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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重治毗尼事義集要(17卷)蕅益沙門 智旭 彚釋
回帖:若不受戒。雖復剃髮。不名出家。受十戒已。乃名法同沙彌也。

[0435a22] 白已。教使著縵條壞色衣。偏袒胡跪。合掌作是語。

[0435a23] 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隨如來出家。某甲為和尚。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三說)。

[0435b01] 我某甲。歸依佛法僧。隨如來出家竟。某甲為和尚。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三說)。

[0435b03] 如諸佛盡壽不殺生。我某甲亦盡壽不殺生。

[0435b03] 如諸佛盡壽不偷盜。我某甲亦盡壽不偷盜。

[0435b04] 如諸佛盡壽不婬欲。我某甲亦盡壽不婬欲。

[0435b05] 如諸佛盡壽不妄語。我某甲亦盡壽不妄語。

[0435b06] 如諸佛盡壽不飲酒。我某甲亦盡壽不飲酒。

[0435b07] 如諸佛盡壽不著香華鬘不香塗身。我某甲亦盡壽不著香華鬘不香塗身如諸佛盡壽不歌舞倡伎不往觀聽。我某甲亦盡壽不歌舞倡伎不往觀聽。

[0435b10] 如諸佛盡壽不坐高廣大牀。我某甲亦盡壽不坐高廣大牀。

[0435b11] 如諸佛盡壽不非時食。我某甲亦盡壽不非時食。

[0435b12] 如諸佛盡壽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我某甲亦盡壽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已上三歸十戒。並是授戒阿闍梨教令說。次應語言)。

[0435b15] 汝今已受沙彌十戒竟。當盡形壽頂戴奉持。終身不得犯。應供養三寶。和尚阿闍梨一切如法教。不得違逆。上中下座。心常恭敬。勤求方便。坐禪。誦經。學問。勸助作福。開三惡道開涅槃門。於比丘法中。增長正業。得四道果(凡受沙彌戒。必須二師。如羅睺羅。尚以舍利弗為和尚。目連為授戒闍梨。餘可知也)。

[0435b20] 問。按沙彌十戒法中。先受三歸五戒。次說出家十戒。是佛正規。設有白衣欲求出家。不受五戒。徑受十戒。可如法否。答。若已受五戒者。即應剃髮受十戒。若未受五戒者。必先授五戒已。乃剃髮說十戒。倘不受五戒。徑說十戒。例同不受十戒而受具戒。此人雖得戒。二師則有過矣。

[0435c02] 第二分云。房舍臥具。從大比丘下次第與。不得令沙彌坐臥織繩牀上。若能愛護不汙。聽坐臥。

[0435c03] 第四分云。沙彌應以生年為次第。若生年等者。應以出家年為次第。

[0435c05] 僧祇律云。太小者。若減七歲。若滿七歲不知好惡。皆不應與出家。太老者。若過七十能有所作。若減七十不堪造事。臥起須人。皆不聽出家。若年滿七十。康健。能修習諸業。聽與出家。應先剃鬚。後剃髮。若欲新出家者。不得便說出家樂。應說出家苦。一食。一眠。少食。少飲。多覺。少眠。長壽能不。若言能。應與剃。從七歲至十三。名驅烏沙彌。從十四至十九。名應法沙彌。從二十至七十。名名字沙彌。食及非時衣。等與。安居衣與半。若三分之一。

[0435c13] 根本尼陀那云。年始六歲。雖能驅烏。不與出家。年滿七歲。不能驅烏。亦不與出家。

[0435c16] 問。出家功德經云。若復有人。於閻浮提出家持戒一日一夜。乃至須臾清淨出家。利益無量。若復有人。破他出家。為作留難。即為劫奪無量善財。當受惡果。今僧祇云。若欲新出家者。不得便為說出家樂。應說出家苦等。豈非為作留難耶。答。信心出家。不應阻難。邪因入道。必須料揀。若阻難。則退人善根。不料揀。則敗壞佛法。又經中誡親友眷屬。令其不作障緣。律中誡和尚闍梨。令其不濫攝受也。

[0435c24] 善見律云。沙彌有十惡。應滅擯。殺。盜。婬。欺。飲酒。毀佛。毀法。毀僧。邪見。汙尼。前九改過不更作。猶可受具。後一決不可。

[0436a03] 按薩婆多論。若破五戒八戒中重戒者。更無勝進。何況沙彌。此云爾者。重在悔過不更作。亦猶比丘絕不覆藏。得與學戒之意。為和尚者。特宜秘此。勿令沙彌竊知也。

[0436a06] 問。正受戒時。何故和尚反不說戒。又後文云。和尚不現前。亦名得戒。設阿闍梨不現前。和尚可代授否。答。受戒雖依和尚。秉白必賴闍梨者。正以出家戒法。關係僧輪。不容私相授受故也。若許和尚自說。則羯磨者無權。必有泛濫度人之失。故斷不可。

[0436a12] △二明請和尚及問重難法。

[0436a13] 受戒犍度云。時諸出家學道。未被教誡者。不案威儀。著衣不齊整。乞食不如法。處處受不淨食。或受不淨鉢食。在小食大食上。高聲大喚。如婆羅門聚會法。有一病比丘。無瞻視者。命終。諸比丘白佛。佛言。自今聽有和尚。和尚看弟子。當如兒意。弟子看和尚。當如父意。展轉相敬重。相瞻視。如是正法便得久住。增益廣大。當如是請和尚。偏袒右肩。胡跪合掌。作如是語。

[0436a20] 我某甲。今請大德為和尚。願大德為我作和尚。我依大德故。得受具足戒。如是三說。和尚當報言可爾。或言如是。或言當教授汝。或言清淨莫放逸。

[0436a23] 議曰。初剃髮出家時。即應如是請師。但改云我依大德故得出家受戒耳。若十戒和尚仍在。不須更請。若受具時。十戒和尚或遠行。或命終。或捨戒。或滅擯。不復可依。則須更擇大比丘而請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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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吳蕅益沙門 智旭 彚輯

[0439c12] ○依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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