尼
 猶如鹹鹵田  不生於戒種
 若犯邊罪人  負債兼有病
 現是王臣將  大賊及是奴
 生處賤闕支  十指相黏著
 手足皆攣跛  曲脊鼻匾[匚@虒]
 被[9]女擔所傷  及長麁小腦
 并過分[1]齲齒  瞷眼不分明
 眼大小黃泡  及以紅赤類
 如斯不端正  皆不許出家
 略說可遮事  要[2]唯有三種
 謂色形氏族  由斯污僧眾
 色謂赤髮等  形謂惡首面
 又驢等耳頭  及無於耳髮
 象馬獼猴狀  [3]及鼻[*]唯一目
 無目牛馬齒  或復齒全無
 族謂[4]旃荼羅  竹師除糞等
 及[5]拐行等類  斯皆律所遮
 若有淨信者  所說過皆無
 遍身應審觀  問知無障法
 攝取經八日  存意好瞻相
 若先觀察者  無勞經一日
 先授與三歸  次與五學處
 應著鮮白[6]衣  立在於僧前
 僧伽既[7]許可  當依出家法
 先請軌範師  次授十學處
 既受求寂法  一切眾俗侶
 於彼應讚禮  由離俗纏故
 破[8]惑眾[9]翳除  著大仙衣故
 為此光暉盛  猶如日初出
 如三十三天  圓生枯葉落
 彼受近圓戒  眾罪悉消除
 在中方滿十  苾芻減不許
 邊方受具者  齊五過隨意
 東境奔荼跋達那  此界有樹號娑羅
 北山名曰嗢尸羅  寺名答摩娑畔那
 西界村名窣吐奴  南邊城號攝伐羅
 佛說此內是中方  於斯界外名邊[10]國
 苾芻戒清淨  堪授他近圓
 非是螺貝鳴  腐爛空中樹
 秉法者知律  餘四[11]九清淨
 受具可稱讚  諸天應敬禮
 眾滿界內同  清淨者秉法
 無障羯磨善  謂近圓五因
 如毘婆沙說  十種得近圓
 世尊一切智  是名自覺受
 憍陳如上首  得定道五人
 賢部諸淨心  彼悉從歸得
 法與由使得  善來成苾芻
 大姓迦攝波  [12]無由敬師得
 童子鄔陀夷  善能為問答
 稱可大師意  佛言成近圓
 中國滿十人  邊方數充五
 或復過於此  秉須知法人
 又因喬答彌  大世主請佛
 為說八敬法  斯名得近圓
 除八餘若受  皆白四羯磨
 依前之所說  受具並皆聽
 纔受近圓已  應告五時差
 冬春雨終長  量影依人數
 冬四九月半  乃至正月半
 春四從正半  乃至五月半
 雨一從五半  乃至六月半
 終時[13]唯日夜  六月十六日
 十七旦長時  乃至九月半
 三月少一日  此謂五時差
 終時進近圓  同夏中最小
 長時旦若受  同夏則為尊
 受具從苾芻  半月請教授
 近苾芻夏坐  隨意二眾中
 不罵於苾芻  不詰其破戒
 若犯僧殘罪  兩眾行半月
 尼具雖百年  苾芻新受戒
 慇懃應致禮  是名八敬法
 女作男子狀  丈夫為女形
 俗人及黃門  不應作親教
 賊及形殘等  雖是善應遮
 授彼近圓時  眾僧[14]皆獲罪
 不樂非圓具  及不了生年
 形貌善觀瞻  覩相猜其歲
 不滿二十年  授與圓具戒
 明智計[15]令滿  應數胎閏月
 如其數胎等  不滿二十年
 應置求寂中  此非成受具
 或經一二歲  方憶知年減
 足前年若滿  斯名善近圓
 若人聞白竟  其耳忽然聾
 此亦名善受  佛許開無過
 正受近圓時  男形轉為女
 此名為受具  應置在尼中
 若鄔波馱耶  聞白已形變
 此不名受具  秉法者無愆
 受戒人在地  秉法者居空
 二界體既殊  不名為受具
 輪王養太子  宗胤得興隆
 護求寂亦然  令聖教增長
 如師遣求寂  有事登高樹
 墜墮傷支體  由斯聖教遮
 是故佛教中  出家悲作本
 雖七歲亦聽  要解驅烏事
 若出家受具  無鉢便不許
 仙器終須有  斯為乞食因
 如上座近喜  求寂飢無鉢
 臨至於食時  從他求食器
 借他衣鉢等  與出家受具
 勿如梵志[1]法  是世尊聽許
 若人未受具  不先說四依
 聞此苦難行  梵志便歸俗
 若秉一羯磨  一界四人受
 此是僧為僧  不名為受法
 若二若三人  同時受圓具
 顏狀雖差別  斯無長幼殊
 隨坐而受利  不應更互禮
 若遣知事時  隨他差即作
 為餘放逸者  作怖等羯磨
 呵已正驅出  令生厭離心
 若解三藏教  及有大名稱
 能生廣大福  驅遣不應為
 由此邪群鹿  怖於師子兒
 能生俗淨心  如大師住世
 此住有光顯  猶若大牛王
 於彼行呵責  能虧於佛教
 四重穢行顯  邪執守愚心
 作所不應為  世俗咸譏議
 污家生鬪諍  如是破戒人
 大眾共鳴[2]稚  齊心急驅擯
 抱柱即宜截  門[3]框亦復斬
 勸化應修理  或可用僧祇
 調弄苾芻像  由此不應留
 慇懃共驅逐  不應生鬪諍
 已說如死屍  [4]全無共住義
 眾僧共驅擯  除斯垢穢人
 尼不應為禮  但可致虔恭
 近事不交言  乞食時應與
 觸妬病生半  名五半宅家
 為諸不了者  略言其相狀
 若他來抱身  心貪起婬欲
 智者應當識  是持抱黃門
 妬謂已男勢  見他交會興
 病謂因病墮  或由刀等害
 生者謂生來  二根皆不現
 半月男半女  名半等黃門
 若於婬欲法  不能為扇荼
 二根若俱有  名二形應識
 邪惡見[5]染心  應知是邪外
 就彼受其法  斯名趣外人
 或時自剃髮  竊法著法衣
 妄作苾芻解  皆名為賊住
 四重及惡見  身污苾芻尼
 飲酒毀三尊  是謂求寂過
 十事若有犯  斯人即須擯
 若捨隨所應  出其治罰罪
 若不犯邊罪  如法捨學處
 還俗復重來  苾芻歡為受
 無亂心捨戒  了知人現前
 我捨汝應知  此名真捨學
 受訖即應說  四波羅市迦
 智者先告知  勿令行惡事
 由心不覆藏  於一人發露
 於邊罪極厭  斯名授學人
 次明雜行法  是出家要儀
 展轉可相教  勿令尊法滅
 天時將欲曉  起必在師前
 [6]可嚼淨齒木  應先禮尊像
 次可到師邊  安置於坐物
 [7]巾水土齒木  寒溫須適時
 有時應早起  [8]詳審就師邊
 敬重按摩身  能生殊勝福
 或於初後夜  師處問疑情
 師當遣安坐  隨疑決三藏
 平明問安等  禮拜生恭敬
 由彼多恩益  能親教是非
 常作難遭想  於彼起慇心
 善灑掃房中  行處令清淨
 作壇應供養  香花隨有設
 日日敬三寶  斯為四諦因
 或時禮香殿  右繞窣覩波
 相近有尊年  隨情行禮拜
 為求堅固體  役使不牢身
 勵己勸他人  勿隨愚墮意
 隨時供養已  讀誦後安心
 不但著[1]袈裟  情喜將為足
 十四十五日  須知長淨時
 和合眾應為  若乖便自作
 宜應自察已  有過求清淨
 乃至小罪中  常生大怖想
 或可往僧厨  看其所營辦
 希逢妙果食  察已告尊知
 侍養恒勤敬  洗鉢等皆為
 於尊雖普行  師知量應受
 不於破戒者  解勞及禮敬
 受用皆無分  如燒死屍木
 求寂尚不禮  有戒之俗人
 何況大苾芻  禮俗貪婬者
 苾芻得後果  若小不禮拜
 況[2]餘生死內  旋迴癡硬心
 說無學為[3]主  學人如父財
 勤定讀誦人  隨許誠無過
 自餘懈怠類  名為負債財
 破戒者全遮  受用住處等
 信心營寺宇  [*]唯安戒行人
 犯重不羞慚  [4]投足元不許
 若近於廁處  勿作諸談說
 讀誦浣染等  斯皆不許為
 小便大便室  入時須作聲
 一二指別處  大師如是說
 大小便風氣  徐出勿為聲
 勢至莫強持  圊中不應語
 若籌及土塊  先持[5]拭下邊
 次以二三土  多水洗令淨
 左手以七土  說此名為淨
 兩手後用七  斯皆別別安
 更有一聚土  將用洗[6]君持
 洗臂腨及足  此名為外淨
 事因舍利子  異斯招惡作
 兩手好用心  洗令極清[7]淨
 意在除臭氣  令身得清[8]淨
 如不依此法  百土欲何為
 不合禮三尊  亦不受他禮
 餘皆不應作  世尊親自遮
 若不嚼齒木  及以食[9]葷辛
 其事並同前  廣如律中說
 若不問二師  得為其五事
 大小便飲水  并嚼淨齒木
 及於同界中  四十九尋內
 隨情禮制底  自餘皆白師
 謂洗手足等  輒行勢分外
 食噉咸須白  總別在當時
 禮一拜低頭  合掌當陳告
 白鄔波馱耶  我洗手飡食
 自餘但有事  准此白應為
 若不[10]諮啟時  一一皆招罪
 食時宜用心  授受須依法
 持衣分別等  無令事有虧
 乃至十夏來  不得離依止
 五歲明閑律  隨意許遊方
 然於所到處  還須覓依止
 若無依止者  不消衣食利

初部四他勝法
[0620b29] 不淨行[11]學處。
 佛說三種罪  無餘不可治
 有餘眾所除  餘皆別人悔
 四波羅市迦  極重當恭敬
 若犯一一法  便成壞苾芻
 從初十二年  皎如秋水淨
 此時無有[12]疱  十三年過生
 蘇陣那為子  於故二行婬
 及[13]蘭若苾芻  獼猴處犯過
 佛說於學處  欲令貪等除
 耽婬罪業中  云何汝當作
 見十種大益  利樂於多人
 廣制眾式叉  如來大悲故
 於三瘡門內  由貪故求入
 波羅市迦蛇  被[14]螫難治療
 他逼共行非  具戒者耽著
 於此情生染  應知犯他勝
 於爛壞瘡門  或於極小境
 或生支不起  此並得麁愆
 寧以已生支  置於毒蛇口
 不安女根內  苦報受無窮
 若遭黑蛇毒  唯只一身亡
 若破[15]重禁時  永劫受辛苦
 行婬相多種  犯具八支成
 隨緣事不同  智者應詳察
 苾芻堪行處  彼此根無損
 方便入過限  受樂二心全
 初二方便罪  吐羅各二殊
 輕重事不同  皆如廣文說
 問因雖答二  [16]准問以酬言
 如非初二因  應知非彼攝

[0621a02] 不與取[1]學處。
 但尼迦苾芻  自為而作屋
 輒取王家木  由斯作犯因
 他物作盜心  移離於本處
 若作屬己想  五磨灑成邊
 過[2]五咸同犯  磨灑准當時
 發意得責心  觸物吐羅罪
 平坦純色地  [3]拽去但麁罪
 若剝裂異色  越過得無餘
 若瞋心壞弶  網等獲吐羅
 為福放有情  便得惡作罪
 競地有二種  斷處或王家
 他兩處得勝  苾芻獲麁罪
 兩處勝於他  彼人方便捨
 波羅市迦火  燒此苾芻身
 呪術取他財  末尼等諸物
 苾芻目遙見  便得根本罪
 為己苗成就  於他不欲成
 乏水[4]堰田畦  恐損便決却
 自苗得成實  他苗實損壞
 應知據子實  得重或時輕
 要心遠眾罪  [5]能益諸有情
 如何作苾芻  [6]反盜他財物
 被賊偷弟子  金等奪取時
 不開悟賊徒  隨事招輕重
 為賊說法乞  半價或全還
 將賊付官人  便獲吐羅罪
 苾芻盜求寂  [7]慜心為弟子
 將去得吐羅  破僧罪流類
 至王稅界分  關津合與財
 自負或他持  盜心行異路
 盜將便得罪  彼物可稱量
 價滿五磨灑  罪必成他勝
 至彼稅官處  云為佛法僧
 或云為父母  廣讚其功德
 聽開藥直衣  好物常須畜
 作淨過稅處  此非應稅限
 布縷宜須截  或時用泥污
 世尊教作淨  稅處可持行
 若借他衣等  由[8]貪作己財
 若後不還他  便得吐羅罪
 若上於船[9]上  所有鉢等物
 二人相授與  謹捉好存心
 汝捉我今捨  告知彼損壞
 准望其價直  此必定須還
 他不請而食  食得惡作罪
 苾芻既如此  餘眾同斯說
 或時王賊與  或是委寄人
 無別物主心  彼與宜應受
 他財他見施  知非是大人
 知時不應取  不知無有過
 若見卑下與  應可善思量
 於彼取非宜  由尊不許故
 知事人餘人  將僧伽等物
 與貧病應受  用已鎮思還
 若身死無過  有命可隨緣
 勵力須乞求  應還得財處
 牛羊等重物  受用村田等
 僧伽有隨教  別人遮不聽
 住處與園田  及臥具等物
 以理常守護  令其施福增
 此處[10]僧重物  不應質與他
 不分不合賣  是律決定說
 於寺高處立  呼召得聞聲
 當於如是處  安置淨人宅
 執作事業時  與衣食饒益
 若病不能作  佛遣亦供看
 打拷及髠割  與聖教相違
 縛害惱群生  聖賢皆遠離
 為福捨田地  作分數應取
 受用時無過  斯成古王法
 一切[11]評論處  佛遣不須言
 苾芻及求寂  於斯[12]勿措口
 從他正見得  持與邪見人
 及與破戒人  名[13]虛墮信施
 受他飲食時  量腹而應取
 長多名墮施  淨戒者應知
 父母及病人  為取非成過
 如將與餘者  終須告主知
 於行處等見  刀子及針等
 應與撿挍人  [14]問狀方還主
 彼物告眾已  眾中三日停
 如無認識[15]者  任充常住用
 以己事換他  或可為福故
 苾芻受[16]雇作  此事佛不聽
 親友及己想  多少隨時用
 非盜便無過  或可語他知
 親知有三種  上中下應識
 純直可相知  輕浮勿親友
 於三種相知  上可該中下
 處中中及下  下者下應知
 問病方教化  應為求醫藥
 是可委寄者  勿同尼乞油

[0622a08] 斷人命[1]學處。
 苾芻厭不淨  求鹿杖自殺
 為福貪鉢等  由斯大聖遮
 故心非誤殺  自作或使他
 勸讚人死時  便招他勝罪
 若說殺方便  見他作隨喜
 放火燒林野  或斬生支節
 若食於人肉  斯皆得吐羅
 病及看病人  若愚教法式
 應可問醫人  或餘若耆[2]叟
 方[3]授病者藥  [4]異此得輕[5]愆
 若供給病者  如病狀應畜
 餘物亦可持  清淨隨哀[6]慜
 世尊遣大眾  咸看於病人
 或可依次看  諸事皆隨順
 不禮於病者  病亦不禮他
 更互好心看  并安於坐物
 不於病者前  讚說死是勝
 病苦聞斯已  由此樂身亡
 汝能行布施  護戒無虧失
 深信於三寶  當趣涅槃宮
 若汝身亡過  天宮定不遙
 涅槃如掌中  莫憂形命盡
 苾芻作是言  便得越法罪
 應云久存壽  此疾可蠲除
 壽存如法住  善人應久留
 念念能增長  [7]廣大福德聚
 於有病惱者  解醫宜教示
 善識於時處  與藥勿隨宜
 故勸他人死  不論心善惡
 自殺及賣人  並獲吐羅罪
 鉢等生貪意  起願令他死
 如彼旃荼羅  斯人得惡作
 縱笑不應為  以指相擊[8]攊
 往時十七眾  由此一人亡
 制底等作業  無俗人相助
 重擔不擎舉  緣斯殺匠人
 若[9]塼等[10]坼裂  授他須告知
 不應[11]竟日為  猶如[12]客作者
 苾芻監作時  隨處當勸化
 宜給晨朝食  欲使解疲勞
 若是知事人  賊來聽閙亂
 不得故心擲  石等損眾生
 可於十肘外  拋擲木石等
 謹念於戒學  勿使損悲心
 監知住處人  眾中老應問
 若夜中說法  牢防護門等
 寺舍勤防盜  關鑰應觀察
 說五種[13]閉門  為護於住處
 上下二門樞  關扂鎖重鎖
 隨其現前有  當直者應為
 但安一二等  准次須[14]陪直
 如其總不著  計失盡須還
 苾芻在路行  同伴染時病
 當如父母想  敬教可持將
 父老不能行  恐畏午時到
 子推因致死  此事不應為

[0622c07] 說上人法[15]學處。
 儉年諸苾芻  實無勝上德
 更互虛相讚  活命佛因遮
 不得言我得  殊勝增上證
 除於增上慢  斯便得邊罪
 自無上人法  不能得諸定
 言得聖道分  將成大涅槃
 言得增上證  并獲於四果
 智謂苦等[16]竟  見謂見真諦
 說靜定四種  樂獨靜住故
 此等事我知  我見諸天等
 我見天龍等  我共彼言談
 彼亦共我言  說時犯邊罪
 我聞諸天聲  彼來親事我
 或藥叉等類  如此悉成邊
 若見糞掃鬼  此但得吐羅
 為是鬼中卑  是故非邊罪
 說得果通智  膿壞無常想
 自將邊罪劍  不樂強傷身
 說有苾芻見  謗[17]蘇畢舍遮
 意許是自身  說時但惡作
 說戰勝天雨  生男聞象聲
 審觀方告知  異此便麁罪[18]

[1]第二部十三僧伽伐尸沙法
[0623a02] 故泄精[2]學處。
 若離三瘡門  於自他身分
 故泄其不淨  此必犯僧殘
 泄謂在身中  精移其本處
 創樂便成犯  不要待精流
 其精欲動時  攝心居本處
 此時無重過  但許得輕愆
 如其移本處  流精尚在身
 故泄出身中  [*]唯招吐羅罪
 精有五種異  謂薄稠并赤
 黃色及青色  最後轉輪王
 青輪王長子  餘子並皆黃
 赤色諸大臣  稠精謂根熟
 根[3]未成女傷  斯等名為薄
 如前精若泄  皆並得僧殘
 牆瓶等穴處  故觸泄其精
 吐羅罪所傷  過於大石打
 雖動而不[4]泄  染心量己根
 於空舞動搖  或由捉[5]搦泄
 逆風逆流持  並得吐羅罪
 若順風流者  得惡作應知
 若以染污意  故視己生支
 染心無利益  常當念除捨
 浴室中摩觸  行路髀相揩
 忽然精自流  及夢皆無罪
 如是廣宣說  苾芻並眾教
 若是求寂等  悉皆招惡作
 初二部罪因  各有其輕重
 初重大眾悔  輕便對四人
 二因重[6]四人  輕便[7]一人悔
 眾教要僧伽  餘罪一人得
 不許對犯人  同罪而發露
 無容垢除垢  可得令清潔
 從犯眾教罪  若有覆藏心
 還與爾許時  令行遍住法
 應觀心至誠  於眾深恭敬
 當與遍住法  異此不應為
 若行遍住法  更被煩惱害
 由彼愚癡盛  或時重作罪
 此應更與法  令行本遍住
 如是乃至三  依律教還與
 此成可愍處  知由煩惱生
 如若起大慚  或可情謙下
 雖如是調伏  於惡不能改
 此作留[8]韁棄  乃至厭心生
 若生厭離心  了知其意樂
 意喜宜應授  僧伽應濟出
 意喜水洗濯  令餘垢清淨
 此中應出罪  滿二十僧伽
 [*]唯僧伽為主  僧伽知意樂
 僧伽與其教  秉法者應行
 眾中為羯磨  處眾教其益
 由僧伽教出  故名為眾教
 發露已命終  或於遍住位
 雖言未出罪  當生善趣中
 由斯可哀念  懷悲勿棄捨
 無令自業打  惡趣苦纏身
 若遍持三藏  極愧眾中尊
 大福德六人  對一便除罪
 須有至誠心  慇重無欺誑
 一悔不重犯  斯名應法人
 除咽已下毛  及為下灌法
 除病緣而作  吐羅罪割身

[0623c07] 觸女[9]學處。
 從足至于首  染心觸女人
 無衣便眾教  有隔吐羅罪
 若故意推牽  從象車等處
 有隔無隔觸  受樂罪同前
 女人來觸時  苾芻生染著
 此則如前說  牽推隔等同
 本作行婬意  觸著女人身
 便得吐羅罪  是他勝因故
 此據堪行婬  餘獲吐羅罪
 小男黃門等  [10]傍生皆惡作

[0623c18] 鄙惡語[11]學處。
 苾芻麁惡語  全非離欲人
 對女作婬言  此亦由僧[12]救
 汝身極軟滑  可愛三瘡門
 或言非是好  或道醜形勢
 持此物與我  汝夫是福人
 云何與汝合  令我受樂味
 言時道葉婆  便犯眾教罪
 葉婆若不說  但得於吐[13]羅
 若女來求時  不道麁惡語
 同前理應識  麁即是婬言
 此中麁惡言  謂是交會語
 隨方無定說  約處以論愆
 [1]癲狂與心亂  [2]吃及初犯人
 及以痛惱纏  斯皆非犯類

[0624a04] 索供養[3]學處。
 於自身[4]讚歎  方便說功[5]德
 婬言對女前  眾教刀便割
 殊勝者[6]謂最  姊妹愛念言
 供養謂供[7]奉  解時便得罪
 所言尸羅具  與戒蘊相應
 應知善法者  定蘊相應故
 與慧蘊相應  說名為淨行
 兩兩相交會  [8]可是行婬欲
 苾芻染污心  假令道一句
 女人若解語  此亦犯僧殘
 若有女人說  非理婬欲言
 云汝清淨人  我今興供養
 汝如斯具戒  常有於善法
 殊勝應供者  濁劫實難逢
 彼若如是說  苾芻順答言
 內有染污心  便成眾教罪
 女人供養者  得無量果報
 不言婬欲事  此得吐羅罪
 如是婬欲法  苾芻說如前
 不道我如[9]前  亦得吐羅罪
 女人如是說  除於婬欲[10]字
 不言汝如斯  吐羅亦如是
 或語無知者  或除婬惡作
 若不說我言  女說時同此
 一切染污言  苾芻皆得罪
 此中染污者  謂是染著心
 此據堪行欲  翻此得吐羅
 丈夫扇侘等  傍生[*]唯惡作

[0624b04] 媒嫁[11]學處。
 自作若使人  令女男和合
 持彼僧殘劍  斬傷於自身
 水授財娉等  略有七種婦
 私通有十數  此相今當說
 七婦謂水授  財娉王旗得
 自樂衣食住  共活及須臾
 以水授彼故  隨事立其名
 若以財取婦  是謂為財得
 大賊強打取  說此作王旗
 自許作他妻  是名自樂住
 為衣食故來  是名衣食住
 二人財共有  同為活命緣
 作如是結契  是名為共活
 暫時非久居  名曰須臾婦
 七婦若分離  事有七種別
 初離久生[12]諍  折草為三種
 或復擲三瓦  言汝非我妻
 准法而遣出  或高聲唱令
 如是初三婦  分離令偶合
 一二三如次  突色訖里多
 四五六如次  一[13]二三吐羅
 和彼第七時  便得僧殘罪
 此中私通者  夫死或他行
 此若母護時  說名為母護
 如是父王父  王母餘親護
 此中所說親  謂是父母族
 父及夫並亡  此名兄弟護
 若有[14]姊妹者  姊妹護應知
 婆羅門剎利  是名為種護
 婆雌俱雌也  斯則為宗護
 王法護應知  有禁具法住
 如斯十種護  [15]差別謂私通
 前所說私通  及末後四婦
 於斯若偶合  必定得僧殘
 此男何不婚  此女何不嫁
 苾芻如是語  即便招惡作

[0624c12] 造小房[16]學處。
 自為作小房  秉法觀無過
 量等便無犯  異此得僧殘
 於此小房處  堪作四威儀
 行住坐臥時  受用令安樂
 長[*]唯許十二  謂善逝張手
 廣[*]唯七張手  是房量應知
 [17]准佛一張手  當中人三倍
 合有一肘半  是正量非餘
 據彼處中人  計長十八肘
 廣謂十肘半  房量如是說
 不淨有蛇蝎  大小蜂蟻等
 有諍謂近道  好樹天王宅
 近河崖井等  是謂無進趣
 如斯過若除  合理房應作
 無指授為作  無諍有勢分
 苾芻不淨處  得罪謂吐羅
 一切過咸有  定得於眾教
 眾過患悉除  此舍皆無咎
 最初者或[1]狂  心亂病苦逼
 設造房無犯  此是大開緣

[0625a04] 造大寺[2]學處。
 有主毘訶羅  本無其量數
 此中言大者  謂量及珍財

[0625a07] 無根謗[3]學處并假根[4]事。
 說無根他勝  欲壞彼淨行
 及陳像似事  此二[5]今當說
 時有蓮花色  淨信苾芻尼
 因事往池邊  來禮實力子
 去此處不遠  [6]友地二相隨
 取水往池邊  見兩鹿交會
 既見是事已  友地更相告
 苾芻苾芻尼  汝見行婬不
 告言我已見  共說宿怨嫌
 像似事相謀  欲壞實力子
 如是等緣起  隨說有差別
 諸智者應知  斯成謗他罪

[0625a20] 破僧[7]學處。
 屏諫及眾諫  乃至第三遮
 欲破一味僧  便得眾教罪
 遮時不作白  說名為別諫
 告言汝具壽  莫作不和合
 別諫勸不止  應秉羯磨諫
 謂用白四法  并諸助伴人
 和合謂一心  建立二種破
 隨順破壞法  十四種應知
 法說為非法  非法說為法
 調伏說言非  如是等應識
 評論非言諍  犯諍及事諍
 此中四種諍  覺慧者當知
 謂種種言說  不和眾異心
 緣此鬪諍生  說[8]作評論諍
 若人因忿惱  非法言相說
 由斯鬪諍生  故是非言諍
 有身及語心  此三[9]各一種
 或二[10]二三種  略言其六緣
 苾芻與女人  不知同室宿
 未具至三夜  此是身相應
 為女五六句  與彼說法時
 非故心句增  應知由語罪
 褒[11]殺陀時問  有過而覆藏
 此名為意罪  應知得惡作
 有身及有心  故意害生命
 不與取酒等  此罪由二得
 五六句說已  復故心增句
 此名心語二  妄語亦同然
 故心興殺害  并言打彼身
 說名身語心  造罪由三種
 云何善心中  苾芻犯其罪
 謂於佛殿上  除草不令生
 又如作好心  為供養佛故
 結鬘便得罪  布列許無愆
 不故違聖言  及僧伽制令
 此說是無記  由其無惡心
 故心違越者  斯皆是不善
 翻此善應知  謂是傍乘義
 如是無量種  造作於罪過
 鬪諍[12]緣斯起  謂犯諍應知
 如斯白等事  說非是善等
 鬪諍生諠[13]嬈  是事諍應知
 欲作破僧伽  無知招惡作
 別諫若不捨  斯成惡作愆
 白不捨吐羅  及說初羯磨
 如是說第二  最後獲僧教

[0625c09] 隨助破僧[14]學處。
 於此隨轉人  罪惡苾芻眾
 別諫等差別  如是悉同前

[0625c12] 污家[15]學處。
 若有污家者  說污二種殊
 一名為雜居  第二謂受用
 雜居與女人  作戲掉舉等
 受用謂同食  及[16]採花果類
 謂眼耳意識  見等三應知
 別諫等差殊  如前惡作等

[0625c19] 惡性違諫[17]學處。
 如是惡語人  獲得眾教罪
 善言不肯順  名惡語應知
 遍學他勝等  說名為學處
 應受教誨言  順於清淨法
 已說同法等  隨順大師教
 別諫等不捨  輕重等同前
 如斯十三事  教因僧處得
 九初便得罪  四由三諫生

[18]二不定法
 略於眾教罪  已說少相應
 不定我當陳  大師言二法
 苾芻鄔陀夷  與笈多親密
 由斯事不定  廣制於僧伽
 一苾芻一女  共坐於屏處
 為婬事或無  名二不定法
 靜謂無餘人  隱密事非一
 牆柵夜簾障  [1]榛叢為第五
 行住及坐臥  苾芻依實言
 如淨信者陳  准事應治過
 若於行住等  若不依實言
 應與求罪性  白等如前作
 若得治罰法  不出家近圓
 不共他經行  及與依止等
 不應一席坐  至死行治罰
 於罪不決斷  二不定名生[2]

[3]第三部捨墮法
[0626a17] 畜長衣不分別學處。
 苾芻十日外  畜衣不分別
 泥薩祇塵土  坌污罪人身
 衣已縫刺染  是名衣已成
 所言畜持衣  謂攝為己有
 支伐羅成已  未出羯恥那
 如是等應知  此中為四句
 毛麻與落麻  羯播死并絹
 高[4]詀婆及紵  是謂七種衣
 何謂分別財  最小之量度
 [5]縱橫充一肘  罪成泥薩祇
 應捨而不捨  於罪不說悔
 復不為間隔  墮罪不能除
 三中若作一  或二非清淨
 三事俱作已  方名無過人
 於此罪未說  或於鉢袋等
 於後若得者  皆同泥薩祇
 由有財可捨  復為墮罪傷
 墮落惡趣故  名波逸底迦

[0626b07] 離三衣宿[6]學處。
 常共三衣俱  無緣不別宿
 除眾為作法  異斯便得罪
 一二眾多舍  村外坑塹遶
 牆柵遍皆圍  有一多勢分
 勢分謂敝園  及[7]天廟處等
 或差別或一  名別一勢分
 一行相連故  應知名一舍
 野人下[8]賊等  如一類同[9]村
 二舍兩行別  如梵志野人
 置立於多門  是謂眾多舍
 此中勢分者  外周寬一尋
 或雞飛墮處  齊其[10]舂處等
 宅[11]鋪店樓場  及於外道屋
 船樹車園所  是一多勢分
 兄弟不分別  或復[*]唯一人
 由是一宅故  說為一勢分
 如前說勢分  有多勢分生
 由彼別別門  應知門有共
 如是多宅處  庫等許同然
 諸勢分應知  皆一異差別
 外道若見別  一異勢分殊
 此勢分不同  謂安皮服等
 於樂人等宅  諸事悉同前
 外安竿鼓等  及以破竹處
 若樹枝相交  斯為一勢分
 影及雨[12]渧處  於外有一尋
 人衣同勢分  於此著三衣
 苾芻隨處眠  斯皆無有罪
 於天祠等處  大門同是一
 離衣此處宿  不被罪中傷
 道行時勢分  齊四十九尋
 坐住臥離衣  無過一尋內

[0626c11] 月望衣[13]學處。
 雖得支伐羅  於餘有希望
 得齊於一月  不分別無犯
 八半至正半  一月是衣時
 於後謂非時  於親等希望
 [14]深摩舍那處  若有死人衣
 送殯往還衣  他棄糞掃服
 糞掃[15]蘭若處  棄路蟻蟲穿
 及以破碎衣  復有五種別
 火燒或水浸  并乳母棄衣
 鼠嚙及牛嚼  應知又五種
 因言衣已[16]竟  隨事釋三衣
 次第辯應知  廣陳其作相
 新物及曾用  是謂二種衣
 苾芻欲作時  此法今當說
 若新僧伽胝  兩重應截作
 尼師[17]但亦爾  餘衣並隨意
 經四月服用  若作僧伽胝
 此衣應四重  餘衣兩重作
 若更增重疊  欲[1]摘令相離
 [*]摘離者得持  十日當分別
 大衣條不等  九條等九階
 後二十五條  此各別當說
 三品兩長半  三品半三長
 末後三品衣  曼荼羅四半
 此中三品者  是大衣壇隔
 此衣量應說  上衣三五肘
 下者四肘半  二內名為中
 七條及五條  量數皆相似
 又復說五條  橫四五竪二
 貧人難得利  愍念故開聽
 此據應量人  說斯等肘量
 極長極短者  衣量可隨身
 上中下三衣  葉量應須識
 狹兩指寬四  二內者名中
 減如斯肘量  守持不應法
 凡是帶毛衣  不著入村內
 亦不往眾內  食禮窣覩波
 作施主物想  如是應分別
 不截支伐羅  不著入[*]村內
 若違招惡作  有難事隨聽
 惡罵無信人  好鬪難共住
 被擯將行者  委寄不應為
 若委寄苾芻  假令居海外
 亦得作親友  應分別長衣
 自國及他方  知委寄者死
 於餘苾芻處  應為委寄人
 若分別衣時  不近委寄者
 不對求寂等  亦非親委人
 若人請持物  寄與彼苾芻
 若知彼身亡  此衣當與眾
 於諸衣緣邊  應可為墨[2]點
 令衣無雜亂  易識不勞心
 苾芻若命過  可將其六物
 應賞看病者  餘外[3]任僧分
 三衣當割截  尼師[*]但亦然
 十三資具衣  略舉其名目
 三衣并坐具  泥婆珊二種
 僧脚[4]崎有兩  拭面身巾二
 及以剃髮衣  并遮瘡疥服
 十三藥資具  此並牒名持
 [5]自餘諸長衣  各各應分別
 隨所應而作  苾芻須者持
 內無僧脚[*]崎  不[6]披於上服
 愛護應受用  餘物亦皆然
 合染者應染  應縫者可縫
 應持者[7]可持  作法應分別
 苾芻得新衣  應為三壞色
 青赤石樹皮  冀除貪染意
 紫[8]鑛紅藍欝金香  朱[9]砂大青及紅茜
 黃丹蘇方八大色  苾芻不應將染衣
 疊被高[10]襵婆  毛[11]緂并氈褥
 及以輕薄物  此不截應持
 除其[12]有毛者  彼皆[13]帖葉持
 無令少欲人  縫刺勞辛苦
 若五條覆身  得營眾作務
 七條於淨處  作業許無遮
 僧伽胝處眾  食及禮制底
 并入城隍等  此處並應[*]披
 [14]疊被高襵婆  褥及駝毛帔
 諸重疊衣服  勿[15]濾於蟲水
 臥他氈席等  襯無用七條
 可疊作四重  夜中應警睡
 離衣宿餘處  他衣不割截
 假令非染服  權守亦開聽
 無病著一衣  不許飡飲食
 無衣亦不浴  有難在隨聽
 詳心遣一人  借得緂帔等
 均平應受用  非[*]唯借得人
 自己白色被  晝臥染[16]遮外
 受用僧[17]祇物  內外並須遮
 披緂毛向外  遊行不應著
 若怖於蚤虱  坐臥在隨開
 阿利耶儞緂  [18]唯僧伽聽畜
 由其出此國  即以國為名
 僧伽有隨教  合用高襵婆
 [19]自餘諸雜緂  別人皆得畜
 為牢於下服  佛許繫腰絛
 謂[20]遍圓及方  三種絛應識
 已臥具若新  他物隨好惡
 當須以衣襯  不許赤身眠
 苾芻有衣服  不應[*]雇人浣
 若自使好人  盆內徐徐濯
 不惜打傷衣  復令染色脫
 速破便廢事  為此大師遮
 若有具尸羅  好受用衣服
 令其施不斷  增長福恒流
 寬纔一肘半  長中有三肘
 是三衣袋量  更增便不合
 苾芻得他衣  [1]舊打成光澤
 水灑令虧色  方合出家儀
 孫陀利得衣  好為難陀打
 由斯大師制  恐生憍逸心
 寬[*]唯自張手  長可一肘半
 應將赤土染  綴在[2]僧伽胝
 應可將斯物  [3]帖在當肩頭
 恐[4]汗污大衣  敬心應受用
 若近衣緣邊  [5]微知將欲破
 應以線縫刺  無令廢守持
 死人身未虧  勿取其衣服
 不合故傷損  將為糞掃衣
 苾芻取屍服  下至蟲蟻傷
 七八日[6]曝之  浣染宜應用
 凡著屍衣人  不用僧臥具
 乞時住門外  不得入他家
 若其他命進  報言屍處人
 必更請慇懃  入舍并隨坐
 若制底畔睇  周圓離一尋
 不食於魚肉  亦不為舍住
 若是僧祇帔  不染帶[7][卄/毦]持
 逝多林施衣  由斯不聽染
 若是僧伽物  不犯泥薩祇
 別人衣有犯  捨時應准式

[0628a28] 使非親尼浣衣學處。
 為於衣上見  有不淨遺精
 由斯故起貪  笈多因得子
 苾芻使非親  苾芻尼浣服
 若染及以打  捨墮罪傷身
 若令尼浣等  隨一罪便傷
 非親若有疑  此招於惡作
 手掌若一打  染汁一[8]揉衣
 苾芻雖善心  亦虧於學處

[0628b08] 取非親尼衣學處。
 若非親族尼  苾芻取衣服
 為無憐愍故  得時招捨墮
 不與亦不取  換易便無過
 買時依價直  或可任其情
 苾芻尼有財  決意持相施
 或聽微妙語  歡情奉法師
 或時見近圓  持物來相助
 被賊奪時施  為受皆無犯

[0628b17] 從非親居士婦乞衣學處。
 於非親俗人  或於俗人婦
 苾芻衣現有  從乞遂招愆
 乞下衣及[9]線  便得勝上服
 覓少得全衣  受取時無過

[0628b22] 過量乞衣學處。
 苾芻衣失奪  有人多施衣
 但取上下衣  不應過量受
 上衣肘十一  下[10]長至七肘
 此[11]據俗人衣  名為上下服
 大衣三五肘  兩重為上服
 二五肘下衣  謂聖教上下
 從彼乞[12]衣時  若得盈長物
 宜應還本主  更施受隨聽

[0628c02] 非親居士婦共辦衣學處。
 若俗人夫婦  欲為辦衣價
 苾芻從彼覓  若得罪便傷
 非親如上說  若得七種衣
 衣體是堅牢  說名為淨物
 從他乞衣直  或五乃至十
 迦利沙波拏  色量如前說
 若求此等衣  乞時招惡作
 若得泥薩祇  得多便不犯
 苾芻若無衣  容儀不端正
 由斯世尊教  制遣著三衣

[0628c13] 非親居士婦各辦衣學處。
 衣事並如前  別與衣價異
 當觀緣起處  有罪及無罪

[0628c16] 王臣送衣價學處。
 若是灌頂王  及婆羅門等
 大臣并將[13]帥  令持衣價來
 見使送衣直  告言非所應
 我受清淨衣  開悟於使者
 應告執事者  謂是信心人
 苾芻可求衣  乃至於六返
 若更得餘衣  受取成清淨
 過分從求得  此招根本罪
 若過於六返  彼自送衣來
 語言我息心  當可還衣主
 若彼極慇懃  禮敬[14]歡授與
 此物應受取  用時無有過
 居處有四別  謂[15]敞舍田店
 [*]敞謂瓦作等  舍即是居[1]家
 田是營田處  謂稻蔗穀麥
 店謂貯貨物  是詰處應知
 說有六詰門  待語徐為答
 若作急速語  便招惡作愆
 彼見苾芻至  告言仁善來
 或云極善來  當於此處坐
 或云人食[2]飯  或時命噉[3]餅
 或飲非時漿  略言斯六種
 施主使淨人  三是人清淨
 隨有非人者  即招於惡作
 苾芻寄衣去  與彼親愛人
 使於所寄人  親友用無過
 在路知彼死  即是死人物
 多時無長過  物如餘處[4]辨

[0629a16] 用野蠶絲[5]作敷具學處。
 若作新蠶褥  成時犯捨墮
 有二種不同  囊成及[6]扞作
 作[7]二皆犯罪  他與用無過
 饒益施主故  令其福命增

[0629a21] 純黑羊毛作敷具學處。
 不用純黑毛  而作新臥具
 求覓時難得  復妨於正修

[0629a24] 過分用毛作敷具學處。
 且如用羊毛  四斤為臥褥
 黑二餘各一  是應法無[8]罪
 黑謂性烏毛  齊項名為白
 在頭腹及足  謂行處應知
 白[9]尨毛若欠  乃至於半兩
 若造此褥訖  必為罪相[10]知
 黑易餘難求  純黑亦聽作
 若從他處得  受用當隨意

[0629b04] 六年敷具學處。
 若自作臥褥  強遣六年持
 六內造時犯  除僧為秉法
 若苾芻一年  更造第二褥
 興功招惡作  成時得本罪
 如是二三四  乃至五年終
 若入於六年  縱造非遮限

[0629b11] 不[*]帖坐具學處。
 若作新坐具  以佛一張手
 [*]帖在於新者  壞色令牢固
 若於張手內  故心減片許
 還遭本罪杖  楚痛此人身
 舊者極爛壞  久故無所堪
 或[*]唯但有新  不[*]帖時非犯

[0629b18] 擔羊毛學處。
 不自將羊毛  行過三驛外
 少許為帽等  密持非是愆
 半村擎惡作  及半俱盧舍
 俱盧舍若過  越村便得墮

[0629b23] 使非親尼擘羊毛學處。
 非親苾芻尼  苾芻令浣等
 持毛彼若洗  斯便損式叉
 若別令洗等  或復總皆為
 得罪隨所應  不為但惡作

[0629b28] 捉畜錢寶學處。
 佛遮苾芻輩  執捉金銀等
 若三衣道糧  病藥當持去
 苾芻應少欲  少作少營求
 存心樂涅槃  知量知時受

[0629c04] 出息求利學處。
 為利作興生  財穀等出納
 覓利金剛杵  便傷貪者身
 遠求及期限  出利并納質
 成與不成等  興生有四殊
 或往他處求  [11]莊束船車等
 及覓同行伴  斯名作遠求
 七倍等獲利  方始與他財
 書券證保人  斯名作期限
 本欲求生利  兩倍等利增
 書券計時徵  斯名曰生利
 末尼珊瑚等  真珠物貯[12]收
 明契作要期  斯名為納質
 此中利[13]未生  已招於惡作
 如其生利得  便招於捨墮
 成者謂已作  打為莊嚴具
 不成即金等  此並如前說
 為三寶所須  方便欲求利
 應差知事者  俗法勿相違
 王及諸官屬  施主勿交關
 與時追索難  或可全不獲
 納質善觀望  籌量可與物
 善人堪委付  無質與非傷

[0629c27] 賣買學處。
 無別交易人  苾芻須自買
 善觀當出語  決價但三酬
 若當有賣買  元不許求利
 若別有所須  賣買時無過
 若為[1]三寶事  要須有賣買
 知事人應作  勿與俗相違
 若人為設供  就寺為市易
 當須差降與  令彼信心增
 油麻穀豆等  於內有蟲出
 安在陰涼處  任彼自隨緣
 雖安在陰處  生蟲尚自存
 置室瓨等中  密[2]閉無令損

[0630a11] 畜長鉢學處。
 畜鉢有二種  謂鐵及與瓦
 若持過十日  必為罪相中
 若應量及減  有餘應貯畜
 為濟近圓人  不分別無咎

[0630a16] 乞鉢學處。
 得作五種綴  不合乞餘鉢
 意遮求妙好  若買則非愆
 苾芻綴鉢璺  不應用融物
 黑糖錫紫[*]鑛  泥[3]蠟並皆遮
 綴鉢有五種  謂銜鍱釘鍱
 鐵釘并鐵末  及為魚齒縫
 依法而轉換  若得便無罪
 異此乞惡作  得時泥薩祇
 所得之長鉢  捨在於僧伽
 轉取最後者  應如法持用
 指鉤不觸食  受二升米飯
 并容於菜茹  此名為[4]大鉢
 受一升米飯  并[5]菹菜名小
 此兩內名中  是名三種鉢
 若鉢有璺穴  補綴可存情
 作具須者持  置於僧庫內
 要有鉢方行  不蒙眾秉法
 除為賊恐怖  又復擬還來

[0630b06] [6]自乞縷使非親織學處。
 若非親織師  無價織衣犯
 酬價并親族  遣織時非過

[0630b09] [7]居士婦使非親織學處。
 俗人令織匠  為苾芻織衣
 不應至彼邊  諂心申愛語
 令長刷削打  將食誘織師
 彼人如為作  得便招捨墮
 長者謂廣大  刷者令軟滑
 削謂除縷結  打謂打令堅
 乞[8]餅與織師  五正等飲食
 與其食糧者  米豆等應知

[0630b18] 奪衣學處。
 苾芻與他衣  瞋不應還奪
 哀憐者無過  意欲益前人
 動身是身業  言[9]陳成語愆
 於斯兩業中  隨一便招罪
 乃至於衣角  未離身已來
 得惡作應知  離身便犯捨

[0630b25] 急施衣學處。
 但是夏中利  坐夏者應分
 此不通餘人  預分招惡作
 夏無掌衣者  不合受他衣
 若有難施衣  金等咸應受
 急施有五種  謂病為病人
 欲死或為亡  將行故行施
 隨意十日在  此時當受物
 若過於衣時  斯便不合畜
 若施主告言  我當自手施
 受取應為舉  合眾罪皆無
 若得隨意利  悉屬坐夏人
 亦通無夏者  同為隨意事

[0630c09] [*]蘭若離衣學處。
 阿[*]蘭若有怖  於自三衣中
 俗舍寄一衣  為防其難故
 於斯離衣宿  六夜許無愆
 第七明相生  須還[*]蘭若處
 非前夏安居  是名為後夏
 此中若有賊  謂是難應知
 言有疑畏處  謂師子虎等
 [10]有怖謂虻等  惱亂多眾毒

[0630c18] 雨浴衣學處。
 春餘一月在  四半至五半
 若其須雨衣  此時宜可乞
 去前安居日  尚有一月在
 此月應守持  入[11]夏隨情用
 可於兩月半  苾芻用雨衣
 早求過後持  此便招捨墮
 若於隨意日  施得好衣[12]財
 秉白二羯磨  對眾前當受
 眾僧既共許  慇懃各用心
 一日作使成  物體須牢固
 如法作衣已  花香好嚴飾
 置在於眾中  張須知法者
 由張羯恥那  苾芻獲饒益
 謂於十日內  不須分別持
 雖無僧伽胝  人間任情去
 別眾食展轉  斯皆無過愆
 雖不告苾芻  得入於村內
 廣文具有十  此略言其五
 謂從八月半  乃至正月半
 齊斯五月[1]內  名羯恥那時
 行下意及了  行遍住兼出
 不滿夏及破  後夏者不應
 [2]囑信并求寂  及以授學人
 不受羯恥那  餘利皆須與
 破尸羅行壞  大眾與作[*]遮
 及入非法朋  於餘處坐夏
 如斯等五人  無利無饒益
 由其不消施  持戒者應為

[0631a18] 迴眾物入己學處。
 若僧現前物  迴之將屬己
 他利最難消  當受泥[3]黎苦
 他施衣金等  及以諸飲食
 遮斯兩種物  名迴換應知
 此眾所生利  迴與別僧伽
 惡作必定招  非根本應識
 或將他眾利  共迴與此僧
 若物屬此時  合眾皆祇罪
 佛像制底人  乃至與畜[4]生
 上下樓簷等  迴時皆惡作

[0631a29] 七日藥學處。
 受取對苾芻  守持[5]酥[6]蜜等
 自取隨情食  齊七日無違
 泥薩祇應捨  此須善苾芻
 間隔要經宵  其罪應須說
 第二日還衣  本主當從乞
 慳心不還者  強可奪將來
 三中若有一  更復得餘衣
 由其未清淨  受時皆悉犯
 由衣等須捨  故有捨名生
 復墜墮三塗  為斯名捨墮[7]

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頌卷[8]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