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帖:和尚當瞻視。或令餘人看。乃至差。若命終。弟子若不樂住處。當自移。或教人移。弟子若有疑事。當以法。以律。如佛所教。如法除之(曇諦所集羯磨云。法者。謂五種遠離行。一出離。非世法。二越度。非受法。三無欲。非有欲。四無結。非有結。五不親近生死。非親近。律者。謂五種出要行。一少欲。非多欲。二知足。非無厭。三易護。非難護。四易養。非難養。五智慧。非愚癡。佛所教者。謂五種教誡行。一有罪者制。二無罪者聽。三若制若聽法有減缺者。如法舉之。四數數違犯。折伏與念。五真實功德。愛念稱歎)若惡見生。當教令捨惡見。住善見。當以二事將護。以法。以衣食。應教增戒。增心。增慧。教學問誦經。當與衣食臥具醫藥。隨力所堪為辦。
[0441a02] 以五事訶責弟子。汝去。莫入我房。莫為我作使。莫至我所(阿闍棃則云莫依止我住)。不與汝語。有五事應訶責。無慚。無愧。不受教。作非威儀。不恭敬。復有五事。無慚。無愧。難與語。與不好人為友。好往婬女家。又好往婦女家。大童女家。黃門家。比丘尼精舍。式叉摩那沙彌尼精舍。好往看捕龜鼈。如是等應訶責。
[0441a08] 不應盡形訶責。
[0441a08] 不應竟安居訶責。
[0441a08] 不得訶責病者。
[0441a09] 不應不現前訶責。
[0441a09] 不應不出其過而訶責。
[0441a10] 訶責已。不應便受供給作使。不應與依止。聽餘人作如是意受。為其二師。欲令如法懺悔和合故。不應引誘將他弟子。若彼二師破戒等。應作如是意。所以誘進將去。欲令其長益沙門法故。
[0441a13] 弟子如法懺悔。師當受。
[0441a14] 弟子辭二師遠行。應問為何事。伴是誰。詣何處。有一不好者。遮令莫去。
[0441a15] 第四分云。不得畜二沙彌。若能教持戒。增心。增慧。學問。諷誦。聽畜僧祇律云。不得立心為供給自己故。度人出家。應作是念。當使彼人因我度故。修諸善法。得成道果。
[0441a19] 不能自降。欲降伏他。無有是處。不能自調。而欲調御他人。不能自度。而欲度人。自未解脫。欲解脫餘人。俱無有是處。十法成就。聽度人出家受具。一持戒。二多聞阿毗曇。三多聞毗尼。四學戒。五學定。六學慧。七能出罪。能使人出罪。八能看病。能使人看病。九弟子有難。能送脫難。能使人送脫。十滿十歲。下至滿十歲。知二部律。亦得度人。受依止者亦爾。
[0441b01] 不聽畜眾沙彌。若畜一。極至三。若大德比丘。多人宗重。應語與餘人。復白言。我知有餘人。但欲在阿闍棃下受誦經法。增長修學故。如是應語與餘人。得自教授。
[0441b04] 律攝云。滿足十夏。方住師位。復須成就五法。一知有犯。二知無犯。三知輕。四知重。五於別解脫經廣能開解。於諸學處創結隨開。若遇難緣。善知通塞。常誦戒本。能決他疑。戒見多聞。自他俱利。威儀行法。無有虧犯。具如是德。名親教師。由親能教出離法故。若雖近圓。於諸學處不識重輕。設六十夏。仍須依止明德而住。若師小者。唯除禮足。自餘咸作。此即名為老小苾芻。不得與他出家及受近圓也。
[0441b12] 寧作屠兒。為殺害業。不與出家受近圓已。捨而不問。令我正法速時滅壞。
[0441b13] 應訶不訶。不應訶而訶。應恕不恕。不應恕而恕。皆得惡作罪。若已近圓人。不行恭敬。不堪教誨者。應與六物。驅令出去。若是求寂。與上下二衣。亦驅令去。
[0441b16] 若父母信心。持小童子施苾芻者。應受。若索。應還。若酬價者。任彼多少。取亦無犯。此小童子在苾芻邊。以袈裟片而繫於頸。隨時濟養。後時長大。念報恩者。持物來施。隨意應受。
[0441b20] 五分律云。若度人時。應先問。汝為何等出家。若言為飲食故。不應度。若言為求善法。厭生老病死憂悲苦惱。應度。
[0441b22] 根本雜事云。凡欲與他出家。先當為辦所須六物。三衣。敷具。鉢。及水羅。
[0441b23] 尼陀那云。欲度求寂。應與鉢及小鉢銅椀。無令廢缺。
[0441b24] 毗尼母經云。授大道人(即比丘也)具足戒已。於一歲中。教授一切大道人所作法竟。然後更有求受具者。當為授。未滿歲。不得授也。沙彌受大戒後。更得受一沙彌。依止法。亦一歲竟。得更受。不得一時受二人依止。
[0441c04] 善見律云。和尚者。漢言知罪知無罪。
[0441c05] 薩婆多論云。凡受戒法。先與說法。引導開解。令於一切。眾生起慈愍心。既得增上心。便得增上戒(此應在未登壇前。善巧開示。要使領解。豈容僧眾已集。將秉羯磨。方乃宣讀文辭。虗應故典。徒令大眾坐久遲延。叩諸受者。茫無所解。斯誠無謂也)。
[0441c08] 南海寄歸云。凡諸白衣詣苾芻所。若專誦佛典。情希落髮。畢願緇衣。號為童子。或求外典。無心出離。名曰學生。斯之二流。並須自食。若[(歹*又)/食]常住。聖教全遮。必其於眾有勞。準功亦合[(歹*又)/食]食。或是普通之食。或可施主先心雖噉無罪。西國僧寺。多有學生。來就苾芻習學外典。一得驅馳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