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帖:优陀那、毗佛略,加上因缘(nida^na)、譬喻(avada^na)、优波提舍(upades/a );而以修多罗、伽陀、本事、本生、未曾有、因缘、譬喻、祇夜、优波提舍为九部。
(4)《十住毗婆沙论》卷九〈念佛品〉又除去阇多伽,加上尼陀那(nida^na),而以修多罗、祇夜、授记、伽陀、忧陀那、尼陀那、如是语经、斐肥儸、未曾有经为九部。
其中,涅槃九部古来即被称为‘大乘九部’,法华九部则被称为‘小乘九部’。
关于《涅槃》除去十二部经之因缘、譬喻及论议三者,《法华》除去其中受记、自说及方广三者,慧远《大般涅槃经义记》卷二云(大正37·661c)︰
‘或大乘、小乘各说九部,如法华说,小乘法中略无受记、无问自说及与方广,故但有九;小乘之中,未说行因作佛之义,故无授记,法浅易咨,故无自说,未辩广理,故无方广。大乘法中略无因缘、譬喻、论义,故但有九,大乘众生利根易悟,不假因缘、譬喻、论义,方始悟解,是以略无。’
◎附︰印顺《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第八章 (摘录)
‘九分’与‘十二分教’,上来已分别的加以论究;现在,再作一综合的说明。
先有‘九分教’,后有‘十二分教’的成立。‘九分教’中,又先成立五支,次成立四支。所以‘十二分教’的发达成立,可分为三个阶段。《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前田惠学着),作这样的结论,确是非常难得的见解!然研究起来,‘修多罗’与‘祇夜’的成立最早,所以本论作为四阶段去说明。
‘九分教’与‘十二分教’的一一支分,是在圣典的成立过程中,从圣典分类学的观点,而先后成立的。在圣典的成立过程中,分教的名义与内容,都有变化的可能。如‘修多罗’与‘祇夜’,为原始结集的分类,当时是有确切的部类可指的。等到‘九分教’成立时,‘十二分教’成立时,后代论师面对当时的全部圣典(声闻三藏;大小乘三藏)而进行解说(分配)时,原始的意义,不足应用,于是解说上不免有所出入。所以分教的意义与内容,要从成立的过程中去说明。而前阶段成立的支分,到了后一阶段,意义就有所调整(全体协调)。这应从其所以演变而加以说明,作为自然合理的演化。后代论师的解说,也许不合分教的本义,也应看作固有分教的新的适应。
分教的一一意义与内容,是不能从圣典自身而求得解决的。如‘修多罗’、‘祇夜’、‘方广’等,在圣典自身──文句中,并没有明文可证。所以对‘九分教’与‘十二分教’的解说,不能不依赖于传承中的古说。古说,作为研究的线索;依着去研究,对分教的古义,及演化中的情况,才能逐渐明白出来。在现存的多种古说中,《大毗婆沙论》所说,说一切有部论师的传承,比较的近于古意。《大毗婆沙论》的成立,虽在西元二世纪。而对分教的解说,传承古说,而不是面对当时的全部圣典。如没有将阿毗达磨论,作为十二分教的内容,比起其他古说,就显得难能可贵了!
第一︰‘修多罗’是结集义,为原始结集的通称。结集后不久,由于文体的类别,分化为二︰称长行部分为‘修多罗’,大致与《杂阿含经》的‘蕴诵’、‘六处诵’、‘因诵’、‘道品诵’相当。称偈颂部分为‘祇夜’,与‘八众诵’相当。这是‘相应教’的核心,原始结集部分。
第二︰此后,传出的佛法,都是以原始结集的教法(与律),为最高准绳,而共同论定集成的。在固有的‘修多罗’与‘祇夜’外,又有长行与偈颂,集出流行。长行部分,以分别、解答为主,称为‘记说’。这是对于‘修多罗’及‘祇夜’(通称),以分别或解答方式,而阐明佛法的意义。在问答、分别中,显示、决了深秘教证(佛法本质问题)的特性,逐渐表达出来。这一部分,附编于‘相应教’中,与《杂阿含经》弟子所说、如来所说分相当。《杂阿含经》集三部分而成,与‘九分教’中的‘修多罗’、‘祇夜’、‘记说’的次第成立,完全吻合。这所以杂阿笈摩,被称为‘一切事相应教’的根本。当时,不属于(原始)结集的偈颂,已大大的流行。主要是传于边地(如第一章所说),通俗而易于传诵的法偈。起初,也曾泛称为‘祇夜’,为了与‘相应教’中的‘祇夜’有所分别,而被称为‘伽陀’、‘优陀那’。‘优陀那’是以感兴语为主的法句。‘伽陀’是以偈颂,宣说法要(除‘祇夜’、‘优陀那’以外)的通称。从古代的传诵来说,大致与《小部》、《经集》中的〈义品〉、〈波罗延拏品〉、〈蛇经〉、〈陀尼耶经〉、〈犀角经〉、〈牟尼偈〉等相当。这类传诵广而影响大的法偈,当时已有类集(与现存的当然有多少距离),但始终不曾集入四部、四阿含中,这是值得注意的事。分教的五支成立,就是‘相应教’的成立,一分法偈的成立。
第三︰前五支,重于形式的分类,内容是重于法义的。此后,圣典又不断集出。内容方面,承分别、解答──‘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