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帖:重治毗尼事義集要卷第七
古吳蕅益沙門 智旭 彚釋
[0397b15] ○十三嫌罵戒。此是性罪。大乘同制。
[0397b16] 若比丘。嫌罵。波逸提。
[0397b17] 緣 沓婆摩羅子。知僧臥具及差僧食。慈地比丘於眼見耳不聞處。言其有愛恚怖癡。故制。後更於耳聞眼不見處。言其有愛恚怖癡。乃更結戒。
[0397b20] 相 若面見譏嫌。若背面罵。了了。波逸提。不了了。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其人實有是事。恐後有悔。語令如法發露。及戲笑說。獨說。夢說。錯說。
[0397b23] 善見律云。譏嫌被僧差人。波逸提。嫌餘人。突吉羅。
[0397c01] ○十四敷僧臥具不舉戒。此是遮罪。大乘同制。
[0397c02] 若比丘。取僧繩牀木牀若臥具坐褥。露地敷。若教人敷。去時不自舉。不教人舉。波逸提。
[0397c04] 緣 舍衛城有長者飯僧。十七群比丘。取僧坐具在露地敷而經行。望食時到。時到已。不收攝便赴食。僧坐具為風塵土坌。蟲鳥啄壞。汙穢不淨故制。
[0397c07] 釋 繩牀木牀。各有五種。旋脚。直脚。曲脚。入陛。無脚。
[0397c09] 相 初出門。波逸提。一足在門外。一足在門內。欲去而不去。還悔。一切突吉羅。若二人共一牀。下座應收而去。下座謂上座當收。而上座不收。下座犯波逸提。復以非威儀。犯突吉羅。上座謂下座當收。而下座不收。上座犯波逸提。若二人不前後。俱不收。二俱波逸提。若餘空繩牀木牀踞牀几浴牀。或臥具表裏。或地敷。繩索。毳紵。放在露地。不收便去。突吉羅。敷僧臥具在露地。不收而入房坐思惟。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
[0397c17] 善見律云。他人私物不舉。突吉羅。
[0397c18] 薩婆多論云。好持戒大沙彌。亦得付囑之。
[0397c19] 摩得勒伽云。自臥具不舉。不使人舉。突吉羅。
[0397c20] 十誦律云。諸比丘食竟。有諸白衣即坐僧臥具牀上。應待白衣食竟。若有病者不能久待。應去。隨見者應舉。若失戶鈎戶鑰。無舉處。若八難中一一難起。不舉無犯。
[0397c23] 律攝云。有五種人。不堪囑授。謂無慚愧。有讐隙。年衰老。身帶病。未圓人。憶而不舉。得本罪。若忘念者。但得惡作。凡是僧伽所有衣服。不將餘物儭替。不合受用。其所替物。亦非疎破。若僧敷具有破穿處。應須縫補。若斷壞者。應為連接。若不堪修補者。用充燈炷。或為拂帚。或斬和泥。用塗牆壁。填孔隙。令施福增。凡聽法時。不應與苾芻尼及俗人求寂授學人相近而坐。有難緣者非犯。無夏者。不應共三夏者同座。一夏者。不得與四夏者同座。二夏以去。得共大三夏者同座。若白衣舍。處所迮時。雖鄔波馱耶。同座非犯。不應一牀二人同臥。有慚愧者無犯。若在行途。得大帔。中間衣隔。同臥非犯。若有施主以衣布地。延請法眾願為蹈者。或寶莊飾師子座上。以俗人衣敷設。應生愍念。作無常想。蹈坐非犯。若施主借僧褥席。應與。事了。應令送歸。有汙。應洗。若火燒寺。先出自己衣鉢。次出常住貲財。令無力人一處看守。其火若盛。不應輒入。大水來漂。亦應准此。
[0398a17] ○十五僧房不舉臥具戒。此是遮罪。大乘同制。
[0398a18] 若比丘。於僧房中敷僧臥具。若自敷。若教人敷。若坐若臥。去時不自舉。不教人舉。波逸提。
[0398a20] 緣 佛在祇桓。有客比丘語舊住。我在邊僧房中敷臥具宿。後不語舊住便去。僧臥具爛壞蟲嚙。舊住久不見客比丘。到房看之。見已譏嫌。白佛結戒。
[0398a23] 相 出界外。波逸提。一脚在界外等。突吉羅。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時還不久。及諸難緣等。
[0398b02] ○十六強奪止宿戒。此是性罪。大乘同學。
[0398b03] 若比丘。知先比丘住處。後來強於中間敷臥具止宿。念言。彼若嫌迮者。自當避我去。作如是因緣。非餘。非威儀。波逸提。
[0398b06] 緣 六羣與十七羣道路行。至無比丘住處。十七羣語六羣言。汝是我等上座。應先求住處。六羣報言。汝等自去。我不求住處。十七羣即往求住處。自敷臥具止宿。六羣乃往語言。汝等起。當以大小次第止。十七羣不允。即強敷臥具。十七羣高聲言。諸尊莫爾。少欲比丘聞而譏嫌。白佛結戒。於是比丘。不知先住處非先住處。後乃知是先住處。或有波逸提懺者。或有畏慎者。佛言。不知無犯。
[0398b14] 釋 中間者。若頭邊。若脚邊。若兩脇邊。
[0398b15] 相 比丘尼波逸提。餘三眾突吉羅。不犯者。寬廣不相妨礙。若有親舊教。若病倒繫縛等。
[0398b16] 僧祇律云。若住處少。一比丘當一柱間敷牀褥。尼師壇覆上已。向二師或禮拜問訊。或受誦去。後比丘來。却先尼師壇。自敷尼師壇而坐。作細聲唄。先住比丘來見已。作是念。誰能斷他法。即持尼師壇去。是後比丘波逸提罪。坐禪。病。亦如是。若復來眠他牀是上座者。應語言。長老不知世尊制戒那。若眠比丘是下座者。應訶責汝不善。不知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