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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莲子 2010-06-29 05:59

居士买菜遇缺斤缺两怎么办

优婆塞戒经受戒品第十四
节选
市场贩卖斗秤不平戒第十九

若优婆塞、优婆夷受持戒已,为于身命,若作市易、斗秤卖物,一说价已,不得前却,舍贱趣贵。斗秤量物,任前平用,如其不平,应语令平。若不如是,是优婆塞、优婆夷得失意罪,不起、堕落;不净、有作。

【注释】

[市易斗秤卖物]:

受戒已的优婆塞、优婆夷,经营商业,以斗、秤作为卖物与他人的工具。如经营米粮业者必须用斗,经营菜贩业者必须用秤。但现在已进入工业时代,许多商品都成为工业产品,出厂之时即以分类、分级、分量包装。除小贩卖物外,已很少用斗、秤当面卖物。

[一说价已,不得前却,舍贱趣贵]:

受戒已的优婆塞、优婆夷,经营商业时,与买主说定价钱成交以后,应遵守信用,履行卖、买行为。即使遇及后来的买主愿以较贵的价格相买,也不得见利背信,推翻与前买主的约定。若心存贪得,推翻与前买主的约定,舍贱卖贵,高价出售给新买主,这在一般有信誉之商人,亦不愿为,受戒了的佛弟子自更不宜为。

[斗秤量物,任前平用,如其不平,应语令平]:

这是受了戒的优婆塞、优婆夷向他人买物的行为。如在买物时,见卖主以不实的行为量物,斗不平,秤杆低垂,显见其居心欺诈受戒了的优婆塞、优婆夷。此时,受戒已的优婆塞、优婆夷见状,应当立即指明,告知卖主将斗面敷平,称杆拉平,使所量、所称之物达到一定的分量。若眼见卖主以欺诈的行为量物而不予指明,默然吃亏,即等于教唆他人作恶、造作恶业,这对卖主来说,既不能慈悲方便救度,反令作罪,自身亦已造业了。所以受戒已的优婆塞、优婆夷遇到这种场合时,应方便救度业重众生为是。


【旨意】

受戒已的优婆塞、优婆夷,无论卖物与人,或向人买物,以斗、秤称量或讲定价钱时,都应直心卖买,方不造业。故佛制此戒,若犯此戒者,其所得罪恶与第一轻戒者然。

慧莲 2010-06-29 08:18
我买东西不懂讲价钱的,好象是让别人占便宜习惯了似的,有时真的是被骗的,有时是明知的也不说破让卖主高兴算了,哦,原来是要指出卖主的不当行为的,但弄不好要跟人家吵架的,何苦呢?

古莲子 2010-06-29 20:02
弄好就行了,何必说弄不好的话呢?可以平静地指出来。打价是正常的,顾客提出意见也是正常的,更多的时候应当不会因此对方恼羞成怒。提倡打价,并指出对方的错误行为。

会循 2010-07-02 00:45
气不过就找他去。嫌麻烦就算了,很简单的事。

慧莲 2010-07-02 08:24

了然 2011-03-26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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