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如何知法?如何见法?   定慧之路 --]

佛法实践网 -> 〖白话阿含经〗 -> 如何知法?如何见法?   定慧之路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数据恢复. 2009-08-22 22:01

如何知法?如何见法?   定慧之路

如何知法?如何见法?

众生如何了解、认知真理法则?如何通过实践,体证真理法则?

众生要想了解、认知、实践、体证真理法则,不能离开对身心的当下的状态及本质进行了解、认知、实践、体证!寂灭、涅槃并不存在于某个常住不坏的法界,而是就在众生活着的当下!


  《杂阿含三○六经》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

    时,有异比丘独一静处,专精思惟,作是念:“比丘云何知、云何见而得见法?”

    作是思惟已,从禅起,往诣佛所,稽首礼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独一静处,专精思惟,作是念:比丘云何知、云何见而得见法?”

    尔时,世尊告彼比丘:“谛听,善思,当为汝说。

    有二法,何等为二?眼、色为二,如是广说,乃至非其境界故。

    所以者何?眼、色缘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此四无色阴、眼、色,此等法名为人,于斯等法作人想、众生、那罗、摩[少/兔]nou4闍、摩那婆、士夫、福伽罗、耆qi2婆、禅头。

    又如是说,我眼见色,我耳闻声,我鼻嗅香,我舌尝味,我身觉触,我意识法。

    彼施设又如是言说,是尊者如是名,如是生,如是姓,如是食,如是受苦乐,如是长寿,如是久住,如是寿分齐。

    比丘,是则为想,是则为志,是则言说,此诸法皆悉无常、有为、思愿缘生。若无常、有为、思愿缘生者,彼则是苦,又复彼苦生,亦苦住,亦苦灭,亦苦数数出生,一切皆苦。

    若复彼苦无余断,吐尽、离欲、灭、息没,余苦更不相续,不出生,是则寂灭,是则胜妙,所谓舍一切有余、一切爱尽、无欲、灭尽、涅槃。

    耳、鼻、舌、身触缘生身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此四是无色阴,身根是色阴,此名为人,如上说,乃至灭尽,涅槃。

    缘意,法生意识、三事和合触,触俱生受,想、思;此四无色阴、四大,士夫所依,此等法名为人,如上广说,乃至灭尽、涅槃。

    若有于此诸法,心随入,住解脱不退转,于彼所起系着,无有我。

    比丘,如是知、如是见,则为见法。”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杂阿含三○七经》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

    时,有异比丘独一静处,专精思惟,作是念:“云何知、云何见,名为见法?”思惟已,从禅起,往诣佛所,稽首礼足,退坐一面,白佛言:“世尊,我独一静处,专精思惟,作是念:‘比丘云何知、云何见,名为见法?’今问世尊,唯愿解说。”

    佛告比丘:“谛听,善思,当为汝说。有二法,眼、色,缘生眼识。”如上广说,尊者,如所说偈:
  眼色二种缘      生于心心法


   识触及俱生      受想等有因
  非我非我所      亦非福伽罗


  亦非摩[少/兔]闍  亦非摩那婆
  是则为生灭      苦阴变易法


   于斯等作想      施设于众生
  那罗摩[少/兔]闍  及与摩那婆


   亦余众多想      皆因苦阴生
  诸业爱无明      因积他世阴


   余沙门异道      异说二法者
  彼但有言说      闻已增痴惑


   贪爱息无余      无明没永灭
  爱尽众苦息      无上佛眼说。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佛陀对二法的解释:
  《杂阿含二一三经》如是我闻:


    一时,佛住舍卫国祗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当为汝等演说二法,谛听,善思。

    何等为二?眼、色为二,耳声、鼻香、舌味、身触、意法为二、是名二法。
    (那二个法呢?所谓眼与色为二,耳与声,鼻与香,舌与味,身与触,意与法,为二,这名叫做二法。)


    若有沙门、婆罗门作如是说:“是非二者,沙门瞿昙所说二法,此非为二。’
  (如果有沙门、婆罗门,这样说:“这并不是二法。沙门瞿昙所说的这个二法,并不是真正的二法”。)


    彼自以意说二法者,但有言说,闻已不知,增其疑惑,以非其境界故。
    (这些人是根据他们自己臆测、猜想来说二法,但是他们的这种说法,所有听的人都不会听明白,反而增加听者疑惑,因为他们的说法都是他们的臆测、猜想而来,世间并没有这种现象的原故。)


    所以者何?缘眼、色,眼识生,三事和合缘触,触生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若于此受集、受灭、受味、受患、受离不如实知者,种贪欲身触、种瞋恚身触、种戒取身触、种我见身触,亦种殖增长诸恶不善法,如是纯大苦集皆从集生。
    (这是什么原故呢?因为缘于眼与色,和合的原故而有眼识的现象,此三种因缘的和合而有了接触的现象,由缘于接触的因缘而有了感受,不论是痛苦的感受、还是快乐的感受、或者是不苦不乐的感受。如果对于此感受的汇聚、感受的散灭、感受的回味与爱着、感受的祸患、感受的出离,都不能如实地认知的话,因为对于种种现下岗的不如实认知,所以在接触的当下就种下了促使欲贪、嗔恚、戒禁取、我见产生的因缘条件。基于这些因缘条件的相互作用,又引发及增长了各种身、口、意的恶行及不趋向善的行为。像如是的纯大苦,都是从这些因缘条件的汇聚而生!)


    如是耳、鼻、舌、身,意法缘生意识,三事和合触,广说如上。

    复次,眼缘色,生眼识,三事和合触,触缘受,若苦、若乐、不苦不乐,于此诸受集、灭、味、患、离如是知,如是知已,不种贪欲身触、不种瞋恚身触、不种戒取身触、不种我见身触、不种诸恶不善法,如是诸恶不善法灭,纯大苦聚灭。耳、鼻、舌、身、意法亦复如是。”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查看完整版本: [-- 如何知法?如何见法?   定慧之路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3 Code ©2003-2010 phpwind
Time 0.019530 second(s),query:1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