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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名義標釋卷11-20(40卷)釋 弘贊在犙 輯 釋 弘麗羅峰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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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一
 
明 廣州沙門釋 弘贊在犙 輯
 
新安沙門釋 弘麗羅峰 校
 
  ●律藏卷第十一
 
  ○九十波逸提法
 
[0482c09] 原此波逸提法。體涉前章。性該六聚。前論物為重。斯以行為非。論物要先捨物而後悔。行非必須決心說懺乃除。凡為故作。若輕若重。皆有不敬聖教之罪。故此篇於諸篇中。獨稱名為墮。所謂墮落燒鬻不如意處也。如佛告尊者目連曰。若無慚愧。輕慢佛語。犯波逸提。如燄摩天壽。二千歲墮泥犂中。於人間數。二十四億四十千歲。覩此聖說。當自誡勗身心。慎思言行。則無非而不除。無戒而不淨也。
 
   △妄語第一
 
[0482c18] (此是共戒。尼同制)。
 
象力比丘
 
[0482c20] 或名象手。又名法手(根本部中。梵名訶悉多。此譯為手)。按舍夷國土。有聚落名象力。或彼因聚落以稱名也。是釋種子(舍夷國。即迦毗羅國)。後於舍衛城內。遇病命終。雜阿含經。佛記云。此人犯三種非法。所謂慳貪。愚癡。瞋恚。當墮於地獄中。偈云。
 
 若生不善心  成就貪瞋癡  此身自作惡
 還復害於己  如芭蕉生實  自害於其身
 若無貪瞋癡  是名為智慧  不害於己身
 是名勝丈夫  是以應除斷  貪瞋癡大患
 
見聞觸知
 
[0483a06] 觸。是覺觸。此以六識。略為四名也。以眼為見。以耳為聞。鼻舌身。為觸。意根為知。以眼耳意。三根性利。力用偏多。各分為名。鼻舌身。三根性鈍。力用處少。總名為觸。又三根能遠取境界。各分為名。三根近取境界。故合為名(義出薩婆多論)。
 
   △毀呰第二
 
[0483a12] (此是共戒尼同制)。
 
得剎尸羅國
 
[0483a14] 或作得叉尸羅。或作竺剎尸羅。又作呾叉始羅。皆梵音輕重聲之轉也。法顯傳云。竺剎尸羅。漢言截頭也。佛為菩薩時。於此處。以頭施人。因以為名。或云。北天竺乾陀羅國城名也。西域記云。呾叉始羅國。北印度境。周二千餘里。國大都城。周十餘里。地稱沃壤。稼穡殷盛。泉流多。華果茂。氣序和暢。風俗輕勇。雜事云。得叉尸羅國。王名圓勝。所治國化。安隱豐樂。人民熾盛。於諸園樹。常有華果膏雨順時。乞食易得。又云。此國相去婆羅痆斯。有二百驛(婆羅痆斯。舊曰波羅奈城)。
 
餧飼
 
[0483b01] 餧。弩委切。內上聲。飼。俗字也。應作飤。詳恣切。音寺。謂以食與人曰飤。又飤糧也。廣雅云。餒飤也。蒼頡篇云。訓詁飤飽也(餒。同餧饑也)。
 
刮刷
 
[0483b05] 刮。古滑切。關入聲。刮削也。又摩也。刷。數滑切。[槴-邑+(環-王)]入聲。拭掃也。爾雅云。刷清也。謂掃刷。所以清潔也。
 
摩捫
 
[0483b08] 捫。謨奔切。音門。撫持也。又摸也。經音義作[打-丁+(改-己)]。[打-丁+(改-己)]。武粉切。音刎。揩拭也。亦摩也。
 
[貝*為]金
 
[0483b11] 古文作[貝*危]。同詭偽切。音貴。廣雅云。[貝*為]。賭也。又資也。
 
牛語
 
[0483b13] 薩婆多論云。古時畜生。所以能語。今時畜生。所以不能語。謂劫初時。先有人天。未有三惡。初有三惡。盡從人天中來。以宿習近故。是以能語。今時畜生。多從三惡道中來。是以不能語。阿毗曇云。世界初成時。一切眾生。盡作聖語。後以飲食過患。時世轉惡。諂曲心多。便有種種語。乃至有不能言者。
 
旃陀羅
 
[0483b20] 此云屠者。又作旃荼羅。應法師言。此云嚴幟一云主殺人。是西國屠殺之輩。以惡業自嚴。行時搖鈴持竹。以為幖幟。故以為名。若不爾者。王必罪之。或翻可畏。法顯傳云。名為惡人。與人別居。若入城市。則繫竹。以自異。人則識而避之。不相搪突。
 
毀呰
 
[0483c02] 祖此切。音子。毀者曰呰。又呵也。口毀也。根本律云。毀訾語者。謂於他人。為毀辱事。
 
拘湊
 
[0483c05] 此是天竺卑小之姓也。
 
拘尸婆蘇晝
 
[0483c07] 此是天竺卑下種族。
 
迦葉
 
[0483c09] 此翻龜氏。其先代學道。有靈龜負圖而出。因以為姓。是天竺諸婆羅門之一姓。而非首族也。
 
阿提梨夜
 
[0483c12] 或云阿支羅。北天竺多此姓也。
 
婆羅墮
 
[0483c14] 此云捷疾。或云利根。本行集。翻重幢。此是婆羅門十八姓中之一姓。元居卑末者。
 
鷹鷂
 
[0483c17] 梵言。嘶那夜。此云鷹。按字本作雁。鷙鳥也。凡鳥之勇。獸之猛者。皆曰鷙。鷙。執也。能服執眾鳥也。陸佃云。一歲曰黃鷹。二歲曰鴘鷹。鴘。次赤也。三歲曰鶬鷹。今通謂之角鷹。以其頂有毛角。微起故也。鷂。弋笑切。音耀。能擊鴿食。莊子云。鷂為鸇。鸇為布穀。久復為鷂。此物變也(鸇。音旃)。
 
鍛作
 
[0483c24] 都玩切。音端去聲。鍛磨也。椎練也。乃治金銀銅鐵之總名也。
 
皮韋
 
[0484a03] 于規切。音為。獸皮之韋。可以束物。柔輭如脂。也皮熟曰韋。生曰革。
 
簸箕
 
[0484a06] 簸。補火切。波上聲。箕。堅溪切。音鷄。簸箕。揚米去糠之器也。
 
躄跛
 
[0484a09] 躄。必歷切。音碧。跛。補火切。波上聲。跛者。一足偏廢。躄者。兩足俱廢。
 
   兩舌第三
 
[0484a12] (此是共戒。尼同制)。
 
野干
 
[0484a14] 干。魚幹切。音岸。梵語悉伽羅。此云野干。此獸似狐。而形小尾大。色青黃。黑喙。如狗。羣行夜鳴。如狼。能緣木。巢於絕巖。高木之上。正法念處經云。此眾生。於人中時。於諸善人。出家人所。汙其淨食。常戲鬬諍。貪心因緣。身壞命終。墮畜生中。受於野干狐狗之身。互相憎嫉(亦云射干。射音夜)。
 
兩舌
 
[0484a21] 謂遘鬬兩邊之言。令他離間。以致得失。名為兩舌。薩婆多論云。或有兩舌。非妄語。非惡口。如一比丘。傳此比丘語。向彼說。當實說故。非妄語。輭語說故。非惡口。以分離心故。名兩舌。
 
[0484b01] 或有兩舌。是妄語。非惡口。如一比丘。傳此比丘語。向彼比丘說。以別離心故。是兩舌。以妄說故。是妄語。以輭語說故。非惡口。
 
[0484b04] 或有兩舌。是惡口。非妄語。如一比丘。傳此比丘語向彼比丘說。以別離心故。是兩舌。以麤語說故。是惡口。當實說故。非妄語。
 
[0484b07] 或有兩舌。是妄語。是惡口。如一比丘。傳此比丘語。向彼比丘說。以別離心故。是兩舌。以妄說故。是妄語。以惡聲說故。是惡口。餘妄語。惡口。作四句翻次。如上應知。若不傳彼此語。但二邊說令離散者。得突吉羅。
 
   △與婦女同室宿第四
 
[0484b13] (此是共戒。尼同制)。
 
醜陋
 
[0484b15] 醜。齒九切。音丑。惡也。陋。盧豆切。音漏。鄙惡也。
 
攲臥
 
[0484b17] 攲。牽奚切。音溪。不正也。或作倚。倚。隱綺切。音椅。依也。偏側也。
 
淫女
 
[0484b20] 根本律云。此聚落中。有一長者。二男。一女。其女長成。行不貞謹。彼二兄弟。因與他競。他人告曰。汝妹未嫁。與外人私通。兄弟聞已。問妹虗實。妹即答曰。我實清謹。世人漫說。於後不久。遂便有娠。兄弟問曰。汝言清謹。何處得斯。妹曰。曾右禿人。強逼於我。因即有娠。後遂生男。時人名為禿子。母號禿子母云云(言禿人者。謂其髮不纖長。猶若禾稼也)。
 
頭眩
 
[0484c04] 眩。音衒。目無常主也(以身心發病。故目昏亂。無主也)。
 
   △與未受大戒人三宿第五
 
[0484c06] (此是共戒。尼同制)。
 
拘睒毗國
 
[0484c08] 如二篇中釋。
 
謦欬
 
[0484c10] 謦。棄挺切。卿上聲。欬。丘蓋切。音慨。所謂謦欬之聲也。文輕曰謦。重曰欬。經音義云。律文舊作磬咳。磬。樂器也。以石為之。非此字義。咳。何開切。音孩。小兒笑貌。非此字體。又丘蓋切。音慨。咳。[口*敕]也。何間曰。無痰有聲。謂之咳。無聲有痰。謂之[口*敕]。
 
二宿
 
[0484c16] 蘇玉切。音夙。止也。安息也。薩婆多論云。所以聽二宿者。若都不聽。或有失命因緣。又若不聽二宿。必有種種惱事因緣。以憐愍故。得共二宿。以護佛法故。不聽三宿。若共過二夜已。第三夜。更共異人宿。墮罪。以前人相續故。若共宿二夜已。移在餘處。過一宿已。還共同宿。無過。若黃門。二根。共宿一夜。突吉羅。過二宿。波逸提。
 
   △與未受戒人共誦第六
 
[0484c24] (此是共戒。尼同制)。
 
阿羅波遮那
 
[0485a02] 阿。或作婀。又作啊。阿應轉聲為遏音。故瑜伽釋字母品。直作遏字。有轉為惡。元非惡字。也。仁王陀羅尼釋云。惡字。梵本是婀字。若阿字平聲呼之。便無遏音。即是寂靜義。非此文也。羅。應作囉。歷加切。若直作羅。即是一切法相不可得故。非此中義也。波。或作跛。又作鉢。遮。或作者。又作左。又作拶。那。或作娜。又作曩。又作捺。此等皆由取其梵音不真。聲有輕重之譌轉也。今從正音。波。宜作跛。遮。應兼拶音。那當帶捺曩音誦之。可得其真也。按智論。釋阿字。具云阿提阿耨波陀。秦言初不生。謂一切法。從初來。本不生。羅字。具云羅闍。秦言姤。謂一切法本來清淨。離諸染汙也。波字。具云波羅末陀。秦言第一義。若聞波字。即時知一切法入第一義中。遮字。具云遮棃夜。秦言行。若聞遮字。即知一切諸行皆非行(謂知一切法。皆不可得。亦知一切諸行。皆非行故也)。那字。秦言不。若聞那字。即知一切法。不得不失。不來不去(大品云。那字門。諸法離名性相。華嚴云。唱那字門。名得無依門。名得無依無上。疏云。那者。諸法無有性相言說文字。性相雙亡。故無依。能所詮泯。謂無上)。五字真言勝相云。阿者。是無生義。囉者。清淨無染離塵垢義。跛者。亦無第一義諦。諸法平等義。左者。諸法無有諸行義。曩者。諸法無有性相言說文字。皆不可得義。以曩字無有性相。故左字無有諸行。以左字無有諸行。故跛字。無第一義諦。以跛字無第一義諦。故囉字無有塵垢。以囉字無有塵垢。故阿字法本不生義。文殊菩薩法一品云。婀羅跛者曩者。是滿一切願義。何以故。婀字者。樂欲菩提義。囉字者。染著不捨眾生義。跛字者。第一義諦義。者字者。妙行義。曩字者。無自性義。樂欲菩提不捨眾生。染第一義諦中。行行修習。諸法無有自性。纔說此陀羅尼。一切如來所說法。攝入五字中。能令利益眾生。般若波羅蜜多成就。仁王陀羅尼釋云。婀字者。一切法本不生。故婀字是一切字之母。能生一切法。若能曉婀字門。瑜伽相應。則得佛法無盡藏。則悟一切法本不生。猶如虗空。一相清淨平等。即成無分別智也。大品云。是諸字門印。阿字印。若聞。若受。若誦。若讀。若持。若為他說。如是知。當得二十功德。所謂得強識念。得慚愧。得堅固心。得經旨趣。得智慧。得樂說無礙。易得諸陀羅尼門。得無疑悔心。得聞善不喜。聞惡不怒。得不高不下住心無增減。得善巧知眾生語。得巧分。分別五眾(五蘊)。十二入。十八界。十二因緣。四緣四諦。得巧分別眾生諸根利鈍。得巧知他心。得巧分別日月歲節。得巧分別天耳通。得巧分別宿命通。得巧分別生死通。得能巧說是處非處(謂如來於一切因緣果報。審實能知。如作善業。即知定得樂報。名知是處。若作惡業。得受樂報。無有是處。名知非處。如是種種。皆悉徧知。故名知是處非處)。得巧知往來坐起等身威儀也(餘義如華嚴。般若疏。論等廣釋。若其念誦儀軌。備在五字瑜伽等經。然此五字。乃一切字母之元首。故諸經部中。無不置乎初目)。
 
法者
 
[0485c01] 此中法有二種。一佛所說。二佛所印可。佛說者。謂佛自說。佛所印可者。謂聲聞弟子。及餘仙人。天人等說。佛印可之。皆名為法也。律攝云。法謂十二分教。又有說云。此中法者。謂與毗奈耶相應之法。戒因緣經云。時六羣比丘。向沙彌說毗尼語。世尊告曰。若比丘向未受具者說一句戒法。波逸提。善見律云。若法師所撰文字。共同誦者。不犯。薩婆多論云。若二人俱經利。並誦無犯。不得合唄。
 
   △向未受具人說他麤罪第七
 
[0485c10] (此是共戒。尼同制)。
 
波利婆沙
 
[0485c12] 義翻別住。或云徧住。謂犯僧殘者。覆藏其罪。僧隨覆藏日數。與作羯磨。令別在一下小房住。而行其法也。
 
摩那埵
 
[0485c16] 此云意喜。謂比丘犯僧殘法。不覆藏者。僧即與作白四羯磨。彼比丘得羯磨已。於眾僧中。六夜而行其法。彼行法時。自意歡喜。亦使眾僧歡喜。由六夜喜行其法。令僧歡喜。而罪得滅。自心歡喜。故云自喜。於六夜中。如法而行。僧眾歡云。此人改悔。成清淨。故云僧喜也。善見翻為折伏貢高。亦言下意。謂下意承事眾僧也。中阿含經。譯為行不慢(詳見人犍度。及覆藏犍度中釋)。
 
調達
 
[0486a01] 調。此言天。達。此言授。斯略言也。詳言提婆達多。如二篇中釋。
 
麤惡罪
 
[0486a04] 謂四棄。及十三殘。名麤惡罪也。根本律云。麤惡者。有二種。謂波羅市迦因起。及僧伽伐尸沙因起。此麤惡者。有二種相。一自性麤惡。二因起麤惡。律攝云。麤罪者。謂初二部。及彼方便。此中意顯與婬相應。自性方便。是雜染故。名為麤惡。毗尼母論云。云何名麤惡犯。如人欲作四波羅夷事。身所作。及口所說。無慚愧。因此二處。必成波羅夷事。是名麤惡。又復一處濁重。僧伽婆尸沙邊。成婆尸沙方便是也。是二偷蘭。名濁重也。薩婆多論云。若向白衣說比丘罪惡。則前人於佛法中。無信敬心。寧破墖壞像。不向未受具戒人說比丘過惡。若說過罪。則壞法身。故律攝云。出家之人。所有言說。皆為利益。不應私忿。道說於他(初二部。即初二篇罪)。
 
   △向未具戒人說得上人法第八
 
[0486a18] (此是共戒。尼同制)。
 
婆裘園
 
[0486a20] 此園。在婆裘河側。如初篇中釋。
 
禪定解脫入三昧
 
[0486a22] 禪。謂四禪。定。謂八定。解脫。謂八解脫(如初篇釋)。入。謂八除入。亦名八勝處。十一切入。亦名為入。八勝處者。一內有色相。外觀色少。若好若醜。是名勝知勝見。二內有色相。外觀色多。若好若醜。是名勝知勝見。三內無色相。外觀色少。亦爾。四內無色相。外觀色多。亦爾。五青勝處。六黃勝處。七赤勝處。八白勝處。十一切入者。一青一切入。二黃一切入。三赤一切入。四白一切入。五地一切入。六水一切入。七火一切入。八風一切入。九空一切入。十識一切入(廣如經論。及法界次第中釋)。三昧。如上釋。大論云。禪定者。四禪。九次第定。解脫三昧者。八背捨。三解脫門。慧解脫。共解脫。時解脫。不時解脫。有為解脫。無為解脫等。及三三昧。如是等諸三昧(八定者。一初禪定。二二禪定。三三禪定。四四禪定。五空處定。六識處定。七無所有處定。八非有想非無想處定也。九次第定者。第九加滅受想次第定。即是也)。
 
   △與女人過語說法第九
 
[0486b13] (此是共戒。尼與男子過語說法。墮罪。餘律。或云不共。尼得吉羅)。
 
有智男子
 
[0486b15] 律攝云。有智男子。謂是人趣。識善惡言。言說容儀。皆無婬濫。名為有智人。薩婆多論云。謂解人情語言意趣。向可作證明者。要是相解語言。若方類不同。一切不聽。男子。必是白衣。一切出家人。亦不得。以事同故。正使眾僧集會。若有女人。若多若少。無有智男子。不得為說。得為尼說法。一切尼眾。以教誡法。故無過。
 
五戒法
 
[0486b23] 法界次第云。佛為提謂等。在家弟子。受三歸已。即授五戒。為優婆塞。若在家佛弟子。破此五戒。則非清信士女。故經云。五戒者。天下大禁忌。若犯五戒。在天則違五星。在地則違五嶽。在方則違五帝。在身則違五藏。如是等世間違犯無量。若約出世。犯五戒者。則破五分法身。一切佛法。所以者何。五戒。是一切大小乘尸羅根本。若犯五戒。則不得更受大小乘戒也。若能堅持。即是五大施也。此五通名戒者。以防止為義。能防惡律儀。無作之非。止三業所起之惡。故名防止。一不殺生戒。云何名殺生。若實知是眾生。發心欲殺。而奪其命。起身業有作已。是名殺罪。若不作是事。名不殺戒。其餘繫閉鞭打等。是殺方便。非正罪。
 
[0486c11] 二不偷盜戒。云何名盜。知他物。生盜心取物去。離本處。物屬我。是名盜。若不作是事。名不偷盜戒。其餘計校。乃至手捉。離地等。是盜方便。非正罪。
 
[0486c14] 三不邪婬戒。云何名邪婬。若女人。為父母兄弟姊妹夫主兒子。世間法。王法。守護。若出家。戒法護。乃至自婦。受一日戒法。若有娠。乳兒。及非道處。一切黃門。男子。鬼。畜等。如是犯者。名為邪婬。若不作是事。名不邪婬戒。其餘言戲。以物相要。乃至捉手。觸身。未遂婬事。皆為邪婬。方便非正罪。
 
[0486c20] 四不妄語戒。云何名妄語。不淨心。欲誑他。隱覆實事。出異語。生口業。是名妄語。若不作是事。名不妄語戒。妄語之罪。從言聲相解生。若不相解。雖不實語。皆是妄語方便。不謂正罪。
 
[0486c23] 五不飲酒戒。云何名酒。酒有三種。一者穀酒。二者果酒。三者藥酒。若乾若溼。若濁。若清。如是等。能令人心動放逸。起三十六失。若不飲者。是名不飲酒戒也。此之五戒。前四是性。後一是遮。遮者可悔罪。性者不可悔罪。如請觀音經疏云。性戒。受與不受。俱是罪。不同其餘遮制等戒。如比丘草木戒。受者犯。得罪。不受。犯不得罪。鈔云。性戒者。持之性自是善。犯之性自是惡。不由佛制。方有善惡也。故輪王出世。則以此法化人。若受佛戒之後。犯於殺等。則更加違制罪也。故云受與不受。俱是罪。草木戒者。此一向不遮。但因外道俗人計草木有命。見比丘剪伐。謂無慈心。息彼世譏。佛乃制戒。故比丘受已。犯之是違制之罪。俗眾不受。犯之無罪。故云不受。犯不得罪。大薩遮尼乾子經云。一切功德助道之行。舉要言之。以戒為本。持戒為始。若不持戒。乃至不得疥癩野干身。何況當得功德之身。當知以戒淨故。不斷佛種。成等正覺。不斷法種。分別法性。不斷僧種。修無為道。以持淨戒相續不斷故。功德無盡。優婆塞受戒品云。若優婆塞。至心能受持如是戒。是人名為優婆塞中分陀利華。優婆塞中微妙上香。優婆塞中清淨蓮華。優婆塞中真實珍寶。優婆塞中丈夫之人。善男子。如佛所說。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名為比丘。在家菩薩名優婆塞。出家菩薩持出家戒。是不為難。在家菩薩持在家戒。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詳如歸戒集。及優婆塞戒經等)。
 
八關齋法
 
[0487b03] 諸經論中或名八關齋戒。亦名八關戒。亦名八戒齋。又名八種長養功德法。如是名雖不一。而戒則同也。謂以前八法。名為關戒。後一不非時食。名之為齋。關謂關閉八惡。不起諸過。齋以齊中為義。即是禁止八惡。令修中道也。復有釋云。齋言齊也。齊身口業也。法苑云。齋者齊也。謂禁止六情。不染六塵。齊斷諸惡。具修眾善。故名齋也。齋戒體一。名別。若尋名定體。體容少別。齋者過中不食為名。戒者防非止惡為義。故薩婆多論云。八箇是戒。第九是齋。齋戒合數。故有九也。又名八支戒。支是支分。以二合為一。故云八支。謂離塗飾香鬘。與離歌舞倡妓。同於莊嚴處轉。故合立為一支也。婆沙論云。夫齋者。以過中不食為體。以八事助成。齋體共相支持。名八支齋法。問曰。八支律儀。幾是尸羅支。幾是不放逸支。幾是遠離支。答曰。五是尸羅支。謂離害生命。乃至離飲酒。一是不放逸支。謂離非時食。餘二是遠離支。又前四是尸羅支。離性罪故。第五是不放逸支。雖受尸羅。若飲諸酒。心便放逸。不能護故。後三是遠離支。以能隨順厭離心故。厭離能證律儀果故。由此近住。具有八支。而於五增三。於十減一。合二為一故。開一名為二故。又成實論云。何故正離八事耶。謂此八是門。由此八法。離一切惡。是中四是實惡。飲酒是眾惡門。餘三是放逸因緣。是人離五種惡。是福因緣。離餘三種。是道因緣。又是戒。具五種清淨。一行十善道。二斷前後諸苦。三不為惡心所惱。四以憶念守護。五回向涅槃。能如是齋。則四大寶藏。不及其一分。天王福報。亦所不及。故增一阿含經云。若善男子。善女人。欲得八關齋。離諸苦者。得盡諸漏。入涅槃城。當求方便。成此八齋。人中榮位。不足為貴。天上快樂。不可稱計。欲求無上之福者。當求此齋。欲生六欲天。色。無色界天者。當持此齋。欲求一方。二方。三方。四方天子。轉輪聖王位者。亦獲其願。欲求聲聞。緣覺。佛乘者。悉成其願。吾今成就。由其持戒。八戒。十善。無願不獲。又優婆塞戒經云。若有人。以四大寶藏。滿中七寶。持布施人。所得功德。不如有人。一日一夜。受持八戒。除五逆罪。皆悉消滅。是則得無量果報。至無上樂(涅槃也)。大論問曰。五戒。一日戒。何者為勝。答曰。有因緣故。二戒俱等。但五戒終身持。八戒一日持。又五戒常持。時多而戒少。一日戒。時少而戒多。若無大心。雖復終身持。不如有大心。一日戒也。譬如輭夫為將。雖復將兵終身。卒無功名。若英雄奮發。禍亂立定。一日之勳。名蓋天下。八戒比於餘戒。亦復如是。此中戒相。前之五戒。一同五戒中說。唯五戒。離於邪婬。是中全斷婬泆。為異耳。後之三戒。不著香華鬘。不香塗身者。謂不以諸華為鬘。名香為末。塗飾熏佩。及莊嚴衣具等。不歌舞倡妓往觀聽者。謂不自習歌曲。戲舞。作諸妓樂。及他人作時。亦不觀聽。不坐高廣大牀者。謂不坐過限。嚴麗莊校牀座等。如阿含經云。高廣大牀者。梐下。足長尺六。非高。濶四尺。非廣。長八尺。非大。越此量者。方名高廣大牀。復有八種牀。初四約物辯貴。體不合坐。下四約人辯大。縱令地鋪。擬於尊人。亦不合坐一金牀。二銀牀。三牙牀。四角牀。五佛牀。六辟支佛牀。七羅漢牀。八師僧牀。不非時食者。謂不過日中。而噉嚼也。婆沙論云。此八戒。名近住律儀。謂近阿羅漢住。故名近住。以受此律儀。隨學彼故。有說此近盡壽戒住。故名近住。或名長養。長養在家善根。令近出家善根住故。問曰。近住律儀。云何而得。答曰。從他教得。謂隨師教。自發誠言。恭敬受得。又受律儀者。要隨師語。如師語而說。方受得。若先自發言。若與師俱說。不得律儀。問曰。著何服飾。受此律儀。答曰。常所受用衣服。嚴具著之。皆得受此律儀。若為暫時莊嚴身者。必須棄捨。方受此戒。牀座等具。準此應知。受時應齊一晝夜。不增不減。謂清旦時。從師受得。至明清旦。律儀便捨。問曰。若至午後受此戒者。亦得戒不。答曰。應言不得。除先要期。月八日等。恒受齋戒。彼有餘緣。午前不憶。食已方憶。深生慚愧。即請戒師。如法受者。亦得。此戒應從七眾受。皆得。非餘處得。所以者何。若無盡壽戒者。則不堪為戒師。故薩婆多論云。夫受齋法。必從他受。於何人邊受。五眾邊。又云必無人受者。但心念口言。自歸三寶。我持八戒。亦得。成論亦云。若無人時。但心念口言。乃至我持八戒。亦得(據茲得戒意。若必無師。許自受得。若近處有師。心生慢情。不往從受。而自受者。不得戒。如俱舍云。若不恭敬。不發律儀。此必從師。無容自受。又以後。若遇諸犯戒因緣。由愧戒師。能不違犯。若不如是依法受者。但生妙行。不發律儀也)。受八戒已。若鞭打眾生。齋不清淨。雖即日不鞭打。若待明日鞭打。亦不清淨。以要而言。若身口作不威儀。雖不破齋。齋不清淨。設身口清淨。心起貪覺。欲覺。瞋恚覺。惱害覺。亦名齋不清淨。雖身口意三業清淨。若不修六念。亦名齋不清淨。受八戒已。精修六念。是名齋清淨。故婆沙論云。近住律儀。或有根本業道淨。而近分不淨。如自在者。受此律儀。有彼厨人。欲殺害生命。擬充所食。彼便告曰。我今受戒。不得殺生。留待明朝。殺充所食。如刑戮等。亦爾。如是名為根本業道淨。而近分不淨。世尊說。彼所受戒。雖是勝業。而不獲大果。或有根本業道淨。而近分亦淨。而惡尋思之所損害。謂欲尋思。恚尋思。害尋思。世尊說彼所受戒。雖是勝業。而不獲大果。或有根本業道淨。而近分亦淨。非惡尋思之所損害。而不攝受正念。謂六隨念。佛。法。僧。戒。捨。天。隨念。世尊說彼所受戒。雖是勝業。而不獲大果。或有根本業道淨。近分亦淨。非惡尋思之所損害。攝受正念。而不回向解脫。謂求生天欲樂等。故受持禁戒。世尊說彼所受戒。雖是勝業。而不獲大果。若有根本業道淨。乃至回向解脫。世尊說彼所受戒。是殊勝業。能獲大果。由是應知。隨心優劣。所獲報殊。當發大心。以求勝果。如智度論。受戒已。而發願言。我某受行八戒。隨學諸佛。名為布薩。願持是福。不墮三惡八難。亦不求輪王。梵王。世界之樂。願斷諸煩惱。逮得薩雲若。成就佛道(布薩者。秦言共住。又云天言淨住。人語或云增進。亦稱長養。通道及俗。俱稟修行。所謂淨身口意。如戒而住也。薩雲若。秦言一切智相。因名般若。果名薩雲若)。又八種長養功德經。而發願言。我持戒行。莊嚴自心。令心喜悅。廣修一切。相應勝行。求成佛果。究竟圓滿。又說伽陀曰。
 
 我發無二最上心  為諸眾生不請友
 勝菩提行善所行  成佛世間廣利益
 願我乘是善業故  此世不久成正覺
 說法饒益於世間  解脫眾生三有苦
 
[0488c16] 阿含經云。佛告優婆塞。當於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往詣長老比丘所。一一受八戒。一一受之。勿令失次。優婆塞受戒品云。若優婆塞。受持戒已。一月之中。不能六日受持八戒。供養三寶。是優婆塞。得失意罪。不起墮落。不淨有作(白月三日。黑月三日。合名六日。受八戒法。備如歸戒要集中。及於餘處。此不繁出)。
 
八賢聖道
 
[0488c23] 亦名八正道。詳如說戒犍度中。
 
十不善法
 
[0489a01] 或名十惡法。法界次第云。惡以乖理為義。此十並是乖理而起。故名為惡。亦名十不善道。以其能通苦報。故非善道也。
 
一殺生。謂斷一切眾生命故。名為殺生。
二偷盜。謂盜取他財物故。名為偷盜。
三邪婬。謂於非妻妾。而行欲事。故名邪婬。
四妄語。謂以言誑他。故名妄語。
五兩舌。謂以構鬬之言。間他。令致得失分乖。名為兩舌。
六惡口。謂以惡言加彼。令他受惱。名為惡口。
七綺語。謂以巧飾語辭。令人好樂。言乖道理。名為綺語。
八貪欲。謂於順情之境。貪著樂欲。心無厭足。名為貪欲。
九瞋恚。謂於違情之境。不順己意。心生忿怒。名為瞋恚。
十邪見。謂撥無因果。行邪見道。心無正信。名為邪見。
[0489a13] 如增一阿含經云。於此賢劫初。有大天轉輪聖王。長壽無病。正法治化。子孫相紹。乃至八萬四千歲。代轉輪聖王位。善種不斷。最後聖王。名荏治。亦以正法化世。好喜布施。有太子。名善盡。王於後時。將國事付與太子。便剃除鬚髮。出家學道。修四梵行。慈。悲。喜。捨。命終生梵天上。其善盡王。不承父業。正法替廢。遂至人民短命。薄色少力。多病。無智。轉復貧困。困窮竊盜相糺。因不與取。王敕行刑。國人聞不與取。王輒殺之。皆憾其惡。各興利刀。刀自此造。由是殺生。從此起。便有兩惡出。復婬犯他妻。夫主共諍。自言我不作。便成四惡。兩舌構鬬。是為五惡。鬬則相罵。是為六惡。言不至誠。是為七惡。嫉他和合。是為八惡。含忿色變。是為九惡。心懷疑亂。是為十惡。由十惡之本。外物衰耗。何況內法。所謂由殺生報故。眾生壽命極短。由不與取報故。眾生。生便貧賤。由婬泆報故。眾生門不貞良。由妄語報故。眾生口氣臭弊。致不鮮潔。由綺語報故。致地土不平正。由兩舌報故。地土生荊棘。由惡口報故。語有若干種。由嫉妬報故。以至穀不豐熟。由恚害報故。使諸外物衰耗。何況內物。當念捨離十惡之法。修行十善法。
 
十善法
 
[0489b11] 反上十不善法。即名十善法。或名十善道。天台云。十善有二種。一止。二行。止則但止前惡。不惱於他。行則修行勝德。利樂一切。此二通稱善者。善以順理為義。息倒歸真。故云順理。止則息於重倒之惡。行則漸歸勝道之善。故止行二種。皆名為善。或加以道名。以能通至樂果也。如上生經。佛言我滅度後。四眾八部。欲生第四天。當於一日。乃至七日。繫念彼天。持佛禁戒。思念十善。行十善道。以此功德。迴向。願生彌勒佛前。隨念往生。所言七日者。且從近論。尚感彼天。況復一生。而不剋獲也。未曾有經。有受十善之法。此不繁出(第四天者。名兜率陀天。是彌勒菩薩。於中教化諸天子。若生彼處。即不退轉)。
 
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一
 
  音釋
 
[槴-邑+(環-王)]
 
[0489c03] 數還切。刷平聲。
 

 
[0489c04] 篇字。上聲。
 

 
[0489c05] 舖字平聲。設也。陳也。布也。
 
四緣
 
[0489c06] 一因緣。謂六根為因。六塵為緣也。二次第緣。謂心心所法。次第無間。相續而起也。心。即心王。心所。即受想行也。三緣緣。謂心心所法。由託緣而生。是自心之所緣慮也。託緣。謂依託色聲香味觸法之緣也。四增上緣。謂六根能照境發識。有增上力用。諸法生時。不生障礙也。諸法生者。謂根塵相對。則有一念心起也。不生障礙者。謂根塵相對之時。隨對隨起。悉無所障也。
 
三有
 
[0489c14] 即三界眾生。有生有死。故也。
 

 
[0489c15] 音姤。結也。造也。集也。成也。合也。
 

 
[0489c16] 音九。絞也。又音矯。愁結也。
 

 
[0489c17] 音含。去聲。恨也。
 
  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二目錄
 
已掘地未掘地
钁斵
鎌刀
掐傷
知是看是
鬼神村
壞村
呵梨陀
憂尸羅
貿他致吒
盧犍
陀樓
舍摩羅
婆醯陀
蘇蔓那華
蘇羅婆
蒱醯那
羅勒

覆羅種
子子種
黑縹
若撥
一坐食
不作餘食法食
有愛恚怖癡
譏嫌
十七羣比丘
鳥啄
土坌
摩摩帝
毳紵
蟲嚙
水漲
師子
嫌迮
牽出
重閣上
脫脚牀
蟲水
澆泥
窻牖
覆苫
二三節
刻鏤
大迦旃延
劫賓那
摩訶拘絺羅
離越
般陀
大愛道比丘尼
差摩比丘尼
提舍瞿曇彌比丘尼
波梨遮羅夷比丘尼
訴彌比丘尼
數那比丘尼
蘇羅比丘尼
遮羅夷比丘尼
婆遮羅比丘尼
尸羅婆遮那比丘尼
阿羅婆比丘尼
摩羅毗比丘尼
朱泥比丘尼
婆泥比丘尼


智慧
解脫
解脫知見
憒閙
十二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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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9-10-08
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二
 
明 廣州沙門釋 弘贊在犙 輯
 
新安沙門釋 弘麗羅峰 校
 
  ●律藏卷第十二
 
   △掘地第十
 
[0490b07] (此是共戒。尼同制)。
 
已掘地未掘地
 
[0490b09] 已掘地者。謂地曾經被掘。蟲類隱散。草木不生。故云已掘地。義名不生地也。未掘地者。謂地未經被掘。故云未掘地。或曾被掘。時經四月。被雨水漬。蟲類草木滋生如本。還名未掘地。義名生地也。如律攝云。生地者。謂未曾經掘。若曾經掘。被天雨溼。若餘水霑。時經三月。是名生地。若無雨溼。及水霑潤。時經六月。亦名生地。異此非生。十誦云多雨國土。八月地生。少雨國土。四月地生。除是名不生地。薩婆多云。四月及八月。此是雨時。地相連著。潤勢相淹。能生草木。故義名生地。餘無雨時。日炙乾燥。風吹土起。而不生草。故義名不生地也。又生地者。胡本云。實地。不生者。云不實地。善見云。真地非真地。真地者。無有沙石瓦礫純土。是名真地。非真地者。多有沙石瓦礫少土。是名非真。若地被燒。亦名非真地。若地有沙石。云何可知得掘。應取少土。以水洮看。若四分石。一分土。可得掘。若石上土。厚四寸。燥得取。若雨已經四月。不得取(石雖四分。要必無蟲草。得掘)。
 
钁斵
 
[0490c03] 钁。丘縛切。匡入聲。大鉏也。斵。竹角切。音捉。削也。說文云。斵斫之也。
 
鎌刀
 
[0490c06] 力鹽切。音兼。古云。新月似磨鎌。是也。
 
掐傷
 
[0490c08] 苦洽切。嵌入聲。爪刺也。本作掐。誤作掐。掐。他刀切。音滔。非此義。
 
知是看是
 
[0490c11] 知是看是者。此是淨語。謂比丘欲有所取時。當令彼淨人自知。自看。所應掘。所應置處。然比丘之法。不得直言。掘是置是也。故五分律云。若比丘。一一所須。語淨人言。汝知是。若不解。復語言。汝看是。若不解。復語言。我須是。若不解。復語言。與我是。薩婆多論云。凡欲取菜草土。當遙言。某處有好者。淨來。若到邊指示。即犯也。
 
   △壞鬼神村第十一
 
[0490c19] (此是共戒。尼同制)。
 
鬼神村
 
[0490c21] 婆沙論云。鬼者。畏也。謂虗怯多畏。又威也。能令人畏其威也。又云希求名鬼。謂彼餓鬼。恒從他人希求飲食。以活性命。故也。神者。能也。大力者。能移山填海。小力者。能隱顯變化。村者。聚也。一切鬼神。託樹而住。猶若人村也。有福而靈曰神。無福而鈍曰鬼。又有福者。依大樹。無福者。依小樹。乃至草藥。戒因緣經云。有神依樹根。有神依樹枝。有神依樹皮裏。有神依樹皮裂中。有神依樹蓓蕾。有神依樹葉。有神依樹華住。有神依樹果。一切藥草樹木。盡有神。神所以依住者。食其香故。正法念處經云。樹下住鬼者。由見人種樹。為施人作蔭。惡心斫伐。取財而用。故墮樹中。常被寒熱也(此亦一報耳。非一切惡心斫伐。而墮樹中也)。
 
壞村
 
[0491a11] 律攝云。壞者。是拗。拉。拔。掘。斬截。摧傷。之總名也。根本律云。佛告阿難陀。營作苾芻。所有行法。我今說之。凡授事人。為營作故。將伐樹時。於七八日前。在彼樹下。作曼荼羅。布列香華。設諸祭食。誦三啟經。耆宿苾芻。應作特欹拏呪願。說十善道。讚歎善業。復應告語。若於此樹。舊住天神。應向餘處。別求居止。此樹今為佛法僧寶。有所營作。過七八日已。應斬伐之。若伐樹時。有異相現者。應為讚歎施捨功德。說慳貪過。若仍現相者。即不應伐。若無別相者。應可伐之。若營作苾芻。如我所制。不依行者。得越法罪。如上無別相現者。聽伐。皆是使人伐。非比丘自伐也。五百問云。比丘自手斷樹掘地。作佛墖寺。及造形像。有福不。答。尚不免地獄受大罪苦。有何福耶。以故犯戒故(曼荼羅。此云壇。特欹拏者。是將施物供奉之義。亦是施頌。頌如後百事棄洗鉢水句中出。以此呪顯之)。
 
阿梨陀
 
[0491b03] 善見云。黃薑也。
 
憂尸羅
 
[0491b05] 或云嗢尸羅。此云茅香根。正法念處經云。是泠藥草名。善見云。憂尸羅者。香莩也(音孚)。根本律云。香附子(嗢。憂。二字。梵音是一也)。
 
貿他致吒
 
[0491b09] 雀頭香也。
 
盧犍
 
[0491b11] 黃連也。
 
陀樓
 
[0491b13] 樓。或作盧。善見云。陀盧者。外國草名也。
 
舍摩羅
 
[0491b15] 菩提樹也。
 
婆醯陀
 
[0491b17] 善見云。貝多樹也。菩提。貝多。此二種樹。惟見交廣有。餘方不見。貝多。如一百事。多羅句中釋。
 
蘇蔓那華
 
[0491b20] 或云蘇摩那。又云須曼那。此云善攝意。又云稱意華。其色黃白。而極香。樹不至大。高三四尺。下垂如蓋。善見云。其華香氣。與末利相似。中阿含經云諸陸地華須摩那華為第一。
 
蘇羅婆
 
[0491c01] 善見云。不得此草名也。
 
蒱醯那
 
[0491c03] 蒱。或作菩。善見云。菩醯那者。是外國草名也(凡言外國。皆北方胡語也)。
 
羅勒
 
[0491c06] 勒。或作芳。香菜也。俗以避石勒諱。改名羅香。本草云。北人呼為蘭香。術家取羊角。馬蹄。燒灰。撒於溫地。遍踏之。即生羅勒。俗呼為西王母菜。食之益人。此有三種。一種堪作生菜。一種葉大。二十步內聞香。一種似紫蘇葉。
 

 
[0491c12] 盧絞切。音了。辛草也。按蓼類有多種。謂天蓼。多生水傍。苗莖高尺餘。葉大色赤。白馬蓼。葉大同前。卑溼之地亦生。水蓼。生淺水中。葉大有黑點。毛蓼。冬根不死。葉上有毛。白蓼。紅蓼。香蓼。禾蓼等。薩婆多論。以蓼。藍。羅勒。胡荽。名自落種子。由其自落。乃得生故。根本律。名開裂種。謂蘭香芸荽等。皆由其開裂。芽乃生故也。僧祇律。以羅勒蓼藍。名心生種。由其心生故。若淨時。他以手揉修。即名淨也。
 
覆羅種
 
[0491c21] 此是虗中種也。謂甘蔗。竹。葦。藕根。甕菜。及餘虗中生者。餘律。以蔗竹葦藕。是節生種攝。皆由種節。而得生也。涅槃經云疐子(節。作音接。謂愽接棗梨之類是也)。
 
子子種
 
[0492a01] 子還生子者。是也。根本律云。謂稻。麥。大麥。諸豆芥等。此等諸子。由子故生。故名子種。律攝云。異子種。謂穀麥等。謂異類諸子是也。又釋穀麥等。因開裂方乃生芽。是開裂種攝。其異子種者。如因牛角。能生荻等。或因羊毛。而生青稊。於牛糞聚。生青蓮華。從異類生。名異子種。故論云。若物從似因生。如從稻生稻。從麥生麥。若物從異因生。如倒種牛毛。則有蒲生。種角葦生。長阿含經云。有何因緣。世間有五種子。有大亂風。從不敗世界。吹五種子來。生此國。故世間有五種子出。起世經云。爾時有阿那毗羅大風。別於他方成住世界。吹五種子。散此世界中。散已復散。乃至大散。所謂根子。乃至子子。此為五子(此方牛糞。唯生青菌。不發蓮華)。
 
黑縹
 
[0492a15] 匹沼切。飄上聲。青白色也。釋名云。淺青色也。
 
若撥
 
[0492a17] 北末切。般入聲。捩開也。
 
   △異語惱他第十二
 
[0492a19] (此是共戒。尼同制)。
 
一坐食
 
[0492a21] 謂比丘受頭陀法者。不數數食。及小食等。唯受一坐食法。於一坐中。食令滿足。更無坐食。設未滿足。有因緣起者。亦無更坐食。故名一坐食。
 
不作餘食法食
 
[0492b01] 餘食者。謂比丘食正食竟。尚有餘殘食。或檀越送食。時未過中。若比丘食未足。或食已足。而欲食者。即應將食至一未足比丘所。或復已足。而未起座。對彼作餘食法。而食之。若受頭陀法比丘。不受此餘食法食。唯受一坐食耳。律云。若比丘見和尚阿闍黎等。應起迎。除一坐食。若作餘食法不食。若病應作如是語。大德忍我。有如是因緣。故不起。五分律云。若比丘輕三師。及戒。一一波逸提。十誦律云。不恭敬者。波逸提。薩婆多論云。不恭敬者。胡本記云。惱他也。律攝云。惱他者。謂彼本以惡作事。令他生惱。
 
   △嫌罵第十三
 
[0492b13] (此是共戒。尼同制)。
 
有愛恚怖癡
 
[0492b15] 有愛者。謂心存憎愛。若相可意者便與物。不相可意者不與物。有恚者。謂意懷瞋恚。若恚恨彼者。則不輸與。無恚恨者。則便遺之。有怖者。謂情存怖畏。若畏其威者。則便與物。無怯者。則不與之。有癡者。謂心懷愚闇。智無分曉。應與物者。不與。不應與者。便與之。
 
譏嫌
 
[0492b22] 譏。堅溪切。音雞。誹也。誚也。譴也。又伺察也。嫌胡兼切。音賢。憎也。不平於心也。
 
   △敷僧臥具不舉第十四
 
[0492c01] (此是共戒。尼同制)。
 
十七羣比丘
 
[0492c03] 時羅閱城中。有十七羣童子。共為親友。最大者年十七。最小者年十二。最富者八十百千。最貧者八十千。中有一童子。名優波離。最為大者。時諸童子。要共出家。即往僧伽藍中。求為見度。時諸比丘。即度令出家。授與具足戒。多習嬉戲。少學禪誦。唯優波離童子。先斷煩惱。證阿羅漢果(優波離。或云和利。或云和提)。
 
鳥啄
 
[0492c10] 竹角切。音捉。說文云。鳥食物也。
 
土坌
 
[0492c12] 亦作坋。同房刎切。焚上聲。塵塕也。
 
摩摩帝
 
[0492c14] 舊翻為寺主。淨師曰。梵云毗訶羅莎弭。此譯為寺主。謂是造寺之人也。僧史略云。詳其寺主。起乎東漢。白馬寺也。寺既爰處。人必主之。于時雖無寺主之名。而有知事之者。東晉以來。此職方盛。故梁武造光宅寺。召法雲為寺主。創立僧制。此乃東夏之規。非關西國本式。元西國以上座為尊。造寺名主。若有事至。共眾評議。眾許方為。不允即止。並無獨任之私。方符大聖之弘化也。
 
毳紵
 
[0492c23] 俗作苧。同直呂切。除上聲。麻也紵。科生數十莖。宿根在地中。入春自生。一歲三収。剝去皮之外表。但得其裏。緝以織布。亦草名。此草可以為繩也。
 
   △僧房不舉臥具第十五
 
[0493a03] (此是共戒。尼同制)。
 
蟲嚙
 
[0493a05] 五考切。音咬。與齩同。齧也。別作咬非(齧音孽。噬也)。
 
水漲
 
[0493a07] 知亮切。音障。大水貌。又水之泛溢也。
 
師子
 
[0493a09] 梵云僧伽彼。此云師子。智論云。師子王。清淨種中生。深山大谷中住。方頰大骨。身肉肥滿。頭大眼長。光澤明淨。眉高而廣。牙利白淨。口鼻方大。厚實堅滿。齒密齊利。吐赤白舌。雙耳高上。髦髮光潤。上身廣大。膚肉堅著。修脊細腰。其腹不現。長尾利爪。其足安立。巨身大力。從住處出。偃脊嚬呻。以口扣地。現大威勢。食不過時。顯晨朝相。表師子王力。以威麞鹿。熊羆。虎豹。野豬之屬。大哮吼時。其有聞者。或喜或怖。穴處者隱縮。水居者深入。山藏者灒伏。厩象振鎖。狂逸而去。鳥飛空中。高翔遠逝(云云)。
 
   △強奪止宿第十六
 
[0493a20] (此是共戒。尼同制)。
 
嫌迮
 
[0493a22] 迮。側格切。音謫。迫也。薩婆多論云。此戒體。正戒不得強違前人意。有所為作。若為惱他。故閉戶開戶。閉向開向。然火滅火。然燈滅燈。若唄呪願。讀經。說法。問難。隨他所不樂事作。一一波逸提。必以惱他心故。成罪。
 
   △牽他出房第十七
 
[0493b04] (此是共戒。尼同制)。
 
牽出
 
[0493b06] 苦堅切。音愆。挽也。引而前也。五分律云。若將其所不喜人來共房住。欲令自出。若出若不出。皆突吉羅。若牽無慚愧人。若欲降伏弟子而牽出。不犯。律攝云。若於門徒。或於餘人。為訶責心。冀其懲息。牽出房時。無犯。然不應令出其住處。應以五事呵責門徒。謂不共語。不共受用。不受承事。遮善品。捨依止。有五過失。應呵責。無信心。有懈怠。出麤言。親惡友。不恭敬。若不應呵而呵。應呵不呵。得惡作罪。若無破戒罪。但難共語者。應為拽韁法。而折伏之。應遣智人。就彼開諫。令其息惡。而來懺謝。捨前五事。應忍恕之。不應恕而恕。應恕不恕。皆得惡作罪。若已近圓人。不行恭敬。不堪教誨者。應與六物。驅令出去。若是求寂。與上下二衣。亦驅令去(曳韁法者。謂暫捨置。不與共語。如惡馬難調。即合韁杙。而捨棄之)。
 
   △重閣坐脫脚牀第十八
 
[0493b21] (此是共戒。尼同制)。
 
重閣上
 
[0493b23] 根本律云。謂居重閣危朽棚上。律攝云。謂是草室棚閣。顯非牢固。復不防備。若屋牢固。為防備者。無犯。薩婆多云。凡比丘坐臥法。一切審詳。不審詳。必有所傷。兼壞威儀。突吉羅。
 
脫脚牀
 
[0493c04] 苾芻尼律云。謂此牀脚。不連上蓋。律攝云。謂插脚牀。雖是插脚。逆[打-丁+屑]牢者。若脚下安替。或仰置者。無犯。薩婆多云。若用一切輭物。支牀脚。不犯。若用甎石瓦等物。能傷人者。用以支牀脚。犯(此以棚閣不堅。復是脫脚之牀。或是脫脚尖者。縱身坐臥。牀脚陷落)。
 
   △用蟲水澆泥草第十九
 
[0493c10] (此是共戒。尼同制)。
 
蟲水
 
[0493c12] 律攝云。總有二種蟲。一謂眼見。二謂濾得。斯等濾用。或可去蟲。或取無蟲處用。或可信人言。水無蟲。斯並無犯(可信人。謂是持戒者。寧自失身。不傷他命)。根本律云。若苾芻河池水處。多有蟲魚。殺心決去其水。隨有蟲魚。命斷之時。皆得墮罪。若於此水處。堰之令斷。於其下畔。隨蟲命斷。同前得罪。
 
澆泥
 
[0493c19] 堅姚切。音驕。漓也。言用水者。用有內外。內用者。飲食之屬。外用者。澆灌。浣濯洗浴之屬。此中用者。是外用。內用者。如下戒制。
 
   △覆房過三節第二十
 
[0493c23] (此是共戒。尼同制。餘律或云不共。尼得突吉羅)。
 
窻牖
 
[0494a01] 窻。或作牕。同初莊切。音瘡。窻者。助戶為明也。牖。元九切。音有。在牆曰牖。在屋曰牕。穿壁為之也。
 
覆苫
 
[0494a04] 苫。詩廉切。閃平聲。蓋也。又編茅以覆屋曰苫原天竺所造室宇臺觀。板屋平頭。壁泥石灰。覆以甎墼。或苫茅苫艸。及以板木。又其戶牖垣牆。圖畵彫鏤。種種奇製不一。
 
二三節
 
[0494a09] 節。子結切。箋入聲。制也。限也。節度也。二三節者。猶二三限度也。根本律云。始樅治地築基。剏起牆壁。是溼泥者。應二三重。布其模墼。若過者。得墮罪。薩婆多云。凡作房法。有三品。上中下。覆房法。各自有限。若下房以中上房覆法者。以鎮重故。兼頓成故。若用草覆。草草。波逸提。若中房。以上房覆法者。亦以鎮重故。得罪如前。若隨上中下覆法者。以頓成故。房成已。一波逸提。若不頓壘牆成。無犯。律攝云。或時乾墼。及以熟甎。木石等成。便無限齊。若溼泥者。於其限外。著一團時。便得惡作。若徧布者。便得本罪。雖是溼泥。覆以草蓆。雖遭雨水。無懼崩隤。或時施主須遣急營。限齊雖過。斯皆無犯。
 
刻鏤
 
[0494a22] 郎豆切。音漏。雕刻也。
 
   △僧不差教尼第二十一
 
[0494a24] (此是不共戒)
 
大迦旃延
 
[0494b02] 新云摩訶迦多衍那。苑法師云。迦旃者。一宗之姓氏也。延。此云胤也。言此尊者。是彼種族之後胤也。闡義鈔云。迦旃延。此云文飾。亦云扇繩。母戀此子。不肯改嫁。如繩繫扇。淨名疏云。此翻不定。或翻離有無。破我慢心。什師曰。南天竺婆羅門姓。善解契經者。按破僧事中。阿私陀仙外甥。名那羅陀。聞仙教示。遂從出家。而作弟子。後時仙人染患。醫藥不差。諸弟子眾。請師遺誨。其師告曰。我雖出家。希求甘露。然由未證。愧無所獲。今釋迦所生童子。必當獲得無上妙果。能以甘露滋益眾生。汝諸弟子。可詣彼出家。若出家已。勿恃豪姓種類。勉勵精勤。常修梵行。為得法故。專精加行。若此行成。當獲甘露。作是語已。說偈命故。時那羅陀。如法殯已。便詣婆羅痆斯城住。與五百摩納。為其教示。婆羅門。薜陀呪。其那羅陀。本是迦旃延姓。因號迦旃延時菩薩成正覺已。迦旃延詣於佛所。佛即喚大迦旃延。而便以法教示。令度生死大海。住於最上寂靜究竟涅槃。遂以立名為大迦旃延。於論議中。最為第一。或云敷演第一(波羅痆斯。舊云波羅奈。摩納。此云年少也)。
 
劫賓那
 
[0494b22] 此云房宿(音秀)謂父母禱房星而生也。慈恩云。此云房星。房星現時生故。又翻房宿(音夙)。謂初出家。未見佛。始向佛所。值雨。寄食陶師家。後佛化作老比丘來共宿。為之說法。聞法得道。從得道處為名也。具德經云。聲聞中。言直無隱。警誡諸苾芻。劫賓那苾芻是(先則因星得稱。而後共宿。二義為名也)。
 
摩訶拘絺羅
 
[0494c05] 智度論云。秦言大膝。摩羅陀。次生一子。膝骨麤大。故名拘絺羅。舍利弗舅。與妹舍利論義不如。拘絺羅思惟念言。非妹力也。必懷智人。寄言母口。未生乃爾。及生長大。當如之何。故出家作梵志。入南天竺。誓不剪爪。要讀十八種經盡。時人見爪長。因呼為長爪梵志。增一阿含經云。得四辯才。觸難能答第一(拘亦作俱)。
 
離越
 
[0494c13] 越。亦作曰。或云離婆多。正言頡隸伐多。此翻室宿。北方星也。謂父母從此星。而乞得子。故以名焉。常樂坐禪。故稱為坐禪第一。增一阿含云。坐禪入定。心不錯亂。所謂離曰比丘是。文殊問經云。離婆多。此云常作聲(然未識其義)。
 
般陀
 
[0494c19] 或云槃陀伽。或云周羅般陀。具云周利槃陀伽。此云小路邊生。又翻繼道。以其兄生路邊。弟生繼於路邊。故名繼道。根本云。大者梵云莫訶半託迦。此云大路。小者名朱荼半託迦。此云小路。舊云小者名周利槃特迦者。譌也。善見律云。般陀者。漢言路邊生也。何以故。般陀母。本是大富長者女。因與給事奴子私通。遂偷珍寶。共逃他國。安處住止。一二年中。即懷胎欲產。思念憶母。欲得還家。奴壻不從。待壻採樵。私叛半路。便生一男。夫逐共還。其後未久。以復懷胎欲產。復叛半路。復生一男。壻逐共還。其二兒並於路邊生。故便字為般陀。兄弟二人。年漸長大。共其父母。還於外家。外家翁婆。年老無子。臨欲終時。以家業悉付二兒。即便命終。其兄復以家業付弟出家。出家不久。即得阿羅漢。其弟後時厭俗。從兄出家。兄教一偈。四月不得。忘前失後。兄摩訶般陀自念。此人於佛法無緣。當遣還家。即牽袈裟。驅令出門。門外啼哭。不欲還家。爾時世尊。以天眼觀看眾生。見周羅般陀。應可度緣。往至其所。問云。何以啼哭。般陀答以兄驅因緣。佛知非聲聞能度。是以牽出。世尊安慰其心。即以少許白[疊*毛]。與周羅般陀。捉此[疊*毛]向日而曝。當作如是念言。取垢取垢。世尊教已。即入聚落受毗舍佉母請。世尊臨中。觀般陀將得道果。即說偈言。
 
 入寂者歡喜  見法得安樂  世無瞋最樂
 不害於眾生  世間無欲樂  出離於愛樂
 若調伏我慢  是為第一樂
 
[0495a21] 周羅般陀。遙聞此偈。即得阿羅漢果。婆沙論云。兄授一偈。經四月。誦不得。兄訶擯出。爾時世尊。見啼愍之。即以神力。轉彼所誦偈。更為授之。尋時誦得。過四月所用功勞。復別授以除塵垢頌。而語之言。今日苾芻從外來者。汝皆可為拭革屣上所有塵垢。小路敬諾。如教拭之。一隻極淨。一隻苦拭。而不能淨。即作是念。外物塵垢。暫時染著。猶不可淨。況內貪欲瞋癡等垢。長夜染心。何由能淨。作是念時。彼不淨觀。及持息念。便現在前。次第即得阿羅漢果。問。小路何緣。如此闇純。答。尊者小路。於昔迦葉波佛法中。具足受持彼佛三藏。由法慳垢。覆蔽其心。曾不為他授文解義。及理廢忘。由彼業故。今得如是極闇鈍果。有說彼尊者。曾於婆羅痆斯城。作販豬人。縛五百豬口。運置船上。渡至彼岸。及下船時。氣不通故。豬已死。由彼業力。如是闇鈍。有說。彼尊者。昔餘生中。曾已閉塞瞿陀獸窟門。令不得出。在中而死。由彼業故。闇鈍如是。又處處經云。佛言昔者朱利般特比丘。學問經於二十四年。唯得五言。然解。垢不憂。何以故。由本宿命。更見五百佛。悉通知眾經。但由閉藏經道。不肯教人。後被病二十四日。臨死時乃悔。呼人教之。有是一福。依知五言尚爾。何況乃具足教人。得福不可計也。分別功德論云。此比丘。能隱形變不現。故稱為第一也(如上雖說不一。然人於多生中。莫不為之)。
 
大愛道比丘尼
 
[0495b22] 如捨墮中釋。增一阿含經云。我聲聞中。第一比丘尼。久出家學。國王所敬。所謂大愛道瞿曇彌是(瞿曇彌。是其姓也)。
 
差摩比丘尼
 
[0495c02] 亦作讖摩。此云安隱。又翻忍行。是波斯匿王女。昔波斯匿王。與梵摩達王。常共忿諍。各將四兵。住河兩岸。各立標相。時二王夫人。各生男女。端正殊妙。王大歡喜。求相和解。共為婚姻。作是要言。從今已去。更莫相犯。乃至子孫。後時梵摩王子。年始七歲。欲求納娶。時女聞已。白父王言。人身難得。乃至佛世難值。唯願大王。莫置女身。在諸難中。令女永離善知識。唯願慈愍。聽我出家。王言。汝在胎時。吾以許彼。由汝之故。二國和解。今若負信。彼必還當與我作讎。時王即遣語梵摩王。七日之內。速來納娶。王女聞知。心懷憂惱。著垢膩衣。即上高樓。長跪合掌。向祇洹言。如來世尊。慈悲憐愍。一切眾生。我今苦厄。願垂哀愍。而見救濟。爾時世尊。遙知王女。求哀救濟。即現女前。種種說法。心開意解。得阿那含果。至七日已。王子將數千萬人。齎寶來娶。於時不覺女身在虗空中。現十八變。父王見女。深生惶怖。即聽出家。其夫王子。亦生信敬。自悔咎罪。而聽出家。女聞是語。即詣祇洹。求佛出家。佛即聽許。作比丘尼。精勤修習。得阿羅漢果。時諸比丘。請佛說彼夙緣。佛言。迦葉佛世。有一婦女。常與夫諍。後於一日。各相勸勉。詣比丘所。受八關齋。因共求願。使我等輩。在所生處。尊榮豪貴。於鬬諍中。常共和解。發是願已。隨壽長短。各取命終。共生王家。佛告諸比丘。欲知彼時夫主公者。今梵摩王是。彼時婦公者。今波斯匿王是。時夫主者。今王子是。彼時婦者。今王女差摩比丘尼是(出百緣經)。增一阿含經云。智慧聰明。所謂讖摩比丘尼是。於五百阿羅漢比丘尼中。最為上首。
 
提舍瞿曇彌比丘尼
 
[0496a07] 提舍。或作翅舍。或作機梨舍。又作吉離舍。瞿曇彌。或云憍曇彌。或云瞿答彌。如上釋。大論云。翅舍憍曇比丘尼。本白衣時。七子皆死。大憂愁故。失心發狂。有部律云。婆羅痆斯城。有一長者名曰瞿答摩。大富多財。娶妻未久。婦遂有娠。月滿生女。雖儀貌端正。而瘦減常人。諸親總集。與之立字。眾皆議曰。此女形瘦。是瞿答摩女。應與立字。號曰瘦瞿答彌(據此。則提舍翻瘦)。世尊觀彼根性。隨機說法。於四諦理。令其解悟。獲預流果。求請出家。佛便聽許。付與大世主。即令出家。并受近圓。教讀毗奈耶。如法教誨。彼即策勤。一心無倦。觀知五趣。輪轉不停。諸行無常。畢歸磨滅。斷三界惑。破五趣輪。證得阿羅漢果。三明六通。具八解脫。爾時世尊。告諸苾芻曰。於我弟子苾芻尼中。瘦瞿答彌。持律第一。增一阿含經云。行頭陀法。十一限礙。所謂機梨舍瞿曇彌比丘尼是(尼無住阿蘭若法。故云十一)。
 
波梨遮羅夷比丘尼
 
[0496a24] 雜阿含經云。尸利沙遮羅比丘尼。別譯雜阿含云。動頭比丘尼。入得眼林中。在一樹下坐。時魔王化作摩納。至其所。語言。九十六種道。汝樂何道。比丘尼答言。此道我都不樂。時魔即說偈言。
 
 受誰教剃髮  自號比丘尼  不欲樂外道
 汝為甚愚癡
 
[0496b06] 時比丘尼。即說偈言。
 
 此外諸異道  悉為邪見縛  種種諸見縛
 終竟墮魔網  釋種大世尊  無比之丈夫
 一切種中勝  降魔坐道場  悉過一切上
 諸事皆解脫  能調盡有邊  彼佛教於我
 是我之世尊  我樂彼教法  我今知彼已
 盡除諸結漏  斷除一切愛  滅諸無明闇
 逮得於滅盡  安住無漏法  以是故當知
 波旬墮負處
 
[0496b15] 時魔念。比丘尼知我心已。即懷憂不現。
 
訴彌比丘尼
 
[0496b17] 或云素彌。未詳翻。
 
數那比丘尼
 
[0496b19] 未詳翻。
 
蘇羅比丘尼
 
[0496b21] 或云蘇摩。此言善。或言善攝。或言端正。又翻為月。別譯雜阿含云。蘇摩比丘尼。乞食訖。欲向得眼林。時魔王。即化作婆羅門。在路側立。而問言。欲何所至。比丘尼答言。我今欲詣彼寂靜處。時魔即說偈言。
 
 仙聖之所得  斯處難階及  非汝鄙穢智
 獲得如是處
 
[0496c04] 時比丘尼入定。觀知是魔。即說偈言。
 
 女相無所作  唯意修禪定  觀見於上法
 若有男女相  可說於女人  於法無所能
 若無男女相  云何生分別  斷除一切愛
 滅諸無明闇  逮證於盡滅  住於無漏法
 以是故當知  波旬墮負處
 
[0496c10] 時魔念比丘尼。善知我心。懷憂還宮。具德經云。於所修持。善得天眼。蘇摩苾芻尼是。
 
遮羅夷比丘尼
 
[0496c13] 遮羅。此翻行。亦云動。雜阿含云。遮羅比丘尼。入安陀林坐禪。時魔波旬。化作年少。至遮羅前。說偈言。
 
 覺受生為樂  生服受五欲  為誰教授汝
 令厭離於生
 
[0496c17] 時遮羅知是魔。欲作嬈亂。即說偈言。
 
 生者必有死  生得受諸苦  鞭打諸惱苦
 一切緣生有  當斷一切苦  超越一切生
 慧眼觀聖諦  牟尼所說法  苦苦及苦業
 滅盡離諸苦  修習八正道  安隱趣涅槃
 大師平等法  我欣樂彼法  我知彼法故
 不復樂受生  一切離愛喜  捨一切闇冥
 寂滅以作證  安住諸漏盡  覺知汝惡魔
 自當消滅去
 
[0497a02] 時魔念比丘尼。已知我心。即懷憂不現。
 
婆遮羅比丘尼
 
[0497a04] 或云跋遮羅。此言賢行。或云優波遮羅。此翻近行時此比丘尼。詣得眼林中。在一樹下。端身坐禪。爾時魔王。化作摩納。往比丘尼所。問言。阿利耶。欲何處受身。尼答曰。我都無受身處。魔即說偈言。
 
 忉利及燄摩  兜率與化樂  他化自在天
 是處極快樂  汝應願樂彼  受於勝妙事
 
[0497a10] 時比丘尼。復說偈言。
 
 忉利及燄摩  兜率與化樂  他化自在天
 諸處雖受樂  不離於我見  必為魔所縛
 世間皆動搖  彼亦歸遷謝  無有諸凡夫
 離縛之境界  世間皆熾然  世間皆煙出
 離於動搖者  我樂如此處  斷除一切愛
 滅諸無明闇  逮得於滅盡  安住無漏法
 以是故當知  波旬墮負處
 
[0497a18] 時魔作是念。比丘尼善知我心。即懷憂還宮(出別譯雜阿含經)。
 
尸羅婆遮那比丘尼
 
[0497a21] 尸羅。此言清涼。又言清淨。或云試羅。此言美玉。美玉亦潔淨義。增一經云。奉持律教。無所加犯。即波羅遮那比丘尼。雜阿含云。尸羅比丘尼。入安陀林。坐一樹下。時魔波旬。即化作年少。至比丘尼前。而說偈言。
 
 眾生云何生  誰為其作者  眾生何處起
 去復至何處
 
[0497b04] 比丘尼知是惡魔。欲作留難。即說偈言。
 
 汝謂有眾生  此則惡魔現  唯有空陰聚
 無是眾生者  如和合眾材  世名之為車
 諸陰因緣合  假名為眾生  其生則生苦
 住亦即生苦  無餘法生苦  苦生苦自滅
 於一切憂苦  離一切闇冥  已證於寂滅
 安住諸漏盡  已知汝惡魔  則自消滅去
 
[0497b11] 時魔念比丘尼。已知我心。內懷憂慼。即沒不現。
 
阿羅婆比丘尼
 
[0497b13] 大論云。佛與四眾遊行。比丘尼眾中。有比丘尼名阿羅婆。是地中化生(此顯人中有四生。卵生者。如毗舍佉母。生三十二卵。溼生者。如菴羅婆利女。生於華中。胎生者。如常人生。化生者。如此比丘尼等是也)。
 
摩羅毗比丘尼
 
[0497b17] 未詳翻。
 
未泥比丘尼
 
[0497b19] 未詳翻。
 
婆泥比丘尼
 
[0497b21] 婆尼。此言辯了。
 

 
[0497b23] 戒是防止身口之法。謂能持戒。堅固清淨。則戒體成就。而無持無犯也。
 

 
[0497c02] 定即禪定。謂修習無漏禪定。則根塵泯淨。而離諸散亂也。
 
智慧
 
[0497c05] 智慧。即無漏智慧。謂修此無漏智慧。則能斷三界煩惱。而出離有漏生死也。
 
解脫
 
[0497c08] 解縛得脫。故名解脫。謂不作諸業。則脫諸累縛。而得自在也。有二種解脫。一者有為解脫。謂以無漏智慧。斷有漏煩惱。二者無為解脫。謂一切煩惱。滅盡無餘。煩惱既盡。理本無為也。
 
解脫知見
 
[0497c13] 知。屬智知。見。屬眼見。即無生智眼。自在照了也。謂若照了識心。皆是虗妄分別。則無生之智眼。自在明了也。如上五分法身。若眾生能持戒。修習定慧。行諸淨業。則能轉五蘊色身。而成五分法身。所謂轉色蘊。成戒身。轉受蘊。成定身。轉想蘊。成慧身。轉行蘊。成解脫身。轉識蘊。成解脫知見身也。廣如經論釋。
 
憒閙
 
[0497c21] 憒。古外切。音膾。亂也閙。奴教切。鐃去聲。不靜也。擾也。
 
十二因緣
 
[0497c24] 亦名緣起。又名緣生。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從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六處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起憂悲苦惱。如是純大苦蘊積集而生(此名為緣起初義)。生法師云。因。謂先無其事。而從彼生也。緣。謂素有其分。而從彼起也。天台云。是十二法。展轉能感果。故名因。互相由藉而有。謂之緣因緣相續。則生死往還無際。若知無明。不起取有。則三界二十五有。生死皆息。是為出世之要術也(次當釋差別義)。
 
[0498a09] 一無明。謂過去世。一切煩惱之惑。覆於本性。無所明了。故曰無明。
 
[0498a11] 二行。謂過去世身口意。造作一切善不善業。是名為行。
 
[0498a13] 三識。識是心識。謂由過去惑業相牽。致令此識。投託母胎。一剎那間。染愛為種。納想成胎。是名為識。四名色。名即是心。謂心但有其名。而無體相也。色是色質。即身形也。謂由託胎。攬父母赤白二點。至後第五箇七日。名形位。生諸根形。四支差別。具有身根及意根。而未有眼等餘四根。六處未圓。皆是名色攝。故名為名色。
 
[0498a20] 五六處。亦名六入。謂從名色後。至第六箇七日。名髮毛爪齒位。第七七日。名具根位。六根開張。有入六塵之用。是名六入。
 
[0498a23] 六觸。謂從出胎已。六根觸對六塵。雖此觸對。而未起分別了知。生苦樂之想。是名為觸。
 
[0498b01] 七受。謂因六塵。觸對六根。若起分別了知。則納受前境。好惡等事。然雖了別。尚未有起淫貪等心。是名為受。
 
[0498b04] 八愛。謂由分別了知諸塵境界。漸生愛染。則貪種種勝妙資具。及婬欲等境。而未廣徧追求。是名為愛。
 
[0498b07] 九取。謂因貪欲之心轉盛。於五塵境。念念馳求。是名為取。
 
[0498b09] 十有。謂因馳求諸境。起善惡業。積集牽引當生三有之果。是名為有(因果不忘。謂之有。三有者。謂欲有。色有。無色有也)。
 
[0498b11] 十一生。謂因現世所作善惡之業。後世還於六道四生中受生。是名為生。
 
[0498b13] 十二老死。謂由受生已後。五陰之身。熟已還壞。是名老死。妙玄問。云何不說病為支。答。一切時。一切處。盡有者。立為支。亦有人從生無病。如薄拘羅。生來不識頭痛。況餘病。是故不立。問。憂悲是支不。答。非也。以終顯始耳。如老死。必憂悲。故天台云。老死則生憂悲哭泣。種種愁苦。眾惱合集。若正觀諸法實相清淨。則無明盡。無明盡。故行盡。乃至眾苦和合皆盡。所謂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從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處滅。六處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滅。如是純大苦蘊積集皆滅。若能如是正觀三世十二因緣。發真無漏。成辟支佛。涅槃云。觀十二緣智。凡有四種。一者下。二者中。三者上。四者上上。下智觀者。不見佛性。以不見故。得聲聞道。中智觀者。不見佛性。以不見故。得緣覺道。上智觀者。見不了了。不了了故。住十住地。上上智觀者。見了了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道(三世十二因緣者。謂無明行二支。是過去因。識名色六入觸受五支。是現在果。愛取有三支。是現在因。生老死二支。是未來果。其餘三世展轉互為因果。乃至二世。及現在一念心起。具十二因緣。廣如論明)。
 
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二
 
  音釋
 

 
[0498c13] 音力。小石。
 

 
[0498c14] 音陶。
 

 
[0498c15] 音徂。
 
蓓蕾
 
[0498c16] 上音倍。下音壘。乃始華也。
 
拗拉
 
[0498c17] 上於巧切。凹字上聲。拉折也。下音蠟。折也摧也。
 
芸荽
 
[0498c19] 上音云下音綏。
 

 
[0498c20] 音柔。以手挻也。
 

 
[0498c21] 音帝。與蔕同。爾雅云。棗梨曰疐之。禮記云。為士破瓜。疐之直除疐而已。若薯蔕之類也。
 

 
[0498c23] 在笑切。樵去聲。以辭相責也。
 

 
[0498c24] 牽字去聲。責也。誚也。
 

 
[0499a01] 音希。戲也。
 

 
[0499a02] 翁字上聲。塵起也。
 

 
[0499a03] 音米。
 

 
[0499a04] 音劫。面旁。
 

 
[0499a05] 音毛。
 
嚬呻
 
[0499a06] 上音貧。下音身。
 

 
[0499a07] 音章。
 

 
[0499a08] 音彭。棧也。閣也。
 
[打-丁+屑]
 
[0499a09] 音屑。
 

 
[0499a10] 音頹。下墜也。
 

 
[0499a11] 音陶。避去也。
 

 
[0499a12] 音酬。報也。仇也。
 
  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三目錄
 
難陀
教授
賈客
半由旬
不差
嫉妒
相遺
遺餘
鍼貿
催促
或嘯
熨治
鴛鴦
同期
估客
汎漲
提婆達乃至迦留羅提舍
黎師達
讚歎
得食食
襯體衣
塗脚油
與姑
鬪競
入火光三昧
長者
大德
無住處村
病者
田殖
沙[少/兔]
三種藥
撩理
飯麨
羮飯
迦羅
四人
伽若那女
乞食比丘
佉闍尼
五種正食
作餘食法
五種足食
貪餮
嗜食
非時
蒱闍尼
黑石蜜
罽尼
服吐下藥
晛出
迦羅尊者
殘宿食
鉢盂
孔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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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三
明 廣州沙門釋 弘贊在犙 輯
新安沙門釋 弘麗羅峰 校

  ●律藏卷第十三
   △教授尼至日暮第二十二
[0499b18] (此是不共戒)。
難陀
[0499b20] 薩婆多論云。更有難陀。非佛弟難陀。文句云。亦名放牛難陀。此翻善歡喜。亦翻欣樂。文句記云。從初慕道為名。歡喜中勝。故云善也。本是放牛之人。因問佛放牛十一事。知佛具一切智。出家獲阿羅漢果。增一阿含經。佛在摩竭國江水側。為諸比丘說水漂木經。爾時難陀牧牛。憑杖而立。遙聞如來所說。即得解悟。求佛聽為出家。佛令付牛還主。即聽出家。受具足戒。是時彼在間靜處。而自修剋。即於座上成阿羅漢。根本律云。難鐸迦尊者。佛遣彼為尼眾說法教誡。時五百苾芻尼。聞法得阿羅漢果。薩婆多論云。往昔惟衛佛出現於世。為眾生說法。彼佛滅後。有王起牛頭旃檀塔。種種莊嚴。此王有五百夫人。供養此塔。各發願言。願我等將來。從此王邊。而得解脫。爾時王者。今難陀是。爾時五百夫人者。今五百尼是。以是本願因緣故。應從難陀而得解脫。
教授
[0499c13] 婆沙論問云。教誡教授。有何差別。答曰。遮無利益。故名教誡。與有利益。故名教授。復次。教住正念。故名教誡。教住正知。故名教授。復次。令修有表。故名教誡。令修無表。故名教授。復次。令修奢摩他。故名教誡。令修毗鉢舍那。故名教授。復次。令修聖道。故名教誡。令修聖果。故名教授。復次。令修世間善法。故名教誡。令修出世間善法。故名教授。是謂教誡。教授差別(奢摩他。此云止。毗鉢舍那。此云觀)。
賈客
[0499c22] 賈。公土切。音古。行販曰商。坐賣曰賈。客者寄也。義云不住曰客。謂寄住他方也。
   △譏謗教尼第二十三
[0500a01] (此是不共戒。尼得突吉羅)。
半由旬
[0500a03] 當二十里。或十五里。義如上釋。
不差
[0500a05] 差。初皆切。音釵。使也。又擇也。
嫉妒
[0500a07] 嫉。昨悉切。音疾。害也。妒。都故切。音都去聲。忌也。亦害也(俗誤作妬。非。妬音石)。維摩詰經云。不嫉彼供。不高己利。而於其中。調伏其心。常省己過。不訟彼短。什師曰。如一比丘。林中坐禪。時至須食。持鉢出林。路逢惡賊。惡賊引弓射之。比丘怒已。自責。不生惡心。又指腹。語賊。汝應射此。我為此出林。故致斯惱。此腹之罪耳。省己恕物。類如此也。
   △與非親尼衣第二十四
[0500a15] (此是不共戒。尼得吉羅。有云。尼與非親比丘衣。得吉羅)。
相遺
[0500a17] 遺。于貴切。音位。贈也。餽也。廣雅云。遺與也。謂以玩好物與人曰。贈遺之也。
遺餘
[0500a20] 遺。延知切。音夷。餘也。又留也。古文作遺。
鍼貿
[0500a22] 鍼。諸深切。音斟。鍼所以縫也。俗作針。鍼者。銅鐵任作。不應寶作也。
   △與非親尼作衣第二十五
[0500b01] (此是不共戒。尼得突吉羅)。
催促
[0500b03] 催。倉回切。音崔。迫也。促。千玉切。音蔟。近也。速也。
熨治
[0500b05] 於胃切。音畏。從上按下也。謂以火申繒。從上而按下也。俗謂之火斗。是也。本作[(尉-小+火)-寸+又]。持火所以[(尉-小+火)-寸+又]繒也(從[尸@二]。[尸@二]。音夷。安平也。今俗作熨。非也)。
   △與尼屏坐第二十六
[0500b09] (此是不共戒。尼得突吉羅)。
鴛鴦
[0500b11] 鴛。烏員切。音淵。鴦。於良切。音央。梵云。斫迦邏婆。此云鴛鴦。匹鳥也。止則相偶。飛則為雙。雄曰鴛。雌曰鴦。涅槃經鳥喻品云。一名迦鄰提。二名鴛鴦。游止共俱。不相捨離(迦鄰提。無正翻。舊或翻為天鶴。非也。如音釋中明)。
   △與尼同期行第二十七
[0500b16] (此是不共戒。尼期比丘。得突吉羅)。
同期
[0500b18] 期者。約也。會也。謂共結契。而要約也。此戒。謂比丘不得與尼同期路行。若共比丘。或商旅。同行時。宜須審察其伴。為善為不善。為益為損。方可同去。如律攝云。若苾芻等。將行之時。預先一日。應白二師。我今有事。詣彼村坊。聽不隨師。不應違逆。若無二師。應白上座。所有臥具。囑他守護。於同行伴。普告令知。勿有病人。捨棄而去。出門之時。應相告曰。今日我等。不有遺忘事不。應可斟量。所依商旅。善惡進不。無令癈闕。於自同伴。更相顧戀。有讎隙者。不應共行。若有因緣。須共行者。應懺摩已。與之同去。凡涉路時。應為法語。勿出惡言。或為聖默然。勿令心散亂。若至天神祠廟之處。誦佛伽他(舊云偈也)彈指而進。苾芻不應供養天神。若於路次。暫止息時。或至泉池。取水之時。皆誦伽他。其止宿處。應誦三啟(云云)。凡至寺外。停息之處。振去衣塵。洗身濯足。皆令清淨。次添瓶水。行路皮鞋。以破布拭。不於柱壁打令傷損。更淨洗手。通披衣服。容儀詳審。方入寺中。隨詣一房。少作言語。自整威儀。問停止處。舊住苾芻。見客苾芻。若少見長。應起迎逆。遙唱善來。合掌而言畔睇。客即報言。極善來。為持衣鉢。引進房中。授座令坐。解除衣服。為搦腨足。以蠲勞倦。持洗足盆。為其濯足。言談良久。方設敬儀。整衣一禮。手按雙足。問其安不。若未曾相見。應問大小。依位設敬。若少者來。準前問答。老者令少迎接衣鉢。隨時置坐。遣為解勞。若有恩慈。老者或時為按肩背。凡諸客苾芻。創至他處。應先禮敬眾首上座。上座亦應唱善來等。又若客至。量己有無。牀席臥具。隨時供給。如上所制。不依行者。得惡作罪。
估客
[0500c23] 公土切。音古。按此字。書所無。唯爾雅郭璞音義釋言注中。商賈。作此字。有云。估市稅也。論價也。今此應言商客。或言商旅。旅者眾也。五百人為旅。又客旅。眾出則旅寓。謂在外為旅也。根本部作商旅。律攝云。商旅者。若離此伴。無由進路。為此聖開。除餘緣故。此中行法者。苾芻尼食。苾芻應持。若至食時。更相授與。有病苾芻。應共舁去。若人少者。尼亦助舁。應在頭邊。不應近足。若至村落。隨病所須。為覓醫藥。若乞食時。令人看物。持食來與。若有尼病。準此應知。
   △與尼期同船第二十八
[0501a10] (此是不共戒。尼期比丘。得吉羅)。
汎漲
[0501a12] 汎。扶泛切。音泛。浮也。隨風波自縱漂也。根本律云。期乘一船者。謂共乘船過津濟處。直渡者。謂正趣傍岸。若篙棹折。隨流而去。或復柂折。或避灘磧。或柂師不用其語。此皆無犯。
   △尼讚得食第二十九
[0501a17] (此是不共戒。尼得突吉羅)。
提婆達乃至迦留羅提舍
[0501a19] 如二篇中釋。
棃師達
[0501a21] 此云仙授。亦云仙與。又云仙施。三義皆一也。謂從仙人邊求得子故也。
讚歎
[0501a24] 讚者。稱其美也。歎者。歎其美也。釋論云。美其功德。名為讚。讚之不足。又稱揚之。名為歎也。薩婆多論云。此戒體。但偏讚其德。不問凡聖。盡食者。波逸提。若不曲讚功德。但說布施沙門功德。其福甚大。如是凡說布施之福。食者無罪。
得食食
[0501b06] 上食字。謂五噉食。五嚼食等。下食字。謂吞咽也。
襯體衣
[0501b08] 襯。初覲切。音藽。近身衣也。五分云。時六羣比丘。作襯身衣。大小如僧祇支。或如泥洹僧。佛言。不應爾。應三種作。上者。從覆頭。下至踝。舒覆左手。淹令等沒。中者。從覆頭。下至半脛。舒覆左臂。掩等至腕。下者。從覆頭。下至膝。舒覆左臂。掩等半肘。諸比丘。不以襯身衣。通覆右肩。而披僧被。汙泥不淨。佛言。不應爾。母經云。襯身衣者。暮臥時。應齊咽。覆脚。但使莫汙外淨衣。
塗脚油
[0501b17] 正法念處經云。此足跟。通于眼脈。以油灌鼻。以油塗足。能令眼明淨。
   △與婦女期同行第三十
[0501b20] (此是不共戒尼得突吉羅)。
與姑
[0501b22] 攻乎切。音孤。謂婦稱夫之母曰姑也。
鬬競
[0501b24] 鬬。丁侯切。斗去聲。說文云。鬬遇也。廣韻云。競也。爭也。競。具映切。鯨去聲。彊也。亦爭也。古作競。篆作競(俗作聞。[門@(豆*斤)]。鬪。並非)。
入火光三昧
[0501c04] 此是第四禪定也。
長者
[0501c06] 謂四姓中。豪族望重。世教自居。有德者之稱也。淨名疏云。國內勝人。稱為長者。原西國與此方所稱不同。彼以貴姓豪族。富商大賈。積財鉅萬。咸稱為長者。此方乃有德者之稱也。謂年耆德艾。事長於人。以之為長者。法華文句中。具十種德。名長者。一姓貴。二位高。三大富。四威猛。五智深。六年耆。七行淨。八禮備。九上歎。十下歸。
大德
[0501c14] 梵云婆檀陀。此言大德。雜事云。年少苾芻。應喚老者。為大德。老喚少者為具壽。若不爾者。得越法罪。母經云。佛告阿難。從今已去。下者應稱上座尊者。上座應稱下座慧命。增一阿含經。佛告阿難曰。自今已後。敕諸比丘。不得輕心相向。大者稱尊。小者稱賢。相視當如兄弟。自今後。不得稱父母所作字。是時阿難白佛言。如今諸比丘。當云何自稱名號。佛言。若小比丘。向大比丘。稱長老。大比丘稱小比丘。稱姓字。又諸比丘。欲立字者。當依三尊。此是我之教戒(三尊。佛法僧也)。僧祇律云。時六羣比丘。展轉作俗人相喚。阿公。阿母。阿兄。阿弟。佛言。從今已後。應如是共語問訊。共公語時。不得喚阿公。阿郎。摩訶羅。應言。娑路醯多。共母語時。不得言阿母。阿婆。應言。婆路醯帝。共兄語時。不得言阿兄。當言。娑路醯多。共姊語時。不得言婆鞞。應言。婆路醯帝。共和尚語時。不得言跋檀帝。當言優波上(應言。優波馱耶。此云親教師也)。若共阿闍棃語時。不得言跋檀帝。當言阿闍棃。若有眾多阿闍棃者。當言某甲阿闍棃。共下座語時。得喚字。喚臣帝。喚歲。共上座語時。應喚跋檀帝。若慧命。若阿闍棃。若有人喚時。不得應言何道。何物。若和尚喚時。應言諾。若阿闍棃喚時。應言諾。若上座喚時。亦應言諾。若年少喚時。應言何故喚。母人男子喚時。應言何故喚。有人問言。汝和尚。阿闍棃。字何等。不得直道和尚阿闍棃字。應言。義因緣故。字某甲。語法應如是。若不如是。越威儀法。義淨三藏言。律云。非鄔波馱耶。而喚為鄔波馱耶。非阿遮利耶。喚為阿遮利耶。或翻此二。及親斥鄔波馱耶名者。皆得惡作之罪。若有人問云。爾親教師。其名何也。或問汝誰弟子。或可自有事至。須說師名者。皆應言。我因事至。說鄔波馱耶名。鄔波馱耶名某甲。西國南海。稱我不是慢詞。設令道汝。亦非輕稱。但欲別其彼此。全無倨傲之心。不並神州。將為鄙惡。若其嫌者。改我為今。斯乃咸是聖教。宜可行之。不得雷同。無分早白。
   △過受一食施第三十一
[0502b01] (此是共戒。尼同制)。
無住處村
[0502b03] 時拘薩羅國。有一村。無僧伽藍。及停留之舍。有居士為福德故。造立住處。備諸飲食。供給往來僧眾。唯施一食一宿。不能多供。因以福德施設故。餘律皆名福德舍。
病者
[0502b08] 謂離彼村。病更增劇者。是也。薩婆多云。病者乃至從一聚落來。身傷破。乃至竹葉所傷。皆名為病(劇。音極。增也。甚也。又艱辛也)。
  ●律藏卷第十四
   △展轉食第三十二(或云數數食)
[0502b13] (此是不共戒尼得突吉羅)。
田殖
[0502b15] 登職切。音寔。蕃殖滋生也。蒼頡篇云。殖種也。廣雅云。殖積也。
沙[少/兔]
[0502b18] 乃侯切。音羺。未詳翻。按餘律多云。阿耆達婆羅門。如初卷中釋。
三種藥
[0502b21] 謂薑。椒。蓽鉢也。如藥犍度中廣釋。
撩理
[0502b23] 撩。連條切。音聊。謂捋整理也。通俗文云。理亂。謂之撩理。今俗多作料字(捋。盧活切。鸞入聲。掇取也)。
飯麨
[0502c02] 尺沼切。音炒。糗也。釋名云。糗齲也。飯而磨之使齲碎也。按西國。以粇米。粟米。麥米等。磨而為麨。略有二種。一者散麨。二者以糖蜜。搏令相著也。
羮飯
[0502c06] 古衡切。音耕。加五味和羮也。或肉連汁。以菜和之為羮也。又大羮。太古之羮也。整塊鬻熟。不和汁者。古人貴質之美也。又不和之羮。惟肉汁而已。
   △別眾食第三十三
[0502c10] (此是共戒。尼同制)。
迦羅
[0502c12] 此云黑。亦云時。是瓶沙王姊之子。五分云。瓶沙王弟名迦留。迦羅與迦留。音相近也。
四人
[0502c15] 四人名眾。若別為部眾。或四。或過四。而行乞食。或時受請。即名為別眾食。又別眾食者。若別於眾。下至一人。皆名別眾食也。根本云。別眾食者。謂別別而食。律攝云。別眾者。謂不同處食。若四苾芻。同一界內。下至一人。不共同食。並名別眾。此言食者。謂是正食。餘食非犯。若四人中。一有開緣。若一求寂。共三近圓。若送少食。下至送鹽一匙。或草葉一握。若本施主。但擬當房。於此居人。我當供給。若現神力空中而食。若僧伽食。若私己食。並皆無犯。薩婆多論云。凡別眾食。必在界內。界有種種。有眾僧結界。有聚落界。有家界。有曠野處。自然一拘屢舍界。此界內不得別食。不得別布薩。但非衣界。如是比丘。凡是界內者。不得別食。又必是檀越食。四人已上。共一處食。名別眾食。又云。若僧食時。自在維那。以僧祇物。別作肥好已。四人共食。四人雖在二處。無別眾食罪。但食不淨。多得盜僧祇罪。若僧祇食時。應作四種相。一打揵椎。二吹貝。三打皷。四唱令。令界內聞知。此四種相。必使有常限。不得或時打犍椎。或復打皷。或吹貝。令事相亂。無有定則。不成僧法。若不作四種相。而食僧祇食者。不清淨。名為盜食僧祗。不問界內。有比丘。無比丘。若多。若少。若遮。若不遮。若知有比丘。若知無比丘。盡名不如法食。亦名盜僧祇。不名別眾罪。若作四相。食僧祇食者。設使界內。有比丘無比丘。若多若少。若知有比丘無比丘。若來不來。但使不遮。一切無咎。若使有遮。雖打揵椎。食不清淨。名盜僧祇。若大界內。有二處。三處。各有始終僧祇。同一布薩。若食時。但各打揵椎。一切莫遮。清淨無過。目得迦云。若檢校人。應於齋食先。取自分食之。無過。根本云。有五因緣。早請食來。在房中食。一是客新來。二將欲行去。三身嬰病苦。四是看病人。五身充知事。按此別眾食。無緣不聽。若有檀越。欲別請大德人等。必須兼請僧伽。下至眾中一人。隨次受請。若僧祇常食。要打揵椎。乞食還須各去。請食私房。準律開緣。若漫託事。食必招愆。雜阿含經云。如來何故制別眾食。而聽三人共一處食。如是之意。為欲擁護於諸人故。使不損減。復為制伏惡欲比丘。斷除於人多眷屬故。稱僧名字。多有所求。減損諸家。破壞眾僧。使作二部。故令如法比丘。不得供養衣服飲食。非法比丘。多獲利養。惡欲比丘。既得供養。與淨行者而共諍訟。故十誦律云。以二利故。遮別眾食。一者隨護檀越。以憐愍故。二者破諸惡欲比丘力勢故。
   △過三鉢受請第三十四
[0503b10] (此是共戒。尼同制)。
伽若耶女
[0503b12] 十誦云。此女睞眼。即名睞眼。根本律云。此女眇其右目(睞。洛代切。音賚。盼睞旁視。說文云。目童子不正也。眇。弭沼切。音藐。一目小也)。
乞食比丘
[0503b15] 律攝云。其乞食人。應執錫杖。搖動作聲。方入人舍。若村坊亂住。恐迷行次。應作標記。或餅。或麨。置於門際。有五處。不應乞食。謂唱令家。婬女家。酤酒家。王宮內。旃茶羅家。若知女人性多婬染。亦不從乞。恐生患故。又云。有三種虗損信施。一施主信心。知此苾芻。是持戒者。輒己而施。苾芻受已。便將此物。與破戒人。二知此苾芻。是正見者。信心惠施。便將此物。與邪見人。三過量受。不自瞰食。乃至長受一掬之食。除其施主。先有隨意。如斯三事。並名虗損信施。當招惡果。
   △不作餘食法食第三十五
[0503c02] (此是不共戒。尼得突吉羅。若尼足食已。後食五正食者。波逸提)。
去闍尼
[0503c04] 此云不正食。亦云嚼食。謂根。枝。葉。華。果也。按藥犍度中。油。及胡麻。石蜜。烝食。皆是佉闍尼屬。如下三十九戒。又以油石蜜等。為奢耶尼食。故此油等。雖非正食。而不當嚼義。是以餘律。多不收也。或云佉陀尼。此翻可食物。如下所明。淨法師云。半者珂但尼。半者。謂五也。珂但尼。即是齧嚼義也。應譯為五嚼食。謂一根。二莖。三葉。四華。五果。善見律云。一切果。是名佉闍尼。
五種正食
[0503c13] 梵云蒱闍尼。或云菩闍尼。此云正食。謂飯。麨。乾餅。魚及肉也。淨法師云。半者蒱繕尼。半者五也。蒱繕尼。即是含噉義也。應譯為五噉食。舊云五正食。義翻也。謂一飯。二麥豆飯。三麨。四肉。五餅。魚是肉攝。故不別言。若先食五嚼食。後時得食五種噉食。若先食五種噉食。更不應食五種嚼食。若更食者。得越法罪。如是準知。乳酪等。非二五所收。律文更無別號。明非正食所攝。若諸麵食。豎匙不倒。皆是餅飯所收。乾麨和水。指畫見跡者。還是噉収。凡諸薄粥薄麨。皆非正食。以不能足食故也。且如五天之地。界分緜邈。大略而言。東西南北。各四百餘驛。除其邊裔。雖非盡能目擊。故可詳而問之。所有噉嚼。奇巧非一。北方足麵。西邊豐麨。摩竭陀國。麵少米多。南裔東陲。與摩竭陀一類。酥油乳酪在處皆有。餅果之屬。難可勝數。俗人之流。羶腥尚寡。諸國並多粳米。粟少。黍無。有甘瓜。豐蔗芋。乏葵菜。足蔓菁。然子有黑白。比來譯為芥子。壓油充食。諸國咸然。其菜食之味。與神州蔓菁無別。其根堅鞕。復與蔓菁不同。結實粒麤。復非芥子。其猶枳橘。因地遷形。在那爛陀。與無行禪師。共議懷疑。未能的辨。又五天之人。不食諸韲。及生菜之屬。由此人無腹痛之患。腸胃和輭。亡堅強之憂矣(按蔓菁。即蕪菁。或名蕪根。又名風蓯。又名大芥蒨。其名非一。有云。蕪菁梗短葉大。連地上生。濶葉紅色者。是蔓菁。諸葛亮出征駐營。每令兵士栽種。以充糧食。故今三蜀江陵之人。呼為諸葛菜。若夏時枯。復種之。謂之雞毛菜。採擷之餘。取子為油。其餘功用如藥犍度中釋。韲。同韲。音齎。膾酢也。一曰搗辛物為之。辛物。薑。椒。之類也)。
作餘食法
[0504a15] 或名殘食法。時有比丘。入村乞食。大得積聚。一處共食。即持餘食。來至寺中。與諸比丘。諸比丘足食已。不敢食。遂棄之。佛言。聽諸比丘。從彼處持食還。作餘食法。而食之(作法。如律文)。律攝云。若得餘食。作法食者。自身樂住。施主得福。欲作法時。先淨洗手。受得食已。持就一未足苾芻。或雖已足。未離本座。對彼蹲踞。告曰。具壽存念。我苾芻某甲。食已遮足。此勝上圓滿食。我今欲食。仁可為作餘食法。時彼苾芻。應取兩三口食已。而報之曰。此是汝物。隨意應食(答言爾)。若自足已。便不合食。應以手按。而告之曰。斯是汝物。隨意食之。有五種不成作餘食法。一身在界內。對界外人。二不相及處。三在傍邊。四在背後。五前人離座。翻此便成。若一人作法。設餘人食。並皆無犯。僧祇律云。若比丘持食來。欲作殘食時。即於鉢上椀中。作殘者。正得椀中名作殘食。鉢中不名作。若椀中食汁。流入鉢中。得俱名殘食。若並兩鉢。求作殘食。前人止食一鉢中食者。正一鉢得名作殘食。若二鉢上。或餅。或菜。通覆橫上者。二俱得名作殘食。餘種種器。亦如是。若比丘足食已。有大檀越。持種種飲食至應問有直月維那。知事人。未足食者。從彼作殘食。若彼已足食。當從上座未足者作。若上座羞。不能人中作者。當合坐舉上座。至屏處作。若上座已足食。有客比丘來者。應問。彼若未足。即於彼邊作。若客已足食。僧應作方便。不應破檀越善心。或眾中有大沙彌。將至戒塲。與受具。教作殘食法已。然後當食(此等。皆謂中前作法而食。若日中過一線即不合作法)。
五種足食
[0504b19] 一知是飯。謂五正食也。餘不名足食。二知持來。謂從人受也。三知遮。謂言不須也。四知威儀。謂行住坐臥。四威儀中。皆得受食也。五知捨威儀。謂行者止。住者移步。坐者離座。臥者轉側身起。是名捨威儀也。根本律云。有五因緣。方成足食。一知是食。謂知是五嚼食。五瞰食(律攝無嚼食。言非足食也)。二知有授食人。謂知女。男。半擇迦等(半擇迦。即不能男也)。三知受得而食。謂二五食。從他受得而食。四知遮食。謂遮二五食(謂作食了心。發言唱足)。五知捨威儀。謂於此坐。捨之而起。具此五緣。名為足食。有五種不名足食。謂知非是食。知無受人。知授得未食。知不遮食。知未離座。是名五種不足食。復有五種足食。一是清淨食。二少有不淨食相雜。三非惡觸食。四少有惡觸食相雜。五捨其本座(反上。名五不足食)。復有五種足食。謂見行食者。與食之時。苾芻報云。我不須。或云去。或云休。或云已足食。或云已了。斯五。皆是決斷不取。無餘之言。作此語時。即名足食。律攝云。應知有五未足之言。謂見他人授食之時。未即須者。應報彼言。且待。且去且有。且待我食。且待我盡。若兼且聲。名曰未足。若無且聲。即是遮足。若未為足意。設作足言。亦不成足。得惡作罪。由言不稱法故。根本云。斯五皆是未為決斷。有餘之言。作正語時。不名足食。
   △使他犯餘食法第三十六
[0504c18] (此是不共戒。尼得突吉羅)。
貪餮
[0504c20] 他結切。音鐵。貪也。貪財曰饕。貪食曰餮(饕。音滔)。
嗜食
[0504c22] 時吏切。音示。欲也。好也。
   △非時食第三十七
[0504c24] (此是共戒。尼同制)。
非時
[0505a02] 律本云。時者。明相出。乃至日中。準此時為法。四天下食。亦爾。非時者。從日中。乃至明相未出。律攝云。非時者。有二分齊。一謂過午。二明相未出。薩婆多論云。非時者。從日中。至後夜。後分。名為非時。從晨至日中。名時。何以故。以日初出。乃至日中。其明轉盛。中則滿足。故名為時。從中至後夜後分。明轉減沒。故名非時。又從晨至日中。世人營救事業。作諸飲食。是故名為時。從中至後夜後分。讌會嬉戲。自娛樂時。比丘遊行。有所觸惱。故名非時。又從晨至日中。俗人種種事務。婬惱不發。故名為時。從中至後夜分。事務休息。婬戲言笑。若比丘出入遊行。或時被誹謗。受諸惱害。名為非時。又比丘從晨至中。是乞食時。應入聚落。往來遊行。故名為時。從中至後夜分。應靜拱端坐。誦經坐禪。各當所業。非是行來。入聚落時。故名非時。僧祇律云。午日影過西。一髮一瞬。即是非時。寄歸傳云。時非時者。且如時經所說。自應別是會機。然四部律文。皆以午為正。若影過線許。即曰非時。若欲護罪。取正方者。宜夜揆北辰。直望南極。定其邪正。的辨禺中。又宜於要處。安小土臺。圓濶一尺。高五寸。中插細杖。或時石上豎丁。如竹箸許。可高四指。取其正午之影。畫以為記。影過畫處。便不合食。西方在處。多悉有之。名為薜攞斫羯攞(彈舌道之)。譯為時輪矣。揆影之法。看其杖影。極短之時。即正中也。然贍部洲中。影多不定隨其方處量有參差。即如洛州無影。與餘不同。又如室利佛逝國。至八月中。以圭測影。不縮不盈。日中人立。並皆無影。春中亦爾。一年再度。日過頭上。若日南行。則北畔影長。二尺三尺。日向北邊。南影同爾。神州則南溟北朔。更復不同。此尸向日。是其恒矣。又海東日午。關西未中。準理既然。事難執一。是故律云。遣取當處日中。以為定矣。夫出家之人。要依聖教。口腹之事。無日不須。揆影而[(歹*又)/食]。理應存念。此其落漠。餘可護焉。是以弘紹之英。無怪繁重。行海尚持圭去。在地寧得逶隨。故西國相傳云。觀水觀時。是曰律師矣。處處經云。佛言。中後不食。有五福。一少婬。二少睡。三得一心。四無有下風。五身得安隱。亦不作病。毗羅三昧經。瓶沙王問佛。何故日中佛食。答云。早起諸天食。日中三世佛食。日西畜生食。日暮鬼神食。佛制斷六趣因。令同三世佛食。故八支齋。佛教語言。汝當一日一夜。如諸佛不過中食。或云佛好中道。升中天。中日降中國。中夜滅。皆表中道。今制中食。正表中道也。請觀音經疏云。齋者齊也。齊身口業也。齊者只是中道也。後不得食者。表中道法界外。更無別法也。中前得啖。而非正中。此得名表前方便。但似道之中。得有證義。故得啖也。亦是表中道法界外。有法也。
蒱闍尼
[0505c01] 前戒釋。
黑石蜜
[0505c03] 如三十事中釋。
罽尼
[0505c05] 此無正翻。義當雜物。如律本云。諸比丘入村乞食。見作石蜜。以雜物和之。皆有疑。不敢非時食。佛言。聽非時食。作法應爾。五分律云。作石蜜時。擣米著中。根本羯磨云。然而西國造沙糖時。皆安米屑。如造石蜜。安乳及油。佛許非時。開其噉食。而為防麤相。長道資身。南海諸洲。煎樹汁酒。而作糖團。非時總食。準斯道理。東夏飴糖。縱在非時。亦應得食。何者。甘蔗時藥。汁則非時。米麴雖曰在時。飴團何廢過午。詳檢。雖有此理。行不亦各任己情。稠濁杏湯。定非開限。蜜煎薯蕷。礭在遮條也。律攝云。沙糖團。須安麨末。是作處淨。非時得食。行路之時。若以沙糖內於米中。以手拍去米。應食。若置麨中。應以水洗。若黏著者。竹片刮除。重以水洗。食之無犯。若不能令無染涉者。先水洗已。手挼令碎。投以淨水。將物濾之。不由此染。便成染過。非時得飲(飴。音夷。餳餹米[苗/米]煎也。釋名云。餳也。鬻米消爛。洋洋然也。今所謂麥芽穀芽餹也。薯。音孺。蕷。音預。山藥也。此言沙糖者。即片糖也。今廣東下四府。猶呼此名。唐釋智燈。恒持金剛般若。勤不知倦。貞元中遇疾而死。弟子啟手猶熱。不即入木。經七日還蘇云。初見冥中若王者。以念經故。合掌降階。因問訊曰。更容上人十年在世。勉出生死。因問人間。眾僧中後食薏苡仁為藥食。還是已否。王曰。此大違本教。燈報云。律中有正非正。開遮之條如何。王曰。此乃後人加之。非佛意也。遠近聞之。諸客僧至。乃至有中後不飲水者。智者觀此。自當警也)。
服吐下藥
[0506a02] 僧祇律云。若比丘服吐下藥。醫言。應與清粥。若不得者便死。當云何。爾時應以洮米潘汁。槽盛。漬病比丘。若病人不堪者。取不破稻穬。七徧淗洗。盛著囊中。繫頭。淨洗器鬻之。不得令稻頭破。若破者。不得與飲。毗尼序云。比丘病。服下藥。中後心悶。佛言。與熬稻華汁。與竟。悶猶不止。佛言。與竹笋汁。與竟。不瘥。佛言。囊盛米粥。絞汁與飲。病猶不瘥。佛言。將屏處。與米粥。尼陀那云。時有苾芻身嬰重病。醫令以水和麨。非時可食。佛言有無齒牛。食噉糠麥。後時便出。其粒仍全。用此為麨。非時應服。雖服不瘥。醫言。此非是藥。應用生麥麨。佛言。多將水攪。以物濾之。然後應服。病猶不瘥。醫令勿濾而服。佛言。醫人處方。令服麨飲。若稠若團。隨意應服。復有重病苾芻。醫令以大肉團。非時鬻飲。佛言。有獸名豺。腹中腸直。噉肉便出。體猶未變。應取彼肉。鬻而飲服。雖服不瘥。醫言。此是故物。不堪為藥。應取新肉。鬻而飲汁。佛言。先以物濾。然後飲之。病猶不瘥。醫令勿濾而服。佛言。醫人處方。隨意應服。凡所有事。我於病人非時開者。於病瘥後。咸不應作。若有作者。得越法罪。律攝云。若此等物。病猶不瘥。要食好食。方除疾者。應於屏處。隨所須食。而授與之(斯等皆世尊大悲。愍諸重病弟子。隨宜病藥。開而聽許。若非喪命因緣。以輕小疾。託而服食。妄符聖意。還墮非時之過。不免咎愆。更加違教誣聖之罪)。舍利弗問經云。舍利弗。復白佛言世尊。有諸檀越。造僧伽藍。厚置資給。供來世僧。有似出家僧。非時就典食僧。索食而食。與者食者。得何等罪。其本檀越。得何等福。佛言。非時食者。是破戒人。是犯盜人。非時與者。亦破戒人。亦犯盜人。盜檀越物。是不與取。非施主意。施主無福。以失物故。猶有發心置立之善。舍利弗言。時受時食。食不盡者。非時復食。或有時受。至非時食。復得福不。佛言。時食淨者。是即福田。是即出家。是即僧伽。是即天人良友。是即天人導師。其不淨者。猶為破戒。是大劫盜。是即餓鬼。為罪窟宅。非時索者。以時非時。非時輒與。是典食者。是名退道。是名惡魔。是名三惡道。是名破器。是癩病人。壞善果故。偷乞自活。是故諸婆羅門。不非時食。外道梵志。亦不邪食。況我弟子。知法行法。而當爾耶。凡如此者。非我弟子。是盜我法利。著無法人。盜名盜食。非法之人。盜與盜受。一團一撮。片鹽片酢。死墮燋腸地獄。吞熱鐵丸。從地獄出。生猪狗中。食諸不淨。又生惡鳥。人怪其聲。後生餓鬼。還伽藍中。處都圊內。噉食糞穢。並百千萬歲。更生人中。貧窮下賤。人所棄惡。所可言說。人不信用。不如盜一人物。其罪尚輕。割奪多人故。良福田故。斷絕出世道故。文殊師利。白佛言。世尊。舍利弗者。如來常言。其於聲聞中。智慧第一。不謂小心。能問要義。佛言。其久種明悟。發揚我法。以徧塵剎。利眾生故。
哯出
[0506c02] 以淺切。音衍。不故而吐也。說文云。不嘔而吐也。小兒吐乳。亦謂之哯。
   △殘宿食第三十八
[0506c05] (此是共戒。尼同制)。
迦羅尊者
[0506c07] 迦羅。此云黑。或作哥羅。是尊者。已得阿羅漢果。
殘宿食
[0506c09] 律本云。宿食者。今日受已。至明日。十誦律云。大比丘。未手受食。而共宿者。名曰內宿。噉此食者。突吉羅。已手受。舉共宿者。名殘宿食。噉此食者。波逸提。摩得勒伽云。三種宿食。比丘不得食。謂僧。比丘。學戒。四種宿食得食。謂比丘尼。式叉摩那。學戒比丘尼。沙彌。沙彌尼比丘尼。亦如是。
鉢盂
[0506c16] 梵云波呾囉。亦云鉢多羅。又云波多羅。此譯為鉢。又譯為薄。謂治厚物令薄。而作此器也。鉢亦近字耳。盂。雲俱切。音于。飯器。亦飲器也。律文舊作釪。錞釪。是樂器。形似鐘。以和皷也。非此用。餘如長鉢戒中釋。
孔罅
[0506c22] 虗訝切。鰕去聲。說文云。罅裂也。坼之也。
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三
  音釋

[0507a03] 音匱。餉也。
篙棹
[0507a04] 上音高。行船竿也。下巢字去聲。進船檝也。

[0507a05] 馱上聲。船柂。

[0507a06] 剜字去聲。手腕。掌後節中也。

[0507a07] 躔字上聲。篆書也。程邈作小篆。史籀作大篆。秦後旴陽變小篆為隸書。古稱隸為真書。大唐。乾封二年。仲春月。有一天神。姓費。來下禮敬宣律師。序畢。師問曰。益州多寶佛像。既是迦葉佛出世。人壽二萬歲時人造。何以作隸書。其隸書。出於亡秦之代。如何迦葉佛時。已有神州書耶。答曰。亡秦李斯隸書。此乃近代遠承隷書之興。興於古佛之世。見今南洲四面。千有餘洲。莊嚴閻浮。一方百有餘國。文字言音。同今唐國。但以海路療遠。動數十萬里。重譯莫傳。故使此方封守株柱。不足怪也。師不開乎。梁顧野王大學之大傳也。周訪字源。出沒不定。故玉篇序云。有開春中君墓。得其銘文。皆是隸字。檢春申。是周武六國同時隸文。則非吞併之日也。此國篆隸諸書。尚有茫昧。寧知迦葉佛時之事。史非其耳目之所聞見也。又問。今西京城西。高四土臺。俗諺云。是蒼頡造書臺。如何云隸書字。古時已有。答云。蒼頡於此臺上。增土造臺。觀鳥迹者。非無其事。且蒼頡之傳。此土罕知其源。或云黃帝之臣。或云古帝王也。鳥迹之書。時變一途。今所絕有。無益之言。不勞述也。

[0507b03] 渠字上聲。大也。

[0507b04] 音礙。老也。又五十日艾。言髮之蒼白。如艾色也。

[0507b06] 音渠上聲。腐也。

[0507b07] 音番。米汁也。

[0507b08] 音鞏。

[0507b09] 音遐。
迦鄰提
[0507b10] 是水鳥。似水鴨而小。身圓。尾甚短。淡沉香色。嶺南河池中有。無羣。多惟三二雙。人近之。即潛入水中。遠數丈而出。俗喚名水精。不識者。呼為水鴨。游止共俱。不相捨離。
  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四目錄
受食
置地與
奢耶尼食
除水
鳥銜
美食
乳酪
索食
餅黏
一梵志
波私波羅闍
與父母
甘膳
須銚
伊尼延陀
食家
籬柵
一處坐
結恨
夏四月
軍陣
有因緣
陣者
支陀國
娑伽陀
辮髮
草蓐
拘睒彌主
玻瓈
秔米酒
閻浮果
舍樓伽果
蕤汁
蒲萄
襍作
飲酢
食麴
嬉戲
澆灒
末利夫人
那陵迦婆羅門
若[簿-尃+卑]
浮法
掉臂
擊攊
不從語
波羅棃毗國
那迦波羅比丘
雨衣
釋提桓因
拘執
貝聲
波羅聲
根香
薩羅樹香
樹膠香
膚香
齅香
若澀
级别: 总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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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9-10-09
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四
明 廣州沙門釋 弘贊在犙 輯
新安沙門釋 弘麗羅峰 校

  ●律藏卷第十五
   △自手取食第三十九
[0507c21] (此是共戒。尼同制)。
受食
[0507c23] 薩婆多論云。有四人得從受食。男。女。黃門。二根。一切非人。畜生。亦成受食。凡受食者。一為斷竊盜因緣故。二為作證明故。從非人受食。得成受食。不成證明。所以聽非人邊受食者。曠絕之處。無人授食。是故聽之。若在人中。非人。畜生。及無智小兒。一切不聽也。
置地與
[0508a06] 五分律云。時有販馬人。請佛及僧。行水已。有人語言。火燒馬屋。彼以此不展授食。語諸比丘言。可自取食。言已。便去。諸比丘疑。不敢食。佛言。若無淨人。聽諸比丘以施主語食。為受食。根本律云。有一邊國。人多惡賤。乃至父母兄弟姊妹。情多嫌惡。不用相近。若苾芻至此國時。可於巷陌乞食之處。作小曼荼羅壇。應置鉢已。在一邊住。心緣於鉢。有施食者。令著鉢中。即名為受。
奢耶尼食
[0508a15] 謂酥。油。生酥。蜜。石蜜。此無正翻。意取含消為義。淨法師云。奢耶尼者。遍檢梵本。全無此名(此或外國音號)。
除水
[0508a18] 謂一切可食之物。乃至片藥。要從他受。方許入口。惟除楊枝及水。不受無犯。律攝云。水若渾濁。鑒面不見。亦令他授。然諸濁水。應用蒲萄。及嬰薁子。或以麨團。內濁水中。水即澄清。方堪飲用。若鹹水。鹻鹵水。堪為鹽用。此皆須受。若池河內。有棄飯粒。取水濾用。無犯。若水中有油。酪。膩。津上覆。應撓動濾用。
鳥銜
[0508b02] 胡嵒切。音鹹。本是馬口中勒也。以鐵為之。所以制馬之逸也。今凡口含物。皆曰銜。
   △無病索美食第四十
[0508b05] (此是不共戒。尼得悔過法)。
美食
[0508b07] 謂乳酪魚肉也。薩婆多論云。美食者。以價貴故。以難得故。以愈病故。或有美食。非美藥。以乳酪酥等是。或有美藥。非美食。生酥油是。亦是美食。亦是美藥。酥肉魚脯是。或非美食。亦非美藥。呵梨勒等是。
乳酪
[0508b12] 乳者。涅槃經云。是牛噉水草因緣故。血則變白。草血滅已。眾生福。變而成乳。若食甘草。其乳則甜。若食苦草。乳則苦味。雪山有草。名曰肥膩(亦名忍辱)。牛若食之。即成醍醐。因眾生薄福。不見是草。酪者。謂以乳鑽搖成酪。酪鑽成生酥。生酥成熟酥。婆沙論云。有薩闍草(亦云薩遮)。磨置乳中。即便成酪。涅槃經云。水乳雜臥。至一月。終不成酪。若以一滴頗求樹汁。投之於中。即便成酪。毗曇云。乳成酪時。香味雖異。其色不異(餘如三十事中釋)。
索食
[0508b22] 薩婆多云。若比丘乞食時。至檀越門。彈指。搖杖。若問者。隨所須。語意令知。得者善。若不得者。不得強索。
   △自手與外道食第四十一
[0508c02] (此是不共戒。雖不同制。然尼自手持食與白衣外道。得波逸提)。
餅黏
[0508c04] 魚占切。音嚴。說文云。黏相著也。蒼頡云。黏合也。
一梵志
[0508c06] 梵志如上釋。僧祇律云。有一外道出家人。黑色青眼大腹。來阿難所索食。阿難即與。手探噉已。以手拭身而去(云云)。
波私波羅闍
[0508c10] 或云波私婆闍伽。是出家外道之總稱也。佛言。除佛五眾。餘殘出家人。皆名外道。
與父母
[0508c13] 僧祇律云。若比丘父母。兄弟。姊妹。在外道中出家。來者。亦不得自手與食。當使淨人與食。毗尼母經云。比丘受人施。不如法。為施所墮。墮有二種。一者食他人施。不如法修道。放心縱逸。無善可記。二者與施轉施。施不如法。因此二處。當墮三塗。應施者。若父母貧苦。應先受三歸五戒。十善。然後施與。若不貧。雖受歸戒。不中施與。復有施處。治塔人治。僧房人。計其功勞。當酬作價。若過分與。為施所墮。施病者食。當作慈心。隨所宜與之。若錯誤與食。為施所墮。嬰兒。牢獄。繫人。懷妊者。當以慈心施之。勿望出入得報。當為佛法。不作留難。如此等心。施之如法。若不爾者。為施所墮。詣僧坊乞食者。若自有糧。不須施之。若無糧食。施之無咎。若比丘不坐禪。不誦經。不營佛法僧事。受人施。為施所墮。若前人無此三業。知而轉施與者。受施。能施。皆為施所墮。賢愚經云。目連攜福增比丘入海。行次。見一大樹。多蟲圍唼其身。乃至枝葉。無有空處。鍼頭許。大叫震動。如地獄聲。比丘問目連。目連告曰。是瀨利吒營事比丘。用僧祇物。華果飲食。送與白衣。受此華報。後墮地獄。唼樹諸蟲。即是得物之人。
   △食前食後詣餘家第四十二
[0509a10] (此是共戒。尼同制)。
甘膳
[0509a12] 土演切。然上聲。具食也。師古曰。熟食曰饔。具食曰膳。又美食也。庖人和味。必加善。故字從善。從肉。別作饍非(饔。音雍)。
須銚
[0509a16] 經音義云。銚。古文鐎。同余招切。音堯。廣雅鋗。謂之銚。說文云。溫器也。以鬲上有鐶。山東行此音。又徒弔切。調去聲。今江南有銅銚。形似鎗。而無脚。上加踞龍。為襻也。又云燒器也(鋗。音暄。銅銚也)。
伊尼延陀
[0509a21] 亦作伊黎延陀。當是毛緂。敷具之屬。按伊尼延音。是金色鹿名。苑法師云。其毛色多黑。
   △食家強坐第四十三
[0509a24] (此是共戒。尼同制)。
食家
[0509b02] 食者。男以女為食。女以男為食。故名為食也。僧祇律云。食者。眼識見色。起愛念。生欲著。耳鼻舌身。亦如是。復有食名。釜以蓋為食。臼以杵為食。斛以斗為食。如是比。皆名為食。復有食名。男子是女人食。女人是男子食。律攝云。女是男之食。男是女之食。謂男女行交會時。更相受用。故名為食。薩婆多論云。食者。女人名男子食。家者。白衣房舍也。此戒體。若白衣舍。行婬欲處。更無異人。此處強坐。令他夫婦所欲。不得隨意。得波逸提。若斷婬欲家。若受齋家。若有所尊重人在座。和上。阿闍黎。父母。如是名尊重人也。若此舍多人出入處。不犯。此戒與夫婦一處。後戒獨一女人為異。
   △食家屏坐第四十四
[0509b15] (此是共戒。尼同制)。
籬柵
[0509b17] 籬。鄰溪切。音離。竹籬也。柵。恥格切。音拆。塞柵。編木為之也。又所晏切。音訕。與笧同。籬笧也。
   △獨與女人露地坐第四十五
[0509b20] (此是共戒。尼同制)。
一處坐
[0509b22] 薩婆多論云。屏處戒。露處戒。二食家中戒。與未受具人同過二宿戒。與女人同室宿戒。此六戒。譏嫌事同。而義有別異。屏處。露處。二食家。此四戒。正有二人。更無第三人。成罪。再宿戒。與女人同宿戒。此二戒。設有多人。亦得成罪。又前四戒。晝日犯。後二戒。夜犯。如是差別。若相去一尋坐。波逸提。相去一尋半坐。突吉羅。若相去二尋坐。若過二尋坐。不犯(十誦云。丈。不云尋。云丈。亦是周丈。一尋八尺也)。
   △故使他不得食第四十六
[0509c07] (此是共戒。尼同制)。
結恨
[0509c09] 恨者。忿恨怨之極也。目得迦云。苾芻若相瞋恨。應速懺摩。晡後相瞋。旦應求謝。爾時佛在室羅伐城。時諸苾芻。分作兩朋。決擇義理。便生鬬諍。其小苾芻。訶責大者。時大苾芻。退入房中。情生忿恨。如何卑小。凌突於我。既為瞋火所燒惱故。因茲命斷。生毒虵中。時小苾芻。心生追悔。我為不善。豈合瞋責上座苾芻。我今應往。從乞懺摩。作是念已。與諸苾芻。俱往其處。見彼閉門。便以物開。到苾芻所。欲申頂禮。白言。大德。願見容恕。遂見囓毒大虵。含瞋而住。是時世尊。以大悲力。來至其所。告苾芻曰。汝今應可禮彼雙足。從乞懺摩。白言。世尊。云何令我禮此虵足。佛言。應作昔時苾芻身想。而為禮敬。時彼苾芻。向虵作禮。世尊告曰。賢首。汝應容恕。即為毒虵。說三句法。報言。賢首。汝於我所。已修淨行。應生天上。但由瞋火所燒害故。生毒虵中。賢首。應知。諸行皆無常。諸法悉無我。寂靜涅槃樂。汝宜於我。起淨信心。由此功德。捨傍生趣。生善道中。時彼毒虵。便作是念。我今不應親於世尊。聞三句法。而更噉食。養無益身。諸傍生類。饑火最強。以不食故。即便命終。由於世尊心生淨信。於此命過。得生天上(云云)。世尊告曰。以不容忍。有如是過。是故苾芻。若有瞋諍。宜速懺謝。共相容忍。勿令後時。招斯過失。時有苾芻。新被訶責。即便就後請其容恕。遂增瞋恚而報之曰。看此與我極為嬈惱。佛言。不應新被瞋責。便就懺摩。待彼停息。可求容恕。襍寶藏經云。昔有烏梟。共相怨憎。烏待晝日。知梟無見。蹹殺羣梟。散食其肉。梟便於夜。知烏眼闇。復啄羣烏。開罩其腹亦復散食。畏晝畏夜。無有竟已。有一智烏。語眾烏言。已為怨憎。不可求解。終相誅滅。勢不兩全。宜作方便。殄覆諸梟。然後我等。可得歡樂。若其不爾。終為所敗。眾烏答言。當作何方。得滅讎賊。智烏答言。爾等眾烏。拔我毛羽。破我頭。我當設計。要令殄覆。即如其言。憔悴形容。向梟穴外。而自悲鳴。梟聞聲已。便言。今爾何故破傷。來至我所。烏語梟言。眾烏讎我不得生活。故來相投。以避怨惡。時梟憐愍。遂便養給。恒與殘肉。日月轉久。毛羽平復。烏作微計。銜乾樹枝。并諸草木。著梟穴中。似如報恩。梟語烏言。何用是為。烏即答言。孔穴之中。純是冷石。用此草木。以禦風寒。梟以為爾。默然不答。而烏於是。即求守孔穴。作給使令。假用報恩。時會暴雪。寒風猛盛。眾梟率爾來集孔中。烏得其便。尋生歡喜。銜牧人火。用燒梟孔。眾梟一時。於孔焚滅。爾時諸天。說偈言曰。
 諸有宿嫌處  不應生體信  如烏詐託善
 焚滅眾梟身

   △過受藥第四十七
[0510b07] (此是共戒。尼同制)。
夏四月
[0510b09] 西域一年。分為三時。一時有四月。謂從臘月十六日。至四月十五日。名春時也。從四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名夏時也。從八月十六日。至臘月十五日。名冬時也。僧祗律云。四月者。或夏四月。或冬四月。或春四月。檀越請不必定。或四月。或一月。或半月。若期滿已。不得更索。
   △往觀軍陣第四十八
[0510b16] (此是共戒。尼同制)。
軍陣
[0510b18] 軍有四種。謂象。馬。車。步。如律本所釋。西域記云。西國戰士。驍雄畢選。子父傳業。遂窮兵術。居則宮廬周衛。征則奮旅前鋒。凡有四兵。步。馬。車。象。象則披以堅甲。牙施利距。一將安乘。授其節度。兩卒左右。為之駕馭。車乃駕以駟馬。兵帥車乘。列卒周衛。扶輪挾轂。馬軍散禦。逐北奔命。步軍輕捍。敢勇充選。負大樐。執長戟。或持刀劍。前奮行陣。凡諸戎器。莫不鋒銳。所謂矛盾弓矢。刀劍鉞斧。戈殳長矟。輪索之屬。皆世習矣。僧祇律云。象軍者。四人護象足。馬軍者。八人護馬足。車軍者。十六人護車。步軍者。三十二人執兵仗。是名四種軍。善見律云。象軍者。象上有四人。下有八人。馬軍者。一人在馬上。二人在下。車軍者。四人逐車。步軍者。四人相逐(各說不同。亦由時代所制)。
   △軍中過三宿第四十九
[0510c09] (此是共戒。尼同制)。
有因緣
[0510c11] 根本律云。有因緣者。謂是王等。乃至眾庶。所有請喚。五分律云。雖有因緣。若遣書信得了。應遣書信。要須自往。然後得往。事訖便還。不得經宿。若不了。應一宿。一宿不了。應再宿。若復不了。應三宿。若了不了。過三宿。波逸提。若事即了。不應宿而宿。突吉羅。
  ●律藏卷第十六
   △觀軍勢力第五十
[0510c19] (此是共戒。尼同制)。
陣者
[0510c21] 直慎切。塵去聲。布也。行列也。律云。陣者。四方陣。圓陣。半月形陣。張甄陣。函相陣。根本律云。陣有四種。一矟刃勢。二車轅勢。三半月勢。四鵬翼勢。僧祇律云。若比丘看象馬牛等鬬。乃至雞鬬。得越毗尼罪。涅槃經云。不得觀視師子鬬。象鬬。馬鬬。車鬬。兵鬬。若男若女。牛羊雞雉。鸚鵡等鬬。尼陀那云。有二苾芻。共相鬬諍。諸餘苾芻看鬬而住。俗見譏嫌。佛言。應可諫止。不應看住。若諫不止者。應可與作捨置羯磨。復有二苾芻。共為論議。研覈是非。因生瞋忿。懷諍而住。時諸苾芻。與作捨置。彼即說言。我等論議。研尋道理。仁輩何因。輒作羯磨。報曰鬬諍之人。佛令捨置。由此因緣。與汝羯磨。佛言。不應如是為作羯磨。若現有一師者。應為諫誨。若滿十夏。離依止者。諸苾芻應諫。若不止者。眾應與作捨置羯磨(若此方陣。如太公六韜中。有天。地。人。雲。烏。等陣)。
   △飲酒第五十一
[0511a13] (此是共戒。尼同制)。
支陀國
[0511a15] 或云枝提。又云制底。十誦云支提國。跋陀羅婆提邑。有惡龍。名菴婆羅提陀。按根本律。謂憍閃毗國。失收摩羅山下。有菴婆林。林中有毒龍。名菴婆。於彼山下。有一村落。村中有一長者。名曰浮圖。然支提。制底。浮圖。皆是塔名。今云國號。疑是誤。或因長者。而稱國也。言毒龍者。龍有四毒。謂聲視。氣。觸也。有出聲方害人者。乃至觸人。方害人者。故曰毒龍也。
娑伽陀
[0511a24] 亦云娑竭陀。或云娑婆揭多。正言蘇揭多。此云善來。根本律云。憍閃毗。失收摩羅山下聚落。有長者名浮圖。大富多財。衣食豐足。誕生一女。顏貌端正。人所樂觀。至年長大。聘與給孤獨長者男為妻。未久之間。復誕一息。容儀可愛。初生之日。父見歡喜。唱言。善來善來。因與立名。號曰善來。具德經云。聲聞中。能具火界神通。修伽陀苾芻是。
辮髮
[0511b08] 辮。婢免切。便上聲。交也。織也。又與編字同。列也。列髮為之。若今婦人假紒(紒。同結)。
草蓐
[0511b11] 而六切。音肉。薦也。古云。以茭蒲為薦蓆也。
拘睒彌主
[0511b13] 是優填王也。
玻瓈
[0511b15] 或云頗梨。又云塞頗胝迦。此云水玉。即蒼玉也。刊正記云。正名窣波致迦。其狀似此方水精。然有赤有白。大論云。過千歲氷。化為頗棃。
秔米酒
[0511b19] 秔。俗作粳。古衡切。音耕。稻之不黏者。玉篇云。秈稻也。律攝云。酒者。若以餅麴。或用米粉。蒸熟釀作。復有雜酒。謂根莖皮葉。及以華果。少安米麴。醞釀成酒。順正理論云。窣羅迷麗耶末陀。言窣羅者。謂米麥等。如法蒸鬻。和麴[(薩-產+辛)/米]汁。投諸藥物。醞釀。具成酒色香味。飲已惛醉。迷麗耶者。謂諸根莖葉華果汁。為前方便。不和麴糵。醞釀。具成酒色香味飲已惛醉。於中一類甘蔗成者。得施途名。蒲萄果汁。釀成酒。名為末途。即此末途令人躭醉。勝於餘酒。故名末陀。或即窣羅迷麗耶酒。飲已令醉。總名末陀。有作是說。醞食成酒。名為窣羅。醞餘物所成。名迷麗耶酒。即前二酒。未熟已壞。不能令醉。不名末陀。若令醉時。名末陀酒。簡無用位。重立此名。然以檳榔。及稗子等。亦能令醉。為簡彼故。須說窣羅。迷麗耶酒。雖是遮罪。而令於放逸。廣造眾惡。墮諸趣。為顯彼。是聖所遠離。惡行應斷。根本律。佛告諸苾芻。汝等若以我為師者。凡是諸酒。不應自飲。亦不與人。乃至不以茅端滴酒。而著口中。若故違者。得越法罪。薩婆多論云。若過是罪者。此酒極重。飲之者。能作四逆。除破僧逆。以破僧要自稱為佛故。亦能破一切戒。及餘眾惡也。婆沙論云。若不防護離飲酒戒。則總毀犯諸餘律儀。曾聞有一鄔波索迦。稟性仁賢。受持五戒。專精不犯。後於一時。家屬大小。當為賓客。彼獨不往。留食供之。時至取食。鹹味多故。須臾增渴。見一器中。有酒如水。為渴所逼。遂取飲之。爾時便犯離飲酒戒。時有鄰雞來入其舍。盜心捕殺。烹鬻而噉。於此復犯離殺盜戒。鄰女尋雞。來入其室。復以威力。強逼交通。緣此更犯離邪行戒。鄰家憤怒。將至官司。時斷事者。訊問所以。彼皆拒諱。因斯又犯離誑語戒。如是五戒。皆因酒犯。故遮罪中。獨制飲酒。又酒令失念。增無慚愧。其過深重。故偏制立。如律本說。凡飲酒者。有十過失。大智論云。飲酒有三十五過失。一現世財物虗竭。何以故。飲酒醉亂。心無節限。用費無度故。二眾病之門。三鬬諍之本。四裸露無恥。五醜名惡露。人所不敬。六無復智慧。七應所得物。而不得。已所得物而散失矣。八伏匿之事。盡向人說。九種種事業。廢不成辨。十醉為愁本。何以故。醉中多失。醒則慚愧憂愁。十一身力轉少。十二身色壞。十三不知敬父。十四不知敬母。十五不敬沙門。十六不敬婆羅門。十七不敬叔伯及尊長。何以故。醉悶憒惱。無所別故。十八不尊敬佛。十九不敬法。二十不敬僧。二十一朋黨惡人。二十二疎遠賢善。二十三作破戒人。二十四無慚愧。二十五不守六情。二十六縱色放逸。二十七人所憎惡。不喜見之。二十八貴重親屬。及諸知識。所共擯棄。二十九行不善法。三十棄捨善法。三十一明人智士。所不信用。何以故。酒放逸故。三十二遠離涅槃。三十三種狂癡因緣。三十四身壞命終。墮惡道泥犁中。三十五若得為人。所生之處。常當狂騃。如是種種過失。是故不飲酒。按善惡所起經。有三十六失。一資財散失。二現多疾病。三因與鬬諍。四增長殺害。五增長瞋恚。六多不遂意。七智慧漸寡。八福德不增。九福德轉減。十顯露秘密。十一事業不成。十二多增憂苦。十三諸根闇昧。十四毀辱父母。十五不敬沙門。十六不信婆羅門。十七不敬佛。十八不敬法僧。十九親惡友。二十離善友。二十一棄飲食。二十二形不隱密。二十三婬欲熾盛。二十四眾人不悅。二十五多增語笑。二十六父母不喜。二十七眷屬嫌棄。二十八受持非法。二十九遠離正法。三十不敬賢善。三十一違犯過失。三十二遠離涅槃。三十三顛狂轉增。三十四身心散亂。三十五作惡放逸。三十六身壞命終。墮大地獄。受苦無窮。
閻浮果
[0512b11] 善見律云。其形如沉苽大。紫色酢甜。
舍樓伽果
[0512b13] 藕根是也。
蕤汁
[0512b15] 儒追切。音繠。爾雅云。棫白桵。郭璞曰。桵小木叢生。有刺。實如耳璫。紫赤色。可食。本草云。蕤子。啖之。亦止鼻衂。久服輕身。益氣不饑。其木高五七尺。莖間有刺。葉細似枸[木*巳]。而尖長。花白。子紅紫色。又云。類烏頭豆。但略圓而匾。外有文理。附其莖而生。類五味子。核入藥。生函谷川谷。及巴西。今河東亦有之。本草作蕤字。從生從豕。言生子之多。莫若於豕。今桵核是也。俗作[卄/(麩-夫+玉)]。[卄/(麩-夫+玉)](棫。音域。桵音繠)。
蒲萄
[0512b24] 亦作葡萄。蒱陶。廣雅云。蒱陶有白黑黃三種。本草云。張騫因使西域得種。始到中華。由是郡州盡各栽養。苗作藤蔓。而極長。盛者一二本。綿披山谷。葉似蘡薁。而極大。開華極細。而黃白色。結實有紫白二色。又有似馬乳者。又有圓者。而形亦圓銳。又有無核者。秋熟。色紫黑。七月八月熟。取其汁。可以釀酒。蓋北果之最珍者。其藤根莖中空相通。故俗呼為木通。逐水利小腸甚驗也。又山蒲萄。即蘡薁子。亦能釀酒。極為香美。西域記云。棗。栗。[楒-心+廾]柹。印度無聞。梨。柰。桃。杏。蒲萄。等果。迦溼彌羅國已來。往往間植。石榴。柑。橘。諸國皆樹。若其酒醴之差。滋味流別。蒲萄甘蔗。剎帝利飲也。麴蘗醇醪。吠奢等飲也。沙門。婆羅門。飲蒲萄甘蔗漿。非酒醴之謂也(迦溼彌羅國。舊云罽賓。是北印度境。吠奢。商客也。醴。音李。甘也。所謂醴泉。醴酒也)。
襍作
[0512c15] 徂合切。音雜。眾物相合也。
飲酢
[0512c17] 倉故切。音措。酸漿也。徐鉉曰。今俗作在各切。為酬醋字。非也。
食麴
[0512c20] 丘六切。音曲。酒媒也。俗作麯。薩婆多論云。噉麴犯者。云此麴。以麥。及藥草。以酒和臥之。後乾持行。和水飲之。令人醉也。餘麴無犯也。十誦律云。若噉麯。能醉者。隨咽咽波逸提(有鬼名優摩陀。能令人醉。若呼其名。以神呪呪之。即不復嗜酒矣)。
   △水中戲第五十二
[0513a02] (此是共戒。尼同制)。
嬉戲
[0513a04] 嬉。虗宜切。音希。戲也。遊也。蒼頡篇。嬉戲笑也。或作僖。樂也。又從人為僖樂。從女為嬉戲。此但借用。不必分從人從女也。
澆灒
[0513a08] 灒。則諫切。音贊。汙灑也。江南言灒。山東言湔。亦作濺。濺。作甸切。箋去聲。水激灑也。亦音贊。
末利夫人
[0513a11] 然此夫人。本守末利園。善結華鬘。又因末利園中將來。故名末利。增一阿含經云。我聲聞中。第一得證。優婆斯。篤言堅固。所謂末利夫人是。因緣詳見八十一戒釋。
那陵迦婆羅門
[0513a16] 迦。或作伽。中阿含經云。那利鴦伽梵志。增一云。竹膊婆羅門(梵志即婆羅門也)。
若[簿-尃+卑]
[0513a19] 步皆切。音牌。大桴也。廣雅云。[簿-尃+卑]。泭。筏也。今編竹木。以水運為[簿-尃+卑]。秦人名筏。江南名[簿-尃+卑](符。音敷)。
浮法
[0513a22] 律攝云。若學浮者。無犯。如世尊說。苾芻應習浮。恐有。難緣。不能浮渡。
掉臂
[0513b01] 掉。徒了切。迢上聲。動也。搖之也。又去聲。徒弔切。義同。
   △擊攊第五十三
[0513b04] (此是共戒。尼同制)。
擊攊
[0513b06] 郎狄切。音歷。擊攊者。謂以指挃其肉令癢。而取笑也。
   △不受諫第五十四
[0513b09] (此是共戒。尼同制)。
不從語
[0513b11] 根本律。諸苾芻白佛言。世尊。何因緣故。闡陀苾芻。見同梵行者。如法勸時。不相用語。以言惱亂。遂令僧伽作法訶責。受斯憂惱。世尊告曰。此之闡陀。非但今日。惱諸苾芻。違善友語。於過去時。亦由言故。惱亂善友。自受辛苦。汝等當聽。乃往過去。於一陂池。有眾鵝羣。及以諸鼈。同共居止。中有一鼈。共彼二鵝。而結親友。甚相憐愛。後於異時。遇天大旱。陂水將竭。時彼二鵝。俱至鼈所。告言。知識。汝可安隱。居此泥中。我向餘方。更求池水。鼈報鵝曰。與汝久居。情義相得。將遭厄難。棄我他行。斯誠未可。鵝曰。其欲如何。鼈曰。汝等當可。將我共去。鵝曰若為將去。鼈曰。汝等共銜一杖。我齩中央。共至清池。豈非善事。鵝曰。我亦無辭。共相攜帶。然汝立性。好為言說。不能護口。必當棄杖。墜落空中。我見斯已。更益憂苦。鼈曰。我當護口。銜杖不言。鵝曰。斯為善計。即便覓杖。各銜一頭。鼈齩中央。騰空飛去。遂至一城。市上而過。時彼諸人。於虗空中。見鵝持鼈。各生驚怪。共相告曰。仁等。觀彼二鵝。共偷一鼈。鼈聞此聲。默忍無語。又到一城。還從市過。時諸男女。同前嗟歎。鼈便自念。我更幾時。忍此辛苦。長懸頸項。護口不言。即便報言。我自欲去。非是偷來。作是語時。遂便失杖。墮落於地。童子共打。而致命終。二鵝見已。情懷憂恨。飛空而去。於時空中。有天見此事已。而說頌曰。
 善友利益言  若不能依用  墮落受辛苦
 猶如放杖鼈

[0513c13] 汝等苾芻。勿生異念。昔時鼈者。即闡陀是。昔時鵝者。即難陀。鄔波難陀是。於往昔時。聞善友語。不肯依用。遂至命終。乃至今時。亦復如是。於同梵行者言。不肯依用。或言。或默。惱亂諸人。致使僧伽。作法訶責。
   △恐怖他第五十五
[0513c19] (此是共戒。尼同制)。
波羅黎毗國
[0513c21] 未詳翻。雜事云。佛在摩竭陀國。莫俱山。薄俱羅藥叉殿住。
那迦波羅比丘
[0513c24] 或作那伽波羅。此翻龍護。亦云象護。此比丘。於現生中。亦證淨法。增一阿含經云。我聲聞中第一比丘。曉了星宿。預知吉凶。所謂那伽波羅比丘是。涅槃經云。善星比丘。反被拘執。怖佛。
雨衣
[0514a05] 即雨浴衣也。
釋提桓因
[0514a07] 此云能天主。謂能為三十三天之主。廣如前釋。
拘執
[0514a09] 或作駒執。又言拘攝。應法師云。此皆梵音譌轉耳。謂罽之垂毛者也。若毛長四五指。若過四五指。不聽私畜。根本部云。長毛毯也(罽。音記。織毛為之)。
貝聲
[0514a13] 貝。即海蠡也。大者可容數斗。小者如拳。吹之。聲似角。南蠻國。亦用吹。以為節樂也。
波羅聲
[0514a16] 波羅。此云護。即守護杖士聲也。又翻鎧。鎧亦護士所著也。或云波那婆聲。此當吹擊之樂聲也(鎧者。鉀也)。
根香
[0514a19] 謂一切根香。是也。梵言多伽羅。或作多伽留。此云根香。大論云。多伽樓。木香樹也。
薩羅樹香
[0514a22] 薩羅。此云出生。若云薩羅計。即青膠香也。
樹膠香
[0514a24] 梵云杜嚕。此云熏陸。南洲異物志云。狀如桃膠。西域記云。南印度阿吒釐國。有熏陸香樹。葉似棠梨。本草云。出天竺。邯鄲。南方草物狀曰。出大秦國。樹生海邊沙中。盛夏。樹膠流沙上。形似白膠。類如松脂。黃白色。天竺者色白。邯鄲者夾綠色。香不甚。又云乳香。亦其類也。凡是樹脂。作香者。皆名膠香也(大秦國。是西天竺境)。
膚香
[0514b08] 芳無切。音孚。皮也。膚革外薄皮。革膚內厚皮。又云膚淺。如在皮膚。不深也。凡是樹皮。以為香者。名皮香。樹膚為香者。名膚香。葉。華。果。亦如是。
齅香
[0514b12] 許救切。休去聲。以鼻就氣也。
若澀
[0514b14] 色立切。音瑟。不滑也。本作歰。俗作澁。
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四
  音釋

[0514b19] 音檢。鹵也。

[0514b20] 音交。勇急捷也。

[0514b21] 音鹵。

[0514b22] 音殊。

[0514b23] 音業。
醇醪
[0514b24] 上音純。下音勞。
邯鄲
[0514c01] 上音含。下音單。韓趙國之縣名也。
失收摩羅山
[0514c02] 此云江猪山。
  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五目錄
皰疿
熱時
樹株
然火
掃[麩-夫+弋]
糜粥
彷徉
衣鉢坐具鍼筒
著淨施衣
青黑木蘭
畜生
櫨棟椽
不禁
漉水
初禪
二禪
三禪
四禪
初中後夜
麤罪
優波離童子
四種諍
賊伴
阿棃吒
止宿言語
羯那
摩睺迦
誘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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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五
明 廣州沙門釋 弘贊在犙 輯
新安沙門釋 弘麗羅峰 校

   △過浴第五十六
[0514c22] (此是共戒。尼同制)。
皰疿
[0514c24] 皰。或作靤。同披教切。音砲。說文云。面生熱氣也。疿。芳未切音費。熱生小瘡也。通俗文云。體蛘沸曰[病-丙+貴]江南呼為沸子。山東名[病-丙+貴]沮([病-丙+貴]。音汾)。
熱時
[0515a04] 謂從三月初一日。至四月十五日。此一月半。是春末四十五日也。從四月十六日。至五月十五日。此一月是夏初一月也。此二月半。總名為熱時。薩婆多論云。天竺早熱。是名天竺熱時。如是隨處熱時早晚。數取二月半。於中浴。無犯。律攝云。若有方處。地多暑熱。亦隨意浴。僧祇律云。若無上諸時。當作陶家浴法。先洗兩髀兩脚。後洗頭面。腰背。臂肘。胸掖(此應先從上洗至下。方能護淨)。律攝云。若洗浴時。不應輒使不信之人。及初信人。入於浴室。若洗浴時。要須心念守持。我今欲洗。在何時中。然後方浴。不得將甎石等。用揩髀腨。不應露體而浴。應畜浴裙。長四五肘。闊一肘半。不應複作。若複作者。恐蟲住內。將欲洗時。應觀其水。無蟲方浴。若無裙者。應以樹葉掩身。屏處而浴。若洗浴時。蟲著身者。此水則不應浴。若在河池洗浴竟時。應方便以手開掩浴裙。漸漸出水。勿令相著。帶小蟲出。若至岸邊。暫時蹲住。然後偏抽捩除其水。不應溼體。披支伐羅(三衣也)。若拭身巾。或以洗裙。拭去身水。方可披衣。如上所說。不順行者。咸惡作罪(凡浴身洗足。皆須用土。或灰。二三次洗手。然後著衣。及執捉淨器)。
   △露地然火第五十七
[0515a24] (此是共戒。尼同制)。
樹株
[0515b02] 專於切。音諸。木根入土曰根。土上曰株也。
然火
[0515b04] 然。如延切。音禪。燒也。別作燃。非。向火有五過失。如律文出。僧祇律云。然火有七事。無利益。何等七。一者壞眼。二者壞色。三者身羸。四者衣垢壞。五者壞牀褥。六者生犯戒因緣。七者增世俗言論。有此七過。不聽然火。若持炬行。欲抖擻炬者。不得在未燒地。當在灰上。若瓦上。若炬火自落地。即在上抖擻。無罪。若然髮馬尾。駱駝毛等。及燒皮。餅。毒藥。皆越毗尼罪。若食不消。得燒鐵。鑠脚。按腹。無罪。律攝云。若髮。毛。爪。骨。洟唾。血等。置火中者。咸惡作罪。
掃[麩-夫+弋]
[0515b14] 夷益切。音弋。亦音翼。麥糠也。
糜粥
[0515b16] 糜。忙皮切。音麋。爛粥也。
   △戲藏他物第五十八
[0515b18] (此是共戒。尼同制)。
彷徉
[0515b20] 彷。補光切。音旁。徉。移章切。音羊。彷徉。猶徘徊也。又彷徉。以逍遙也。
衣鉢坐具鍼筒
[0515b23] 此是比丘要用資身之六物。餘律或以濾水囊。替鍼筒。為六物也。律攝云。但是沙門合畜之物。藏者。得墮罪。不合畜者。得惡作罪。僧祇律云。三衣中。若藏一一衣者。波逸提。若僧祇支。及餘衣等。越毗尼罪。三種鉢中(上中下量)。若一一藏。波逸提。若鍵鎡。及餘器。越毗尼罪。藏尼師壇者。波逸提。藏餘敷具。越毗尼罪。鍼筒者。有鍼合藏。波逸提。無鍼。越毗尼罪。藏有縷鍼。波逸提。無縷鍼。越毗尼罪。
   △輒著淨施衣第五十九
[0515c08] (此是共戒。尼同制)。
著淨施衣
[0515c10] 謂比丘淨施他衣。後不問彼。而自取著。便得墮罪。若依根本部。則受他寄衣。輒私著用。故招其愆。淨施者。有二種。一真實淨施。謂真實施與他衣。應問彼。然後取著。二展轉淨施。謂對彼作法。說淨之衣。問以不問。隨意著用。詳如衣犍度中釋。
   △新衣不壞色第六十
[0515c16] (此是共戒。尼同制)。
青黑木蘭
[0515c18] 青者。非大青。及純青也。黑者。是泥染也。木蘭者。一名林蘭。一名牡蘭。其木高數丈。葉似菌枯。亦有三道縱文。皮如板桂。有縱橫文。以皮染赤色也。十誦律云。茜。即染絳之草也(茜。音倩。亦作蒨)。僧祇律云。木蘭者。若訶梨勒。[酉*卑]醯勒。阿摩勒。如是比。生鐵上磨。持作點淨是名木蘭。根本羯磨云。青泥赤。青者。極好深青。律文不許。隨時汙色。事在開聽。泥者。謂是赤土。赤石。或是泥。然而不許純烏泥早。斯乃外道之衣也。赤者。謂是菩提樹皮。梵云加沙野。譯為赤色。即乾陀類也。律攝云。青者。取訶梨勒。或研。或擣。和水成泥。塗鐵器中。停經一宿。和以煖水。染物成青。非深青色。泥者。謂是泥染。又云赤石是也。赤者。謂是樹皮。根。莖。枝。葉。華。果。堪染衣者。皆得壞色。十誦云。若比丘得青衣者。應二種淨。若泥。若茜。若得泥衣者。亦二種淨。若青。若茜。若得茜衣者。亦二種淨。若青。若泥。若得黃衣。赤衣。白衣者。應三種淨。青。泥。茜。五分云。應三種色作誌。若不作誌。著著。波逸提。若不著。宿。宿。波逸提。律攝云。下至拭鉢巾。拂足巾。鉢帒。濾羅。腰絛等。咸須壞色。點淨而畜。薩婆多云。除三衣。餘一切衣。但得作三點淨著。無過。若非純青。淺青。及碧。作點淨。得作衣裏。舍勒。外若不現。得著。若作現處衣。盡不得著。赤。黃。白色。色不純大者。亦如是。除富羅。革屣。餘一切衣。臥具。物。乃至腰帶。盡應三點淨。若不點淨著用者。皆波逸提。凡壞色作點淨。三種。一青。二早。三木蘭。若如法色衣。以五大色。作點著者。突吉羅。除五大色。有純色黃。藍。鬱金。落沙。青黛。及一切青。名純色。亦不得著。若黃。赤。白衣。雖三點淨著。突吉羅。若先衣財時。作點淨。後染作色。成已。若更不點淨。無咎。以先淨故。五純色衣。不成受持。若作三點淨著。得突吉羅。若先純色後以如法色壞。則成受持。紫草。柰皮。栢皮。地黃。紅緋。染色。黃蘆木。盡皆是不如法色。以如法色。更染覆上。則成受持。若先如法色。後以不如法色更染。作點淨得著。不成受持。僧祇律云。作淨時。極大齊四指。極小者。如碗豆。或一。或三。或五。或七。或九。不得如華形。若浣氎時。有泥墮上。若烏鳥泥足蹈上。即名為淨。若得眾多雜碎新物。若合補一處者。一處作淨。若各各別補者。一一作淨。若新作僧伽棃。趣一角作淨。若一條。若半條補者。亦作淨。下二衣。及一切衣。乃至新細補。亦作淨(此中。謂三種作淨。凡得一切不如法色衣。當以三種色染作淨。若得一切如法色衣。應以三種色。點作淨著。舍勒。此云內衣。似短裙也。緋。音非絳色也。一曰赤練也。踠音剜。是夏收之豆。絳。乃降貢二音。大赤色也。其染衣法。如法犍度中釋)。
   △殺畜生命第六十一
[0516b13] (此是共戒。尼同制)。
畜生
[0516b15] 亦名旁生。立世論云。梵名底栗車。此云畜生。由因諂曲業故。於中受生。婆沙論云。生謂眾生。畜謂畜養。謂彼橫生。稟性愚癡。不能自立。為他畜養。故名畜生(問曰。若以畜養。名畜生者。如諸龍。水。陸。空行。豈可為人所養。名為畜生耶。答曰。養者。現身義寬。具滿人間。及以六天。不養者希。見處狹。惟在人中。及山野澤內。又古昔諸龍。亦為人養具在文史。又劫初畜生少。皆依人住。人所共見故。今從畜養偏多處。故名畜生)。又梵云帝利耶瞿榆泥伽。此云旁行。刊正云。行行不正。受果報旁。負天而行。故云旁行。新婆沙論。譯為旁生。其形旁故。行亦旁。以行旁故。形亦旁。是故名旁生。有說彼諸有情。由造作增上愚癡。身語意惡行。往彼生彼。闇鈍。故名旁生。謂此。遍於五趣皆有。如捺落迦中(地獄)。有無足者。如娘矩吒蟲等。有二足者。如鐵[口*雋]鳥等。有四足者。如黑狡狗等。有多足者。如百足等。於鬼趣中。有無足者。如毒虵等。有二足者。如鳥鴟等。有四足者。如狐狸象馬等。有多足者。如六足百足等。於人趣三洲中。有無足者。如一切腹行蟲。有二足者。如鴻鴈等。有四足者。如象馬等。有多足者。如百足等。於北拘盧洲中。有二足者。如鴻鴈等。有四足者。如象馬等。無有無足。及多足者。彼是受無惱害業果處故。四天王眾天。及三十三天中。有二足者。如妙色鳥等。有四足者。如象馬等。有多足者。如寶峰等。無有無足。百足等。上四天中。惟有二足。如妙色鳥等。餘皆無者。空居天處。轉勝妙故。或有象馬等乘者。以彼天福業力故。作非情數。象馬等形。而為御乘。以自娛樂也。又俗書云。畜即六畜。謂牛馬羊犬豕雞也。樓炭經云。畜生不同。大約有其三種。一魚。二鳥。三獸。於三中。一一無量。魚有六千四百種。鳥有四千五百種。獸有二千四百種。正法念經云。種數不同。有四十億。如此二經。但列總數。不別出名。法苑云。夫論畜生。癡報所感。種類既多。條蔓非一。稟茲穢質。生此惡塗。頓罷慧明。唯多貪恚。所以蜂蠆蘊毒。虵蝮懷瞋。鴿雀嗜婬。豺狼騁暴。或復披毛戴角。抱翠銜珠[口*雋]巨鋒芒。爪牙長利。或復聽物往還。受人驅策。犬勤夜吠。雞競曉鳴。牛弊田農。馬勞行陣。肌肉於是消耗。皮膚為之零落。或潛藏草澤。遂被罝羅。竄伏陂池。橫遭罾網。死而復生。其苦難盡。是故智者。觀如斯類。當起慈心。永捨怒害。施彼無畏。自他世益。如大論云。好殺之人。有命之屬。皆不喜見。若不好殺。一切眾生。皆樂依附。故持戒之人。命欲終時。其心安樂。無疑無悔。若生天上。若在人中。常得長壽。是為得道因緣。乃至得佛。住壽無量。殺生之人。今世後世。受種種身心苦痛。不殺之人。無此眾苦。是則殺他。還是自殺。其有智者。肯為自殺乎。
櫨棟椽
[0517a12] 櫨。龍都切。音盧。欂櫨。乃柱上柎也。三蒼云。柱上方木。曰[抏-兀+廾]。一名[木*沓]。山東江南。皆曰[抏-兀+廾]。自陝以西。曰[木*沓]。棟。多貢切。東去聲。屋檼。屋極也。今山東呼棟為檼。釋名云。棟。中也。屋之中也。檼。隱也。以隱桷也。椽。重圓切。音傳。說文云。秦名為屋椽。周謂之榱。齊魯謂之桷(柎。音孚。[抏-兀+廾]。音雞。[木*沓]。音塔。榱。音催)。
不禁
[0517a19] 居蔭切。今去聲。按禁。猶制也。又持也。
   △飲用蟲水第六十二
[0517a21] (此是共戒。尼同制)。
漉水
[0517a23] 慮谷切。音六。或言濾。濾亦漉也。謂濾漉去蟲也。僧祇律云。比丘受具足已。要當畜漉水囊。應法澡灌。比丘行時。應持漉水囊。若無者。下至受持鬱多羅僧一角頭。看水時。不應以天眼看。亦不得使闇眼人看。下至能見掌中細文者。得使看水。看水時。當至心。不得太速。太久。當如大象一迴頃。若載竹車一迴頃。無蟲應用。若有蟲者。應漉用。若水中蟲極細微者。不得就用洗手面。及大小行。若檀越家。請比丘食。爾時應問。汝漉水未。若言未漉。應看前人。是可信者。應教漉水。若不可信者。不得語令漉。莫傷殺蟲。比丘應自漉用。水蟲應著自器中。應問從何處取水。隨來處。還送蟲水瀉中。若先取水處遠者。若見有池水。七日內不消盡者。得以蟲水著中。若無池水者。當器中盛持來養之。若天大雨。有暴流水。以蟲瀉中。作是言。汝入大海去。若道中行。知井水有蟲。不得持汲水灌。器。繩。借人。若池水。汪水。當看已用。律攝云。有五種眼。不得觀水。一患瘡眼。二睛翳眼。三狂亂眼。四老病眼。五天眼。由彼天眼。與人事不同。故不許觀。齊幾許時。應觀其水。謂六牛竹車迴轉之頃。或心淨已來。觀知無蟲。設不濾飲。亦無有犯。不觀不濾。咸不合用。應知濾物。有其五種。一謂方羅(若是常用。須絹三尺。或二尺。一尺。僧家用者。或以兩幅。隨時大小。其作羅者。皆絹須細密。蟲不過者方得。若是疎薄。元不堪用。有人用惡絹。疎紗。紵布之流。本無護蟲之意也)。二謂法缾(陰陽缾是)。三謂君持迦(此言缾也。以絹繫口。細繩繫項。沉放水中。擡口出半。若全沈口。水即不入。待滿引出。仍須察蟲。非直君持。但是綽口缾瓨。無問大小。以絹鞔口。將細繩急繫。隨時取水。極是省事。更不須放生器此為深要也)。四酌水羅(斯之樣式。東夏元無。或如有處。即小團羅子雖意況大同然非本式)。五衣角羅(取密絹方一搩許。或繫瓶口。汲水充用。或置椀口。濾濟時須。非是袈裟角。密而且膩。寧堪濾用。但為迷方日久。誰當指南。然此等諸羅。皆是西方現用。大師悲愍。為濟含生。食肉尚斷大慈。殺生豈當成佛。行者特宜存護。誠為自他之益也)。若苾芻無濾羅等。不應往餘村。餘寺。齊三拘盧舍。若所到之處。知無闕乏。不持去者。無犯。謂知彼僧祇。恒有淨水。若於河井。先知無蟲。若同行伴。下至一人。持羅而去。然共行時。應問彼云。羅共用不。或到別路。或爾迴還。能與我羅。獨持去不。如其許者。可共俱往。若不爾者。不應共去。若不問者。得惡作罪。若順河流。齊五拘盧舍。若不流河。齊三拘盧舍。雖無濾羅去。亦無犯(謂其處近。中途必無所須)。若順流河。一度觀水。無有蟲者。齊一拘盧舍。隨意飲用。然雖中間。無別河入。若不流水。及逆流河。一度觀時。齊一尋內。得用。有五種淨水。一僧伽淨。二別人淨。三濾羅淨。四涌泉淨。五井水淨。若知彼人。是持戒者。存護生命。縱不觀察。得彼水時。飲用無犯。凡一觀水。始從日出。迄至明相未出已來。咸隨受用。若取水時。手捉濾羅。久生勞倦。應用三股立拒。羅繫兩邊。若水駛不停。蟲多悶死。應於羅中安沙。承之令住。若作瓦椀。銅椀。緣穿三孔。各安繩鎖。繫在三竿。其水羅角。置之椀內。下以盆器。而承其水。瓨內觀蟲。必須器滿。若觀水時。蟲細難見。應草莛示。勿以指示。取水既訖。羅置椀中。若近河池。就彼傾覆。必居原陸可放井中。不得懸虗。羅翻井上。令蟲悶絕。或致損生。應罐為放生器。作小罐子。上下各安兩鼻。繫以雙繩。羅覆此中。淨水澆瀝。慇懃觀察。知無蟲已。正沉井內。翻底拔之。再三縱沒。勿令蟲在。羅須淨洗。曬暴令乾。若羅易壞者。應以銅鐵瓦器。底安華孔。濶三四指。高兩三指。以絹。或氎。繩急繫之。隨時濾用。義淨三藏云。水羅是六物之數。不得不持。若行三五里。無羅不去。若知寺不濾水。不合[(歹*又)/食]食。渴死長途。足為龜鏡。夫以懷生者。皆愛其生。上通賢智。有死者。咸畏其死。下洎蜫蟲。由是善逝。隨事而修慈。不捐含識。量內身而準物。刀杖不加。惟以大悲。宣揚法化。於護生處。極致慇懃。是佛弟子。理應隨作。觀蟲濾水。是出家人之要儀。見危存護。乃悲中之拯急。如來聖教。慈悲為本。所制戒律。罪有性遮。遮則準事合輕。性乃理應從重。性罪之內。殺生最初。是故智人。特宜存護。若將此為輕者。更復何有重哉。若能依教作者。現在得長命果報。來世當生淨土。且神州之地。四百餘城。出家之人。動有萬計。於濾水事。存心者寡。習俗生常。見輕佛教。不可一一聞到口傳。冀諸行人遞相教習。設使學通三藏。坐證四禪。鎮想無生。澄心空理。若不護命。依教奉持。終亦不免。佛所訶責。十惡初罪。誰代受之。且如見人牽羊入寺。不過數口。放作長生。眾共聚看。彈指稱善。寧知房內用水。日殺千生萬生。既知理教不輕。宜應細羅細察。自利利物。善護善思。復有令人耕田種植。規求小利。不見大尤。水陸俱傷。殺生無數。斯之罪咎。欲如之何。直如束手泉門。任他處分。故經云。殺生之人。當墮地獄。餓鬼。畜生。設得為人。短命多病。嗚呼。此苦。誰當受之。脫有能為。善哉甚善。可謂釋迦末法。共結慈念之因彌勒初成。俱證無生之果。
  ●律藏卷第十七
   △故惱他第六十三
[0518b09] (此是共戒。尼同制)。
初禪
[0518b11] 法界次第云。若自尸羅皎潔。志在禪門。專修五法。則色界清淨四大。自現身中。緣是以次第獲得根本四禪。種種勝妙支林功德。爾乃因超欲網。果居色界。從初禪至四禪。通名為禪者。禪是西土之音。此翻棄惡。能棄欲界五蓋等。一切諸惡。故云棄惡。或翻功德叢林。或翻思惟修。又翻為定。今不具釋。而言根本者。以無量心。背捨勝處。一切處。神通變化。及無漏觀慧等。種種諸禪三昧。從四禪中出。故稱根本。此初禪。有五支。一覺支(謂初心在緣。名為覺。行者依未到地。發初禪色界清淨色法。觸欲界身根。心大驚悟。爾時即生身識。覺此色觸。未曾有功德利益。故名覺支。未到地者。是欲界定。未到色界禪地也)。二觀支(謂細心分別名為觀。行者既證初禪功德。即以細心分別。此禪定中色法。諸妙功德。境界分明。無諸蓋覆如是等功德。欲界之所未有。故名觀支)。三喜支(謂欣慶之心名為喜。行者初發禪時。乃有喜生。但分別未了。故喜心未成。若觀心分別。所捨欲界之樂甚少。今獲得初禪利益甚多。如是思惟已。則歡喜無量。故名喜支)。四樂支(謂怡悅之心名為樂。行者發初禪時。乃即有樂。但分別喜。動踊心息。則恬然靜慮。受於樂觸。怡悅之安快。故名樂支)。五一心支(謂心與定法一。故名曰一心。行者初證禪時。乃即著定。而心猶依覺。觀。喜。樂之法。故有細微之散。若喜樂心息。自然與定法一。故名一心支)。
二禪
[0518c05] 二禪有四支。一內淨支(謂心無覺觀之渾濁。故名內淨。行者欲離初禪時。種種訶責覺觀。覺觀既滅。則心內靜。心與靜色法相應。豁爾明淨。故名內淨支也)二喜支(謂欣慶之心。名之為喜。行者初得內淨時。即與喜俱發。而喜心未成。次心自慶。得免覺觀之患。獲得勝定。內淨之喜。歡喜無量。故名為喜支)。三樂支(謂怡悅之心。名之為樂。行者喜踊之情既息。則恬然靜慮。受於內淨。喜中之悅樂。故名為樂支)。四一心支(謂心與定法一。謂。之一心。行者受樂心息。則心與定一。澄渟不動。故名為一心支)。
三禪
[0518c12] 三禪有五支。一捨支(謂離喜不悔。此心名捨。行者欲離二禪時。種種因緣。訶責於喜。喜既滅謝。三禪即發。若證三禪之樂。則捨二禪之喜。不生悔心。故名為捨。亦名三禪樂。初生時是樂。三界第一。能生心著。心著則禪壞。故須行捨)。二念支(念名愛念。行者既發三禪之樂。樂從內起。應須愛念將息。則樂得增長。乃至徧身。如慈母念子。愛念將養。故名念支)。三慧支(謂解知之心名慧。行者既發三禪之樂。此樂微妙。難得增長徧身。若非善巧之解慧。則不能方便長養此樂。得徧身)。四樂支(謂怡悅之心。名之為樂。行者發三禪樂已。若能善用捨念慧。將護此樂。樂既無過。增長徧身。怡悅受樂。安快三禪之樂。三禪為最樂。若離三禪。餘地更無徧身之樂也)。五一心支(謂心與定法一。名曰一心。行者受樂心息。則心自與定法一。澄渟不動。名一心支)。
四禪
[0518c21] 四禪四支。一不苦不樂支(謂中庸之心。不苦不樂。行者欲離三禪時。種種因緣訶責於樂。樂既謝滅。則不動之定。與捨俱發。故內心湛然。不苦不樂也)。二捨支(謂離樂不悔。此心名捨。行者既得第四禪。不動真定。則捨三禪難捨之樂。不生悔心。故名捨支。亦云證四禪不動定時。不應取定起動念心。若心行捨。則無動念之乖也)。三念清淨支(念者。愛念也。行者既得四禪真定。當念下地之過。念自功德。方便將養。令不退失。進入勝品。故名為念。亦云。是四禪中有不動照了。正念分明。故名念支)。四一心支(謂心與定法一。名一心支。行者既得四禪捨俱之定。捨念將息。則心無所依。泯然凝寂。一心在定猶如明鏡。不動淨水。無波湛然而照。萬象皆現。何故此四禪中。獨名不動定也。初禪覺觀動。二禪喜所動。三禪樂所動。是四禪中。先離憂喜。今復除苦樂。故名真定也。三界勝定。無復過此。此三乘行人。善巧照了分明。則因此定。發真無漏。有漏外道。無慧方便。入此定時。不壞身色。直滅其心。入無想定。謂為涅槃。是為邪倒。非涅槃也。從初禪至四禪。有十八法。皆名支者。支派也。從四禪中。分派出十八功德。故名支也。輔行引婆沙中。問。初三何故五。二四何故四。答。自右相承云。欲界五欲為外亂。二禪喜為內亂。初禪治外亂之始。三禪治內亂之始。故各有五。二禪外亂息。四禪內亂息。是故二四。但立四支也)。
   △覆他麤罪第六十四
[0519a11] (此是共戒。尼同制。中有一分不共。謂尼覆他波羅夷。自得波羅夷)。
初中後夜
[0519a13] 如來聖制。分一夜為三時。西國諸俗。則別為四。此方定為五更。西域記云。時極短者。謂剎那也。百二十剎那。為一呾剎那。六十呾剎那。為一臘縛。三十臘縛。為一牟呼栗多。五十牟呼栗多。為一時。六時合成一日一夜。夜三晝三。居俗日分為八時。晝四夜四。如寄歸傳云。西國大寺。皆有漏水。並是積代君王之所奉施。并給漏子。為眾警時。下以銅盆盛水。上乃銅椀浮內。其椀薄妙。可受二升。孔在下穿。水便上涌。細若鍼許。量時準宜。椀水既盡沉。即便打鼓。始從平旦一椀沉。打鼓一下。兩椀沉。兩下。三椀三下。四椀四下。然後吹螺兩聲。更別打一下。名為一時也。即日東禺矣。更過四椀。同前打四。更復鳴螺。別打兩下。名兩時。即正午也。若聞兩打。則僧徒不食。若見食者。寺法即便驅擯。過午兩時。法亦同爾。夜有四時。與晝相似。總論一日一夜。成八時也。若初夜盡時。其知事人。則於寺上閣。鳴鼓以警眾。此是那蘭陀寺漏法。又日將沒時。及天曉時。皆於門前打鼓一通。斯等雜任。皆是淨人。及戶人所作。日沒之後。乃至天光。大眾全無鳴揵椎法。凡打揵椎。不使淨人。皆維那自打。其餘諸寺漏。或有從日至中。椀沉十六。亦有銅釜盛水。穿孔下流。水盡之時。即便打鼓。一盡一打。四椎至中。齊暮還然。夜同斯八。總成十六。由斯漏故。縱使重雲闇晝。長無惑午之辰。密雨連宵。終罕疑更之夜。其漏器法。然須先取晝夜停時。旦至午時。八椀沉沒。如其減八。鑽孔令大。調停節數。還須巧匠。若日夜漸短。即可增其半抄。若日夜漸長。復須減其半酌。然以消息為度。維那。若房設小盃。準理亦應無過。然而東夏五更。西方四節。調御之教。但列三時。謂分一夜為三分也。初分。後分。念誦思惟。處中一時。繫心而睡。無病乖此。更招違教之愆。敬而奉行。卒有自他之利。日藏經第一云。初中後夜。減省睡眠。精進坐禪。誦經修道。背捨生死。向涅槃路。不稱他短。不說己長。謙下卑遜。不自憍高。衣食知足。頭陀精進。不放逸行。係念思惟。心不馳散。於一切眾生。起慈悲心。
麤罪
[0519c01] 謂四棄。十三殘也。律攝云。初二部。及此方便(二部。即二篇。方便。是從生偷遮)。根本律云。何故此二名為麤惡。自體及因。皆麤弊可惡。故言麤惡。方便者。如母經云。如人欲作四波羅夷事。身所作。及口所說。無慚愧。因此二處。必成波羅夷事。是名麤惡。又復一處濁重。僧伽婆尸沙邊。成婆尸沙方便。是也。是二偷蘭。名濁重。何者非濁重。波逸提。提舍尼。自性偷蘭遮。突吉羅。如此等。亦是不善身口所作。但非大事方便。以是義故。非麤惡濁重也(自性。即獨頭偷蘭遮)。
   △與減年授戒第六十五
[0519c11] (此是共戒。中有少分不共。謂曾嫁女。年滿十二。即聽授與具足戒)。
優波離童子
[0519c13] 此非持律第一優波離。是人於後。亦斷諸煩惱。證阿羅漢果。若年未滿二十。不聽出家。受具足戒。但得度為沙彌。授以十戒。薩婆多論云。年六十。不得受大戒。設師僧強授。亦不得。以其人不任堪苦行道。又心智鈍弱。惟聽為沙彌。年未滿二十不聽者。以其輕躁。而不耐寒苦。若受大戒。人多訶責。若是沙彌。人則不訶故也。尼十二得者。為夫家所使任忍眾苦。加厭本事也。
   △發起諍事第六十六
[0519c22] (此是共戒。尼同制)。
四種諍
[0519c24] 謂言諍。覓諍。犯諍。事諍也。廣如七滅諍法及犍度中明。
   △同賊伴行第六十七
[0520a03] (此是共戒。尼同制)。
賊伴
[0520a05] 梵語娑那。此云賊。賊者害也。凡偷盜劫殺。皆曰賊。律攝云。賊者。若竊盜。若強奪。若偷稅人。曲路而過。僧祇律云。比丘欲行時。當求車伴。人伴。賊相貌。有三事可知。謂一香。二色。三莊嚴。香者。在曠野中。食熟肉。生肉氣。色者。常恐怖色。莊嚴者。終日結束。面黑。髮黃。凶惡。似閻羅人。是三種。名為賊相。不應共行。若賊詐稱作好人。著好衣服。到空迴處。展轉相語。今日當入是聚落。破牆壁。劫奪財物。不問沙門。婆羅門。一切盡取。當知是賊。是時不得即便捨離。且隨順去。若近聚落。方便捨去。若賊覺者。應語。長壽。我正到此耳。若與叛。負債人共行。越毗尼罪。五分律云。共惡比丘期行。突吉羅。若諸難緣。共期行不犯。十誦律云。若險難處。賊送度者。不犯。根本律云。若以賊為防援。引導人者。同行。無犯。若迷失道。彼來指示者。雖同道去。此亦無犯。
   △惡見不捨第六十八
[0520a21] (此是共戒。尼同制)。
阿黎吒
[0520a23] 亦云阿利吒。此言無相。是人所以生此邪見者。言須陀洹。斯陀含。皆有妻室。亦不障道。牽此自比。故生邪見。言婬欲。非障道法也。薩婆多論云。此人先是外道弟子。外道邪見師。遣入佛法中。倒亂佛法。其人聰明利根。不經少時。通達三藏。即便倒說。云行障法。不能障道。盡其智慧。不能令成。
   △黨惡見人第六十九
[0520b06] (此是共戒。尼同制)。
止宿言語
[0520b08] 律攝云。言說者。謂平論善惡。受白事等。五分律云。共語。共語。波逸提。共坐。共坐。波逸提。共宿。共宿。波逸提。共事。共事。波逸提。雖捨惡邪見。僧未解羯磨。亦波逸提。若作惡邪見。僧未羯磨。突吉羅。若不知。及不如法羯磨。不犯。十誦律云。若教他法。若從受法。若與他財。若取他財。共一宿。一切波逸提。通夜坐不臥。突吉羅。
   △畜被擯沙彌第七十
[0520b16] (此是共戒。尼同制)。
羯那
[0520b18] 此云耳。或作罽那(那。音拏)。根本部云。鄔波難陀。有二求寂。一名利剌(音辢)。二名長大。與異處眾多苾芻共住。言戲掉舉。身相摩觸。時諸苾芻。後生懊悔。便自尅責。所犯之罪。應責心者。責心而悔。應對說者。對說而除。發勇猛心。起決定意。斷諸煩惑。證阿羅漢。獲大神通。後於異時。彼二求寂。林中採華。於虗空中。見彼苾芻。乘空而至。遂遙問曰。仁等是誰。苾芻答言。我是某甲。彼二報曰。仁等。豈不昔與我等言戲掉舉。身相摩觸。作諸罪業。云何於今。獲增上證。彼便報曰。此事實爾。然我後時。情生懊悔。深自尅責。所犯之罪。如前具說。乃至獲得道果。求寂聞已。便作是念。此諸苾芻。昔與我等。共作如是如是。非法之事。云何于此。得增上果。以此因緣。我知佛所說法。云習諸欲。是障礙道者。此非障礙云云(鄔波難陀即跋難陀釋子。彼二求寂。與諸不守根門苾芻。為掉戲事。但作摩觸。未成淫事。故其後時。自生追悔。如法懺除。發勇猛心。斷諸煩惱。得證聖果)。
摩睺迦
[0520c11] 此云蜜。睺同睺。胡鉤切。音侯。
誘將
[0520c13] 誘。云九切。音有。導也。教也。引也。相訹呼也。相勸動也。僧祇律云。若沙彌。為和尚。阿闍梨所嫌。比丘不得誘呼共住。我當與汝衣鉢醫藥。當教汝經。若比丘知是沙彌。因此還俗者。得輭語誘取。誘取已。應語沙彌言。和尚。阿闍梨。恩重難報。汝當還彼目下住。根本律云。若是親族。或時帶病。若復令彼冀捨惡見。雖權攝受。並皆無犯。善見論云。沙彌有十惡。應滅擯。何者為十。殺。盜。婬。欺。飲酒。毀佛。法。僧。邪見。壞比丘尼。是名十惡法。惟壞比丘尼淨行。永擯。不得出家。餘九戒。若能改悔。不更作。得出家(此是論意。非律正文。律制四棄。若犯其一。即須減擯。飲酒。邪見。誹毀三寶。聽令改悔。斷其後作。未見有毀破重戒。還復重收之文也)。
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五
  音釋

[0521a04] 同癢。

[0521a05] 音出。誘也。
井水
[0521a06] 觀察無蟲方用。有蟲濾用。
  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六目錄
難問
雜碎戒
毀呰毗尼
阿毗曇
四沙門果
若二若三
隨親厚
與欲
十八破僧事
口噤
後悔
隱處語
瞋打
挃者
手搏
溝瀆
喘息
誹謗
耶若達多
末羅園
黃頭婢
宮閤
門閾
未藏寶
金輦
王輿
毗尼首陀羅
罰謫
毗舍佉母
摴蒱
囑授
如來八指
入陛
兜羅綿貯
白楊樹華
楊柳華
蒱臺華
鳩羅耶草
文若草
娑婆草
支肩
貧匱
骨牙角
刳刮
若葦
舍羅草
鏢[金*纂]
玦鈕
衣[金*刮]
藥篦
禪鎮
熏鼻筒
坐具
增各半磔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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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六
明 廣州沙門釋 弘贊在犙 輯
新安沙門釋 弘麗羅峰 校

  ●律藏卷第十八
   △逆諫難問第七十一
[0521b11] (此是共戒。尼同制)。
難問
[0521b13] 難去聲。乃旦切。患也。憂也。畏懼也。難問者。謂以巧言。而詰問他。令他不能答。而生憂慼畏懼也。方等陀羅尼經云。我於往昔。作一比丘。時有居士。設大施會。施於一切沙門。婆羅門。貧窮下賤。所須珍寶。衣服。飲食。我時貧窮。故詣會所。於其中路。見有大橋。於其橋上。見眾多人。怱怱往來。時諸人中。有一智者。我以愚意。問彼人言。是橋何人之所作耶。是河從何來。今向何處去。此木何林所生。何人所斫。何象所載。此木為是青松白松。如是次第。設於七千八百問已。爾時智者。便語我言。咄。癡沙門。居士請汝。但涉路去。至於會所。可得悅意。汝今徒問如是等事。於身無利。咄。癡沙門。今且速去。還當語汝。我時聞此。便到會所。食已蕩盡。財物無餘。見已懊惱。結恨噑叫。是何苦哉。却到橋上。見向智人。智人問言。汝為憔悴。多不吉耶。答言。我向徒問無益之言。使我果不值於飲食財物。智人語我。夫為沙門。於身無益。理不應問。應觀諸法。於身利者。宜應須問。云何為利。謂不讚己。不毀他。觀平等法。自既利己。復能利他。是時有九十億。諸忉利天。聽智者說。發菩提心。
   △輕訶說戒第七十二
[0521c10] (此是共戒。尼同制)。
雜碎戒
[0521c12] 雜碎戒者。謂下三篇戒也。善見律云。從二不定。乃至眾學。是名雜碎。薩婆多論云。闡那。謂十二年前。佛常說一偈。今說五篇。名為雜碎。
毀呰毗尼
[0521c16] 律攝云。於餘經。與毗奈耶相應之事。而輕訶者。皆波逸底迦。若不與此毗奈耶相應經教。而輕訶者。得惡作罪。薩婆多論云。凡經中有隨律經。說時。訶者。盡波逸提。除隨律經。說餘經時。隨多隨少。訶者盡突吉羅。問曰。何以說訶戒。隨律經等。罪重。餘經罪輕。答曰。戒是佛法之平地。萬善由之生。又一切佛弟子。皆依而住。若無戒者。則無所依。一切眾生。由戒而有。又戒入佛法之初門。若無戒者。則無由人泥洹城也。又戒是佛法之瓔珞。莊嚴佛法。是故罪重。五百問云。目連白佛言。如來滅度後。誰受持如是毗尼。佛言。思學毗尼者。當知是人。能修行如是毗尼。吾滅度後。若有比丘。比丘尼。誹謗如是毗尼者。當知是人。是魔朋侶。非吾弟子。如是人輩。世世學道不成。不出三界。善見律云。若學毗尼者。有五德。一者身自護戒。二者能斷他疑。三者入眾無畏。四者能伏怨家。五者令正法久住。下至五比丘。解律在世。能令正法久住。若中天竺佛法滅。若邊地有五人受戒。滿十人往中天竺。得與人具足戒。是名令正法久住。如是乃至二十人。得出罪。是名令正法久住。又持律有六德。一者守領波羅提木叉。二者知布薩。三者知自恣。四者知授人具足戒法。五者受人依止。六者得畜沙彌。若不解律。但知修多羅。阿毗曇。不得度沙彌。受人依止。以律師持律故。佛法住世五千歲。
阿毗曇
[0522a17] 此云無比法。謂無漏法慧。為最勝故。四教儀曰。無比法。聖人智慧。分別法義。不可比故。新云阿毗達磨。此翻對法。對有二種。一者對向。謂向涅槃。以乘無漏聖道之因。感趣涅槃圓極之果。二者對觀。對觀四諦。謂以淨慧之心。觀察四諦之法。故名對也。法有二種。一者勝義法。謂擇滅涅槃(云云)。二法相法。即通四聖諦(云云)。又名摩怛理迦。此翻本母。謂本母能生妙慧。妙慧因論而生故。又翻為論也。梵語奢薩怛羅。或云優波提舍。此言論。瑜伽論云。問答決擇諸法性相。故名論。奘師云。正去鄔。波弟鑠舊曰優波提舍譌也。大婆沙論云。諸佛出世。皆說三藏。謂未種善根者。令種善根。故說素怛纜(契經也)。已種善根者。令相續成熟。故說毗奈耶。相續已成熟者。令得正解脫。故說阿毗達磨。出曜經云。佛在波羅奈。最初為五人說契經。修多羅藏。佛在羅閱祇。最初為須提那。說毗尼藏。佛在毗舍離。獼猴池。最初為跋耆子。說阿毗曇藏。詳如後五百結集法。
四沙門果
[0522b11] 婆沙論云。契經說。佛告苾芻。吾當為汝說沙門性。及沙門。沙門果。云何沙門性。謂八支聖道。云何沙門。謂成就此法者。云何沙門果。謂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阿羅漢果(八支聖道。即八聖道分)。
   △詐言始知第七十三
[0522b16] (此是共戒。尼同制)。
若二若三
[0522b18] 謂比丘曾已二三番。同作布薩。聽說戒經。今自知有罪。恐餘比丘。發舉其事。故詐言始知。律攝云。若苾芻。已曾再三聞說戒經。於長淨時。不作知語。若由煩惱。或由忘念。若睡眠。若亂意。隨一一戒。不聽聞者。皆得墮罪。若聞苾芻尼不共戒。作如是語。得惡作罪。若共戒。便得本罪。若老耄無所識知。依實說者。無犯。薩婆多云。實先知。言始知。犯妄語墮罪。此中正結不專心聽罪也。僧祇律云。若於四事。乃至七滅諍法。中間隨不聽。隨得越毗尼罪。一切不聽。波逸提。此罪不得趣向人悔過。當眾中持戒有威德人所敬難者。於前悔。前人應訶言。長老汝失善利。半月說波羅提木叉時。汝不尊重。不一心念。不攝耳聽法。訶已。波逸提悔過。
   △違反羯磨第七十四
[0522c08] (此是共戒。尼同制)。
隨親厚
[0522c10] 根本云。隨親厚者。何謂苾芻親厚。謂親教師。與弟子。弟子與親教師。又軌範師。與依止弟子。依止弟子與軌範師。同親教師。同軌範師。及餘親友。薩婆多論云。凡眾僧中。若執勞苦人。若大德。其貧匱者。若僧和合與。盡得與之。但言不應與。盡犯。
   △不與欲第七十五
[0522c16] (此是共戒。尼同制)。
與欲
[0522c18] 欲者。樂欲也。謂僧羯磨。所作如法僧事。非不如法。自心樂欲隨喜。共為僧事。而自有三寶等緣。身不及往。故隨如法僧事中而與欲也。凡與欲者。不得稱僧所作之事。但應云。如法僧事與欲。廣如說戒犍度中釋。
十八破僧事
[0522c24] 如破僧犍度中出。
口噤
[0523a02] 噤。居癊切。音禁。不能言也。所謂閉口。為噤也。然與欲法。有五種。若言與汝欲。若言我說欲。若言為我說欲。若現身相。若廣說欲。名成與欲。若不現身相。不口說者。不成。應更與餘者欲。五分律云。有病比丘。不能口語說清淨欲。佛言。應身與清淨欲。若舉手。舉指。搖身。搖頭。乃至舉眼。名身與清淨欲。
   △與欲後悔第七十六
[0523a09] (此是共戒。尼同制)。
後悔
[0523a11] 薩婆多論云。若比丘如法僧事與欲竟。後悔言。我不應與。波逸提。隨心悔言。一一波逸提。除僧羯磨事。僧凡所斷事。和合作已。後悔譏訶。突吉羅。若僧如法作一切羯磨事已。後訶言。不可。波逸提。若僧作一切羯磨事。作不如法。當時力不能有所轉易。故默然而不訶。後言不可。無罪。除僧羯磨一切非羯磨事。眾僧和合共斷決之。後更訶者。若順法。順毗尼者。波逸提。若雖是王制。僧制。不順毗尼。突吉羅。僧祗律云。若先已與欲羯磨者。後當隨喜。若僧中與欲已。後更違者。波逸提。若眾多人中。若長老比丘前。若和尚。阿闍黎前。與欲已。後更違。越毗尼罪。
   △屏聽鬬諍傳語第七十七
[0523a24] (此是共戒。尼同制)。
隱處語
[0523b02] 隱者。蔽也。藏也。私也。僧祇律云。若二比丘在堂裏私語。若比丘欲入者。應彈指。動脚作聲。若前人默然者。應還出。若前人故語不止者。入無罪。若一比丘先在堂內坐。二比丘私語。從外來入。堂內比丘。不得默然。應彈指。動脚作聲。若默然者。堂內比丘應出。若比丘。共餘比丘鬬諍結恨。作是罵詈。我要當殺此惡人。此比丘聞已得語彼人。長老。好自警備。我聞有惡聲。若有客比丘作是言。我等當盜某庫藏。某墖物。某僧淨廚。某比丘衣鉢。知事人聞者。默然應還。還已。僧中唱言。諸大德。某庫藏。某塔物。某僧淨廚。某比丘衣鉢。當警備。我聞惡聲。應使前人知。若比丘多有弟子。日暮竊來按行諸房。知如法不。若聞說世俗談話。若說王。說賊。如是種種言說。不得便入訶責。待自來已。然後誨責。曰。汝等信心出家。食人信施。應坐禪誦經。云何論說世俗非法之事。此非出家隨順善法。若聞論經。說義。問難。答對。不得便入讚歎。待自來已。然後讚美。汝等能共論經。說義。講佛法事。如世尊說。比丘集時。當行二法。一者賢聖默然。二者講論法義。若比丘入聚落。行語而去。後比丘來。不得默然。應謦欬作聲。若前人故語者。隨進。無罪。若比丘前去。後比丘行語而來。前比丘不得默然。應謦欬作聲。若遶塔時。食後入林中坐禪時。亦復如是。薩婆多論云。往聽鬬諍犯者。以能破佛法。令僧為二部。是故制。此中諍人。及餘不諍人來聽。及向人說。不說。皆犯。律攝云。若情無向背。若忽遇聞。若聽其言。欲令銷殄者。此皆無犯。
   △瞋打比丘第七十八
[0523c06] (此是共戒。尼同制)。
瞋打
[0523c08] 根本律云。瞋者。謂恚纏心。起忿惱時。打者。謂打搭也。律攝云。若殺心而打。得窣吐羅。若持戒。若破戒。有苾芻相。起苾芻想。或復生疑。打者。皆得墮罪。若非苾芻。作苾芻想。疑。或於柱壁。或於餘事。作掉亂心。而打拍者。咸得惡作。無犯者。不心瞋心。為利益事。五分律云。打餘四眾。及畜生。突吉羅。僧祇律云。打比丘尼。偷蘭遮。打下三眾。越毗尼罪。下至俗人。越毗尼心悔。若惡象馬牛羊狗。如是種種惡獸來。不得打。得捉杖木瓦石等打地。作恐怖相。若畜生來入塔寺中。觸突形像。壞華果樹。亦得以杖木瓦石打地。恐怖令去。
挃者
[0523c20] 職日切。音質。撞也。謂以指觸挃人也。
   △瞋搏比丘第七十九
[0523c22] (此是共戒。尼同制)。
手搏
[0523c24] 伯各切。音博。搏。猶拊指也。廣雅云。搏。擊也。釋名云。四指廣博。以擊之也。此言手搏者。謂作打心。而擬其手也。善見律云。手不著身。名手搏也。薩婆多論云。此與打。擬。為異。餘義盡同前戒。前戒若打。波逸提。舉擬欲打。便止。突吉羅。以打不滿故。此戒本意不規打。直欲掌擬。令其惱怖。但擬。波逸提。若殺心。擬向他。死者。波羅夷。不死者。偷蘭遮。不作殺心。但瞋心擬向比丘。波逸提。擬向餘人。突吉羅。
溝瀆
[0524a09] 溝。居侯切。音鉤。渠也。說文云。水瀆。廣四尺。深四尺(此乃古法深廣。今亦不必定也)。釋名云。田間之水。曰溝。溝。搆也。縱廣相交搆也。瀆。杜谷切。音讀。溝瀆也。爾雅云。水注川曰谿。注谿曰谷。注谷曰溝。注溝曰澮。注澮曰瀆。又江。河。淮。濟。為四瀆也。
   △以無根僧殘謗第八十
[0524a15] (此是共戒。尼同制)。
喘息
[0524a17] 喘尺演切。音舛。謂息之急疾也。
誹謗
[0524a19] 誹。敷尾切。音斐。謗也。又音非。費。義同。以無根僧殘謗比丘。波逸提。僧祇律云。謗比丘尼。偷蘭遮。謗下三眾。越毗尼罪。謗俗人。越毗尼心悔。薩婆多論云。謗人犯重偷蘭遮。犯突吉羅。向一人謗。亦犯。
   △入王宮閾第八十一
[0524a24] (此是共戒。尼同制)。
耶若達多
[0524b02] 或云演若達多。此云祠授。謂其父母。從神祠乞得子。故名祠授。
末羅園
[0524b05] 或云磨羅。此云鬘。謂此華堪結作鬘。故譯為鬘。或末。是末利。羅是磨羅。二華合名也。然磨羅華。與末利不同。此園植二種華。皆堪結鬘。故舊譯為鬘。善見律云。廣州有此華。藤生。又云。此翻黃色。華。華如黃金色。按梵音。末利。非黃色義。但是華名。其末利華。則白色者多。黃色者希。有藤生者。有樹生者。
黃頭婢
[0524b12] 律文云。從末利園中將來故。即莂之為末利夫人。根本雜事云。此女是劫比羅城。釋子摩訶男(此云大名)。部下督稅官之所生。名為明月。智慧聰明。儀容超絕。後時稅官身死。大名收養。以守華園。常採多華。結作勝鬘。持奉大名。因號此女名曰勝鬘。據本律文。末利夫人。是舍衛城。耶若達多。婆羅門。守華園婢。或稅官。即耶若達多。本律。言其未死。又按諸經。勝鬘。是末利夫人女。為踰闍國王妃。
宮閤
[0524b21] 古沓切。音蛤。內中小門也。
門閾
[0524b23] 閾。門限也。詳如前釋。或云門閫。閫。同梱。坤上聲。曲禮云。外言不入於梱。內言不出於梱。是也。薩婆多論云。門者。王宮外門也。門閫者。門前一限木也。律攝云。門閫者。有其三種。一城門閫。二王家門閫。三內宮門閫。入初二門。得惡作罪。入內宮門。便得墮罪。
未藏寶
[0524c06] 律文云。謂金。銀。真珠。硨磲。碼碯。水精。瑠璃。貝玉。一切眾寶。瓔珞。而未藏舉。十誦律云。磨夫人次第直宿於王。時末利夫人。下著珠網衣。上著磨貝衣。內身外露現若共王宿時。即著是衣。未藏寶者。未舉藏此莊嚴具故。薩婆多論云。王已出外。夫人未起。其進御時。所著寶衣。輕明照徹。內身外現。以發欲意。未藏此衣。名未藏寶。又女為男寶。夫人未以餘衣覆身。亦名未藏寶。五分律云。寶者。所重之物。及諸女色。皆名為寶。未出者。女在宮中未出。未藏者。女在此宮。未使藏隱。根本律云。入王宮者。有十種過失。一者。王與夫人在一處住。苾芻入時。夫人便笑。王即生疑。豈非夫人與彼苾芻。於私屏處。行鄙惡事。若不爾者。何因見笑。或可有心將為惡事。二者。苾芻入宮。夫人有娠。王生是念。豈非苾芻共為惡行。令其有娠。三者。苾芻入宮。王失珍寶。及諸寶類。王作是念。豈非苾芻。偷竊我物。四者。王有密語。聞徹於外。王作是念。豈非苾芻。傳通密語。五者。苾芻入宮。王瞋太子。遷移職位。太子念曰。豈非苾芻。於王讒搆。令我今時。致此憂慼。六者。苾芻入宮。太子於父。為不義事。諸人聞已。豈非苾芻。傳通密語。令失孝義。七者。苾芻入宮。王之所重。尊勝大臣。被黜職位。便作是念。豈非苾芻。於王讒說。令我墮在不如意處。八者。卑位大臣。王與重賞。諸人議曰。豈非苾芻。為其薦達。九者。王數出師。征伐餘國。人皆議曰。豈非苾芻。共王論說。數令我等征伐疲勞。十者。苾芻入宮。王出征伐。告戰士曰。其所得者。悉皆自屬。後既平殄。王便却奪。諸人議曰。此是苾芻教王奪我。佛告諸苾芻。以此因緣。不應輒入宮內。或令四兵不得安隱。此非苾芻之所應作。
金輦
[0525a12] 力展切。連上聲。人步挽車。漢書注云。駕人以行曰輦。
王輿
[0525a15] 雲俱切。音于。車也。又車底也。謂輪之心為轂。轂中橫截者為軸。軸末謂之軹。輿後橫木謂之軫。軸上伏免謂之轐。車軸上有轐。轐尾上載車軫。軫上加輿。字從車。從舁聲。俗作轝。
毗舍首陀羅
[0525a20] 西國氏族。大分四姓。然各妄生計執。言我從梵天而生。故自稱為梵生。如婆羅門。自計從梵天口生。剎帝利。自計從梵天臍生。毗舍。自計從梵天脇生。首陀。自計從梵天脚生。以此自計。故分為四族。如西域記云。族姓殊者。有四流焉。一曰。婆羅門。淨行也。守道居貞。潔白其操。二曰。剎帝利。王種也(舊曰剎利。譌也)。奕世君臨。仁恕為志。三曰。吠奢(舊曰毗舍譌也)。商賈也貿遷有無。逐利遠近。四曰。戍陀羅(舊曰首陀。譌也)。農人也。肆力疇隴。勤身稼穡。凡茲四姓。清濁殊流。婚娶通親。飛伏異路。內外宗枝。姻媾不雜。婦人一嫁。終無再醮。自餘雜姓實繁。種族各隨類聚。難以詳載。成實論云。是四品人。各自有法。婆羅門。有六法。一自作天祠。二作天祠師。三自讀韋陀。四亦教他人。五布施。六受施。剎利有四法。一自作天祠。不作師。二從他受韋陀。不教他。三布施。不受施。四守護人民。毗舍有三法。一作天祠。不作師。二自讀韋陀。不教他。三自布施。不受施。首陀羅有一法。謂供給上三品人(五天之地。皆以婆羅門為貴勝。由其守道潔行。離不善法。凡有座席。並不與餘三姓同行。自外雜類。故宜遠矣。其剎帝利。自恃豪貴也。商賈之流。西國時俗。皆亦貴尚。以其興易。不損眾生。不同農夫。雜行人也。由農夫耕墾。多傷物命。又養蠶屠殺。深是苦困。每一年中。損害巨億。行述自久。不以為非。未來生中。受苦無極。故其業鄙。人皆不重也。韋陀。如此方儒典)。
   △捉寶第八十二
[0525b18] (此是共戒。尼同制)。
罰謫
[0525b20] 謫與讁。同。側格切。音窄。責也。罰也。罪之小者曰罰。廣雅云。罸。折伏也。字林云。謫。過責也。方言云。謫罪過也。通俗文云。罰罪者曰謫。
毗舍佉母
[0525b24] 毗舍佉。如前釋。根本律云。時諸苾芻。咸皆有疑。以何因緣。毗舍佉母。不失錢財。佛告諸苾芻。汝等應聽。乃至古昔。迦葉波佛涅槃之後。有一老母。奉持戒行。時訖栗枳王。宮人遊戲園中。遺瓔珞具。時彼老母。得此瓔珞。繫竹竿頭。欲求本主。時王遣人尋此瓔珞。於老母處。得已奉王。王見物喜。怪其奇異。嗟歎老母問曰。既有好心。理合嘉賞。今何所欲。老母白王。更無所欲。不求現利。願以此緣。於未來世。所生之處。得不失財報。由昔淨心。今受斯果。往時老母者。即今毗舍佉母是。由於往時。不藏他物。發願力故。於生生中。雖失珍財。終還獲得。是故苾芻。得他物時。勿盜藏舉。如是應學。律攝云若於寺外。見他物時。以葉草等。蓋覆令密。不應以此。為輕棄心。無主來索。收歸住處。私自舉掌。經七八日。無人索者。收貯僧庫。經五六月。又無索者。應供僧伽。買牢器具。若後主索。應勸喻彼。令施僧伽。若不肯施。應酬本直。若索利者。應告之曰。由佛制戒。還汝本物。更索其利。是所不應。僧祇律云。若佛生時。大會等時。諸人及諸比丘。忘失種種諸物。若比丘見者當取。取應唱令。問此是誰物。若是主者與。若無識者。應懸著柱上顯處。令人見之。若有人言。此是我物。應問言。汝何處失。答相應者。與。若無人識者。應停至三月已。若塔園中得者。即作塔用。僧園中得者。當作四方僧用。若是貴重物。寶瓔珞。金銀者。爾時不得露現唱令。若來索者。問彼。答不相應者。應語言。此僧伽藍廣大。汝可廣求。若相應者。應出寶示言。長壽。此是汝物不。若言是。比丘不得於一人前與。應集眾多人。教言。汝歸依佛法僧。若世尊不制戒者。汝眼見。猶不可得。若言我此寶邊。更有餘物。應言。長壽。我止得此。更不見餘。應語言。汝是惡人。汝但得此。已為過多。云何方便。妄索餘物。謗人。若世尊不制戒者。汝尚不能見此物。而況得耶。若如是。猶復不了者。應將至優婆塞邊。作是言。我本止得此物。盡以還歸。而今方見誣謗。爾時優婆塞。應罵言。如是如是。子。汝得此物。已為過多。而今反謗比丘。汝但去。我當與汝作對。斷理此事。若無人來者。至三年。如上隨所得處。當界用之。
  ●律藏卷第十九
   △非時入聚落第八十三
[0526a15] (此是共戒。尼同制)。
摴蒱
[0526a17] 摴。抽居切。音樞。蒱。薄胡切。音蒲。摴蒱博戲也。博物志云。摴蒱。老子入胡作。今人擲之為戲。
囑授
[0526a20] 若比丘。為塔事。僧事。瞻病事。聽囑授。非時入聚落。當修威儀。至一比丘所。作如是囑授言。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非時入某聚落。至某甲家。為某緣故。白大德令知(一說)。僧祇律云。若比丘。在阿練若處住。若欲俱行。展轉相白。若一人說已行。後人復欲行者。應白餘比丘。若無餘比丘者。應作是念。若道中。若門。若聚落。若尼精舍。見比丘當白。白已然後入。薩婆多云。若寺在聚落外。不白出寺。至城門。犯突吉羅。又云。入聚落內時。若總白。入聚落後到。隨意所至也。若別相白。若先不白。隨見異寺比丘白。無犯。
   △過量牀第八十四
[0526b08] (此是共戒。尼同制)。
如來八指
[0526b10] 根本律云。佛八指者。長中人一肘。律攝注云。言中人一肘者。長笏尺一尺五寸。過此。是高牀量。用皆得罪。內法傳云。聖制牀量。長佛八指。以三倍之。長中人二十四指。當笏尺尺半。薩婆多論云。八指者。一指二寸也。此所以不入捨墮者。以截斷故。截使應量。入僧中悔。若下濕處。聽八指支脚。過八指。盡犯。僧祇律云。若客比丘來。次第付牀。得過量牀。應語知事者言。借我鋸來。問。作何等。答言。此牀過量。欲截令如法。若知事者言。莫截。檀越見者。或能不喜。若不久住者。鑿地埋脚。齊量止。若久住者。應齊埋處。木筒盛脚。勿使爛壞。若至檀越家坐。牀脚高者。不得懸脚坐。應索承足机。或索甎木承足而坐。若福德舍中牀高坐者。無罪(福德舍。即施一食處)。母經云。胡牀唯得一人坐。繩牀受二人。大牀容三人。極大牀。得安四人。
入陛
[0526c02] 部比切。皮上聲。牀陛。階陛。皆作此字。或從木作梐。乃禁獄之名。非此用也。言除入陛孔者。謂除牀脚上。入陛木也。毗尼母經云。作牀法。一切牀脚。除上入陛。下八指也。
   △兜羅綿貯褥第八十五
[0526c07] (此是共戒。尼同制)。
兜羅綿貯
[0526c09] 兜羅者。白楊樹華。楊柳華。蒱臺華。之都名也。薩婆多論云。兜羅者。草木華綿之總稱也。以是貴人所畜故。又人所嫌故。喜生蟲故。又若臥軟煗上。後得寒及麤鞕時。不堪忍故。五分云。此物臭穢。好生諸蟲。律攝云。草木綿者。有其五種。一荻苕。二木綿。三揭播華。四羊毛。五諸雜絮等。言貯者。謂於牀上散布其綿。便用布禪。隨時掩覆。若以淨綿。及淨布。初作之時。得惡作罪。成者。波逸底迦。不淨綿布。得惡作罪。凡苾芻。應合用者。名淨。不合用者。名不淨。
白楊樹華
[0526c19] 按楊樹。略有黃白青赤四種。青楊葉長。赤楊。霜降則葉赤。材理亦赤。黃楊。木性堅緻難長。白楊葉圓如梨。皮白。木似楊。故名白楊。
楊柳華
[0526c23] 是垂條細楊。謂之柳。葉大短。幹直。謂之楊也。本草云。植木高丈餘許。秋瘁春榮。初生有黃藥者是華。華漸乾。絮方出。謂之柳絮。人收取之以為裀褥。絮之下有黑子。隨絮而飛。得水溼處便生。飛入池沼。於陰暗處。即為浮萍。人嘗以器盛水。置絮其中。數日覆之。即成多積。亦可以捍作氈。以代羊毛。極柔輭。清凉之甚。宜與小兒臥。加以性良也。
蒱臺華
[0527a07] 或云蒲梨華。蒱應作蒲。臺應作薹。是夫須草也。
鳩羅耶草
[0527a09] 無翻。此土無故不翻。亦是彼方之柔草也。
文若草
[0527a11] 十誦律云。文闍草。五分律云。文柔草。即是柔輭草也。
娑婆草
[0527a14] 取云婆娑草。此草甚柔輭也。按梵音婆娑。此翻為膩。
支肩
[0527a17] 支今作榰。同音枝。支猶薦也。
   △骨牙角鍼筒第八十六
[0527a19] (此是不共戒。尼得突吉羅)。
貧匱
[0527a21] 具位切。音餽。乏也。竭也。
骨牙角
[0527a23] 僧祇律云。骨者。象骨。馬骨。牛骨。駝骨。龍骨。如是諸餘骨等。牙者。象牙。魚牙。摩伽羅牙。豬牙。如是諸餘牙等。角者。黃牛角。水牛角。犀角。鹿角。羊角。如是諸角等。薩婆多論云。鍼筒者。以是小物故。所以不入三十事。又應破故。若還主。主不受。若與他。則生惱。施僧。則非法。唯毀棄也。律攝云。應打碎棄之。
刳刮
[0527b06] 刳。空胡切。音枯。剖也。謂空其中也。方言云。刳[狄/力]也。刮。古滑切。關入聲。削也([狄/力]。他歷切。音剔)。
若葦
[0527b09] 烏賄切。音委。大葭也。葦初生名葭。稍大為蘆。長成乃名為葦。其華遇風吹揚如雪。聚地如絮。取其莖以為鍼筒。律攝云。鍼筒有二種應畜。一葦。二鐵。復有四種應畜。謂銅。鐵。鍮石。及以赤銅。畜鍼筒者應。密藏舉。若無慚愧苾芻。及未圓人借。不應與能善愛護者。應與。貯畜鍼刀。恐鐵生垢。應以蠟布裹之。雜事云。應用氈片。或於布帛。炙黃蠟拭。方裹刀鍼。即不生垢。
舍羅草
[0527b18] 即是竿蔗草也(岡山有草。大如箸。而中虛。長四五尺。其節上嫩處。頗有甘甜。故謂之竿蔗草也)。
鏢[金*纂]
[0527b21] 鏢。撫招切。音飄。謂錫杖柄下之鏢[金*纂]也。經音義云。鏢[金*纂]。釋名。謂矛下頭曰鐏。音有困切。是江南名。關中謂之鑽。音子亂切。律文舊作[金*剽]。非體。
玦鈕
[0527c01] 玦。居月切。音決。環之不周者名玦。廣韻云。珮如環而缺。不相連也。鈕。或作鈕。同女九切。音紐。印鼻也廣雅云。印鈕。謂之鼻。今俗安衣上。為勾紐也。
衣[金*刮]
[0527c05] 謂以骨牙等作篦。用刮衣令光直。或用刻為痕。使鍼行之以直也。按通俗文曰。礣砎。音胡八切。今山東謂刻骨綰紐者。為礣砎子。蓋此取為也。
藥篦
[0527c09] 邊迷切。音鎞。謂取藥之篦也。今眉篦。插頭篦。皆謂之篦。
禪鎮
[0527c12] 比丘坐禪時。聽作禪鎮。置額上。以自警覺。十誦律云。禪鎮。作孔已。以繩貫孔中。繩頭施紐。挂耳上。去額前四指。著禪鎮。禪鎮一墮。聽一舒脚。二墮。二舒脚。三墮。應起行。
熏鼻筒
[0527c17] 律攝云。吸烟鼻筒。此筒法。長十二指。應以鐵作。或一嘴。雙嘴。吸烟入鼻。可治諸疾。若鼻中洟出。即以酥油灌之(謂鐵作者。火即不壞。今此聽用牙角骨者。以離火勢。而吸烟也)。
   △過量作坐具第八十七
[0527c21] (此是不共戒。尼得突吉羅)。
坐具
[0527c23] 十三事中。初戒已釋。雜事云。時諸苾蒭。不將尼師但那。向餘處宿。謂犯離衣。佛言。我制苾芻。不應輒離三衣而宿。非尼師但那。然諸苾芻。不應故心而不持去。亡念者。無犯(摩得勒伽云。若離宿。不須捨。但作突吉羅悔過)。又苾芻。不應無坐具。輙出外行。違者。得越法罪。若其意即擬還來。遇有他緣。不及歸者。當於彼處宿。不應夜行。可於同梵行者。借替充事。若得者善。如其無者。取七條衣。疊為四重。將替席褥。少睡多覺。以至天明。註曰。應知文云坐具者。即是量長於身。元擬將為襯臥之具。不令敷地禮拜。深乖本儀。若故違聖言。誰當代罪。寄歸傳云。禮拜敷其坐具。五天所不見行。其所須者。但擬眠臥之時。護他氈蓆。若用他物。新故並須安替。如其己物。故則不須。勿令汙染虧損信施。非為禮拜。南海諸僧。人持一布。長三五尺。疊若食巾。禮拜用替膝頭。行時搭在肩上。西國苾芻來見。咸皆莞爾而笑也。天神黃瓊。答宣律師云。元佛初度五人。及迦葉兄弟。並制袈裟左臂。坐具在袈裟下(云云)。後度諸眾。徒侶漸多。年少比丘。儀容端美。入城乞食。多為女愛。由是製衣角在左肩。後為風飄。聽以尼師壇鎮上。後外道達摩多。問。比丘肩上片布。持將何用。答曰。擬將坐之。達摩多云。此衣既為可貴。有大威靈。豈得以所坐之布。而居其上。比丘白佛。由此佛制。還以衣角居于左臂。坐具還在衣下。但不得垂尖角。如象鼻。羊耳等相。
增各半磔手
[0528b01] 根本律云。長中更增一張手。十誦律云。縷邊益一磔手。薩婆多論云。聽益縷際者。謂從織邊。唯於一頭。更益一磔手。凡長六尺。廣三尺。五分律云。續方一磔手。若過。波逸提。續方一磔手者。截作三分。續長頭。餘一分。帖四角。不帖則已。僧祗律云。益磔手者。二重三重。對頭却刺。按餘律多云。長中增一磔手。唯本律云。更增廣長。各半磔手。言磔手者。僧祇云。如來磔手。長二尺四寸。此約小尺。若準大尺。可二尺許。據根本部。止可尺八。如根本律云。佛一張手。當中人三張手。總長九張手。合有四肘半(中人一張手。當唐尺六寸。一肘手。廣一尺二寸。總約長五尺四寸也)。廣一張手半者。當中人四張手。復有六指(約廣二尺七寸。若依本部律文。長當四尺五寸。廣當三尺六寸)淨法師注云。此中制意者。尼師但那。本謂襯替臥具。恐有所損。不擬餘用。然其大量。與自身等。頂上餘有一磔手在。斯乃正與臥具相當。若其量小。不堪替臥。根本羯磨云。時有苾芻。以雜彩物。作尼師但那守持。長留縷繢。時婆羅門。及諸俗侶。便生譏笑。佛言。凡為坐具。應作兩重。染令壞色。或青。或泥。或乾陀色。於第三分。必須截斷。縫刺為葉。四邊帖緣。律攝云。尼師但那。應兩量作。疊為三分。在下一分。應截斷作葉。與三衣葉同。十誦云。新者二重。故者四重。不應受單尼師壇。先受者。不應捨。僧祇云。聽兩重作。不得趣爾厭課。持小故[疊*毛]覆。及[疊*毛]量。縮量。水灑量。欲令乾已長大。若用欽婆羅一重作。劫貝二重作。此是隨坐衣。不得作三衣。及淨施。取薪草。盛雜物。唯得敷坐。若道路行。得長疊著肩上擔。至坐處。取坐之。若置本處。當中掩之。南山云。律論制受闕文。應義加云。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尼師壇。應量作。今受持(三說。若有餘緣須捨者。應云)。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尼師壇。先受持。今捨(一說)。
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六
  音釋

[0528c11] 音焦去聲。嫁娶禮也。
  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七目錄
覆瘡衣
雨浴衣
難陀
黑衣
如來衣量
義讓
浣濯
波羅提提舍尼
若無一比丘
學家
俱黎
式叉迦羅尼
涅槃僧
多羅樹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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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七
明 廣州沙門釋 弘贊在犙 輯
新安沙門釋 弘麗羅峰 校

   △過量作覆瘡衣第八十八
[0529a02] (此是不共戒。尼得突吉羅)。
覆瘡衣
[0529a04] 梵言建豆鉢喇底車憚娜。此云遮瘡疥衣。僧祇律云。此覆瘡衣。是隨身衣。不得作三衣。及淨施。乃至雜用。欲入聚落時。當先前著。然後著僧伽梨。施紐。出聚落已。脫僧伽梨。抖擻。襞疊。舉著常處。覆瘡衣。勿令燥脫。剝瘡血出。當合著入水。不得入僧常所浴處。當在屏處。浸漬令釋。然後脫之。浣濯令淨。浴已。得持拭身。後日用時。亦復如是。乃至瘡瘥。瘥已得作三衣。及淨施。餘用。十誦云。乃至瘡差。後十日。若過是畜。波逸提。應截斷已。悔過。若未截。僧應敕令截(凡過量衣。準此)。律闕受文。準義應云。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覆瘡衣。應量作。今受持(三說。若捨者。翻受應知)。若依根本部。受法。應云。具壽存念。我某甲此臥敷具。我今守持。已作成衣。是所受用(三說。彼應報云)。奧箄迦(譯云好。或云爾。亦是方便義。由此聖教。為善方便能趣涅槃。至安隱處。自應答云)。娑度(譯云善。凡是作法了時。及隨時白事。皆如是報答。若不說者。得越法罪。箄音閉)。
   △過量作雨浴衣第八十九
[0529a20] (此是不共戒。尼無雨衣。若浴衣過量。波逸提)。
雨浴衣
[0529a22] 雨浴衣者。謂著在大雨中。以洗浴也。僧祇律云。此衣不得受當三衣。不得作淨施。不得著入河中池中浴。不得小小雨時著浴。亦不得裸身浴。當著舍勒。若餘故衣。不得著雨衣。種種作事。當須大雨時披浴。若雨卒止。垢液者。得著入餘水中浴。無罪。若比丘食時。欲以油塗身。若病時。若多人行處。得繫兩頭作障。比丘五法成就。僧應拜作分雨浴衣。謂不隨愛。不隨瞋。不隨怖。不隨癡。知得不得。羯磨者。應作是說。大德僧聽。某甲比丘。五法成就。若僧時到。僧拜某甲比丘。分雨浴衣。白如是。大德僧聽。某甲比丘。五法成就。僧今拜某甲比丘。分雨浴衣。諸大德忍某甲比丘。分雨浴衣。忍者。僧默然。若不忍者。便說。僧已忍。拜某甲比丘分雨浴衣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羯磨已。應僧中唱言。諸大德。是中分物。參差不同。相降四指八指。理不得計。若不唱者。得越法罪。從四月一日。得雨浴衣。從上座次第付(云云)。此雨浴衣。四月半受用。至八月十五日應當捨。捨法者。一比丘在僧中唱言。諸大德。今日僧捨雨浴衣。如是三唱。若至十六日捨者。得越毗尼罪。捨已。得受持作三衣。若淨施。得作餘用。亦得入餘水中浴。種種著作。無罪。薩婆多論云。畜雨浴衣。凡有二事。一若天雨時。以障四邊。於中澡浴。若天熱時。亦以自障。於中澡浴。二以夏月多雨。常裹三衣擔持行來。凡比丘浴。當露覆室。要不共白衣。及覆上身。要當著竭支。一當有羞媿。二喜生他欲想。故昔有羅漢比丘洗浴。有一比丘見其身體鮮淨細輭。便欲心生。後不久男根墮落。即有女根。則休道為俗生子。後還遇見。即便識之。知本所因即歸情求及羅漢。教令悔過。用心純至。還得男根。故不宜露形洗浴也(四月半受用者。謂從四月初一日受持。至八月十五日也。舍勒此譯為內衣。似今短裙也。亦可類半泥洹僧也)。
   △等佛衣量第九十
[0529c06] (此是不共戒。尼得突吉羅)。
難陀
[0529c08] 此云歡喜。是佛弟。姨母大愛道所生。與佛身相似。有三十相。惟少白毫相。垂睡相。身長一丈五尺四寸。四月九日生。佛後度令出家。為說胎經。即越生死海。險難之處。能至安隱究竟涅槃。獲阿羅漢果。於佛聲聞弟子中。善護諸根能防外境。最為第一。如根本雜事云。諸苾芻請世尊曰。難陀苾芻。先作何業。報得金色。身具三十相。以自嚴飾。望世尊身。但少四指。於淫欲境。極生愛著。大師哀愍。於生死海。強拔令出。方便安置究竟涅槃。唯願為說。佛告諸苾芻。過去世時。九十一劫。人壽八萬歲。有毗鉢尸佛。出現於世。與六萬二千苾芻。遊行人間。至親慧城。王所都處。往親慧林。即於此住。時彼世尊。有異母弟。於婬欲境。極生愛著。彼佛於生死海。勸令出家。方便安置究竟涅槃。時彼國王。名曰有親。以法化世。人民熾盛。豐樂安隱。王異母弟。極躭婬染。王聞佛眾住親慧林。將諸王子。親侍大臣。及內宮人民。往詣佛所。頂禮佛足。退坐一面。爾時世尊。為彼王眾。宣揚妙法。示教利喜。得殊勝解。其弟躭欲。不肯出門。時大臣子。及餘知友。撫塵之類。詣而告曰。善友。知不。王及王子。并諸內宮。大臣人眾。往毗鉢尸佛所。躬行禮敬。聽受妙法。獲殊勝解。人身難得。汝已得之。如何今時。躭著婬欲。不肯出門。彼聞責已。心生愧恥。俛仰相隨。同行而去。時佛弟苾芻。見諸徒侶。共行而去。問曰。何故君等。將此一人。共伴而去。時彼同伴。具以事白。彼苾芻曰。我是佛弟。昔在家時。於諸欲境。極生躭著。幸蒙大師。強牽令出。安隱將趣究竟涅槃。更有如是愚癡之輩。與我相似。仁等慈悲。強共將去。誠為大善。今可往詣無上大師。得至佛所。必生深信。時彼同伴。共至佛所。佛觀彼類。稱根欲性。而為說法。既得聞已。深起信心。白言。世尊。唯願大師。及諸聖眾。明至我家。入溫室澡浴。佛默然受。彼知受已。禮足而去。遂至王所。白言。大王。我詣佛所。聞法生信。於婬欲境。起厭離心。奉請佛僧。明至我家。入溫室浴。王今宜可灑掃街衢。嚴飾城郭。王言。甚善。告諸臣曰。當可唱令。普告諸人。明日世尊。將入城內。諸舊住者。及遠方來。汝等諸人。咸當隨力嚴飾城郭。灑掃街衢。持諸香華。迎大師入。臣奉王教。普告令知。具宣王敕。城諸人眾。如王敕作。時彼王弟。辦諸香湯。及香油等。莊嚴浴室。敷置牀座。毗鉢尸佛。漸欲至城。王及諸臣。太子后妃。宮人婇女。人眾。咸出奉迎。遙禮佛足。隨從入城。時彼王弟。引佛世尊。入溫室內。授香水等。以充澡浴。見佛世尊。身如金色。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周徧莊嚴。見已。歡喜。生深信心。洗浴既竟。著衣服已。即便頂禮世尊雙足。發是願言。我今幸遇最上福田。微申供養。願此善因。於未來世。身得金色。與佛無異。如世尊弟。於欲境中。深生躭著。強拔令出。得趣安隱究竟涅槃。願我當來。得為佛弟。獲金色身。亦復如是。我於欲境。生躭著時。強牽令出愛染深河。得趣涅槃安隱之處。汝等苾芻。勿生異念。彼親慧王。躭欲之弟。即難陀苾芻是。由於昔時。請毗鉢尸佛。入浴室中。香湯澡浴。淨心發願。彼之善因。今為佛弟。身作金色。我於躭著婬欲之境。強拔令出。捨俗出家。究竟涅槃。至安隱處。時諸苾芻。復白世尊。難陀苾芻。曾作何業。今身感得三十大丈夫相。佛言。乃往過去。於聚落中。有一長者。大富多財。彼有一園。華果茂盛。流泉浴池。堪出家人。棲隱之處。時有獨覺。出現於世。哀愍眾生。樂處間靜。世間無佛。唯此福田。于時獨覺尊者。遊行人間。至斯聚落。周旋觀察。屆彼園中。其守園人。既見尊者。告言。善來。為解勞倦。尊者住此。即於中夜。入火光定。放大光明。遍照園內。園人見已。作如是念。此之大德。成斯勝行。即便歸家。具白長者。長者聞已。疾往園中。禮雙足已。作如是言。聖者。幸住此園。我常施食。彼見慇懃。即便為受。住此園內。入勝妙定。解脫之樂。復作是念。我此臭身。輪迴生死。所應作者。並已獲得。宜入圓寂。永證無生。作是念已。即昇虗空。入火光定。現諸神變。放大光明。上燭紅輝。下流清水。捨此身已。神識不生。永證無餘。妙涅槃界。時彼長者。取其屍骸。焚以香木。復持乳汁。而滅其火。收餘身骨。置新瓶中。造窣堵波。懸諸旛蓋。深生敬信。灑三十種。眾妙香水。并發大願。求諸相好。汝等苾芻。勿生異念。往時長者。即難陀是。由以勝妙供養。敬信業故。今受果報。感得三十殊妙勝相。時諸苾芻。復白佛言。世尊。難陀苾芻。曾作何業。若不出家。棄塵俗者。必當紹繼力輪王位。佛言。過去世時。此賢劫中。人壽二萬歲。有迦葉波佛。出現世間。十號具足。在婆羅痆斯。仙人墮處。施鹿林中。依止而住。時彼城中。王名。訖栗枳。以法化世。為大法王。王有三子。謂大中小。彼迦葉波佛。施化事畢。猶如火盡。入大涅槃。其王言敬。取佛餘身。以諸香木。栴檀沉水。眾妙香等。焚燒既訖。滅以香乳。收其舍利。置金寶瓶。造大窣堵波。皆用四寶。縱廣正等。一踰繕那。高半踰繕那。安輪相時。王之中子。親上中蓋。汝等苾芻。勿生異念。時王中子者。即難陀是。由於昔時。敬心供養。安置中蓋。斯之善業。於二千五百生中。常為力輪王。化一洲內。今此生中。若不出家者。還作力輪王。得大自在。時諸苾芻。復問世尊。難陀苾芻。曾作何業。於佛弟子。善護根門。最為第一。佛言。此由願力。難陀苾芻。於迦攝渡佛時。捨俗出家。其親教師。彼佛法中。善護根門。稱為第一。難陀爾時。盡其形壽。梵行自持。然於現身。竟無證悟。於命終時。便發誓願。我於佛所。盡斯形壽。梵行自持。然於現身。竟無所證。願我以此修行善根。如此世尊。記未來世。有摩納婆。當成正覺。號釋迦牟尼。我於彼。佛教法之中。出家離俗。斷諸煩惱。獲阿羅漢。如親教師。於斯佛所。善護根門。最為第一。我亦如是。於彼教中。守護根門。最為第一。由彼願力。今於我所。諸弟子中。善護根門。最為第一(毗鉢尸佛。即毘婆尸。睡。音朵。按善見律。如來初還迦維羅衛國二日已。方度難陀。七日已。度羅睺羅)。
黑衣
[0531a13] 非是純黑色。以泥染成壞色衣。薩婆多論云。佛弟難陀。短佛四指。衣應減長中一尺。廣中四寸。難陀先著上衣。佛著中衣。今不聽過。等。聽著下衣。常人則下中下也。佛衣色如金詰。施加毛氎。色亦爾。故難陀衣。宜當覆沙(覆沙者。秦言壞色也)。令同比丘衣色。
如來衣量
[0531a19] 謂長佛十搩手。廣六搩手。律攝云。長佛十張手者。當中人十五肘。廣六張手者。當中人九肘手。若減此量作衣。不得本罪。若過五肘已上。皆得惡作。僧祗律云。當隨自身量。僧伽梨有三種。上者長五肘。廣三肘。中者長五肘。一不舒手。廣三肘。一不舒手。下者長四肘半。廣三肘。一不舒手。鬱多羅僧。亦復如是。安陀會。上中二種亦爾。下者長四肘半。廣二肘。一不舒手。律攝云。總有三品僧伽胝衣。上者用自肘量。豎三。橫五。下者各減半肘。二內名中。七條。五條。亦有三品。並同此量。復有二種五條衣。豎二。橫五。豎二。橫四。但蓋三輪。是謂守持衣。極之小量(謂上但蓋臍。下掩兩膝。若肘長者。則與此相當。如臂短者。不及於膝。宜依肘長為準)。若身長大。而肘短者。依身為量。不依肘量。若翻此者。亦依身量(五分亦云。肘量長短不定。佛令隨身分量。律云。度身而衣。故也)。若身絕大者裙應縫作厥蘇洛迦受用之。其條數壇隔法者。若安呾婆娑(五條)。壇隔法式。一長一短。嗢呾羅僧伽(七條)。兩長一短。若無容割截。或是少欲貧人。衣財不足。雖不割截。帖葉聽畜。或現無暇。當擬縫刺等。設是縵條等。守持無罪。其僧伽胝。條數九種不同。謂九條。十一條。十三條。十五條。十七條。十九條。二十一條。二十三條。二十五條。壇隔者。初三。兩長一短。次三。三長一短。後三。四長一短。過此已上。便成破納。不堪持故(問。何以長增。而短少者。如業疏云。法服敬田為利諸有。表聖增。而凡減也)。其縫刺法。依稻田畦勢。而割截之。葉向兩邊。不應一靡(五分云。左條葉左靡。右條葉右靡。中條葉。兩向靡)。葉有三別。謂上中下。上者濶四指。或如烏張足。狹齊兩指。二內名中。凡為小壇。當大壇半。應用竹籤。或用鐵鍼。而記其處。然小壇。望大壇。裁割之時。更須增其半葉。一縫作了之後。方始明闇。正得相應。異此非也。義淨三藏云。五天法服。任刺任縫。內葉三指。外緣一寸。外緣有刺三道。內葉悉皆縫合。又西國三衣。並皆刺葉令合。唯獨東夏。開而不縫。詳觀檢律。實無開法。親問北方諸國。行四分律處。俱同刺葉。全無開者。西方若得神州法服。縫合乃披。諸部律文。皆云刺合(南山問天人云。比見西域僧來。多縫衣葉者何。答。此佛滅後。將二百年。北天竺僧。與外道同住。外道嫉之。密以利刀。內衣葉中。同往王所。外道告王。沙門釋子。內藏利刀。欲將害王。因告檢獲。由此普誅一國比丘。時有耶舍阿羅漢。令諸比丘。權且縫合。為絕命難。此乃彼方。因事權制。非佛所開也)。十誦律云。若比丘貧少衣。不能得割截衣。應衣上安牒。若五。若七。若九。乃至若過十五。律本云。若得縵衣廣長足。截割作便少。佛聽作帖葉。諸比丘。作割截安陀會。襯體著。葉邊速破。塵垢入葉內。佛聽作不割截安陀羅會。摩得勒伽云。僧伽棃。應割截成。餘二衣。聽不割截。南山云。安陀會有四種。謂割截。襵葉。褋葉。縵作。就中有正從二品。先明正。有三種。謂割截。襵葉。褋葉也。從有二十一種。謂縵作一。中衣二。大衣十八也(從去聲。會正記云。如缺大衣。下二衣有。長者。開將作從。若下二衣缺者。準此應知)。鬱多羅僧。正有二種。謂割截。褋葉。七條也。從有二十二種。僧伽棃。正有十八種。謂割截。褋葉。各有九品。從有六種。準上應知。若得正衣。應加法受持。如佛言。三衣應受持。若疑。捨已更受。若有衣不受持。突吉羅。然律不出受捨之文。今準十誦受法。應具修威儀。對一比丘云。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此安陀會。五條衣受。一長一短。割截衣持(三說若作襵葉。褋葉。二種衣者。加受文時。餘詞同上。但改下襵葉衣持。若受鬱多羅僧者。應如是言)。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此鬱多羅僧。七條衣受。兩長一短。割截衣持(三說。若褋葉衣。準此應改。若受僧伽棃。應云)。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是僧伽黎(若干)。條衣受(若干)。長(若干)短(割截褋葉)。衣持(三說。乃至九條準上例受)。若缺安陀會。上二衣有長者。開將作從受持。應如是加法云。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此安陀會。二十五條衣受。四長一短。割截衣持(如是三說。乃至九條。七條。類此取解。其鬱多羅僧。僧伽棃。各有正從。加受差互。準上可知。若受縵安陀會。應如是加云)。大德一心念。我某甲比丘。此縵安陀會。受持(三說。若擬作鬱多羅僧。僧伽棃者。並準安陀會法。唯約衣上下。增減為異)僧祇律云。有緣須捨者。具修威儀。加云。大德一心念。我比丘某甲。此僧伽棃。是我三衣數。先受持。今捨(一說便止。下二衣。乃至尼五衣等。須捨。亦爾)。五分律云。獨住比丘。三衣中。須有換易者。具修威儀。手執衣。心生口言。加法云。我比丘某甲。此僧伽黎。若干條。今捨(三說已。然後受所長之衣。如前威儀。加法云)。我比丘某甲。此僧伽黎。若干條受(三說餘二衣等。受捨亦爾。所捨長衣。應作心念淨施法。餘四眾受捨。並皆準此。心念淨施法者。應偏袒右肩胡跪。手捉衣。心生口言)。我比丘某甲。此長衣。淨施與某甲(於五眾中。隨意與之)。隨彼取用(得至十一日。復如前威儀言)。我某甲。此長衣。從某甲取還(得至十日。復如初言)。我某甲。此長衣。淨施與某甲。隨彼取用(如是捨故。受新。十日。一易)。律本云。若作新衣。聽一重安陀會。一重鬱多羅僧。二重僧伽棃。若故衣者。聽二重作安陀會。鬱多羅僧。四重作僧伽黎。若糞掃衣。隨意多少重數。薩婆多論云。三衣破。但緣不斷。不失受持。五分律云。若衣下壞。亦令倒著。上下安鉤紐。律攝云。顛倒任披。並成非犯。若衣緣斷壞者。應以物帖。或用線繚。若衣欲破。應以長線。而縫絡之。若見有孔。應可補帖。若在內爛。兩重幅疊。如總爛壞。不堪料理者。應作燈柱。或可斬碎。和牛糞作泥。用塞柱孔。或泥牆壁。如是用時。能令施主。所捨福田。任運增長(如裂衣為拂。後久碎破。亦應和泥等用。地敷若壞。和泥塗拭經行處)。苾芻不截衣。不帶鉤紐。不應入村。除有難緣。若入外道出家人舍。不截無犯。若身著衣。不應於澀鞕地。木。石。糞掃。無坐物處。放身而坐。應作木枯。揩磨令淨。或為草稕。以物纏裹。隨意大小。用以為座。若作務時。應須善護。勿令泥土汙衣。若遊行時。有棘刺處。應可褰衣。莫令垂破。若應浣。不浣。應縫染。不縫染。皆得惡作。著僧伽胝。不應作務。不在道行。不裹胯坐。及披而臥。不赤體披。禮拜之時。衣勿拂地。不裹膝頭。亦不於下二衣上坐臥。若無餘物。聽用為襯。坐臥無犯。凡著衣服。應捨三種心。一喜好玩飾心。二輕賤受用心。三矯覓名稱心。詐著弊衣。欲令他知有德有行。如是三心。皆不應作。但求壞色。趣得充身。順大師教。進修善品。應生五種心。一知量。度量而用。勿使傷損。二知間隙。不可頻著一衣。臭而疾破。三知思察來處極難。作報恩心。受用之時。勿為非法。四知時。寒熱適時。受用合度。五知數。十三資具。足得資身。多畜貯衣。長貪廢業(十三資具。如餘處錄)。
  ○四提舍尼法
[0532c02] 詳觀四法。事同貪惱。由生二過。故佛禁之。一以飲食。長自煩惑。二因無厭。退他信敬。今此悔篇。雖次墮章。然其罪事。逾於逸提。如根本律云。是苾芻。應還住處。詣諸苾芻所。各別告言。大德。我犯對說惡法。是不應為。今對說悔。律攝問云。自餘諸罪。亦聽對說。云何於此。得對說名。答曰。謂於住處。現有苾芻。皆須一一。別對陳說。不同餘罪。故受別名。又犯罪已。即須陳說。不得停息。亦異餘罪。如是應知。咸由貪累。夫為貪者。諸惑中最。是生死根。將來有。故成論云。眾生以飲食婬欲等覆心。則能受生。又是貪。於十不善道。及四縛中。名貪欲。貪欲。名欲得他物。而此貪欲。為害善法。所以者何。深欲著者。則不顧戒。及種性。教法。威儀。名聞。不受教化。不見衰患。不觀罪福。如狂如醉。不知好醜。亦如盲人。不見福利。以不除貪故。為害非一。若於飲食而生貪者。即當觀厭。作不淨想。如大論云。當觀是食。從不淨生。如肉從精血水道生。是為膿蟲住處。如酥乳酪。血變所成。與爛膿無異。廚人汗垢。種種不淨。若著口中。腦有爛涎二道流下。與唾和合。然後成味。其狀如吐。從腹門入。地持水爛。風動火鬻。如釜熟麋。滓濁下沉。清者在上。譬如釀酒。滓濁為屎。清者為尿。腰有三孔。風吹膩汗散入百脈。與先血和合。凝變為肉。從新肉生脂骨髓。從是中生身根。從新舊肉合。生五情根。從此五根生五識。五識次第生意識。分別取相。籌量好醜。然後生我。我所心等。諸煩惱。及諸罪業。復次。思惟此食。工夫甚重。計一鉢之飯。作夫流汗。集合量之。食少汗多。此食辛苦如是。入口即成不淨。宿昔之間。變為屎尿。本是美味。惡不欲見。行者自思如此弊食。我若貪著。當墮三塗。如是觀食。當厭五欲。譬如有一婆羅門。修淨潔法。有事緣故。到不淨國。自思我當云何。得免不淨。唯當乾食。可得清淨。見一老母。賣白髓餅。而語之言。我有因緣。住此百日。常作餅送來。多與汝價。老母日日作餅送之。婆羅門貪著。飽食歡喜。老母作餅。初時白淨。後轉無色無味。即問老母。何緣爾耶。母言癰瘡瘥故。婆羅門問。此何謂耶。母言。我大家夫人。隱處生癰。以麵酥拊之。癰熟膿出。和合酥餅。日日如是。以此作餅與汝。是以餅好。今夫人癰瘥。我當何處更得。婆羅門聞之。兩拳打頭。椎胸乾嘔。我當云何破此淨法。我為了矣。棄捨緣事。馳還本國。行者亦爾。著是飲食。歡喜樂噉。不觀不淨。後受苦報。悔將何及(四縛。一欲愛縛。二嗔恚縛。三戒取縛。四我見縛)。
   △受非親尼食第一
[0533a21] (此是不共戒。尼突吉羅)。
義讓
[0533a23] 而亮切。若去聲。謙也。先人後己。謂之讓。又不敢當。故讓也。
浣濯
[0533b02] 濯直角切。音濁。浣使光潔清淨也。
波羅提提舍尼
[0533b04] 此無正翻。義翻為向彼悔。優波離問經。譯者解云。或言應說法。或言應發露也。婆沙律云。此戒體無罪名。一人邊。一說悔過。餘如上釋。
   △受尼指示食第二
[0533b08] (此是不共戒。尼突吉羅)。
若無一比丘
[0533b10] 若無一比丘者。謂極少限齊。皆得本罪也。此戒以比丘。受比丘尼所教與食。而得斯罪。律本云。有比丘尼。指示與食。若無一比丘語彼比丘尼。是比丘應向諸比丘悔過。餘律皆云。若諸比丘中。無有一比丘語是比丘尼者。是一切諸比丘。應向諸比丘悔過。五分律云。若有比丘尼教益比丘食。第一上座應語。若不用上座語。第二上座次應語。如是轉下。乃至新受戒者。僧祇律云。不滿三訶而食者。越毗尼罪。滿三訶不止。食者無罪。一人訶已。一切食無罪。婆沙律云。若二部僧共坐。一部僧中。若有一人語是比丘尼者。第二部僧。亦名為語。若別入。別坐。別食。別出者。是中入檀越門比丘。應問出比丘。何比丘尼。是中教檀越與比丘食。答言。某甲。應問約敕未。答言。已約敕。是入比丘。亦名約敕。有諸比丘出城門時。入城比丘。應問出者。若出者已約敕。入者亦名約敕。所云約敕者。應言。大姊。且止。須比丘食竟。或言。且止少時。待諸比丘食竟。或言小住。待諸比丘食竟。或言小却。待諸比丘食竟。
   △學家受食第三
[0533c05] (此是不共戒。尼突吉羅。薩婆多云。此戒與尼共)。
學家
[0533c07] 學者。謂餘三果。惑漏未盡。還須學斷。若阿羅漢。諸漏已盡。所作已辦。即名無學。家者。四姓家也。律攝云。學家者。謂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惟此學人。處在居家。非無學人也。五分云。若婦是聖人。壻是凡夫。或婦是凡夫。壻是聖人。皆不應與作學家羯磨。若夫婦俱是聖人。無慳貪心。財物竭盡。然後乃與作學家羯磨。僧祇律云。若僧以作學家羯磨者。不得如烏鳥避射。方絕不往。應時時往看。為說法。論法事。若學家欲布施者。應語。且置汝邊。我自知時。若學家言。尊者。何故不受是施。謂我貧耶。爾時應語。汝不貧。如世尊所說。須陀洹人。成就四法。於聲聞中。為最大富。何等為四。一者。於如來應正遍知。生堅固信根。沙門。婆羅門。諸天。世人。所不能壞。二者。於法生堅固信根。三者。於僧中生堅固信根。四者。於戒生堅固信根。沙門。婆羅門。諸天世人。所不能壞。是名四法成就。如來聲聞中不貧。最為大富。
   △恐處受食第四
[0533c24] (此是不共戒。尼突吉羅。以尼不聽蘭若恐怖處住故)。
俱棃
[0534a02] 亦云拘棃。是其種姓也。按根本十誦。若有恐怖險難處。皆令白二羯磨。差一比丘。為觀察看守者。如根本律云。佛言。於險林處。應差苾芻。五法成就。令其看守。無愛恚怖癡。善知道路。先應問能。以事勸喻。若言能者。以白二法。而差遣之。其看守苾芻。所有行法。我今當說。看守苾芻。於寺四邊。半踰繕那內(十五里內)。悉應觀察。若有怖處。應可放煙。或懸幡幟。或於路中。橫布樹葉。或書字告知。若無怖處。應懸白旛。此之行法。不依行者。得惡作罪。若看守人饑。須食者。於小食時。隨情食餅。須伴應與(白二羯磨者。應如是作)。大德僧伽聽。此苾芻某甲。能向險林。怖畏之處。於其道路。善能觀察。若僧伽時至。聽者。僧伽應許。僧伽今差此苾芻某甲。於彼險林怖畏之處。作觀察人。白如是。羯磨。準白成。薩婆多論云。所羯磨人。必使勇健多力。能却賊者。若不能却。一切僧盡應至有賊處。若復不能。應語檀越。令多人防護。
  ○式叉迦羅尼法
[0534a19] 夫沙門釋子者。四儀符制。萬行偕規。越五邪之非徑。造八正之平衢。內凝真智。外法他模。自利利他。[戀-心+廾]溢大心之行。虗我我所。濬入般若之門。大小雙修。性遮齊護。怖浮囊之小泄。慎滴滿之大愆。遵正命而嚴聖種。奉遺法以警宣揚。覩像末。猶覺世。視支提如尊在。仰龍城之初範。恭鶴林之重囑。學該三藏。慧貫五乘。捨獨踉心。負兩田行。備歷三祇而無倦。荷拯六溺以忘疲。具斯妙行。是真釋子。亦曰薩埵弘心。若而偏學。則事理廢融。或執大而誹小。或習小以誣大。或持事而棄理。或存理以非事。彼此乖徑。還成外徒。故摩訶衍中。斥小心。為外道賊人。貶大寡學。謂之偏惡。名增上慢人。如寶積經云。若諸菩薩。作是思惟。唯依般若波羅蜜。而得解脫。更無餘法。而得出離。名增上慢。此法甚深。此非甚深。名增上慢。此法是淨。此法非淨。名增上慢。此諸佛法。此緣覺法。此聲聞法。名增上慢。此法應作。此不應作。名增上慢。此是深法。此非深法。名增上慢。菩薩戒本經云。若菩薩。於如來波羅提木叉中。毗尼建立遮罪。護眾生故。令不信者信。信者增廣。同聲聞學。何以故。聲聞者。乃至自度。乃至不離護他。令不信者信。信者增廣學戒。何況菩薩第一義度。又菩薩如是見。如是說言。菩薩不應聽聲聞經法。不應受。不應學。菩薩何用聲聞法為。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汙起。不犯者。專學菩薩藏。未能周及。又若菩薩。於菩薩藏。不作方便。棄捨不學。一向修習聲聞經法。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非染汙起。又若菩薩。犯突吉羅。不懺者。障菩薩戒。勝天王般若經云。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善知一切威儀戒行。善學聲聞戒。辟支佛戒。菩薩戒。既修戒行。若見威儀不稱眾者。即應遠離。非處不行。若有沙門戒行威儀。則應親近。涅槃經云。若有說言。無四波羅夷。十三僧殘。二不定法。三十捨墮。九十一墮。四懺悔法。眾多學法。七滅諍等。無偷蘭遮。五逆等罪及一闡提。若有比丘犯如是等。墮地獄者。外道之人。悉應生天。何以故。諸外道等。無戒可犯。是故如來示現怖人。故說斯戒。乃至云。如來雖說犯突吉羅。如忉利天日月歲數。八百萬歲。墮在地獄。是亦如來示現怖人。言波羅夷。至突吉羅。輕重無差。是諸律師妄作此言。言是佛制。必定當知。非佛所說。如是言說。是魔經律。若復說言。於諸戒中。若犯小戒。乃至微細。當受苦報。無有齊限。如是知已。防護自身。如龜藏六。若有律師。復作是言。凡所犯戒。都無罪報。如是之人。不應親近。如佛所說。
 若過一法  是名妄語  不見後世  無惡不造
[0534c15] 是故不應親近是人。我佛法中。清淨如是。況復有犯偷蘭遮罪。或犯僧殘。及波羅夷。而非罪耶。是故應當深自防護。如是等法。若不守護。更以何法。名為禁戒。我於經中。亦說有犯四波羅夷。乃至微細突吉羅等。應當苦治。眾生若不護持禁戒。云何當得見於佛性。一切眾生。雖有佛性。要因持戒。然後乃見。因見佛性。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經所說。理實非虗。大師親言。豈容不信。若知而故違。則沉淪在邇。窳而弗學。則解脫無期。既是弘心奜智。何畏瑣末行持。外術百家。尚由博習。而況內典。諸律範耶(此眾學法者。準有百事。按餘諸部。或增或減。數皆無定。制緣非一。事各略異。然此蓋是行護威儀。不同前之四篇。犯有故誤。懺階兩列。故則向彼說悔。誤乃自責心滅。斯之百法。尼皆共制。其有不共者。惟一二戒。於下隨文注出。今此學篇。不能一一別列科相。僅約百事。述開十例。以成二頌。用曉次第也。一著衣事。二入村事。三坐起事。四噉嚼事。五護鉢事。六便利事。七說法事。八塔像事。九道行事。十升樹事)。
[0535a06] (齊整著裙袈裟二 入村十一坐二六 噉嚼事有二十一 護鉢二事便利三三聚說法執二十 敬塔房像合二十六 道行二事升樹一 斯皆沙門應學法)。
式叉迦羅尼
[0535a09] 迦羅。亦作罽賴。善見律作尸沙迦羅尼。尸沙者。學也。迦羅尼者。應學作。今以義翻為應當學。應當學者。是應學事也。外國譌音云。尸叉罽賴尼。胡僧翻為守戒。言此罪微細。持之極難。故隨學隨守。以立者也。婆沙律問云。餘篇不言應當學。而此戒獨爾。答曰。餘篇易持。而罪重。犯則成罪。或眾中悔。或對首悔。此戒難持。而罪輕。脫爾有犯。心悔念學。不結罪名。直言應當學也。若於此眾學戒中。設故違犯。皆作突吉羅懺。如律本云。故作者。犯應懺突吉羅。以故作故。犯非威儀突吉羅。若不故作。犯突吉羅。準諸律論。皆明故誤二心。其故作者。應對一人懺。誤作者。但自責心悔過。後當慎之。如律攝云。若苾芻不依佛教。不顧羞恥。欲為非法者。捉衣開張。得責心惡作。若披著身。得對說惡作。若苾芻有順奉心。而著衣不如法。或是忘念。或時無知。非法著者。惟犯責心惡作。又按諸律論。多言佛結五篇戒。此篇最初。薩婆多論問曰。結既在初。何今在後。答曰佛在初結。後集法藏者。詮次在後。何以故。罪名雖一。而輕重有五。以重戒在先。輕戒在後。此戒於五篇中最輕。是故在後。又以一是實罪。二是遮罪。以實在初。遮在後。又以一是無殘。二是有殘。是故重者在初。輕者在後。
涅槃僧
[0535b08] 或云泥洹僧。或云泥婆珊。或云泥伐散娜。西域記云。泥縛些那。唐言裙。舊曰涅槃僧。譌也。既無帶襻。其將服也。集衣為襵。束帶以絛。襵則諸部各異。色乃黃赤不同(餘如下釋)。根本律云。佛在婆羅痆斯。仙人墮處施鹿林中。時五苾芻。雖復出家。尚同俗服。威儀容飾。甚不端嚴。爾時世尊。作如是念。過去諸佛。云何教聲聞眾。著衣服耶。是時諸天。前白佛言。如淨居天。所著衣服。世尊即以天眼。觀知如諸天所說。事無差異。即告苾芻曰。汝從今後。應同淨居天。圓整著泥婆珊。薩婆多論問云。五篇戒中。佛何以止制著泥洹僧。著三衣。觀去來現佛。及淨居天耶。答曰。佛結五篇戒。皆應觀三世諸佛。及淨居天。但年歲久遠。文字漏落。餘篇盡無。此中獨有。又結五篇戒。此最在初。後結集法藏者。詮次在後。以此篇貫初故。餘篇不說。又此戒於餘篇是輕者。將來弟子。不生重心。是故如來。以佛眼觀去來諸佛。及淨居天。而後結也。使來世眾生。不生慢罪。復次。三世諸佛結戒。有同不同。於五篇戒中。不必盡同。此著泥洹僧袈裟。三世諸佛。一切盡同。是故此戒。觀諸佛及淨居天。餘篇不觀也。
多羅樹葉
[0535c05] 舊云貝多。或云貝多羅。此翻岸。其形如此方椶櫚。亦似嶺南之葵扇樹。直而高聳。大者高七八十尺。華如黃米子。其葉長廣。其色光潤。天竺書寫。莫不采用。今之所云貝葉者。乃略名也。大論云。多羅樹。高逾百肘。上亦少葉。其形如蓋。質幹雖長。果實甚少。律云。作多羅樹葉著涅槃僧者。垂前二角。按僧祇律云。垂兩角。是魚尾著。多羅樹葉著者。壠起如多羅樹葉。律攝云。謂捉裙邊。細疊成襵。腰邊總擪。形若多羅葉。上聚下散者。是也。似此方俗裙。上襵下散。然彼著時為襵。惟異耳。
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七
  音釋

[0535c19] 音介。至也。
[戀-心+廾]
[0535c20] 音見。抒滿也。

[0535c21] 古器切。音記。
椶櫚
[0535c22] 上音宗。下音廬。
  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八目錄
齊整著涅槃僧
襵皺
脚[跳-兆+專]
齊整著三衣
入白衣舍
脅肋
惡獸
蹲坐
驕奢
[月*匡]肘
戾身
趨行
暴象
摶飯
時噎
齧半食
菴婆羅果
閻蔔果
蘂葉心
犍度
胡桃
椑桃
風梨
噏飯
蘇毗羅漿
苦酒
舐飯
汙手捉食器
棄洗鉢水
涕唾
不立大小便
木屐
富羅
佛塔
都子婆羅門村
高座
持鉾
持蓋
現前毗尼
憶念毗尼
不癡毗尼
自言治
覓罪相
多人覓罪
如草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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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八
明 廣州沙門釋 弘贊在犙 輯
新安沙門釋 弘麗羅峰 校

齊整著涅槃僧
[0536a23] (廣如律文釋)內法傳云。其著裙法式。聊陳大況。即如有部裙製。橫五肘。豎兩肘。絁絹及布。隨有作之。西國並悉單為。神州任情複作。橫豎隨意。繞身既訖。擡使過臍。右手牽其左邊上角。在內牽向腰之右邊。左邊上裾。取外邊而掩左畔(近右手邊為右裾。近左手邊為左裾)。兩手二畔。舉使正平。中間矗直。即成三襵。後以兩手各蹙至腰。俱將三疊向後掩之。兩角各擡三指。俱插向脊。使下入腰間。可三指許。斯則縱未繫絛。亦乃著身不落。後以腰絛。長五肘許。鉤取正中。舉向臍下。抹裙上緣。向後雙排交度前抽。傍牽左右。各以一手牢擪兩邊。纏彼兩絛。可令三度。有長割却。少則更添。絛帶之頭。不合緝綵。斯謂圓整著裙。成薩婆多之部別。鉢履曼茶羅著泥婆娑。即其真也。譯為圓整著裙矣。其絛濶如指面。則靴絛韈帶之流。或方或圓。雙亦無損。麻繩之流。律文不許。凡踞坐小牀。及枯之時。牽裙上。裙下角急抹裙緣。擪於胯下。但掩雙膝。露脛無傷。高須上蓋臍輪。下至踝上四指。斯乃俗舍之儀。若在寺中。半腨亦得。此之劑限。佛自親制。非是人意輒為高下。寧合故違教旨。自順凡情。所著裙衣。長伸拂地。一則損信心之淨施。二乃慢大師之格言。設若慇懃。誰能見用。萬人之內。頗一存心。西國裙衣。並皆橫著。彼方白[疊*毛]。幅寬二肘。若其半故。貧者難求。即須縫兩頭令相合。割內開以充事。此著衣儀。律文具有其制。但且略陳綱要。細論非面不可。然四部之殊。以著裙表異。一切有部。則兩邊向外雙襵。大眾部。則右裙蹙在左邊。向內插之。不令其墮。西方婦女。著裙與大眾部無別。上座正量。制亦同斯。但以向外直翻。傍插為異。腰絛之製。亦復不殊。尼則準部如僧。全無別體(四部者。一大眾部。二上座部。三根本說一切有部。四正量部。西國相承。多此四部)。
襵皺
[0536c06] 襵。質涉切。音摺。衣襵也。皺。側救切。音縐。蹙也。襵皺者。謂多作細襵也。
脚[跳-兆+專]
[0536c09] 亦作腨。同柱兗切。音傳。字林云。腓腸也。即足肚也。
齊整著三衣
[0536c11] (備如律文)爾時舍利弗。入白衣舍。患風吹割截衣墮肩。佛言。聽角頭安鉤紐。內法傳云。其著法衣。及施[巾*勾]紐法式。依律陳之。可取五肘之衣。疊作三襵。其肩頭疊處。去緣四五指許。安其方帖。可方五指。周刺四邊。當中以錐穿為小孔。用安衣[巾*勾]。其[巾*勾]或絛或帛。麤細如衫[巾*勾]相似。可長兩指。結作固心。餘者截却。將[巾*勾]穿孔。向外牽出。十字交繫。便成兩[巾*勾]。內紐此中。其胸前疊處。緣邊安紐。亦如衫紐。即其法也。先呈本制。略準大綱。若欲妙體其法。終須對面而授。衣之下畔。[巾*勾]紐亦施。隨意倒披。是聖開許。兩頭去角。可八指許。各施一[巾*勾]一紐。此為食時所須。反襵胸前。紐使相合。此成要也。凡在寺內。或時對眾。必無帶紐。及籠肩披法若向外遊行。并入俗舍。方須帶紐。餘時但可搭肩而已。屏私執務。隨意反抄若對尊容。事須齊整。以衣右角。寬搭左肩。垂之背後。勿安肘上。若欲帶紐。即須通肩披已。將紐內[巾*勾]迴向肩後。勿令其脫。以角搭肩。衣便繞頸。雙手下出。一角前垂。阿育王像。正當其式。出行執傘。形儀可愛。即是依教齊整著上衣也。其傘可用竹織之。薄如竹簟。一重便得大小隨情。寬二三尺。頂中複作。擬施其柄。其柄長短。量如蓋濶。或可薄拂以漆。或可織葦為之。或如藤帽之流。夾紙亦成牢矣。神州雖不先行。為之亦是其要。驟雨則不霑衣服。赫熱則實可招涼。既依律而益身。擎之固亦無損。斯等所論。要事益多。並神州不行。袈裟角垂。正當象鼻。梵僧縱至。皆亦雷同。良為絹滑墮肩。遂令正則譌替。後唐三藏來。傳搭肩法。然而古德嫌者尚多。黨舊之迷。在處皆有。其三衣若安短紐。而截長絛。則違教之愆現免。著橫裙而去腰緣。乃鍼線之勞交息。所有瓶鉢。各挂兩肩。纔至腋下。不合交絡。其襻不長。但容穿膊而已。若交絡胸前。令人氣急。元非本制。即不可行。北方速利諸人。多行交絡。隨方變改。實非佛制。設有餘衣。長搭肩上。然後通披。覆其衣鉢。若其向寺。及詣俗家。要至房舍。安置傘蓋。方始解紐。挂其衣鉢。房前壁上。多置象牙。勿使臨時安物無處。然其薄絹為袈裟者。多滑不肯著肩。禮拜之時。遂便落地。任取不墮物為之。絁紬白[疊*毛]即其要也。其僧脚崎衣。即是覆膊。更加一肘。始合本儀。其披著法。應出右肩。交搭左膊。房中恒著。唯此與裙。出外禮尊。任加餘服(其著僧脚崎法式。如尼戒中詳釋)。
入白衣舍
[0537b04] 母經云。比丘入檀越家之所行法。不應調戲。不應自恃憍慢。不應輕躁。不應無忌難所說。不應雜亂無端緒語。不應坐處遠故。低身就他共語。復不應相逼坐共談。不偏蹲跪坐。不大喚而坐。雖執威儀。不應示現有德相貌而坐。不應累髀而坐。不應累膝而坐。不應累脚而坐。不應用手左右撈摸而坐。不應動脚不住而坐。不大甕器上而坐。不與比丘尼獨靜房內而坐。不與女人獨房內坐。不得下處坐。為高坐人說法。比丘應一切衰利中。常應忍辱。是名入家中比丘坐法。又比丘有九事。知檀越心。不應坐說法。一若比丘入他舍時。檀越雖為禮拜。知不實生恭敬心者。不應坐。二雖往迎逆。心不慇重。亦不應坐。三雖讓令坐。知心不實。亦不應坐。四雖請令坐。安不恭敬處。復不應坐。五設有所說法言。及非法言。心不採錄。亦不應坐。六雖聞有德。不信受之。亦不應坐。七若有所求索。知有甚多。而少與者。亦不應坐。八到其舍時。設有美食。不施設之。而辦麤食。亦不應坐。九雖供給所須。如市易法與。亦不應坐(反上九事。應坐為說法)。比丘若入白衣舍時。如月光喻攝心。若入聚落行時。應卑恭慚愧而行。不應高心放逸。無有慚愧。散亂而行。攝心之法。譬如人足蹈高山。懸巖。絕嶮。方寸之處。念念生怖。更無餘念。亦如有人於峻極之處。臨於深淵。但生怖心。更無餘念。入聚落時。攝心不散。亦應如此。諸比丘。汝等攝心。入聚落時。如迦葉入聚落行也。如世尊說。若有比丘欲入聚落時。生如是念。檀越所有盡施於我。莫與餘人處。願多與我。莫與我少。願施好者。莫與我惡。心恭敬故施。莫不恭敬而與。作是念已。入聚落中。所求種種。皆不如願。於所求處。皆生退心。愁憂慚愧。苦惱不樂。若有比丘。欲入聚落乞時。不作如此念。所得多少好惡。如此等。不生愁憂慚愧苦惱之心。諸比丘。迦葉入聚落時。終不生如此等念。不生此念。故於好惡多少。一切事中。不生退心。乃至不生苦惱不樂之心。世尊即時動手於空。告諸比丘言。此手今空中迴轉。無礙。無繫縛。諸比丘行世。心無礙無繫縛。亦應如此。若人求財者。作心制身。然後乃得。若欲求福。繫心苦身。後乃得報。若有比丘。於好於惡。心生平等。見他得利。如己所得。心生隨喜。如此比丘。堪為世人作師。諸比丘。迦葉入聚落時。不礙。不縛。不取。欲得利者求利。欲得福者求福。如自己得利歡喜。見他得利歡喜。亦復同之。如手空中轉。無礙無繫縛。
脅肋
[0537c23] 脅。虗業切。險入聲。謂身左右腋下也。肋。歷德切。音勒。骨也。釋名云。肋勒也。所以檢勒五藏也。
  ●律藏卷第二十
惡獸
[0538a03] 舒救切。收去聲。飛曰禽。走曰獸。又在野曰獸。在家曰畜。惡獸者。謂一切惡牛馬犬虎狼獅象等。
蹲坐
[0538a06] 徂尊切。音存。踞也。謂尻不至地也。梵云嗢屈竹迦。此譯為蹲居。即是雙足履地。兩膝皆豎也(尻苦高切。考平聲。脽也。乃脊梁盡處是也)。
驕奢
[0538a10] 驕。堅姚切。音嬌。逸也。恣也。傲也。自矜也。奢。詩遮切。音賖。侈也。泰也。
[月*匡]肘
[0538a13] [月*匡]。區亮切。匡去聲。應法師云。相承區放切。橫舉肘也。未詳字出。禮記云。並坐不橫肱是也。
戾身
[0538a16] 力霽切。音例。斜也。曲也。字從犬出戶。而身曲戾也。律云。不得搖身行。搖身者。左右戾身趨行。比丘尼犯波逸提。
趨行
[0538a20] 逡須切。音咀。釋名云。疾行曰趨。疾趨曰走。
暴象
[0538a22] 或作暴。同蒲報切。庖去聲。猛也。驟也。猝急也。
摶飯
[0538a24] 摶。徒官切。音團。以手圜之也。
時噎
[0538b02] 於歇切。音謁。食窒氣不通也。若噎時索水。應語須水。僧祇律云。若食上二師上座喚時。咽未盡。能使聲不異者。得應。若不能得者。咽已然後應。若前人嫌者。應答言。我口中有食。是故不即應。若放恣諸根。含食語者。越學法。
齧半食
[0538b08] 或作囓。同魚列切。音孽。噬也。僧祗云。若餅若麨團大。當手中分。齊令可口。
菴婆羅果
[0538b11] 或云菴羅。或云菴羅婆利。正云菴沒羅。此云柰也。肇師注云。其果似桃而非桃。苑師云。狀貌似此土柰。其味如梨也。纂要云。舊譯為柰。誤也。此果多華。子甚少。其葉似柳。而長一尺餘。廣三指許。果形似梨。而底鉤曲。生熟難知。可以療疾。彼國名為王樹。謂在王城種之。或翻為難分別。大經云。如菴羅果。生熟難分。此總有四句。釋難分義。一內外俱生。二外熟內生。三外生內熟。四內外俱熟。又云菴羅樹。及閻浮樹。一年三變。有時生華。光色敷榮。有時生葉。滋茂蓊鬱。有時凋落。狀似枯死。
閻蔔果
[0538b22] 亦作閻婆。中本起經云。閻逼果。此方無。故不翻。若依閻婆音翻之。此云雙。
蘂葉心
[0538c01] 蘂。如累切。誰上聲。華心鬚也。華外曰蕚。華內曰蘂。亦作蕊。
  ●律藏卷第二十一
犍度
[0538c05] 或云乾度。或云婆犍圖。此云法聚。謂以氣類相從之法。聚為一段也。今此一部律藏中。義類相從者。分為二十聚。初從受戒聚。乃至雜聚。僧祇律云。跋渠。跋渠此翻品。品者法也。類也。亦謂其法義相同者。聚在一處。名為品也。
胡桃
[0538c11] 梵云播囉師。此云胡桃。漢。張騫。使西域。還至羗胡。持其種歸。植之秦中。後漸生東土。故曰胡桃。其樹株大。厚葉多陰。結實有房。秋冬熟時。收採碎殻。取肉食之。頻食健身生髮。多食動風生痰。實上外包青皮。染髮及帛皆黑。樹皮染褐色甚奇(俗云核桃)。
椑桃
[0538c17] 布眉切。音悲。又音卑。亦名椑柹。其葉似柹。而更大更厚。實有毛。開華黃白。結實似柹。而青黑長大。狀似牛心。南土有青黃兩種。荊州謂之烏椑。食之則潤心肺。止渴。久服令人寒也。亦可為膠漆。嶺南謂之牛心柹。
風梨
[0538c23] 按梨種類甚多。名亦不一。所謂鵝梨。乳葉梨。消梨。桀煤梨。赤梨。鹿梨。桑梨。紫梨。青皮梨。香水梨。棠梨。[卄/喿]梨等。凡梨之症。皆屬冷利。勿恣噉之。令人寒中。稱食則消風。逐熱。除煩。除渴。兼以去痰。多食又能動脾。故曰。梨者利也。流利下行之謂也。
噏飯
[0539a05] 歙噏二形。同許及切。音吸。亦與吸同。氣出為吹。氣入為吸。引也。飲也。謂引食入也。廣雅云。吸飯也。律云。噏飯者。張口遙呼噏。老子曰。將欲歙之。必故張之。是也。
蘇毗羅漿
[0539a10] 毗尼母經云。治風病法。當用蘇毗勒漿。此漿作法。先遣淨人。擣大麥。器盛之。著水。經二三日小酢也。淨濾飲之。但不聽灌著瘡上。摩得勒伽云。取根莖華果葉藥。著一器中。酢已。澄清無濁。朝受乃至初夜飲。後夜亦如前說。僧祇律云。作蘇毗羅漿法者。取[麩-夫+廣]麥輕擣。却芒塵土。勿令頭破。以水七遍淨淘。置淨器中。臥此漿時。不得著東及北。應著南邊。西邊。開通風道勿使臭氣來。不得安著塔院中。及顯現處。以呵梨勒。鞞醯勒。阿摩勒。胡椒。蓽苃羅。如是比。盡壽藥等。置中。以淨[疊*毛]覆之。以繩雞足繫。以木蓋上。受此漿時。隨漿多少。以水中解。然後飲。不解。不聽飲。若麥頭不破。時及非時得飲。若破。時得。非時不得也。善見律云。先取阿摩羅。呵羅勒。鞞醯勒。穀者。七穀。取粇米為初作。餘甘。蕉子。一切木果。一切笋。魚。肉。蜜。沙糖。石鹽。三蘇。如此之物。悉和合為一。或內堈。或內小器皿。頭蓋泥。置三四年中。待其熟。熟時色如蜜色。以此治病。風癩。如是病為初。若服此藥。飲食時。皆須肥味。一切諸藥。無過此藥最為第一。過中得服。若無病者。以水和得服。但不得灌著瘡上(已上諸藥果名。釋在藥犍度。及餘處。此不瑣注)。
苦酒
[0539b07] 即醋也。因有苦味。俗呼為苦酒。按醋。應作酢。而造有多種。故著多名。謂米醋蜜醋麴醋麥醋麵醋桃醋葡萄醋。大棗蘡薁諸襍果醋。及糟糠等醋。諸醋中。惟米醋是正也。此等醋物。飲用之時。應以少水滴之作淨。絹[疊*毛]羅濾之。色如竹荻。察知無蟲者。時與非時。病及無病。隨意飲用。
舐飯
[0539b14] 俗作舐。同上紙切。時上聲。以舌取食也。僧祇律云。不得反覆舐手食。若酥。油。蜜。石蜜。著手者。當就鉢緣上摡。聚著一處。然後取食。不得[口*數]指食。若食羮臛甜膩物著指。不得[口*數]。如上摡聚。取食之。蜜石蜜鹽著指頭。得[口*數]。無罪(摡音戲。拭也)。
汙手捉食器
[0539b20] 凡一切飲食器。不得汙手執捉。若現為垢行。後受穢殃。當須慎重。如護淨經說。五百問云。昔有一執事比丘。恒知處分。當作飲食。常手拄器言。取是。用是。日日常爾。不懺。命終墮餓鬼中。有一比丘名無著。於夜上廁。聞呻喚聲。問曰。汝是誰。答言。我是餓鬼。問曰。本作何行。墮餓鬼中。答言。於此寺中。為僧執事。問曰。汝本精進。何由墮此。答言。不淨食。與眾僧。問曰。云何不淨。答言。眾僧有種種甕器盛食。見以指拄器。教取是。用是物。犯墮罪。三說教誡。而不悔。轉至重。以是故墮餓鬼中。兩手擘胸。烈皮肉。摶喉吹[口*孫]。問曰。何以擘胸。答言。蟲噉身痛故。復問。何以呻喚。答言。餓極欲死故。問曰。欲食何物。答言。意欲食糞。而不能得。問曰。何故不得。答言。以諸餓鬼推排。不能前。無著言。我知奈何。鬼言。願僧見為呪願。無著即還。向眾俱說。眾問曰。彼本精進。何墮惡趣。答言。以不淨食與僧。而不悔故。願與呪願。後便得糞食。不復呻喚。以是證之。故知大比丘。不得手造飲食。及拄觸僧器物。若非僧器。手受得行與僧。無犯。
棄洗鉢水
[0539c16] 僧祇律云。若洗鉢時。不得一粒瀉棄地。若有者。應聚著板上葉上。若細粒。若麨。不可得聚者。無罪。五分律云。有諸白衣。新作屋。欲得比丘鉢中水灑地。以為吉祥。比丘不敢灑。佛言。聽諸比丘以鉢中無食水灑地。根本律云。佛言。若有人來乞鉢水時。應洗淨鉢。置清淨水。誦阿利沙伽陀。呪之三徧。授與彼人。或洗或飲。能除萬病。注云。阿利沙伽陀者。謂是佛所說頌。出聖教中。若讀誦時。有大威力。但是餘處。令誦伽陀者。皆此類也。即如河池井處。洗浴飲水之時。或暫於樹下偃息取涼而去。或止客舍。或入神堂。蹈曼荼羅。踐佛塔影。或時己影障蔽尊容。或大眾散時。或入城聚落。或晨朝日暮禮拜尊儀。或每食罷時。或灑掃塔廟。諸如此事。其類實繁。皆須口誦伽陀。奉行獲福。若故心違慢。咸得惡作之罪。但以東川法眾。比先不行。故因註言。知聖教之有在。其伽陀者。如有頌云。
 世間五欲樂  或復諸天樂  若比愛盡樂
 千分不及一  由集能生苦  因苦復生集
 八聖道能超  至妙涅槃處  所為布施者
 必獲其義利  若為樂故施  後必得安樂

涕唾
[0540a13] 涕。應作洟。他計切。音剃。鼻液也。涕。他禮切。音體。淚也。非此義。唾。吐臥切。拖去聲。口液也。律云。不得生草菜上。大小便涕唾。僧祇律云。當在無草地。若夏月生草普茂。無空缺處者。當在駱駝牛馬等行處。及甎瓦石上。乾草葉上。如上次第無者。當以木枝承。令糞先墮木上。後墮地。若大小便涕唾汙手脚。得拭生草。不得大小便涕唾水中。若雨時。水卒浮滿。當在土塊上。及瓦石上。若竹木上。先墮木上。然後水中。若汙手脚。得水洗。水中洗大小行。無罪。若入水浴時。不得唾中。若遠岸者。當唾手中。然後棄。善見律云。若水人所不用。或海水。不犯。水雖中用。曠遠無人用。不犯。律攝云。若棘刺叢處無犯。若大林中行。枝葉交茂。應離人行處。若涉生草田間。無空處。應持乾草葉布上。便利。若無可得者。無犯。凡洟唾時。勿作大聲。亦不應數為洟唾。若性多洟唾者。應向屏處。比丘尼生草菜上。大小便涕唾。波逸提。
不立大小便
[0540b07] 五天竺人。小行之時。並是蹲踞。至於蕃胡諸國。亦多符此。其惟東夏方處不同。事非一定。而立者多。蹲者寡。若非蹲鄉。而蹲者。嗤為不男。設非立方。而立者。見之亦不為怪。且如律制。不律為覆頭著屣者說法。然而此處。以嚴冠備履者為恭。五天則却之是敬。據此二途。如何得不違聖禁。即宜順時方。如五分。及說一切有部。俱有略教。是佛臨將涅槃。乃為說之。故五分律云。雖是我所制。而於餘方不以為清淨者。皆不應用。雖非我所制。而於餘方必應行者。皆不得不行。準此教意。則宜從方為淨。無逆聖意。免被俗譏。持者得無留難。脫有纔聞此說。不深思察。妄符聖旨。取餘定禁。雷同斯教。此則非制而制。是制而開。廢教之罪難免。智者深須慎之。故行宗云。大千界內。佛為法王。律是佛敕。唯聖制立。自餘下位。但可依承。良以如來行果圓極。窮盡眾生輕重業性。等覺已下。猶非所堪。況餘小聖。輒敢擬議。猶如國家賞罰號令。必從王出。臣下僭越。庶民失信。亡敗無日。佛法亦爾。若容他說。羣生不奉。法不久住故也。
木屐
[0540c03] 竭戟切。音極。草曰扉。皮曰履。麻曰屩。木曰屐。或有帛屐。謂以帛為之。僧祇律云。若比丘為塔。為僧事。詣王。若地主。彼言。為我說法。不應語令脫屐。恐生疑故。若邊有淨人者。應作意為淨人說。玉聽無罪。五分律云。若多人著屐。革屣。不能令脫。但因不著者為說。不犯(屝音費屩音覺)。
富羅
[0540c10] 或言腹羅。或作福羅。應法師云。正言布羅。此譯為短靿靴。五分云。不應深作[革*雍]。聽至踝上。不得[革*雍]如靴。應開前(靿音拗。[革*雍]音雍)。
佛塔
[0540c14] 塔。託甲切。音榻。戒壇圖經云。原夫塔字。此方字書。乃是物墮聲(謂物墮落聲也)。本非西土之號。若依梵本。[序-予+(夾/土)]佛骨所。名曰塔婆。新言窣堵波。是也。西域記云。窣堵波。所謂浮圖也。舊曰鍮婆。又曰塔婆。又曰私鍮簸。又曰數斗波。皆譌也。有翻為方墳。又翻為圓[冗-几+豕]。或翻高顯。義翻為靈廟。魏書釋老志云。佛既謝往。香木焚屍。靈骨分碎。大小如粒。擊之不壞。焚亦不焦。而有光明神驗。謂之舍利。王臣収奉。竭香華。致敬慕。建宮宇。謂之為塔。猶宗廟也。故時稱為塔廟者。是矣。今以浮圖。翻為聚相。又名制底。亦名支提。或云支[1]微。或云脂帝。或云制多。此皆梵音輕重之譌轉也。舊翻為可供養處。或翻滅惡生善處。雜心論。與僧祇律云。有舍利名塔。無舍利名支提。文句云。支提無骨身者也。按此亦不可以有無別立其名。凡西方佛及聲聞說法入滅諸處。皆造立之。名窣堵波。及名制底。淨法師云。大師世尊。既涅槃後。人天並集。以火焚之。眾聚香柴。遂成大[卄/積]。即名此處。以為制底。是積聚義。據從生理。遂有制底之名。又云一想世尊眾德俱聚於此。二乃積甎土而成之。詳傳字義如是。或名窣堵波。義亦同此。舊總云塔。別道支提。斯皆譌矣。或可俱是眾共了名。不論其義。西方釋名。略有二種。一有義名。二無義名。有義名者。立名有由。即依名義而釋也。名體一向相稱。如釋善入之名者。初依德跡。即是依義立名。次云。或共了知。即是不論其義。但據世人共喚為善入。即是無義之名。阿含經。明四支微。謂佛生處。得道處。轉法輪。入滅處也。目得迦云。給孤長者。請世尊曰。我以如來髮爪。造窣堵波。若佛聽者。我當營造。佛告長者。隨意應作。不知云何而作。佛言。始從覩史多天下生贍部。化導有情。乃至涅槃。本生聖跡。隨意應作。八大靈塔經云。世尊告諸苾芻。我今稱揚八大靈塔名號。汝當諦聽。何等為八。所謂第一。迦毗羅城龍彌你園。是佛生處。第二。摩伽陀國。泥連河邊。菩提樹下。佛證道果處。第三。迦尸國。波羅奈城。轉大法輪處。第四。舍衛國。祗陀園。現大神通處。第五曲女城。從忉利天下降處。第六。王舍城。聲聞分別。佛為化度處。第七。廣嚴城。靈塔思念壽量處。第八拘尸那城。娑羅林內大雙樹間。入涅槃處。如是八大靈塔。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等。發大信心。修建塔廟。承事供養。是人得大利益。獲大果報。具足稱讚。名聞普徧。甚深廣大。乃至諸苾芻。亦應當學(龍彌你。即嵐毗尼)。
都子婆羅門村
[0541b09] 或云都夷婆羅門聚落。元是迦葉佛本生處(此村及起塔法。詳如雜犍度中)。
高座
[0541b12] 徂臥切。坐去聲。坐位也。廣韻云。牀座也。僧祇律云。高牀。卑牀。有二種。一者下牀。名卑。二者麤弊。亦名卑。高者二種。高大名高。妙好者亦名高。
持鉾
[0541b16] 鉾。古文作矛。今作矛。三形同莫侯切。音謀。兵器。如鋋。而三廉也。酋矛長二丈。殳矛長丈二尺。而無刃。又夷矛長二丈四尺。僧祗律云。若比丘險道恐怖處行。時防衛人言。尊者。為我說法。為說。無罪(鋋音禪。小矛也。殳音殊)。
持蓋
[0541b22] 僧祇律云。蓋者。樹皮蓋。多羅葉蓋。多梨葉蓋。竹傘蓋。疊傘蓋。孔雀尾蓋。如是種種。能遮雨日者。皆名傘蓋。若法師律師。風雨寒雪大熱時。捉蓋。為說法。無罪。
  ○七滅諍法
 夫欲滅四諍  備俱七種法  隨事以消殄
 當須善觀察  言競二法除  覓罪四可息
 犯愆應用三  事鬬與一切  斯是牟尼尊
 善知諍論式  若有訟言興  此實能除滅
 勿以諍止諍  令諍轉熾盛  如欲息炬火
 豈可復添薪  諸有黠慧人  順從世尊誡
 常修六和敬  詾諍自然解  愚闇盲冥者
 違訓而含瞋  堅懷癡惡習  棄捨五停心
 忿恨既不捐  累劫覓酬殃  苦集異熟時
 果報如影響  欲滅怨結者  應修和忍教
 毗婆尸佛說  是為第一道  觀彼忍辱仙
 歌利割其體  得道誓先度  鹿園初唱知
 既云釋迦子  當持無我智  鬬諍結長冤
 焉稱釋子義  要除生死業  護戒守靜慮
 慧日彰四諦  涅槃圓寂備  若求正覺果
 常懷赤子行  永劫與同伴  至共轉法輪

[0541c19] 若有諍事起。當以七法。順大師教。如法如律。而除滅之。尼皆共學。
   △現前第一
現前毗尼
[0541c23] 時諸比丘。人不現前。便作羯磨。佛言。不應人不現前。而作羯磨。若作羯磨。不成。得突吉羅。云何現前。法。毗尼。人。僧界。云何法現前。所持法滅諍者是。云何毗尼現前。所持毗尼滅諍者是。云何人現前。言義往返者是。云何僧現前。同羯磨和集一處。不來者囑授。在現前得訶。而不訶者是。云何界現前。在界內羯磨。作制限者是。若諍事滅。更發起者。波逸提。若後來比丘。新受戒者。謂是初諍。而更發起者。與欲已。後悔者。皆波逸提。摩得勒伽論。有十種不現前作羯磨。一覆鉢。二捨覆鉢(謂俗人罵謗比丘等。僧應與作羯磨治罰。不相往來。若自見過。行隨順心。求僧乞解。僧應羯磨。為解)。三學家。四捨學家(如悔過法中釋)。五作房(謂以故廢寺地。羯磨與居士。任其更為僧作房舍也)。六沙彌(謂擯惡見沙彌。已上皆謂未受具人。不得聞羯磨法故。惟二解。及作房沙彌。但令在眼見耳不聞處立)。七狂(謂無知故。不須現前)。八不禮拜。九不共語。十不供養(謂比丘為非法。觸惱比丘尼。尼不得面治比丘。但為遙作不禮拜等。三種羯磨)。
   △憶念第二
憶念毗尼
[0542a16] 時有比丘不犯重罪。諸比丘皆言犯。問言。汝憶犯重不。彼不憶犯。答言。我不憶犯。長老。莫數詰問我。諸比丘故詰問不止。佛聽僧為作憶念毗尼。白四羯磨。云何憶念毗尼。彼比丘此罪。更不應舉。不應作憶念。薩婆多論云。此是守護毗尼。餘比丘不應出其罪過。不應令憶念。此謂由他數數令其憶念。故佛今聽作憶念毗尼。使不復更問也。
   △不癡第三
不癡毗尼
[0542b01] 時有比丘癡狂心亂。多犯眾罪。後還得心。諸比丘詰問不止。佛聽僧與作不癡毗尼。白四羯磨。云何不癡毗尼。彼比丘此罪。更不應舉。不應作憶念者是。薩婆多云。此是守護毗尼。
   △自言第四
自言治
[0542b07] 時比丘以天眼。見他比丘犯戒。不取自言。便牽出門外。佛言。不應如是。若於異時。亦不應如是。令彼伏罪。然後與罪。云何自言。說罪名罪種。懺悔者是。云何治。語言。自責汝心。生厭離者是。
   △覓罪第五
覓罪相
[0542b13] 時比丘犯罪。前後相違。佛言。聽僧與彼比丘作罪處所。白四羯磨。應如是與。集僧已。為作舉。作舉已。為作憶念。作憶念已。與罪(作法。如滅諍犍度)。作羯磨已。行三十五行。云何罪處所。彼比丘此罪。與作舉作憶念者是。根本律云。求罪自性。摩得勒伽云。實覔罪者。先犯罪。已發露。後覆藏。薩婆多云。此是折伏毗尼(三十五行。如律文出)。
   △多人語第六
多人覓罪
[0542b22] 若諸比丘。諍事現前。不能滅者。應多求知法比丘。行籌滅諍。以籌多表語。云何多人語。若用多人說。持法。持毗尼。持摩夷者。是。薩婆多云。多覓毗尼者。多求因緣斷。多處求斷。從多處斷故。名多覓毗尼。
   △草覆地第七
如草覆地
[0542c04] 時諸比丘共諍。多犯眾戒。非沙門法。亦作亦說。出入無限。彼諸比丘。後自作是念。我曹若還共問此事。或能令此諍事轉深重。經歷年月。不得滅除。令僧不得安樂。以是白佛。佛言。應滅此諍。猶如草覆地(作法如律文)。云何草覆地。此罪。更不稱說罪名罪種懺悔者是。鼻奈耶律云。有所犯過。於比丘僧中。如草布地悔過。重悔過。五分律云。彼鬬諍比丘。應來至僧中。偏袒胡跪。陳說其事。乞草布地悔過。三乞已。皆舒手脚。伏地。向羯磨師。一心聽受羯磨。何謂草布地。彼諸比丘。不復說鬬原。僧亦不更問事根本。十誦律釋云。布草有二種義。一鬬諍數起。諍人亦多。其事轉眾。推其原本。難可知處。佛聽布草除滅。如亂草難可整理。亂來棄之。二者。有聽上座勸諭諍者。使向兩眾。羊皮四布悔過。二眾者。各有所助。故令各在一處。母經云。若比丘共諍。欲除罪者。先共鬬者懺悔。如草敷泥上。令人過不汙。共和合懺悔。覆惡上。得生善。然後悔過所犯也。律攝云。若彼此兩朋。共相紛競。各執己見。恃怙慢情。有善苾芻。於彼此朋。各令息諍。更相懺謝。說悔其罪。起卑下心。不相舉發。以草敷法。而除滅之(此七滅諍法。詳見滅諍犍度中)。
[0543a01] 所言諍者。律云。有四種諍。言諍。覓諍。犯諍。事諍。云何言諍。比丘共比丘諍言。引十八事。法非法。乃至說不說。若以如是相共諍言語。遂彼此共鬬。是為言諍。云何覓諍(五分云。教誡)。比丘與比丘覓罪。以三舉事。破戒。破見。破威儀。見。聞。疑。作如是相覓罪。是為覓諍。云何犯諍。犯七種罪。波羅夷乃至惡說。是為犯諍。云何事諍。言諍中事作。覓諍中事作。犯諍中事作。是為事諍。是中云何除滅。其言諍者。以二毗尼滅。謂現前。多人語。或一毗尼滅(謂現前也)覓諍。以四毗尼滅。謂現前。憶念。不癡。罪處所(或現前憶念。或現前不癡。或現前罪處所)。犯諍。以三毗尼滅。謂現前。自言治。草覆地(或現前自言治。或現前草覆地)。事諍。以一切毗尼滅。隨所犯。律攝云。於四諍事。七法能除。是故名為七滅諍法。既識諍事。及除滅法。苾芻要行。當總言之。此別解脫戒經。統明首末。體義大綱。要有其十事。謂遮止。不忍。不證。依仗僧伽。淨信女人。受用資具。苾芻。苾芻尼。俗人相涉。取食。受請。威儀軌範。共相詰問。若苾芻依此十相。修行之時。有二種煩惱。或客生起。由忘正念。便憶曾經遠境。起染愛心。造眾過失。復由觀前近境。起染愛心。而犯眾罪。苾芻了知起犯緣已。即於此事。生對治心。令其除滅。若染緣強盛。不能除遣。應就尊宿。及閑三藏有德行者所。請受教誡。作意蠲除。若仍不息者。勤於晝夜。讀誦聞思。簡擇深義。於三寶所。至誠供養。師長等處。忘自劬勞。盡心供給。或遊他方。或復滅食。於時時中。制斷飲食。或往屍林。獨居蘭若。修不淨觀等。或為四念住。或作無常死想。冀令煩惱。因斯除滅。若仍不除者。應生慚恥。作如是念。我所為非。戒不清淨。犯小隨小。不能一一如法護持。而復受他信心施主。四事供養。又復諸佛世尊。及有天眼。同梵行者。并諸天神。悉觀見我。知我破戒。為此不應造眾惡業。當自尅責。如救頭然。於清淨境。說除其罪。勿致後悔。如上所說。不能依行。及受信心所有衣食。皆得惡作罪。若作如前對治行時。性多煩惱。未能殄息。雖受信施者。無犯。然應審自觀察。雖作種種折伏方便。仍煩惱不能除者。即應捨戒。而為白衣。勿令有罪受他信施。由受用時。更造眾多罪惡之業。定感當來苦異熟果。如經廣說。應善修持(如是比丘。復有修行。解脫綱要。如律本五二十卷。大小犍度。并增一法中。當為修學。此不繁述。言異熟者。一切不善有漏法為因。能感無記之果。因果種別。名異。任運酬因。名熟。果異因熟。故名異熟。又因感果時。勢力成熟。異於前位。名為異熟。舊言果報者。是也)。
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八
  音釋

[0543b22] 音畜。齊也。
縙綵
[0543b23] 上音茸去聲。下音采。五彩也。

[0543b24] 音跨。股也。

[0543c01] 音凑。奔也。

[0543c02] 音牢。
[口*孫]
[0543c03] 音孫。嘆也。
[序-予+(夾/土)]
[0543c04] 音意。藏也。

[0543c05] 音傑。
五乘
[0543c06] 佛乘。菩薩乘。緣覺乘。聲聞乘。人天乘。
  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九目錄
世尊
毗舍離
獼猴江
名字比丘尼
相似比丘尼
自稱比丘尼
善來比丘尼
乞求比丘尼
著割截衣比丘尼
破結使比丘尼
白四羯磨比丘尼
二形
黃門
偷蘭遮
突吉羅
式叉摩那
沙彌
沙彌尼
滅擯
最初未結戒等
羅閱城
耆闍崛山
聚落
譽死
咄人
惡活
過人法
入聖智勝法
大姊
增上慢
舍衛國
祇樹給孤獨園
豪貴
大善鹿樂長者
偷羅難陀
阿姨
捉嗚
酸棗
從腋
若捺
捉髀
阿修羅
尼師壇
革屣
僧伽婆尸沙
沙樓鹿樂長者
屏處
相倚
八事
至挽
夜叉
有刺
坻舍難陀
明相
命難
梵行難
拘睒彌國
瞿師羅園
闡陀比丘
慰次比丘尼
教增戒心慧
非法別眾
非法和合眾
法別眾
法相似別眾
法相似和合眾
毗尼
無根
異分事中取片
阿蘭若
精舍
詣官
一念頃
波斯匿
梵志
離奢
王舍城
僧伽藍
摩竭國
缾沙王
種姓者
羯磨
褰衣
觸嬈
差摩比丘尼
拘薩羅國
躡梁
煑羮
提舍難陀
販賣
莖食
胡麻
黑石蜜
飯麨
摩尼
毗瑠璃
珂貝
珊瑚
生像
乾闥婆
同一師學
如水乳合
法語律語
二比丘尼
溉灌
華鬘
倡妓
唱和
俳說
鼓簧
吹貝
佯跛
或嘯
沙門釋子
婆羅門
四種諍
迦絺那衣
長衣
淨施
尼薩耆波逸提
衣已竟
除僧羯磨
非時衣
非親里
先不受自恣請
我曹
執事人
僧伽藍民
優婆塞
口可受
五綴
貿至
求縷
酥油生酥
蜜石蜜
檀越
五衣
婆伽婆
憒閙
狼藉
六枚
大釜
大瓮
涅槃僧
栴檀輸那比丘尼
橛上
象牙杙
破戒見威儀
黎奢
迦羅比丘尼
張[疊*毛]
跋陀迦毗羅比丘尼
價直四張氎
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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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九
明 廣州沙門釋 弘贊在犙 輯
新安沙門釋 弘麗羅峰 校

  ●律藏卷第二十二
  ○比丘尼法
[0544c01] 惟夫女人心弱。情欣恣放。諂偽多過。媟嬻無恒。故佛世尊。以應其機。防之而密。禁之以牢。是每立戒。倍逾於男。凡為遮制。嚴必加僧。苟非宿植妙因。曷由獲斯聖訓。既捨俗嬩。稱為釋女者。當奉能父之誨。麤服蔽形。蔬食資身。寡步少言。蠲情滅逸。內外根塵。使無相涉。如善護龜。巧而藏六。持戒則吉羅無犯。澄心乃觸物無移。於三藏中。方便勤學。修五分與八敬。拔三毒與七支。心存圓悟。志在上乘。視四生如赤子。念三途若已苦。早求成道。以法濟之。具如斯行。現則人天之良友。終為三界之舟航者也(凡比丘尼受大戒已。即應熟讀戒本。使無差脫。方閱律藏。令曉持犯。若智有餘。乃學僧律。俾知二部毗尼。共不共別。今此尼戒。所有名句。多同僧律。如前詳釋。茲復出者。以恐女志多劣喜忘。不能記習僧律。故今重出。略而釋之。中有不同者。隨文詳注。然此律文。多是簡尠。名句無幾。不能一一條列科相。但出篇目。以便尋討若樂廣知。當閱僧律)。
  ○八波羅夷法
世尊
[0544c17] 梵音路迦那他。此云世尊。是佛十號後之一號也。謂具上九號。為物欽重。故曰世尊。天上人間所共尊故。舊稱眾祐。謂有眾德自祐。復能祐諸有情。故稱眾祐。祐猶助也。
毗舍離
[0544c22] 此云廣博嚴淨。謂其國寬平。名為廣博。城邑華麗。故名嚴淨。
獼猴江
[0545a01] 獼。音迷。猴。音候。此獸無脾。以行消食。江。應言池。此池在毗舍離宮城外五六里。是昔眾獼猴。為佛穿作此池也。
名字比丘尼
[0545a05] 此以名為稱。非真比丘尼也。或是比丘尼種族。或世間人與男女立字。喚作比丘尼。
相似比丘尼
[0545a08] 若人剃髮。不受佛戒。以其形貌威儀。似比丘尼也。
自稱比丘尼
[0545a10] 謂人實非比丘尼。自言我是比丘尼。或是賊住者(賊住。謂自剃髮。不受佛戒。盜聽僧戒。或共羯磨布薩。名為賊住。此人後不聽與出家)。
善來比丘尼
[0545a13] 謂有女人。具信樂心。來至佛所。欲求出家。佛即喚言善來比丘尼。頭髮自落。成比丘尼性。如摩登伽女等。毗尼母經云。佛在舍衛國。摩登祇女來到佛所。禮世尊足。退坐一面。佛即為說法。深悟法性。得須陀洹果。求佛出家。世尊告曰。聽汝於我法中。善修梵行。盡諸苦際。佛言已訖。頭髮自落。法服應器。忽然在身。威儀詳序。如久服法者。
乞求比丘尼
[0545a21] 梵言比丘尼。此言乞士女。凡稱比丘。皆是乞求義也。如諸俗女婦人等。從他乞求時。亦言我是比丘尼。是謂乞求比丘尼。非真比丘尼。
著割截衣比丘尼
[0545b01] 謂以諸貴價衣等。割截壞色。然後披著。名為能著割截衣者。是名比丘尼。雖著割截衣。不受戒。非真比丘尼。
破結使比丘尼
[0545b05] 一切煩惱。名為結使。若人出家。或滿二十歲。或不滿二十歲。破諸煩惱。盡一切漏。得阿羅漢果。即名得具足戒。名為比丘尼。
白四羯磨比丘尼
[0545b09] 謂受戒者。無諸障難。善法成就。於比丘比丘尼。二部僧中。秉白四羯磨。得具足戒。是為白四羯磨比丘尼(一白三羯磨。名白四羯磨)。已上諸比丘尼。惟取此中比丘尼制戒。
二形
[0545b14] 亦名二根。謂人一身。俱有男女兩根也。
黃門
[0545b16] 謂諸不能男者。此略有五種。一者生。二者犍。三者妒。四者變。五者半。詳如第三卷釋。
偷蘭遮
[0545b19] 此云大障。謂能與善道作大遮障。後墮惡道。亦名麤罪。
突吉羅
[0545b22] 此云惡作。身犯者名惡作。口犯者名惡說。
式叉摩那
[0545b24] 此云學法女。謂於二年中。學其六法。及比丘尼諸戒威儀也。
沙彌
[0545c03] 此云息慈。謂息世染之情。以慈濟萬物也。梵音云室羅末尼羅。此云求寂男。謂欲求趣涅槃圓寂之處也。
沙彌尼
[0545c07] 尼者。女也。正梵音名室利摩拏理迦。此云勤策女。亦云求寂女。餘如上釋。
滅擯
[0545c10] 滅者。絕也。沒也。擯者。斥也。棄也。謂犯此戒。即應除去。不問不治。永絕捨棄。滅沒其名。更復不得入道也。
最初未結戒等
[0545c14] 謂最初犯戒人。佛未制戒。故不得罪。如須提那子。及癡狂心亂者。痛惱之所迫纏者。由彼失於本性。於自身中。皆無比丘尼想。故無犯也(初事竟)。
羅閱城
[0545c18] 此云王舍城。是摩竭國城名也。
耆闍崛山
[0545c20] 此云鷲頂山。謂其山頂。形似鷲鳥也。
聚落
[0545c22] 巷陌街衢住處。名為聚。聚外遠家。名為落。又有市名聚落。無市名村也(二事竟)。
譽死
[0546a01] 譽。音豫。謂稱人之美。曰譽也。
咄人
[0546a03] 咄。音獨。喝也。呵也。
惡活
[0546a05] 活。桓字入聲。生也。不死也(三事竟)。
過人法
[0546a07] 亦名上人法。謂四聖果等法。此法過於一切凡愚之上。人中無以等者。故名為過人法。亦言入涅槃法。此法是佛。辟支佛。羅漢法也。
入聖智勝法
[0546a11] 謂佛及四果。殊勝之法。非由色力。及以聰明而能獲者。皆由行者精進不懈。勝妙力故。而能證入也。
大姊
[0546a14] 姊。音子。女兄也。本作姉。俗作姊。姉。四姓出家。同歸姓釋。是為法中姉妹。
增上慢
[0546a17] 謂未得證聖。而謂已得。以其聖智。是增上行。於此出世增上法中。起心生慢。名為增上慢也。此以其內心。實為已得已證。此心增上。而慢於他。是為增上慢。若自知未得上人之法。誑他言得。是為妄語。故此除增上慢。不犯(四事竟)。
舍衛國
[0546a23] 此言聞物國。此乃城名。非是國號。以其城名出人物。好行道德。五天共聞。故名聞物。國號憍薩羅。
祇樹給孤獨園
[0546b02] 祇是祇陀。此云勝。給孤獨。是須達長者之稱。須達長者。將金錢布地。與祇陀太子買園。為佛建寺。太子心喜。以林樹施之。以二人同心施故。故共稱名為祇樹給孤獨園。
豪[臾/貝]
[0546b07] 古作[臾/貝]。今作貴。
大善鹿樂長者
[0546b09] 五分律云。毗舍佉母壻。名鹿子。其孫名尸利跋。尸利跋。常繫念偷羅難陀比丘尼。梵云尸利跋。此言吉善。大善。吉善。義皆一也。鹿樂是父名也(壻是女夫。今俗作婿)。
偷羅難陀
[0546b14] 亦云偷蘭陀。或云吐羅難陀。又云鍮盧。此皆梵音之輕重譌轉也。偷羅義多。不可翻。難陀。此翻歡喜。亦釋種女。然此比丘尼。解通三藏。善閑說法。六羣尼中之最者。亦是大權菩薩示現。致佛結戒也。
阿姨
[0546b19] 阿。阿葛切。音遏。俗呼為亞。姨。今稱比丘尼為阿姨者。有云。以大愛道比丘尼。是佛姨母。故傚喚阿姨。餘如比丘尼犍度中釋。
捉鳴
[0546b23] 鳴。謂鳴。唼其口也。即口之相近也。
酸棗
[0546c01] 五分律云。彼問言。汝須何物。尼答言。我須乾棗。便買與之。比丘尼以手捧棗。問言。汝見是乾棗不。答言。見。比丘尼言。若人繫心於不可行欲處。神明乾縮。亦如此也。
從腋
[0546c06] 腋。音亦。是左右肘脇之間也。
若捺
[0546c08] 捺。音納。搦也。手按之也。
捉髀
[0546c10] 髀。音彼。兩股也。
阿修羅
[0546c12] 此翻無端正。謂男醜。女端正故也。又翻非天。謂此神果報最勝。鄰次諸天。而非天也。
尼師壇
[0546c15] 此云坐具。或云隨坐衣。又云隨足衣。謂將隨行坐臥。不得離故也。
革屣
[0546c18] 屣。音徙。皮履也。熟皮曰韋。生皮曰革也。草曰屝。麻曰屨。皮曰履(屝音費。屨音踞)。
僧伽婆尸沙
[0546c21] 僧伽。此云眾。婆尸沙者。是餘殘義。總略言之名僧殘。如人為他所殘。尚有咽喉。名之為殘也。如二人共入陣間。一為他所害命絕。二為他所害。命根少在不斷。若得好醫良藥。可得除瘥。若無。不可瘥也。犯僧殘者。亦復如是。有少可懺悔之理。若得清淨大眾。為如法說懺悔除罪之法。此罪可除。若無清淨大眾。不可除滅。是名僧殘也(五事竟)。
沙樓鹿樂長者
[0547a05] 鹿樂。或云鹿子。此亦鹿子長者兒也。
屏處
[0547a07] 屏。音平。屏者。是隱蔽處也。
相倚
[0547a09] 倚。音椅。依也。
八事
[0547a11] 一捉手。二捉衣。三入屏處。四共立。五共語。六共行。七身相倚。八共期。
至挽
[0547a14] 挽。音晚。牽引也。
夜叉
[0547a16] 此云勇健。亦云暴惡。有光。迅飛如流。世人見光。謂之流星。口中出烟燄。世人云箒星。一念能至百千由旬。
有刺
[0547a20] 刺。音次。直傷也(六事竟)。
坻舍難陀
[0547a22] 坻舍是星名。或遇此星直月而生。故以為名也。坻。音邸。
明相
[0547b01] 謂東方已赤也。此約日未出前二刻為曉。是明相也。又以觀見掌文為限也。
命難
[0547b04] 謂恐有失命因緣也。
梵行難
[0547b06] 謂恐有破戒因緣也(七事竟)。
拘睒彌國
[0547b08] 中天竺境。周六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三十餘里。睒。音閃。
瞿師羅園
[0547b11] 瞿師羅。此云美音。是長者名也。園在城之東南。不遠。
闡陀比丘
[0547b14] 又名車匿。佛未出家時。為佛守馬人也。
慰次比丘尼
[0547b16] 或名優蹉。是闡陀妹。有云是其姊也(慰。亦作叞)。
教增戒心慧
[0547b18] 教增戒者。謂教增五篇戒學。教增心者。謂教增得四禪。教增慧者。謂教增明見四諦。又教增戒者。教律藏。教增心者。教經藏。教增慧者。教論藏。
非法別眾
[0547b22] 謂同一住處。羯磨時。有不來者。應與欲。而不與欲。在前應呵者。便呵(此名別眾)。彼作白二羯磨。作白四羯磨。白此事。乃為彼事羯磨(此名非法)。是為非法別眾羯磨。
非法和合眾
[0547c03] 謂同一住處。和合一處羯磨。應與欲者與欲。在現前應得呵者。不呵(此名和合)。作白二羯磨。作白四羯磨。白此事。乃為彼事作羯磨(此名非法)。是為非法和合眾羯磨。
法別眾
[0547c08] 謂同一住處羯磨時。有不來者。應與欲。而不與欲。在現前應得呵者呵(別眾)。彼作白二羯磨。白四羯磨。如法作(是法)。是為法別眾羯磨。
法相似別眾
[0547c12] 別眾如上釋。法相似者。作白二。白四羯磨。前作羯磨。而後作白(此是法相似也)。是為法相似別眾羯磨。
法相似和合眾
[0547c15] 和合眾如上釋。法相似亦如上釋。已上五種羯磨。皆不如法。若僧作此等羯磨者。以不如法故。不犯。
毗尼
[0547c18] 此云善治。謂自治婬怒癡。亦能治眾生惡也。亦云滅惡。謂佛所說。作無作戒。能滅身口之惡。故云滅惡也(八事竟)。
  ○十七僧殘法
無根
[0547c23] 根者。謂見聞疑根也。見根者。實見彼於八波羅夷中。犯一事。若他見者。從他聞。是謂見根也。聞根者。若聞彼犯梵行。乃至於八棄中。隨犯一事。若彼說從彼聞。是謂聞根也。疑根者。有二種生疑。一從見生疑。若見與男子入林出林。乃至手捉刀血汙。與惡知識伴。是謂從見生疑。二從聞生者。若在暗地。若聞牀聲。乃至聞言。我得上人法。是謂從聞生疑。除此三根已。更以餘法謗者。是謂無根也。不問前人清淨不清淨。無此三根謗時。皆名無根(以後四波羅夷謗者。亦爾)。
異分事中取片
[0548a10] 異分者。八波羅夷是。此中若犯一事。即非沙門。非釋女。失比丘尼法。涅槃無有其分。以涅槃乖生死故。故名異分。片者。諸威儀中。小小事也。謂取波羅夷法中小小之罪。謗他言犯波羅夷也。
阿蘭若
[0548a15] 此云閑靜處。謂離村落。五里之處也。
精舍
[0548a17] 所謂精舍者。非以其舍精妙。由其精練修行者所居。故謂之精舍也。
詣官
[0548a20] 詣。音藝。至也。善見律云。若人偷比丘尼衣。不得言是賊。但言此人取貧道衣去。若人當劫奪尼。得就王乞護身。不得稱名字。若道名字。犯。又云。若人入尼寺。斫伐樹木。不得奪刀斧。及打壞。若打壞應還直。若不還。計直多少。犯罪。
一念頃
[0548b02] 一念中。有九十剎那。一剎那。經九百生滅。僧祇律云。二十念。名一瞬頃。二十瞬。名一彈指。二十彈指。名一羅豫。二十羅豫。名一須臾。日極長時。有十八須臾。夜極短時。有十二[1]須(夜長日短。反上應知)。
波斯匿
[0548b07] 此云勝軍。
梵志
[0548b09] 即婆羅門也。其人種類自云。從梵天口生。四姓中勝故。獨取梵名。以為是梵天苗裔也。唯五天竺有。餘國皆無。
離奢
[0548b13] 此云皮薄。亦云同皮。
王舍城
[0548b15] 即羅閱城。
僧伽藍
[0548b17] 此云眾園。謂生植佛子道種根芽聖果處也。此方名寺。又名院。又名精舍。
摩竭國
[0548b20] 此云善勝國。亦云無惱國。
缾沙王
[0548b22] 此云影勝王。亦云勝身王。
種姓者
[0548b24] 舍夷(貴姓也。即釋迦所住處。以住處而立其姓也)。拘離(亦作拘梨。是羅摩伽國人種姓也)。彌寧(未詳)。跋耆(此云金剛)。滿羅(或作摩羅。又作末羅。此云力士)。蘇摩(此云月)。
羯磨
[0548c04] 此云作法辦事。
褰衣
[0548c06] 褰。音牽。所謂褰裳涉水。是也。
觸嬈
[0548c08] 嬈。音鳥。戲弄也。
差摩比丘尼
[0548c10] 差摩。亦作讖摩。此云安隱。此比丘尼得慈心三昧。智慧聰明。於五百阿羅漢比丘尼中。最為上首。
拘薩羅國
[0548c13] 是舍衛城之國號。乃波斯匿王所治之境也(拘。亦作憍)。
躡梁
[0548c15] 躡。音捻。登也。蹈也。梁者。橋梁也。
煑羮
[0548c17] 羮。音耕。五味和羮也。煑。同鬻。
  ●律藏卷第二十三
提舍難陀
[0548c20] 提舍。即坻舍。
販賣
[0548c22] 販。音范。賤買貴賣。曰販。
莖食
[0548c24] 莖。音恒。草木榦也。說文云。枝柱也。枝生於莖。故曰枝柱。
胡麻
[0549a03] 一名巨勝。本生胡國。故名胡麻。黑色。俗呼為黑芝麻。是也。八穀之中。最為大勝。故曰巨勝也。
黑石蜜
[0549a06] 是甘蔗糖之堅硬者。有黑白二種。
飯麨
[0549a08] 麨。音炒。謂稉米。栗米。麥米等。炒以磨粉為麨。或散麨。或以糖蜜摶之。
摩尼
[0549a11] 此云如意珠。又云離垢。由其寶光淨。不為垢穢所染。此寶珠在龍王項中。人得此珠。毒不能害。入火不燒。按此寶。天上人間俱有。惟人間功德相少。不具足耳。
毗瑠璃
[0549a16] 毗。或作吠。或無毗字。瑠或作琉。古字但作流離。後人加其玉。原是梵語。何勞加玉。此翻為青色寶。亦翻不遠。謂天竺有山。去波羅奈城不遠。山出此寶。因以為名也。或云紺瑠璃。紺者。謂青而含赤色也。
珂貝
[0549a21] 珂。音軻。一云瑪瑙。潔白如雪者。一云螺屬。生海中。或云貝大者。曰珂。
珊瑚
[0549a24] 梵語鉢攞娑福羅。此云珊瑚。形如枯樹。赤色。大論云。珊瑚。出海中石樹。外國傳曰。大秦西南漲海中。可七八百里。到珊瑚洲。洲底磐石。珊瑚生上。人以鐵網取之。述異記曰。珊瑚樹碧色。生海底。一株數十枝。枝間無葉。大者高五六尺。小者尺餘(大秦。即波斯國。在西天竺外。今東海。亦有珊瑚)。
生像
[0549b07] 外國喚金為生。稱銀名像。謂金生色本自黃。故云生。像者。似也。謂銀可以染色似金。故云像。
乾闥婆
[0549b10] 此云香陰。亦云陵空之神。即天帝樂神也。
同一師學
[0549b12] 謂同一如來大師教法中學。十二部經。體無別故。
如水乳合
[0549b14] 謂如來十二部經。體無有別。行與理順。一相無差。如水與乳。合為一體。無別色味也。
法語律語
[0549b17] 法語者。謂語詞圓足。律語者。合理無差。又能引實義。名曰法語。出柔輭言。名曰律語也。
二比丘尼
[0549b20] 一名蘇摩(蘇字上聲。如上釋)。二名婆頗夷(或云婆頗)。僧祇律云。一名真檀。是釋家女。二名鬱多羅。此云上也。
溉灌
[0549b23] 溉。音既。灌也。灌。音貫。溉也。澆也。
華鬘
[0549c01] 鬘。音蠻。梵言磨羅。此云鬘。天竺結鬘。多用蘇摩那華。行列結之。以為條貫。無問男女貴賤。皆此莊嚴。或首。或身。以為飾好。
倡妓
[0549c05] 倡。俗作娼。同音昌。女樂也。妓。音計。亦女樂也。
唱和
[0549c07] 唱。音暢。引先也。發歌。謂之唱也。和。禾字去聲。謂聲音相和。前後之相隨也。
俳說
[0549c10] 俳。音牌。俳優。雜戲也。
鼓簧
[0549c12] 簧。音黃。謂笙竽管底之側。以薄金葉障之。吹則鼓之而出聲。名之為簧。故笙竽皆謂之簧也。
吹貝
[0549c15] 貝。乃蠡之大者。吹之以為節樂也。
佯跛
[0549c17] 佯。音羊。詐也。跛。波字上聲。足行不正也。
或嘯
[0549c19] 音笑。蹙口而出聲也。
沙門釋子
[0549c21] 沙門。此云功勞。言其修道有多勞也。又翻勤行。謂勤行眾善。止息諸惡也。佛法及外道。凡出家者。皆名沙門。釋是釋迦。此云能仁。今言沙門釋子者。謂揀餘沙門也。此總有四句。以別沙門義。是釋子。非沙門。乃王種也。是沙門。非釋子。婆羅門也(諸外道出家修行者)。是沙門是釋子。乃比丘也。非沙門非釋子。二下姓也(一商賈。二農作)。增一阿含經。佛告諸比丘。有四姓出家者。無復本姓。但言沙門釋子。所以然者。生由我法生。成由我法成。其由四河入海。無復本名。同名大海。又長阿含經。佛告比丘。若有人問。汝誰種姓。當答彼言。我是沙門釋種子也。親從口生。從法化生。現得清淨。後亦清淨。當來彌勒弟子。皆稱曰慈子。
婆羅門
[0550a11] 此云淨行。亦云梵志。乃天竺四姓中之一姓。或出家。或居家。以修道為務。餘如上釋。
四種諍
[0550a14] 一言諍者。比丘尼共比丘尼諍言。引十八諍事。共諍言語。遂彼此共鬬。二覓諍者。比丘尼與比丘尼覓罪。三犯諍者。犯七種罪(波羅夷。乃至惡說)。四事諍者。言諍中事作。覓諍中事作。犯諍中事作。名為事諍也(十八諍事。如破僧犍度中出)。
  ○三十捨墮法
迦絺那衣
[0550a21] 此云功德衣。七月十五日。自恣竟。十六日受。受此衣已。得畜長衣。離衣宿。別眾食。展轉食。得食前食後。不囑授餘尼入聚落。至十二月十五日捨。是名衣已捨。捨已。不復得五事利益。
長衣
[0550b02] 長。音塲去聲。餘也。剩也。若布長一尺六寸。濶八寸。即名長衣。此謂長衣中。極少之量也。
淨施
[0550b05] 淨施有二種。一真實淨施。謂真實施與他。二展轉淨施。謂對彼作法。文如餘處釋。
尼薩耆波逸提
[0550b08] 尼薩耆。此云捨。波逸提。此云墮。謂犯此罪已。其物應捨與僧。乃至一人。餘有墮罪。應對一清淨比丘尼悔過。
衣已竟
[0550b12] 謂五衣已竟也。
除僧羯磨
[0550b14] 若有病緣。糞掃衣重。不堪持行。應僧中三乞不失衣羯磨。僧作白二羯磨。與彼不失衣法。故此除僧羯磨。不犯(詳如大律)。
非時衣
[0550b18] 時者。謂不受迦絺那衣。有一月名時(七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受迦絺那衣。有五月名時(七月十六日。至十二月十五日)。若此二時中。所得衣者。名為時衣。除此二時。於餘時所得衣者。名為非時衣也。
非親里
[0550b23] 謂非父母親里。乃至七世無親也。若親里者。父母親里。乃至七世有親也。
先不受自恣請
[0550c02] 謂先未曾受施主恣恁隨意請。許尼求索也。
我曹
[0550c04] 曹。音早平聲。輩也。眾也。
執事人
[0550c06] 謂執作眾務給事比丘尼之淨人也。
僧伽藍民
[0550c08] 謂守護寺門人。或自發心。或檀越雇來。
優婆塞
[0550c10] 此云近事男。謂受五戒者。
口可受
[0550c12] 謂口言諾。即置地受也。
五綴
[0550c14] 綴。音惴。合聯也。連補也。雜事云。諸苾芻尼。隨處安鉢。鐵遂生垢。或因打擲。多有損壞。佛言。應以薄錫。替鉢而用。彼便以錫遍裏其鉢。佛言。不應以錫。遍裹其鉢。可為小替。纔承鉢底。彼作種種奇異形勢。佛言。不合。替有二種。一如菩提樹。及多根樹葉。二如手掌(多根樹。即尼拘律樹)。
貿至
[0550c21] 貿。音茂。交易也。
求縷
[0550c23] 縷。音樓。綫也(綫同線)。
酥油生酥
[0551a01] 酥者。是牛羊等乳。抨鑽成之。油者。謂胡麻蔓菁等油。生酥者。謂牛羊等諸生酥。淨灑洗。無食氣。一受。得七日服。
蜜石蜜
[0551a05] 蜜。謂諸蜂蜜也。石蜜如上釋。
  ●律藏卷第二十四
檀越
[0551a08] 檀是梵音。此云施。越是此方之言。謂人能行施。即得超越貧窮海矣。
五衣
[0551a11] 一安陀會。二鬱多羅僧。三僧伽黎。四僧祇支。五覆肩衣。根本羯磨云。一僧伽胝(即僧伽黎)。二嗢怛羅僧伽(即鬱多羅僧也)。三安怛婆娑(即安陀會)。四厥蘇洛迦(下裙)。五僧脚踦(掩腋襯衣)。此五衣者。尼所要用。三衣如舊。餘二須論。厥蘇洛迦。正譯名篅。意取形狀。立目(以其兩頭縫合。形如小篅也)。即是尼之下裙。長四肘。寬二肘。兩頭縫合。著時入立。擡上過臍。各蹙兩邊。雙排後掩。繫以腰絛。在踝上二指。此是西方尼眾著裙之儀。惟此一裙。更無餘服。以是煗地。充事長道。不同寒國。重數須多。舊云厥修羅。或云祇修羅者。皆譌也(繫絛之式。量與僧同。如眾學法中釋)。僧脚踦者。即是此方覆膊。更長一肘。正當其量。用掩肩腋。佛制。恐汙三衣。先用通覆兩肩。然後於上通披法服。繞頸令急。級[巾*句]紐於肩頭。其[巾*句]紐與衫[巾*句]相似。衣總覆身。元不露膊。雙手不出。斂在胸前。同阿育王像。乃至禮敬三寶。及受大戒。噉食之儀。曾不輒許露出胸膊。尼在寺時。法皆如是。僧亦同此。然噉食禮拜之時。僧便露膊。五天皆爾。不見僧尼披覆膊者。若在寺中。無帶[巾*句]紐法。由[疊*毛]布輕澀。肩頭不墮。此方絹滑。施帶胸前。自是一家容儀。非關佛制。則但由先來。翻譯傳授。不體其儀。云僧祇支。復道覆肩衣。然覆肩衣者。即僧脚崎。喚作僧祇支。乃是傳言不正。此二元是一物。強復施其兩名。祇支似帶本音。覆肩律無斯目。又此方古舊祗支。亦非本樣。合是厥蘇洛迦。而縵偏開一邊。事當下裙也。此等非真。各有參差。著用亦未閑其軌則。略註大綱。廣如餘處。自非親觀西國。誰復委的元由。設有見此告言。改者萬中有一。即似三衣之類也。既如雷同執舊。不肯隨新。斯乃知而故為。違教之愆。誰代之也。
婆伽婆
[0551b17] 此是世尊有大功德至聖之名。體含多義。不可直翻。如智論云。婆伽。秦言德。婆言有。是名有德。又婆伽。名分別。婆。名巧。巧分別諸法。總相別相。故名婆伽婆。又翻有名聲。謂無有得名聲如佛者。或云婆伽梵。新云薄伽梵。釋陀羅尼云。婆伽梵者。男聲呼也。婆誐嚩底。女聲呼也。二俱會意。釋云世尊。若依聲明。敵對釋者。婆伽云破。梵翻為能。能破四魔。名婆伽梵。又云薄阿梵。依聲明論云。薄名為破。阿名無生。梵名為證。智能證阿。名為阿梵。由阿梵故。能破煩惱。故佛世尊。不生不滅。不來不去。不一不異。不斷不常。不增不減。具如是德。名薄阿梵。又云薄伽梵。薄伽云福智。梵名為具。會意釋云。由具福智。莊嚴滿足。名薄伽梵。又薄伽梵。亦是男聲呼。佛地論云。薄伽梵。聲依六義轉。一自在。二熾盛。三端嚴。四名稱。五吉祥。六尊貴。頌曰。自在熾盛與端嚴。名稱吉祥及尊貴。如是六德義圓滿。是故彰名薄伽梵。其義云何。謂如來永不繫屬諸煩惱故。具自在義。猛燄智火所燒鍊故。具熾盛義。妙三十二大士相等所莊飾故。具端嚴義。一切殊勝功德圓滿。無不知故。具名稱義。一切世間親近供養。咸稱讚故。具吉祥義。具一切德。常起方便。利益安樂一切有情。無懈廢故。具尊貴義(已上廣釋。為欲令知如來有此眾德故也)。
憒閙
[0551c16] 憒。音膾。亂也。閙。音鐃去聲。不靜也。擾也。
狼藉
[0551c18] 狼。音郎。獸名也。似犬。銳頭白頰。高前廣後。其性多貪。故曰貪狼。蹂攉其草。使之雜亂。故曰狼藉。藉。音寂。草不編。離披雜亂也(攉音霍。反覆也)。
六枚
[0551c22] 枚。音梅。箇也。數物幾箇。曰幾枚。
大釜
[0551c24] 釜。音輔。鍑屬。無足。大口。古時釜量。六斗四升。本作鬴字。
大瓮
[0552a03] 瓮。亦作罋。同音翁去聲。汲水瓶缸也。
涅槃僧
[0552a05] 此云裙也。
栴檀輸那比丘尼
[0552a07] 栴亦作旃。旃檀是香名。輸那者。苑法師云。輸宜借上聲呼。正曰輸羅。此翻為勇猛也。增一阿含經云。降伏外道。立以正教。所謂輸那比丘尼是。
橛上
[0552a11] 橛。音掘。木段。以木段安牆壁上也。
象牙杙
[0552a13] 杙。音亦。橛也。謂牆壁間杙。翹上。如象牙也。
破戒見威儀
[0552a15] 破戒者。謂犯波羅夷。僧殘。偷蘭遮。破見者。謂破於正見。起於六十二見。諸邪見等。破威儀者。謂犯波逸提。悔過法。突吉羅。惡說也。
棃奢
[0552a19] 即離奢。如上釋。
迦羅比丘尼
[0552a21] 迦羅。此云黑色。
張[疊*毛]
[0552a23] [疊*毛]。音牒。細布也。天竺白[疊*毛]。幅寬二肘。若是大[疊*毛]。則與袈裟量同。亦為一幅。似西洋布。此方皆無。
跋陀迦毗羅比丘尼
[0552b02] 跋陀。亦云跋陀羅。此翻為賢。迦毗羅。此云黃色。言此比丘尼身體金色。端正細輭。猶如天身。或云迦毗羅是姓。即大姓迦毗羅婆羅門女也。
價直四張[疊*毛]
[0552b06] 五分律云。直四大錢。按此四[疊*毛]。價直四迦利沙波拏。言錢者。非也(迦利沙波拏。原是數名。非錢號)。僧祇律云。四羯利沙槃者。四四十六故錢(即十六分也)。毗尼母經云。冬天遮寒。極重價衣。用四迦羅沙畔作。不得過(羯利沙槃。迦羅沙畔。迦利沙波拏。此皆一號。由音有輕重之譌耳)。
十六條
[0552b12] 按天竺。一迦利沙波拏。分為四分。一分有五磨灑。一磨灑。有八十貝齒。四分共有二十磨灑。總得一千六百貝齒。此是一迦利沙波拏。為一千六百貝齒之數也。今此十六條。即十六分。是四迦利沙波拏四四十六分。共有八十磨灑。總得六千四百貝齒。此是四迦利沙波拏之大數也。餘如大僧初篇中釋(磨灑亦是數名。是貝齒許八十箇名。若言一分。則有五磨灑。五磨灑大數總有四百貝齒。貝齒俗呼名海巴。小兒常帶壓驚。又呼為壓驚螺。上古皆為貨用。至秦乃廢貝行錢。今摩竭國。猶現用也)。
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十九
  音釋
媟嬻
[0552b24] 上音屑。下音讀。慢也。
五分
[0552c01] 謂一戒。二定。三慧。四解脫。五解脫知見。
三毒
[0552c02] 貪。瞋。癡。
七支
[0552c03] 殺。盜。婬。妄言。綺語。兩舌。惡口。
四生
[0552c04] 胎。卵。溼。化。
三途
[0552c05] 地獄。餓鬼。畜生。

[0552c06] 同螺。

[0552c07] 音促。

[0552c08] 音納。
抨鑽
[0552c09] 上音烹。下音劗。

[0552c10] 音富。大釜也。
  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二十目錄
釋翅搜迦維羅衛國尼俱律園
波逸提
毀呰
麤惡罪
除僧羯磨
實者
五六語
有知女人
鬼神村
坐蓐
嫌窄
澆泥
戶扉
窻牖
覆苫
施一食處
非時
食家
四月
軍陣
鬬戰
擊攊
淨施
青黑木蘭
麤罪
若二若三
與欲
手搏
剎利
未藏寶
門閾
八指
陛孔
兜羅綿
瞰蒜
摩訶波闍波提
胡膠
適意
茄蔞草
鳥銜
問訊
謦欬
樹株
汪水
巷陌
摩納
墼上
埵上
讖摩比丘尼
呪詛
南無
迦羅比丘尼
椎胸
食噎
婆祇陀國
襯身衣
暴風
汎漲
蹹殺
反叛
模法
盡漬
磔手
六難事
跋難陀
袈裟
出迦絺那衣
舂磨
炊飯
嗤笑
自手紡績
支節呪
剎利呪
鬼呪
吉凶呪
解知音聲
轉鹿輪卜
治腹內蟲病呪
治宿食不消呪
治毒呪
婆羅
六法
癃躃跛
瘖瘂
安陀會
鬱多羅僧
僧伽棃
僧祇支
覆肩衣
癰疽
白癩
乾痟
二形
三昧
正受
須陀洹
斯陀含
阿那含
阿羅漢
腐爛藥
具足戒
曾嫁婦
由延
果蓏
賊宼
迦毗羅長老
所諱
麻滓
[袖-由+宁]跨衣
用毳
劫貝
俱遮羅
芻摩
野蠶綿
手脚釧
隈處
擎蓋
跣行
作屟
洟唾
二道合
一錢
思那絺羅國
多羅葉
立塔
優婆夷
伽羅旃檀陀輸那
波羅提提舍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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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二十
明 廣州沙門釋 弘贊在犙 輯
新安沙門釋 弘麗羅峰 校

  ○一百七十八單提法
釋翅搜(釋種也)。迦維羅衛國(赤澤國也)尼俱律園(無節樹園也)
[0553b18] 此是佛本生國也。
波逸提
[0553b20] 此云墮。謂墮在燒煑覆障地獄也。
毀呰
[0553b22] 呰。音子。呵也。口毀也。
麤惡罪
[0553b24] 謂初二篇。及二篇中方便罪也。
除僧羯磨
[0553c02] 此因比丘尼自犯眾罪。復於他俗家作無利益事。三諫不止。聽僧作白二羯磨。差比丘尼。往白衣家說其罪過。唯除此羯磨差往。已說露其罪。向說。無犯。
實者
[0553c07] 謂自實得過人法。向未受大戒人說。波逸提。若未得。妄言得。波羅夷。
五六語
[0553c10] 五語者。謂五陰法。及所有五語相應之法。六語者。謂六根。及所有六語相應之法。此等皆是為彼解說。如云色無我。乃至識無我。眼無常。乃至意無常。
有知女人
[0553c14] 謂識知善惡。能解人情語言意趣。可作證明者。又要是白衣。一切出家人。亦不得。以事同故也。
鬼神村
[0553c17] 村者。聚也。謂一切鬼神。依託而住。猶若人村。故名草木為鬼神村也。
坐蓐
[0553c20] 蓐。音肉。薦也。以茭蒲等草為之。今借音為因蓐字。別作褥非。
嫌窄
[0553c23] 嫌。音賢。不平於心也。憎也。窄。音謫。狹也。迫也。
澆泥
[0554a01] 澆。音驕。漓也。
戶扉
[0554a03] 戶是門戶。扉。音非。戶扇也。以木為之曰扉。以葦為之曰扇。
窻牖
[0554a06] 窻。音瘡。牖。音有。在牆曰牖。在屋曰窻。穿壁為之也。
覆苫
[0554a08] 苫。音閃平聲。亦音[序-予+亶]。蓋也。又編茅覆屋曰苫。
施一食處
[0554a10] 謂有檀越於無住處村。建立福舍。凡有出家者至。限施一食。或與一宿。無病比丘尼應受一食。不得過受也。
非時
[0554a14] 從旦至日中名為時。從中至暮。乃至明相未出。皆名非時也。
食家
[0554a17] 食者。男以女為食。女以男為食。謂男女行交會時。更相受用。故名為食也。若白衣舍。行婬欲處。更無別人。於此處強坐。令他夫婦所欲不得隨意者。故得罪。若斷婬家。受齋家。若有尊重人在座。若此舍多人出入處。並皆無犯。
四月
[0554a23] 謂夏四月。此亦不必定。應隨施主請。或春四月。或冬四月。或半月。一月。乃至四月。但不得過彼所請之限。若過限索者。得罪。除常請等。不犯。
軍陣
[0554b03] 陣。音振。師旅軍兵行列也。
鬬戰
[0554b05] 鬬。音斗去聲。競也。爭也。戰。音旃去聲。鬬也。
擊攊
[0554b07] 攊。音歷。擊攊者。以指挃其肉令癢。而取笑也。
淨施
[0554b09] 二種淨施。如上釋。真實淨施者。要問主然後得著。展轉淨施者。問與不問。隨意著用。無犯。
青黑木蘭
[0554b12] 青者。非大青。及純青也。黑者。是泥也。木蘭者。此是木名。取其皮以染赤色也。
麤罪
[0554b15] 麤罪者。謂波羅夷中偷蘭遮罪。及僧殘。僧殘中偷蘭遮罪。若覆他波羅夷。即自得波羅夷。
若二若三
[0554b18] 謂比丘尼。曾已二三番同作布薩聽說戒經。今自知有罪。恐餘比丘尼發舉其事。故詐言始知也。
與欲
[0554b21] 欲者。謂僧如法羯磨斷事。自心樂欲共同。而自有三寶等緣者。即應與欲(具修威儀。對一比丘尼言)大姊一心念。我某甲比丘尼。如法僧事與欲(一說。若布薩時。應言與欲清淨。若自恣時。應言與欲自恣)。
手搏
[0554c02] 搏。音博。謂作打心。擬手向彼。惟不著其身耳。
剎利
[0554c04] 此云田地主。此是世界初之王種也。今若立王時。取四大海水灌其頂上。故名為剎利水澆頭王。斯其嫡也。若餘種姓。以水灌頂立為王者。亦名為剎利水澆頭王。
未藏寶
[0554c09] 謂夫人共王宿時。著金銀眾寶瓔珞。而此寶未藏舉時。名未藏寶。
門閾
[0554c12] 閾。音域。門限也。謂門下橫木。為外內之限也。
八指
[0554c14] 謂如來八指也。如來八指。當常人二十四指。又言。如來一指。濶二寸。八指當一尺六寸也。
陛孔
[0554c17] 陛。音皮上聲。牀陛也。言除入陛孔者。謂除牀脚上入陛孔木也。毗尼母論云。作牀法。一切牀脚。除上入陛。下八指也。
兜羅綿
[0554c21] 兜羅者。草木華綿之總稱也。
  ●律藏卷第二十五
噉蒜
[0554c24] 蒜者。葷辛菜也。凡物辛臭者。皆曰葷也。有物葷而非辛者。阿魏之類是也。有物辛而非葷。薑芥之屬是也。有物葷而復辛。五辛是也。佛戒五辛。以其臭穢。能障聖道。食之者。必招無間之業。今人不能戒。即是不欲見聖道。而甘為無間之罪輩者。如楞伽經。佛告大慧。如是一切蔥韮薤蒜。臭穢不淨。能障聖道。亦障世間人天淨處。何況諸佛淨土果報。又楞嚴經云。熟食發婬。生啖增恚。十方天仙。嫌臭遠離。諸餓鬼等。舐其脣吻。常與鬼住。福德日消。長無利益。大力魔王。現作佛身。來為說法。非毀禁戒。讚婬怒癡。命終為魔眷屬。永墮無間。故涅槃經云。食者當生苦處。汙穢不淨。又金棺敬福經云。飲酒食肉五辛之人。雖造經像。勞而少功。主匠無益。諸天不祐。又雜阿含經云。食五辛人。觸穢三寶。死墮屎糞地獄。出為野狐豬狗。若得人身。其體腥臭。又決定經云。若人食酒肉五辛入伽藍。墮豬胎中。後得人身。常患腋氣。報應經云。七眾不得食肉葷辛。有病。開在伽藍外。白衣家服。滿四十九日。香湯澡浴。然後讀誦。不犯罪。僧祇律。開病比丘服蒜。聽七日在一邊小房。不得臥僧牀褥。講堂處。大小便處。皆不得到。不得僧中食。不得就佛禮拜。得下風遙禮。七日滿。澡浴熏衣。方得入眾。若種蒜。若山蒜。如是比蒜。及餘一切。若生若熟。若葉若皮。悉不得食(五辛者。一蔥二薤三韮四蒜五興渠。興渠者。梵音稍譌正云形具。此方本無。惟慈憫三藏。自西域歸至于闐。方見。餘國不覩。其根麤如細蔓菁根而白。臭如蒜。彼國人種取根食之。時三藏冬到彼國。不見其枝葉。韮。言九。薤。音械)。
摩訶波闍波提
[0555b03] 此云大生主。亦云大愛道。是佛姨母也。
胡膠
[0555b05] 胡國多出此膠。故名胡膠。是彼方之樹膠也。
適意
[0555b07] 適。音釋。如也。自得也。廣雅云。適善也。謂事物善好。稱人心也。
茄蔞草
[0555b10] 此是梵音。西國草名。非取草頭為義。經音義。作結縷字。言上林賦云。布結縷攢戾莎。爾雅傳橫目孫炎云。三輔曰結縷。今關西饒之。俗名句屢草也。
烏銜
[0555b14] 銜。音鹹。凡口含物。皆曰銜也。
問訊
[0555b16] 訊。音信。言也。謂發言慰問。以伸敬誠也。
謦欬
[0555b18] 謦。音卿上聲。欬。音慨。謦欬之聲也。又輕曰謦。重曰欬。
樹株
[0555b21] 株。音諸。木根入土曰根。土上曰株也。
汪水
[0555b23] 汪。音枉平聲。汪水。池水也。又停水曰汪。又深廣也。
巷陌
[0555c01] 巷。音學去聲。里中巷也。直曰街。曲曰巷。陌。音麥。市中街也。
摩納
[0555c04] 此云年少。或云那羅摩納。此云人。皆一也。
墼上
[0555c06] 音吉。未燒甎坏也。
埵上
[0555c08] 音朵。堅土也。
  ●律藏卷第二十六
讖摩比丘尼
[0555c11] 亦作差摩。義如前釋。
呪詛
[0555c13] 詛。阻字去聲。盟詛也。孔氏曰。詛小於盟。釋文云。以禍福之言相要曰詛。今言呪詛。謂呪願使之沮敗也。
南無
[0555c17] 或作南摩。或作曩謨。又作那謨。此云歸命。亦云歸依。謂舉自身命而歸依。以顯誠敬之極也。善見論。翻為歸命覺。覺即佛也。般若經云。佛言。若有一人稱南無佛。乃至畢苦。其福不盡。智論問曰。云何但空稱名字。便得畢苦。其福不盡。答曰。是人曾聞佛功德。能度人老病死苦。若多若少。供養及稱名字。得無量福。
迦羅比丘尼
[0556a01] 根本尼律云。黑色苾芻尼。本是外道。常與諸尼共諍。
椎胸
[0556a04] 椎。音垂。擊也。然西國俗士。終歿臨喪。方以拍額椎胸。哀號相泣。顯其不吉。出家之人。永絕斯模。豈得趣釋父之門。而返習俗形儀。設有為之。即非釋女也。
食噎
[0556a09] 噎。音謁。食窒。氣不通也。
婆祇陀國
[0556a11] 亦作婆祇提。又婆伽陀。即摩竭提國。是中天竺境。如上釋。
襯身衣
[0556a14] 襯。音藽。近身衣也。近身而著者。名襯身衣。臥時覆身上。亦名襯體衣。此有三種作。上者從覆頭下至踝。舒覆左手。掩令等沒。中者從覆頭下至半脛。舒覆左臂。掩等至腕。下者從覆頭下至膝。舒覆左臂。掩等半肘。
暴風
[0556a20] 亦與暴。同蒲報切。庖字去聲。暴暴卒起貌。又猛也。猝也。急也(此與曬暴之暴不同。曬暴字從米)。
汎漲
[0556a23] 汎。音泛。漲。音障。大水泛溢也。
蹹殺
[0556b01] 蹹。踏。蹋。三形。同達合切。談字入聲。踐也。
反叛
[0556b03] 叛。盤字去聲。背叛跋扈也。跋扈。乃強梁之義。
模法
[0556b05] 模。音謨。模範也。規模也。
盡漬
[0556b07] 漬。音恣。浸也。
磔手
[0556b09] 側格切。音窄。張也。開也。謂張指盡兩端也。佛一磔手。廣二尺。又云。佛一磔手者。中人三磔手。此當常人一肘半也。
六難事
[0556b13] 毗尼母經云。一父母難。二兄弟姊妹難。三六親難。四國王大臣難。五盜賊難。六野獸難。
  ●律藏卷第二十七
跋難陀
[0556b17] 此云歡喜賢。亦云近歡喜。
袈裟
[0556b19] 袈裟。是赤色義。亦是赤色草木之名。因將此草以染衣。使作壞色。故就而號之為袈裟。即壞色衣。壞其五大色。而成沙門之服也。
出迦絺那衣
[0556b23] 謂至十二月十五日。眾僧羯磨共出此衣也。若出此衣。五事利益不復得。餘如上釋。
舂磨
[0556c02] 舂。摏音。擣米也。持杵臨臼。為之舂也。磨。眉波切。摩去聲。北方名磑。江南呼磨也(此亦方土物異。名號不同故也)。
炊飯
[0556c05] 炊。音吹。爨也。取其進火。謂之爨。取其氣上。謂之炊(爨。音竄)。
嗤笑
[0556c08] 嗤。抽知切。音鴟。廣雅云。嗤輕也。謂相輕笑也。
自手妨績
[0556c10] 紡。妃兩切。音倣。說文云。網絲也。績。資昔切。音迹。緝麻也。十誦律云。若為縫衣繩線。乃至六兩。不犯。內法傳云。擎鉢乞食。足得養身。雖曰女人。有丈夫志。豈容恒營機杼。作諸雜業。廣為衣服。十重五重。禪誦曾不致心。驅驅鎮惱情志。同俗粧飾。不顧戒經。宜可門徒共相檢察。西國尼眾。斯事全無。並皆乞食資身。居貧守素而已。問曰。若爾。出家尼眾。利養全稀。所在居寺。多無眾食。若不隨分經營。活命無路。輙違律教。便爽聖心。進退兩途。如何折中。身安道盛。可不詳聞。答曰。本契出家。情希解脫。絕三株之害種。偃四瀑之洪流。宜應畢志杜多。除苦樂之邪徑。敦心少欲。務閑寂之真途。奉戒昏旦。斯即道隆。豈念身安。將為稱理。若能守律。決鍊貞疎。則龍鬼天人。自然遵敬。何憂不活。徒事辛苦。至如五衣瓶鉢。足得全軀。一口小房。彌堪養命。簡人事。省門徒。若玉處泥。如蓮在水。雖云下眾。實智等上人矣(社多。即頭陀。此云抖擻)。
支節呪
[0557a04] 或云解支節呪。支。謂體之四支也。節。謂身筋節也(此戒不得誦習世俗呪術。後第六十九戒。不得學世俗伎術)。
剎利呪
[0557a07] 此呪。出天竺剎利書也。
鬼呪
[0557a09] 謂起尸鬼呪也。
吉凶呪
[0557a11] 謂知人吉凶。生死之相也。
解知音聲
[0557a13] 謂解知一切禽獸音聲也。
轉鹿輪卜
[0557a15] 亦名轉禽獸輪卜。謂作諸禽獸形像。周帀行列旋轉。以卜吉凶。亦出天竺鹿輪書。然天竺異書。總有六十四種。世術無不備焉。
治腹內蟲病呪
[0557a19] 腹內蟲病者。即是蠱病也。今用厭蠱鬼名呪治之。
[0557a20] 睺睺 奴吒[少/兔][目*候][目*候] 尼多那睺睺 阿若兜睺睺 阿吒[少/兔]睺睺 毗律多睺睺 奴吒[少/兔]睺睺 莎訶
[0557a23] 三升水。銅盆上。以白練覆上。以七枚楊枝。縱橫安上。呪三七徧。用竟。棄之廁中(或用滅罪呪。或用六字大陀羅尼呪。呪之即瘥。凡誦持呪法。必須專心至誠。信而無疑。即隨念所求。無有不靈驗者)。
[0557b02] 又觀世音菩薩說除卒得腹痛陀羅尼呪。
[0557b03] 南無勒囊利虵虵 南無阿利虵 婆路吉坻舍伏羅虵 菩提薩埵虵 摩訶薩埵虵 多擲哆究之究之 羅之羅之 阿羅三婆陀尼移 莎訶
[0557b07] 若人卒得腹痛病困。宜急呪鹽水三徧。令腹痛者飲之。其痛即差。
治宿食不消呪
[0557b10] 六字大陀羅尼呪曰。
[0557b11] 斯(須何切)地(除[(上/矢)*(入/米)]切)梯(吐稽切)曇(徒紺切)安(於軻切)荼(徒嫁切)[(上/矢)*(入/米)](一)般荼(徒嫁切)[(上/矢)*(入/米)](二)葛羅馳(除寄切)稽由[(上/矢)*(入/米)]薩帝婆帝(三)耶賖婆帝(四)底闍婆帝(五)頻頭摩帝(六)
[0557b14] 佛告阿難。是呪能令宿食不消。尋得消化。能除吐下等病。能除風病。熱病。冷病。雜病。能滅一切諸邪呪術。能滅起屍。能滅一切形像厭蠱。阿難。若有人知此神呪姓名者。彼則不怖畏王難。不怖畏怨敵難。不怖畏賊難。不怖畏火難。不怖畏水難。若於城邑聚落。及在曠野。悉無所畏。亦不為他人伺求其過。無過可說。若食毒藥。毒不能害。轉為利益。此六字大陀羅尼呪。乃是七三藐三佛陀所說。亦是梵王娑婆主。釋提桓因。四大王所說。亦皆隨喜。破諸呪術。消伏死屍。一切形像厭蠱。皆悉破壞斷滅。
[0557b24] 又佛說神水呪。療一切病。
[0557c01] 南無佛南無法南無比丘僧南無過去七佛 南無諸佛 南無諸佛弟子 南無諸賢聖師 南無諸賢聖弟子(兼誦七佛名字)第一唯衛佛 第二唯式佛 第三隨葉佛 第四拘留秦佛 第五拘那含牟尼佛 第六迦葉佛 第七釋迦牟尼佛。
[0557c06] 此是佛說神呪。隨呪井池河泉。呪之三徧飲者。百病皆除。
治毒呪
[0557c09] 如藥犍度中。持自護慈念呪。以免虵毒。是也。
[0557c09] 如佛說偈。令人誦得長壽(以此護身。能免一切毒害。并得長壽)。
 我慈諸龍王  天上及世間  以我此慈心
 得滅諸毒恚  我以智慧聚  用心殺此毒
 味毒無味毒  破滅入地去

[0557c14] 此偈佛說。恒晨朝時。清淨已。誦一七徧。得無量功德。滅一切惡。能令人長壽。
[0557c16] 又觀世音菩薩說除中毒。乃至已死。陀羅尼呪。
[0557c17] 南無勒囊利虵虵 南無阿利虵 婆路吉坻舍伏羅虵 菩提薩埵虵 摩訶薩埵虵 多擲哆莎梨莎梨 毗莎梨毗莎梨 薩婆毗沙 那含尼 莎訶(蛇同耶音。上五句同大悲呪)
[0557c21] 若人被諸雜毒。中毒欲死者。已死者。急以此呪。呪於耳中。即差。縱暴死。還蘇。
婆羅
[0557c24] 此云牢實。亦云力。
六法
[0558a02] 六法如律文出。今述頌曰。
 染心相觸盜四錢  斷畜生命小妄語
 非時噉食及飲酒  是名式叉學六法

[0558a05] 時諸比丘尼。輒度人出家。不先授與二歲學戒。便受大戒。愚癡無知。不能學戒。不知戒相。以不知故。造作非法。佛言。應與二歲學戒羯磨。十誦中。輒度妊身女人。佛言。與二歲羯磨。可知有無。謂以六法淨心。二歲淨身也。今按律意。不問有身無身。法爾應與二歲學戒。聽十八童女。十歲曾出嫁者。各二歲學戒。至年滿二十及十二。方與授具足戒。謂十八童女。以不經勞苦。志節未成。未堪授以大戒。應與二歲學法。設過十八。亦應與之(餘如下釋)。佛言。式叉尼。一切大尼戒應學。除自手取食。授食與他。事鈔云。式叉尼。具學三法。一學根本。謂四重是。二學六法羯磨。所與者。謂染心相觸。盜四錢。斷畜生命。小妄語。非時食。飲酒也。三學行法。謂大尼諸戒。及威儀。並隨學之。但不得向說五篇罪名。若犯根本戒法者。即應滅擯。若學法中犯者。更與二年羯磨。若違行法。直犯佛教。即須懺悔。不壞本所學六法也。僧祇律云。式叉摩那。在一切大尼下。一切沙彌尼上坐。於式叉摩那不淨。於大尼淨。於大尼不淨。於式叉摩那亦不淨。大尼得與式叉摩那三宿。式叉摩那得與沙彌尼三宿。式叉摩那得與大尼授食。除火淨。生種。取金銀錢。自從沙彌尼受食。尼不得向說波羅夷。乃至越毗尼罪。得語不婬。不盜等。式叉摩那。至布薩。自恣日。入僧中胡跪合掌。作是言。阿梨耶僧。我某甲清淨。僧憶念持。如是三說而去。後四波羅夷犯者。更從始學。十九僧殘已下。若一一犯。隨所犯。作突吉羅悔。若破非時食。停食食。捉錢金銀。飲酒。著華香。五戒者。隨犯日數。更學二歲。學戒滿已。欲受具者。和尚尼。應白僧乞畜弟子羯磨。然後二部僧中受具(阿梨耶。此云聖者。或翻尊者)。
癃躃跛
[0558b11] 癃。音隆。罷病也。罷病。即殘病。古云。吾有疲癃之疾。是也。躃。音碧。跛。波字上聲。躃者。兩足俱廢。跛者。一足廢也。
瘖瘂
[0558b15] 瘖。音因。瘂。音鴉。瘖瘂。不能言也。
安陀會
[0558b17] 此云下著衣。亦云中宿衣。即五條衣也。
鬱多羅僧
[0558b19] 此云上著衣。即七條衣也。
僧伽棃
[0558b21] 此云重複衣。即九條。至二十五條衣也。
僧祇支
[0558b23] 或云僧脚踦。應法師云。正言僧脚差。僧。此云掩覆。脚差。此云腋。名掩腋衣。律文作僧祇支。或僧竭支。或僧迦支。或僧迦鵄。皆譌也。義淨三藏云。僧脚踦者。即是此方覆膊。更長一肘。正當其量。用掩肩腋。佛制。恐汙三衣。先用通覆兩肩。然後於上通披法服。繞頸令急。級[巾*句]紐於肩頭。其[巾*句]紐。與衫[巾*句]相似。衣總覆身。元不露膊。雙手不出。斂在胸前。乃至禮敬三寶。及受大戒。瞰食之儀。曾不輒許露出胸膊。尼在寺時。法皆如是。僧亦同此。然瞰食禮拜之時。僧便露膊。五天皆爾。不見僧尼披覆膊者。若在寺中。無帶[巾*句]紐法。由[疊*毛]布輕澀。肩頭不墮。此方絹滑施帶胸前。自是一家容儀。非關佛制。則但由先來翻譯。傳授不體其儀。云僧祇支。復道覆肩衣。然覆肩衣者。即僧脚踦。喚作僧祇支。乃是傳言不正。此二元是一物。強復施其兩名。祇支似帶本音。覆肩律無斯目。又此方古舊祇支。亦非本樣。合是厥蘇洛迦。而縵偏開一邊。事當下裙也。此等非真。各有參差。著用亦未閑其軌則。南海諸國。尼眾別著一衣。雖復制匪。西方共名僧脚踦服。長二肘。寬二肘。兩頭縫合。留一尺許。角頭刺著一寸。舉上穿膊貫頭。拔出右肩。更無腰帶。掩腋蓋乳。下齊過膝。若欲此服。著亦無傷。線則唯費兩條。彌堪掩障形醜。若不樂者。即可還須同大苾芻著僧脚踦服。其寺內房中。厥蘇洛迦。及僧脚踦。兩事便足。僧脚踦。取一幅半。或絹。或布。可長四肘五肘。如披五條。反搭肩上。即其儀也。若向餘處。須好覆形。如在屏房。袒膊非事。春夏之節。此可充軀。秋冬之時。任情煖著。擎鉢乞食。足得養身。雖曰女人。而有丈夫之志矣(南海。是南天竺境。厥蘇洛迦。亦作俱酥洛迦。如下文釋)。
覆肩衣
[0559a05] 按此一服。準如上說。即是祇支之別名也。既其二衣。同是一服。則尼之五衣。而缺其一。須知一是裙也。如十誦律。尼眾五衣。其三衣並同名目。後之二衣。一云覆肩。二云俱蘇羅。或云祇修羅。然俱蘇羅。是俱蘇洛迦音同也。此即尼之下裙。今律不言裙。而云覆肩祇支者。斯必譌也。故尼陀那云。厥蘇洛迦。此譯為篅。昔云祇修羅者。人皆不識其事。此則形如小篅是。尼五衣之數也。應譯為裙。寄歸傳云。東夏諸尼。衣皆涉俗。所有著用。多並乖儀。準如律說。尼有五衣。三衣同僧。四僧脚踦。五裙。上之四衣。儀軌與大僧不殊。惟裙片有別處。梵云俱蘇洛迦。此譯為篅衣。以其兩頭縫合。形如小篅也。長四肘。寬二肘。上可蓋臍。下至踝上四指。著時入內擡使過臍。各蹙兩邊。雙排擪脊。繫絛之法。量與僧同。胸腋之間。逈無繫抹。假令少壯。或復衰年。乳高內起。誠在無過。豈得羞人。不窺教檢。漫為儀飾。著脫招愆。臨終之時。罪如濛雨。萬中有一。時復能改。然其出外。及在僧前。并向俗家。受他請食。袈裟繞頸。覆身。不合解其肩紐。不露胸臆。下出手餐。祇支偏袒。衫袴之流。大聖親遮。無宜服用。準檢梵本。無覆肩衣名。即是僧脚踦衣。此乃祇支之本號。既不道裙。多是傳譯參差。應捨違法之服。著順教之衣(篅。音椽竹囤。盛榖器也)。
癰疽
[0559b05] 癰。音雍。疽。音苴。癰者。六腑不和之所生。疽者。五臟不調之所致。陽滯於陰。則生癰。陰滯於陽。則生疽也。
白癩
[0559b09] 癩。音賴。疥也。
乾痟
[0559b11] 痟。音宵。亦云乾枯病。又云痟盡病。謂身肉枯竭。痟瘦。
二形
[0559b14] 亦名二根。如初篇中釋。大論云。二根人。結使多襍。亦行男事。亦行女事。其心邪曲。難可勉濟。譬如稠林曳木。曲者難出。以其心多邪曲。故不任為道也。
  ●律藏卷第二十八
三昧
[0559b19] 此云調直定。亦云正定。
正受
[0559b21] 非邪曰正。領納曰受。故名正受也。
須陀洹
[0559b23] 此云預流。亦云入流。
斯陀含
[0559c01] 此云一來。亦云一往來。
阿那含
[0559c03] 此云不來。亦云不還。
阿羅漢
[0559c05] 此云無學。亦云無生。又云無著。
腐爛藥
[0559c07] 腐。音釜。朽敗也。即是陳故朽敗之藥也。謂出家之士。衣食任緣。四大虗假。無宜縱恣。設有病緣。隨餌可療。不得勉求美好。生惱妨道。以乖解脫之本也。
具足戒
[0559c11] 謂五戒。八戒。十戒。未是具足。惟比丘。比丘尼戒。乃名具足戒。又受大戒已。即是具足涅槃行也。亦云近圓戒。苾芻尼律云。苾芻尼者。謂得苾芻尼性。云何苾芻尼性。謂受近圓。云何近圓。謂白四羯磨。於所作事。如法成就。將近涅槃。故名近圓。又其進受人。以圓滿心。希求具戒。要期誓受。情無恚恨。以言表白。語業彰顯。究竟滿足。故名圓具(近圓。圓具。二義。俱通也)。
曾嫁婦
[0559c19] 謂曾已嫁適他人。識知欲與非欲。能妨他染。自力任持。能事二師。於二師處。凡有片事。咸堪代為。故許十歲。與其六法。滿十二已。為受具足。若減十歲。輭弱性昏。不能勞習。故不與法。設過十二。亦須二歲學戒。式叉摩那。雖滿二歲。而癡闇。懶惰。無知。不能學戒。亦不得與授具足戒也(有部要年滿十二。方與六法。十四與受大戒)。
由延
[0560a03] 亦云由旬。此有三別。大者八十里。中者六十里。下者四十里。若西國俗用。以三十里為一由旬。聖教所載。當六十里。常用則四十里也。
  ●律藏卷第二十九
果蓏
[0560a08] 蓏。音裸。植生曰果。蔓生曰蓏。有云木實曰果。草實曰蓏。
賊宼
[0560a11] 宼。音扣。羣行攻劫曰宼。殺人曰賊。
迦毗羅長老
[0560a13] 迦毗羅。此云黃頭。謂頭面俱如金色。
所諱
[0560a15] 諱。音誨。避忌也。隱也。又護短曰諱。又生曰名。死曰諱。
麻滓
[0560a18] 滓。音子。澱也。濁也(澱。音電)。
[袖-由+宁]跨衣
[0560a20] [袖-由+宁]同紵。音主。綿絮裝衣也。跨胯骻三形。同苦瓦切。誇上聲。亦音誇。兩股間也。今以絮裝[跳-兆+宁]衣。名[袖-由+宁]跨衣。僧祇律云。胯衣者。珂貝。瑠璃。真珠。玉。金。銀。摩尼。如是比。莊嚴陰衣。不聽著。下至結縷。作陰想。越毗尼罪。然彼婦女著此等衣。欲令男子生愛念心故也。
用毳
[0560b03] 吹字去聲。是獸毛褥細者。可以為布。及作絮等餘用。
劫貝
[0560b06] 或云吉貝。木綿也。
俱遮羅
[0560b08] 亦云拘遮羅。又云鳩夷羅。可用作衣。此方無故不翻也。
芻摩
[0560b11] 麻之類也。
野蠶綿
[0560b13] 即絲綿也。
手脚釧
[0560b15] 釧。音串。臂鐶。脚鐶也。
隈處
[0560b17] 隈。音威。隈。隱蔽之處也。律多作猥處。猥音委。鄙也。
擎蓋
[0560b19] 蓋。傘蓋也。
跣行
[0560b21] 跣。音癬。赤足也。徒足履地也。
作屟
[0560b23] 悉恊切。音爕。說文云。履中薦也。又屟子。製如芒屟而卑下也。今江南婦女猶屟子。俗作屧非。
  ●律藏卷第三十
洟唾
[0560c03] 洟。音剃。鼻液也。自目出曰涕。自鼻出曰洟。唾。音拖去聲。口液也。
二道合
[0560c06] 謂大小便道。合為一道。小便時。大便出。大便時。小便出。或小便道。與產道合。此等皆名不能女。雜事律。佛言。此是非男非女。不應出家。縱受近圓。不發律儀護。可速擯出。
一錢
[0560c11] 天竺以一大錢。分為十六分。若負他人一分。即不得與出家。
周那絺羅國
[0560c14] 未詳。
多羅葉
[0560c16] 如大僧戒。一百事中釋。
立塔
[0560c18] 尼不得在比丘僧伽藍中起塔。若先起塔。後作伽藍者。無犯。凡僧尼亡者。當依佛教。應為四種殯法。謂焚燒。水葬。地埋。棄林也。及乎喪禮之儀。全不預俗。不可妄為。以成非法。故寄歸傳云。死喪之際。僧尼漫設禮儀。或復與俗同哀。將為孝子。或房設靈几。用作供尊。或披黲布而乖恒。或留長髮而異則。或拄哭杖。或寢苫廬。斯等咸非教儀。不行無過。理應為其亡者。淨飾一房。或可隨時權施蓋幔。讀經念佛。具施香華。冀使亡魂託生善處。方成孝子。始是報恩。豈可泣血三年。將為賽德。不餐七日。始符酬恩者乎。斯乃重結塵勞。更嬰枷鎻。從闇入闇。不悟緣起之三節。從死趣死。詎證圓乘之十地歟。然依佛教。苾芻亡者。觀之決死。當日輿向燒處。尋即以火焚之。當燒之時。親友咸萃。在一邊坐。或結草為座。或聚土作臺。或置甎石。以充坐物。令一能者。誦無常經。半紙一紙。勿令疲久。然後各念無常。還歸住處。寺外池內。連衣並浴。其無池處。就井洗身。皆用故衣。不損新服。別著乾者。然後歸房。地以牛糞淨塗。餘事並皆如故。衣服之儀。曾無片別。或有收其設利羅。為亡人作塔。名為俱儸。形如小塔。上無輪蓋。然塔有凡聖之別。如律中廣論。豈容棄釋父之聖教。逐周公之俗禮。號咷數月。布服三年者哉。曾聞有靈裕法師。不為舉發。不著孝衣。追念先亡。為修福業。京洛諸師。亦有遵斯轍者。或人以為非孝。寧知更符律旨(雖輔教篇中。禮略涉俗。然彼乃救一時之說。令知師僧恩德之重。塞彼無父無君之譏。不可依斯以為常途軌則。違於解脫之恒規也。黲。音慘。淺青黑色也。設利羅。此言身骨也。凡聖塔別。釋在雜犍度法中。無常經。出北藏孝字函。南藏當字函。亦已刻流行。自當討閱。并臨終方訣)。
優婆夷
[0561a23] 此云近事女。謂親近承事諸佛。及比丘尼也。
伽羅旃檀陀輸那
[0561b01] 伽羅。即木香也。旃檀陀。即旃檀香是也。輸字。宜借上聲呼之。正曰輸羅。此翻為勇猛。此比丘尼。有妹在外道法中出家。
  ○八提舍尼法
[0561b05] 一乞酥。二乞油。三乞蜜。四乞黑石蜜。五乞乳。六乞酪。七乞魚。八乞肉。
波羅提提舍尼
[0561b08] 義翻為向彼悔。餘如大僧戒中釋。其一百應當學法。及七滅諍法。與大僧無異。故不出。
[0561b10] 稽夫中邊得戒。始末源由。中制十人受具。邊許五人得戒。中是中天竺。天竺之東際白木調國。南際靖善塔。西際一師黎仙人山。北際柱國。自此四外。名為邊國。震旦乃在白木調東二萬七千餘里。開持律五人得授大戒。昔漢明帝初。摩騰法蘭二法師來至此土。與人出家。唯剃鬚髮。披縵條衣。授彼五戒十戒而已。以不滿五人。不得受具。後至漢桓帝。一百餘年內。猶三歸五戒十戒。遞相傳授。桓帝已後。北天竺國。有支法領等五沙門。來至漢地。始於長安與人授具足戒。其時大律未有。唯口誦出戒本一卷。羯磨一卷。流行此土。時尼眾來求受戒。五僧曰。如律所明。唯開邊地五人僧受具戒。不論尼眾。是時諸尼辭退而還。泣淚如雨。曹魏初三年。中天竺曇摩迦羅(此云法時)。至雒陽。譯出戒律。立羯磨受法。準用十僧。於是佛法大行震旦。為東夏受戒律之始也。時漢末魏初。東天竺國。有二尼來到長安。見諸尼眾問曰。汝等誰邊受戒。尼眾答曰。我到大僧所。受五戒十戒而已。二尼歎曰。邊地尼眾。悉未有具。即為還本國。化得一十五人來。三人在雪山死。二人墮黑澗死。唯餘十人到此。諸尼悉赴京師。與授具戒。後到吳地。亦與彼尼眾受具。西尼思慕本鄉。遂附舶南海而還。及至上船。唯有七人。三人命終。來去經途十有餘年。又按高僧傳。宋元嘉十年。西天僧伽跋摩。至建康。敕住平陸寺。為京師沙門慧照三百七十人。渡蔡洲岸。於船中再受具戒。或問其意。照曰。以疑先受。若中若下。更求增勝。故須重受。依本臘次。十一年。求那跋摩。於南林寺立戒壇。為僧尼授戒。為震旦戒壇之始。時師子國比丘尼八人來未幾。復有尼鐵索羅三人至。足為十眾。乃請僧伽跋摩為師。為景福寺尼慧果等。於南林戒壇。依二部重受具戒。度三百餘人。噫。古人忘身為法。不憚數萬里而來。然此方得戒者。豈可不生難遭想哉。惜夫今當末法。知法秉羯磨者難得。而二部僧尼受戒。失傳久矣。昔摩騰羅漢。并諸賢哲。多是果位聖人。尚不敢違律。僧不滿數。與人授具。一部僧而與尼授大戒。我等何人。敢違佛教。滅佛正法。致他永失比丘比丘尼性。得虗假名。授受俱成非法矣。順治十四年。余在廣州羊城。時各縣諸尼來求受具。余辭不獲已。因立二部僧。各滿十人。與授大戒。自後十人難得。但有五人以上。亦與為授。要須持律清淨。故云邊地持律五人得受具戒。其尼親教師。要滿十夏。而羯磨教授二師。及餘證人。無論歲臘。事須解律。縱律未能精鍊。其羯磨者。必是持律明了。方許秉法。若不如是。強與他授。令他盡壽戒不霑身。罪非小也。雖云邊地五人僧受。不論尼眾。斯乃古人慎重。邊地僧尚難得。尼眾何能易有。茲以竊推。律既許僧。尼必預列。昔迦旃延尊者。在西天竺。阿槃提國。有長者子名億耳。出家求受具戒。時彼國無十人僧。不得受具。乃往白佛。佛聽邊地五人得受。時因緣在僧。故未及論尼。況今末法出家。遇正教者實難。若不論尼。則尼部全缺。八敬誰修。雖是邊地。而有持律清淨十人。別揀五人。律文不聽。知非持戒清淨。方任揀擇。以受戒事大。一不如法。則戒體斯失。今諸方叢席。為人授具。既不知作法結僧大界。戒壇奚立。則戒無由得矣。故云。若不結界。一切羯磨受戒等法。俱是空作。復不依律作白羯磨。唯師自心。在沙彌白衣前。杜撰唱說。非法為法。以譌傳譌。遞相踵習。沿波日久。不覺其非。佛言。若有秉羯磨說戒。則正法未滅世間。又云。毗尼藏住。佛法亦住。是故弘紹之賓。特宜遵教。俾正法而恒存。木叉而永固也(戒壇。即戒場照等。以疑先受。中下之根。不得戒。故求增勝重受。不失本臘。今人尚未發求戒真切之心。惟慕衣披。不擇如法師僧。戒何由得。又常離衣宿衣。亦久失。不畏現前袈裟離體。當來鐵葉纏身。嗚呼。復有一期受已。戒本不識。持犯茫然。猶自強言。一箇話頭。何持何犯。然有受。即有持犯。既無持犯。求受奚益。六祖傳衣鉢後尚求西國如法師僧臨壇為授。我等何人。妄誇大言。誹佛誹祖。自取罪累於長劫也)。
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二十
  音釋
[序-予+亶]
[0562b07] 音亶。偏舍也。

[0562b08] 音胡。

[0562b09] 音屯。小廩也。

[0562b10] 音屑。

[0562b11] 音羅。

[0562b12] 音逃。哭也。
  四分律名義標釋卷第二十一目錄
大人
雪山
三十二大人相
萍沙
衛邏
紺青
顧盼
斑荼婆山
姓日
阿藍伽藍
不用處定
鬱頭藍弗
鬱毗羅大將村
五人
四女
閻浮樹
尼連禪
菩提樹
刈草
吉安
吉祥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