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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阿含经卷第一 张西镇居士白话译解        自依止

一、本经叙述一切五蕴现象,皆随缘生灭,变化无常,宜做如是正观,才能获得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应当以正慧观察物质现象,都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能如此地去观察,才是正确的观察。对物质现象能作正确的观察,就会对它产生厌离心;对它产生厌离心,那么对它的喜爱贪欲便可消除净尽;喜爱贪欲消除净尽了,我说他的心已获得了解脱。
同样地,要以正慧观察我们的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也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这样地观察,才是正确的观察。对此精神现象能作正确的观察,就会对它产生厌离;对它产生厌离,那么对它的喜爱贪欲便可消除净尽;喜爱贪欲消除净尽了,我说他的心已获得了解脱。
就像这样,比丘啊!一个心灵已获得解脱的人,若想自己作证,就能自己作证||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清净的梵行已建立,所应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就像观察五蕴是无常的经文一样,这五蕴是苦、是空、非我等经文,也都是说要如此去作观察。」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第一经注释:
﹑五阴:为「五蕴」的旧译,阴是障蔽的意思,能阴覆真如法性,起诸烦恼。蕴是积集的意思,五蕴就是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此五蕴中,色蕴属于物质;受、想、行、识四蕴属于精神,此五蕴乃是构成人身的五种要素。
﹑如是我闻:诸经经首均有此语,印度重视闻持,而以此语作为信凭,这句话表示此经为结集者亲自听闻。
﹑舍卫国:舍卫,地名,为古印度憍萨罗国的都城,华译为好名闻,因其国中政教善良,风俗敦厚,且充满许多有德有智的学者,嘉誉风闻全国,故名。这里是以首都代国名。
﹑祇树给孤独园:为佛陀道场之一。此园乃须达多长者向祇陀太子买下土地建成以供养佛陀者,其内之树林则为祇陀太子所布施,故合称祇树给孤独园(须达多长者乐善好施,经常接济贫困孤独之人,故被称为给孤独长者)。
﹑色无常:色,指一切有形象和占有空间的物质,可分为五种:
、内色—指眼、耳、鼻、舌、身之五根,因属于内身,故名内色。
、外色—指色、声、香、味、触之五境,因属于外境,故名外色。
、显色—指我们常见的各种颜色,如青、赤、黄、白,黑等。
、表色—指有情众生色身的各种动作,如趋舍伸屈等种种表相。
、形色—指物体的形状,如长短方圆等等。色无常,意指一切物质现象皆随缘生灭,变化无常。但就有情五蕴的身心来说,就是指这个色身而言。南传佛教则将色法分成二十八种,见清静道论第十四说蕴品。
﹑尽:消除净尽。 
﹑受:即受蕴,人类的感官与外界接触时所产生的感受。受有
种—苦受、乐受、不苦不乐感受。南传佛教五十二心所中有一受心所。
﹑想:即想蕴,想就是想象,于善恶憎爱等境界,取种种相,作种种想,包括思想、概念等心理现象。南传佛教五十二心所中有一想心所。
﹑行:即行蕴,行就是行为或造作,由意念而行动去造作种种的善恶业。南传佛教五十二心所中,有五十行心所。
10﹑识:即识蕴,识就是了别的意思,由心识去辨别所缘所对的境界。南传佛教有八十九心或一百二十一心之说。
11﹑心解脱:梵语。谓由定力而于定障得解脱。与「慧解脱」相对。其原始本意,系指心由一切束缚中解放;解脱之当体即为心,故称心解脱;而以智慧解脱者,则称慧解脱。但后世术语化,将无明之灭称慧解脱,将渴爱之灭称心解脱。更以心解脱连结于禅定,谓依定而解脱定障,与无贪相应者,称为心解脱。依慧而解脱烦恼障,与无痴相应者,称为慧解脱。此二者同时解脱者,则称俱解脱。 
2﹑已尽:即烦恼业缚已尽,可证阿罗汉果。从过去的烦恼、生死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成为真正自在的人。
3﹑梵行已立:梵行,即清净的行为。此句言脱离爱欲而过着清净的生活,只有正行、正精进而没有邪行。 
4﹑所作已作:即已完成一切义务职所。
5﹑不受后有:后有,有
义:
一、未来的果报。
、后世的心身。不受后有,即现在已得解脱,将来再不受束缚,不再于生死轮回中流转,不堕「死界」得到「正生」,故此身在生死界中为最后身(最后一次身体)。 

6﹑苦:乃观五蕴是苦的。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求不得、怨憎会、爱别离、五蕴炽盛等诸苦。 
17﹑空:五蕴随缘生灭,变化无常,究竟而无实体,故叫空,也是假和不实的意思。
8﹑非我:梵语意译,指世界上一切事务皆无独立实在的自体。因五蕴无常,故苦,由此而知无一常住、唯一、自在、主宰、独存、实在之我,故云非我。五蕴非我之经文可参阅,汉译南传相应部第三册蕴相应之第十四经「无我」。

二、本经叙说应正确的去思惟观察五蕴的无常、苦、空、非我,才可获得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对于物质现象应当去作正确的思惟,观察这物质现象的无常,能够如实地了知。为何要这样呢?比丘啊!因为对于物质现象能作正确的思惟,观察这物质现象无常,能够如实地了知的话,那么对于物质现象的欲望贪求就能断除;欲望贪求断除了,我说他的心灵已获得了解脱。
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也应当去作正确的思惟,观察心识等这些精神现象,皆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能够如实的了知。为何要这样呢?因为对于心识等精神现象能作正确的思惟,观察这些精神现象,皆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那么就能断除对于这些精神现象的贪欲;贪欲断除了,我说他的心灵已获得了解脱。
就像这样,一个心已获得解脱的人,如果想要自己作证,就能自己作证||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清净的梵行已建立,所应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受生死轮回了。就像正确的去思惟色、受、想、行、识五蕴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的经文一样,这五蕴是痛苦、是空、非我等经文,也都是说要如此的去思惟。」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后,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经注释:
、正思惟:对佛教教义的正确思惟,为「八正道」之一。
2、观识无常如实知:识,原指心识,谓应观察心识无常,能够如实了知。但从前后经意,亦可知于受、想、行三蕴,亦应观其无常如实知。


三、本经叙说对五蕴无常不能明白了知,则会造成痛苦;若能明白了知,就能自在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对于物质现象,不能了知,不能明白,不能将它断弃,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那么就不能断除
(由物质无常所造成的)痛苦。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不能了知,不能明白,不能将它断弃,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那么就不能断除
(由精神现象无常所造成的)痛苦。
众比丘!对于物质现象,若能了知、明白,若能将它断弃,远离对它的贪欲,那么就能断除(由物质无常所造成的)痛苦;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若能了知、明白,若能将它断弃,远离对它的贪欲,那么就能断除(由精神现象无常所造成的)痛苦了。」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四、本经叙说昧于五蕴,则不能超越生、老、病、死的恐怖;若能明白五蕴,则能获得自在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对于物质现象,不能了知,不能明白,不能将它断弃,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心灵不能获得解脱的人,就不能超越生、老、病、死的恐怖;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对它不能了知,不能明白,不能将它断弃,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心灵不能获得解脱的人,就不能超越生、老、病、死的恐怖。
比丘啊!对于物质现象,若能了知、明白,若能将它断弃,远离对它的贪欲,那么就能超越生、老、病、死的恐怖。众比丘啊!对物质现象,若能了知、明白,若能远离对它的贪欲,心灵获得自在解脱的人,就能超越生、老、病、死的恐怖;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若能了知、明白,若能将它断弃,远离对它的贪欲,心灵获得自在解脱的人,就能超越生、老、病、死的恐怖。」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五、本经叙说对五蕴爱喜、无知、就会产生痛苦,不能获得自在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爱好喜欢物质现象,就是爱好喜欢这(物质现象无常所造成的)痛苦;爱好喜欢(物质现象无常所造成的)痛苦,那么就无法从这个痛苦中解脱出来,对它不明白,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同样地,爱好喜欢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就是喜欢(由这些精神现象无常所造成的)痛苦;爱好喜欢(这些精神现象无常所造成的)痛苦,那么就无法从这个痛苦中解脱出来。
众比丘!不爱好喜欢物质现象,就不会喜欢(由这物质现象所造成的)痛苦;不喜欢(由这物质现象所造成的)痛苦,那么就可以解脱这个痛苦了。同样地,不爱喜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就不会喜欢(由这些精神现象所造成的)痛苦;不喜欢(由这些精神现象所造成的)痛苦,那么就可以解脱这个痛苦了。
众比丘!对于物质现象,不能了知,不能明白,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心灵就不能获得自在解脱,贪心而不能获得自在解脱的人,就不能断除(由这物质现象无常所造成的)痛苦;同样地,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对它不了知、不明白,不能远离对它的贪欲,心灵不能获得自在解脱的人,就不能断除(由这些精神现象所造成的)痛苦。
对于物质现象,若能知道明白,若能远离对它的贪欲,心灵获得自在解脱的人,就能断除由这些物质现象所造成的痛苦了;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若能知道明白,若能远离对它的贪欲,心灵获得自在解脱的人,他也就能断除由这些精神现象所造成的痛苦了。」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六、本经经文与第四经雷同,译文从略。
七、本经经文同第五经而文稍简,译文从略。
第七经注释:︱「无常……喜乐」:此即「温陀南颂」,古代集经之结颂,又作「摄颂」。据「分别功德论」载:「撰三藏讫,录十经为一偈,所以尔者,为将来颂习者,惧其忘误,见名忆本,思维自寤。」即录无常等十经为一偈。此摄颂目的在于颂习时避免忘误,与经义无关,白话译文概不译解。

八、本经叙说宜观察三世诸法无常,应对其厌离,方可获得自在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过去与未来的物质现象都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更何况是现在的物质现象!圣弟子啊!能这样的去观察,就不会顾念过去的物质现象,也不会欣悦未来的物质现象,对于现在的物质现象产生厌嫌,远离对它的贪欲,正确地趋于将它灭尽。同样地,过去与未来的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也都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何况是现在的精神现象!圣弟子啊!能如此的去观察,就不会顾念过去的精神现象,也不会欣悦未来的精神现象,对于现在的精神现象产生厌嫌,远离对它的贪欲,正确地趋于将它灭尽。就像观察五蕴是无常的经文一样,这五蕴是苦﹝痛苦﹞、是空﹝不实在﹞、非我﹝无我﹞等经文,也都是说要如此去作观察。」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说法后,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第八经注释:
1﹑于现在色厌、离欲、正向灭尽:此句南传巴利本作「向于现在色的厌离、离欲、灭尽」。
2﹑「过去、未来……正向灭尽」:此小段中之识字,原皆指心识而言。应观过去、未来五蕴皆无常,非止识蕴而已。译文为能融摄受、想、行三蕴,使经义简单明白,故将「况现在识」句以下诸识字借代受、想、行、识全体,译为精神现象。以后诸经,颇多如此译法,特此说明。


九、本经叙说正确观察五蕴无常、苦、非我、非我所有,才能获得自在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物质现象都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变化无常,所以造成痛苦;会造成痛苦,可见其中并没有一个真实的自我在主宰;既没有实我,也就不是我所有了。能如此地以正慧去观察,叫做真实正确的观察。同样地,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也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变化无常,所以造成痛苦;会造成痛苦,可见其中并没有一个真实的自我在主宰;既没有实我,也就不是我所有的了。能如此地以正慧去观察,叫做真实正确的观察。
圣弟子啊!能够如此地以正慧去观察,便能厌离这物质现象,厌离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由于对色、受、想、行、识等五蕴的厌离,所以对它就不会产生喜乐之心;对它不产生喜乐之心,所以就可获得自在解脱了。一个获得自在解脱的人,便会产生真实的智慧||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清净的梵行已建立,所应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第九经注释:
1非我:请参阅第一经注释18非我条。 
2非我所:我所,我所有的简称。有我见的人,对于身外之物都认为我所有,叫做我所。非我所,即非我所有。


十、本经叙说五蕴与前章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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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经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物质现象都是无常的,随由种种因缘的和合而
生的各种物质现象,又如何能常住不变呢?同样地,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也都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如果说是因与缘的和合才产生一切的精神现象,那么这个和合产生精神现象的因与缘本身也是无常的。由这无常因与无常缘和合产生的各种精神现象,又如何能常住不变呢?就像这样,众比丘啊!物质现象都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也都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是无常的话,那么便会造成痛苦;会造成痛苦,可见其中并没有一个真实的我在主宰,既没有实我,也就不是我所有的了。
圣弟子啊!能够如此地去观察,便能厌离物质现象,厌离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由于厌离,所以对它就不会产生喜乐之心;对它不产生喜乐之心,所以就可获得自在解脱,解脱知见||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清净的梵行已建立,所应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说法后,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第十一经注释:
1若因、若缘生诸色者:凡一事一物之生,本身的因素叫做因,旁助的因素叫做缘。例如稻谷,种子为因,而泥土、雨露、空气、阳光、肥料、农作等为缘,由此种种因缘的和合而生长谷子。
2解脱知见:自己已经获得了解脱的智慧,亦即观照常明,通达无碍的智慧。
十二、本经经文多同第十一经,其第三段后半则同第十经第三段。本经译文从略。
十三、本经叙说对于五蕴不应贪着爱染,知其为患,而能出离,才能获得自在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如果众生对物质现象不爱乐的话,那么对这些物质现象就不会贪着了;因为众生对物质现象爱乐的缘故,所以对它就产生贪着。同样地,众生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不爱乐的话,那么众生对于这些精神现象就不会贪着了;因为众生爱乐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的缘故,所以对它就产生贪着。
众比丘啊!如果物质现象对于众生不会造成祸患,那么众生便不应厌离物质现象;因为物质现象会成为众生的祸患,所以众生就应厌离物质现象。同样地,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于众生不成祸患的话,那么众生便不应厌离这些精神现象;因为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可成为众生祸患的缘故,所以众生就应厌离这些精神现象。
众比丘啊!如果众生无法从流转无常的物质现象中出离而得自在的话,那么众生便不应从物质现象中出离;因为众生可从物质现象中得出离的缘故,所以众生就应出离物质现象的束缚。同样地,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众生若无法从其中出离而得自在的话,那么众生便不应从此精神现象中出离;因为众生可从一切精神现象中得出离的缘故,所以众生就应出离一切精神现象的束缚。
众比丘啊!如果我对这令人贪着烦恼的五蕴,不能如实地了知爱乐是爱乐、祸患是祸患、出离是出离的话,那么我于诸天、魔王、大梵天王等天道,或沙门、婆罗门等人道,于此天、人道众生中,就不能获得解脱,不能出离迷妄轮回,永住于颠倒之中,也不能自己证悟获得无上的正等正觉。
众比丘啊!我因能如实地了知这五蕴爱乐是爱乐,祸患是祸患,出离是出离的缘故,所以我于诸天、魔王、大梵天王等天道,或沙门、婆罗门等人道,于此天、人道众中,自己证得自在解脱,得以出离迷妄轮回,得以解脱烦恼的系缚,永远不住于颠倒之中,也能自己证悟获得无上正等正觉。」
当时,众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都愿遵奉修行。
第十三经注释:
1、味:贪着而享乐,此作动词用,亦名味着。 
2、染:污染、杂染。烦恼之异名,此作动词用,染着之意。
3、患:祸患之意。 
4、出离:指从流转中脱离而得自在。
5、五受阴:即五取蕴,谓有漏之五蕴。取,即取着之意。部派佛教有部,统为烦恼之异名;在唯识中,则为贪爱的别名。取着于烦恼的事故,故名取。
6、诸天:指三界二十八天。三界,指欲界、色界、无色界。欲界有六天;色界四禅有十八天;无色界有四天,合计二十八天。此三界都是凡夫生死往来的境界,所以佛教行者是以跳出三界为目的。
7、魔:即魔罗,能害人性命,是障碍扰人修道的魔鬼,欲界第六天(他化自在天)天主即是魔王。
8、梵:即梵天,是色界之「初禅天」,此天无欲界淫欲,寂静清净,有梵众、梵辅、大梵三天。通常所说梵天是指大梵天王,名叫尸弃,深信正法,每逢有佛出世,必前来请转法轮。
9、沙门:华译勤息,即勤修佛道和息诸烦恼的意思,为出家修道者的通称。
10、婆罗门:即婆罗贺摩拏的简称,为印度四姓之一,是奉事大梵天王而修净行的种族,以四围陀论为经。
11、结缚:「烦恼」别名,因烦恼能系缚吾人身心,使不得解脱,出离生死。
12、颠倒:倒见事理的意思,如以无常为常,以苦为乐等是。 
13、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智名,华译为无上正等正觉,即是真正平等觉知一切真理的无上智慧。
十四、本经叙说世尊告诉众比丘,于五受阴之味、患、离应随顺觉,并以智慧如实见。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世尊告诉众比丘说:「我以前爱乐物质现象,对它进行遍求,如果对于物质现象的爱乐能够随顺觉悟的话,那么对于物质现象的爱乐,便能以智慧如实地洞见了。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的爱乐,对它进行遍求,如果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的爱乐,能够随顺觉悟的话,那么对于这些精神现象的爱乐,便能以智慧如实地洞见了。
众比丘啊!我对于物质现象的祸患,对它进行遍求,如果对于物质现象的祸患能够随顺觉悟的话,那么对这物质现象的祸患,便能以智慧如实地洞见了;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的祸患,对它进行遍求,如果对于这些精神现象的祸患能够随顺觉悟的话,那么对于这些精神现象的祸患,便能以智慧如实地洞见了。
众比丘啊!我对于出离物质现象的束缚,对它进行遍求,如果对于出离物质现象的束缚,能随顺觉悟的话,那么对于出离物质现象的束缚,便能以智慧如实地洞见了;同样地,对于出离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的束缚,对它进行遍求,如果对于出离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的束缚,能够随顺觉悟的话,那么对于出离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的束缚,便能以智慧如实地洞见了。」(以下「诸比丘!我于五受阴不如实知味是味……

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译文请参考前经后半段。)
第十四经注释:
1于色味有求有行:味,贪着而享乐,亦名味着。求,求取。行,此指身、口、意的造作。佛光阿含藏注引巴利本作﹁对于色味进行遍求﹂。
十五、本经叙说执取五蕴,随顺烦恼役使,即有束缚,不能获得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有一个比丘来到佛陀这里,稽首礼佛足后,退坐一边,禀告佛陀说:「慈悲的世尊啊!今天您当为我简略地解说修持佛法的要义,我听闻说法后,将独自在一个僻静的处所,精进修持而不懈怠。精进修持不懈怠后,将再作思惟:一个信佛的善男子之所以要出家,剃除须发,身穿法服,以俗家为非究竟归处,而出家学道,是为了要修持完成无上的清净梵行,在现世今生中自己以通智作证: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清净的梵行已建立,所应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
那时,世尊告诉那位比丘说:「问得好啊!问得真好!比丘如此畅快地问说:『应当为我简略地解说修持佛法的要义,我听闻说法后,将独自在一个僻静的处所,精进修持而不懈怠。……

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你是如此的问说吗?」
比丘禀告佛陀说:「是的,世尊!」
佛陀告诉比丘说:「仔细听啊!仔细听啊!要好好地思考!我将为你解说。比丘啊!一个人如果一直随顺着烦恼的役使,便会随顺着烦恼而死;如果随顺着烦恼而死的话,就是被爱取的烦恼所系缚了。比丘啊!一个人如果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就不会随顺着烦恼而死;不随顺着烦恼而死的话,那么就能从自己所爱取的烦恼事物中获得解脱了。」
比丘禀告佛陀说:「知道了,世尊!知道了,善逝!」
佛陀告诉比丘说:「你如何在我简略地解说修持佛法的要义中,深广地了解其中的义理呢?」
比丘禀告佛陀说:「世尊啊!如果对物质现象随顺着烦恼的役使,那么便会随顺着烦恼到死;随顺烦恼的役使,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那就是被所爱取的烦恼所系缚了。同样地,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如果随顺着烦恼的役使,便会随顺着烦恼到死;随顺着烦恼的役使,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那就是被所爱取的烦恼所系缚了。
世尊啊!如果对物质现象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便不会随顺着烦恼到死;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不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那么就能从所爱取的烦恼中,获得自在解脱了。同样地,对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如果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便不会随顺着烦恼到死;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不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那么就能从所爱取的烦恼中,获得自在解脱了。就是这样,世尊啊!我在您简略地说法中,深广地了解它的义理。」
佛陀告诉比丘说:「答得好啊!答得真妙!比丘你能在我简略地说法中,深广地了解它的义理。为什么呢?因为对物质现象如果随顺着烦恼的役使,就会随顺着烦恼到死;如果随顺着烦恼的役使,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那么就会被爱取的烦恼所束缚。同样地,对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如果随顺着烦恼的役使,就会随顺着烦恼到死;如果随顺着烦恼的役使,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那么就会被爱取的烦恼所束缚了。
比丘啊!如果对物质现象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就不会随顺着烦恼到死;如果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不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那么就可解脱爱取的烦恼。同样地,对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如果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就不会随顺着烦恼到死;如果不随顺着烦恼的役使,不随顺着烦恼到死的话,那么就可解脱爱取的烦恼了。」
当时,那位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后,心中非常欢喜,向佛陀礼敬后离去,独自处于僻静的地方,专心精进地修习佛法,不放逸懈怠。专心精进的修习佛法,不放逸懈怠后,思虑着:一个信佛的善男子之所以要出家,剃除须发,身穿法服,以俗家为非究竟归处,而出家学道,……

以至于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
当时,那位比丘立即证成阿罗汉,心中获得自在解脱。
第十五经注释:
1、异比丘:南传巴利本皆作「一比丘」。
2、稽首佛足:于佛足前下头至地顶礼,是一种很诚敬的礼敬方式。 
3、却住:即退处。
4、不放逸:不敢放纵,即不怠惰之意。
5、善男子:指信佛之在家男子。
6、信家非家出家:印顺导师「杂阿含经论会编」此处断句为「信家非家,出家(学道)。」信家,信施之家,即俗家。本句意谓「以俗家为非真正归处的家,而出家学道。」佛光版「阿含藏」此处注释引南传巴利本作「已正信佛教,由俗家而现在出家处于非家。」别译杂阿含经卷一第一经有出现如此类句作「深信家法会归无常,出家学道。」佛光版引南传「处于非家」,乃古印度习俗,老年之后,离家修道,四处游行参学,乃至老死于外,故云「处于非家」。在中国无此习俗,故「非家」也可作「不执着于家」来理解。
7、现法作证:谓于现世今生中由自己的神通智慧作证。
8、随使使:第一个「使」为名词,是烦恼的异名,此指执取等烦恼。第二个「使」字为动词,作「役使」解,即役使身心之意。
9、取:对所爱的境界,执取追求。
10、世尊、善逝:二者皆是佛陀十号之一。佛陀为世、出世间之最尊贵,故称世尊。善逝,又译「好去」,如实去彼岸,不再退没生死中。
11、罗汉:即阿罗汉。一、译杀贼,杀烦恼贼之意;二、译应供,当受人天供养之意;三、译不生,永入涅盘不再受生死果报之意。为小乘之最高果位。
十六、本经叙说执取五蕴,随顺烦恼役使的话,则会增加轮回流转的次数。内容文字大多同于前经,译文从略。
第十六经注释:
1所问如上:指该比丘所问和前经相同。以下诸经同。
2差别者:指本经与前经不同之处。
3则增诸数:数,指轮回流转之次数。全句译为「就会增加轮回流转的次数。」
十七、本经叙说五蕴非我所有,宜速断除,才能获得安乐。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有一个比丘从座位起立,袒露着右肩,恭敬合掌禀告佛陀说:「慈悲的世尊啊!请为我简略地解说佛法的要义,我听闻佛法后,将独自在一个僻静之处,专心思惟法义,不放逸怠惰。一个信佛的善男子之所以要出家,剃除须发,身穿法服,以俗家为非究竟归处,而出家学道,是为了要修持完成无上的清净梵行,在现世今生中自己以通智作证: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清净的梵行已建立,所应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
那时,世尊告诉那位比丘说:「真好啊!真好!你这样的问说:『世尊!请为我简略地解说佛法的要义,我将于简略的说法中,深广地去了解它的义理,我当独自找一个僻静的处所,专心地思考,不放逸懈怠。……

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你是如此的问说吗?」
比丘禀告佛陀说:「是的,世尊!」
佛陀告诉比丘说:「仔细听啊!仔细听啊!要好好地思考!我将为你解说。比丘啊!不是你所应拥有的五蕴法,应该要疾速地断除对它的贪欲,能断除那些五蕴法的人,因为正确佛法义理的帮助,便能除去无明长夜的不安,获得永远的安乐。」
当时,那位比丘听后禀告佛陀说:「知道了,世尊!知道了,善逝!」
佛陀告诉比丘说:「你如何在我简略的说法中,深广地去了解它的义理呢?」
比丘禀告佛陀说:「世尊啊!变化无常的物质现象非我所应拥有,应疾速地断除对它的贪着;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变化无常的精神现象也非我所应拥有,应该疾速地断除对它的贪着。因为正确佛法义理的帮助,便能除去无明长夜的不安,获得永远的安乐。所以,世尊啊!我是这样地在世尊您简略的说法中,深广地了解它的义理。」
佛陀说:「真好啊!真好!比丘啊!你能从我简略解说佛法的要义中,深广地去了解它的义理。为何这样呢?因为变化无常的物质现象,不是你所应拥有的,应当疾速地断除对它的贪着;同样地,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变化无常的精神现象,也不是你所应拥有,应当疾速地断除对它的贪着。能把色、受、想、行、识等五蕴断除后,因为正确佛法义理的增益,便能除去无明长夜的不安,获得永远的安乐。」
当时,那位比丘听闻佛陀说法后,心里非常欢喜,向佛陀礼敬后就退下了。他独自处在一个僻静的地方,专心精进地修习佛法,不放逸懈怠。专心精进修习佛法,不放逸懈怠后,他思惟着:一个信佛的善男子之所以要出家,剃除须发,身穿法服,正信佛法,以俗家为非究竟归处,而出家学道,……

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
当时,那位比丘即证成阿罗汉,心中获得自在解脱。
第十七经注释:
1、偏袒右肩:原为古代印度表示尊敬之礼法,佛教沿用之。即将袈裟披在左肩上,袒露出右肩。如此穿着便于工作,故偏袒右肩为表示期待长辈下令服事,亦为奉侍长者之礼仪。
2、合掌:表示恭敬,一心服从。
3、非汝所应之法:指色、受、想、行、识等五蕴不是我们所有的。但凡夫都认为五蕴是我们的。
4、宜速断除:﹁汉译南传大藏经﹂相对经文此处作﹁应断欲﹂。
5、以义饶益:以,因。义,指正确的佛法义理。饶益,增益、利益的意思。因断非法非义,故于正义增长。
6、长夜安乐:长夜,指累世的无明。本句意谓除去无明长夜的不安,而获得永久的安乐。
十八、本经叙说五蕴非我所有,亦非余人所有,宜速断除,才能获得安乐。本经经文与前经同,译文省略。
十九、本经叙说对五蕴的贪着,是烦恼系缚的根源,宜速断除,方可获得安乐。本经与第十七经经文大多相同,所差异处是世尊在此宣说「结所系法宜速除断」,译文从略。
第十九经注释:
1色是结所系法:色,指物质现象。结,系缚的意思,是烦恼的别名,因烦恼能系缚身心,不能解脱,结成苦果,永沦生死,故称为结。本句意谓「物质现象,是爱结所依住处。」
二十、本经表示有一部经名为「深经」,和前经有相同说法。(印顺导师依经论认为「深经」应作「染经」)。
廿一、本经叙说对于五蕴应不动摇,才不会被魔王所缚,获得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有一个比丘从座位起立,向佛陀行礼,禀告佛陀说:「世尊啊!请您为我简略地解说佛法的要义,我听闻佛法后,将独自在一个僻静之处,专心思惟法义,不放逸懈怠。不放逸懈怠后,这样思惟:一个信佛的善男子之所以要正信佛法,以俗家为非究竟归处(或不执着于家),而出家学道,……

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之中。」
那时,世尊告诉那位比丘说:「问得好啊!问得真好!你今天这样问说:『慈悲的世尊啊!请为我简略解说佛法的要义,我听闻说法后,将独自在一僻静的处所,专心思惟法义,不放逸懈怠。……

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之中。』吗?」
比丘禀告佛陀说:「是的,世尊!」
佛陀告诉比丘说:「仔细听啊!仔细听啊!要好好地思考,我将为你说法。比丘啊!一个人要是不能安住于正法时,便会到处追求执取,那就会被魔王波旬所束缚了。若不到处追求执取,那么就能从魔王波旬的束缚中,获得自在解脱了。」
比丘禀告佛陀说:「知道了,世尊!知道了,善逝!」
佛陀告诉比丘说:「你如何在我简略解说佛法中,深广地去了解其中的法义呢?」
比丘禀告佛陀说:「世尊啊!对于物质现象,向它追求执取时,就会被魔王波旬所束缚了;如果能安住于正法,不去追求执取的话,就能从魔王波旬的束缚中,获得自在解脱了。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的追求执取,就会被魔王波旬所束缚;如果能安住于正法,不去追求执取的话,就能从魔王波旬的束缚中,获得自在解脱。所以,我从世尊您简略地解说佛法中,深广地去了解其中的法义。」
佛陀告诉比丘说:「答得好啊!答得真好!你能从我简略地解说佛法中,深广地去了解其中的法义。为什么呢?因为对于物质现象,如果向其追求执取时,就会被魔王波旬所束缚了;如果能安住于正法,不去追求执取的话,就能从魔王波旬的束缚中,获得自在解脱了。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追求执取时,就会被魔王波旬所束缚了;如果能安住于正法,不去追求执取的话,就能从魔王波旬的束缚中,获得自在解脱了。」……

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心灵获得自在解脱,成为阿罗汉。
第廿一经注释:
1动摇时,则为魔所缚:动摇,指心不能安住于正法,到处追求,执取五蕴之意。魔,指魔王,名波旬,为欲界第六天天主,经常企图扰乱佛及诸弟子。 
2若不动,则解脱波旬:不动,言心安住于正法,不逐求执取五蕴之意。解脱波旬,言自魔王波旬束缚中获得自在解脱。
廿二、本经叙说佛陀回答弟子劫波所问,言宜正观五蕴无常,断除对它的贪欲,才能获得完善的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有一个名叫劫波的比丘来到佛陀住处,顶礼佛足后,退坐一边,向佛陀禀告说:「就像世尊您所说的,比丘的心灵要获得完善的解脱。世尊啊!比丘的心灵要如何才能获得完善的解脱呢?」
那时,世尊告诉劫波说:「问得好啊!问得真好!你能向如来问说如何使心灵获得完善的解脱。真好啊!劫波!仔细听啊!仔细听啊!要好好地去思虑这件事情,我将为你解说。劫波啊!应当去观察了知所有的一切物质现象,无论是过去、未来或现在,无论是在内或在外,无论是粗糙或细致,无论是美好或丑恶,无论是远处或近处,那一切物质现象都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的。正确地去观察这种无常的现象后,那么对于一切物质现象的爱欲就能消除。对一切物质现象的爱欲消除后,心灵便能获得完善的解脱了。同样地,要去观察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无论是过去、未来或现在,无论是在内或在外,无论是粗糙或细致,无论是美好或丑恶,无论是远处或近处,那一切精神现象都是随缘生灭,变化无常的。正确地去观察这种无常的现象后,那么对于一切精神现象的爱欲就能消除了。对于一切精神现象的爱欲消除后,我说他的心已获得完善的解脱了。劫波啊!比丘的心灵能这样地获得完善的解脱的话,如来就说他的心灵已获得完善的解脱了。为什么呢?因为他对五蕴的爱欲已断除的缘故。对五蕴的爱欲能断除的话,如来就说他的心灵已获得完善的解脱了。」
当时,劫波比丘听闻佛陀说法后,心中非常欢喜,向佛陀礼敬后便退下。
那时,劫波比丘接受佛陀的教示后,独自找一个僻静的处所,专心思惟法义,不放逸懈怠。……

乃至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内心获得完善解脱,证成阿罗汉。
第廿二经注释:
1、劫波:是比丘名。
2、头面礼足:头面低垂,顶到佛足,表示最恭敬之意。
3、善解脱:言获得完善的解脱。
4、如来:佛十号之一,因佛乘真如之道,来成正觉,来三界垂化,故名。
5、:「若过去、若未来……

若远、若近」:此为五蕴存在的各种现象,非唯色蕴而已,约略来说:
一、过去、未来、现在||是依时间而画分。
二、内、外

数据恢复. 2009-08-22 22:16
第二三经、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摩竭陀国迦兰陀竹园里。
那时,罗睺罗尊者来到世尊住的地方向佛陀行礼后,退坐一边,禀告佛陀说:「世尊,要怎样认知、观察我这个有意识的身体及外境的一切事物,才不会有我见、我所见、我慢、结使、系缚的烦恼。?」
佛陀告诉罗睺罗说:「问得好啊!问得真好!你现在是问我「要怎样认知、观察我这个有意识的身体及外境的一切事物,才不会有我见、我所见、我慢、结使、系缚的烦恼吗。?」
罗睺罗禀告佛陀说:「是的,世尊!」
佛陀告诉罗睺罗说:「要仔细听啊!好好地思考!我将为你解说。罗睺罗!当知这物质现象,无论是过去、未来或现在,无论在内或在外,无论粗糙或细致,无论美好或丑恶,无论远处或近处,这一切物质现象都不是我,非我所有,我不在物质现象中,物质现象也不在我之中,这样就叫正确如实的察知。同样地,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无论是过去、未来或现在,无论在内或在外,无论粗糙或细致,无论美好或丑恶,无论远处或近处,那一切精神现象都不是我,非我所有,我不在精神现象中,精神现象也不在我之中,这就叫正确如实的察知
「就像这样,罗睺罗啊!比丘要这样地去认知,这样地去观察。能够这样地去认知、这样地去观察的话,那么对于这个有意识的身体及外境的一切事物,便不会有我见、我所见、我慢、结使、系缚的烦恼了。」
「罗睺罗啊!比丘如能像这样地去观察这个有意识的身体及外境一切事物,而不会有我见、我所见、我慢、结使、系缚烦恼的话,那么这位比丘便可说是已断除了一切爱欲,转去束缚身心的一切烦恼,获得正确的觉证,从这最后一次受生死苦的身体中得到究竟解脱。」
那时,罗睺罗听闻佛陀的说法,满心欢喜,愿遵奉修行。

第二三经注释:
1、王舍城:古印度摩竭陀国都城名。
2、迦兰陀竹园:一说为迦兰陀长者所奉,为印度最早的僧园,又名竹林精舍;一说为频婆沙罗王所奉。
3、罗睺罗:亦称罗云,为佛陀的嫡子,出家而为其弟子。在弟子中为不毁禁戒、诵读不懈比丘。十大弟子中为密行第一。
4、「世尊!云何知、云何见我此识身及外境界一切相……」:汉译南传大藏经相对经文此处作「大德!如何知、观者,于此有识之身及外之一切相,得灭我慢、我所慢、慢随眠耶?」巴利英译本此处作:‘
How lord,should one know,how should one see,so that in this body,together with its consciousness,and likewise in all external objects,he has no more idea of “I ”and “mine ”, no more leanings to conceit ?‘英译与汉译南传经意相当。句中「识身」,据佛光大辞典解说有二义:一、指具有精神作用之身体,即身与心。本事经卷五﹙大正一七册‧六八六页上﹚:「由此定故,于有识身,即外一切所缘相中,﹙中略﹚善伏善断。」二、指认识作用之种类。身,集、种类之意。杂阿含经卷十二﹙大正二册八五页上﹚:「云何为识?谓六识身。眼识身、耳识身、﹙中略﹚意识身。」由引例来看,此识身应指身心而言。

5、无有我:我,是主宰的意思。佛教说我们通常所执着的我是假我,因为这个我是由五蕴假和合而成,离开了五蕴,根本就没有我的存在,故说无有我。
6、我所见:即见外境一切诸相为我所有。
7、我慢、使、系着:我慢,自高自大,侮慢他人。使,烦恼的别名,即随眠,是潜伏的烦恼种子。系着,也是烦恼的别名。
8、非我、不异我、不相在:即无我、无我所、五蕴不在我中、我不在五蕴中。
9、平等慧:即平等性智,是如来四智之一,是转第七识(末那识)的我见,证自他平等的道理所得到的智慧。
10、诸结:即束缚身心的各种烦恼。
11、无间等:无间等,又译作「现观」,有领会、理解、觉证、证悟的意思。
12、究竟苦边:苦边,即苦际,苦报的终点,亦即最后一次受生死的身体。此句言从这最后一次受生死苦的身体中得到究竟解脱。

二四、本经与前经(二三)大意相同,经文亦雷同,但主客有异,译文从略。

第二四经注释:
1世尊为法主:世尊证悟佛法,并传布佛法,故称世尊为法主。法主,犹言大法王、大师。
2为导:言世尊智德圆满,能引导众生,脱离苦海。
3为覆:言世尊能以智德慈悲荫覆(护)众人,使无祸患。 
4唯然,受教︰唯然,应允之词,犹言「是的」、「好的」。受教,言愿接受世尊的教导。
5超越疑心:即不生犹豫不定之心。
6远离诸相:诸相,以偏执而生出的各种事物的形相。
7寂静解脱:脱离一切烦恼叫寂;杜绝一切苦患叫静,寂静即涅盘的道理。此句言「达到涅盘寂静,获得自在解脱。」

二五、本经叙说多闻说之义为闻说五蕴是「生厌、离欲、灭尽、寂静」法,才是多闻。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有一个比丘来到佛陀住处,向佛陀行礼后,退坐一边,禀告佛陀说:「就如世尊您所说的多闻,要怎样才叫多闻呢?」
佛陀告诉比丘说:「问得好啊!问得真好!你现在是问我多闻的义理吗?」
比丘禀告佛陀说:「是的,世尊!」
佛陀告诉比丘说:「要仔细听啊!好好地思考!我将为你解说。比丘啊!应该知道,如果听闻到物质现象的时候,说是要对它厌嫌,远离贪欲,要把它灭尽,使它寂静不生,这就叫多闻了;同样地,听闻到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时,说是要对它厌嫌,远离贪欲,要把它灭尽,使它寂静不生,这就叫多闻。比丘啊!这就是如来所说的多闻。」
当时,那位比丘听闻佛陀的说法,欢喜雀跃,向佛陀行礼后离去。

二六、本经叙说若人能于五蕴说「生厌、离欲、灭尽、寂静」法,则得被称为法师。本经经文与前经雷同,译文从略。

二七、本经叙说观五蕴苦、无常,而趋向厌离、离欲、灭尽,才是向法顺法。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祇树给孤独园里。
那时,有一位比丘来到佛陀住处,向佛陀顶礼后,退坐一边,向佛陀禀告说:「就像世尊您所说的法次法向,如何叫法次法向呢?」
佛陀告诉比丘说:「问得好啊!问得真好!你现在想知道什么是法次法向吗?」
比丘禀告佛陀说:「是的,世尊!」
佛陀告诉比丘说:「要仔细听啊!好好地思考!我将为你解说。比丘啊!对这物质现象,要趋向厌嫌,远离贪欲,把它灭尽,这就是法次法向了;同样地,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也要趋向厌嫌,远离贪欲,把它灭尽,这就是法次法向了。」
当时,那位比丘听闻佛陀说法后,欢喜雀跃,向佛陀行礼后离去。

第二七经注释:
1法次:即法的次第,如十二因缘法有先后秩序,其它诸法也有次有第,是名法次。
2法向:法的趋向,指对向涅盘法。

二八、本经叙说若能于五蕴生厌、离欲、灭尽,便能于现世今生中,获得寂静解脱。本经经文与前经雷同,译文从略。
第二八经注释:
1得见法涅盘:见,音现,同现字。现法:指现世今生。此句言得于现世今生中,获得寂静解脱。
2不起诸漏:漏,烦恼的别名,含有漏泄和漏落二义。贪瞋等烦恼,日夜由六根门头漏泄流注而不止,所以叫做漏;又烦恼能使人漏落于三恶道之中,所以也叫做漏。一切有烦恼之法就叫有漏法,无烦恼之法就叫做无漏法。不起诸漏,即不起各种烦恼。

二九、本经叙说能于五蕴说厌、离欲、灭尽方为说法师,经文与第二六经相当,与二七、二八亦雷同。可互为参考,译文从略。

三○、本经叙说尊者舍利佛答输屡那问言,谓五蕴无常、变易、不安稳,应对其厌离,方可获得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王舍城的迦兰陀竹园里。
那时,尊者舍利弗住在耆阇崛山中。
当时,有一个长者子名叫输屡那,日日四处游行修学。
有一天,他来到耆阇崛山中,拜见尊者舍利弗,嘘寒问暖后,退坐一边,告诉舍利弗说:「有些沙门、婆罗门对这无常、变易、不安稳的物质现象说:我胜他,我与他相等、我劣于他。为什么沙门、婆罗门会有这样的分别想法,而不能察见它的真实情况呢?有些沙门、婆罗门对这无常、变易、不安稳的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说:我胜他、我与他相等、我劣于他。为什么沙门、婆罗门会有如此分别的想法,而不能察见真实情况呢?」
(尊者舍利弗)答说:「如果沙门、婆罗门对这无常、变易、不安稳的物质现象说:我胜他、我与他相等、我劣于他。到底他们是如何思量计度而不能察见真实情况的呢?对这无常、变易、不安稳的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也说:我胜他、我与他相等、我劣于他。到底他们是如何思量计度而不见真实情况的呢?输屡那啊!你的意见怎样呢?物质现象是常住不变,还是变化无常呢?」
(输屡那)答说:「是变化无常。」
(尊者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如果是变化无常,你认为这是痛苦的么?」
(输屡那)答说:「是痛苦。」
(尊者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如果是无常、痛苦,是变易之法的话,你的意见怎样?圣弟子还可在这当中察见物质现象是我、我所有、我在物质现象中、或物质现象在我之中么?」
(输屡那)答说:「不可。」
(尊者舍利弗)说:「输屡那啊!你意见怎样呢?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你认为是常住不变,还是变易无常呢?」
(输屡那)答说:「是无常。」
(尊者舍利弗)说:「如果是变化无常,你认为这是痛苦的么?」
(输屡那)答说:「是痛苦。」
(尊者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心识等精神现象如果是变化无常、痛苦的,是一种变易法的话,你意见怎样呢?圣弟子还可在此当中察见这些精神现象是我、我所有、我在这些精神现象中、或这些精神现象在我之中么?」
(输屡那)答说:「不可。」
(尊者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应当要知道这物质现象,无论是过去、未来或现在,无论在内或在外,无论粗糙或细致,无论美好或丑恶,无论远处或近处,那一切物质现象都不是我,非我所有,我不在物质现象中,物质现象也不在我之中,这就叫正确的了知事物的实相。就像这样,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辨别等精神现象,无论过去、未来或现在,无论在内或在外,无论粗糙或细致,无论美好或丑恶,无论远处或近处,那一切精神现象都不是我,也不是我所有,我不在精神现象中,精神现象也不在我之中,这就叫正确的了知事物的实相。输屡那啊!就像这样,对于色、受、想、行、识等五蕴便可产生厌嫌,远离对它的贪欲,获得自在解脱,解脱知见: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清净的梵行已建立,所应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
当时舍利弗说完这段经文后,长者子输屡那便远离了烦恼的尘垢,获得清净的法眼。那时,长者子输屡那亲自见法得法,不由他人教说,于正法中得无所畏惧。他从座位上起立,袒露右肩,右膝着地合掌,恭敬地禀告舍利弗说:「我今天已经觉悟,从今天起,我要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做一名在家居士。我从今日以后,直到生命最后的一刻,愿以清净之心皈依佛、法、僧三宝。」
当时,长者子输屡那听闻舍利弗说法后,欢喜雀跃,向舍利弗行礼后离去。

第三十经注释:
1、舍利弗:古印度摩竭陀国王舍城人,属婆罗门种姓。是佛陀十大弟子之一,释尊会中上首,以智慧第一而闻名。
2、耆阇崛山:在中印度摩竭陀国王舍城之东北,是释尊说法之地。
3、输屡那:长者子,善弹琴,即二十亿耳比丘。佛在世时证阿罗汉果,足下毛长二寸,足不踏地,为弟子中精进第一。
4、诣:拜见、拜访。
5、问讯起居:犹言嘘寒问暖。
6、不安隐:隐,即稳字。
7、何所计:计,以妄念而推度道理,常曰计度,即以意识之作用,思量分别种种事物。何所计,言如何去思量计度。
8、法眼:能够彻见真理的智慧。
9、优婆塞:指亲近皈依三宝,接受五戒的在家男居士。亦通称一切在家的佛教男众信徒。

卅一、本经叙说于五蕴的生起、息灭,息灭的方法,宜如实知道,才能获得自在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王舍城的迦兰陀竹园里。
那时,舍利弗尊者住在耆阇崛山中。
当时,有一个长者的儿子名叫输屡那,日日四处游方修学,有一天,他来到耆阇崛山中舍利弗住处,向舍利弗顶礼后,退坐一边。
那时舍利弗对输屡那说:「如果沙门、婆罗门对于物质现象不能如实知道,对于物质现象的集起不能如实知道,对于物质现象的息灭不能如实知道,对于物质现象息灭的方法也不能如实知道的话,输屡那啊!当知这一位沙门、婆罗门便不能断除对物质现象的贪着了。同样地,如果沙门、婆罗门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不能如实地知道,对这精神现象的集起不能如实知道,对这精神现象的息灭不能如实知道,对这精神现象息灭的方法也不能如实知道的话,那么便不能断除对这些精神现象的贪着了。」
(舍利弗)又说:「输屡那啊!如果沙门、婆罗门对于物质现象能够如实地知道,对物质现象的集起如实知道,对物质现象的息灭如实知道,对物质现象息灭的方法也如实知道的话,输屡那啊!当知这位沙门、婆罗门就能断除对于物质现象的贪着了。同样地,输屡那啊!如果沙门、婆罗门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能够如实地知道,对这精神现象的集起如实地知道,对这精神现象的息灭如实地知道,对这精神现象息灭的方法也如实知道的话,输屡那啊!当知这位沙门、婆罗门就能断除对这些精神现象的贪着了。」
(舍利弗)说:「输屡那啊!你意见怎样呢?物质现象是常住不变,还是变化无常的呢?」
(输屡那)答说:「是变化无常。」
(舍利弗)又问:「如果物质现象是变化无常的话,那应是痛苦的么?」
(输屡那)答说:「是痛苦。」
(舍利弗)说:「如果物质现象是变化无常、痛苦的,这是一种变易法,那么圣弟子可于当中察见这物质现象是我、我所有、我在物质现象之中、或物质现象在我之中的情况么?」
(输屡那)答说:「不可。」
(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就像这样,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是常住不变,还是变化无常呢?」
(输屡那)答说:「是变化无常。」
(舍利弗)又问:「如果是变化无常,那应是痛苦的么?」
(输屡那)答说:「是痛苦。」
(舍利弗)又问:「如果心识等精神现象是变化无常、痛苦的,这是一种变易法,那么圣弟子可于当中察见这些精神现象是我、我所有、我在这些精神现象之中、或这些精神现象在我之中的情况么?」
(输屡那)答说:「不可。」
(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当知这物质现象,无论是过去、未来或现在,无论在内或在外,无论粗糙或细致,无论美好或丑恶,无论远处或近处,这一切物质现象都不是我,非我所有,我不在物质现象中,物质现象也不在我之中,这样就叫正确如实的察知。输屡那啊!圣弟子对于这些物质现象能产生厌弃心,远离对它的贪欲,获得自在解脱,那么就能解脱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的系缚了。」
(舍利弗)说:「同样地,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无论是过去、未来或现在,无论在内或在外,无论粗糙或细致,无论美好或丑恶,无论远处或近处,那一切精神现象都不是我,非我所有,我不在精神现象中,精神现象也不在我之中,这就叫正确如实的察知。输屡那啊!圣弟子对于这些精神现象能产生厌弃心,远离对它的贪欲,获得自在解脱,那么就能解脱生、老、病、死、忧、悲、恼苦的系缚了。」
当时,输屡那听闻舍利弗的说法后,欢喜雀跃,向舍利弗行礼后离去。

第三一经注释:
1、色集:色,指物质现象。集,是集起的意思。色集,指物质现象的产生。
2、色灭:指物质现象的灭除。
3、色灭道迹:指物质现象灭除的方法。
4、不如实知故:此「故」字,根据前后文意,及南传巴利本相对经文应作「者」字,文意较顺。本经余三「故」字,皆亦应改为「者」字。

卅二、本经叙说对于五蕴的生起、息灭、爱悦、祸患、出离,应如实知道;且应了知五蕴无常、痛苦,对它不贪着,才能获得解脱。
我听到这样的说法:
有一个时候,佛陀住在王舍城的迦兰陀竹园里。那时,舍利弗尊者住在耆阇崛山中。
当时,有一个长者的儿子名叫输屡那,日日四处游行修学。有一天,来到了耆阇崛山中拜访舍利弗,向他顶礼后,退坐一边。
那时,舍利弗告诉输屡那说:「如果沙门、婆罗门对于物质现象不能如实的察知,对物质现象的集起不能如实察知,对物质现象的息灭不能如实察知,对物质现象的爱乐不能如实察知,由物质现象所产生的祸患不能如实察知,自物质现象中出离也不能如实察知的话,便不能超越一切物质现象的系缚了。如果沙门、婆罗门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不能如实地察知,对这精神现象的集起不能如实察知,这精神现象的息灭不能如实地察知,对这精神现象的爱乐不能如实察知,由这精神现象产生的祸患不能如实察知,自这精神现象中出离也不能如实察知的话,这位沙门、婆罗门便不能超越这些精神现象的系缚了。
  如果沙门、婆罗门对这物质现象、物质现象的集起、物质现象的息灭、对物质现象的爱乐、物质现象所产生的祸患、出离物质现象等情况都能如实知道,那么这位沙门、婆罗门就能超越物质现象的系缚。如果沙门、婆罗门对于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乃至这精神现象的集起、精神现象的息灭、对精神现象的爱乐、由精神现象造成的祸害、自精神现象中出离等情况也都能如实知道,那么这位沙门、婆罗门就能超越这些精神现象的系缚了。」
(舍利弗)问说:「输屡那啊!你意见怎样呢?物质现象是常住不变?还是变化无常的呢?」
(输屡那)答说:「是变化无常。」
(舍利弗)说:「既是变化无常的话,应是痛苦的么?」
(输屡那)答说:「是痛苦。」
(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如果物质现象是变化无常、痛苦的,是一种变易法的话,那么圣弟子可于当中察见这物质现象是我、我所有、我在物质现象之中、或物质现象在我之中的情况么?」
(输屡那)答说:「不可。」
(舍利弗)说:「输屡那啊!你意见怎样呢?像这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是常住不变,还是变化无常呢?」
(输屡那)答说:「是变化无常。」
(舍利弗)问说:「如果是变化无常的话,应是痛苦的么?」
(输屡那)答说:「是痛苦。」
(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如果心识等精神现象是变化无常、痛苦的,是一种变易法的话,那么圣弟子可于当中察见这些精神现象是我、我所有、我在这些精神现象之中、或这些精神现象在我之中的情况么?」
(输屡那)答说:「不可。」
(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当知物质现象,无论是过去、未来或现在,无论在内或在外,无论粗糙或细致,无论美好或丑恶,无论远处或近处,这一切物质现象都不是我,不是我所有,我不在物质现象中,物质现象也不在我之中,这就叫正确如实地知见。」
(舍利弗)说:「输屡那啊!感受、想象、意志行为、心识等精神现象,无论过去、未来或现在,无论在内或在外,无论粗糙或细致,无论美好或丑恶,无论远处或近处,这一切精神现象都不是我,不是我所有,我不在这些精神现象中,这些精神现象也不在我之中,这就叫正确如实的知见。」
(舍利弗)说:「输屡那啊!圣弟子对这令人贪着烦恼的五蕴应作正确的观察,那不是我,也不是我所有。能这样正确地去观察,对于世间的一切事物便不会有所摄取了;不摄取的话,就不会有所贪着;能无所贪着的话,自然便可到达涅盘寂静的境地:我再生的因素已灭尽,清净的梵行已建立,所应做的事已做好,自己知道此生是最后身,不再流转于生死轮回中了。」
当时,长者的儿子输屡那听闻舍利弗说法后,欢喜雀跃,向他行礼后离去。

第三二经注释:
1、不如实知故:本经文中之「故」字皆应作「者」,理由同三一经注释4。



杂阿含经卷第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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