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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毘達摩集異門足論学习讨论〗
主题:
最近看书有说,色受想行识的行,是意志?
回帖:手对于手的动作来说,手是主体,手的动作是主体的不同状态,是手所有。
但是手的动作本身也就是手(主体)的不同状态,所以主体与主体所有不可分割。
释迦真胜
回帖于2011-07-25 21:03
下一楼›
:呵呵
阿弥陀佛! 感恩合十
(
summer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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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言 '识和受想行的关系,是主体和主体的行为'
识 可是主体当如何解读?
(
summer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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