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帖:重治毗尼事義集要卷第五
古吳蕅益沙門 智旭 彚釋
[0381c06] ○三過一月衣戒。大乘為眾不犯。自為亦犯。
[0381c07] 若比丘。衣已竟。迦絺那衣已出。若比丘得非時衣。欲須便受。受已。疾疾成衣。若足者善。若不足者。得畜一月。為滿足故。若過畜。尼薩耆波逸提。
[0381c10] 緣 有比丘僧伽梨弊壞。十日中更不能辦。恐犯前戒。同伴為白佛。因聽畜長衣乃至滿足。六羣有糞掃衣及餘種衣。同者不足。取中糞掃衣浣染。四角頭點作淨。持寄親友比丘已。人間遊行。受寄者以其行久不還。便出曬之。諸比丘問知。白佛結戒。
[0381c15] 釋 時者。無迦絺那衣。自恣後一月。若有迦絺那衣。自恣後五月。非時者。若過此限。
[0381c17] 相 若十日中同衣足者。應即裁割。或線拼。或縫作衣。或淨施。或遣與人。不爾者。十一日明相出。隨衣多少。捨墮。若同衣不足。至十一日同衣足。即應裁割等如上。不爾者。十二日明相出。隨衣多少。捨墮。乃至二十九日。亦如是。若至三十日。不論足不足同不同。應即日裁割等。不爾者。三十一日明相出。盡捨墮。比丘尼捨墮。
[0381c23] 善見律云。若二十九日得所望衣細。先衣粗。先衣說淨。新得衣復得一月。為望同故。若望得衣粗。復得停一月。如是展轉隨意所樂。為欲同故。莫過一月。
[0382a03] ○四取非親里尼衣戒。此是遮罪。大乘不論親里非親里。但觀可取不可取。然在末法。尤宜避嫌。
[0382a05] 若比丘。從非親里比丘尼取衣。除貿易。尼薩耆波逸提。
[0382a07] 緣 有一比丘。著弊納僧伽梨。蓮華色比丘尼見已發慈愍心。即以所著貴價衣易之。後著此弊衣見佛。佛言。不應如是。聽汝畜持五衣完堅者。餘衣隨意與人。何以故。婦人著上衣服。猶尚不好。何況弊衣。乃集眾結戒。是後諸比丘皆畏慎。不敢從親里尼取衣。佛言。若是親里。籌量知有無。可取不可取。故聽。又祇桓中二部僧得施衣共分。時比丘誤得尼衣。尼誤得比丘衣。尼持衣至僧伽藍中相易。比丘更白世尊。乃聽貿易。
[0382a16] 釋 親里者。父母親里。乃至七世有親。貿易者以衣貿衣。以衣易非衣。或以非衣易衣。針筒刀線乃至一丸藥等。
[0382a19] 相 餘四眾突吉羅(沙彌。取非親里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尼衣。皆突吉羅。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尼。取非親里比丘沙彌衣。亦皆突吉羅也)。不犯者。為僧為佛圖取。
[0382a21] 五分律云。從非親里式叉摩那沙彌尼取衣。突吉羅。若親里犯戒。邪見。從取衣。突吉羅。
[0382a22] 根本律云。非親里。非親里想。或生疑。皆捨墮。親里。非親里想。或疑。得惡作罪。不犯者。若尼將衣施僧。或為說法故施。或為受具時施。或見被賊故施。或尼多獲利養。持衣物到苾芻所。置地求受。棄之而去。取亦無犯。
[0382b03] 薩婆多論云。取應量衣。捨墮。取不應量衣物等。突吉羅。
[0382b05] ○五使非親里尼浣衣戒。大乘同學。末法尤所當戒。
[0382b07] 若比丘。使非親里比丘尼浣故衣。若染。若打。尼薩耆波逸提。
[0382b09] 緣 迦留陀夷。與偷蘭難陀比丘尼露形而坐。欲心相視。失不淨汙安陀會。尼請浣之。取不淨著口中及小便道中。後遂有身。諸尼詰知其故。白諸比丘。轉白世尊。訶責結戒。於是諸比丘各畏慎。不敢令親里尼浣染打故衣。佛更增非親里之言。
[0382b14] 釋 故衣者。乃至一經身著。
[0382b14] 善見律云。得使出家女乃至孫女浣。不得使出家婦。兒婦浣。非親故。
[0382b16] 相 若浣。若染。若打。各一捨墮(衣但一捨即淨墮罪有三須悔)。使浣染打。彼不浣染打。各一突吉羅。使非親里式叉摩那沙彌尼。突吉羅。使非親里尼浣染打新衣。突吉羅。餘四眾突吉羅。
[0382b19] 僧祇律云。若為二師持衣使尼浣。越毗尼罪。為塔僧使尼浣染打。無罪。
[0382b20] 十誦律云。先自小浣。更令浣等。皆突吉羅。
[0382b21] 薩婆多論云。此戒應量不應量衣。一切犯。
[0382b22] 摩得勒伽云。使非親里尼浣尼師壇。捨墮。浣褥枕等。突吉羅。
[0382b24] 附 律攝云。凡洗浣衣。有五種利。除臭穢氣。蟣蝨不生。身無瘙癢。能受染色。堪久受用。不浣衣者。翻成五失。著染色衣。亦有五利。順聖形儀故。令離傲慢故。不受塵垢故。不生蟣蝨故。觸時柔軟易將護故。過分浣衣。有五種失。能令疾破故。不堪苦用故。受用勞心故。無益煩勞故。障諸善品故。著好染衣。亦有五失。自長驕恣。生他妬心故。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