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帖:知。犯而懺悔亦不知。
[0442c23] 根本雜事云。若復有人。依托師主。於佛法中。鬀除鬚髮而被法服。以淨信心出家修行。彼人於師。乃至盡壽四事供養。未能報恩。
[0443a01] 律攝云。若是父母。二師。此之四人。縱是破戒。亦應供養。不應輕慢。
[0443a02] 善見律云。智慧之人。往到宿德所。避六法然後可坐。一極遠。二極近。三上風。四高處。五當眼前。六在後。若弟子隨師行。路值說法。貪聞法故。至明相出。不犯離師罪。何以故。心無決定住故。
[0443a07] 問。五種阿闍棃。四種定是上座。惟教讀者。或是下座。侍奉之法。應當云何。答。惟除禮拜。一切皆如奉事師法。
[0443a09] 問。比丘餘食。應與人及非人。或著淨地。施諸鳥獸。或著水中。施諸魚蟲。今何故云當著無蟲水中。答。如僧祇云。蟲者。非謂魚鼈之類。乃小小倒孑之屬。正恐飲食鹹膩或致傷生故也。
[0443a13] ○上座法
[0443a14] 毗婆沙云。有三種上座。一生年上座。戒臘。最高。二世俗上座。大福大慧。雖年二十。皆應和合推為上座。三法性上座。即阿羅漢。
[0443a16] 梵語悉替那。此云上座。亦云上士。無自利利他行者。名下士。單自利。為中士。具二利。為上士。
[0443a19] 問。初學比丘。設通經論。未諳律法。必須五夏依止。縱使大福大慧。云何推為上座耶。答。推為上座。亦秪令其宏經演論。營修福業。非謂便離依止也。
[0443a22] 毗尼母經云。無臘至九臘。名下座。十臘至十九臘。名中座。二十臘至四十九臘。名上座。過五十臘以上。名耆舊長宿。
[0443a24] 第四分云。佛告比丘。若上座既不學戒。亦不讚歎戒。若有餘比丘樂學戒讚歎戒者。亦復不能以時勸勉讚歎。此上座不應親近。不應習學其法。若習學其法者。長夜受苦。
[0443b03] 十誦律云。有五法。正法滅亡沒。一無欲。二鈍根。三雖誦義句。不能正受。亦不能令他解了。四不能令受者有恭敬威儀。有說法者不能如法教。五鬬諍相言。不在阿練若處。亦不愛敬阿練若處。反上五法者。正法不滅不亡不沒。更有五法。正法滅亡沒。不隨法教。隨非法教。不隨忍法。隨不忍法。不敬上座。無有威儀。上座不以法教授。上座說法時愁惱。令後生不得受學三藏。自命終已。比丘放逸習非法。失諸善法。反上五法者。正法不滅不亡不沒。又有七法。令正法滅亡沒。無信。懈怠。無慚。無愧。喜忘。無定。少智。
[0443b13] 正法滅。像法時。有五非法在世。一者有比丘心得小止。便謂已得聖法。二者白衣生天。或有出家者墮惡道中。三者有人捨世間業出家。破戒。四者有破戒者多助。有持戒者無助。五者無不被罵。乃至阿羅漢亦被罵。佛告優波離。當來有五怖畏。今未有。應知是事。方便求滅。何等五。有比丘。不修身。不修戒。不修心。不修智。度他出家受戒。不能令修身戒心智。是名第一怖畏。不修身戒心智。與他依止。畜沙彌。不能令修身戒心智。是第二第三怖畏。不修身戒心智。與淨人沙彌相近住。不知三相。掘地。斷草。用水溉灌。是第四怖畏。不修身戒心智。共誦修多羅毗尼阿毗曇。以前後著中。以中著前後。現見不知白法犯非犯。是第五怖畏。更有五怖畏。今未有。當來有。應知是事。求方便滅。何等五。當來比丘。不修身戒心智。無欲。根鈍。雖誦句義。不能正受。是初怖畏。不修身戒心智。與尼相近。或犯大事。捨戒還俗。是第二怖畏。不修身戒心智。如來所說甚深修多羅。空無相無願。十二因緣諸深要法。不能信樂受持。雖受。不能通利。如是說時。無憐愍心。無愛樂心。好作文頌。莊嚴章句。樂世俗法。隨世所欲。有信樂心。說俗事時。有愛樂心。是故如來所說。甚深修多羅。空。無相。無願。十二因緣。諸深法滅。是第三怖畏。不修身戒心智。為衣食故。捨阿蘭若處。捨林樹下。入聚落中。為衣食故。多所求覓。求覓時優亂。是第四第五怖畏(法門怖畏。責在耆年。故并錄之。以作警策)。
[0443c13] ○同學法
[0443c14] 第四分云。比丘有五法。不應與作親厚。若喜鬬諍。若多作業。若與眾中勝比丘共諍。若喜遊行不止。若不為人說法言。示人善惡。復有五法。不應將作伴行。喜太在前行。喜太在後行。喜抄斷人語次。不別善惡語。善語不讚。稱美惡語。如法得利。不以時為彼受。
[0443c18] 根本雜事云。阿難白佛。善知識者。是半梵行佛言。阿難。善知識者。是全梵行。
[0443c20] 僧祇律云。比丘有十事。為人所不愛。何等十。不相習近。輕數習近。為利習近。愛者不愛。不愛者愛。諦言不愛。好豫他事。實無威德而欲凌物。好屏私語。多所求欲。
[0443c23] 阿練若比丘。不應輕聚落中比丘言。汝必味舌頭少味而在此住。應讚言汝聚落中住。說法教化。為法作護。覆陰我等。聚落中比丘。不應輕訶阿練若言。汝在阿練若住。希望名利。麞鹿禽獸。亦在阿練若住。汝從朝竟日。正數歲耳。數月耳。應讚言。汝遠聚落。閒靜思惟。上業所崇。此是難行之處。能於此住而息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