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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重治毗尼事義集要(17卷)蕅益沙門 智旭 彚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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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85c20] 薩婆多摩得勒伽云。空中持羊毛去。與化人持去。皆突吉羅。



[0385c22] 附 律攝云。凡諸苾芻。不應負擔。



[0385c23] ○十七使尼染羊毛戒。大乘同學。



[0385c24] 若比丘。使非親里比丘尼浣染擘羊毛者。尼薩耆波逸提。



[0386a02] 緣 六群使大愛道比丘尼浣染擘羊毛。染色汙手。往見世尊。世尊問知其故。訶責六群結戒。是後比丘畏慎。不敢使親里尼浣染擘。佛更開之。



[0386a05] 相 浣染擘。各一捨墮(一捨三墮如前說)。使浣不浣等。各一突吉羅。使非親里餘二女眾。突吉羅。餘四眾突吉羅。



[0386a07] 薩婆多論云。使浣染僧物。突吉羅。



[0386a08] ○十八受金銀戒。此是遮罪。大乘為眾生故聽受。然須淨人掌舉。設無淨人者。心不染著。亦得自捉。若貪心自畜。即是多欲不知足。名染汙犯。故警訓云。一田宅園林。二種植生種。三貯積穀帛。四畜養人僕。五養繫禽獸。六錢寶貴物。七氈褥釜鑊。八象金飾牀及諸重物。此之八名。經論及律。盛列通數。顯過不應。又律經言。若有畜者。非我弟子。由此八種。皆長貪壞道。汙染梵行。有得穢果。故名不淨也。涅槃云。若諸弟子。無人供須。時世饑饉。飲食難得。為欲護持建立正法。我聽弟子受畜金銀車乘田宅穀米。貿易所須。雖聽受畜如是等物。要須淨施篤信檀越。



[0386a20] 若比丘。自手捉錢若金銀。若教人捉。若置地受者。尼薩耆波逸提。



[0386a22] 緣 羅閱城有大臣。與跋難陀親善。彼於異時。大得猪肉。勅其婦留分與之。時城中節會日。作眾伎樂。竟夜不眠。大臣兒饑乏問母有殘肉不。母言。唯有跋難陀分在。兒即取五錢與母言。持此錢更市肉與之。晨朝跋難陀詣大臣家。婦語其故。即索錢寄市肆上而去。居士及王大臣皆共譏嫌。惟珠髻大臣。善為說法解釋。既解釋已。往白世尊。世尊讚其所說。多有所益。大臣當知。日月有四患。不明。不淨。不能有所照。亦無威神。云何為四。阿修羅。煙。雲。塵霧。是日月大患。沙門婆羅門亦有四患。不明。不淨。不能有所照。亦無威神。云何為四。不捨飲酒。不捨婬欲。不捨手持金銀。不捨邪命自活。是四大患。時少欲比丘。亦嫌責跋難陀。白佛結戒。



[0386b11] 相 是中捨者。若彼有信樂守園人。或優婆塞。當語言。此是我所不應。汝當知之。若彼人取。還與比丘者。當為彼人物故受。勅淨人使掌之。若得淨衣鉢鍼筒尼師壇。應貿易受持之。若彼優婆塞取已。與比丘淨衣鉢尼師壇鍼筒。應取持之。若彼取已不還者。令餘比丘。語言。佛有教。為淨故與汝。汝應還彼比丘物。若餘比丘不語者。當自往語言。佛有教。為淨故與汝。汝今可與僧。與塔。與二師。與同學知識。或還本主。何以故。不欲使失彼信施故。若不語彼人知是看是者。突吉羅。比丘尼捨墮。餘三眾突吉羅。



[0386b21] 第三分云。有比丘在塜間得錢。自持來。佛言。不應取。彼比丘須銅。佛言。打破壞相。然後得自持去。



[0386b23] 僧祇律云。病人得使淨人畜。莫貪著。若犯捨墮物。僧中捨已。不得還彼比丘。僧亦不應分。若多者應著無盡物中。所生息利。得作房舍中衣。不得食用。比丘凡得錢。及安居訖得衣直。不應自取。當使淨人知。若無淨人。指脚邊地語言。是中知。著地已。自用草葉塼瓦等遙擲覆上。待淨人來令知。隨國土中所用。若銅錢。鐵錢。胡膠錢。皮錢竹籌。悉不應捉。或有國土所用。相不成就。或相成就。國所不用。捉者皆越毗尼罪。國所不用。相不成就。作銅鐵捉。無罪。



[0386c08] 五分律云。僧應白二羯磨。差一比丘作棄金銀及錢人。彼比丘應棄此物著坑中火中流水中曠野中。不應誌處。若捉著餘處。不得更捉。彼比丘不應問僧此物當云何。僧亦不應教作是作是。若不棄不問。而使淨人貿僧衣食來與僧。僧得受。若分者。惟犯罪人不得受分。不犯者。雖施比丘。比丘不知。淨人受之。為買淨物。



[0386c14] 有諸比丘欲遠行。從長者索道糧。彼即使人賷金銀錢物送之。既至所在。所長甚多。使還白主。主言。我已為施。不應還取。汝可持至僧坊施僧。佛言。聽淨人為僧受之。以易僧所須物。諸比丘不應知事。



[0386c18] 十誦律云。自手取寶若少。應棄。若多。設得同心淨人。應語言。我以不淨故。不應取。汝應取。淨人取已。語比丘言。此物與比丘。比丘言。此是不淨物。若淨當受。若不得同心淨人。應作四方僧臥具。應入僧中言。諸大德。我自手取寶。得波逸提罪。我今發露。不敢覆藏。悔過。僧應問。汝捨是寶不。答言。已捨。僧應問。汝見罪不。答言。見罪。僧應語言。後莫復作。若言未捨。僧應約勅令捨。若不約勅。一切僧得突吉羅。若約勅而不捨。是比丘突吉羅。



[0387a03] 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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