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岩录》六十三则。举,南泉一日东西两堂争猫儿,南泉见,遂提起云:“道得即不斩。”众无对。泉斩猫儿为两段。举,南泉复举前话,问赵州,州便脱草鞋,于头上戴出。南泉云:“子若在,恰救得猫儿。”
这则公案属于著名公案,一般学佛修禅的学人大多接触过。然而当代能解者,实属凤毛麟角。近代以来,除开少数禅门宗匠外,其余绝大部分禅门血脉,都属法眷传法。什么叫法眷传法?就是一张印可状,上面写着“正法眼藏”,然后从第一代祖师开始写,一直写到传承者。其实师父都还没开悟,更别说徒弟了。这个传承,就叫做法眷传法。早就不是以心传心了,真正的禅门血脉应该是直指人心,明心见性。
上面这个公案就是著名的“南泉斩猫”。简单翻译过来意思就是:南泉和尚一天看见东西两堂在争夺一只猫。南泉和尚知道这是一个接引学僧的机会,就提了一把刀抓住猫说,说说你们对此事的看法,若果道得我就不斩这只猫。结果学僧不知如何应答,南泉一刀将猫斩为两截。后来赵州和尚回来了。南泉用刚才的案例问赵州,赵州听后,将脚上的草鞋当做帽子带着,走了出去。南泉说,如果当初赵州和尚在,就能把猫救得了。
赵州乃是南泉心子,南泉一举,赵州已知道落处。就凭一句“道得即不斩。”历代多少学僧立即死于句下,苦参一生而依然在迷中打转。作为学佛参禅的我们,要从这一则公案中得到什么样的启迪呢。
我发现未证人无我,未明心,未破初关之学人,无论你如何指点实相,他总是会落在句下,落在句中意。需知道禅宗语录所表达的,只是一种本质的表征,一种诗意的象征,一种接引的指点,一种目光的延伸。
说到古今学人的谬处,多不胜数,权试举几例,以观自心。大多数是目瞪口呆,无处下口,吞咽不得,立即于句下扑倒。另有学人解释赵州倒置草鞋于头,自是南泉和尚自斩猫儿,不干我事,且得没交涉。殊不知,如此解依然是草木精魄,孤魂野鬼。
两名学僧争猫,南泉见后提刀来斩。首先要知道南泉并非想破杀戒,南泉老和尚实在是老婆心切,想渡二学僧出离虚妄海,见到光明自性。可怜两僧当面错过,死于句下。秘意本不该言,更无法言,但从边缘摸索过去,这则公案还可以小小发挥一下。
南泉斩猫,表面斩猫,实则是在斩二学僧的执著心。若二僧当即放下执著,猫儿可活矣。到后来,南泉用此公案考赵州和尚。赵州和尚的举动是:“州便脱草鞋,于头上戴出”。而南泉也通过赵州的这个举动,认可赵州已明心见性。
那么?为什么南泉和尚从赵州“州便脱草鞋,于头上戴出”便认可他已接禅门血脉了呢?真正的禅意不能明说,因为语言本初的来源便是人类对外界的经验和对象,语言系统本身就是一种执着。如果以语意解之,则是头上安头。
真正的禅意在语言之外,真正的禅意在行动之外。行动只是一种表征而以。需知道,人类除开语言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表达思想的方式,比如表情、声调、眼神、语境、谈话对象等等。根据有关学者研究,人类的交流方式,表达思想的方式,除开语言之外,其他的方式还有几十种之多。语言并不能涵盖人类实践活动的一切,更不能通过分析公案本身的意思,来会通公案。
我们再来看赵州和尚的举动,他的倒置草鞋为帽的举动,无非也是在通过这种奇特的方式,表达他对这件事的看法。从一法看万法,从而可以知道赵州是否明心见性。把草鞋倒置,作为帽子,这实际上是赵州和尚不执著外境的一种表征。按照一般人的观念,鞋是脚穿,帽是头戴,这已经是根深蒂固的观念。赵州通过自己的举动,很滑稽的打破这个观念,言外之意是要表达:他自己并不执著外境,对一切外境能够平等看待。既然不执著外境,也就没有一个能执著的我,更进一步,也没有外境种种分别心的产生。
归拢言之。南泉老婆心切,欲斩断猫执,慈悲渡得学僧,无奈学僧不识向上一路。赵州和尚闻得,大机大用,和南泉机峰相合。赵州曾自云:“他道:“我为法王于法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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