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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尼關要(16卷)德基 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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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尼關要卷第七
 
清金陵寶華山律學沙門 德基 輯
 
[0537b01] ○第七過受衣戒
 
[0537b02] 總釋。
 
[0537b03] 此是共戒。尼結亦同。大乘不同制。隨施應受。此是制罪。煩惱同前。制斯學處。
 
[0537b05] 緣起處。
 
[0537b06] 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
 
[0537b07] 起緣人。
 
[0537b08] 時有眾多比丘。遇賊失衣。來到祇桓精舍。時有優婆塞。聞諸比丘遇賊失衣。多持好衣來。隨諸比丘意取。諸比丘報言。止止。便為供養已。我等自有三衣。不須也。六羣比丘語言。何不取與我等。若與餘人耶。而諸比丘三衣具足。取居士衣。與六羣及與餘人。少欲比丘嫌責白佛。呵責已結戒。
 
[0537b14] 所立戒相。
 
[0537b15] 若比丘奪衣。失衣。燒衣。漂衣。若非親里居士居士婦自恣請。多與衣。是比丘當知足受衣。若過者。尼薩耆波逸提。
 
[0537b18] 釋義 若失一衣不應取。若失二衣。餘一衣若二重三重四重應擿作。若僧伽黎。若鬱多羅僧。若安陀會。若三衣都失。彼比丘應知足受衣。知足有二種。在家人知足。出家人知足。在家人知足者。隨白衣所與衣受之(謂隨俗人所施衣應受。縱少不足。不應更從乞索也)。出家人知足者。三衣也(謂三衣既足。不應更受。故云出家人知足)。若居士自恣請多與比丘衣(自恣請者。善見律云。檀越語比丘言。若有所須隨意取。是名自恣請)。若衣細。若衣薄。若不牢。應取作二重三重四重。當安緣。當肩上應貼障垢膩處(律攝云。若三衣肩上垢膩污者。於著肩處。應以物替。長一肘半。廣一張手。四邊縫著。污即拆洗也。(文)律制本貼在內。今人以障肩外。謂是須彌山。譌也)。應安鈎紐。若有餘殘。語居士言。此餘殘衣裁作何等。若檀越言。我不以失衣故與。我自欲與大德耳。彼若欲受者便受(作衣之餘。告主令知。即名知足受)。若過下(成犯)。
 
[0537c07]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為失衣故施二貪心過受。三衣財入手。
 
[0537c09] 定罪 此中犯者。若比丘過知足受衣。捨墮。
 
[0537c09] 捨懺不還等。得罪同前。
 
[0537c10] 善見云。若比丘尼失五衣。得受二衣。若失四衣得受一衣。若失三衣不得受。若親友檀越自恣請。若自己物隨意受。
 
[0537c12] 比丘尼捨墮。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37c14] 開緣 不犯者。若知足取。若減知足取。若居士多與衣。若細薄不牢。若兩重三重四重作衣。安緣貼障垢膩處。安鈎紐。若有餘殘衣。語居士言。作何等。若居士言。我不以失衣故與。自欲與大德。若欲受便受。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37c19] ○第八求益衣價戒
 
[0537c20] 總釋。
 
[0537c21]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即是惡求多求。而不知足。此是制罪。
 
[0537c22] 律攝云。因相觸惱。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0537c24] 緣起處。
 
[0538a01] 佛在舍衛國。一乞食比丘入城乞食。聞居士夫婦共議。跋難陀是我知舊。當持如是衣價。買如是衣與。彼乞食比丘。還見跋難陀。即告上事。問知其家。
 
[0538a04] 起緣人。
 
[0538a05] 跋難施明日往語言。若欲與我衣者。當如是廣大作。新好堅緻。中我受持。若不中我受持。何用是為。居士譏嫌。比丘白佛。訶責結戒。戒文如後。唯無先不受自恣請。後居士自恣請比丘言。大德。須何等衣。比丘意疑。不敢答。又有居士。欲作貴價衣。比丘知足。欲須不如者。亦意疑。不敢隨意索。佛言。受自恣請者不犯。當如是說戒。
 
[0538a12] 所立戒相。
 
[0538a13] 若比丘。居士居士婦為比丘辦衣價。買如是衣。與某甲比丘。是比丘先不受自恣請。到居士家。如是說。善哉居士。為我買如是如是衣。與我為好故。若得衣者。尼薩耆波逸提。
 
[0538a17] 釋義 辦如是衣價者。若金銀錢。真珠瑠璃。貝玉瓔珞。生像金。持如是衣價。買如是衣。與某甲比丘(如是衣價者。一錢乃至百千錢。買如是衣者。色謂青黑等。量或五肘乃至十五肘。體乃粗細等)。是比丘先不受自恣請(未受居士恣意之請)。到居士家。如是說善哉居士(善哉居士者。善哉讚歎之詞。居士稱呼之語。欲令所施愈加妙好)。乃至為好故。求有二種。一者求價。二者求衣。求價者。檀越與作大價衣。求乃至增一錢十六分之一分(西國以十六升為斗。猶如此方以十六兩為觔)。求衣者。語居士言。作如是廣長衣。乃至增一錢(如是如是衣為好故者。律攝云。更求新好堅緻。謂價色及量。悉皆精妙也)。若得衣者(謂要待衣入手成犯)。
 
[0538b03] 犯緣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一有貪好心。二未受自恣請。三自為己索。四衣物入手。
 
[0538b05] 定罪 此中犯者。先不受自恣請。而往求貴價廣大衣。若得衣者。捨墮。
 
[0538b06] 求而不得。突吉羅。
 
[0538b06] 捨懺不還等。得罪同前。
 
[0538b07] 五分云。從親里索好者。惡作罪。
 
[0538b08] 薩婆多云。若親里豐財。多貨從索。無過。若貧者。突吉羅。
 
[0538b09] 律攝云。若從天等乞。或乞縷繢。及小帛片等。無犯。
 
[0538b10] 比丘尼捨墮。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38b12] 開緣 不犯者。先受自恣請而往求索。知足減少求。從親里求。從出家人求。或為他求。他為己求。或不求自得。無罪。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38b15] ○第九求合作衣戒
 
[0538b16] 並如前緣。故不重出。合作為異。
 
[0538b17] 若比丘。二居士居士婦。與比丘辦衣價。持如是衣價。買如是衣。與某甲比丘。是比丘先不受居士自恣請。到二居士家。作如是言。善哉辦如是如是衣價。與我共作一衣。為好故。若得衣者。尼薩耆波逸提。
 
[0538b21] ○第十過六反索衣戒
 
[0538b22] 總釋。
 
[0538b23]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息世譏嫌。長他淨信。此是制罪。
 
[0538b24] 律攝云。取不淨財。不護他意。致生惱亂。制斯學處。
 
[0538c02] 緣起處。
 
[0538c03] 佛在給孤獨園。
 
[0538c04] 起緣人。
 
[0538c05] 羅閱城中有一大臣。與跋難陀親友。遣使持衣價。與跋難陀。跋難陀將此使入城。持衣價與親舊長者掌之。異時大臣問使人言。跋難陀著我衣不。報言不著。即遣使索還衣價。跋難陀乃疾疾至長者家。語言。我今須衣。時城中諸長者集會。先有制。其有不至者。罰錢五百。長者報言。大德。小待我赴會還。跋難陀不允。長者為作衣竟。會坐已罷。眾人以其不到。即輸錢五百。長者盡共譏嫌。比丘白佛。呵責結戒。
 
[0538c14] 所立戒相。
 
[0538c15] 若比丘。若王若大臣。若婆羅門。若居士居士婦。遣使為比丘送衣價。持如是衣價。與某甲比丘。彼使人至比丘所。語比丘言。大德。今為汝故送是衣價。受取。是比丘應語彼使如是言。我不應受此衣價。我若須衣合時。清淨當受。彼使語比丘言。大德。有執事人不。須衣比丘應語言有。若僧伽藍民。若優婆塞。此是比丘執事人。常為諸比丘執事。時彼使往至執事人所。與衣價已。還比丘所。如是言。大德。所示某甲執事人。我已與衣價。大德。知時往彼當得衣。須衣比丘當往執事人所。若二反三反。為作憶念。應語言我須衣。若二反三反為作憶念。若得衣者善。若不得衣。四反五反六反在前默然立。若四反五反六反。在前默然住。得衣者善。若不得衣。過是求得衣者。尼薩耆波逸提。若不得衣。從所得衣價處。若自往。若遣使往語言。汝先遣使持衣價。與某甲比丘。是比丘竟不得衣。汝還取。莫使失。此是時。
 
[0539a07] 釋義 若王。若大臣。乃至婆羅門。居士。居士婦(此明能施之主)。遣使為比丘送衣價(衣價者。即金銀錢寶。及生像金等)。持如是衣價。與某甲比丘(此明受施之人。如是衣價者。或百錢乃至千錢等)。
 
[0539a10] 彼使人至比丘所。乃至我不應受此衣價(謂比丘法不應自為受畜金銀七寶等。是不淨物。非比丘法。故不應受)。我若須衣合時。清淨當受(謂順比丘須用之時。或順比丘開畜之時。故曰合時。清淨者。謂駝毛緂等。由體不淨。不堪為衣。受持必須如法清淨也)。彼使語比丘言。大德有執事人不。乃至常為諸比丘執事(言僧伽藍民者。謂充僧給使也。此有二別。一曰淨人。二曰守園人。云何淨人。苾芻告淨人曰。清淨之業應可作之。不清淨事皆不應作。由作淨業。故曰淨人。若但防護住處。名守僧園人。緣從波斯匿王所施。為僧給使。常事比丘。言優婆塞者。義名信士男。亦云清淨士。正翻近事男。近事者。親近承事諸佛法故。又翻為近住。言受持戒行。堪近僧住。為比丘執作眾事。故云常為諸比丘執事也。此謂比丘指示執事人。處。謂在某城某邨某處名某甲。是我執事人)。時彼使往至執事人所與衣價已。乃至大德知時往彼當得衣(謂彼使人付衣價已。還報比丘。我已與衣價。大德。當自知時。或須用之時。或合畜之時。應往彼執事人所。當得如是清淨衣)。須衣比丘當往執事人所。若執事人。若在家。若在市。若在作處。二反三反語言。我今須衣與我作衣。為作憶念者是(謂告彼令知。憶念不忘。故云憶念也)。若二反三反為作憶念。得衣者善(謂隨求即獲。不假六反默然而得。故云善也)。若不得衣。四反五反六反在前默然立(此戒體正在三反往索。六反默然住。得衣無過。過此則犯 僧祗云。三反往索。六反默然住時。或緩期。或急期。若比丘至檀越所索衣時。答言。尊者更一月來。比丘滿一月往索。若復言更一月來。比丘滿一月復往索。若復言更一月來。比丘又滿一月復往索過三月已。不得復索。若言半月來。過三半月不得復索。若言十日五日四日三日二日一日。乃至三須臾。過三須臾。不得復索。六反往默然住時。檀越言。我知尊者來意。更一月來。如是過六月。乃至六須臾。不得復往默然 善見云。云何默然。口不語。立不坐。檀越教坐。不得坐。若與飲食。不得受。若請說法呪願。悉不為說。若檀越問言。何因緣來至此。答居士自當知。是為默然 僧祗云。齊幾名默然住時。如人入庫取物。著店上頃。又如褁襆物頃即應去)。若比丘作一語破二反默然。作二語破四反默然。作三語破六反默然(善見云。若不口語索。得十二默然求。若一語索破二默然。乃至六語索破十二默然)。
 
[0539b12]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貪心希取。二違制過索。三衣物入手。
 
[0539b14] 定罪 此中犯者。過三反語索。過六反默然住。若得衣者。捨墮。
 
[0539b15] 不得。突吉羅。
 
[0539b15] 捨懺不還等。得罪同前。
 
[0539b16] 十誦云。是比丘語衣主已。有餘因緣。到執事處。若問何故來。答言。我有餘事故來。若言持衣去。答言。我已語衣主。汝可往自分了。若言但持去。我自解語。衣主爾時受衣持去。不犯。
 
[0539b19] 根本云。若苾芻遣使報已。執事人來。作是語。聖者可受此衣。應報言。此衣我已捨訖。汝當還彼送衣來處。如是報者善。若受衣者。捨墮。若執事人言。聖者可受此衣。彼之施主我共平章。令其心喜。若如是者。取衣不犯。
 
[0539b24] 比丘尼捨墮。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39c01] 開緣 不犯者。三反語索得衣。六反默然立得衣。若不得衣。從所得衣價處。若自往。若遣使往語言。汝先遣使。與某甲衣。是比丘竟不得衣。可還取。莫使失。若彼言。我不須即相布施。是比丘應以時輭語方便索衣(僧祗云。若語物主時。物主言。我先施比丘。隨方便更索。爾時得如前三反語索六反默然住)。若為作波利迦羅衣故與。以時索。輭語索。方便索得者。不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39c08] ○第十一蠶綿作臥具戒
 
[0539c09] 總釋。
 
[0539c10] 此是不共戒。尼制不同。大乘為眾生故得受。但不得受用。以慈悲為體。
 
[0539c11] 律攝云。殺諸生命。增長貪求。廢自善品。損他正信。制斯學處。
 
[0539c13] 緣起處。
 
[0539c14] 佛在曠野國界。
 
[0539c15] 起緣人。
 
[0539c16] 六羣作新雜野蠶綿臥具。至養蠶家語言。我等須綿。報言。小待。須蠶熟時來。六羣在邊住待。看彼曝繭時蠶蛹作聲(蛹者。蠶所化為蛹。蛹化為蛾也)。居士譏嫌。無有慚愧。害眾生命。諸比丘聞白佛。呵責結戒。
 
[0539c20] 所立戒相。
 
[0539c21] 若比丘雜野蠶綿作新臥具。尼薩耆波逸提。
 
[0539c22] 釋義 雜者。若毳。若劫貝拘遮羅乳葉草。若芻摩。若麻(毳者。乃獸毛細者是。拘遮羅乳葉草。未見翻譯也)。野蠶綿者(薩婆多云。此國養蠶如秦地人法。蠶熟得綿。名憍奢耶 僧祗云。憍奢耶有二種。一者生。二者作。生者細絲。作者紡絲善見云。雜者乃至若經若緯。雜憍賒耶一毛。尼薩耆。憍賒耶一毛者。絲中微細者是也)。作新臥具(律攝云。新者有二種。一謂新造。二謂新得。此據新造 薩婆多論云。此國以綿作衣法有二種。一擘綿布貯。如作氈法。二以綿作縷織以成衣。此二衣名作敷具。敷具者。衣之都名也。作者。若自作。若使他作。故名作新臥具)。
 
[0540a05]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貪慢心。二為己求。三臥具已成。
 
[0540a07] 定罪 此中犯者。自用雜野蠶綿作臥具。成者。捨墮。
 
[0540a08] 作而不成。突吉羅。
 
[0540a08] 若語他人作成者。捨墮。
 
[0540a09] 作而不成。突吉羅。
 
[0540a09] 為他作。成不成。突吉羅。
 
[0540a10] 此應捨。是中捨者。若以斤斧細剉斬和泥。若塗壁。若塗埵。
 
[0540a11] 五分云。雖不自作。不使他作。他施而受。亦捨墮。
 
[0540a12] 律攝云。或他告言。我為仁作高世耶衣。意欲得故而不止。遂貪心故。亦得本罪。
 
[0540a13] 尼等四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40a15] 開緣 不犯者。若得已成者。以斤斧剉斬和泥。塗壁塗埵。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40a17] 會詳 緇門警訓引央掘經云。繒綿皮物。若展轉來。離殺者手。施持戒人。不應受者。是比丘法。若受者非悲。不名破戒。
 
[0540a19] 涅槃經云。皮革履屣。憍奢耶衣。如是衣服。悉皆不畜。是正經律。
 
[0540a20] 楞嚴經云。若諸比丘。不服東方絲綿絹帛。及此土靴履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於世真脫。酬還宿債。不遊三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彼緣故(東方者。此東震旦國也。震旦。東方屬震。是日出之方。故云震旦。樓炭經云。[葸-十+夕]河以東。名為震旦。以日初出。耀於東隅。故得名也。此土者。西竺五印土也。印度梵語。唐言月。月有多名。斯其一稱。良以聖賢繼軌。導凡御物。如月照臨。由是義故。謂之印度。東方不無裘毳。西土不無絲綿。各以多分言之也。眾生身分。身既不服。真解脫者。酬還宿債。不遊三界。經語甚倒知之。服其身分。皆彼緣故。如人食其地中百穀。足不離地。眾生身分。況食況服。豈能出離三界乎)。
 
[0540b04] 高僧傳載南岳道休二師不衣綿。並服艾絮。故南山云。佛法東漸。幾六百載。惟斯衡岳慈行可歸(南岳慧思禪師。少以慈恕。聞於閭里。常夢梵僧勸出俗。乃辭親入道。及稟具。常習坐禪。得宿命通。後悟法華三昧最上乘門。於陳光大六年。將四十僧。徑趣南岳。乃告曰吾寄此山。止期十載。心事遠遊。師習慈忍。奉菩薩三聚淨戒。衣服率布。寒加之以艾絮 道休禪師。恒以頭陀為業。住雍州新豐福祿寺南囇山幽谷。結草為庵。一坐七日。乃出之。出山乞食。施說禁戒。誨人慈善。如是積四十年。貞觀三年夏內。依期不出。端拱而卒。然休師出家以來。常但三衣。不服繒纊。以傷生也。所著布衣。積有年稔。塵朽零破。見者心寒。故知休之慈救。與衡岳同風)。
 
[0540b11] 薩婆多云。為止誹謗故。長信敬故。行道安樂故。不害眾生故。而結此戒。
 
[0540b13] ○第十二黑羊毛作具戒
 
[0540b14] 總釋。
 
[0540b15] 此是不共戒。尼犯不同。大乘同制。
 
[0540b15] 律攝云。由愛上色。復求細輭。廢業長貪。遮無益故。制斯學處。
 
[0540b17] 緣起處。
 
[0540b18] 佛在毗舍離獼猴江邊。住樓閣。諸梨車子多行邪婬。作純黑羺羊毛氈被體夜行。使人不見(言梨車子者。善見云。往昔波羅奈國王夫人。懷妊月滿。生一肉段。無有手足。恐王見必生惡賤。即取盛。則器中打金作薄。以朱砂書題云。是波羅奈國王夫人所生。葢覆器頂以王印印之。使人送放江中。諸鬼神營護。使無風浪驅沒。爾時有一道士。清朝往江邊澡面。遙見此器。近已而取。又見金薄朱字。復見王印印上。便開器看。唯見一肉段。而作是念。若是死肉。久應臭爛。必有異相。即取將去。安於好處。過半月已。而成両片。復經半月。二片各有五胞。又過半月。一片成男。一片成女。男作黃金色。女作白銀色。道士見已。心生愛重。如自生子。以慈心力故。兩手拇指自然出乳。而養二子。乳入子腹。譬如清水入摩尼珠。內外明徹。道士號兒。名離車子。後牧牛人見道士養子疲勞。即從乞此二子供養。後此二子打牧牛人子。諸子告父母言。此無父母人打我。父母報言。他若打汝。即應避去。梵語離車。此云避去。亦翻薄皮。又翻同皮。後年十六歲。見地平博。縱廣一百由旬。起立舍宅。以男立為王。女為王夫人。後時王子漸多。各立舍宅。故號毗舍離城。離車子所居。離車是其種姓。正音云栗呫婆。此云仙施王種)。
 
[0540c06] 起緣人。
 
[0540c07] 六羣便效而作。梨車言。大德。我等在於愛欲。為婬欲故作。汝等作此。何所為耶。諸比丘聞白佛。訶責結戒。
 
[0540c10] 所立戒相。
 
[0540c11] 若比丘以新純黑羺羊毛。作新臥具者。尼薩耆波逸提。
 
[0540c13] 釋義 新者(薩婆多論云。言新者非故。若得朽壞黑羊毛作敷具。無犯 純黑毛者。或生黑。或染黑。純者不雜也)。羺羊毛(羺[羊*兒]乃胡羊之名。通俗文云。羊卷毛謂之羺[羊*兒] 僧祗云。此毛大貴。或一錢得一兩。乃至二三四金錢得一兩。然此毛極細輭。觸眼睛不淚出。甚為難得。故不聽純黑羊毛也)。作新臥具者(薩婆多云。黑羊毛作衣法。亦二種。一以黑毛擇治布。貯作細氈。二作縷織成衣。此二種衣盡名敷具。敷具衣之總名也。此毛作三衣。盡中受持)。
 
[0540c18] 犯緣 此戒具作三緣。方成本罪。一貪心自為。二純黑無雜。三作具已成。
 
[0540c20] 定罪 此中犯者。自以純黑羺羊毛。作新臥具。成者。捨墮。
 
[0540c21] 作而不成。突吉羅。
 
[0540c21] 教他作成。捨墮。
 
[0540c22] 不成。突吉羅。
 
[0540c22] 為他作成不成。突吉羅。
 
[0540c22] 捨懺不還等。得罪同前。
 
[0540c23] 薩婆多云。若以駝毛羖羊毛牛毛。若芻麻劫貝褐衣欽婆羅合作者。皆突吉羅。
 
[0541a01] 十誦云。不犯者。為塔為僧作。
 
[0541a01] 尼等四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41a03] 開緣 不犯者。若得已成者。若割截壞。若細薄揲作兩重(細薄摺作雙重。即是小坐具。故不犯)。若褥。若作枕。若作方小坐具。若作臥氈。或作襯鉢內氈。或剃刀囊。或作帽。或作襪。或作鑷熱巾。或作褁革屣巾。盡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41a08] ○第十三不雜色作臥具戒
 
[0541a09] 總釋。
 
[0541a10] 此是不共戒。尼犯不同。大乘同制。內尊僧制。外護譏嫌。惱事同前。
 
[0541a12] 緣起處。
 
[0541a13] 佛在給孤獨園。
 
[0541a14] 起緣人。
 
[0541a15] 六羣以純白羊毛。作新臥具。諸居士譏嫌。似王大臣(西域以白為上色。王與大臣方著。故言似王大臣也)。諸比丘聞白佛。訶責結戒。
 
[0541a18] 所立戒相。
 
[0541a19] 若比丘作新臥具。應用二分純黑羊毛。三分白。四分牻。若比丘不用二分黑。三分白。四分牻。作新臥具者。尼薩耆波逸提。
 
[0541a22] 釋義 (黑義如上)白者。或生白。或染令白。牻者。頭上毛。耳毛。若脚毛。若餘牻色毛(牻者雜色毛也 律攝云。粗惡者。謂頭足腹毛。由頭足腹。是行動處。毛粗惡也)。若欲作四十鉢羅羊毛臥具者。二十鉢羅純黑。十鉢羅白。十鉢羅牻。若欲作三十鉢羅臥具者。十五鉢羅黑。七鉢羅半白。七鉢羅半牻。若作二十鉢羅臥具者。十鉢羅純黑。五鉢羅白。五鉢羅牻(十誦云。一鉢羅。四兩 律攝云。若作十斤毛褥。五斤純黑二斤半白二斤半粗。若更增減。准此文。謂以十斤毛。分作四分。純黑者應用二分。故云二分黑。白者用一分。即四分中第三分。故曰三分白。牻者亦用一分。即第四分。故曰四分牻。依制而作)。若比丘不用下(違制成犯)。
 
[0541b07]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貪心自為。二黑白過分。三作具已成。
 
[0541b09] 定罪 此中犯者。不以二分黑三分白四分牻。自作新臥具。成。捨墮。
 
[0541b10] 不成。突吉羅。
 
[0541b10] 若使他作成。捨墮。
 
[0541b11] 不成。突吉羅。
 
[0541b11] 若為他作。成不成。突吉羅。
 
[0541b12] 捨懺不還等。得罪同前。
 
[0541b12] 十誦云。用黑乃至多一兩。捨墮。
 
[0541b13] 用白乃至多一兩。突吉羅。
 
[0541b13] 用牻乃至減一兩。捨墮。
 
[0541b14] 僧祇云。二分者。多用黑毛。而作等想。等用作減想而更益。
 
[0541b15] 第三分多用白毛。而作等想。等用作減想而更益。
 
[0541b16] 四分者。少用下毛。而作等想。若自作教他作。成捨墮。受用越毗尼罪。
 
[0541b18] 律攝云。或黑者易得。餘色難求。斤數減增並成。無犯。
 
[0541b19] 比丘尼及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41b20] 開緣 不犯者。若二分黑三分白四分牻作。若白不足。以牻足之。若作純牻者。若得已成者。割截壞。若作壞色者。作枕。若作氈。若褥。若作臥氈。若作小方坐具。若作襯鉢氈。若作剃刀囊。若作襪。作鑷熱巾。作褁革屣巾。一切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41c01] ○十四減六年臥具戒
 
[0541c02] 總釋。
 
[0541c03] 此是不共戒。尼犯不同。大乘同制。菩薩少欲知足心無多求。
 
[0541c04] 律攝云。為遮不樂用故。受新好者。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0541c06] 緣起處。
 
[0541c07] 佛在給孤獨園。
 
[0541c08] 起緣人。
 
[0541c09] 六羣嫌臥具或重或輕。或薄或厚。不捨故臥具。更作新者。如是常營求臥具。藏積眾多。諸比丘聞白佛。呵責結戒。唯無除僧羯磨。有比丘得乾痟病。糞掃臥具極重。有小因緣。欲人間遊行。不堪持行。告同意比丘白佛。佛言。聽僧與彼作白二羯磨。自今已去。當如是說戒。
 
[0541c15] 所立戒相。
 
[0541c16] 若比丘作新臥具。持至六年。若減六年。不捨故。更作新者。除僧羯磨。尼薩耆波逸提。
 
[0541c18] 釋義 作新臥具持至六年(僧祗云。作者。若自作。若使人作。新者。初成 律攝云。六年持者。縱不樂畜。亦須六年滿)。除僧羯磨(薩婆多云。僧羯磨已。得從檀越乞衣具作衣。此戒體。斷多貪多畜)。
 
[0541c21] 犯緣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一貪心自為。二減六年。三不捨故作新。四作具已成。
 
[0541c23] 定罪 此中犯者。減六年不捨故。更作新臥具。成。捨墮。
 
[0541c24] 作而不成。突吉羅。
 
[0541c24] 若使他作成。捨墮。
 
[0542a01] 不成。突吉羅。
 
[0542a01] 若為他作。成不成。突吉羅。
 
[0542a01] 捨懺不還等。得罪同前。
 
[0542a02] 此戒體。若作衣已。六年內不得從檀越乞羊毛縷種種衣具。作應量衣。隨織成已。捨墮。
 
[0542a04] 薩婆多云。此戒體自有衣財作。若買得衣財作。皆不犯。
 
[0542a05] 僧祇云。應當自疏記。失受持故。氈年月日數病差已。還受持此。故氈從前滿六年。若病差不還。補六年。捨墮。
 
[0542a07] 比丘尼及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42a09] 開緣 不犯者。僧聽及滿六年。減六年捨故。更作新者。若復無故者。自作。若他作與。若得已成者。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42a12] 第十五坐具不貼故者戒
 
[0542a13] 總釋。
 
[0542a14] 此是不共戒。尼犯不同。大乘同學。
 
[0542a14] 律攝云。為欲遮其輕賤心故。制斯學處。
 
[0542a16] 緣起處。
 
[0542a17] 佛在給孤獨園。遣人請食。諸佛常法。諸比丘受請後。徧行諸房(僧祗云。世尊以五事利益故。五日一按行僧房。一者聲聞弟子不著有為事不。二者不著世俗言論不。三者不著睡眠妨行道不。四者觀病比丘不。五者為年少新出家比丘。見如來威儀庠序。起歡喜心)。見故坐具處處狼藉。無人收攝。聽諸比丘作新坐具。取故者縱廣一磔手。貼著新者上。壞色故。
 
[0542a23] 起緣人。
 
[0542a24] 六羣不遵佛誨。諸比丘白佛。訶責結戒。
 
[0542b01] 所立戒相。
 
[0542b02] 若比丘作新坐具。當取故者縱廣一磔手。貼著新者上。壞色故。若作新坐具。不取故者縱廣一磔手。貼著新者上。用壞色故。尼薩耆波逸提。
 
[0542b05] 釋義 作新坐具時。若故坐具未壞。未有穿孔。當取浣染治。牽挽令舒。裁割取縱廣一磔手。貼新者上。若貼邊。若中央壞色(縱者豎也。廣者橫也。謂橫豎一磔手 善見云。若不能貼細擗雜新者作亦得 五分云。佛一磔手方二尺。壞色者。隨意覆新者上。文言二尺者。即今時一尺六寸也)。若作新坐具。不取故者下(違制成犯)。
 
[0542b10]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貪好自為。二有故不貼。三作新已成。
 
[0542b12] 定罪 此中犯者。不取故者。貼新者上。捨墮。
 
[0542b12] 不成。突吉羅。
 
[0542b13] 若令他作成。捨墮。
 
[0542b13] 不成。突吉羅。
 
[0542b14] 若為他作。成與不成。突吉羅。
 
[0542b14] 捨懺不還等。得罪如上。
 
[0542b15] 十誦云。若減取作。乃至半寸。突吉羅。
 
[0542b15] 摩得勒伽云。若離宿不須捨。但作突吉羅悔過。
 
[0542b16] 比丘尼及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42b18] 開緣 不犯者。截取故者。貼新者上。壞色故。彼自無得更作新者。若他為作。若得已成者。若純故者作。不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42b21] ○第十六持羊毛過三由旬戒
 
[0542b22] 總釋。
 
[0542b23] 此是不共戒。尼犯不同。大乘同學。應息世譏嫌。長他淨信。
 
[0542b24] 律攝云。因譏嫌故。制斯學處。
 
[0542c01] 緣起處。
 
[0542c02] 佛在給孤獨園。
 
[0542c03] 起緣人。
 
[0542c04] 跋難陀得羊毛。貫杖頭。擔在道行。居士譏嫌。沙門釋子云何販賣羊毛。諸比丘聞白佛。訶責結戒。
 
[0542c06] 所立戒相。
 
[0542c07] 若比丘道路行。得羊毛。若無人持。得自持乃至三由旬。若無人持。自持過三由旬。尼薩耆波逸提。
 
[0542c09] 釋義 若比丘在道行。若在住處得羊毛。須者應取。若無人持(謂無淨人及優婆塞等)。自持至三由旬(僧祗云。三由延者五肘弓。二千弓名一拘盧舍。四千弓半由延。八千弓一由延。十六千弓二由延。二十四千弓為三由延。自擔齊三由旬)。若有人持。應語彼人言。我今有此物。當助我持。乃至彼處。比丘於此中間。不得助持。
 
[0542c13] 若無人持下(違制成犯)。
 
[0542c15]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貪心多擔。二所擔羊毛。三持過限齊。
 
[0542c17] 定罪 此中犯者。持過三由旬。捨墮。
 
[0542c17] 若有人持。助持過三由旬。突吉羅。
 
[0542c18] 若令餘四眾持過三由旬。突吉羅。
 
[0542c19] 除羊毛。若持餘拘遮羅。若乳葉草等。過三由旬。突吉羅。
 
[0542c20] 若復擔餘物。著杖頭行者。亦突吉羅。
 
[0542c21] 捨懺不還等。得罪同前。
 
[0542c21] 善見云。至三由旬已放地。若以杖撥。或以脚轉。過三由旬。皆捨墮。
 
[0542c23] 至二三由旬。若虎狼賊難。擔出三由旬。悉捨墮。
 
[0542c24] 若三由旬內為賊劫奪。劫奪已。復還比丘。比丘復得擔三由旬。不犯。
 
[0543a01] 五分云。應使淨人擔。若無淨人。乃聽自持。不得擔擔頭戴背負。犯者突吉羅。
 
[0543a03] 摩得勒伽云。比丘空中持羊毛去。與化人持去。皆突吉羅。
 
[0543a04] 比丘尼及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43a06] 開緣 不犯者。若持至三由旬。若減三由旬。若有人與持者。語使持。乃至某處。中間更不助擔。若使尼等四眾擔三由旬。若毳裝(獸毛褥也)毳繩。若擔頭毛項毛脚毛。若作帽。若作鑷熱巾。若褁革屣物。盡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43a11] 第十七使尼染羊毛戒
 
[0543a12] 總釋。
 
[0543a13] 此是不共戒。尼制不同。大乘同學。法運像末。宜當護世譏嫌。迹絕尼寺之塵。
 
[0543a14] 律攝云。因廢正修。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0543a16] 緣起處。
 
[0543a17] 佛在釋翅搜迦維羅衛尼拘律園(釋翅搜者釋種也。此云能仁住處。迦維羅衛譌也。應云迦毗羅皤窣都。迦毗羅此云黃色。皤窣都此云所依處。上古有仙。名曰黃頭。依此修道。西域記云。劫比羅伐窣堵。劫比羅亦仙人之名也。因劫比羅仙洒水為界。以立城。故曰劫比羅伐。伐者梵音。此云城也。或云迦毗羅衛。或名迦夷。此云赤澤。竺法蘭對漢明帝云。迦毗羅衛者。大千之中也。此土夏至之日。猶有餘陰。天竺則無。故云大千之中也。尼拘律。西域尼拘律陀樹。即東夏楊柳。名雖不同。樹體是一。西僧指楊柳。始體言意。其後東僧往彼。識尼拘律。是東夏之楊柳。兩土方言一時洞曉了焉。此園在赤澤城南三四里。如來成道還國。遣信語父王。如來不住王宮。即於此園造大精舍。一十六所。其諸小者。總六十四。諸院之中皆有重閣。如祗陀林。等無有異。佛於中住。度八王子及五百釋迦種。以樹彰名。故曰尼拘律園)。
 
[0543b02] 起緣人。
 
[0543b03] 六群取羊毛。作新坐具。使摩訶波闍波提比丘尼染。染色污手(或云瞿曇彌。是姓也。或云憍曇彌。或云瞿夷。皆女聲呼也。若男聲呼。云瞿答摩。此云地最勝)。往禮世尊。佛問知其故。訶責六羣結戒。不得使比丘尼浣染擘羊毛。諸比丘疑不敢使親里尼浣染擘。佛言。聽親里者得浣染擘。當如是說戒。
 
[0543b09] 所立戒相。
 
[0543b10] 若比丘使非親里比丘尼浣染擘羊毛者。尼薩耆波逸提。
 
[0543b12] 釋義 浣染擘羊毛(浣者。下至以水一漬。染者。下至一人染汁。擘者。下至擘一片)。
 
[0543b14]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貪心自為。二尼非親里。三如教而作。
 
[0543b16] 定罪 此中犯者。使非親里比丘尼浣染擘羊毛者。三捨墮。
 
[0543b17] 若使浣染擘。彼浣染而不擘。或浣不染而擘。或不浣而染擘。皆二捨墮。一突吉羅。
 
[0543b18] 使浣染擘。彼不浣染擘。三突吉羅。
 
[0543b19] 使非親里式叉摩那沙彌尼浣染擘者。突吉羅。
 
[0543b20] 捨懺不還等。得罪同前。
 
[0543b21] 薩婆多云。使浣染僧物。突吉羅。
 
[0543b21] 比丘尼及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43b23] 開緣 不犯者。使親里尼浣染擘。若為病人浣染擘。若為眾僧為佛為塔浣染擘。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問使尼浣染僧物。論中結罪。四分無犯。二義何從。答若假托浣染僧物。往反當依論結罪。若心實為僧。應准四分開聽)。
 
[0543c03] 會詳 薩婆多云。結戒者為增上法故。若諸比丘尼眾執作浣染。廢息正業。則無威德。破增上法故。又為止惡法。次第因緣故。又為二部眾。各有清淨故。結此戒也。
 
[0543c07] ○第十八受金銀戒
 
[0543c08] 總釋。
 
[0543c09] 此是共戒。尼制亦同。大乘不同制。為眾生故聽受。然須淨人掌舉。設無淨人者。心不染著。亦得自捉。若貪心自畜。即是多欲。不知足。是名染污犯。此是制罪。
 
[0543c12] 律攝云。因起譏嫌。制斯學處。
 
[0543c13] 緣起處。
 
[0543c14] 佛在耆闍崛山。城中有一大臣。與跋難陀親舊知識。彼大得猪肉。即勅其婦。留分與之。時城中節會日。作眾伎樂。竟夜不眠。大臣兒亦在其中。竟夜不眠。譏乏。問母有殘肉不。母言。唯有跋難陀分在。兒與母錢。持此錢更市肉。與跋難陀。此肉與我。母即取錢與肉。
 
[0543c20] 起緣人。
 
[0543c21] 跋難陀晨朝詣大臣家。大臣婦具告上事。跋難陀言。若為我故與錢。我不須肉。即置地與。跋難陀得錢。持寄市去。諸居士譏嫌。時王及諸大臣集會。共作是言。沙門釋子得捉金銀錢。沙門釋子不捨金銀錢珍寶珠瓔。有一大臣。名曰珠髻。即語諸大臣言。莫作是言。沙門釋子得捉金銀錢。不捨珍寶珠瓔。何以故。我自從如來聞。沙門釋子。不得捉金銀錢。捨離珍寶珠瓔。珠髻大臣有威勢。能善說。令諸大臣歡喜信解。往白世尊。世尊讚其所說。多有所益。大臣當知。日月有四患。不明。不淨。不能有所照。亦無威神。云何為四。阿修羅烟雲塵霧。是日月大患(阿修羅與天鬪時。天用日月。以為旗幟。由日月威。天常勝彼。阿修羅心常忿日月。欲摧滅之。由諸有情業增上力。盡其智術。不能摧壞。遂以手障。令暫隱沒)。沙門婆羅門亦有四患。不明。不淨。不能有所照。亦無威神。云何為四。不捨飲酒。不捨婬欲。不捨手持金銀。不捨邪命自活。是為四大患。少欲比丘白佛。呵責結戒。
 
[0544a13] 所立戒相。
 
[0544a14] 若比丘自手捉錢。若金銀。若教人捉。若置地受者。尼薩耆波逸提。
 
[0544a16] 釋義 自手捉錢(僧祇云。自手者。若身。若身分。若身相續。身者一切身。身分者。若手若脚若肘若膝。身相續者。若僧伽黎。鬱多羅僧。安陀會。覆瘡衣。僧伽支。雨浴衣。若鉢下鉢鍵鎡中。此名身相續。咸名自手)。錢者。上有文像(外圓像天。內方像地。國號居中。以天地人三才。合為像。故云上有文像。隨國土所用者是)。若金銀(翻譯集云。梵語蘇伐羅。或云修跋拏。此云金。大論云。出山石沙赤銅中。許慎云。金有五色。黃金為長。久埋不變。百陶不輕。謂之曰金也。梵語阿路巴。或云惹多。此云銀。大論云。銀出燒石中。爾雅云。白金謂之銀。其美者謂之鐐)若教人捉。若置地受者(謂不從手受。如前因緣中以錢置地與也)。薩婆多云。此戒體。正以畜寶制戒。不為捉故。若捉他寶。若捉自說淨寶。但捉故得波逸提。非此戒體。是九十事捉寶戒。非此戒攝也。
 
[0544b02]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貪心自畜。二無難輒開。三捉國所用錢寶。
 
[0544b04] 定罪 此中犯者。自手捉金銀若錢。教人捉。若置地受。捨墮。
 
[0544b05] 此應捨。是中捨者。若彼有信樂守園人。若優婆塞。當語言。此是我所不應。汝當知之(此是對俗捨寶法墮罪。向一清淨比丘悔)。若彼人取還與比丘者。比丘當為彼人物故受。勅淨人使掌之。若得淨衣鉢針筒尼師壇。應貿易受持之。
 
[0544b09] 若彼優婆塞取已。與比丘淨衣鉢尼師壇若針筒。應取持之。
 
[0544b10] 若彼取已不還者。令餘比丘語言。佛有教。為淨故與汝。應還彼比丘物。
 
[0544b12] 若彼取已不還。餘比丘不語者。當自往語言。佛有教為淨故與汝。汝今可與僧與塔。與和尚同和尚。與阿闍黎同阿闍黎。與諸親舊知識。若還本主。何以故。不欲使失彼信施故。若不語彼人知是看是者。突吉羅(即是淨語)。
 
[0544b16] 第三分云。有比丘在塚間得錢。自持來。佛言。不應取。彼比丘須銅。佛言。打破壞相。然後得自持去。
 
[0544b18] 根本云。若為修營房舍等事。應求草木車乘人工。不應求金銀錢等。若捉方國共所用錢。犯捨墮。
 
[0544b20] 若捉非方國所用錢。得惡作罪。
 
[0544b21] 若捉赤銅鍮石銅鐵鉛錫者。不犯。
 
[0544b22] 律攝云。若安居時。施主持衣價。與苾芻眾。即作委寄此施主心。而受取之。應可信敬淨人居士。為淨施主。作施主物想。執捉無犯。若無施主可得。應持金銀等物。對一苾芻說言。
 
[0544c01] 具壽存念。我某甲得此不淨財。當持此不淨財。換取淨財。如是三說。應自持舉。或令餘人舉之(今時末運。此法易行。古今咸採取之。斷宜遵奉矣)。若苾芻於行路中得金銀等。為道糧故。應自持去。或令淨人及求寂持去。應知求寂於金銀等。但制自畜。不遮捉持。
 
[0544c06] 比丘尼捨墮。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44c08] 開緣 不犯者。若語言知是看是(即是淨語)。若彼有信樂優婆塞守園人。當語彼人言。此物我所不應。汝當知之。若彼人受已。還與比丘者。比丘當為彼人物故受。與淨人掌之。後若得淨衣鉢針筒尼師壇。得貿易持之。
 
[0544c12] 若彼人取已。與淨衣鉢若坐具針筒尼師檀。應取持之。
 
[0544c13] 若彼人不肯與者。餘比丘當語其人言。佛有教為淨故與汝。應還彼比丘物。若彼人不與。自往語言。佛教比丘。作淨故與汝。當與塔與僧。與和尚同和尚。與阿闍黎同阿闍黎。與諸親屬知識。若教使與本施主。不欲令失彼信施故。如是一切不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44c19] 會詳 警訓引鈔云。一田宅園林。二種植生種。三貯積穀帛。四畜養人僕。五養繫禽獸。六錢寶貴物。七氈褥釜鑊。八象金餝床及諸重物。此之八名。經論及律。盛列通數。顯過不應。又律經言。若有畜者。非我弟子。五分亦云。必定不信我之法律。由此八種。皆長貪壞道。污染梵行。有得穢果。故名不淨也。乃至云。律中在事。小機意狹。故多開畜。
 
[0545a01] 涅槃經云。若諸弟子無人供須。時世饑饉。飲食難得。為欲護持建立正法。我聽弟子受畜金銀車乘田宅穀米。貿易所須。雖聽受畜如是等物。要須淨施篤信檀越。
 
[0545a05] 會正記云。上明大乘機教俱急。下明小乘機教俱緩。律在事者違事故輕。則顯經宗於理違理故重。小機意狹。不堪故開。反上大乘堪任故重。世人反謂小乘須戒。大乘通方。幾許悞哉。
 
[0545a09] ○第十九貨寶戒
 
[0545a10] 總釋。
 
[0545a11]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菩薩應息世譏嫌。即是以利求利。多欲不知足。
 
[0545a12] 律攝云。因非法貪。制斯學處。
 
[0545a14] 緣起處。
 
[0545a15] 佛在耆闍崛山。
 
[0545a16] 起緣人。
 
[0545a17] 跋難陀往市肆上。以錢易錢持去。諸居士譏嫌。沙門釋子善能賣買。諸比丘聞白佛。呵責結戒。
 
[0545a19] 所立戒相。
 
[0545a20] 若比丘種種賣買寶物者。尼薩耆波逸提。
 
[0545a21] 釋義 種種賣買者。以成金。未成金。成未成金。成銀。未成銀。成未成銀。及錢互相貿易等(已成金者。謂已作成瓔珞具。一切器皿)。錢有八種。金錢。銀錢。鐵錢。銅錢。白鑞錢。鉛錫錢。木錢。胡膠錢。
 
[0545b01]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自貪息利。二是重寶。三轉易已成。
 
[0545b03] 定罪 此中犯者。種種賣買寶物。以成金易成金。乃至易錢。捨墮。
 
[0545b04] 捨法。同前不異。
 
[0545b04] 薩婆多云。此戒體以重寶與人。求息利。當與時。捨墮。
 
[0545b05] 此戒直一往成罪。不同販賣戒。販賣戒為利故買已還賣。成罪。
 
[0545b07] 律攝云。若為三寶出納。或施主作無盡藏。設有馳求。並成非犯。然此等物出利之時。應一倍納質。求好保證。明作契書。年終之日。應告上座及授事人。皆使同知。或復告彼信心鄔波索迦。
 
[0545b10] 比丘尼捨墮。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45b12] 開緣 不犯者如前。若以錢貿瓔珞具。為佛法僧。若以瓔珞具易錢。為佛法僧。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毗尼關要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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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尼關要卷第六
 
清金陵寶華山律學沙門 德基 輯
 
[0530b10] ●四三十尼薩耆波逸提法。分四。初總標。二別列戒相。三結問。四勸持。
 
[0530b12] 初總標。
 
[0530b13] 諸大德。是三十尼薩耆波逸提法。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
 
[0530b15] 釋 尼薩耆波逸提者。
 
[0530b15] 波逸提義翻為墮。
 
[0530b15] 根本律云。波逸底迦者。是燒煑墮落義。謂犯此罪者。墮在地獄傍生餓鬼惡道之中。受燒煑苦。又此罪若不殷勤說除。便能障礙。所有善法此有說義。故名波逸底迦。此戒僧有一百二十條。前列三十。因財事生犯故。加尼薩耆也。
 
[0530b20] 聲論云。尼翻為盡。薩耆翻為捨。因貪慢財事故。強制捨入僧中故。名尼薩耆波逸提。亦名捨墮。此乃華言。從略言之。
 
[0530b23] 二別列戒相。共有三十條。初名畜長衣。乃至第三十自求僧物入己。
 
[0530c01] ○第一長衣十日不淨施戒
 
[0530c02] 總釋。
 
[0530c03] 薩婆多論云。一以為俗利。則道利不成。又失檀越信敬淨心。比丘無厭。與俗無別。有違佛教四聖種法。此是共戒。尼亦同結。大乘不同。學菩薩普利有情。以檀度為首。雖不同學。然亦同須說淨。
 
[0530c06] 律攝云。此由長衣事。多貪煩惱。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0530c09] 緣起處。
 
[0530c10] 佛在舍衛國祗樹給孤獨園。聽諸比丘持三衣不得長(此但遮止。未曾結戒 衣犍度云。佛見諸比丘在道行。多擔衣物。作是念。可為制衣多少。不得過畜。時佛初夜在露地在。著一衣。中夜覺寒。即著第二衣。後夜覺寒。復著第三衣。便安隱住。乃聽比丘畜三衣。不得過)。
 
[0530c14] 起緣人。
 
[0530c15] 時六羣比丘(薩婆多論云。六羣者。一難陀。二跋難陀。三迦留陀夷。四闡陀。五馬宿。六滿宿。二人得漏盡。入無餘涅槃。一迦留陀夷。二闡陀。二得生天。一難陀。二跋難陀。二墮惡道生龍中。一馬宿。二滿宿。難陀跋難陀善解算數陰陽。又善能說法論義。又多欲。馬宿滿宿善於音樂。種種戲笑。事事皆能。亦善巧說法論議。亦解阿毗曇。迦留陀夷闡陀深通射道。深解阿毗曇。然此六人無法不通。善達三藏十二部經。內為佛法之棟梁。外為佛法之大護。五人皆是釋種子。王種。唯迦留陀夷一人是婆羅門種。六人俱是豪族。共相影響。相與為友。宣通佛教。故名六羣比丘也)。畜長衣。或早起衣。或中時衣。或晡時衣。彼常經營莊嚴。如是衣藏舉(薩婆多論云。問曰。何由得如是種種衣服。答曰。既是貴姓。又多知識。兼復多欲。是故衣多。何故如是畜積多衣。答本是豪族。先在家時。愛著瓔珞種種服。餝雖樂法出家。以本習故。樂好衣鉢。又多欲故多畜積)。諸比丘見已。往白佛。佛以無數方便訶責已。結戒。若比丘畜長衣者。捨墮。時阿難從人得一貴價糞掃衣。欲以奉大迦葉。大迦葉常行頭陀。着此衣故。大迦葉不在。不知云何。即往白佛。佛問大迦葉。何時當還。阿難言。却後十日當還(問曰。長老阿難何由得知大迦葉十日當還。答曰。所以知者。大迦葉欲遊行諸國時。至阿難所言。我欲遊行某國。某日當還。迦葉或遣信問訊。世尊及阿難我某日當還。所以知十日當還也 問曰。如來何故隨阿難語結戒。答曰。此是制罪。非是性罪。是故隨阿難語制)。佛告諸比丘。自今已去。聽畜長衣。齊十日。欲說戒者。當如是說。
 
[0531a09] 所立戒相。
 
[0531a10] 若比丘衣已竟。迦絺那衣已出。畜長衣經十日。不淨施得畜。若過十日。尼薩耆波逸提。
 
[0531a12] 釋義 衣已竟者。三衣(謂三衣已足。或作衣已竟。故名衣已竟)。迦絺那衣已出(梵語迦絺那衣。此翻功德衣。以坐夏有功五利賞德也。五利者。一畜長衣。二離衣宿。三別眾食。四展轉食。五前食後食不囑入聚落。此五開聽不犯 律鈔引明了論。本翻為堅實。能感實。能感多衣故。又翻難活。以貧人取活為難捨少財。入此衣功德勝。如以須彌大衣聚施也。已言出者捨也。前安居者。五月謂從七月十六日至十二月十五日。而出此衣。後安居者。不受迦絺那衣。但開一月。出者餘七月十一月是)。畜長衣者(長者三衣之外。更有餘長。晉書云。平生無長物是也)。衣者。有十種。一憍賖耶衣(應師譯為蚕衣。謂野蚕絲綿作故。又云高世耶衣。東天竺有烏陀國。杭米熟時。葉變為蚕。蚕則食杭米。人取烝以為綿)。三劫貝衣(此云木棉花。是細棉布衣)。三欽婆羅衣(是毛織成之衣。即如絨褐之類)。四芻摩衣(此云麻衣。西域記云。即麻之類。彼土麻少。多用草羊毛織成)。五讖摩衣(此云粗布衣)。六扇那衣(或云奢那衣。乃樹名也。此樹高共人等。皮似麻。取以織衣。體如粗布。此方無有)。七麻衣(西域麻有多種。自然青黃赤色)。八翅夷羅衣(此云細布)。九鳩夷羅衣(亦云細布衣)。十讖摩羅半尼衣(未見翻譯)長衣者。若長如來八指。廣四指是(如來八指者。謂佛指面闊二寸。八指則長一尺六寸。廣四指則橫有八寸堪作衣隔。是名長衣)。不淨施等(淨施有二種。一真實淨。二展轉淨。於後波逸提五十九中明。不作如是二種淨。名不淨施)。
 
[0531b03] 薩婆多論云。九十六種無淨施法。佛大慈悲方便力故。教令淨施。令諸弟子得畜長財。而不犯戒。問曰。佛何不直聽畜長財。而強與結戒。設此方便。答曰。佛法以少欲為本。是故結戒不畜長財。而眾生根性不同。或有多預畜積。而後行道。得證聖法。是故如來先為結戒。而後設方便。於佛法無礙。眾生得益。既作淨施。得畜長財。而不犯戒。問曰。淨主比丘不犯長財戒耶。答曰。無犯。此是方便施是他物故。
 
[0531b12]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若緣有缺罪結方便。一心有貪慢。二畜衣應量。三不施過期。
 
[0531b14] 定罪 此中犯者。若比丘一日得衣。乃至十日中所得衣。十一日明相出盡。捨墮(言一日得衣者。謂衣入手日。非謂月初一也)。若比丘一日得衣不淨施。二日乃至十日得衣若淨施。若不淨施。至十一日明相出。皆捨墮(此中從第一日得衣已。乃至第十日於其中間。或有日得。或有日不得。就所得者。或有淨施。或不淨施。其淨施者無犯。其不淨施者。以第一日衣勢力故。至十一日明相出。盡犯捨墮)。如是若遣與人(遣者送也。即送與人也。有言遣與人。即是展轉淨非也)。若失衣(謂盜去)。若故壞(謂弊爛等)。若作非衣(謂作餘衣用)。若作親厚意取(謂親厚者取去)。若忘去(謂衣置此處。有緣他往忘去)亦爾。
 
[0531b22] 若捨墮衣不捨持。更貿餘衣。一捨墮。一突吉羅。此捨墮衣應捨與僧。若眾多人。若一人不得別眾捨(謂界內僧盡集不來囑授。方成如法。反上。即名別眾也)。若捨不成捨。突吉羅。捨與僧時將至。僧中偏露右肩。向上座禮。胡跪合掌。作如是語。大得僧聽。我某甲比丘故畜爾所長衣。過十日。犯捨墮。我今捨與僧捨衣已。懺罪竟。僧應還此比丘衣。白二羯磨(懺罪法及白二羯磨還法。如律廣明)。
 
[0531c05] 是比丘僧中捨衣竟。不還者。突吉羅。若還時有人教莫還。突吉羅。若作淨施。若遣與人。若持作三衣。若作波利迦羅衣(善見云。朱羅波利迦羅衣。漢言雜碎衣)。若故壞(謂故意壞彼衣)。若燒(謂以火燒之)。若作非衣(謂作餘衣受用)。若數數著壞者。盡突吉羅(此謂能作法僧。應還不還。乃是違法。突吉羅罪)。
 
[0531c10] 僧祗云。一日得衣。即日作淨。乃至十日得衣。十日作淨。十一日得衣。十一日作淨。犯越毗尼罪。以無間故。間者一日得衣。更停九日。二日得衣。更停八日。三日得衣。更停七日。至九日更停一日。十日得衣。即十日作淨。十一日得衣。不應受。是名間也。
 
[0531c15] 若為佛為僧供養。故求物集在一處。雖久未用。不犯。
 
[0531c16] 律攝云。若為三寶畜衣。非犯。
 
[0531c17] 或施主作如是言。此是我物。仁當受用。雖不分別用之。無犯(根本部分別即是淨施也)。
 
[0531c18] 根本云。若犯捨墮。不捨或雖捨不說悔。或雖說悔不經宿。隨有所得。並成捨墮。由前染故。若捨衣說悔。經宿已得。皆無犯。
 
[0531c21] 五分云。不得捨與餘人及非人。捨已然後悔過(餘人者。是三小眾也)。若不捨而悔者。罪益深。除長三衣。若長餘衣。乃至手巾過十日。皆突吉羅。若淨施不犯(言長餘衣者。謂非三衣數)。
 
[0531c24] 薩婆多云。若初日得衣。即不見擯(不見罪舉)。不作擯(不懺悔舉也)。惡邪不除擯(不捨惡見舉)。若狂心亂心病壞心。若不解擯不得本心。乃至命終不犯此戒。後若解擯。若得本心。還計日成罪。
 
[0532a03] 若初日得衣。上入天宮。北至鬱單越住。若至命終。不犯此戒。後歸本處計日。成罪。
 
[0532a05] 若初日得衣至五日。若不見擯。不作擯惡邪。不除擯。若狂心亂心病壞心。上入天宮。北至鬱單越。後若解擯。若得本心。若還本處。取前五日。數後五日。然後成罪。西拘耶尼東弗婆提盡有比丘戒法。亦同龍宮物皆有主。是三處不同天上觸物自然。鬱單越物皆無主。二處兼無比丘戒法(三擯之人不共僧事。故亦無犯)。
 
[0532a11] 比丘尼捨墮。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32a13] 開緣 不犯者。齊十日內若轉淨施。若遣與人。若賊奪想。若失想。若燒想。若漂想不淨施。不遣與人。不犯。若奪失燒漂取著。若他與著。若與作彼。不犯(謂他與我衣實。作彼人物想過畜。無犯)。彼受付囑衣者命終。若遠出去。若休道。若為賊強將去。若為惡獸所害。若為水漂溺。如此不作淨施。不遣與人。不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32a20] 會詳 緇門警訓引地持論云。菩薩先於一切所畜資具。為非淨故。以清淨心。捨與十方諸佛菩薩。如比丘將現前衣物。捨與和尚阿闍黎等。
 
[0532a22] 涅槃經云。雖聽受畜。要須淨施篤信檀越是也。今時禪宗及與講學。耑務名利。不恥五邪。多畜八穢。但隨浮俗。豈念聖言。自下壇場。經多夏臘。至於淨法。一未霑身。寧知日用所資。無非穢物箱囊所積。並是犯財。慢法欺心。自貽伊戚(謂憂戚皆自造而成。猶云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謂也)。學律者知而故犯。餘宗者固不足言。誰知報逐心成。豈信果由因結。現前袈裟離體。當來鐵葉纏身。為人則生處貧窮。衣裳垢穢。為畜則墮於不淨。毛羽腥臊。況大小兩乘通名淨法。儻懷深信。豈憚奉行(憚者畏也)。
 
[0532b08] 荊谿輔行記云。有人言。凡諸所有非己物想。有益便用。說淨何為。今問等非己財。何不任於四海。有益便用。何不直付兩田(悲敬二田)。而閉之深房。封於囊篋。實懷他想。用必招愆(犯盜)。忽謂己財。仍違說淨。說淨而施。於理何妨。任己執心。後生倣傚。故知不說淨人。深乖佛制。兩乘不攝。三根不收。若此出家豈非虗喪。
 
[0532b15] ○第二離衣宿戒
 
[0532b16] 總釋。
 
[0532b17]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
 
[0532b17] 梵網經云。菩薩行頭陁時。及遊方時。行來百里千里。此十八種物常隨其身。此是制罪。
 
[0532b19] 律攝云。由離衣故。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0532b21] 緣起處。
 
[0532b22] 佛在給孤獨園。
 
[0532b23] 起緣人。
 
[0532b24] 時六羣比丘持衣付親友比丘。往人間遊行。受囑比丘數數出衣。日中曬。諸比丘問知其故白佛。佛以無數方便。呵責已結戒。不得離衣異處宿。結戒已。有一乾痟病比丘。糞掃僧伽黎患重。有因緣事。欲遊行人間。不堪持行。即語同伴。比丘白佛。佛言。與不失衣。白二羯磨。當如是說戒。
 
[0532c06] 所立戒相。
 
[0532c07] 若比丘衣已竟。迦絺那衣已出。三衣中離一一衣。異處宿。除僧羯磨。尼薩耆波逸提。
 
[0532c09] 釋義 三衣者。僧伽黎(靈感傳云。每轉法輪。披僧伽黎。南山云。此三衣名諸部無正翻。今以義翻大衣。亦名雜碎衣。以條數多故)。鬱多羅僧(此云上著衣。即七條衣也。南山云。七條名中價衣)。安陀會(此云中宿衣。謂近身住也。南山云。五條名下衣。華嚴云。著袈裟者。捨離三毒。本律云。懷抱於結使。不應著袈裟)。離一一衣異處宿(言一一衣者。謂受持三衣中。隨離其一。異處宿者。謂人衣各異其處。而經明相 律攝云。有三種離衣。一舉處離。謂在障難處。而舉其衣。不得重觀。或因失落。二失念離。於安衣處。更不重憶。三受用離。謂暫安衣。即遇緣隔。不得受用也)。除僧羯磨僧者。一羯磨一說戒(善見云。與不離衣羯磨者。雖離衣宿。而不犯尼薩耆罪。問曰。齊几時離衣宿。答曰。隨病未差得離宿。若病比丘僧為羯磨離衣宿。已往餘方。若病差欲還。道路險難不得還。恒作還意。雖病差不失衣。若決定作不還意。失衣若過十日。犯長衣罪。若往餘方病差。還來至衣。所病復發。更欲往餘方。承先羯磨。更不須羯磨)。不失衣者。僧伽藍裏有一界(謂通結一大界已。復結不失衣界。界內攝衣)。失衣者。僧伽藍裏有若干界(但結大界。未結不失衣界。隨有隔障。俱名失衣)。不失衣者。樹有一界(謂五月午日正中時。日光所照。枝葉徧覆。日影無穿。是為一界)。失衣者。樹有若干界(謂枝葉不相交接。隨日影及處。即名若干界)。不失衣者。場有一界(謂此場中有一主。兄弟不分。此之勢分中間總是。外有一尋。名為一界)。失衣者。場有若干界(謂塲中兄弟。各各分別。即名多勢分也)。不失衣者。車有一界(謂此車有一主不分別。是名一勢分)。失衣者。車有若干界(車屬多主。各有分齊。是名若干界)。不失衣者。船有一界(謂船屬一主。名一勢分)。失衣者。船有若干界(謂船屬多主。各有勢分。故名若干界)。不失衣者。村有一界(云何一邨有一勢分。謂於此邨有一園林一神廟眾集之處。是謂一邨有一勢分)。失衣者。村有若干界(云何一村有多勢分。謂此村有多園林多神廟眾集之處。是謂一村有多勢分。云何為勢分。答此無勢分。但齊室中)。不失衣者。舍有一界(謂此舍中惟一家長。更無分別。名為一勢分)。失衣者。舍有若干界(謂此舍中有多家長分別。或九十六種外道所居。為彼各執異見。見既不同。勢分各別。是名若干界)。不失衣者。堂有一界(但屬一主無有分別)。失衣者。堂有若干界(謂屬多主。各有分別。名若干界)。不失衣者。庫藏有一界失衣者。庫藏有若干界。
 
[0533a11] 不失衣者。倉有一界。
 
[0533a12] 失衣者。倉有若干界(如前)。僧伽藍者。有四種如上。樹者。與人等足蔭覆。跏趺坐。場者。於中治五穀處。車者。若車迴轉處。船者。船迴轉處。村者。有四種如上。堂者。多敞露。庫者。儲積藏諸車乘輦輿販賣之物。倉者。儲積米穀。
 
[0533a16] 此僧伽藍界非彼僧伽藍界。此僧伽藍界非彼樹界。乃至此僧伽藍界非彼庫藏界。亦如是。
 
[0533a18] 此樹界非彼樹界。乃至此樹界非彼庫藏界。及僧伽藍界。餘界作句准知。
 
[0533a19] 僧伽藍界者。在僧伽藍邊。以中人若用石。若甎擲所及處。是名界(言中人者。以力處中。為離遠近故)。乃至庫藏界倉界亦如是(言擲石所及處。是名界。此謂自然界之勢分。或界與僧伽藍等。或界小於伽藍。但結攝僧界。而缺攝衣界。其義可通。若界大於伽藍。二界並結。隨界攝衣。故云攝衣界。攝衣以屬人。令無離宿罪。何用復言。擲石所及處名界思之)。
 
[0533b01] 犯緣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一心有慢教。二受持三衣。三不心念捨。四已經明相。
 
[0533b03] 定罪 此中犯者。若比丘置衣在僧伽藍內。乃在樹下宿(明相未出。若捨衣。若手捉衣。若至擲石所及處。若不捨衣。若不手捉衣。若不至擲石所及處)。明相出隨所離衣宿。捨墮(言明相出者。有三種色。若日照閻浮提樹則有黑色。若照樹葉。則有青色。若過樹照閻浮提界。則有白色。於三色中。白色為正)。除三衣。若離餘衣。突吉羅。
 
[0533b07] 若比丘留衣著僧伽藍內。往場處宿。乃至庫藏倉處宿(亦如是)。若比丘留衣樹下。往場處宿。乃至倉處僧伽藍處宿(亦如是)。若阿蘭若處無界。八樹中間。一樹七弓。遮摩黎國作弓法。長中人肘四肘(言肘者。臂至指端。中人肘量一尺八寸為一肘。四肘為一弓。有七尺二寸也。七弓則有五丈零四寸也。西國種樹之法。以七弓方植一樹。八樹七間。共該三十五丈二尺八寸。是阿蘭若自然界之勢分)。若比丘無村阿蘭若處留衣著。此八樹間異處宿。明相未出。若捨衣。若手捉衣。若至擲石所及處。若不捨衣不手捉衣。若不至擲石所及處。明相出。捨墮。
 
[0533b16] 除三衣離餘衣。突吉羅。
 
[0533b16] 僧中捨已。不還等。得罪同前。
 
[0533b17] 雜事云。若暫向餘處。即擬還者。任不將去。復有暫出擬還。至彼日暮。即侵夜歸。被蟲賊害。當於彼宿。不應夜行。所受持衣應心念捨。可於同梵行邊。借餘三衣。守持充事。
 
[0533b20] 僧祗云。隨所住處。常隨三衣。持鉢乞食。譬如鳥之兩翼。恒與身俱。
 
[0533b22] 比丘尼捨墮。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33b24] 開緣 不犯者。僧與作羯磨。明相未出。手捉衣。若捨衣(謂作心念捨避重。而就輕故。離衣捨墮。缺衣突吉羅)。若至擲石所及處。若劫奪想。若失想燒想漂想壞想。若水道斷路險難。若賊難惡獸。若渠水漲。若強力者所執。若繫縛。或命難梵行難。若不捨衣。不手捉衣。不至擲石所及處。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33c06] 會詳 業疏云。所以衣鉢常隨身者。由出家人虗懷為本。無有住著。有益便停。故制隨身。若任留者。更增餘習。於彼道分。曾無思擇。故有由也。唐無著禪師遊五臺。因往金剛窟隨喜。遇文殊化為老翁。引入般若寺。寺地盡是瑠璃。堂舍皆輝金色。翁居白牙牀。指金墩。令著坐之對談。著欲求寓一宿。翁曰。持三衣不。答曰。受戒已來持之。翁曰。此是封執處。著曰。亦有聖教在。若許住宿心念捨之。或有強緣。佛故聽許。翁曰。無難不得捨衣。宜從急護。又清涼大師願中云。臥不離衣鉢之側。今時禪講兩宗離衣。不以為咎。不思佛語。亦可慨矣。
 
[0533c17] ○第三過一月衣戒
 
[0533c18] 總釋。
 
[0533c19]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不同。制此是制罪。
 
[0533c19] 律攝云。廢修正業。制斯學處。
 
[0533c21] 緣起處。
 
[0533c22] 佛在給孤獨園。有一比丘。僧伽黎故爛弊壞。自念言。世尊結戒。聽十日內畜長衣。過者犯捨墮。十日中間更不能辦。我當云何。即告同意比丘白佛。佛言。自今已去。聽比丘畜衣。乃至滿足故。
 
[0534a02] 起緣人。
 
[0534a03] 時六羣比丘聞世尊聽畜衣。乃至滿足故。彼有糞掃衣及餘同者。不足取中糞掃衣。浣染四角。頭點作淨。持寄親友比丘已人間遊行。時受寄比丘以其行久不還。出衣晒之。諸比丘問知其故白佛。佛呵責結戒。
 
[0534a08] 所立戒相。
 
[0534a09] 若比丘衣已竟。迦絺那衣已出。若比丘得非時衣。欲須便受。受已疾疾成衣。若足者善。若不足者。得畜一月。為滿足故。若過畜。尼薩耆波逸提。
 
[0534a12] 釋義 得非時衣者。無迦絺那衣。自恣後一月有迦絺那衣。自恣後五月。非時者過此限(得者從在家出家。若男若女及黃門邊得)。受已疾疾成衣(既得衣已。應速速作成三衣守持。衣財既足。更無開畜)。若足者善(足者同樣衣財滿足。謂體色量。體即粗細等。色謂青黃等。量即長短濶狹等)。若不足者。得畜一月。為滿足故(僧祗律云。阿那律得一小段衣。以水酒。引令長廣。佛知而故問。阿那律汝作何等。答言。得一小段衣。尺量不足。欲引令長廣。佛語尊者。汝頗有更得衣。望處不。答言有。佛言。何時當得。答言一月。佛言。從今日聽不足衣有望處者。停一月為滿足。故一月聽畜不犯)。若過下(違制成犯)。
 
[0534a20] 犯緣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一心有貪慢。二衣財應量。三同衣足滿。四畜過制限。
 
[0534a22] 定罪 此中犯者。若十日中同衣足者應裁割。若線拼。若縫作衣。若淨施。若遣與人。若不裁割縫作衣。若不線拼。不淨施。不遣與人。十一日明相出。隨衣多少。捨墮。
 
[0534b01] 若同衣不足。至十一日同衣足。即十一日應裁割縫作衣。若線拼。若淨施。若遣與人。若不裁割等。至十二日明相出。隨衣多少。盡捨墮。
 
[0534b04] 乃至二十九日亦如是。
 
[0534b04] 若同衣不足。三十日若足若不足。若同衣若不同衣。應即日裁割縫作衣。若線拼。若淨施。若遣與人。若不裁割等。至三十一日明相出。捨墮。
 
[0534b07] 僧中捨懺。及不還等。得罪同前。
 
[0534b08] 善見云。若二十九日得所望衣。細先衣。粗先衣。說淨新得衣。復得一月。為望同故。若望得衣粗。復得停一月。如是展轉隨意所樂。為欲同故。莫過一月(律攝云。有望處者。謂於親友及阿遮利耶等。或五年大會等。我當得衣)。
 
[0534b11] 比丘尼捨墮。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34b13] 開緣 不犯者。若十日同衣足。若裁割。若線拼。若縫作衣。若淨施。若遣與人。如是乃至三十日。若足若不足。若同衣若不同衣。即日應裁割。若線拼。若縫作衣。若淨施。若遣與人。不犯。若奪想失想燒想漂想不裁割。乃至不遣與人。不犯。若奪失燒漂而取著。若他與著。若作彼。不犯。若受奇比丘命終遠行休道賊獸難等。不裁割。不線拼。不縫作衣。不淨施。不遣與人。不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34b21] ○第四取非親里尼衣戒
 
[0534b22] 總釋。
 
[0534b23] 此是不共戒。尼不同犯。大乘不同制。謂不論親里非親里。但觀可取不可取。然在末法。尤宜護世譏嫌。此是制罪。
 
[0534c01] 律攝云。由貪著心。制斯學處。此戒三緣合結。
 
[0534c03] 緣起處。
 
[0534c04] 佛在耆闍崛山。
 
[0534c05] 起緣人。
 
[0534c06] 時有一比丘。著弊故僧伽黎。蓮花色比丘尼見已。發慈愍心。即脫身所著貴價僧伽黎與之。易彼弊故僧伽黎(蓮花色尼者。謂容貌作優鉢羅華色。此人前世久遠劫時。作婆羅門女。父母家人入海採寶。是女在後。不能自活。便與諸婬女。共在一處。賣色自供。此女色貌不豐。無人往來。常自咎責。何以獨爾。時有辟支佛。一切敬仰。有人語言。汝能供養辟支佛者。隨心所欲。世世如願。時彼女人即隨其語。辦美飲食。以優鉢羅花覆上。奉辟支佛。即發願言。令我世世常作女人。端正無雙。為人所敬。無能過者。又願得如沙門所得功德。令我得之。是故今世得作女人。顏貌第一。以本願故。今得漏盡)。後著此衣見佛。世尊知而故問。彼以因緣白佛。佛言。不應如是聽汝畜持五衣完堅者。餘衣隨意與人。何以故。婦人著上衣服。猶尚不好。何況弊衣。世尊以此因緣結戒。從比丘尼取衣。捨墮。是後諸比丘皆畏慎。不敢從親里尼取衣。佛言。聽從親里尼取衣。何以故。若是親里籌量知有無可取不可取故聽。時祗洹中。二部僧得施衣共分。比丘尼衣。比丘錯得。比丘衣。尼錯得(今時人言。僧衣是陽邊。尼衣是陰邊。此乃不閑律教。律制尼畜五衣完堅者。不聽受持上妙衣服。今謂尼得上服。僧得粗者。故云錯得僧尼衣。制無有差殊也)。時比丘尼持衣至僧伽藍中。與諸比丘貿易。諸比丘不聽。白佛。佛言。自今已去。聽貿易。當如是說戒。
 
[0534c24] 所立戒相。
 
[0535a01] 若比丘從非親里比丘尼取衣。除貿易。尼薩耆波逸提。
 
[0535a03] 釋義 非親里者。非父母親里。乃至七世非親也。親里者。父母親里。乃至七世有親(父有六親。母有六親。父六親者。謂伯叔兄弟子孫。母六親者。謂舅姨兄弟兒孫。言七世者。謂曾祖祖父己身子孫曾孫。名七世也)。除貿易者。以衣貿衣。以衣易非衣。或以非衣貿衣。若以針。若筒。若刀。若線。若小段物。乃至一丸藥貿衣(薩婆多論云。除貿易者。令行者得安樂住故。又使弟子無苦惱故。若比丘得比丘尼所宜衣。比丘尼得比丘所宜衣。不貿易者。以衣因緣故。種種馳求。廢行道故。得諸苦惱。是故聽之)。
 
[0535a10] 犯緣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一貪心為己。二尼非親里。三是應量衣。四取衣入手。
 
[0535a12] 定罪 此中犯者。從非親里比丘尼取衣除貿易。捨墮。
 
[0535a13] 捨懺不還等。得罪同前。
 
[0535a13] 根本云。若尼將衣施僧。或為說法故施。或為受具時施。或見被賊故施。或尼多獲利養。持衣物到苾芻所。置地求受。棄之而去。取亦無犯。
 
[0535a16] 薩婆多云。取應量衣。捨墮。取不應量衣。突吉羅。
 
[0535a17] 若取一切鍵鎡器物。突吉羅。
 
[0535a18] 五分云。從非親里式叉摩那沙彌尼取衣。突吉羅。
 
[0535a19] 若親里犯戒邪見從取衣。突吉羅。
 
[0535a19] 比丘尼突吉羅。三小眾亦突吉羅(若沙彌從非親里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尼取衣。突吉羅。若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尼從非親里比丘沙彌取衣。皆突吉羅)。是謂為犯。
 
[0535a23] 開緣 不犯者。從親里比丘尼邊取衣。若貿易。為僧為佛圖取者。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35b01] ○第五使非親尼浣衣戒
 
[0535b02] 總釋。
 
[0535b03] 此是不共戒。尼犯不同。大乘同制。時在未運。尤宜護世譏嫌。
 
[0535b04] 律攝云。此為除婬染煩惱故。復為廢彼正業故。又為防其譏嫌過故。亦為數數親近女人令自煩惱轉增盛故。為斯眾過。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0535b08] 緣起處。
 
[0535b09] 佛在給孤獨園。
 
[0535b10] 起緣人。
 
[0535b11] 迦留陀夷顏貌端正。偷蘭難陀比丘尼亦復端正(偷蘭是大。亦名粗。粗即大義。難陀此云歡喜。是比丘尼解通三藏。善閑說法。六羣尼中之最者。是釋種女。分別功德論云。是阿難妹)。互相繫念。露形而坐。欲心相視。尋失不淨。污安陀會。尼即為浣。即於屏處取不淨。著口中及小便道中。後遂有身。諸尼問知其故。白諸比丘。諸比丘轉白世尊。呵責結戒。若比丘令比丘尼浣故衣。若染若打。捨墮。後諸比丘各各畏慎。不敢令親里尼浣故衣染打。佛言。聽令親里尼浣故衣染打。當如是說戒。
 
[0535b20] 所立戒相。
 
[0535b21] 若比丘使非親里比丘尼浣故衣若染若打。尼薩耆波逸提。
 
[0535b23] 釋義 浣者。下至以水一浸。即名為浣。故衣者。乃至一經身著(五分云。經體有垢膩。名故衣)。染者。乃至一入染汁。打者。下至將手一拍(善見云。得使出家女乃至孫女浣。不得使出家婦兒婦浣。何以故。非親故)。
 
[0535c03] 犯緣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一是非親里尼。二是故衣。三是為己。四浣染打竟。
 
[0535c05] 定罪 此中犯者。令非親里尼浣故衣。若染。若打。三捨墮。
 
[0535c06] 若使浣染打。彼浣染不打。或浣不染而打。或不浣而染打。皆二捨墮。一突吉羅。
 
[0535c07] 使浣染打而不浣染打。三突吉羅(衣一捨即淨。墮罪有三。二一須悔過)捨懺不還等同前。
 
[0535c09] 善見云。若比丘教尼浣衣。若作竈煖水。覓樵鑽火。隨所作。比丘一一得突吉羅罪。浣竟捨墮。
 
[0535c11] 若浣竟欲還比丘。尼自言未淨。更為重浣。比丘得突吉羅罪。
 
[0535c12] 十誦云。先自小浣。更令尼浣等。皆突吉羅。
 
[0535c13] 薩婆多云。此戒應量不應量衣。一切犯。
 
[0535c14] 摩得勒伽云。使非親里尼浣。尼師壇捨墮。
 
[0535c15] 浣褥枕。突吉羅。
 
[0535c15] 僧祇云。若為二師持衣使尼浣。越毗尼罪。
 
[0535c16] 為塔為僧使尼浣染打。無罪。
 
[0535c17] 比丘尼及三小眾。皆突吉羅。是謂為犯。
 
[0535c18] 開緣 不犯者。與親里尼故衣浣染打。若病浣染打。若為僧為佛圖浣染打。若借他衣著浣染打者不犯(借他衣者。謂比丘衣尼借著。後浣染打。還比丘者。不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35c22] 會詳 律攝云。凡洗浣衣有五種利。除臭穢氣。蟣虱不生。身無瘙癢。能受染色。堪久受用。不浣衣者。翻成五失。
 
[0535c24] 著色衣亦有五利。順聖形儀故。令離傲慢故。不受塵垢故。不生蟣虱故。觸時柔輭易將護故。
 
[0536a02] 過分浣衣有五種失。能令疾破故。不堪苦用故。受用勞心故。無益煩勞故。障諸善品故。
 
[0536a03] 著好染衣亦有五失。自長驕恣生他嫉心故。令他知是治容好色故。能令求時多勞苦故。能障善品事故。過染損衣用不牢故。若過打時亦有五失。四過同前。五過打損衣用不牢故。
 
[0536a08] ○第六從非親乞衣戒
 
[0536a09] 總釋。
 
[0536a10] 此是共戒。尼得罪同。大乘不同制。為眾生故。然亦須籌量施主堪與不堪。
 
[0536a11] 律攝云。強從索衣。因生煩惱。令他不樂。長自貪求。因譏嫌事。制斯學處。此戒六緣合結。
 
[0536a14] 緣起處。
 
[0536a15] 佛在給孤獨園。
 
[0536a16] 起緣人。
 
[0536a17] 時舍衛城中有長者。晨朝嚴駕。詣園遊觀。迴車詣祇洹精舍。見跋難陀釋子。禮敬聽法。跋難陀辯才智慧。善能說法開化。勸令歡喜(薩婆多或云。初說布施。中說持戒。後說生天福報。或云前後說法。但說布施福報)長者問何所須。報言無所須。長者故問。報言止止。即使我有所須。不能見與長者復言。但見告語。我當隨所須給與。長者身著廣長[疊*毛]白衣。跋難陀言。汝所著者可與我。報言。明日來至我家中。我當相與。尊者言。我先語汝。正使所須不能與我。長者言。非為不與。但明日來。若與此衣。或更與好者。此衣與汝。我不能無衣入城。長者不悅。脫衣與之。乘車著一衣入城。守門者疑被賊劫。長者說其因緣。居士譏嫌。諸比丘聞白佛。呵責結戒。不聽從居士索衣。諸比丘皆畏慎。不敢從親里居士索衣。故更結非親里之言。後有眾多比丘在拘薩羅國安居竟。執持衣鉢。往世尊所。晝日熱不可行。夜行失正道。為賊所劫。露形立祇洹門外。諸比丘疑為尼犍子。報優波離。問知其故。即借衣著。見佛。佛慰勞問。具白因緣。世尊呵責裸形行。突吉羅。爾時當以輭草若樹葉覆形。應往寺邊。若先有長衣應取著。若無者。知友比丘有長衣應取著。若知友無應問。僧中有何等衣應分。若有者當與。若無者應問。有臥具不。若有者當與。若不與者應自開庫看。若有褥若地敷。若[疊*毛]。若被。應摘解取裁作衣。以自覆形。出外乞衣。諸比丘畏慎。不敢持此處物往彼處。佛言聽。時諸比丘奪衣失衣燒衣漂衣。畏慎不敢著僧衣。佛言聽。彼得衣已。不還本處。佛言。不應爾。得衣已應還。浣染縫治。安著本處。若不安本處如法治。有比丘奪衣失衣燒衣漂衣。畏慎不敢從非親里居士居士婦乞衣。佛言。聽從乞衣。當如是說戒。
 
[0536b23] 所立戒相。
 
[0536b24] 若比丘從非親里居士若居士婦乞衣。除餘時。尼薩耆波逸提。餘時者。若比丘奪衣失衣燒衣漂衣。是謂餘時。
 
[0536c03] 釋義 從非親里居士若居士婦者(親里非親里如前。居士者。楞嚴云。愛談名言。清淨自居。普門疏云。以多積財貨。居業豐盈。謂之居士。律攝云。居士者。簡餘黃門。謂是男子。女人方得重罪。若是不男二根外道之類。但得惡作。乞者若自乞。若教他乞)。餘時者(創制之外開聽之時)。若比丘奪衣(若王奪。若賊奪。若女人起欲心奪。若父母親里欲令罷道故奪。或他與衣。後還奪去。是名奪)。失衣(或失落或忘處)。燒衣(被火所燒)。漂衣(水所漂也)。是謂餘時(總結前文)。
 
[0536c09] 犯緣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一貪心為己。二是非親里。三衣財應量。四得衣入手。
 
[0536c11] 定罪 此中犯者。從非親里居士。若居士婦乞衣。除餘時。捨墮。
 
[0536c12] 捨懺不還等。得罪同前。
 
[0536c12] 僧祇云。若自乞。若使人乞。若作寒熱相乞。云何寒相。若比丘冬分寒雨雪時。著弊故衣。詣檀越家。現寒顫相。
 
[0536c15] 爾時檀越禮足。問言。阿闍黎無時衣耶。何以寒凍。報言無有。汝父母在時。恒為我作時衣。汝父母去世。誰當為我作者。非但汝父母死。亦是我父母無常。檀越即言。莫怨恨。我當為作時衣。是名寒相乞。若得衣者。捨墮。
 
[0536c19] 云何熱相。若比丘五六月大熱時。著厚衲衣。流汗詣檀越家。現熱相如上。
 
[0536c20] 若說法乞。云何說法。比丘為衣故。與檀越說偈言。
 
[0536c21] 得生最勝處。
 
[0536c22] 若人以衣施。
 
[0536c22] 以樂布施者。
 
[0536c22] 人天受福報。
 
[0536c23] 生天得好色。
 
[0536c23] 天寶冠莊嚴。
 
[0536c23] 衣施比丘故。
 
[0536c24] 生生自然衣。
 
[0536c24] 是名說法乞。得衣者。捨墮。
 
[0537a01] 若乞漉水囊。若小補衣物。若繫頭物。若褁瘡物。若衣褋。若衣中一條。皆不犯。
 
[0537a02] 若為和尚阿闍黎乞。越毗尼罪。
 
[0537a03] 若為塔為僧。不犯。
 
[0537a03] 根本云。乞時得惡作罪。所得衣物若價若色若量。與所乞相應者捨墮(價者。一迦利沙波拏乃至十五迦利沙波拏。色者。青黃等色。量者。五肘乃至十五肘等)。不相應者。無犯。
 
[0537a06] 薩婆多云。二人共乞一衣。突吉羅。為他索。突吉羅。得應量衣。捨墮。得不應量衣。突吉羅。從親里貧乏者索。突吉羅。與少更索多。突吉羅。若非親里先請與之。後貧乏從索。突吉羅。若與少更索多。突吉羅。若為他索。亦突吉羅。
 
[0537a10] 摩得勒伽云。從非人畜生天邊乞衣。不犯(問四分為他乞不犯。僧祗薩婆多皆結突吉羅。此義何從。答念他窮乏。生慈愍心。為他乞衣。四分開其無犯。心欲望報而為乞者。僧祗薩婆多而結吉羅。事一心殊。故結不同)。
 
[0537a13] 比丘尼捨墮。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37a15] 開緣 不犯者。奪衣失衣燒衣漂衣。從非親里乞。若同出家人乞。或為他乞。他為己乞。不求而得。不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毗尼關要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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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尼關要卷第五
 
清金陵寶華山律學沙門 德基 輯
 
[0521b07] ○第九異分取片謗戒
 
[0521b08] 總釋同前。
 
[0521b09] 緣起處。
 
[0521b10] 佛在耆闍崛山。
 
[0521b11] 起緣人。
 
[0521b12] 慈地比丘從耆闍崛山下。見大羝羊(即牡羊也)。共母羊行婬。即將羝羊比沓婆摩羅子。母羊比慈比丘尼。語諸比丘。我先以聞無根法謗沓婆摩羅子。我今親自眼見沓婆摩羅子與慈比丘尼行不淨行。諸比丘問知其故白佛。訶責結戒。
 
[0521b17] 所立戒相。
 
[0521b18] 若比丘以瞋恚故。於異分事中取片。非波羅夷比丘。以無根波羅夷法謗。欲壞彼清淨行。彼於異時。若問若不問。知是異分事中取片。是比丘自言。我瞋恚故作是語。作是語者。僧伽婆尸沙。
 
[0521b22] 釋義 異分事中取片(十誦云。異分者。四波羅夷是。若犯者非沙門。非釋子失比丘法。故名異分。不異分者。十三事乃至七止諍法。若犯是事。故名比丘。故名釋子。不失比丘法。是名不異分。片者。諸威儀中事。(文)謂沓婆摩羅子在耆闍崛山下。與女人共立而語。此是威儀中細小之事。慈地見之。將非比丘法而謗。故云諸威儀中事 善見云。餘分者。沓婆是人。羊是非人。以羊當沓婆。是名餘分。或云餘分。餘即非波羅夷事。以餘事而當波羅夷也。非波羅夷下。前已釋明)。
 
[0521c03] 犯緣同前。
 
[0521c04] 定罪 此中犯者。若比丘不犯波羅夷。言犯波羅夷。以異分無根法謗。僧殘。
 
[0521c05] 若比丘不犯波羅夷。謂犯僧殘。乃至惡說。以異分無根波羅夷法謗。僧殘。
 
[0521c07] 若比丘犯僧殘。彼謂犯波逸提。乃至惡說。以異分無根波羅夷法謗。僧殘。
 
[0521c08] 若不清淨人與不清淨人相似。
 
[0521c09] 若不清淨人與清淨人相似。
 
[0521c09] 若清淨人與不清淨人相似。
 
[0521c10] 若清淨人與清淨人相似名同姓同相同。以此人事謗。彼以異分無根波羅夷法謗。皆僧殘。
 
[0521c12] 若見本在家時。犯婬盜五錢若過五錢。若殺人。便語人言。見比丘犯婬盜若殺。
 
[0521c14] 若聞本在家時。犯婬盜殺。自稱得上人法。如是以異分無根波羅夷法謗。說而了了。僧殘。
 
[0521c15] 不了了。偷蘭遮(餘並同前。故不繁出)。
 
[0521c17] ○第十破僧戒
 
[0521c18] 總釋。
 
[0521c19] 此是共戒。尼結罪同。大乘同制。若僧輪未破。即惡心瞋心。僻教戒攝。若僧輪破。則成逆罪。
 
[0521c20] 律攝云。由僧伽事及邪智煩惱。制斯學處。
 
[0521c22] 緣起處。
 
[0521c23] 佛在耆闍崛山。
 
[0521c24] 起緣人。
 
[0522a01] 提婆達多自欲害佛。復教阿闍世王弑父。惡名流布。利養斷絕。通己五人家家乞食(提婆達多者。又云提婆達兜。此翻天授。亦云天與。謂父母從天乞故。又翻天熱。以其生時人天等眾心皆驚熱故。略云調達。是佛堂弟。阿難親兄。博通內外經書。有三十相。短佛六寸。四月初七日生 阿闍世王。秦言未生怨。母懷妊。未生之日。已有惡心於瓶沙王。故名未生怨也。舊翻無指。初生時。相師云是王怨。王令升樓撲之。不死。但損一指。故名無指也 普超經云。阿闍世王從文殊懺悔。得柔順忍。命終入實吒羅地獄。即入即出。生上方佛土。得無生忍。彌勒出時。復來此界。名不動菩薩。後當作佛。號淨界如來 通己五人者。一三聞達多。此人智慧才高。即居於首。二騫茶達婆。是調達親友。三拘婆離。是調達弟子。四迦留羅鞮舍。是人姊妹有七人。皆為比丘尼。有大勢力。調達為主。故云通已五人)。諸比丘聞白佛。佛以無數方便。訶責已。告諸比丘。自今已去。不得別眾食。聽齊三人食。所以然者。有二事利故。為攝難調故。為慈愍白衣家故。何以故。恐彼難調人故。自結別眾以惱眾僧。調達即生此念。未曾有。瞿曇沙門乃斷人口食。我寧可破彼僧輪。我身滅後。可得名稱。言沙門瞿曇有大神力。智慧無礙。而調達能破彼僧輪。我等今有五法。亦是頭陀。少欲知足。樂出離勝法。我等盡壽乞食。盡壽著糞掃衣。盡壽露坐。盡壽不食酥鹽。盡壽不食魚肉。以此五法。教諸比丘。令其信樂。諸比丘聞白佛。佛言。調達今日斷四聖種。以無數方便訶責。當知破和合僧甚惡。得大重罪。在泥犂中。一劫受罪。不可救療。告諸比丘。聽僧與調達訶諫。捨此事故。白四羯磨。為諸比丘結戒。
 
[0522a23] 所立戒相。
 
[0522a24] 若比丘欲壞和合僧。方便受壞和合僧法。堅持不捨。彼比丘應諫是比丘。大德。莫壞和合僧。莫方便壞和合僧。莫受壞僧法堅持不捨。大德。應與僧和合。與僧和合歡喜不諍。同一師學。如水乳合。於佛法中。有增益安樂住。是比丘如是諫時。堅持不捨。彼比丘應三諫。捨此事故。乃至三諫捨者善。不捨者。僧迦婆尸沙。
 
[0522b06] 釋義 和合者。同一羯磨。同一說戒。僧者四比丘。若五若十。乃至無數(壞者即破也)。破有十八事。法非法(謂八聖道是法。說是非法。五法是非法。而言是法也)。律非律(八聖道是律。說言非律。五法非律。說言是律)。犯非犯(不剃髮剪爪。佛說犯戒。而言爪髮有命。有剃剪犯 剃髮剪爪。是佛所制。律云。半月一剃。此是恒式。涅槃經云。頭鬚爪髮。悉皆長利。是破戒之相。非犯說犯者。佛不制心戒。而說心起三毒。即是犯戒)。若輕若重。有殘無殘(如優盋羅龍王。以摘樹葉故。罪不可懺。因此便言。殺草木者。一切是重。重說輕者。見須提那達尼吒等。以先作故。不得重罪。便言婬盜等是輕)。粗惡非粗惡(謂初二篇是粗惡罪。言非粗惡罪。下三篇非粗惡罪。而言是粗惡罪。上准薩婆多釋)。常所行非常所行(十誦云。常所行事者。單白羯磨。白二羯磨。白四羯磨。布藏自恣。立十四人羯磨。十四人者。大沙門百一羯磨云。一能作法人。二能分臥具人。三能敷臥具人。四能分僧餅人。五能處分差請人。六能分處沙彌人。七能分僧粥人。八能處守園人。九能分僧衣人。十能分雨衣人。十一主分藥人。十二晝夜掌僧物人。十三掌僧粗物人。十四掌守住處人)。制非制(僧祗云。若比丘於十二事。戒序。四波羅夷。十三僧殘。二不定。三十尼薩耆。九十波夜提。四波羅提提舍尼。眾學法。七滅諍隨順法。不制者制。制者便開。是名制非制)說非說(八聖道是佛所說。而言非佛所說。五法非佛所說。而言是佛所說)。是為十八住。破僧法者。即住此十八事是(是為方便受壞和合僧法)。堅持不捨(正明依事制戒。律攝云。於破僧事。堅執不捨者。既思眾破。攝化門徒。自守邪宗。多求惡黨。故堅持不捨也)。彼比丘應諫是比丘。大德莫壞和合僧。乃至堅持不捨下(乃屏。處諫勸。令除惡見。捨離邪法)。同一師學如水乳合下(顯和合勝益。同一師者。謂如來是我等大師。種種姓出家。咸稱釋子。同學十分教。教體無別故。善見云。同有二義。一者心同。二者身同。心同者。心同法。身同者。共一和合。布薩云。何不同身。雖共一處。心行外法。是名身同心不同也。如水乳合者。謂事理和合也。水乳和合。即同一相一味。事與理一相無差。同得解脫。故云如水乳合也)。於佛法中有增益安樂住(謂於貪瞋癡。善能調伏。於勝法中。善能精修。令佛教法得流通故。住於八聖法中。依此法故。能獲勝果。故曰於佛法中增益安樂住也)。是比丘如是諫時堅持不捨(此謂屏處諫勸也)。彼比丘應三諫捨此事故(此謂僧中羯磨諫也)。乃至三諫捨者善(謂不犯本罪)。不捨者(違諫成犯)。
 
[0522c09]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欲破僧心。二受持破僧法。三僧中如法三諫不捨。
 
[0522c11] 定罪 此中犯者。若比丘方便欲破和合僧。受破僧法堅持不捨。彼比丘當諫此比丘言。大德莫方便破和合僧。莫受破僧法堅持不捨。大德當與僧和合。歡喜不諍。同一水乳。於佛法中。有增益安樂住。大德可捨此事。莫令僧作訶諫而犯重罪。若用語者善。
 
[0522c16] 若不用語者。復令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若王若大臣種種異道沙門婆羅門求(異道沙門者。即外道出家者是。沙門乃出家之總名也。求者即求聽納諫。此謂屏處諫也)。若餘方比丘聞知其人。信用言者。應求。若用言者善。若不用言者。應作白。作白已應更求。大德我已白竟。餘有羯磨在。汝今可捨此事。莫令僧為汝作羯磨更犯重罪。若用語者善。不用語者。應作初羯磨。作初羯磨已。應更求。若用語者善。不用語者。應作第二羯磨。作第二羯磨已。應更求。若能捨者善。若不捨者。與說第三羯磨竟。僧殘。
 
[0523a01] 作白二羯磨竟捨者。三偷蘭遮。
 
[0523a02] 作白一羯磨竟捨者。二偷蘭遮。
 
[0523a02] 作白竟捨者。一偷蘭遮。
 
[0523a03] 若初白未竟捨者。突吉羅。
 
[0523a04] 若一切未白。方便欲破和合僧。受破和合僧法堅持不捨。一切突吉羅。
 
[0523a05] 若僧為破僧人作訶諫羯磨時。有比丘教言莫捨。此比丘偷蘭遮。
 
[0523a06] 若不訶諫。突吉羅。
 
[0523a07] 若比丘尼教言莫捨。尼偷蘭遮。
 
[0523a08] 未作訶諫尼教莫捨。突吉羅。
 
[0523a08] 除比丘比丘尼。更有餘人教莫捨。盡突吉羅(餘人即三小眾)。
 
[0523a09] 第三分云。提婆達多行籌曰。誰諸長老。忍此五事是法是毗尼是佛所教者捉籌。於是五百新學無智比丘捉籌。隨調達去。舍利弗目犍連說法。現神通將還。佛令作偷蘭遮懺悔。又云。有二事破僧。妄語。相似語(妄語者。非佛所說言佛所說。相似語者。謂制五法。彷[1]〔佛〕佛語)。復有二事破僧。作羯磨取籌。若一比丘乃至二人三人。雖求方便。亦不能破僧。亦非比丘尼等能破僧。若此眾四人若過。彼眾四人若過。行破僧籌作羯磨。是為破和合僧。泥犁中受罪一劫不療。能和合者。得梵天福。一劫受樂。
 
[0523a19] 五分云。我不見餘法壞人道意如名聞利養者。調達所以破僧。為利養故。調達成就八非法故破僧。利不利。稱無稱。敬不敬。樂惡隨惡知識。有四事名破僧。說五法。自行籌捉籌。於界內別行僧事。復次若王若大臣若餘六眾。令僧不和合而非破。若一比丘乃至七比丘不和合。亦非破。若不問上座而行僧事。是即不和。亦非僧破。若不共同食。於食時異坐。鬪諍罵詈。亦不名破。要於界內八比丘以上。分作二部。別行僧事。乃名為破。是中主者。一劫墮大地獄。不可救。
 
[0523b04] 十誦云。破僧有二種。破羯磨。破法輪。破羯磨者。一界內別作布薩羯磨。破法輪者。輪名八聖道分。令人捨八聖道。入邪道中(言法輪者。能運為義。謂運行人直至涅槃。由八聖道。能得沙門四道果故。又輪者摧壞為義。謂如來以所證之法。轉度與他心。能壞一切眾生煩惱。名之為輪也。如輪王寶能壞能安。法輪亦爾。壞煩惱怨。安住諦理。入邪道中者。謂五法非趣涅槃正道。是調達師心制法。攝化門徒。令失正智。增長邪見。故云入邪道中也)。薩婆多云。破僧輪。破羯磨僧。有何差別。答有種種差別。破僧輪。破羯磨僧。俱偷蘭遮。而破僧輪犯逆罪。偷蘭不可悔。破羯磨僧不犯逆罪。偷蘭可悔。又破僧輪入阿鼻獄。受罪一劫。破羯磨僧不墮阿鼻獄。破僧輪下至九人。破羯磨僧下至八人。破僧輪一人自稱作佛。破羯磨僧不自稱作佛。破僧輪界內界外一切盡破。破羯磨僧要在界內別作羯磨。破僧輪必男子。破羯磨僧男子女人二俱能破。破僧輪破俗諦僧。破羯磨僧。俗諦僧第一義諦僧二俱能破。破僧輪但破閻浮提。破羯磨僧通三天下。
 
[0523b20] 比丘尼僧殘。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23b21] 開緣 不犯者。初諫便捨。若非法別眾。非法和合眾。法別眾。法相似別眾。法相似和合眾。非法非律非佛所教。若一切未作訶諫。若破惡友惡知識。若破方便欲破僧者。遮令不破。若破方便助破僧者。二三人羯磨。若欲作非法非毗尼羯磨。若為僧。為塔。為和尚同和尚。為阿闍黎同阿闍梨。為知識作損減。作無住處。破者不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善見云。最初犯者。調達是也。問曰。餘戒最初不犯。調達亦應不犯。答曰。以眾僧三諫不捨故。所以犯罪)。
 
[0523c05] ○第十一黨惡破僧戒
 
[0523c06] 總釋。
 
[0523c07]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所由之事及起煩惱如上。
 
[0523c09] 緣起處。
 
[0523c10] 佛在耆闍崛山。
 
[0523c11] 起緣人。
 
[0523c12] 提婆達多故執此五法。復往教諸比丘。諸比丘諫調達。時調達伴黨語諸比丘言。汝莫諫提婆達多(云云)。諸比丘白佛。佛令僧作訶諫白四羯磨已。結戒。
 
[0523c16] 所立戒相。
 
[0523c17] 若比丘伴黨。若一若二若三。乃至無數。是比丘語彼比丘言。大德莫諫此比丘。此比丘是法語比丘。律語比丘。此比丘所說。我等喜樂。此比丘所說。我等忍可。彼比丘言。大德莫作是說。言此比丘是法語比丘。律語比丘。此比丘所說。我等喜樂。此比丘所說。我等忍可。然此比丘非法語比丘。非律語比丘。大德莫欲破壞和合僧。汝等當樂欲和合僧。大德與僧和合。歡喜不諍。同一師學。如水乳合。於佛法中。有增益安樂住。是比丘如是諫時。堅持不捨。彼比丘應三諫。捨是事故。乃至三諫捨者善。不捨者。僧伽婆尸沙。
 
[0524a03] 釋義 順從有二。一法順從。以法教授。增戒。增心。增慧。諷誦承受(此名三無漏學。增戒者。戒防身口惡。淨修身口。無法不盡。增心者。心息於垢。無法不周。增慧者。明見法相。根本除惡。又增戒者學律藏。增心者學契經。增慧者學阿毗曇。經中有三修。修戒修心修慧。修此三學。得須陀洹果。乃至阿羅漢果。故知學此三學。攝一切學)。二衣食順從者。給與衣被飲食臥具醫藥。伴黨者。若四若過四(即乃至無數也)。是比丘語彼比丘言(此非法羣黨。而遮如法者諫勸)。大德莫諫此比丘。此比丘是法語比丘。律語比丘(律攝云。法語者。語辭圓足。律語者。合理無差。能引實義。名曰法語。出柔諫言。名曰律語)。此比丘所說我等喜樂。此比丘所說我等忍可下(明依事制戒。律攝云。彼所作事。咸稱我心)。彼比丘言(如法比丘)。大德莫作是說。乃至非法語比丘非律語比丘下(勸隨正部。捨背邪宗也)。大德莫欲破壞和合僧。乃至增益安樂住下(顯破僧罪。固不小。和合僧。功德難思。義如前釋)。
 
[0524a16]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作非法羣黨。二受持非法。三僧中如法三諫不捨。
 
[0524a18] 定罪 此中犯者。若比丘作非法羣黨。語諸比丘言。大德汝莫諫此比丘。乃至我等忍可。諸比丘應諫。乃至增益安樂住。可捨此事。勿為僧所訶更犯重罪。若隨語者善。若不隨語者。當作白。白已當語彼人言。我已白。餘有羯磨在。汝可捨此事。勿為僧所訶更犯重罪。若隨語者善。若不隨語者。當作初羯磨。作初羯磨已。當語言。我已白及初羯磨。餘有二羯磨在。如是乃至第三羯磨竟。僧殘。
 
[0524b01] 餘得罪輕重。並同前戒。
 
[0524b02] 十誦云。若一比丘被擯。而四比丘隨之。名為破僧。若多知多識多聞大德。明解三藏義人。不應與作不見擯。若擯。得偷蘭遮罪。近破僧故。又云。若一人擯一人。突吉羅。一人擯二三四人。隨二三四突吉羅。二人三人擯二三四一人。得罪亦爾。若四比丘擯四比丘。得偷蘭遮。以破僧因緣故(問一比丘被擯。四比丘隨之。名為破僧。此破僧罪屬能擯耶。屬所擯耶。屬隨者耶。答若能擯者如法。則罪屬所擯及隨擯人。若能擯者非法。則罪屬能擯者及僧。然如法比丘雖枉受擯。決不在界內別行僧事也。又問若多知多識等。不應與作不見擯。則此等人有過。豈便可容恕耶。答多知識人有過。雖非可容恕。但須善權誘勸。令其見罪。若輒作羯磨。必致破僧之咎。故得罪爾)。比丘尼僧殘。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24b13] 開緣 不犯者。初語時捨。非法別眾。非法和合眾。法別眾。法相似別眾。法相似和合眾。非法非律非佛所教。若一切未作訶諫捨。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24b17] ○第十二驅擯不服戒
 
[0524b18] 總釋。
 
[0524b19]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即因利求利。經理白衣等戒名污他家。邪業覺觀邪命自活等戒名行惡行。言僧有愛恚等。即謗僧戒攝。
 
[0524b21] 律攝云。由受用鄙事故。而行污他家。由家慳煩惱。制斯學處。
 
[0524b23] 緣起處。
 
[0524b24] 佛在給孤獨園(須達多長者。見佛聞法。便獲初果。為佛造寺。欲擇好處。祗陀太子亦云逝多太子。有園甚好。長者遍布金錢就買。一處未徧。太子曰。金未徧處還我。當為佛作寺門。世尊到寺讚歎。欲為呪願。太子作是念。惟願世尊。先說我名。世尊知已。隨太子心。告言。此祗樹給孤獨園。梵語祗陀。此云戰勝。以戰勝時生。喜以為名也。今單言祗者。取文省故。給孤表德。謂常給施孤獨。本名須達多。葢祗陀施樹。給孤買園。兼二為名。舉國令遠人知。稱園令近人知。故云舍衛國祗樹給孤獨園也)。
 
[0524c05] 起緣人。
 
[0524c06] 時羈連村有二比丘。一名阿濕婆。二名富那婆娑(羈連村者。迦尸國之邑名。十誦云。黑山土地。梵語阿濕婆。此云馬師。梵語富那婆娑。此云滿宿 善見云。馬師滿宿。於六羣中。最為上座。本是田夫。同作田辛苦。共相論言。我等作田辛苦。可共出家。於佛法中。衣食自然。同伴答言可爾。即就舍利弗目連出家。與受具足。誦波羅提木叉竟。滿五夏。離師異住。常好種華 薩婆多云。馬宿井宿。恒造惡業。佛常教化。都不信受。佛記二人。命終生龍趣中。彼亦自見。於十指端。有十道水。將欲流出。便作是念。我等決定當生龍中。佛復記云。此二人已種獨覺菩提。於當來世。定成獨覺也)。在羈連村行惡行污他家。彼作如是非法行。自種華樹。教人種華樹。自溉灌。教人溉灌。自摘花。教人摘花。自作華鬘。教人作華鬘。自以線貫若繫。教人線貫繫。自持華。教人持華。自持華鬘與人。教人持華鬘與人。與彼村中婦女。共一牀坐起。同一器飲食。言語戲笑。或自歌舞倡伎。或他作己唱和。或俳說(俳說即戱也。又俳優雜戱也)。或彈鼓簧吹貝(簧者。乃笙竽管中金葉也。然笙竽皆以竹管植于匏中。而竅其管底之側。以薄金葉障之。吹則鼓之而出聲。所謂鼓簧也。貝乃海螺也。吹之有聲)。或嘯乃至受雇戲笑(僱者傭作也。嘯者蹙口而出聲也)。時眾多比丘乞食羈連。齊整庠序。低目直前。居士見之。反以為過。不得飲食。比丘問知其故。具以白佛。佛遣舍利弗目連。往作擯羯磨。時二比丘謗言。眾僧有愛恚怖癡。更有餘同罪比丘。有驅者。有不驅者。舍利弗目連白佛。佛令僧作訶諫白四羯磨已。結戒。
 
[0525a03] 所立戒相。
 
[0525a04] 若比丘依聚落。若城邑住。污他家。行惡行。污他家亦見亦聞。行惡行亦見亦聞。諸比丘當語是比丘言。大德污他家。行惡行。污他家亦見亦聞。行惡行亦見亦聞。大德汝污他家。行惡行。今可遠此聚落去。不須住此。是比丘語彼比丘。作是語。大德諸比丘有愛有恚。有怖有癡。有如是同罪比丘。有驅者。有不驅者。諸比丘報言。大德莫作是語。有愛有恚。有怖有癡。有如是同罪比丘。有驅者。有不驅者。而諸比丘不愛不恚。不怖不癡。大德污他家。行惡行。污他家亦見亦聞。行惡行亦見亦聞。是比丘如是諫時。堅持不捨者。彼比丘應三諫。捨此事故。乃至三諫捨者善。不捨者。僧伽婆尸沙。
 
[0525a16] 釋義 依聚落若城邑住者。村有四種如上(律攝云。村落巷陌街衢住處名為邨。村外遠家名為落)。城邑者屬王(律攝云。君王都處名為城邑)。家者有男有女。
 
[0525a18] 污他家者。有四種事。一依家污家。二依利養污家。三依親友污家。四依僧伽藍污家。
 
[0525a20] 云何依家污家。從一家得物。與一家。所得物處聞之不喜。所與物處思當報恩。即作是言。若有與我者。我當報之。若不與我者。我何故與。是為依家污家。
 
[0525a23] 云何依利養污家。若比丘如法得利。乃至盋中之餘。或與一居士。不與一居士。彼得者即生是念。當報其恩。若不與我者。我何故與。是為依利養污家。
 
[0525b02] 云何依親友污家。若比丘依王大臣。或為一居士。或不為一居士。所為者思當報恩。不為我者。我不供養。是為依親友污家。
 
[0525b04] 云何依僧伽藍污家。若比丘取僧華果與一居士。不與一居士。即作是念。其有與我者。我當供養。不與我者。我不供養。是念依僧伽藍污家。以此四事故污家。故言污他家(謂污染他人平等淨信。揀別施供也)。行惡行者。自種華樹。教人種華樹。乃至受雇戲笑等。
 
[0525b09] 污他家行惡行亦見亦聞(此明依事制戒。律攝云。由依污家生眾罪故。見謂眼識。聞謂耳識。此顯見聞疑性。非為虗妄而說也)。大德汝污他家。行惡行。今可遠此聚落去。不須住此(是驅擯之辭)。是比丘語彼比丘作是語。大德諸比丘有愛有恚。有怖有癡。有如是同罪比丘。有驅者。有不驅者(此是污他家輩。非理謗僧之語。律攝云。愛者於不驅者而有愛心[1]〔於〕所驅者而有恚心。怖者於逃去者不敢治罰。癡者於污家之輩不善分別。應驅而不驅也 僧祗云。是六羣比丘。聞尊者與諸比丘來。為我作驅出羯磨。即生恐怖。時三文陀達多摩醯沙達多。走到王道聚落。長老闡陀迦留陀夷。便一由旬迎尊者懺悔言。長老我所作非善。犯諸過惡。從今已去。不敢復作。彼二比丘既不懺悔。又復不走。故作羯磨驅出。以非理謗僧)。諸比丘報言。大德莫作是語。乃至堅持不捨者(此屏處諫也)。彼比丘應三諫下(僧中三諫也)。
 
[0525b21]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污他家行惡行。二非理謗僧。三僧中如法三諫不捨。
 
[0525b23] 定罪 此中犯者。彼比丘諫此比丘言。大德污他家亦見亦聞。行惡行亦見亦聞。大德汝污他家。行惡行。可捨此事。莫為僧所訶更犯重罪。若隨語者善。若不隨語者應作白。作白已應求。乃至第三羯磨竟。僧殘(如前二戒不異)。若白二羯磨捨者。三偷蘭遮若白一羯磨捨者。二偷蘭遮。
 
[0525c04] 若白竟捨者。一偷蘭遮。
 
[0525c05] 若初白未竟捨。突吉羅。
 
[0525c05] 若未白前言僧有愛恚怖癡。一切突吉羅。
 
[0525c06] 若僧作訶諫時。更有餘比丘。教莫捨此。比丘偷蘭遮。
 
[0525c07] 若未作訶諫。突吉羅。
 
[0525c08] 若僧作訶諫時。有比丘尼教莫捨。尼偷蘭遮。
 
[0525c09] 若未作訶諫教莫捨。尼突吉羅。
 
[0525c09] 除比丘比丘尼。餘人教莫捨。訶與不訶。盡突吉羅(餘人即三小眾)。若不看書持往。突吉羅。
 
[0525c11] 若為白衣作使。突吉羅。
 
[0525c12] 薩婆多云。一切女母女姊妹不問親疎。一切不聽同坐。以壞威儀故。以香塗身熏衣。四眾得突吉羅。比丘尼得波逸提。以女人染著深故。五眾盡不聽啼哭。乃至父母喪亡。一切不聽。四眾得突吉羅。尼得波逸提。以愛戀心深故。一切五眾不聽大喚。以壞威儀故。
 
[0525c17] 比丘尼僧殘。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25c19] 開緣 不犯者。初語時捨。一切非法羯磨諫。若未作訶諫前不犯。若與父母。病人小兒。妊身婦女。牢獄繫人。寺中客作者。不犯(不犯污他家)。若種華樹。復教人種。供養佛法僧。自造華鬘教人造。供養佛法僧。自以線貫華教人貫。供養佛法僧(不犯行惡行)。若人舉手欲打。若被賊。若象熊罷師子虎狼來。恐難之處。若擔刺棘。於中走避者。不犯。若渡河溝渠坑跳躑。若同伴在後。還顧不見。而嘯喚者。不犯(不犯行惡行)。若父母病。若閉在獄。若為篤信優婆塞病。若閉在獄者。看書持往(不犯為白衣作使)。若為塔為僧為病比丘事。持書往反者。一切不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26a06] 會詳 薩婆多云。若以種種信物。與一切在家人。皆名污他家。何以故。凡出家人無為無欲。清淨自守。以修道為心。若與俗人信使往來。廢亂正業。非出家所宜。又復若以信物(信物者。謂檀越信敬所施之物)。贈遺白衣。則破前人平等好心。於得物者。歡喜愛敬。不得物者。縱使賢聖無愛敬心。失他前人深厚福利。又復倒亂佛法。凡在家人應供養出家人。而出家人反供養白衣。仰失聖心。又亂正法。凡在家人常於三寶。求清淨福田。割損血肉。以種善根。以出家人信物贈遺因緣故。於出家人生希望心。破他前人清淨信敬。又失一切出家人種種利養。若以少物贈遺白衣。縱使起七寶塔。種種莊嚴。不如靜坐清淨持戒。即是供養如來真實法身。若以少物贈遺白衣。正使得立精舍猶如祇桓。不如靜坐清淨持戒。即是清淨供養三寶。若以少物贈遺白衣。縱令四事供養。滿閻浮提一切聖眾。不如靜坐清淨持戒。即是清淨供養一切聖眾。
 
[0526a22] 若有強力。欲破塔壞像。若以贈遺得全濟者。當賣塔地華果。若塔有錢。若餘緣得物。隨宜消息。若有強力。欲於僧祇作破亂損減。若僧祇地中隨有何物。賣以作錢。隨宜消[1]忍。若僧常臘。若面門臘(常臘即十方常住僧物。面門臘即現前僧物。但臘字未知何義)。若有強力。欲作損減。隨此地中所可出物。以消息之。父母是福田。則聽供養。若僧祇役人。則應與。一切孤窮乞丐。憐愍故應與。一切外道。常於佛法。作大怨敵。伺求長短。是應與。
 
[0526b06] 第三分云。不應為白衣剃髮。除欲出家者。
 
[0526b07] 第四分云。不應禮白衣。不應禮白衣塔廟。亦不應故左遶行。不應與人卜占。不應從人卜占。不應自作伎。若吹貝供養塔。聽令白衣作。不應畜鸚鵡等。不應畜狗。不應乘象馬車乘輦輿。捉持刀劍。老病者聽乘步挽車。若男乘避難。聽乘象馬。白衣持刀劍寄。聽藏舉。不應向暮至白衣家。除為三寶事病比丘事。或檀越相喚。常喜往反白衣家。有五過。一數見女人。二漸相親近。三轉相親厚。四生欲意。五或犯死罪。若次死罪(如是日親日厚。婬機安得不動。如乾薪觸火。豈不生烟。共相親近。或不能觀九不淨想。制伏婬心。有犯不淨行。如人斷頭不復活。故云死罪。或弄陰墮精。身相觸。粗惡語等。如人斫傷。殘有咽喉。尚通懺悔。故云次死罪)。白衣家有九法未作檀越不應作。若至其家不應坐。何等為九。見比丘不喜起位。
 
[0526b19] 不喜作禮。
 
[0526b20] 不喜請比丘坐。
 
[0526b20] 不喜比丘坐。
 
[0526b20] 設有所說而不信受。
 
[0526b21] 若有衣服飲食之具。輕慢比丘而不與。
 
[0526b22] 若多有而少與。
 
[0526b22] 若有精細而與粗惡。
 
[0526b22] 或不恭敬與。是為九。
 
[0526b23] 五分云。不應以僧果餉白衣。若乞應與。學迷人呪起死人呪者。偷蘭遮。
 
[0526b24] 十誦云。比丘有五不應行處。童女家。寡婦。婦。婬女。比丘尼。又五。賊家。旃陀羅家。酤酒家。婬女家。屠兒家。
 
[0526c03] 根本雜事云。五非處不應住立。唱令家(即優俳戲樂之家。婬聲美色。能惑亂人道意故)。婬女家。酤酒家。王家。旃陀羅家。
 
[0526c04] 善見云。檀越請比丘送喪。不得去。自念我往看塟。作無常觀。因此故或得道果。如是去。無罪。
 
[0526c06] 尼陀那云。苾芻不應賣藥。若善醫方者。起慈愍心。應病與藥。不得受他價直。
 
[0526c08] 南海寄歸傳云。死喪之際。不得與俗同哀。應為亡者。淨飾一房。或可隨時權施葢幔。讀經念佛。具設香華。冀使亡魂托生善處。方成孝子。始為報恩。若比丘亡者以火焚之。送者在邊坐。令一能者誦無常經。半紙一紙。勿令疲久。各念無常。還歸住處。寺外連衣並浴。皆用故衣。不損新服。別著乾者。然後歸房。衣服之儀。曾無片別。豈容號咷數月。麻服三年者哉。
 
[0526c15] 緇門警訓云。但以邪心有涉貪染。為利賣法。禮佛讀經。斷食諸業(即打餓七水齋。名為惡求多求)。所獲贓賄。皆曰邪命物。正乖佛化(言贓賄者。乃貪吏所受物名。亦盜賊所偷劫物名。今出家人邪心獲利。亦得此名)。
 
[0526c19] ○第十三不捨惡性戒
 
[0526c20] 總釋。
 
[0526c21] 此是共戒。尼結亦同。大乘同制。若菩薩惡性戾情。難可共語。四攝虧損。利生無門。障蔽大願。佛果難期。
 
[0526c23] 律攝云。不忍他語。違如法教。由惡性故。遂生惱恨。自損損他。制斯學處。
 
[0527a01] 緣起處。
 
[0527a02] 佛在拘睒彌國瞿師羅園(釋在前文)。
 
[0527a03] 起緣人。
 
[0527a04] 尊者闡陀惡性不受人語。語諸比丘。汝莫語我若好若惡。我亦不語諸大德若好若惡。諸大德且止。莫有所說。何用教我為。我應教諸大德。何以故。我聖主得正覺故(言我聖主者。何以故。我與勒陟送佛入山學道。不見諸長老一人侍從佛者。佛得道已。而轉法輪。是故佛是我家佛。法亦是我家法。是故我應教諸長老。諸長老不應反教我。闡陀何故不言僧是我家僧。為與僧鬪諍。故不言僧是我家僧也)。譬如大水初來漂諸草木。積在一處。亦如大風。吹諸草木。集在一處。諸大德亦復如是。是故諸大德不應教我。我應教諸大德。時諸比丘白佛。佛聽僧與闡陀作訶諫白四羯磨已結戒。
 
[0527a14] 所立戒相。
 
[0527a15] 若比丘惡性不受人語。於戒法中。諸比丘如法諫已。自身不受諫語。言諸大德莫向我說若好若惡。我亦不向諸大德說若好若惡。諸大德且止莫諫我。彼比丘諫是比丘言。大德莫自身不受諫語。大德自身當受諫語。大德如法諫諸比丘。諸比丘亦如法諫大德。如是佛弟子眾得增益。展轉相諫。展轉相教。展轉懺悔。是比丘如是諫時。堅持不捨。彼比丘應三諫。捨是事故。乃至三諫捨者善。不捨者。僧伽婆尸沙。
 
[0527a23] 釋義 惡性不受人語者。不忍不受人教誨。於戒法中。如法諫已(戒法者)。有七犯聚。波羅夷。僧殘。波逸提。提舍尼。偷蘭遮。突吉羅。惡說。
 
[0527b01] 如法諫已者(謂如法如律如佛所教。謂於五篇七聚中。依實事。如法而說也)。自身不受諫語(謂諸同學如法諫時。仍守戾情。不納其語)。言諸大德莫向我說若好若惡。我亦不向諸大德說若好若惡(謂己及他一切好事莫相勸。惡事莫相遮正顯惡性憍慢不受諫也)。大德且止。莫諫我(且止者。謂預相遮止。未說之事。不須復說。莫諫我者。不喜相聞好惡之言。情不忍可)。彼比丘諫是比丘言。乃至自身當受諫語(謂勸其納諫。消息戾情也)。大德如法諫諸比丘。乃至展轉懺悔(正顯相諫獲益之義。由相諫懺悔。佛弟子得增益安樂住。由安樂住。善法增長。善法增長故聖教不斷。聖教相續故三乘聖果相繼不絕。皆由展轉相教懺悔之功能也 問曰。後略教誡經說。但自觀身行。若正若不正。此云展轉相教。豈不相違耶。答曰。佛因時制教。言乖趣合。不相違背。若前人心有愛憎。若鈍根無智。少聞少見。出言無補。若為利養名聞。為現世法樂。若新出家。愛戀父母兄弟妻子。是故言但自觀身行。若為慈心有益於彼。若智慧利根。若博聞廣見。若為導利眾生。闡揚佛法。若欲以法化人。使人同己。若久染佛法力能兼人者。則應展轉相諫相教。非為一槩而論之也)。是比丘如是諫時下(屏處諫及僧中三諫如前不異)。
 
[0527b15]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戾情自用。二遮他人教。三僧中如法三諫不捨。
 
[0527b17] 定罪 此中犯者。若比丘惡性不受人語。乃至可捨此事。莫為僧所訶更犯重罪(得罪輕重同前不異)。
 
[0527b18] 十誦云。若諸比丘不舉不憶念自身作。不可共語。突吉羅。是不應約敕(不應約敕者。不必訶諫。即用默擯也。佛言惡性比丘當用梵壇法治也。所言梵壇法者。謂梵天天子有過。則別立一壇。將有過天子而置壇內。一切天子不共其語。惡性比丘難可共語。即用此法而治罰之。一切如法比丘。不共語言。故云梵壇法也)。云舉者。比丘應語。長老汝作某罪。當發露。莫覆藏。當如法除滅。憶念者。比丘應語長老。汝憶念某時某處作如是罪不。
 
[0527c01] 比丘尼僧殘。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27c02] 開緣 不犯者。初語時捨。一切非法非毗尼非佛所教。若未作訶諫前。不犯。若為無智人訶諫時。語彼如是言。汝和尚阿闍黎所行亦如是。汝可更學問誦經。若戲笑語。若疾疾語。若獨語。若夢中語。欲說此錯說彼。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27c07] 會詳 僧祇云。佛告諸比丘。過去世時。有一婆羅門。於曠野中。造立義井。放牧行者。皆就井飲。并及洗浴。日暮有羣野干。來飲殘水。有野干主。不飲地水。便內頭罐中飲水。飲已戴罐。高舉撲破。瓦罐罐口。猶貫其項。諸野干輩語野干主。若濕樹葉可用者。尚當護之。況復此罐利益行人。云何打破。野干主言。我作是樂。但當快心。那知他事。時有行人。語婆羅門。汝罐已破。復更著之。如前為野干所破。乃至十四。諸野干數數諫之。猶不受語。時婆羅門念言。是誰破罐。當往伺之。正是野干。便作是念。我福德井而作留難。便作木罐堅固難破。令頭易入出難。持著井邊。捉杖屏處伺之。行人飲訖。野干主如前入飲。飲訖撲地。不能令破。時婆羅門捉杖打殺。空中有天。而說偈言 知識慈心語 狠戾不受諫 守頑招此禍 自喪其身命 是故痴野干 遭斯木罐苦。
 
[0527c23] 三結問。
 
[0527c24] 諸大德。我已說十三僧伽婆尸沙法。九戒初犯。四乃至三諫。若比丘犯一一法。知而覆藏。應強與波利婆沙。行波利婆沙竟。增上與六夜摩那埵。行摩那埵已。餘有出罪。當二十僧中。出是比丘罪。若少一人不滿二十眾。出是比丘罪。是比丘罪不得除。諸比丘亦可訶。此是時。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三問)。
 
[0528a06] 釋 言我已說者。謂彰其事了。欲令諸苾芻重審其罪。故云已說。
 
[0528a07] 九戒初犯四乃至三諫者。謂從弄陰失精至取片謗戒。事成即獲其罪。不從他諫而生。故云初犯也。從破僧至惡性不受諫。此四戒本非僧殘。因三諫不捨。方得此罪。故曰四乃至三諫也。一一法者。謂十三法中隨犯一法。知而覆藏者。自知所犯僧殘。而作覆藏心。若犯僧殘。謂犯波逸提提舍尼偷蘭遮突吉羅。雖作覆藏心。亦不名覆藏。然覆藏有二種。一謂覆夜。二謂覆心。若作覆藏心至明相出。是名一夜覆藏。若不知不憶。雖經明相。無覆藏罪。故云知而覆藏也。
 
[0528a16] 問曰。四戒三諫不捨得罪。僧眾咸知。何覆藏之有。答眾僧雖知。自無露罪之心。即名覆藏也。
 
[0528a18] 十誦云。是比丘入僧中。自唱。諸長老。我某甲比丘得僧殘罪。若說即善。若不即說者。從是時來。名覆藏日數。
 
[0528a20] 僧祗云。佛訶覆藏比丘。癡人。此是惡事。犯戒尚不慚羞。悔過何以慚羞。即說偈言。
 
[0528a22] 覆葢者則漏。
 
[0528a22] 開者則不漏。
 
[0528a23] 是故諸覆者。
 
[0528a23] 當開令不漏。
 
[0528a23] 應強與波利婆沙。強與者。以人從法也。謂如來所被之法。違犯之人。依從而行其行也。故云強與。波利婆沙是梵語。此云別住。以何義故名別住。謂別住一房。不得與僧同處。又不得與同犯者同一房住。設若同處。須當白僧。在一切大僧下行坐。不得連草食。又復雖入僧中。不得與僧問答談論。以是義故。名為別住。
 
[0528b06] 次明行法。七五之法。所不應行。所應行法者。
 
[0528b07] 律攝云。謂開門然燈。塗掃寺宇。大小便廁。洗除糞穢。及供土葉。寒時授火。熱時扇涼。打犍椎。嚴香火。并讚歎佛。應在近圓下求寂上。僧伽臥具安盋之具。應為收舉。制底香堂常應塗掃。供給湯水。應與善苾芻洗足塗油。寺中利養最後應得。如是行法。盡覆歲日行之。是名波利婆沙行。
 
[0528b12] 行波利婆沙竟。增上與六夜摩那埵。
 
[0528b13] 言增上者。謂更加六夜行法。摩那埵梵語。秦言意喜。前人自意歡喜。亦生慚愧。亦使眾僧歡喜。前人喜者。與其少日。因少日故。始得喜名。眾僧喜者。謂觀此人所行行法。不復還犯。眾僧歎言。此人因此改悔。更不起煩惱。成清淨人也。是故自喜。亦令眾僧喜耳。
 
[0528b18] 善見云。摩那埵者。漢言折伏貢高。亦言下意。下意者。承事眾僧。
 
[0528b20] 行摩那埵已。餘有出罪。
 
[0528b20] 餘者。謂別住摩那埵。一一如法行竟。止餘出罪一法在。
 
[0528b21] 善見云。阿浮訶那梵語。漢言喚入。亦言拔罪。云何喚入。與同布薩說戒自恣。法事共同。故名喚入拔罪。
 
[0528b23] 摩得勒伽云。於不善處。舉著善處。名阿浮訶那。
 
[0528b24] 毗尼母云。阿浮訶那者。清淨戒生得清淨解脫。於此戒中。清淨無犯。
 
[0528c02] 曇諦羯磨云。二篇罪重故。須僧中行調伏法。要有於二。一者治過。二者治罪。初與覆藏羯磨法。治過非治罪。六夜出罪。此二是出罪法。正懺僧伽婆尸沙故。
 
[0528c05] 當二十僧中。出是比丘罪。若少一人不滿二十眾。出是比丘罪。是比丘罪不得除。
 
[0528c07] 凡欲除罪。須知五緣。云何為五。一由其罪。謂所犯罪。二由意樂。謂知而覆藏。三由治罪。謂隨覆日與別住等。四由行已。謂令眾心喜。五由人殊。謂滿二十眾。以定其數也。謂此篇罪重。不類餘法。必借羯磨威勢眾僧大力。方可拔除其罪。若以行別住人足數。不成滿數。以行摩那埵人足數。不成足數。若以授學人足數。不成足數。廣如不足數中。准知名不滿二十眾。必須二十如法清淨僧。是名滿。若少一人非法。不成羯磨。是比丘罪不得除。應更作法。
 
[0528c16] 諸比丘亦可訶。
 
[0528c16] 諸比丘者。謂秉法之僧也。不善作法應訶作。突吉羅悔過。
 
[0528c17] 此是時。
 
[0528c18] 謂說戒發露結問清淨之時也。
 
[0528c18] 今問諸大德等(結問清淨也)。
 
[0528c20] 四勸持。
 
[0528c21] 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0528c22] ●三二不定法。分四。初總標。二別列戒相。三結問。四勸持。
 
[0528c24] 今初。
 
[0529a01] 諸大德。是二不定法。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
 
[0529a02] 釋二不定者。
 
[0529a02] 此戒有二條。而此罪體無定相。故容有多罪。不可定言。
 
[0529a03] 薩婆多云。佛坐道場時。已決定五篇戒輕重通塞。無法不定。此所以言不定者。直以可信人不識罪相輕重。亦不識罪名字。設見共女人一處坐。不知為作何事。為共行婬。為作摩觸。為作粗惡語。為過五六語。故言不定。
 
[0529a08] 二別列戒相有二。
 
[0529a09] ○初三法不定
 
[0529a10] 總釋。
 
[0529a11] 尼有共不共。若與男子入屏處。偷蘭遮。行不淨行。及身相觸。波羅夷。粗惡語偷蘭遮。過五六語說法波逸提。大乘同學。此是性罪。
 
[0529a13] 律攝云。此因鄔波斯迦事由婬煩惱。制斯學處。
 
[0529a15] 緣起處。
 
[0529a16] 佛在給孤獨園。
 
[0529a17] 起緣人。
 
[0529a18] 迦留陀夷先白衣時。有親友婦。名齋優婆私。顏貌端正。迦留陀夷亦顏貌端正。互相繫念。尊者時到。著衣持盋。詣齋優婆私家。共獨屏覆處坐。時毗舍佉母有小因緣事。往彼遙聞語聲。作是念言。或能說法。即倚壁而聽。聞是非法語聲即闚看。見共齋優婆私共一牀坐(薩婆多論間。毗舍佉聰明利根。大德重人。知比丘與女人屏處坐。何故往。答曰。是人已入道跡。深樂佛法。佛常自說。聽法有五事利益。一得聞未曾聞法。二已曾聞清淨堅固。三除邪見。四得正見。五解甚深法。是以毗舍佉樂法情深。不以嫌疑自礙 毗舍佉母此譯為別枝。即是氐宿。以生日所值宿。為名也。賢愚經云。此是波斯匿王弟曇摩訶羨女也。因罪逃奔得叉尸利國。納娶而生此女。此女妙才智辨。嫁舍衛國棃耆彌大臣第七兒為婦。波斯匿王聞其智辯。拜為王妹。後生三十二卵。卵各出一兒。顏貌端正。勇健無雙。一人之力能歒千夫。時毗舍佉信心開解。請佛及僧。佛為說法。合家得須陀洹道。佛後為說法。即得阿那含道。於優婆夷中。智慧才辨最為第一)。往白世尊。佛以無數方便呵責已。結戒。
 
[0529b07] 所立戒相。
 
[0529b08] 若比丘共女人。獨在屏覆處障處可作婬處坐。說非法語。有住信優婆夷。於三法中。一一法說。若波羅夷。若僧伽婆尸沙。若波逸提。是坐比丘自言。我犯是罪。於三法中。應一一治。若波羅夷。若僧伽婆尸沙。若波逸提。如住信優婆夷所說。應如法治是比丘。是名不定法。
 
[0529b14] 釋義 (律攝云。此中由事由處由情由證。以為其體)女人者。人女有智未命終(是堪行婬境此由事)。獨者一比丘一女人。
 
[0529b15] 屏覆者。有二種。一見屏覆。若塵若霧若黑暗中不相見也。二聞屏覆。乃至常語不聞聲處。
 
[0529b17] 障處者。若樹若墻壁若籬若衣及餘物障(此由處故也)。可作婬處坐者。得容行婬處(於一尋內。身相逼近。得為坐臥。然彼女人或相容許。或不隨從)。說非法語者。說婬欲法(此由情故也)。有住信優婆夷者。信佛法僧。歸依佛法僧。不殺。不盜。不邪婬。不妄語。不飲酒。善憶持事不錯所說真實。而不虗妄(薩婆多云。住信優婆夷者。終不為身為財利而作妄語。若人語言。汝若妄語。不害汝命。若不妄語。當害汝命。即自思惟。我不妄語。害此肉身。滅此一身。若妄語者。滅無量身。兼害法身。誓不妄語 又復語言。汝若妄語。活汝父母兄弟姊妹一切親族。若不妄語。一切所親盡皆殺之。尋復思惟。我不妄語。害此一世生死親族。我若妄語。流轉三惡。永失人天累世親族眷屬。又失賢聖出世眷屬。誓不作妄語 又復語言。汝若妄語。與汝珍寶種種財利。若不妄語。則不與汝。即便思惟。我不妄語。失此俗財。我若妄語。失聖法財。誓不妄語 律攝云。設是異生有忠信者。言行無濫。亦依其語。是名住信優婆夷。此由證也)。是坐比丘自言。我犯是罪。於三法中。應一一治(善見云。是比丘自言。我犯是罪者。即隨比丘語治。不隨優婆夷語治。何以故。見聞或不審諦故 有一愛盡比丘。一日往檀越家。入屋中坐。優婆夷對比丘。別倚牀而立外。凡夫比丘入檀越家乞食。遙見比丘與優婆夷相對。謂言共牀坐。諦視不已。愛盡比丘自念言。此比丘當言。我與女人共牀坐也。各還所住。乞食比丘欲舉其罪。至愛盡比丘房求聽。打戶欲入。愛盡比丘逆知其心。即以神力。從屋棟出。在虗空中坐。此比丘入已。徧求而不得。見在虗空中坐。語愛盡比丘言。大德。有神力如此。何以入白衣家。獨與女人共牀坐。愛盡比丘答言。長老。此是獨入白衣家罪。長老。護我善。(文)此謂見而不諦。當隨比丘語而治也。若不實說。即依優婆夷語而治也。以法不定故不立緣)。
 
[0529c13] 定罪 此中犯者。若比丘自言所趣向處。自言所到處。自言坐。自言臥。自言作。即應如比丘所語治。
 
[0529c15] 若比丘自言所趣向處。自言所到處。自言坐。自言臥。不自言作。應如優婆夷語治。
 
[0529c16] 若不自言臥。不自言作。乃至不自言所趣向處。皆如優婆夷語治。
 
[0529c18] 善見云。若比丘欲入聚落。樂與女人屏處坐。著衣持鉢時。突吉羅。
 
[0529c19] 若發去時。步步突吉羅。
 
[0529c20] 若至檀越家。入屏處坐。波逸提。
 
[0529c20] 若出已還坐。一一波逸提。
 
[0529c21] 若眾多女人共坐。眾多波逸提。
 
[0529c21] 若比丘先入在屏處。女人來禮拜問訊。不犯。
 
[0529c22] 十誦云。隨優婆夷所說事。應善急問(謂急急而問不得遲也)。是比丘善急問已。若言我不往。無有是罪。應隨可信優婆夷語故。與是比丘。作實覓毗尼。白四羯磨。作羯磨已。應隨順行。不與他受大戒等(於滅諍法覓罪相中明)。若不如法行者。盡形壽不得出是羯磨(出者解也)。
 
[0530a03] 薩婆多云。若比丘初言爾。後言不爾。或言我不往。不作是罪。應隨可信人語。與實覓毗尼。所以爾者。欲令罪人折伏惡心。又令苦惱不覆藏罪。又令梵行者得安樂住。又肅將來令惡法不起。與作羯磨已。若說先罪。應解羯磨。隨事輕重治。若不說者。盡形壽不解羯磨。
 
[0530a10] 會詳 論又云。與諸比丘結戒者。一為止誹謗故。二為除鬬諍故。三為增上法故。比丘出家。迹絕俗穢。為人天所宗。以道化物。而與女人屏處。私曲鄙碎。上違聖意。下失人天宗向信敬。四為斷惡業次第法故。初既屏處。漸染纏綿。無所不至。是故防之。
 
[0530a15] ○次二法不定
 
[0530a16] 所立戒相。
 
[0530a17] 若比丘共女人。在露現處。不可作婬處坐。作粗惡語。有住信優婆夷。於二法中。一一法說。若僧伽婆尸沙。若波逸提。是坐比丘自言。我犯是罪。於二法中。應一一治。若僧伽婆尸沙。若波逸提。如住信優婆夷所說。應如法治是比丘。是名不定法(義並同前故不重釋)。
 
[0530a22] 三結問。
 
[0530a23] 諸大德。我已說二不定法。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三問)。
 
[0530b01] 四勸持。
 
[0530b02] 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毗尼關要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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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尼關要卷第四
 
清金陵寶華山律學沙門 德基 輯
 
[0512b22] ○二僧伽婆尸沙法。分四。初總標。二別列戒相。三結問。四勸持。
 
[0512b24] 今初。
 
[0512c01] 諸大德。是十三僧伽婆尸沙法。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
 
[0512c03] 釋 十誦云。僧伽婆尸沙者。是罪屬僧。僧中有殘。因眾僧前。悔過得滅。是名僧伽婆尸沙。
 
[0512c05] 根本云。僧伽者。若犯此罪。應依僧伽而行其法。及依僧伽而得出罪。伐尸沙者。是餘殘義。若於四事。隨犯其一。無有餘殘。不得共住。此十三法有餘殘可治。故名僧殘。
 
[0512c08] 律攝云。由奉眾教。罪方除滅。
 
[0512c09] 毗尼母云。如人為他所斫。殘有咽喉。名之為殘。如二人共入陣間。一為他所害命絕。二為他所害。命根少在不斷。若得好醫良藥。可得除瘥。若無者不可瘥也。犯僧殘者。亦復如是。有少可懺悔之理。若得清淨大眾。為如法說懺悔除罪之法。此罪可除。若無清淨大眾不可除滅。是名僧殘。
 
[0512c14] 善見云。僧伽者為僧。婆者為初。謂僧中初與覆藏羯磨也。尸沙者云殘。謂未後與出罪羯磨也。此罪一一從僧作法除。故以境為名。
 
[0512c17] 薩婆多論。問四篇皆是有殘。何獨此戒名僧殘。答四篇雖是有殘。不一切盡因僧滅。此十三事一切因僧。三十事中三事因僧。餘則不因。九十事中七事因僧。餘則不因。故云僧殘也(三事因僧者。第二離衣羯磨。第十四減六年臥具羯磨。第二十二行盋法。餘則不因故。律云。若僧若眾多人若一人。九十事七事因僧者。第七差說粗罪法。第十二餘語法觸惱法。第二十二差教尼師法。第六十八諫惡邪法。第七十諫惡邪。沙彌出二法。餘則不因)。
 
[0512c24] 二別列戒相。有十三。初弄陰失精。乃至十三惡性不受諫。
 
[0513a02] ○第一弄陰失精戒
 
[0513a03] 總釋。
 
[0513a04] 此無女境事。雖無其境。而得受樂。此是不共戒。尼結不同。大乘同制。
 
[0513a05] 梵網經云。寧以利斧斬斫其身。終不以此破戒之心貪著好觸。
 
[0513a06] 菩薩戒經云。起五葢心。不開覺者。是名為犯。眾多犯是犯染汙起。
 
[0513a08] 律攝云。由癡無智故。依婬事及婬煩惱。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0513a10] 緣起處。
 
[0513a11] 爾時佛遊舍衛國(律攝云。遊者有四。何謂為四。一者行。二者住。三者坐。四者臥。以此四法。是名遊。譬如世人言。王出遊。若到戲處。或行住坐臥。佛遊舍衛。亦復如是。舍衛者。是道士名也。昔有道士。居住此地。往古有王。見此地好。就此道士。乞立為國。以道士名。號為舍衛也。如王舍城。昔有轉輪王。更相代謝。止住此城。以其名故。號王舍城。舍衛亦復如是 名義集云。梵語舍衛。華言聞物。亦云豐德。以其具四德故也 一具財寶德。謂舍衛國中多出一切珍寶。勝於餘國。是名財寶德 二妙五欲德。謂舍衛國中五欲勝妙。非餘國所及。是名妙五欲德 三饒多聞德。饒益也。謂舍衛國中財寶具足。五欲勝妙。聞於四方。是名饒多聞德 四豐解脫。德。豐盛也。謂舍衛國中之人。多修道行。而得解脫。是名豐解脫德也 善見云。此舍衛國邑內人民。有五十七萬戶。邑外屬舍衛國者。有八萬聚落。國土縱廣一百由旬 偈云。舍衛甚微妙 觀者無厭足 以十音樂聲 音中喚飲食 豐饒多珍寶 猶如帝釋宮)。
 
[0513a20] 起緣人。
 
[0513a21] 時迦留陀夷(亦名烏陀夷。此翻黑光。又名粗黑。由其面黑眼赤故。乃婆羅門種。與佛同日生。本是王大臣。因世尊出家成道。父王思見。遂命黑光。往迎既至佛所。佛為說法。喚善來比丘。鬚髮自落。成比丘性。而情多欲。後於舍衛國。有婆羅門女。逼為非法。而尊者不從。彼懷瞋恨。自破其身形。反誣尊者。告其父。知父集五百婆羅門眾。其曳尊者。不能移足。由尊者力大。時佛觀知。此是最後教誡。佛衰其力。時眾共打幾死。將曳王所。王雖審知事虗。猶三反訶責。尊者極生慚愧。遂至舍利弗所。頂禮具陳上事。舍利弗與其說法教誡。發勇猛心。結惑皆除。證呵羅漢果。既得果已。念報佛恩。而行教化。佛言。我聲聞弟子中。教化有情。令得聖果者。迦留陀夷而為第一。於舍衛國。教化八十億家。令得聖果)。欲意熾盛。顏色憔悴。身體損瘦。隨念憶想。弄失不淨。諸根悅豫。顏色光澤。諸親友比丘見已。問言。汝先時顏色憔悴。身形損瘦。如今顏色。和悅光澤。為是住止安樂不。以飲食為苦耶。如是問知其故。諸比丘往白世尊。佛以此因緣。訶責迦留陀夷。云何於我清淨法中出家。作穢汙行。汝愚癡人。舒手受人信施。復以此手。弄陰墮精。世尊以無數方便。訶責已。與諸比丘結戒。不得弄陰失精。結戒已。有一比丘。亂意睡眠。於夢中失精。有憶念。覺已。向同意比丘說。時諸比丘具白世尊。佛言。亂意眠有五過失。一者惡夢。二者諸天不護。三者心不入法。四者不思惟明相。五者夢中失精。善意睡眠有五功德。反上者。是欲說戒者。當如是說。
 
[0513b17] 所立戒相。
 
[0513b18] 若比丘故弄陰失精。除夢中。僧伽婆尸沙。
 
[0513b19] 釋義 故弄者(有六種境)。實心故作失精者(大論云。以妄想邪憶念風吹婬欲火故。肉髓膏流。熱變為精)。精有七種。青黃赤白黑酪色酪漿色。何者精青色。轉輪聖王精也。何者精黃色。轉輪聖王太子精也。何者精赤色。犯女色多也。何者精白色。負重人精也。何者精黑色。轉輪聖王第一大臣精也。何者精酪色。須陀洹人精也。何者酪漿色。斯陀含人精也。
 
[0513c01] 失者(律攝云。精離本處。以腰為處。又言不然。舉體有精。惟除髮爪及燥乃無精。若精離本處。至道不至道及出。乃至飽一蠅。便得本罪)。除夢中者(律攝云。謂除於夢。餘皆得罪。夢中雖有情識。然無楷定。實事可求 僧祗云。夢虗妄不實。若夢真實。於我法中。修梵行者。無有解脫。以一切夢皆不真實。是故諸脩梵行者。於我法中。得盡苦際)。
 
[0513c05]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舉心弄陰。二作弄陰想。三精離本處。
 
[0513c07] 定罪 此中犯者。若為樂故。為自試故(為樂者。謂貪其觸樂也。自試者。為七種精中是何種色也)。為福德故。為祠天故(福德者。謂弄陰失精。得大福德。祠天者以精祠天。此俱屬外道婆羅門法)。為生天故(爾時有一婆羅門。居閒靜處。誦持呪術。彼經所記。若故墮精者。命終生天。彼欲求天道。常弄陰失精。時有一婆羅門。出家為道者。聞此言。為生天故。即便弄陰失精。彼疑白佛。佛言。僧伽婆尸沙)。為施故。為種子故(施者。或有人來乞求出精而施。種子者。或無子息。以出精。續其種故)。為憍恣故。為自試力故。為好顏色故(憍恣者。即縱恣心情。不思佛教。自試力者。謂自試力。能出多少。為好顏色者。為欲火所逼。顏色憔悴。如前因緣可知)。為如是事弄失精。一切僧殘。
 
[0513c15] 若於內色外色內外色水風空內色者。受色外色者。不受色內外色者。受不受色(內謂屬內身。即手及餘身分。覺知冷煖澁滑。故名內色受色也。外謂屬無情。即君持泥團等。既無覺知。故云不受色也。內外色者。謂受不受色。如前准知)。水者。若順水。若逆水。若以水洒。風者。若順風。若逆風。或口吹空者。自空動身(問此非內色外色內外色。何故得罪。答由自動身。故得罪耳)。如上憶念弄失不淨。皆僧殘。
 
[0513c21] 不失。偷蘭遮。
 
[0513c21] 若比丘教比丘方便弄失不淨。若失。偷蘭遮。
 
[0513c22] 不失。突吉羅。
 
[0513c22] 若比丘尼教比丘方便弄失不淨。若失。偷蘭遮。
 
[0513c23] 不失。突吉羅。
 
[0513c24] 除比丘比丘尼教餘人弄失。不失。一切突吉羅(餘人即三小眾也)。
 
[0514a01] 第四分云。若女人捉比丘。前彼動身失精。僧殘。
 
[0514a02] 不動身失不淨。突吉羅。捉後亦如是。捉足禮時亦如是。
 
[0514a03] 五分云。眠時出不淨。覺時發心動身。偷蘭遮。
 
[0514a04] 眠時身動。覺時發出不淨。突吉羅。
 
[0514a05] 憶行婬事。突吉羅。
 
[0514a05] 律攝云。覺作方便。夢中流泄。或復翻此。
 
[0514a06] 作心受樂。或前興方便。後乃息心。或作方便。其精欲動。即便攝念。皆得麤罪。
 
[0514a07] 言欲動者。謂精未離本處。
 
[0514a08] 根本云。若苾芻量生支作心受樂因而泄精者。得窣吐羅底。
 
[0514a09] 若不泄者。得惡作罪。
 
[0514a10] 寧以手執可畏黑蛇。不以染心捉生支比丘尼波逸提(薩婆多云比丘尼波逸提者。為令二眾有差別故。又女人煩惱深重。難拘難制。若與制重。則罪惱眾生。又女人要在私屏處。多緣多力。苦乃出精。男子不爾。隨事能出。故不同也)。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14a14] 開緣 不犯者。夢中失覺已。恐汙身污衣汙牀褥。若以弊物樹葉器物盛棄。
 
[0514a15] 若以手捺棄。
 
[0514a15] 若欲想出不淨。
 
[0514a16] 若見好色不觸失不淨。
 
[0514a16] 若行時自觸兩[*]。若觸衣觸涅槃僧失不淨。
 
[0514a17] 若大小便時。若冷水煖水洗浴時。若在浴室中。用樹皮細末藥泥土浴。若手揩摩。若大啼哭。若用力作時。一切不作出不淨意。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14a21] 會詳 薩婆多論云。佛制此故出精戒。為令法久住故。又欲止誹謗故。若作此事。世人外道當言。沙門釋子作不淨行。與俗無異。又欲生天龍善神信敬心故。若作此事。雖復私屏。天龍善神一切見之。又諸佛法爾婬是惡行法。應制之也。
 
[0514b01] 大涅槃經云。應於婬欲生臭穢想。乃至不生一念淨想。若夢行婬。寤應生悔。
 
[0514b04] ○第二與女身相觸戒
 
[0514b05] 總釋。
 
[0514b06] 此是不共戒。尼結第五重。大乘同制。
 
[0514b06] 律攝云。隨意取樂。事由癡覆故。因婬煩惱。制斯學處。
 
[0514b08] 緣起處。
 
[0514b09] 佛在舍衛國。
 
[0514b10] 起緣人。
 
[0514b11] 時迦留陀夷。聞佛制戒。不得弄陰墮精。便手執戶鑰。在門外立。伺諸婦女來。語言。大妹。可來入房看將至房中。捉捫摸嗚口。樂者便笑其所作。不樂者便瞋恚罵詈出房(薩婆多云。諸女人何故來入寺看。此有三義。一以世間人多諸忽務。出家人所住處寂靜安樂故。二親近善知識聞法故。三眾僧房中種種嚴餝。彩畵房舍。牀榻臥具。觸目可樂。是故來看。問諸女人何故隨比丘入房舍中。答謂出家之人斷欲清淨信敬故隨入無疑。問何故有默有不默者。有云。欲心多者默然。欲心少者不默然。有云。無有父母兄弟夫主兒女無畏者默然。有父母兄弟失主兒女有畏者不默然。是故有默然者。有不默然者)。諸比丘白佛。世尊以無數方便。訶責已。與諸比丘結戒。
 
[0514b20] 所立戒相。
 
[0514b21] 若比丘婬欲意與女人身相觸。若捉手。若捉髮。若觸一一身分者。僧伽婆尸沙。
 
[0514b23] 釋義 婬欲意者。愛染污心(善見云。婬亂變心者。婬欲入身。如夜叉鬼入心無異。亦如老象溺泥。不能自出。婬亂變心。隨處而著。無有慚愧。或心變欲。或欲變心。婬亂變心。心即染著)。女人者(堪行欲境。有智未命終)。身者。從髮至足。身相觸者。若捉摩重摩。或牽。或推。或逆摩。或順摩。或舉。或下。或捉。或捺。
 
[0514c03] 若捉摩者。摩身前後(善見云。捉者不摩。觸者不捉不摩。是名觸也。捉者捻置一處。是名捉)。牽者牽前。推者推却。逆摩者從下至上。順摩者從上至下。舉者捉舉。上下者若立捉令坐。捉者若捉前若捉後。捉乳捉髀。捺者捺前捺後。若捺乳捺髀(善見云。捉手者臂肘為初。乃至爪甲)一一身分者(從髮至足。一切身分)。
 
[0514c09] 犯緣 此戒具足五緣。方成本罪。一有婬染心。二是人女。三人女想。四身身相觸。五動身受觸樂。
 
[0514c11] 定罪 此中犯者。若比丘與女人身相觸。若捉摩重摩。或牽。或推。或逆摩。或順摩。或舉。或下。或捉。或捺。隨觸多少。乃至隨捺多少。一一皆僧殘。
 
[0514c13] 若女人觸比丘。隨觸多少。乃至隨捺多少。一一皆僧殘。
 
[0514c15] 若天女阿脩羅女龍女餓鬼女畜生女能變形者。身相觸。偷蘭遮。
 
[0514c16] 畜生不能變形者。突吉羅。
 
[0514c17] 若與男子相觸。突吉羅。
 
[0514c17] 若與二根身相觸者。偷蘭遮。
 
[0514c18] 若女人作禮捉足。覺觸樂不動身。突吉羅。
 
[0514c19] 若有欲心觸衣盋。尼師壇。針筒草秸。乃至自觸身。一切突吉羅。
 
[0514c20] 人女人女想。僧殘。
 
[0514c20] 人女疑。偷蘭遮。
 
[0514c21] 人女非人女想。偷蘭遮。
 
[0514c21] 非人女人女想。偷蘭遮。
 
[0514c22] 非人女疑。偷蘭遮。
 
[0514c22] 第四分云。作女想與男身相觸。作男想與女身相觸。皆偷蘭遮。
 
[0514c23] 此女餘女想餘女此女想身相觸。皆僧殘。
 
[0514c24] 與死女身未壞者相觸。僧殘。
 
[0515a01] 半分壞多分。壞者相觸。偷蘭遮。
 
[0515a02] 女人為水所漂。愛念接出。不受觸樂。不犯。
 
[0515a03] 僧祇云。若比丘坐時。有女人來禮足。若起欲心。當正身住。應語言。小遠住禮。
 
[0515a04] 若女人篤信。卒來接足者。應自嚙舌令痛。不令覺女人細滑。
 
[0515a05] 若女人從比丘索水者。不應自捉鑵澆女人手。應以器盛與。若無器令淨人與。若無淨人。應持鑵著牀凡上。令其自取。
 
[0515a08] 若女人落水求救者。比丘作地想捉出。不犯。
 
[0515a09] 若授竹木繩牽出。不犯。
 
[0515a09] 若言知汝雖苦當任宿命者。無罪。
 
[0515a10] 根本云。凡觸女身。若是堪行婬者。無衣隔時。僧殘。
 
[0515a11] 有衣。粗罪。
 
[0515a11] 若不堪者無衣。粗罪。
 
[0515a12] 有衣。惡作。
 
[0515a12] 若見女人被水所漂。或自縊噉毒等。為救濟時觸。皆無犯。
 
[0515a13] 十誦云。若救火難水難刀難惡蟲難惡鬼難高處墮難。一切不犯。
 
[0515a15] 若無染心誤觸。不犯。
 
[0515a15] 女人為水所漂。應救。雖婬心起。但捉一處。莫放。到岸不應更觸。更觸。得罪。
 
[0515a17] 若繡女畵女故觸。突吉羅。
 
[0515a17] 善見云。若摩觸女人粗厚衣。偷蘭遮。
 
[0515a18] 若人女細薄衣。手出摩觸。僧殘。
 
[0515a19] 若比丘與女人髮髮相著。毛毛相著。爪爪相著。偷蘭遮。何以故。無覺觸故。
 
[0515a20] 若女人打比丘。比丘以欲心喜受。突吉羅。
 
[0515a21] 若女人作男子裝束。比丘不知捉者。無罪。
 
[0515a22] 戒因緣經云。阿難為摩鄧伽呪所惑。不犯罪。
 
[0515a23] 律攝云。若母來抱。若女坐懷中。不犯。
 
[0515a24] 比丘尼波羅夷。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15b02] 開緣 不犯者。若有所取與相觸。
 
[0515b02] 戲笑相觸。若相解時相觸。不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15b04] 會詳 阿含經云。時佛在人間遊行。見火聚熾然。告諸比丘。若有人捉彼火捫摸。及四姓女捫摸嗚之。此二事何者為善。諸比丘言。捉彼等女嗚之。是事為善。若捉火嗚即燒爛。皮骨消盡。得大苦痛。不可堪耐。佛言。寧捉火嗚。乃至筋骨消盡。何以故。不以此因緣墮三惡道。若非沙門。自言沙門。乃至覆處作罪。內空腐爛。外現完淨。不消信施。墮三惡道。長夜受苦。是故當持淨戒。受人信施。一切所須。能令施主得大果報所為。出家作沙門。亦得成就。薩婆多論云。佛所以結此摩捉女人戒。一以出家之人飄然無所依止。今結此戒。與之作伴。令有所依怙。二欲止鬬諍故。此是諍競根本。若捉女人則生諍亂。三息嫌疑故。若比丘設捉女人。人見不謂直捉而已。謂作大惡。是故止之。四謂斷大惡之源。欲是眾禍之先。若捉摩女人。則開眾惡門。禁微防著。五為護正念故。若親近女人。則失正念。六為增上法故。比丘出家。跡絕欲穢。栖心事外。為世楷範。若摩捉女人。與惡人無別。則喪世人宗敬之心。
 
[0515b22] ○第三麤惡語戒
 
[0515b23] 總釋。
 
[0515b24] 此是不共戒。尼結方便。大乘同制。
 
[0515b24] 律攝云。共為鄙語。染心調弄。因招譏醜事。由疑無智。故依婬事及婬煩惱。制斯學處。
 
[0515c03] 緣起處。
 
[0515c04] 佛在舍衛國。
 
[0515c05] 起緣人。
 
[0515c06] 時迦留陀夷聞世尊制戒。不得弄陰墮精。不得身相觸。便持戶鑰。在門外立。伺諸婦女入房中。向彼以欲心粗惡語。諸比丘聞白佛。訶責結戒。
 
[0515c09] 所立戒相。
 
[0515c10] 若比丘婬欲意與女人麤惡婬欲語。隨所說粗惡婬欲語。僧伽婆尸沙。
 
[0515c12] 釋義 麤惡語者。非梵行(根本云。鄙惡語者。有二。一波羅市迦因起。二是僧殘因起。有自性鄙故。有因起鄙故。自性謂本性。婬習深厚強勝。因起謂新熏。外緣強勝)。婬欲語者。稱說二道好惡。
 
[0515c15] 犯緣 此戒具足五緣。方成本罪。一婬欲意。二粗惡語。三是人女。四人女想。五了了領解。
 
[0515c17] 定罪 此中犯者。若比丘與女人。一反作粗惡語。一僧殘。隨粗惡語多少。說而了了者。一一僧殘。
 
[0515c19] 不了了者。一一偷蘭遮。
 
[0515c19] 若與指印書。遣使作相。令彼女人知者。僧殘。
 
[0515c20] 不知者。偷蘭遮。
 
[0515c20] 除此大小便道說餘處好惡。偷蘭遮。
 
[0515c21] 天女阿修羅女夜叉女龍女畜生女能變形者。黃門有一形粗惡語。令彼知者。偷蘭遮。
 
[0515c23] 不知者。突吉羅。
 
[0515c23] 若指印。若書。若遣使。若現知相。令彼知者。偷蘭遮。
 
[0515c24] 不知者。突吉羅。
 
[0516a01] 向畜生不能變形說麤惡語。突吉羅。
 
[0516a02] 若向男子粗惡語。突吉羅。
 
[0516a02] 粗惡語粗惡語想。僧殘。
 
[0516a03] 粗惡語疑。偷蘭遮。
 
[0516a03] 非粗惡語。粗惡語想。偷蘭遮。
 
[0516a04] 人女人女想。僧殘。
 
[0516a04] 人女疑。偷蘭遮。
 
[0516a04] 人女非人女想。偷蘭遮。
 
[0516a05] 非人女人女想。偷蘭遮。
 
[0516a06] 非人女疑。偷蘭遮。
 
[0516a06] 第四分云。女作男想。男作女想。粗惡語。偷蘭遮。
 
[0516a07] 此女作餘女想。餘女作此女想。僧殘。
 
[0516a08] 性好粗惡語非欲心。突吉羅。
 
[0516a08] 律攝云。若有女人說鄙惡語。以言領受。情歡其事。雖不自說鄙惡之言。亦得本罪。
 
[0516a10] 善見云。若比丘以欲心。方便欲樂此事。假說旁事。若女人解此語。突吉羅。
 
[0516a12] 比丘尼偷蘭遮。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16a13] 開緣 不犯者。若為女人。說不淨惡露觀。大妹。當知此身九瘡九孔九漏九流。九孔者。二眼二耳二鼻口大小便道。當說此不淨時。彼女人謂說麤惡語。若說毗尼時。言次及此。彼謂麤惡語。若從受經。若二人同受。若同誦。若戲笑語。若獨語。若疾疾語。若夢中語。欲說此錯說彼。一切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16a20] 會詳 薩婆多云。結戒者。一為法久住故。二為止誹謗故。三不惱害眾生令信敬增長故。四為少欲知足行善法故。
 
[0516a23] 第四歎身索欲戒
 
[0516a24] 總釋。
 
[0516b01] 謂設異方便。希求欲樂。此是不共戒。尼結方便。大乘同制。
 
[0516b02] 律攝云。由癡無知。故因婬事及婬煩惱。制斯學處。
 
[0516b04] 緣起處。
 
[0516b05] 佛在舍衛國。
 
[0516b06] 起緣人。
 
[0516b07] 時迦留陀夷聞佛制戒。不得弄陰墮精。不得與女人身相觸。及粗惡語。便向女人。歎身索欲。諸比丘聞。白佛訶責結戒。
 
[0516b10] 所立戒相。
 
[0516b11] 若比丘婬欲意。於女人前。自歎身言。大妹。我修梵行。持戒精進。修集善法。可持是婬欲法供養我。如是供養第一最。僧伽婆尸沙。
 
[0516b14] 釋義 自歎身者。歎身端正好顏色。我是剎帝利長者居士婆羅門種。
 
[0516b15] 大妹者(乃女弟之稱)。我修梵行者。勤修離穢濁(謂離汙穢。不清淨法。故名離穢濁也)。持戒精進者。不缺不穿不漏無染汙(言不缺者。對四重而言。若犯棄罪。即是破器。今既無違犯。故云不缺也。不穿者。對僧殘言也。若犯此篇戒者。雖不名破道器。而有穿孔。亦不能增長勝法資財。故曰不穿也。不漏者。漏謂滲漏也。對後三篇而言之。後三有違。雖道器不缺不穿。而有滲漏也。即無違犯。故云不漏。無染汙。總結五篇也)。修集善法者(善法即十二頭陀行。梵語頭陀。此云抖擻。謂抖擻。三界煩惱業報故也)。樂閒靜處(謂離眾閙。居阿蘭若。身遠離故。心得清淨。離於欲葢。益諸善故)。時到乞食(即常乞食也。謂依法乞食。當制六根不著六塵。亦不分別男女等相。得與不得。若好若惡不生憎愛。若受請食者。或得不得。貪恨易生。若同僧食。處分使人。心則散亂。不入道法故)。著糞掃衣(謂拾糞掃物衲作衣故。以此覆障。寒暑離貪。遠賊無奪命難故)。作餘食法不食(謂作餘食法。妨修道業。復長貪心。即不知止足也)。一坐食(謂若重食者。失半口功。斷數數食也)。一摶食(又云。節量食。謂念身中八萬戶蟲。蟲得此食。皆悉安隱。我今以食攝此諸蟲。後得道時。以法攝彼。又雖一食。恣貪極噉。腹脹氣塞。妨廢行道。隨所得食。三分食二。身則輕安。是名一摶食)。塚間坐(謂塚間常有悲哭聲。死屍狼藉。無常不淨。觀道易成故)。樹下坐(謂順法故。如佛成道。轉法輪。入涅槃。皆在樹下。既無房舍之貪。易入道故)。露地坐(謂樹下如半屋。愛著猶生。烏喧汙穢不淨。若露地處。光明徧照。令心明利空觀易成故)。常坐不臥(謂若行若立。心動難攝。然亦不久應受常坐。若欲睡時。脇不著席也)。隨坐(謂隨心所得。而坐其上。離所愛著。不惱他人故也)。持三衣(謂白衣好畜種種衣。外道苦行裸形而已。今佛弟子應捨二邊但持三衣也。又離多求及守護故也)。唄匿(此翻為靜。又翻止斷。又云止息。由是外緣已止已斷。爾時寂靜任為法事也。法苑云。尋西方之有唄。猶東國之有讚。讚者從文以結章。唄者短偈以流頌。比其事義。名異實同。毗尼母云。佛告諸比丘。聽汝等唄。唄者言說之辭。聽引十二部經中要言妙辭。直顯其義。故曰唄匿也)。多聞能說法。持毗尼坐禪(具三學故也)。如是供養第一最者(善見云。或讚其所須婬事。此第一供養。我等出家人。餘供養易可得耳。此婬欲供養難得。故名第一供養)。
 
[0516c15] 犯緣 此戒具足五緣。方成本罪。一有婬欲意。二歎身索欲。三是人女。四人女想。五了了領解。
 
[0516c17] 定罪 此中犯者。若比丘作如是自歎譽已。供養我來。不說婬欲者。偷蘭遮。
 
[0516c18] 若說婬欲。僧殘。
 
[0516c18] 若在女人前。一自歎譽身。一僧殘。
 
[0516c19] 隨自歎多少了了者。一一僧殘。
 
[0516c20] 說而不了了者。一一偷蘭遮。
 
[0516c21] 若手印。若書信。若遣使。若現知相。令知者。僧殘。
 
[0516c22] 不知者。偷蘭遮。除二道。更為索餘處供養。偷蘭遮。
 
[0516c23] 天女阿修羅女夜叉女餓鬼女畜生女能變形者。向自歎譽身。說而了了者。偷蘭遮。
 
[0516c24] 不了了者。突吉羅。
 
[0517a01] 若遣使。若現知相歎說身。令彼知者。偷蘭遮。
 
[0517a02] 不知者。突吉羅。
 
[0517a02] 畜生女不能變形。向彼自稱歎譽身者。突吉羅。
 
[0517a03] 向男子自歎譽身。突吉羅。
 
[0517a04] 人女人女想。僧殘。
 
[0517a04] 人女疑。偷蘭遮。
 
[0517a04] 人女非人女想。偷蘭遮。
 
[0517a05] 非人女人女想。偷蘭遮。
 
[0517a05] 非人女疑。偷蘭遮。
 
[0517a06] 律攝云。若對堪行婬女。得本罪。
 
[0517a07] 若不堪者。得窣吐羅。
 
[0517a07] 比丘尼偷蘭遮。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17a09] 開緣 不犯者。若比丘語女人言。此處妙尊最上(謂讚歎如來清淨法門。最為尊上無與等者)。此比丘精進持戒修善法。汝等應以身業慈(鞠躬合掌。低頭禮拜)口業慈(出柔軟言。讚歎其德)意業慈(心存恭敬。常懷戀慕)供養。彼諸女意謂。比丘為我故自歎身。
 
[0517a13] 若為說毗尼時。言說相似。而彼自謂讚歎身。
 
[0517a14] 若從受經誦經。若二人共受誦。若夢中語。若欲說此錯說彼。不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17a16] ○第五媒嫁戒
 
[0517a17] 總釋。
 
[0517a18] 乃為他婬事而作方便。此是共戒。尼結罪同。大乘同制。
 
[0517a19] 梵網經云。應生孝順心。救度一切眾生。淨法與人。而反更起一切人婬等。此是制罪。
 
[0517a20] 律攝云。因鄙惡事。制斯學處。
 
[0517a22] 緣起處。
 
[0517a23] 佛在羅閱祗耆闍崛山中(羅閱祗即王舍城也)。
 
[0517a24] 起緣人。
 
[0517b01] 有一比丘。名迦羅。本是王大臣。善知俗法。羅閱城中諸有嫁娶。盡問迦羅。與作婚娶。時諸男女得適意者。便歡喜讚歎。不適意者。便作是言。當令迦羅常受苦惱。諸比丘聞白佛。訶責結戒。
 
[0517b05] 所立戒相。
 
[0517b06] 若比丘往來彼此媒嫁。持男意語女。持女意語男。若為成婦事。若為私通。乃至須臾頃。僧伽婆尸沙。
 
[0517b08] 釋義 往來彼此媒嫁者。使所應可和合者是(律攝云。媒嫁者往來通信也)。女人有二十種。母護者。母所保(善見律云。母禁制不聽出入。恐慮他事。又云。檢斂看視。不與餘處遊戲。亦不聽行來出入)。父護。
 
[0517b10] 父母護。
 
[0517b11] 兄護。
 
[0517b11] 姊護。
 
[0517b11] 兄姊護(根本云。若女人父母及夫主。並皆亡沒。或時散失。至兄弟家。而為住止。兄弟衛護)。自護身得自在(謂父母夫主兄弟皆亡失。身自獨居)。法護。謂修行梵行(謂女心貞潔。歸依三寶。受五學處。清淨梵行。以佛法守護)。姓護。不與卑下姓。
 
[0517b14] 宗親護。為宗親所保自樂為婢。樂為他作婢。
 
[0517b15] 與衣婢與衣為價。
 
[0517b15] 與財婢乃至與一錢為價。
 
[0517b16] 同業婢同供作業。若未成夫婦。
 
[0517b17] 水所漂婢水中救得。
 
[0517b17] 不輸稅婢。若不取輸稅(謂物應輸稅直。今不取其稅直。而為作婢也)。若放去婢。若買得。若家生。
 
[0517b19] 客作婢僱錢使作。如家使人。
 
[0517b19] 他護婢受華鬘為要(謂聘以華鬘。既受他禮。即屬他人。故云他護)。邊方得婢。謂抄劫得(謂軍將征伐異國。或賊主破壞村城獲得。故名抄劫得)。是為二十種男子亦如是。
 
[0517b22] 母護男。母護女。遣比丘為使。語彼言。汝為我作婦。
 
[0517b23] 若與我私通。
 
[0517b23] 乃至須臾頃(揀非終身為婦也。時既非多故云須臾頃。一日一夜。有三十須臾也)。
 
[0517c01] 犯緣 此戒具足五緣。方成本罪。一媒嫁人女。二人女想。三受語。四往說。五還報。
 
[0517c03] 定罪 此中犯者。隨媒嫁多少。說而了了還報。一一僧殘。
 
[0517c04] 說而不了了。一一偷蘭遮。
 
[0517c04] 若比丘受語往彼說。不還報。
 
[0517c05] 不受語往。彼說還報。皆偷蘭遮。
 
[0517c06] 若比丘受語不往。彼說不還報。
 
[0517c06] 不受語往。彼說不還報。皆突吉羅。
 
[0517c07] 若書指印。若現相令知彼知。僧殘。
 
[0517c08] 不知。偷蘭遮。
 
[0517c08] 天女阿修羅女龍女夜叉女餓鬼女畜生女能變形者。黃門二根媒嫁。說而了了。偷蘭遮。
 
[0517c10] 不了了。突吉羅。
 
[0517c10] 若書指印現相令彼知。偷蘭遮。
 
[0517c11] 不知。突吉羅。
 
[0517c11] 若畜生不能變形媒嫁。突吉羅。
 
[0517c12] 媒嫁男。突吉羅。
 
[0517c12] 媒嫁媒嫁想。僧殘。
 
[0517c13] 媒嫁疑。偷蘭遮。
 
[0517c13] 媒嫁不媒嫁想。偷蘭遮。
 
[0517c14] 不媒嫁媒嫁想。偷蘭遮。
 
[0517c14] 不媒嫁癡。偷蘭遮。
 
[0517c15] 人女人女想。僧殘。
 
[0517c15] 人女疑。偷蘭遮。
 
[0517c15] 人女非人女想。偷蘭遮。
 
[0517c16] 非人女人女想。偷蘭遮。
 
[0517c16] 非人女疑。偷蘭遮。
 
[0517c17] 若比丘持他書往不看。突吉羅。
 
[0517c18] 若為白衣作餘使。突吉羅。
 
[0517c18] 僧祇云。若男子有眾多婦。有念者。有不念者。比丘語言。當等看視。務令均平。答言。當如師教。比丘爾時得偷蘭遮罪。
 
[0517c21] 若夫婦鬬諍。比丘勸喻和合。得偷蘭遮。
 
[0517c21] 若彼夫婦不和。或於佛事僧事有缺。為福事故。勸令和合。無罪。
 
[0517c23] 若有婦還家。勸其早還夫舍。得偷蘭遮。
 
[0517c24] 有二摩訶羅比丘。一有子。一有女。即自為婚配。二俱僧殘。
 
[0518a01] 十誦云。媒事已成。比丘後來佐助。偷蘭遮。
 
[0518a02] 根本云。若比丘至施主家。作是語。此女長成。何不出適。此男既大。何不娶妻。若言此女何不往夫家。此男何不向婦舍。皆惡作罪。
 
[0518a04] 律攝云。若指腹媒嫁。若生男女。若俱男。若俱女。若半擇迦(即不能男女人)。窣吐羅。
 
[0518a06] 若告云。彼家有女。何不求之。意為媒合。便得粗罪。
 
[0518a07] 但有片言。與媒事相應。皆得惡作罪。
 
[0518a08] 若弟子語師。我欲為他作媒事。師聞此語。默而許者。得窣吐羅(謂師應止其惡事。而師不閑律法。默而許者。得窣吐羅)。
 
[0518a10] 善見云。若眾多女遣一比丘傳語。語眾多男子受語往。彼說還報。眾多僧殘。
 
[0518a11] 此戒不問知與不知。但受語往。語還報。悉僧殘。
 
[0518a12] 戒因緣經云。解放畜生合其牝牡。僧殘(問諸部媒嫁畜生不結本罪。戒因緣經解放畜生。合其牝牡。獨結僧殘。何耶。答但作媒嫁。則婬機尚遠。解放令合。則目覩非法。故雖畜生。亦得本罪也)比丘尼僧殘。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0518a16] 開緣 不犯者。若男女先已通。而後離別還和合。
 
[0518a17] 若為父母疾患。若繫閉在獄。看書持往。
 
[0518a17] 若為信心精進優婆塞病。若繫在獄。看書持往。
 
[0518a18] 若為佛為法為僧為塔。若為病比丘。看書持往。一切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18a21] 第六小房過量戒
 
[0518a22] 總釋。
 
[0518a23] 此是不共戒。尼不同犯。大乘同制。
 
[0518a23] 梵網所謂惡求多求。菩薩戒本所謂多欲不知足也(薩婆多云。與少不足。名為多欲。得一求一。名不知足。又復得內供養無厭。名為多欲。得外利養無厭。名不知足也)。律攝云。由住處事鄙業煩惱。制斯學處。
 
[0518b03] 緣起處。
 
[0518b04] 佛在羅閱祗耆闍崛山中。聽諸比丘作私房舍。
 
[0518b05] 起緣人。
 
[0518b06] 有曠野國比丘。即私作大房舍。功力繁多(根本云。時摩竭陀憍薩羅二國中間。大曠野處。有五百羣賊。殺害商旅。人行路絕。時影勝王命大將往彼。屏除羣賊。方便降伏。即於二界中間。築一新城。總集諸人。共住於此。名曠野城)。常行求索。居士畏避。有一比丘。欲起房舍。自斫樹。樹神念打比丘。恐違道理。乃往白佛。佛讚慰之。時尊者大迦葉乞食曠野城中。諸居士遙見。避入里巷(五家為鄰。五鄰為里。直曰街。曲曰巷)。迦葉問知其故白佛。訶責結戒。
 
[0518b13] 所立戒相。
 
[0518b14] 若比丘自求作屋無主。自為己當應量作。是中量者。長佛十二磔手。內廣七磔手。當將比丘指授處所。彼比丘當指授處所。無難處。無妨處。若比丘有難處妨處。自求作屋無主。自為己。不將比丘指授處所。若過量作者。僧伽婆尸沙。
 
[0518b19] 釋義 自求者。彼處處乞索。屋者房也。無主者。彼無有人。若一若兩若眾多。自為己者。自求索自為作也。應量者。長佛十二磔手。內廣七磔手(磔手者。謂舒指一跨也。又云張手。周尺人一尺佛二尺。唐於周一寸上增二分。一尺上增二寸。葢周尺八寸也。佛一磔手准唐尺。即該一尺六寸也。長佛十二磔手者。乃房進深之量。正有一丈九尺二寸也。內廣七磔手者。乃是橫量寬有一丈一尺二寸也。若太大則功力煩多。太小則難容四儀。今佛制量正處於中也)。難處者。有虎狼獅子諸惡獸。下至蟻子。比丘若不為此諸蟲獸所惱。應修治平地。若有石樹株荊棘。當使人掘出。若有陷溝坑陂池處。使人填滿。若畏水淹漬。當預設隄防。若地為人所認。當共斷。當無使他有語。是謂難處妨處者。不通草車迴轉往來。是謂妨處。彼比丘看無難處無妨處已。到僧中脫革屣。偏露右肩。右膝著地。合掌作如是白。
 
[0518c07]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自乞作屋無主。自為己。我今從僧乞知無難處無妨處。如是三乞時。眾僧當觀察。此比丘為可信不。若可信。即當聽使作。若不可信。眾僧應到彼處看。若眾僧不去。遣僧中可信者看。若彼處有難有妨。若無難有妨。若有難無妨。皆不應與處分。若無難無妨。應與處分。
 
[0518c13] 故云。當將比丘指授處所。彼比丘當指授處所無難處無妨處(此戒當知緣起兩事故。戒制二途。應量從多。求索處分。則伐樹神瞋故罪結二重也)。作房應知初安。若石若土墼泥團。乃至最後泥治訖是。
 
[0518c16] 若比丘有難處下(違制成犯也)。
 
[0518c18] 犯緣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一過量作。二不處分。三作過量不處分想。四作屋已成。
 
[0518c20] 定罪 此中犯者。若不被僧處分過量。有難有妨處。二僧殘。二突吉羅。
 
[0518c21] 僧不處分過量。有難無妨。無難有妨。二僧殘。一突吉羅。
 
[0518c22] 僧不處分。不過量。一僧殘。有難有妨。二突吉羅。
 
[0518c23] 有難無妨。無難有妨。皆一突吉羅。
 
[0518c24] 僧處分過量。一僧殘。有難有妨。二突吉羅。
 
[0519a01] 有難無妨。無難有妨。皆一突吉羅。
 
[0519a02] 僧處分不過量。有難有妨。二突吉羅。
 
[0519a02] 有難無妨。無難有妨。皆一突吉羅。
 
[0519a03] 僧處分過量。無難無妨。一僧殘。
 
[0519a04] 若比丘僧不處分過量。有難有妨。自作屋成者。二僧殘。二突吉羅。
 
[0519a05] 作而不成。二偷蘭遮。二突吉羅。
 
[0519a06] 若使他作成。二僧殘。二突吉羅。
 
[0519a06] 作而不成。二偷蘭遮。二突吉羅。
 
[0519a07] 若為他作屋成。二偷蘭遮。二突吉羅。
 
[0519a08] 作而不成。四突吉羅。
 
[0519a08] 若作屋以繩拼地。應量作者。過量作者。犯。
 
[0519a09] 若比丘教人案繩墨作。彼受教者言。如法作而過量。彼受教者犯。
 
[0519a11] 彼教人案繩墨作。即如法作。不還報。作者犯。
 
[0519a12] 若教人案繩墨作。即如法作。教者不問如法作不教者犯。
 
[0519a13] 若僧不處分作。不處分想。僧殘。
 
[0519a14] 若僧不處分疑。
 
[0519a14] 僧不處分作處分想。
 
[0519a14] 僧處分作不處分想。
 
[0519a15] 僧處分疑。悉偷蘭遮。
 
[0519a15] 過量過量想。僧殘。
 
[0519a16] 過量疑。
 
[0519a16] 過量不過量想。
 
[0519a16] 不過量過量想。
 
[0519a17] 不過量疑。皆偷蘭遮。
 
[0519a17] 有難有難想。
 
[0519a17] 有難疑。
 
[0519a18] 若有難無難想。
 
[0519a18] 若無難有難想。
 
[0519a18] 若無難疑。咸得突吉羅。
 
[0519a19] 妨處亦如是。
 
[0519a19] 僧祇云。作房時。若授甎泥團。及壘甎等。悉得越毗尼罪。
 
[0519a20] 若戶牖已成時。偷蘭遮。
 
[0519a21] 乃至作成時。僧殘。一切受用得。越毗尼罪。
 
[0519a22] 十誦云。若比丘語餘比丘。為我作舍。語已便去。後作未成。行還自成。是舍不如法作犯。
 
[0519a24] 若得先成舍無犯。
 
[0519a24] 善見云。若二三人共作屋。若一比丘一沙彌。悉不犯。何以故。人無一屋分故。若段段分人得一屋分。僧殘。
 
[0519b02] 薩婆多云。從平地印封作相。二團泥未竟。已還盡輕偷蘭。一團泥未竟重偷蘭。作房竟僧殘。
 
[0519b04] 比丘尼偷蘭遮。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尼偷蘭者。謂比丘尼不住蘭若故也)。
 
[0519b06] 開緣 不犯者。如量作減量作。僧處分作。無難處無妨處作。如法拼作。若為僧作為佛圖(是佛塔廟也)。講堂草菴葉菴。若作小容身屋。若作多人住處(即為眾作)。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19b10] 會詳 薩婆多云。一為正法久住故。二為止誹謗故。三不惱害眾生令信敬增長故。四為少欲知足行善法故。有此四義。而結戒也。
 
[0519b13] ○第七作大房戒
 
[0519b14] 總釋。
 
[0519b15] 此是不共戒。尼結同前。大乘同制。
 
[0519b15] 梵網云。頭陀行道乃至夏坐安居。是諸難處。皆不得入。
 
[0519b16] 律攝云。妨修善業。因起違諍。為防譏過。制斯學處。
 
[0519b18] 緣起處。
 
[0519b19] 時佛在拘睒彌國瞿師羅園(拘睒彌者。西域記云。憍賞彌國。舊曰拘睒彌國。譌也。中印度境。周六千餘里。國大都城。周三十里。土稱沃壤。地利豐植。杭稻多。甘蔗茂。氣序暑熱。風俗剛強。好學典藝。崇樹福善 瞿師羅者。是長者名也。華言美音。由過去世時。作狗子。以聲吠。請辟支佛。至家供養。故生生中。報得好音。是長者身長三尺。佛亦化身為三尺。以化彼令歸正法 西域記云。城東南不遠。有故伽藍。如來於此數年說法)。
 
[0519b24] 起緣人。
 
[0519c01] 時優填王。與闡陀尊者。親友知識(優填王者。或云優陀延。又云鄔陀衍那。唐言出愛。佛初降誕時。大地震動。普放光明。時憍閃毗國。百軍大王初誕一子。見此光明。便作念言。我子福力。有大光明。宜與名曰光明 闡陀者。又云闡那 薩婆多云。是佛異母弟。優填王妹兒。生大豪族。出家為道。多住拘睒彌國。性悷自用。作種種過惡。又以此中利益眾生多故。多住此國。後因惡性不捨。眾僧與作梵罰。悶絕於地。阿難為說法要。即得開悟證果)。語言欲為汝作屋。隨意所好。何處有好地。任意作。報言。大王近城有尼拘律神樹。多人往反。象馬車乘。止息其下。闡陀往伐此樹(尼拘律。又云尼拘盧陀。此云無節。又云縱廣。阿含云。其身圓正。其葉青滑長廣。子似枇杷子。承蒂如柿。然其種類耐老。諸樹中最能高大者也)居士譏嫌。世尊訶責結戒。
 
[0519c11] 所立戒相。
 
[0519c12] 若比丘欲作大房。有主為己作。當將餘比丘往。指授處所。彼比丘應指授處所。無難處。無妨處。若比丘有難處妨處。作大房有主。為己作。不將餘比丘往看指授處所。僧伽婆尸沙。
 
[0519c16] 釋義 大房者。多用財物。有主者。若一若二若眾多人(唯除過量。餘並同前)。
 
[0519c18] ○第八無根謗戒
 
[0519c19] 總釋。
 
[0519c20] 此是共戒。尼結亦同。大乘同制。
 
[0519c20] 梵網云。若佛子以惡心故。無事謗他良人善人法師師僧國王貴人言。犯七逆十重等。若向外人說犯重。若向同法者說犯輕垢。此屬性罪。
 
[0519c23] 律攝云。由同梵行事及不忍煩惱。制斯學處。
 
[0520a01] 緣起處。
 
[0520a02] 佛在耆闍崛山。尊者沓婆摩羅子得阿羅漢。自念此身不牢固。我今當以何方便求牢固法耶。我今宜可以力供養。分僧臥具。差次受請飯食。即往白佛。佛即聽許羯磨差之。時有一比丘。向暮上山。尊者手出光明。與分臥具(沓婆摩羅子者。沓婆是比丘名。摩羅子是王名。此是摩羅王之子。出家故名沓婆摩羅子也。尊者七歲出家。剃髮落地。即成羅漢 善見曰。過去有佛。號波頭勿多羅。此沓婆摩羅子。生一居士家。國邑人民共作大會。請佛入國。有六萬八千比丘圍繞。大會供養。七日布施。有阿羅漢。於大眾中。以神通力。處分牀席。及諸飲食。沓婆摩羅子見已。心大歡喜。往至佛所。頂禮白言。願我當來佛時。出家學道。速成羅漢。為諸眾僧。分布房舍。及諸飲食。如今羅漢神力無異。佛言。汝從此百千劫已。有佛號釋迦牟尼。汝年七歲得出家。剃髮落地。即成羅漢。名沓婆摩羅子。必得此願。今從世尊。乞此二願。為滿本願也 薩婆多論問曰。陀驃何故常放光明。自顯功德。答曰。自顯功德有二種。一為利養名聞。二為佛法眾生故。若為佛法眾生。隨時自在。無所障礙。陀驃所以放光明者。正為止誹謗段。如佛為婆羅門女孫陀利所謗故。作師子吼。自說我有十力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以表清淨。如舍利弗目連為瞿迦離所謗。作師子吼。我有七覺意寶。如長者家庫藏中有種種衣服種種器杖。自在取用。我有七覺意寶。亦隨意取用。以表清淨。目連亦作師子吼。自說我生已。盡不復當生。所作已辦。梵行已成。以表清淨。阿那律為人所謗自說。我入智慧樓觀。自在遊戲。以表清淨。如莎伽陀。為人所謗。言其飲酒自言。我禪定能令從阿鼻地獸。上至有頂。滿其中火以表清淨。如輸毗陀為人所謗自說。一念能知五百劫事。以表清淨。陀驃為慈地所謗故。常放光明。以表清淨也)。
 
[0520a20] 起緣人。
 
[0520a21] 有慈地比丘。來隨次得惡房惡臥具。便生瞋恚。明日差次受請。檀越聞是慈地。便於門外。敷弊坐具。施粗惡食。慈地倍生瞋恚。乃倩其妹。慈比丘尼誣謗。尊者相犯(慈地比丘常得粗惡食者。先業力故。又此人日夜無清淨心。天龍鬼神等與作因緣。令所作事悉不隨意故)。尊者去佛不遠。世尊知而故問。汝聞不。答言聞。唯世尊當知之。佛言。今不應作如是報我。若實當言實。不實當言不實。尊者白佛言。我從生已來。未曾憶夢中行不淨。況於覺悟而行不淨耶(言世尊知之者。薩婆多云。以實清淨。故不得言爾。以本業力故。不得言不。佛何故不說陀驃清淨。一以佛平等心無親無愛。故不即言一是一非。二以陀驃本業果熟故。過去迦葉佛時。作知食人。有一塚間比丘。是阿羅漢。儀容端正。在路而行。有一女人。見生染愛。隨觀不捨。時主食人見其如是。謂先與交通。尋作是言。是比丘必與此女人。共作惡法。以謗賢聖。故墮地獄。罪畢得出。以本善業。值佛得道。殘業力故。受此惡報)。世尊以此因緣訶責慈地比丘。有二種人。一向入地獄。若非梵行。自稱梵行。若真梵行。以無根非梵行謗之。是謂二一向入地獄。訶責已結戒。
 
[0520b13] 所立戒相。
 
[0520b14] 若比丘瞋恚所覆故。非波羅夷。比丘以無根波羅夷法謗。欲壞彼清淨行。若於異時。若問若不問。知此事無根。說我瞋恚。故作是語。若比丘作是語者。僧伽婆尸沙。
 
[0520b18] 釋義 瞋恚所覆者。有十惡法因緣故。瞋十事中一一生瞋(法數云。恚恨讒誑憍忿怒慳癡妬。瞋恚所覆者。轉善心也。南山鈔云。比丘以六和表用。以慈心為體。今言瞋恚所覆。正覆。此體。違背六和。致興謗毀也)。以無根波羅夷法謗者。根有三根。見聞疑。見根者。實見犯梵行。見偷五錢過五錢。見斷人命。若他見從彼聞。是謂見根。聞根者。若聞犯梵行。聞偷五錢過五錢。聞斷人命。聞自歎譽得上人法。若彼說從彼聞。是謂聞根。疑根者。有二種生疑。從見生疑。從聞生疑。從見生疑者。若與婦女入林出林。無衣裸形。男根不淨污身手。捉刀血污。與惡知識伴。是謂從見生疑。從聞生疑者。若在暗地。聞牀聲。草褥轉側聲。動身聲。共語聲。交會聲。若聞我犯梵行聲。聞言偷五錢過五錢聲。聞言我殺人我得上人法。是謂從聞生疑。除此三根已。更以餘法謗者。是謂無根(薩婆多云。眼根者。必清淨無病。見事審諦。可依可信。唯聽肉眼。不聽天眼。天眼無往不見。人誰無過。但有大小。若聽天眼說者。則妨亂事多。耳根者必清淨無謬。審諦可信。亦不聽天耳。事同天眼。疑不可依。疑者非是決定。或謂犯罪。或謂不犯。不可依故)。欲壞彼清淨行者(謂壞彼人清淨之行德。於諸勝法。不復增修。及同一處布薩羯磨)。若於異時(謂過後之時也)。若問若不問(僧祗云。若檢校。若不檢校。問言。汝見何事婬耶。盜五錢耶。故殺人耶。不實稱過人法耶。云何見。何因見。何處見。是名檢校。若不如是問者。是名不檢校也)。知此事無根。說我瞋恚。故作是語(此謂過後悔過。自責發露虗謗之事。蕩洗愆尤。欲求戒身清淨。作是語下結成所犯)。
 
[0520c15] 犯緣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一心有瞋恚。二實無三根。三所謗非比丘事。四說而了了。
 
[0520c17] 定罪 此中犯者。彼人若清淨。若不清淨。無見聞疑三根。以無根波羅夷法謗。說而了了。僧殘。
 
[0520c18] 不了了。偷蘭遮。
 
[0520c19] 除四波羅夷。更以餘非比丘法謗言。汝犯邊罪。乃至二根說而了了。僧殘。
 
[0520c20] 不了了。偷蘭遮。
 
[0520c21] 若指印書使作知相了了。僧殘。
 
[0520c21] 不了了。偷蘭遮。
 
[0520c22] 除此非比丘法。更以無根法謗比丘(即下四篇二百四十六法也。及輕遮等法。謂隨謗前人所犯之事。而自招愆。若以僧殘。謗波逸提。若以波逸提。謗突吉羅。若以突吉羅。謗亦突吉羅)。若以八無根波羅夷法謗。比丘尼說而了了。僧殘。
 
[0521a01] 不了了。偷蘭遮。
 
[0521a01] 若指印書使作知相了了。僧殘。
 
[0521a02] 不了了。偷蘭遮。
 
[0521a02] 除八波羅夷。更以餘無根非比丘尼法謗。說而了了。僧殘。
 
[0521a04] 不了了。偷蘭遮(餘非比丘尼法者。即十三重難)。除非比丘尼法。更以餘無根法謗比丘尼者。隨前所犯。
 
[0521a05] 除比丘。比丘尼以無根法謗。餘人者。突吉羅(餘人即三小眾)。
 
[0521a07] 薩婆多云。若欲以無根法謗他。先向同意說。某甲比丘犯如是罪。與我相助。重偷蘭。
 
[0521a08] 比丘尼僧殘。三小眾突吉羅。
 
[0521a09] 律攝云若鄔波索迦(即優婆塞)謗苾芻者。應與作覆鉢羯磨。是謂為犯。
 
[0521a11] 開緣 不犯者。有見聞疑三根說實。戲笑說。疾疾說。獨說。夢中說。若說此錯說彼。不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21a14] 會詳 華嚴云。一念瞋心起八萬障門開。
 
[0521a14] 成論云。瞋恚者。非出家人法。出家人法忍辱是也。又若比丘形服異俗。瞋恚心同。則非所宜。若行忍者。則為自具慈悲功德。又修忍者。能成自利。所以者何。謂瞋恚者。欲惱害人。而返自害所有身口。加惡於人。自所得惡。過百千倍。故知瞋為大自損減。是故智者欲令自利。得免大苦及大罪者。應當行忍也。什師曰。若能行忍。則內不自累。外不傷物。是自護護彼也。
 
[0521a22] 無著禪師遊五臺。遇文殊化作老翁。并均提童子。童子為無著說偈云。
 
 面上無瞋供養具  口裏無瞋吐妙香
 心裏無瞋是珍寶  無染無垢是真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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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尼關要卷第三
 
清金陵寶華山律學沙門 德基 輯
 
[0505a14] 第三殺戒
 
[0505a15] 初總釋。
 
[0505a16] 殺為世間最傷慈之事。此是共戒。尼結罪同。大乘同制。
 
[0505a17] 梵網經云。若自殺。教人殺。方便殺。讚歎殺。見作隨喜。乃至呪殺等。此是性罪。釋迦成佛。商怨終舒於鐵杙。陀夷證聖。羊瞋卒洩於兇鋒。故經云。假使經百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非空非海中。非入山石間。無有地方所。脫之不受報。
 
[0505a22] 律攝云。凡為殺者。並由癡故。於事不忍。內懷瞋恨。斷他命根。制斯學處。
 
[0505a24] 二緣起處。
 
[0505b01] 佛遊毗舍離獼猴江邊講堂中(有獼猴常在此江邊洗浴。故云獼猴江。根本云獼猴池邊。此池在毗舍離宮城外五六里菴羅女園側。是昔獼猴羣集。為佛穿作此池。供養世尊。今此講堂或近二處。隨稱一處皆可)。
 
[0505b04] 說不淨觀。歎不淨觀。歎思惟不淨觀(亦名九想觀。此九種不淨觀法。想念純熟。心不分散。即得三昧成就自然貪欲殄除。惑業消滅。得證道果。此之九想雖是假想作觀。然用之能成大事。譬如大海中死屍。溺人附之。即得渡也 一肨脹想。謂修行之人。心想死屍。見其肨脹。如韋盛風。異於本相。是名肨脹想 二青瘀想。既觀肨脹已。復觀死屍風吹日[暻-京+恭]。皮肉黃赤。瘀黑青黤。是為青瘀想 三壞想。既觀青瘀已。復觀死屍。風日所變。皮肉裂壞。六分破碎。五臟腐敗。臭穢流溢。是為壞想 四血塗漫想。既觀壞已。復觀死屍。從頭至足遍身。膿血流溢。汙穢塗漫。是為血塗漫想 五膿爛想。既觀塗漫已。復觀死屍身上九孔。蠱膿流出。皮肉爛壞。狼藉在地。臭氣轉增是為膿爛想 六蠱噉想。既觀膿爛已。復觀死屍。蠱蛆唼食。鳥獸咀嚼。殘缺剝落。是為蟲噉想 七散想。既觀蟲噉。已。復觀死屍。為禽獸所飡。分裂破散。筋斷骨離。頭足交橫。是為散想 八骨想。既觀散已。復觀死屍。形骸[暻-京+恭]露。皮肉已盡。但見白骨狼藉。如貝如珂。是為骨想 九燒想既觀骨已。復觀死屍。為火所燒。爆裂烟臭。白骨俱然。薪盡火滅。同於灰土。是為燒想)。
 
[0505b15] 比丘聞已。習不淨觀。厭患身命。求刀自殺。
 
[0505b16] 三起緣人。
 
[0505b17] 時有比丘。字勿力伽難提。是沙門種出家(勿力伽難提。此云鹿喜。沙門種是姓)。手執利刀。入婆裘園。有一比丘。語言。大德斷我命來。我以衣盋與汝。即受僱斷其命。於彼江邊洗刀。心生悔恨。我今無利非善得。彼比丘無過。而我受僱斷他命根(善見律云。鹿杖沙門殺比丘。血汙手足及刀。往婆裘河者。世間有人言。此河能洗人罪。鹿杖沙門念言。我當往婆裘河。洗除我罪。悔過剋責。而長歎息。故往洗之。婆裘河者。此云勝慧河)。有一天魔。知彼心念。立水勸讚。善哉。
 
[0505b24] 善男子。汝今獲大功德。度未度者。時勿力伽難提悔心即滅。復入園中。殺諸比丘。至六十人。園中死屍狼藉。臭處不淨。狀如塚間。居士譏嫌。諸比丘猶自相殺。況於餘人。我等自今勿復承事供養。勿復容止往來(善見律云。如來以天眼。觀往昔有五百獵人。共入阿蘭若處。殺諸羣鹿為業。墮三惡道。受諸苦惱。經久得出。昔有微福。得生人間。出家為道。宿殃未盡。於半月中。更相殺害。諸佛所不能救。於此五百人中。四果聖眾生死有際。有餘凡人輪轉無際。是故為說不淨觀。令離愛欲得生天上。本不教死。但不可以神力救護。是故為說不淨觀已。半月入於靜室。唯聽一人送食。勿使諸人。作如是言。佛是一切智。而不能斷諸弟子相殺。以世尊入定。無人得往說如此事耳 薩婆多云。佛一切智。何故教諸比丘。得如是衰惱。若不知者。不名一切智。答曰。佛一切等教。爾時不但六十人受不淨觀。佛教法無有偏。但受得利有多有少。佛深知眾生根業始終。必以此法因緣。後得大利。六十比丘。迦葉佛時所受不淨觀法。不能耑修。多犯惡行。命終入地獄中。今佛出世。罪畢得生人間。墮下賤家。出家入道。以本緣故。應受此法。既命終已。得生天上。於天來下。從佛聽法。得獲道跡。以是因緣。佛無偏也)。毗舍離比丘以小因緣。集在一處。時佛觀眾減少。知而故問。阿難具白上事。佛告諸比丘。有阿那般那三昧。寂然快樂。諸不善法即能滅之。永使不生。
 
[0505c16] 即十六特勝法門也。阿那般那此云遣來遣去。遣來入息也。遣去出息也。
 
[0505c17] 十六特勝者。一知息入。二知息出。三知息長短。四知息徧身。五除諸身行。六受喜。七受樂。八受諸心行。九心作喜。十心作攝。十一心作解脫。十二觀無常。十三觀出散。十四觀離欲。十五觀滅。十六觀棄捨。
 
[0505c21] 言特勝者。從因緣得名。如外道等。並能修得四禪四空。四無對治觀行。故不出生死。此十六法有定有觀。具足諸禪。能發無漏。故名特勝也。若以十六法。橫對四念處。每念處有四法。共成十六。此易可知。今約豎對三界。以明修證之相。
 
[0506a02] 一知息入。二知息出者。對代數息也。行者調息。綿綿一心。依隨於息。息入時。知從鼻端入至臍。息出時。知從臍出至鼻。如是一心照息。依隨不亂。爾時知息粗細之相。知風喘氣為粗。息相為細(息有四事。一為風。二為氣。三為息。四為喘。止觀云。有聲曰風。守之則散。結滯。曰氣。守之則結。出入不盡曰喘。守之則勞。不聲不滯出入俱盡曰息。守之則定)。粗即調之令細。如守門人。知人出入。亦知好人惡人。知好則進。知惡則遮。復知輕重滑澁冷煖久近。復知因入出息。則有一切眾苦煩惱。生死往來。輪轉不息。心知驚畏。若闇心數息。無有觀行。正修證時。多生愛見慢等諸煩惱病(愛者愛著此數息。見者謂見我能數。慢者謂我能數以此慢他)。今隨息時。即知此息無常。命依於息。以息為命。一息不還。即便無命。知息無常。即不生愛。知息非我。即不生見。悟無常即不生慢。此則從初方便。已能破諸結使。不同數息。以一心依息。令心不散。得入禪定。故名亦愛。覺悟無常。故名亦筞。與定相應。名亦有漏。觀行不著。名亦無漏也(知入知出。正依隨息為門)。
 
[0506a18] 三知息長短者。對欲界定也。外凡證欲界定時。都不覺知息中相貌。今此中初得定時。即覺息中長短之相。覺悟無常。轉更分明。證欲界定。故名亦愛。觀行覺無常。故名亦筞也。
 
[0506a22] 四知息徧身者。對未到地定也。凡外證未到地。直覺身相泯然如虗空。爾時實有身息。但以眼不開故。不覺不見。今特勝中發未到地時。亦泯然入定。即覺漸漸有身如雲影。覺出入息徧身毛孔。亦知息長短相等。見息入無積聚。出無分散。無常生滅。覺身空假不實。亦知生滅剎那不住。三事和合。故有定生。三事既空。則定無依。知空亦空。於空不著。亦愛亦筞如前說也。
 
[0506b06] 五除諸身行者。對初禪覺觀支也。言身行者。欲界身中發得初禪。則色界四大造色。觸欲界身。欲界身根生識。覺此色觸。二界色相依共住。故名為身。身即覺支。從此身分生觀。知身中之法。有所造作。故名身行。身行即是觀支。言除者。因覺息徧身。發得初禪。心眼開明。見身三十六物。臭穢可惡。爾時即知三十六物由四大有。頭等六分。一一非身。四大之中各各非身。此即是除欲界身也。又於欲界身中。求色界四大不可得。名除初禪身。所以者何。若言有色界造色者。為從外來。為從內出。為在中間住。如是觀時。畢竟不可得。但以顛倒憶想故。言受色界觸。諦觀不得。即是除初禪身。身除故身行即滅也。
 
[0506b18] 六受喜者。對破初禪喜支也。根本禪中喜支。從隱沒有垢覺觀後生。既無觀慧照了。多生煩惱。故不應受。今於淨禪覺觀支中生喜。以有觀行破析。達覺觀性空。則所生喜亦空。於喜不著。無諸過罪。故說受喜。如阿羅漢不著一切供養。故名應供也。
 
[0506b23] 七受樂者。對破初禪樂支也。根本禪無觀慧。樂中多染。故不應受。今知樂性空不著。故無過罪。說受樂也。
 
[0506c01] 八受諸心行者。對破初禪一心支。若根本禪入一心時。心生染著。故不應受。今知此一心虗誑不實。一心非心。即不取著。既無過罪即是三昧正受。故說受諸心行也。
 
[0506c04] 九心作喜者。對二禪內淨喜也。根本二禪喜。從內淨發。以無智慧照了。多生受著。今觀此喜。即知虗誑。不生受著。名喜覺分。從正觀心。生真法喜。故名心作喜也。
 
[0506c08] 十心作攝者。對二禪一心支也。二禪喜動。今返觀喜性。既知空寂。畢竟定心不亂。不隨喜動也。
 
[0506c09] 十一心作解脫者。對破三禪樂也。三禪有徧身之樂。凡夫得之。多生愛縛。不得解脫。今以觀慧破析。知此樂從因緣生。空無自性。虗誑不實。觀樂不著。心得自在也。
 
[0506c13] 十二觀無常者。對破四禪不動也。三禪為樂所動故。四禪名不動定。凡夫得此。多生常想。心生愛取。今觀此定。生滅代謝。三相所遷。知是破壞不安之相也。
 
[0506c16] 十三觀出散者。對破空處也。出者出離色界。散者散三種色(一可見有對色。二不可見有對色。三不可見無對色)。又出離色界。心依虗空。消散自在。不為色法所縛。故名出散。凡夫得此。謂是真空。安隱心生取著。今觀虗空處定。知是四陰和合而有。無自性不可取。所以者何。若言有出散者。為虗空是出散。為心是出散。若心是出散者。過去心已謝。未來心未生。現在心不住。何能出耶。若空是出散者。無知之法有何出散。既不得空定。則心無受著也。
 
[0506c24] 十四觀離欲者。對識處也。一切愛著外境皆名為欲。從欲界乃至空處。皆是心外之境。若虗空為外境。識來領受此空。即以空為所欲。今識處定。緣於內識。離外空欲。故名離欲。凡夫得此。無慧眼照了。謂言心與識法相應。真實安隱。即生染著。今以觀慧破析。知三世識皆不與現在心相應。故此識定但有名字。虗誑不實也。
 
[0507a07] 十五觀滅者。對無所有處也。此定緣無為法塵。心與無為相應。對無為法塵。發少分識。凡夫謂為心滅。深生愛著。為其所縛。今觀此少識。亦有四陰和合。無常無我。虗誑不實。譬如糞穢多少俱臭。不染著也。
 
[0507a11] 十六觀棄捨者。對非想非非想也。非非想是兩捨之對治。從初禪來。但有偏捨。無有兩捨。今此定雙捨有。
 
[0507a13] 又是捨中之極。故名棄捨。凡夫得此謂為涅槃。無有觀慧覺了。不能捨離。今知此定。亦是四陰二入(意入法入)三界(意界法界意識界)及十種細心所等(觸作意受想思欲解念定慧)和合所成。無常苦空無我。虗誑不實。不應計為涅槃。既知空寂。即不受著也。行者爾時深觀棄捨。即便得悟三乘涅槃。然未必須皆具十六。或得三二特勝即便發悟。亦有利根。初隨息時。覺悟無常。即發無漏。由其從初俱發根本定。故名亦有漏。於中觀慧破析不著。名亦無漏。一往勝六妙門也。
 
[0507a23] 以無數方便訶責婆裘園中比丘已。與諸比丘結戒。
 
[0507b01] 四所立戒相。
 
[0507b02] 若比丘。故自手斷人命。持刀與人。歎譽死。快勸死。咄男子。用此惡活為。寧死不生。作如是心。思惟種種方便。歎譽死。快勸死。是比丘波羅夷不共住。
 
[0507b05] 釋義 人者。從初識至後識。而斷其命(此識即第八阿賴耶識。名曰藏識。以其無法不含。無事不攝故。又名持業識。能持一切善惡種子故。瑜伽論云。此識最初於母腹托胎之時。如磁石吸鐵。是名初識。乃至命將終時。冷觸漸起。惟有此識。能執持身。此識若捨。四大分散。是名命終識。亦名後識。所謂去後來先作主也。又一切眾生皆以受煖識三色心相連不斷。名為命根。今使彼色心不能相續。名為命斷。故者故心行殺。顯非錯悞也。自手者。謂自手行殺。或身塠壓令死。或手或脚。或肘或膝。及餘身分。若杖若石。若塼遙擲殺人。皆云自手也)。持刀與人者(根本云。若知彼人欲得自殺。以大刀剃刀刺刀等。而安其前。欲令自害)。歎譽死。快勸死(根本云。言勸死者。於三種人。勸之令死。謂破戒持戒及以病人。往破戒人所。作如是言。具壽知不。汝今破戒。作諸罪業。身語意三常造眾惡。具壽汝命長存。惡業增多。長受地獄苦。應可捨身自斷其命 云何勸持戒者。往彼語言。具壽知不。汝既持戒。修諸善法。又能展手施。恒常施。愛樂施。廣大施。分布施。汝有此福。必生天上。持戒人問曰。具壽。我今欲何所作。報言。應可捨身。自斷其命 云何勸病比丘死。往彼所言。具壽知不。汝既重病。極受苦惱。汝若久存。病轉增劇。常受辛苦。汝應捨身。自斷其命。如是種種歎勸也)。咄男子(咄者乃是警覺之辭。男子乃是招呼之語)。作如是心。思惟種種方便。歎譽死。快勸死(作如是心者。即歎死勸死之心。非為餘事)。
 
[0507b19] 犯緣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若緣有缺。罪便結輕。一有殺心。二是人趣。三作人想。四命根斷。
 
[0507b21] 定罪 此中犯者。若自殺。若教殺。若遣使殺。若往來使殺。若重使殺。若展轉使殺。若求男子殺。若殺人求男子殺。若求持刀人殺。若殺求持刀人殺。若身現相。若口說。若身口俱現相。若遣書。若教遣使書。若坑陷。若倚發。若與藥。若安殺具。
 
[0507c01] 若自殺者。若以手。若瓦石刀杖。乃至餘物而自殺。
 
[0507c02] 教殺者。殺時自看前人擲水火中。若山上推著谷底。若使象蹋殺。若使惡獸噉。或使蛇螫。及餘種種教殺。
 
[0507c05] 遣使殺者。比丘遣使斷某甲命。隨語往斷命。
 
[0507c05] 往來使者。比丘遣使。往斷某甲命。隨語往欲殺。未得殺便還。即承前教復往殺。
 
[0507c07] 重使殺者。比丘遣使。汝去斷某甲命。續復遣使。如是乃至四五。彼使即往殺。
 
[0507c09] 展轉使者。比丘遣使。汝斷某甲命。彼使復轉遣使。乃至百千往斷其命。
 
[0507c10] 求男子者。是中誰知有如是人。能用刀。有方便。久習學。不恐怖不退。能斷某甲命。彼使即往斷其命。
 
[0507c12] 教求男子者。教人求。是中誰知有如是人。能用刀。有方便。久習學。不恐怖不退。能斷某甲人命。彼使即往斷其命。
 
[0507c15] 求持刀者。自求誰勇健。能持刀斷某甲命。彼即往殺。教求持刀亦如是。
 
[0507c16] 身現相者。身作相殺。令墮水火中。從山上墮谷底。令象蹋殺。令惡獸食毒蛇螫。彼因此現身相。故自殺。
 
[0507c18] 或作是說。汝所作惡。無仁慈。懷毒意。不作眾善行。汝不作救護。汝生便受罪多。不如死。若復作是語。汝不作惡暴。有仁慈。不懷毒意。汝已作眾善行。汝已作功德。汝已作救護。汝生便受眾苦。若死當生天上。若彼因此言故。便自殺。
 
[0507c23] 身口現相亦如是。
 
[0507c23] 遣使者。若使往彼。汝所作善惡。廣說如上。承此使口歎死者。
 
[0507c24] 遣書殺者。執書言。汝所作善惡。廣說如上。
 
[0508a01] 遣使書者。亦如是。
 
[0508a02] 坑陷者。審知彼所行道。必從是來往。當於道中鑿深坑。著火若刀。若毒蛇。若尖杙。若毒塗刺。若墮坑中死。
 
[0508a05] 倚發者(謂做定機關。安諸殺具。倚著即發也)。
 
[0508a05] 知彼人必當倚發彼處。若樹。若墻。若柵。於彼外。若著火。若刀。若杙。若毒蛇。若毒塗刺。機發。使墮中死。
 
[0508a07] 藥者。知彼人病。與非藥。若雜毒。或過限。與種種藥使死。
 
[0508a08] 安殺具者。先知彼人本來患厭身命。惡賤此身。即持刀毒。若繩及餘死具。置之於前。如上一一死者波羅夷。不死者偷蘭遮。
 
[0508a11] 若天子。若龍子。阿修羅子。犍闥婆子。夜叉。餓鬼。若畜生中有智解人語。若復有能變形者。方便求殺。殺者偷蘭遮。
 
[0508a13] 不死者。突吉羅。
 
[0508a14] 畜生不能變形。若殺者。波逸提。
 
[0508a14] 不死。突吉羅。
 
[0508a15] 實人人想殺。波羅夷。
 
[0508a15] 人疑。偷蘭遮。
 
[0508a15] 人非人想。偷蘭遮。
 
[0508a16] 非人人想。偷蘭遮。
 
[0508a16] 非人疑。偷蘭遮。
 
[0508a17] 第四分云。方便墮他胎。波羅夷。
 
[0508a17] 母死兒活。母死無犯。但得偷蘭遮(謂殺心在兒。不在母。母死無犯。既未遂本心。罪結方便)。眾多比丘遣一人斷他命。一切波羅夷。
 
[0508a19] 五分律云。自殺身。偷蘭遮。
 
[0508a20] 入母胎後。至四十九日。名為似人。過此盡名為人。若人若似人殺者。波羅夷(似人者。謂托母胎。初得二根。始處緣時。父精母血相合。自識處中。得身命二根。名為似人。過七七日。六根具足。成人形相。故名為人)。若作書令彼殺。字字偷蘭遮。
 
[0508a23] 書至彼。因是死。波羅夷。
 
[0508a24] 若作相似語。教人殺。彼因此死。波羅夷。
 
[0508b01] 凡發殺心時。突吉羅。
 
[0508b01] 作方便時。偷蘭遮。
 
[0508b02] 死者。波羅夷。
 
[0508b02] 有二比丘相瞋。後共道行。於路相打。一人遂死。佛言。無殺心不犯重。瞋打比丘。波逸提。
 
[0508b04] 從今不聽相瞋未悔者共道行。犯者突吉羅。
 
[0508b05] 欲殺彼。悞殺此。偷蘭遮(謂於此人。全無殺心。但得方便。偷蘭遮)。
 
[0508b06] 十誦云。若為人作坑桁弶羅等。人因是死。波羅夷。
 
[0508b07] 若不即死。後因是死。亦波羅夷。
 
[0508b07] 後不因死。偷蘭遮。
 
[0508b08] 若為非人作非人死者。偷蘭遮。
 
[0508b08] 人畜死。皆突吉羅(謂於人畜無有殺心故)。
 
[0508b09] 若不定一事作。諸有來者。皆令死。
 
[0508b10] 人死。波羅夷。
 
[0508b10] 非人死。偷蘭遮。
 
[0508b11] 畜生死。波逸提。
 
[0508b11] 都無死者。一偷蘭遮。二突吉羅。
 
[0508b12] 自斷指。突吉羅。
 
[0508b12] 看病久生厭心。置令死。偷蘭遮。
 
[0508b13] 令趣得藥食。便服死者。偷蘭遮。
 
[0508b13] 摩得勒伽云。欲殺凡人。誤殺羅漢。
 
[0508b14] 欲殺羅漢。誤殺凡人。
 
[0508b15] 欲殺父。誤殺母。
 
[0508b15] 欲殺母。誤殺父。皆偷蘭遮。不得重逆(問即誤殺生身父母出世聖人。何故不失戒耶。答殺盜二戒。論心不論事。今於所欲殺者。未遂其心。罪結方便。所誤殺者。實無殺心。故不得重逆。三途果報寧得免哉)。
 
[0508b17] 薩婆多云。若以比丘語故。征統異國。兼得財寶。皆得殺盜二波羅夷。
 
[0508b19] 若執刀欲殺。發足。步步輕偷蘭。乃至未傷人已還。盡輕偷蘭。
 
[0508b20] 若刀着人。不問深淺。命未斷已還。重偷蘭。
 
[0508b21] 若死。波羅夷。
 
[0508b21] 若為殺人故作坑。未成時。突吉羅。
 
[0508b22] 作竟。輕偷蘭。
 
[0508b22] 若人墮中。勇健即能出坑。得重偷蘭。
 
[0508b23] 若墮坑中不死。亦重偷蘭。
 
[0508b24] 作摾作撥亦爾。
 
[0508b24] 若遣使殺人。當教時。得輕偷蘭。
 
[0508c01] 若殺時。得波羅夷。
 
[0508c01] 若遣使殺人。教彼人。若來者殺。而受使者。彼人去時殺者。比丘得輕偷蘭。
 
[0508c03] 若教刀殺。而用杖殺。
 
[0508c03] 若教殺此而殺彼。凡不本教。更異方便。盡輕偷蘭。
 
[0508c04] 若以刀杖。欲打殺人故。或杖打刺刀。不尋手死。十日應死。後更異人打。即尋杖死。打死比丘。得波羅夷。
 
[0508c06] 先打比丘得偷蘭(問何以但害人得波羅夷。答人中有三歸五戒波羅提木叉戒故。又沙門四果多在人得。佛與辟支佛。必在人中。得漏盡故。是以害人。得波羅夷。餘道不得)。比丘尼波羅夷。三小眾突吉羅滅擯。是謂為犯。
 
[0508c10] 開緣 不犯者。若擲刀杖瓦石。誤著彼人身死者。
 
[0508c11] 若營事作房舍。誤墮墼石材木椽柱殺人。
 
[0508c11] 重病人扶起。若扶臥浴時。服藥時。從涼處至熱處。從熱處至涼處。入房出房。向廁往返。一切無害心。而死者不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08c15] 會詳 楞嚴經云。又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殺。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殺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殺。必落神道。上品之人為大力鬼。中品則為飛行夜叉諸鬼帥等。下品當為地行羅剎。
 
[0508c20] ○第四大妄語戒
 
[0508c21] 初總釋。
 
[0508c22] 妄為欺心貪利。行不真實。此是共戒。尼制亦同。大乘同制。
 
[0508c23] 梵網經云。而菩薩常生正語。亦生一切眾生正語正見。而反更起一切眾生邪語邪見邪業等。此是性罪。
 
[0509a01] 律攝云。此由癡故。因求利事。及求利養煩惱。制斯學處。二緣合結。
 
[0509a03] 二緣起處。
 
[0509a04] 爾時佛在毗舍離獼猴江邊高閣講堂。時世穀貴。人民饑餓。乞食難得。佛告阿難。諸有在毗舍離。比丘盡集。集已世尊告言。汝等當知。今時世穀貴。乞食難得。汝等諸有同和尚同師。隨親厚知識。各共於毗舍離左[1]石。隨所宜安居。我亦當於此處安居。何以故。飲食難得。念眾疲苦。時諸比丘聞佛教已。各隨所安居。
 
[0509a11] 三起緣人。
 
[0509a12] 時婆裘河邊僧伽藍中。安居比丘。向居士自說得上人法等。諸居士信樂供養。不為飲食所苦。顏色光澤和悅。氣力充足。諸餘比丘在毗舍離安居者。顏色憔悴。形體枯燥。衣服弊壞。安居竟。往見世尊。慰問及此。具白上事。佛言。汝等愚癡人。有實尚不應向人說。況復無實而向人說。時世尊告諸比丘。世有二賊。一實非淨行。自稱淨行。二者為口腹故。不真實。非己有。在大眾中故作妄語。自稱言得上人法。是中為口腹故。自稱得上人法。最上大賊。何以故。盜受人飲食故(善見問曰。此無離本處。云何名為賊。答曰。得名為賊。何以故。為因虗誑妄語而得大利養故。以方便取之故。佛告諸比丘。盜取人飲食者。此名大賊。以不實故)。時世尊以無數方便訶責已。與諸比丘結戒。若比丘實無所知。乃至虗誑妄語等。爾時有一增上慢比丘。語人言。我得道。彼於異時。精進不懈。勤求方便。證最上勝法。彼作是念。將不犯波羅夷耶。我今云何。尋語諸同意比丘。為我白佛。時諸比丘往白世尊。佛言。除增上慢者不犯。當如是說戒。
 
[0509b05] 四所立制相。
 
[0509b06] 若比丘實無所知。自稱言。我得上人法。我已入聖智勝法。我知是。我見是。彼於異時。若問若不問。欲自清淨。故作是說。我實不知不見。言知言見。虗誑妄語。除增上慢。是比丘波羅夷不共住。
 
[0509b10] 釋義 實無所知者。實無知見。自稱者。自稱說有信戒施聞智慧辯才。人法者。人陰(五陰)人入(六入)人界(十八界)。上人法者(律攝云。即勝流法也。謂一切凡愚五葢等法。鄙劣惡事。是非上法也)。諸法能出要成就(言諸法者。即指下文也。能出要者。謂此諸法是能出三界之要法也。成就者。即證得也。謂此諸法我已證得。故曰諸法能出要成就。此句總標。下文別釋)。自言念在身。自言正憶念。自言持戒。自言有欲。自言不放逸。自言精進。自言得定。自言得正受。自言有道。自言修。自言有慧。自言見。自言得。自言果。
 
[0509b17] 自言念在身者。有念能令人出離。狎習親附此法。修習增廣。如調伏乘。守護觀察。善得平等。已得決定。無復艱難。而得自在。是為自言得身念處(身念處者。頭等六分四大五根假合。故名為身。是中觀身智慧為念。明見內身五種不淨。破淨顛倒。即是處也 五種不淨者。一種子不淨。二住處不淨。三自體不淨。四外相不淨。五究竟不淨)。
 
[0509b22] 自言正憶念者。有念能令人出離。狎習親附此法。修習增廣。如調伏乘。守護觀察。善得平等。已得決定。無復艱難。而得自在。是為正憶念(憶念一切法。見法得法。其心得定。此徧通一切法也)自言持戒(謂堅持戒律。慎守威儀。斷一切惡)。
 
[0509c02] 自言有欲。自言不放逸。自言精進亦爾(毗尼母云。何名為欲。如佛翹勤不倦。故名為欲。欲為法本。以欲求故。得一切法。故名法本。能生諸法。大論云。佛有時說為欲。或時說精進。有時說不放逸。譬人欲遠行時初欲去。是名為欲。發行不住。是為精進。能勸踊不稽留。是為不放逸。以是故知。欲生精進。精進故不放逸。不放逸故能生諸法。乃至得成佛道)。
 
[0509c06] 自言得定。有覺有觀三昧。無覺有觀三昧。無覺無觀三昧(有覺有觀者。初心在禪名覺行者。依未到地。發初禪時。色界清淨色法。觸欲界身根。心大驚悟。爾時即生身識。覺此色觸未曾有功德利益。即是覺支。細心分別名為觀行者。既證初禪功德。即以細心。分別此禪定中色法。諸妙功德境界分明。無諸葢覆。如是等功德。欲界未有。即名觀支。智論問有覺有觀。為是一法。為是二法耶。答二法。粗心初念。是名為覺。細心分別。是名為觀。譬如撞鐘。初聲大時。名之為覺。後聲細時。名之為觀。問曰。如阿毗曇說。欲界乃至初禪一心中覺觀相應。今云何言粗心初念名為覺。細心分別名為觀。答曰。二法雖在一心。二相不俱。覺時觀不明了。觀時覺不明了。譬如日出眾星不現。一切心心數法隨時受名。覺 亦復如是 無覺有觀者。從初禪趣二禪時。以覺知之心。已忘分別。禪味之念猶在。此謂正持中說。謂中間禪也。大梵六天即中間定力所感 無覺無觀者。從二禪乃至滅受想定。覺知之心。分別禪味之念俱忘。故名無覺觀定)。空無相無願三昧(即三解脫門。此三通名解脫門者。解脫即是涅槃門。謂能通。謂此三法能通行者。得入涅槃。故名解脫門也。亦名三三昧。但三昧即是當體得名。解脫從能通之用以受稱也。證果則變名解脫 云何名空解脫門。空有六空。內空。外空。內外空。空空。大空。第一義空 何謂內空。一切內法思惟空知空解空受空。以何義空。以我空。我所亦空。常空不變易空 何謂為外空。一切外法思惟空知空解空受空。以何義空。以我空。我所亦空。常空不變易空 內外空亦如是 何謂空空。如比丘成就空定行。一切法思惟空空。如上說 大空亦爾 何謂第一義空。第一義即涅槃。如比丘思惟涅槃空知空解空受空。以何義空。以我空。我所亦空。常空不變易空。如是不放逸。得定心住正住。是名第一義空。能如是通達。是名空解脫門 無相解脫門者。以聖涅槃為境界。名無相定行有相涅槃。無相行有三相。生住滅。涅槃無三相。不生不住不滅。如是行有相涅槃。無相涅槃。是寂滅。是舍宅。是救護。是明燈。是依止。是不終沒。是歸趣。是無燋熱。是無憂惱。思惟涅槃得定心住。是名無相定 無作解脫門者。若知一切法無相。即都無所作。是名無作。所以者何。若於法有所得者。即於三界而有願求。因是造作三有之業。今一切相皆不可得故。則於三界無所願求。不造一切三有生死之業。無業故無報。是無作解脫門)。
 
[0510a04] 自言得正受者。想正受(九想。一肨脹想。二青瘀想。三壞想。四血塗漫想。五膿爛想。六蟲噉想。七散想。八骨想。九燒想。如是想摧破結使。由得三乘道 十想。一無常想。二苦想。三無我想。四食不淨想。五一切世間不可樂想。六死想。七不淨想。八斷想。九離想。十盡想。修是法。斷諸結使。得阿羅漢)。無想正受(由於人中天上。秉外道邪說厭患粗相。數修習力。伏除欲界初二三禪貪染。依第四禪滅除前六識心心所法。令不現行。想滅為首。名無想定。得此定已。不退不失。命終即生無想天中。六識不行。共經四百四十九大劫 或先是婆羅門則如先婆羅門坐。或先是無聞比丘則如先結跏趺坐)。隨法正受(謂涅槃清淨無累正行之法。八聖道等諸禪觀行。能隨順彼圓寂之處。故名隨法。出於律攝)。心想正受(則一心想息。令心不散。從一至十。不多不少。或云先數出息。氣則不急。身不脹滿。身心輕利。三昧易成。若心輕浮。繫心丹田。當數入息若心昏沉。繫心鼻端。當數出息。不許俱數。恐生病故)。除色想正受(虛空處背捨。謂行人於欲界後已除棄自身不淨之色。初背捨後。又除棄內身白骨之色。第二背捨後。又除外身一切不淨之色。尚餘八種淨色。皆依心住。厭色質礙。不得自在。若心捨色。色即謝滅。得出色籠。飄颺無礙。一心緣空與空定相應。即入無邊虛空處定)。不除色想正受(八背捨者。一內有色想。外觀色相。云云。八勝處者。一內有色相。外觀色少。云云。如此背捨勝處乃至色界四禪等。俱有色相。故云不除色想也)。除入正受(若因勝處。斷煩惱盡。則知虗妄陰入皆滅。爾時勝處變名八除入正受。出禪波羅蜜十卷十二連)。一切入正受(一青一切處。二黃。三赤。四白。五地。六水。七火。八風。九空。十識。是名十。一切處行者。住第四禪中。已成就自在勝色。爾時應用念清淨心。捨七種色。直念青色。取少青光燄相。如草葉大。一心緣中。即與少青相應觀心。運此少青。徧照十方。即見光明。隨心普照一切世間。皆見青相徧滿。停住不動。如青世界。是名青一切處。餘七修相亦爾。行者即成就入一切處。欲入空一切處。當入虗空背捨。但背捨緣狹。未名一切處。今更廣緣十方虗空。故名空一切處。欲入識一切處。亦當先入識處背捨。於捨定中。廣觀此識。徧滿十方。皆見是識。故名識一切處。既得一切處成。若欲修一切入。當以一切處為本。然後用善巧觀心。於青一切中。令黃白等。皆入其中。不壞青之本相。而能於青色中。具見餘色。餘亦如是。是名十一切入。成就此法發大神通。摧伏天魔。破諸外道。度脫眾生。即是摩訶衍也)。自言有道者。從一支道。乃至十一支道(謂於十一支道中。隨修一法便得道果。非謂全修諸法而獲解脫也 一支。身念處。二支。定慧。三支。三三昧。三解脫門。四支。四念處。四正斷。四如意足。四無量心。四禪定。四空處定。四向道。四諦。四斷。五支。五根。五力。五解脫處。五出界。五觀定。五起解脫法。六支。六念。六出界。六明分法。六悅因法。六無喜正覺。七支。七覺分。七想。七定因緣法。八支。八聖道。八背捨。八勝處。九支。九滅。九次第定。十支。十想。十直。十一切入。十一支。十一解脫。關要事義中廣釋)。狎習親附。思惟此道。修習增廣。如調伏乘。守護觀察。善得平等。已得決定。無復艱難。而得自在。
 
[0510b10] 自言修者。修戒。修定。修智。修解脫慧。修見解脫(即修五分法身也。分即分齊。法者戒定慧諸法也。身者聚也。聚集諸法。以成其身也 聚集諸法者。謂聚集色受想行識之法也 一戒身。謂二乘因持無作之戒。戒法成就。證得此身。故名戒身 二乘者。聲聞緣覺乘也。無作戒者。不作意持。任運無犯。名無作戒也 二定身。謂二乘因修無漏淨禪。得證此身。故名定身 無漏者。不漏落生死也。淨禪者。謂因修禪定。能斷諸漏。漏即三界煩惱。既無煩惱。心則清淨。故名無漏淨禪也 三慧身。謂二乘因修無漏智慧。得證此身。故名慧身 無漏智慧者。即是觀十二因緣。及觀四諦之智慧也。修此智慧者。即能斷三界煩惱。出離有漏生死也 四解脫身。解縛得脫。故名解脫。有二種。一者有為解脫。謂以無漏智慧。斷有漏煩惱。二者無為解脫。謂一切煩惱滅盡無餘。煩惱既盡。理本無為。由此二種解脫。得證此身。故名解脫身 五見解脫身。知以智知。見以眼見。謂二乘因此智眼。於一切法。知覺照了。當體即空。悉皆如幻。得證此身。故名見解脫身)。自言有智。法智。比智。等智。他心智(法智者。知現在法。是名法智。現在法謂五陰等各別自相 比智者。知餘殘法。名曰比智。餘謂過去未來諸法。次現在法後知。故名比智。所以者何。先現知已。然後比知 等智者。亦名世俗智。知諸有情修行差別。及知諸法名字等異。故名等智 他心智者。知諸眾生心心所法。無所滯礙。故名他心智)。狎習親附。思惟此智(餘如上說)。
 
[0510b23] 自言見者。見苦。見集。見盡。見道(涅槃經云。我昔與汝等。不見四真諦。是故久流轉生死大苦海。又云。凡夫有苦而無諦。聲聞有苦而有諦。凡夫不見苦理。故言無諦。聲聞能見無常苦空。故言有諦)。若復作如是言。天眼清淨。觀諸眾生生者死者。善色惡色。善趣惡趣。知有好醜貴賤。隨眾生業報。如實知之。狎習親附此見(餘如上說)。
 
[0510c04] 自言得者。得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餘如上說)。
 
[0510c05] 我已入聖智勝法。我知是我見是(聖智者。即法智等。勝法者。即如上諸法也)。彼於異時(律攝云。異時者。過後之時也。若先作妄語罪。雖不自說者。豈不犯重耶。何須說此異時等言。答但令犯戒設不自說。已得本罪。餘人於彼但可生疑。未得即作不共住事。是故須有異時等言。方成不共住也)。若問若不問(律攝云。有人問言。長老汝得聖道果耶。從何法師。學得此道果。汝何處得。得時云何。待問方自說。露不問者。不問而自說 律攝云。以上三罪理無差別。何故妄中方陳問等。若據前三。亦有此事。緣起有故。惟於此說也)。虗誑妄語者(律攝云。虗者顯所陳說。無有實義。誑者本所業心。為求飲食。不為勝事。作斯妄說。妄語者。先為妄心。方陳所說。故云虗誑妄語也)。除增上慢者(慢有七種一單慢。謂於劣計己勝。於等計已等 二過慢。謂於勝計己等。於等計己勝 三慢過慢。謂於勝計己勝 四增上慢。未得謂得 五邪慢。計無德謂德 六我慢。執我自高 七卑劣慢。謂於他勝。計己為劣。甘為人下。不生敬仰也)。
 
[0510c16] 僧祇律云。有二比丘。在阿蘭若住。其一比丘暫成就根力覺道。貪恚不起。語第二比丘言。長老。我得阿羅漢。後時遊諸聚落。放縱諸根。廢習止觀(言止觀者。乃三觀之總名也。謂停息諸念曰止。如理思惟曰觀。內心不動曰定。隨緣照了曰慧。梵語奢摩他。此云止。止久曰定。梵語三摩盋提。此云觀。觀久曰慧。梵語禪那。此云等該。在因曰止觀。在果曰定慧)。
 
[0510c21] 便起煩惱。覺癡愛生。還語其伴比丘言。長老。妄稱得過人法。犯波羅夷。是比丘言。我非知而妄語。謂為實耳。以是白佛。佛言。此是增上慢。云何於正法中。信家非家。捨家出家。起增上慢。汝當方便除增上慢。可得阿羅漢果。後時比丘大自慚愧。即於佛前。進精方便。修習止觀。除增上慢。得阿羅漢果(謂其不達法相。錯認消息。得小輕安。自謂究竟。乃是如心而說。世尊開除。故不結罪)。
 
[0511a04] 犯緣 此戒具足七緣。方成本罪。若緣有缺。罪結方便。一有虗妄心。而實無所知。三說過人法。四所對是人。五實作人想。六說而了了。七前人領解。
 
[0511a07] 定罪 此中犯者。如是虗而不實。不知不見。向人說言。我得上人法。前人知者。波羅夷。
 
[0511a08] 說而不知者。偷蘭遮。
 
[0511a09] 若遣手印(本律手印。根本云指印 根本襍事云。佛聽比丘畜印以為驗記。但不聽著指環。及寶莊飾。聽用鍮石赤銅白銅牙角五種物作。又印有二種。一是大眾。二為私物。若大眾印刻轉法輪像。兩邊安鹿伏跪而住。其下應書元本造寺施主名字。若私印刻作骨鎻形像或作髑髏形。欲令其見時生厭離故)。若遣使。若書。若作知相。若知者。波羅夷。
 
[0511a13] 不知者。偷蘭遮。
 
[0511a13] 自在靜處。作不靜想。口說言。我得上人法。偷蘭遮。
 
[0511a14] 不靜處作靜想。口說言。我得上人法。偷蘭遮。
 
[0511a15] 諸天阿修羅乾達婆夜叉餓鬼畜生能變形有智。向說上人法。知者。偷蘭遮。
 
[0511a17] 說而不知者。突吉羅。
 
[0511a17] 若手印。若遣使。若書。若作知相。使彼知。偷蘭遮。
 
[0511a18] 不知。突吉羅。
 
[0511a18] 畜生不能變形者。向說得上人法。突吉羅。
 
[0511a19] 若人實得道。向不同意大比丘。說得上人法。突吉羅。
 
[0511a20] 若為人說根力覺意解脫三昧正受我得。是波羅夷。
 
[0511a22] 人作人想。波羅夷。
 
[0511a22] 人疑。偷蘭遮。
 
[0511a22] 人非人想。偷蘭遮。
 
[0511a23] 非人人想。偷蘭遮。
 
[0511a23] 非人疑。偷蘭遮。
 
[0511a24] 十誦律云。說我是阿羅漢。乃至得阿那般那念不實。犯波羅夷。
 
[0511b01] 若言我善持戒。婬欲不起。不實。偷蘭遮。
 
[0511b02] 若說天來。乃至羅剎鬼來。互相問答。不實者。波羅夷。
 
[0511b03] 若說旋風土鬼來至我所。不實者。偷蘭遮。
 
[0511b04] 有人問比丘言。汝是阿羅漢否。若默然者。偷蘭遮。
 
[0511b05] 應言我非阿羅漢。
 
[0511b05] 薩婆多論云。無所誦習。而言我有所誦習。悉偷蘭遮。
 
[0511b06] 如自稱過人法。前人不聞不受。重偷蘭遮。
 
[0511b07] 摩得勒迦云。若言我不墮三塗。偷蘭遮。
 
[0511b08] 若言我已離結使煩惱。波羅夷。
 
[0511b09] 向聾人瘂人瘂聾人入定人說。偷蘭遮。
 
[0511b10] 若問得果不。答言得。而示以手中果。偷蘭遮。
 
[0511b10] 善見律云。若有白衣作寺。入我寺者是阿羅漢。有惡比丘入此寺者。犯波羅夷。
 
[0511b12] 五分律云。寧噉燒石。吞飲烊銅。不以虗妄食人信施。世間有五大賊。一者作百千人主。破城邑聚落。害人取物。二者有惡比丘。將諸比丘。遊行人間。邪命說法。三者有惡比丘。於佛所說法。自稱是我所造。四者有惡比丘。不修梵行。自言我修梵行。五者有惡比丘。為利養故。空無過人法。自稱我得。此第五賊。名為一切世間天人魔梵沙門婆羅門中之最大賊。
 
[0511b19] 又云。為利養故。種種讚歎他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成就。而密以自美。偷蘭遮。
 
[0511b21] 為利養故。坐起行立。言語安庠以此現得道相。欲令人知。偷蘭遮。
 
[0511b22] 僧祇律云。若作羅漢相。或合眼以手自指。語優婆夷言。汝愚癡人。不知其尊。譬如優曇盋華。時一出而不知貴。作如是相者。得越毗尼罪。
 
[0511c01] 比丘尼波羅夷。三小眾突吉羅滅擯。是謂為犯。
 
[0511c03] 開緣 不犯者。增上慢人自言。是業報因緣非修得。若向同意大比丘說上人法。若向人說根力覺道解脫三昧正受。不自稱言我得。若戲。笑說。或疾疾說。屏處獨說。夢中說。欲說此錯說彼。不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11c08] 會詳 首楞嚴經云。如是世界六道眾生。雖則身心無殺盜婬。三行已圓。若大妄語。即三摩提不得清淨。成愛見魔。失如來種。所謂未得謂得。未證言證。或求世間尊勝第一。謂前人言。我今已得須陀洹果。乃至阿羅漢道。辟支佛乘。十地。地前諸位菩薩。求彼禮懺。貪其供養。是一顛迦銷滅佛種。如人以刀斷多羅木。佛記是人。永殞善根。無復知見。沉三苦海。不成三昧。又云。若不斷其大妄語者。如刻人糞為旃檀形。欲求香氣。無有是處。我教比丘。直心道場。於四威儀一切行中。尚無虗假。云何自稱得上人法。譬如窮人妄號帝王。自取誅滅。況復法王。如何妄竊。因地不真。果招紆曲。
 
[0511c19] 第四分云。死人有五不好。一不淨。二臭。三有恐畏。四令人恐畏惡鬼得便。五惡獸非人所住處。犯戒人亦如是。一身口意業不淨。二惡聲流布。三諸善比丘畏避。四諸善比丘見之生惡心言。我云何乃見如是惡人。五不與善人共住。破戒人有五過失。一自害。二為智者所訶。三有惡名流布。四臨終時生悔恨。五死墮惡道。復有五事。一先所未得物不能得。二既得不護。三隨所在眾中有愧恥。四無數由旬內人稱說其惡。五死墮惡道。
 
[0512a04] 善見律云。一切作諸惡法。無人不知。初作護身神見。次知他心天人知。如此之人。天神俱見。是故大呌喚。展轉相承。傳至梵天。置無色界。餘者悉聞。
 
[0512a07] 優婆塞五戒相經云。佛告比丘。吾有二身。生身戒身。若善男子。為吾生身。起七寶塔。至於梵天。若人虧之。其罪尚有可悔。虧吾戒身。其罪無量。
 
[0512a10] 梵網經云。寧以此口吞熱鐵丸。及大流猛火。經百千劫。終不以此破戒之口。食信心檀越百味飲食。
 
[0512a13] 三結問。
 
[0512a14] 諸大德。我已說四波羅夷法。
 
[0512a15] 釋 律攝云。已說四波羅夷法者。謂彰其四事。了了說竟。欲令比丘重審其罪。暫舒息故。故曰我已說四波羅夷法也。
 
[0512a18] 若比丘犯一一法。不得與諸比丘共住。如前。後亦如是。
 
[0512a20] 釋 律攝問曰。前是俗人。無比丘分。後時犯戒。與前俗人。體有別不。答如前在俗。不是比丘。後犯戒時。與前俗人。體無有異。故曰如前後亦如是。薩婆多論云。初犯一戒已。毀破受道器。名波羅夷。後更殺人。得突吉羅。實罪雖重。無波羅夷名。以更無道器可破故。
 
[0512b02] 是比丘得波羅夷罪。不應共住。
 
[0512b03] 釋 薩婆多論云。不共住者。不共作一切羯磨。同於僧事。所以不共住者。有四義。一為生四部天龍鬼神信敬心故。若行惡之人與共同事。則無由信敬。二以顯佛法無私無愛憎。若清淨者共住。不清淨者不共住。三者為止誹謗故。若與惡人同事。外道邪見及以世人咸生誹謗。當言佛法有何可貴。不問善惡一切共事。四者以持戒者得安樂住。增上善根故。破戒者生慚愧心。折伏惡心故。有此四義。所以不共住也。
 
[0512b12] 今問諸大德。是中清淨不(三問)。
 
[0512b13] 四勸持。
 
[0512b14] 諸大德。是中清淨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毗尼關要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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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尼關要卷第二
 
清金陵寶華山律學沙門 德基 輯
 
[0496b06] 二正釋戒相。有九。初四波羅夷至九七佛略教誡經。
 
[0496b08] 初波羅夷。分四。初總標。二別列戒相。三結問。四勸持。
 
[0496b10] 今初。
 
[0496b11] 諸大德。是四波羅夷法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
 
[0496b12] 釋 僧祇律云。波羅夷者。義當極惡。以三義釋之。一者退沒。由犯此戒。道果無分。二者不共住。非但失道果而已。不得於僧中羯磨說戒共住故。三者墮落。非唯退沒道果不共住。捨此形命。墮大呌喚地獄中受苦故。
 
[0496b16] 律攝云。波羅市迦者。是極惡義。是他勝義。纔犯之時。被他梵行者所欺勝故。出家近圓為除煩惱。今破禁戒。反被降伏。又能害善品使消滅故。又復能生惡趣之罪。故名波羅市迦。又被非法軍而來降伏。法王之子受敗於他。既失所尊。故云非沙門非釋子(出家。謂出煩惱家。入如來家。近圓者。圓謂涅槃。本為親近涅槃。出家受比丘戒。故云近圓。又云具圓。亦名圓具。以此具戒。乃具涅槃正因。故名具圓圓具也。煩惱即見修惑也)。律云。犯波羅夷者。譬如有人截斷其頭。終不能還活。斷多羅樹心。不復更生長。如針鼻缺。不堪復用。如大石破為二分。終不可還合一處。比丘亦如是。犯波羅夷罪。不復成比丘行(多羅梵語。此翻岸形。直而且高。葉可書經。此樹若斷其心。即便枯死。永不復生也)。薩婆多論云。波羅夷者。名墮不如意處。如二人共鬪。一勝一負。犯此戒者。不聽懺悔。畢竟永墮負處。又如焦穀種。雖種良田勤加溉灌。不生苗實。犯戒亦爾。雖勤加精進。終不能生道果苗實。
 
[0496c07] 問曰。犯五篇戒。皆名墮落。何故此獨得墮落之名耶。答餘篇戒中。當犯之時。亦名墮落。但尋生悔心。作法懺悔。罪即消滅。不同此篇纔犯之時不通懺悔。永墮之墮。故獨得其名也半月半月說(如前)戒經中來(謂所誦戒從戒經中來。顯非臆說也)。
 
[0496c12] 二別列戒相。有四。初婬。二盜。三殺。四妄。
 
[0496c13] 問何此四他勝逆次而說。不如餘處殺盜婬妄耶。答律攝云。先婬後殺。此依犯緣前後而說。
 
[0496c14] 又復煩惱最強盛者。在前而制。此四他勝。其相云何。謂無厭離。不忍不證。然無厭離。最強盛者。立為初二。一於婬欲。二於資財。不忍故行殺。不證故妄語。
 
[0496c18] 若以酌量人情。起婬多故。婬乃首制。又婬欲乃生死之原。聲聞不起大悲。惟怖生死。故婬戒為先。殺者慈悲之敵。大士不怖生死。大悲普度。故殺戒居首。故不同餘處殺盜婬妄而說也。每戒釋文分為九科(或具或缺)。初總釋大義。二緣起處。三起緣人。四所立戒相。五解釋文義。六犯戒具緣。七定罪輕重。八隨緣別開。九會詳經論。
 
[0497a01] 第一婬戒
 
[0497a02] 初總釋。
 
[0497a03] 婬非梵行事。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
 
[0497a03] 梵網經云。一切女人不得故婬等。此是性罪。
 
[0497a04] 律攝云。由癡故。因婬煩惱及婬事故。制斯學處(准瑜伽言。學處有七義。一自利處。二利他處。三真實義處。四威力處。五成熟有情處。六成熟自佛法處。七無上正等菩提處。由尸羅不清淨。三昧不現前。以依定故。方得發慧。是故偏得學處之名。根本能生。故名為處。是處應學。故名學處也)此戒三緣合結。
 
[0497a09] 二緣起處。
 
[0497a10] 爾時佛在毗舍離(名義集云。毗耶離亦名維耶離。鞞舍隸。吠舍離。此云廣嚴。西域記云。吠舍離國。舊譌曰毗舍離。什師云。毗言稻。土之所宜也。離耶言廣嚴。其地平正莊嚴。淨名略疏云。此云廣博嚴淨。其國寬平。名為廣博。城邑華麗。故名嚴淨。有師翻為好稻。出好粳糧。勝於餘國故也。有言好道。國有道砥直。有言好道。其國人民好樂正道。自敦仁義。不須君主。五百長者。共行道法。率土人民。莫不歸悅)。
 
[0497a15] 三起緣人。
 
[0497a16] 時迦蘭陀村須提那子(言迦蘭陀村者。善見律云。是山鼠之名也。時毗舍離王入山。於樹下眠。有毒蛇欲出害王。於此樹下。有鼠來鳴令王覺。王感其恩。將邨中食供此山鼠。乃號此邨。為迦蘭陀村。而此村中有一長者。居金錢四十萬億。王即賜於長者之號。由此邨故。所以立名。迦蘭陀長者也。為長者財富無量。唯無子息。求請神祇。而生須提那。此云求得)。於彼邨中。饒財多寶。持信堅固。出家為道。時世穀貴。諸比丘乞食難得。時須提那作是念。我今寧可將諸比丘詣迦蘭陀邨乞食。諸比丘因我故。得大利養。得修梵行。使我宗族快行布施。作諸福德。作是念已。即將比丘詣迦蘭陀邨。母聞子歸。即往子所。語其子言。可時捨道還家。何以故。汝父已死。我今單獨。恐家財物入官。即答言。我今不能捨道習此非法。今甚樂梵行。修無上道。母如是至三勸。其子再三不允。乃令與婦安子。使種子不斷。子白母言。此事甚易。我能為之。時佛未制戒前。不見欲過。便捉婦臂。將至園中。三行不淨行。時園中有鬼命終。即處其胎。九月生男。字為種子(問何故三行不淨。又不停二。復不至四耶。答薩婆多論云。為懷妊故。其母三反問。得子便止。如是至三。方得子故。三行不淨也)時須提那行不淨已來。常懷愁憂。同梵行者問知其故。往白世尊。
 
[0497b10] 爾時世尊以此因緣。集比丘僧。世尊知而問。知而不問。時而問。時而不問。義合問。義不合不問。世尊知時義合問。須提那。汝實與故二行不淨行耶。如是世尊。我犯不淨行(言故二者。梵語褒羅那地那。此云舊第二。以妻次於夫故。名故二也)。爾時世尊以無數方便。訶責須提那。汝所為非。非威儀。非沙門(什法師云。佛法及外道。凡出家者。皆名沙門。肇法師云。出家之都名也。秦言義訓勤行。勤行取涅槃 阿含經云。捨離恩愛。出家修道。攝御諸根。不染外欲。慈心一切無所傷害。遇樂不欣。逢苦不慼。能忍如地。故號沙門。後漢書郊祀志云。沙門漢言息心。削髮去家。絕情洗欲。而歸於無為也 瑞應云。息心達本源。故號為沙門。文本為絕情洗欲出家。今反為不淨事。非沙門也)。非淨行。非隨順行(謂非隨順涅槃之行)。所不應為。汝須提那。云何於此清淨法中。乃至愛盡涅槃。與故二行不淨行耶(言愛盡涅槃者。善見律云。由三界愛欲。眾生所以不得出離。為愛欲所纏縛故。盡即滅也。愛盡者即涅槃也。又涅者不生。槃者不滅。謂不生不滅義)。告諸比丘。寧以男根著毒蛇口中。不持著女根中。何以故。不以此緣墮於惡道。若犯女人。身壞命終。墮三惡道。何以故。我無數方便說斷欲法(謂如來訶欲不淨。教諸有情斷除欲愛。若欲愛乾枯。則盡此殘質。不受後有矣)。斷於欲想。滅欲念。除散欲熱(薩婆多論云。欲想者。身口不動心想女人。欲念者。於諸婬欲。非但不動身口心念。亦當絕止也。欲熱者。二身交會。欲火熾然。故云欲熱也)。我說欲如火(不觸則已。觸則焦爛)。如把草炬(安得不燒身也)。亦如樹果(熟時即墮。犯婬亦爾。五陰熟時墮三惡趣)。又如假借。猶如枯骨。亦如段肉(謂男女形質。假借四大和合而成。本是幻化。非實枯骨。及段肉者。謂皮肉包骨。而成人相。一朝散壞。皮肉脫落。白骨相現。如此不淨。何得染欲)。如夢所見(謂如夢中所見之事。不應生喜而妄生喜心。不應生嗔怖而妄生嗔怖。今婬欲亦復如是。不應生染而妄生染着)。如履鋒刃(豈無傷身之患)。如新瓦器盛水著於日中(日及新瓦器。能消於水。婬欲亦爾。能消滅一切善法)。如毒蛇頭。如轉輪刀。如在尖標。如利戟刺(如毒蛇頭轉輪刀者。此物不可觸。觸則能害身命。婬欲亦爾。能害法身慧命。尖標戟刺者。苦痛厭患。婬欲亦然。深可患厭也)甚可穢惡。佛無數方便訶責已。告諸比丘。自今已去。與比丘結戒(薩婆多論云。問一切善法不言結。何故但言結戒。答戒是萬善之本。但言結戒。即一切結也)。
 
[0497c15] 集十句義。一攝取於僧。二令僧歡喜。三令僧安樂。四未信者令信。五已信者令增長。六難調者令調順。七慚愧者得安樂。八斷現在有漏。九斷未來有漏。十正法得久住。
 
[0497c19] (二百五十戒中皆集此十句義結戒。以下更不重出)。
 
[0497c20] 一攝取於僧(謂如來制諸學處。威儀細行。清淨護持。令居家男女見之。不生譏謗。譏謗不興。自然發心。發心即受化。受化即攝歸僧寶也)。
 
[0497c22] 二令僧歡喜(謂如來制戒。令諸比丘住於戒中。蕩滌凡情。善法日茂。六和無違。極善安住。故云令僧歡喜)。
 
[0497c24] 三令僧安樂(如來示諸比丘。此作不得罪。此作得罪。一切惡法制止令斷。不令比丘造作諸惡。而示行善道。勿令有惡趣之怖。今世後世令得安樂。故曰令僧安樂)。
 
[0498a02] 四未信者令信(因制戒故。比丘戒律慎持。威儀清淨。若未信心。見之生信。而作是言。沙門釋子勤心精進。戒行威儀皆悉具足。見如是已而生信心。故云未信者令信)。
 
[0498a04] 五已信者令增長(謂持信堅固出家者。隨諸禁戒如說而行。世人見聞。淨信重增。甚為恭敬。是名已信增長)。
 
[0498a06] 六難調者令調順(謂不慙愧者。作不善法。不生羞耻。佛制戒已。若有犯者。眾僧以毗尼法治。令彼更不敢作。是名難調能調)。
 
[0498a08] 七慚愧者得安樂(謂佛制戒已。令不慙愧比丘不得入眾羯磨說戒。不得觸嬈如法比丘。故令慚愧者得安樂住也)。
 
[0498a10] 八斷現在有漏(謂諸有情三毒不制。放縱六根。於非情境上有漏事興。如來依事制戒。斷除有漏。無令興起。是名斷現在有漏)。
 
[0498a12] 九斷未來有漏(謂諸異生不斷五情。而行惡法。後身墮地獄中。受種種苦毒。非直一受而已。輪轉在中。無央數劫。如來為說此戒。依戒而修。令證道果。不受後有之身。故云斷未來有漏)。
 
[0498a14] 十正法得久住(善見律云。正法有三。一者學正法久住。二者信受正法久住。三者得道正法久住。何謂學正法久住。謂學三藏。一切久住佛所說法。是名正法。於三藏中。十二頭陀威儀細行禪定三昧。是名信受正法久住。四沙門果及涅槃。是名得道正法久住。如來結戒。故令比丘隨順戒學。因學戒故正心持律。因持律故得入禪定。因禪定故而得道果正法久住。故學為初也)。
 
[0498a18] 欲說戒者。當如是說。若比丘犯不淨行。行婬欲法。是比丘波羅夷。不共住。如是世尊。與諸比丘結戒。時有跋闍子比丘。愁憂不樂梵行。即還家。共故二行不淨行。彼作是念。將不犯波羅夷耶。當云何。即便語諸同學。善哉長老。為我以此事白佛。隨佛所教。我當奉行。時諸比丘白佛。佛言癡人。犯波羅夷。不共住(薩婆多論云。佛訶是愚癡人者。佛大慈大悲。兼無惡口。云何言愚癡人。答曰。佛是稱實之語。非是惡口。此具縛煩惱眾生。具足愚癡故。二慈悲心故訶責折伏。如今和尚阿闍黎教誡弟子故。稱言癡人。非是惡口)。若有餘人。不樂淨行。聽捨戒還家。若復欲出家修梵行。應度令出家受大戒。乃更結不還戒戒羸不自悔之語(此第二結戒也)。時有一乞食比丘。依林中住(薩婆多論云。林中住者。以在眾中多事多惱。妨修善法故。若以智慧偏多。以在眾中。多聞多見。多論多語。雖生智慧。少於禪定。宜在靜處以修其心。若定多者。則宜在眾廣求知見。以此義故。在林中住)。有一雌獼猴。先在彼林中。時乞食比丘到邨乞食。還在林中食。食已。餘食與此獼猴。如是漸漸調順。逐比丘後行。乃至手捉不去。此比丘即捉獼猴。共行不淨。時有眾多比丘。案行住處。至彼林中。時彼獼猴在比丘前。現其婬相。時諸比丘作是念。將無餘比丘作此不淨行耶。屏處伺之。見已。即來語言。如來不制言。比丘不得行不淨行耶。報言。如來所制男女。不制畜生。諸比丘往白佛。佛以無數方便訶責已。初入波羅夷。自今已去。當如是說戒。
 
[0498b16] 四所立戒相。
 
[0498b17] 若比丘共比丘同戒。若不還戒。戒羸不自悔。犯不淨行。乃至共畜生。是比丘波羅夷。不共住。
 
[0498b19] 釋義 若比丘者。有八種比丘。一名字比丘(謂如世間人為欲呼召男女時。遂立名字。喚作比丘。又如檀越來請比丘。沙彌雖未受大戒。亦入比丘之數。是名字比丘也)。二相似比丘(謂如外道白衣。自剃鬚髮。着袈裟。無師僧受具。形貌相似比丘。而實非比丘。故名相似比丘也)。三自稱比丘(如長老阿難夜行見一犯戒比丘。而問咄汝為是誰。犯戒比丘應言。我是比丘。又如賊住之人。非是比丘。而自稱言我是比丘)。四善來比丘(謂如來觀其根性成熟堪可化度。欲求出家。佛便呼言善來比丘。於我法中。快自娛樂。可修梵行。得盡苦源。佛語未竟。鬚髮自落。袈裟在身。鉢盂在手。如百臘老比丘)。五乞求比丘(謂不受請食盡形。乞食資身。遠離。邪命。故云乞求比丘)。六着割截衣比丘(謂衣。價直百千萬。比丘得已。便割截而着。壞衣價直。以針線刺衲。毀其細輭。遂成粗衣。而以樹皮壞其本色。便是故衣。能着割截衣者。是名着割截衣比丘)。七破結使比丘(結使者即見思煩惱。先明見惑。後明思惑。頌云。苦具一切集滅七身邊見取三使無 道諦雙除身邊二 上不行嗔八十八 謂分別我執所惑者。總有十種。謂五鈍使五利使。鈍者即遲鈍也。謂此五種妄惑由推身見等。五種利使而生。對利說鈍。故名鈍使。謂貪嗔癡慢疑 五利使者。利即快利之義。謂此五種妄惑動念即生。造次恒有也。謂身見邊見邪見見取戒禁取 今斷惑不出四諦。所謂苦集滅道。令知苦斷集慕滅修道。謂所取之惑。有障諦有不障諦。於四諦之中。有全具有不全具。云苦具一切者。謂苦諦下十使全具。集滅二諦各具七使。除去身邊二見與戒取。故云三使無也。道諦止具八使。除去身邊二見也。此約欲界四諦。共具三十二使。上界不行嗔者。謂色界無色界禪定力勝。所以嗔使不行。故於四諦之中。各除一嗔。謂苦下具九。集滅二諦具六。道諦惟七。是知上色界止有二十八使。無色界亦爾。三界共有八十八品。故云八十八使也。斷此惑已。即證初果 次明俱生我執。細而難斷。故起修道方除也 思惑者有四。謂貪嗔癡慢。欲界四惑全具。上二界各除一嗔故。色界有三。貪癡慢。無色界亦爾。總名十諦思惟也。若將前八十八品見惑合說者。名九十八使也。又思惑難斷。故潤七生。今三界分為九地。欲界一地名為五趣雜居地 色界四地。初禪離生喜樂地。二禪定生喜樂地。三禪離喜妙樂地。四禪捨念清淨地 無色界四地者。一空無邊處地。二識無邊處地。三無所有處地。四非非想處地。故云三界九地也 又此思惑分為八十一品。一地之中而有九品。共為八十一品也。謂初果人已斷八十八使見惑。復起修道位。方斷欲界九品思惑。所以最強難斷者。以欲界五欲心強盛故。潤七生也。謂上上品獨潤二生。二生天上。二反人間。上中品上下品共潤二生方斷。中上品獨潤一生。中中品中下品共潤一生。斷此六品。方證二果。名為一來果。猶一來生。惑未斷故。下上品獨潤半生。下中品下下品共潤半生。如是合潤一生。此謂欲界九品思惑斷盡。方證三果。名曰不還果。住五不還天。不來人間受生也。已破欲界思惑盡故。餘有上二界七十二品殘思。以三果聖人修滅盡定時。定力增勝。稍易斷故。若斷盡此惑。即出三界。名曰阿羅漢。此云無生。永不來三界受分段生死也 言分段者。分即分限。段即形段。謂三界果報。壽有長短分限。身有大小形段。皆不免於生死。是名為分段生死 已上二惑。八十八使名曰見惑。謂見一切住地 言一切者。通三界見惑也 上客下塵 謂見思等惑。皆由眾生不了外塵之境。種種妄想而生。若以智慧觀察。惑體本空。則法性理顯。惑亦何有。故經云。不住名客。是名客義。二塵者。謂微細之惑而能染汙清淨真性。譬如牖隙光流。諸塵相現。亦能亂於虗空之性。若智慧發明。了惑本無。則理現前。塵亦何有。經云。澄寂名空。搖動名塵。是名塵義 三界思惑者。欲界九品名曰欲愛住地。色界三十六品名曰色愛住地。無色界三十六品名曰有愛住地。總名四住地煩惱。感三界分段生死之果。若能三界果喪。四住因亡。則證有餘涅槃。此二乘人極果也。名破結使比丘)。八受大戒白四羯磨如法成就得處所比丘。是中比丘。若受大戒。白四羯磨。如法成就得處所。住比丘法中。是名比丘義(是中取最後義)。共比丘者。如餘比丘。受大戒。白四羯磨。如法成就得處所。住比丘法中。是名共比丘義。云何名為同戒。我為諸弟子結戒已。寧死不犯。是中共餘比丘一戒(謂戒體無二故)同戒(謂戒相無別故)等戒(謂百臘老比丘及新受戒比丘。所行戒行俱等。更無有異故)。是名同戒。云何名為不捨戒(捨即還也)。顛狂捨戒。心亂捨戒。痛惱捨戒。啞捨戒。聾捨戒。瘂聾捨戒。顛狂心亂痛惱瘂聾人前捨戒。中國人邊地人前捨戒。邊地人中國人前捨戒。不靜靜想捨戒。靜作不靜想捨戒。戲笑捨戒。若天。若龍。若夜叉。若餓鬼。若睡眠人。若死人。若無知人。若自不語。若語前人不解。如是等不名捨戒。
 
[0499a20] 云何名捨戒。若比丘不樂梵行。欲得還家。厭比丘法。常懷慚愧。貪樂在家。貪樂優婆塞法。或念沙彌法。或樂外道法。或樂外道弟子法。或樂非沙門非釋子法。便作如是語。我捨佛。捨法。捨比丘僧。捨和尚。捨同和尚。捨阿闍黎。捨同阿闍黎(同和尚者。謂同和尚一輩。或戒臘同等。或同師秉戒。阿闍黎亦爾)。捨諸梵行。捨戒。捨律。捨學事。受居家法。我作淨人。我作優婆塞。我作沙彌。我作外道。及作外道弟子。我作非沙門非釋子。如是說而了了者。是名捨戒(根本律云。如有苾芻情懷顧戀。欲希還俗。於沙門道。無愛樂心。為沙門苦。羞慚厭背。詣苾芻所。如是言 具壽存念。我某甲今捨學處 薩婆多論云。若捨戒時。都無出家人。若得白衣。不問佛弟子。非佛弟子。但使言音相聞解。人情去就。亦得捨戒。一說便捨。不須三說 問曰。受戒時須三師七僧。捨戒何故一人便捨。答曰。求增上法故。則須多緣多力。捨戒如從高墜下。故不須多也。又云。受戒時如得財寶。捨戒時如失財寶。又如入海採寶。無數方便。然後得之。及其失時。盜賊水火須臾散滅。捨戒亦爾)。戒羸不自悔者(謂持戒心劣。非法心盛。故云羸也。不自悔者。不自悔改)。或有戒羸不捨戒。或戒羸而捨戒。何者戒羸不捨戒。若比丘愁憂不樂梵行。欲得還家。厭比丘法。常懷慚愧。意樂在家。乃至樂作非沙門非釋子法。便作是言。我念父母兄弟姊妹婦兒邨落城邑田園浴池。我欲捨佛法僧乃至學事。欲受持家業乃至非沙門非釋子。是謂戒羸不捨戒。
 
[0499b16] 何者戒羸而捨戒。若作如是思惟。我欲捨戒。便捨戒。是謂戒羸而捨戒。
 
[0499b17] 犯不淨行者。是婬欲法(律攝云。行謂聖道。淨謂涅槃。由八聖道。方能證會。作不淨行。正違彼故)。乃至共畜生者(薩婆多論云。畜生於六道中是邊鄙。故云下至畜生。既下至畜生。凡可婬處。一切盡結也)。是比丘波羅夷。不共住(是比丘指犯罪者言)。不共住者。有二。同一羯磨。同一說戒。不得於是二事中住。是名不共住。
 
[0499b23] 犯緣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若緣有缺。罪結方便。一有欲心受樂。二堪行婬境。三要根全。四入過限。復有五因緣。而犯諸罪。一無知故(無所知識)。二放逸故(放蕩縱逸不檢三業)。三煩惱熾盛故(以貪嗔癡煩惱增盛不能制伏)。四不尊敬教故。五無慚愧故。以無慚愧故。不尊敬受持如來所制清淨禁戒。或可五義相躡而起。由無知故放逸。放逸故煩惱盛。煩惱盛故不尊敬教。不尊敬教故無慚愧也。
 
[0499c06] 善見云。若長老聞此不淨行。慎勿驚怪。何以故。如來憐愍我輩。為結戒故。說此惡言。若不說者。云何得知波羅夷偷蘭遮突吉羅。若法師為人講聽者。慎勿露齒笑。若有笑者驅出。何以故。佛憐愍眾生。金口所說。汝等應生慚愧心而聽。何以笑。
 
[0499c12] 定罪 此中犯者。三種行不淨行。波羅夷。人。非人。畜生。
 
[0499c13] 復有五種。行不淨行。波羅夷。人婦。童女。二形。黃門。男子。
 
[0499c14] 於三種婦。行不淨行。波羅夷。人婦。非人婦。畜生婦。
 
[0499c15] 如是三種童女。
 
[0499c15] 三種二形。
 
[0499c16] 三種不能男。
 
[0499c16] 三種男子。
 
[0499c16] 犯人婦。三處波羅夷。大便道。小便道。及口。
 
[0499c17] 非人婦。畜生。婦人。童女。非人童女。畜生童女。人二形。非人二形。畜生二形。三處亦如是。
 
[0499c19] 人黃門二處行不淨行。波羅夷。大便道。及口。
 
[0499c20] 非人黃門。畜生黃門。亦如是。
 
[0499c20] 人男。非人男。畜生男。亦如是。
 
[0499c21] 比丘有婬心。向人婦女大便道小便道及口。若初入。波羅夷。不入不犯。有隔有隔(謂男女二根俱有衣隔)。有隔無隔(謂女根有衣隔男根無衣隔)。無隔有隔(女根無衣隔男根有衣隔)。無隔無隔(男女二根俱無衣隔)波羅夷。乃至畜生亦如是。
 
[0500a01] 若比丘婬意向睡眠婦女。若死形未壞。大便道小便道。及口亦如是。
 
[0500a02] 若比丘為怨家。將至人婦女所。強持男根。令入三處。始入覺樂。入已樂。出時樂。波羅夷。於三時中。隨有一時受樂。皆波羅夷。乃至男子亦如是。
 
[0500a05] 若怨家強捉比丘。大便道中行不淨行。若初入時。入已出時。於三時中。隨有一時受樂。皆波羅夷(僧祗律云。受樂者。如饑得食。如渴得飲。不受樂者。譬如好淨之人。以種種死屍。繫其頸上。又如破癰熱鐵燒身。不受樂者。亦復如是)。從道入道。從道入非道。從非道入道(從道入道者。謂二道合。或從小便道入。從大便道出。或從大便道入。小便道出。從道入非道者。始從大小便道入。從瘡穴中出。謂瘡穴與二道連合也。從非道入道者。先從瘡穴而入。後從二道中出)。若齊限入。若盡入。若語。若不語。皆波羅夷(齊限者。謂作齊限不盡入也。語者告知也。不語者不告彼人知。如眠等人)。若比丘。方便求欲行不淨行。成波羅夷。不成偷蘭遮。
 
[0500a14] 若比丘教比丘行不淨行。彼比丘若作教者。偷蘭遮。若不作教者。突吉羅。
 
[0500a15] 比丘尼教比丘行不淨行。若比丘作。尼偷蘭遮。不作尼突吉羅。
 
[0500a17] 除比丘比丘尼。餘眾相教行不淨行。作不作盡突吉羅(餘眾者小三眾)。若死屍半壞行不淨行。入便偷蘭遮。
 
[0500a19] 若多分壞。
 
[0500a19] 若一切壞。偷蘭遮。
 
[0500a19] 若骨間行不淨行。偷蘭遮。
 
[0500a20] 若穿地作孔。摶泥作孔。若君持口中犯。偷蘭遮(謂作大小便道想行婬。偷蘭遮。若不作道想。僧殘)。若道作道想。波羅夷。
 
[0500a22] 道疑。波羅夷。
 
[0500a22] 道非道想。波羅夷。
 
[0500a23] 非道道想。偷蘭遮。
 
[0500a23] 非道疑。偷蘭遮。
 
[0500a23] 僧祗律云。若比丘以染汙心。欲看女人。得越毗尼心悔(即責心突吉羅)。若眼見。若聞聲。犯越毗尼罪。
 
[0500b01] 相觸得。偷蘭遮。乃至入如胡麻。波羅夷。
 
[0500b02] 若身大雖入不觸其邊者。得偷蘭遮(謂身根大)。若女人裂為二分。就二分行婬者。偷蘭遮。
 
[0500b04] 繫令合行婬者。波羅夷。
 
[0500b04] 薩婆多論云。欲作重婬。若起還坐。輕偷蘭遮。
 
[0500b05] 發足趣女人。未捉已還。及捉已失精。乃至共相嗚抱。輕偷蘭。
 
[0500b07] 男形垂入女形已來。未失精。亦輕偷蘭。
 
[0500b08] 若失精。重偷蘭。
 
[0500b08] 若男形觸女形。及半珠已還不問失精不失精。盡重偷蘭。
 
[0500b09] 若生女死女三處行婬。若壞墮蟲食。於中行婬。俱得重偷蘭。
 
[0500b10] 若生女死女非處行婬。腋下股間行婬。得重偷蘭。
 
[0500b11] 若發足向死人女非人女畜生女二根。欲作重婬。得罪如前。
 
[0500b13] 發足向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黃門。欲作重婬。得罪同前。
 
[0500b14] 若先正為女人上出精而已。除三瘡門。一切身分處精出。僧殘。
 
[0500b15] 若先為摩捉嗚抱而已。若摩若捉。盡僧殘。
 
[0500b16] 若欲女人身上出精。手已摩捉。精未出。便止四人。偷蘭。
 
[0500b17] 比丘尼波羅夷。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滅擯。是謂為犯。
 
[0500b19] 開緣 不犯者。若睡眠無所覺知。不受樂。一切無有婬意。不犯。
 
[0500b20] 第四分云。佛在舍衛國。有比丘住阿蘭若處。晝日眠時。有取薪女人。於比丘上行婬已。去比丘不遠而住。比丘覺已。見身不淨汙。念言。此女必於我身上行婬。生疑問佛。佛言。汝覺不。答言。我不覺。佛言。不犯。比丘不應如是處晝眠。
 
[0500b24] 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癡狂心亂。痛惱所纏。
 
[0500c01] (善見律云。初者於行婬中之初。如須提那子。不犯波羅夷。餘者犯)。
 
[0500c02] (十誦律云。有五相名狂人。即癡狂也。親里死盡故狂。財物失盡故狂。田業人民失盡故狂。或四大錯亂故狂。或先世業報故狂。若雖有如是狂病。自知我是比丘作婬欲。得波羅夷)。
 
[0500c04] (有五種因緣。令心散亂。為非人所打。故心散亂。或非人令心散亂。或非人食心精氣。故心散亂。或四大錯。故心散亂。或先世業報。故心散亂。若雖有如是散亂。自知是比丘作婬欲。犯波羅夷有五種病壞心。或風發故病壞心。或熱發故病壞心。或冷發故病壞心。或三種俱發故病壞心。或時節氣發故病壞心。雖有如是病壞心。若自覺是比丘作婬欲。得波羅夷。若不自知不犯 病壞心。即痛惱所纏)。
 
[0500c08] (又云。若此顛狂。失本心故。見火而捉。如金無異。見糞而捉。如旃檀無異。如是顛狂犯戒無罪)。
 
[0500c09] 會詳 楞嚴經云。若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婬。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婬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婬。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又云。當觀婬欲。猶如毒蛇。如見怨賊。先持聲聞四棄八棄。執身不動。後行菩薩清淨律儀。執心不起。禁戒成就。則於世間。永無相生相殺之業。又云。必使婬機身心俱斷。斷性亦無。於佛菩提。斯可希冀。
 
[0500c16] 梵網經云。持佛禁戒。作是願言。寧以此身。投熾然猛火。大坑刀山。終不毀犯。三世諸佛經律與一切女人。作不淨行。
 
[0500c19] 法苑珠林云。二種婬報。一婦不貞潔。謂因前世犯他妻妾。邪行穢汙。故感今生婦不貞艮端潔也。二得不順意眷屬。謂因前世邪婬奪人所寵。令不如意。故感今生眷屬常不順意也。
 
[0500c23] ○第二盜戒
 
[0500c24] 初總釋。
 
[0501a01] 盜乃最為不良之事。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
 
[0501a02] 梵網經云。自盜。教人盜。方便盜。呪盜。乃至鬼神有主物。劫賊物。一切財物不得故盜等。此是性罪。然菩薩見機。得作戒本。經云。菩薩淨戒律儀。善權方便。為利他故。於諸性罪。少分現行。由是因緣。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
 
[0501a06] 律攝云。此由癡故。因積畜事。畜積煩惱。制斯學處。
 
[0501a08] 二緣起處。
 
[0501a09] 爾時佛遊羅閱城耆闍崛山中(言羅閱者。此云王舍域。大論云。昔有須陀摩王。精進持戒。常依實語。晨朝乘車。與諸婇女。入園遊戲。出城門時。一婆羅門來乞財物。而語王言。王是大福德人。我身貧窮。當見愍念。賜我少多。王言。當相布施。須我出還。作此語已。入園澡浴嬉戲。時兩翅王名曰鹿足空中飛來。捉王將去。至所住處。置九百九十九王中。須陀摩王言。我不畏死。自恨失信。我從生來。初不妄語。即語前事。鹿足王言。汝意欲爾。聽汝還去。七日布施婆羅門訖。當便來還。若過七日。我有翅力。取汝不難。須陀摩王得還本國。恣意布施。立太子為王。大會人民。懺謝之言。我智不周。初治多不如法。當見忠恕。如我今日。身非己有。正爾還去。舉國人民及諸親戚叩頭留之。願王留意。慈蔭此國。勿以鹿足鬼王為慮。當設鐵舍奇兵。鹿足雖神。不畏之也。王言不得。而說偈言 實語第一戒 實語升天梯 實語為大人 妄語入地獄 我今守實語 寧棄身壽命 心無有悔恨 如是思惟已。即發去到鹿足所。鹿足喜言。汝是實語人。不失信。要一切人皆惜身命。汝從死得脫。還來赴信。汝是大人。今相放捨九百九十九王。亦布施汝。隨意各還本國。由此千王共居。故名王舍。此城有三名。或言羅閱城。亦言摩竭提。亦言摩竭陀。此三義一名異。漢言王舍城。羅者言王。閱者言舍。故言王舍。又翻無害。從劫初以來。無刑害故。中印度境 善見律云。王舍城國邑人民有八億萬戶。邑外屬王舍城者。有八萬聚落。國土縱廣三百由旬 耆闍崛山者。耆者鷲鳥。崛者頂也。耆闍鳥食竟。還就山頂栖。故名耆闍崛山。又有一解。山頂名崛。形似鷲鳥。是故名耆闍崛山也)。
 
[0501a24] 三起緣人。
 
[0501b01] 時羅閱城中有比丘。字檀尼迦。陶師子(陶師者。即瓦師。此比丘是瓦師之子)。在閒靜處。止一草屋。入邨乞食。後有取薪人。破其草屋持歸。比丘乞食。還作是念。我今自有伎藝。寧可和泥作全成瓦屋。取薪牛糞燒之。屋成赤色如火。爾時世尊從耆闍崛山下。遙見此舍色赤如火。知而故問。諸比丘以此因緣。具白世尊。世尊以無數方便訶責。自今已去。不得作赤色全成瓦屋。作者突吉羅。時世尊勅諸比丘。汝等共集。相率速詣打破(善見律云。檀尼迦比丘作屋。自用物。作屋成。如來何故打破。答曰。所以破者。此屋不淨故。是外道法。復有餘義。無慈悲眾生作此瓦屋。檀尼迦是瓦師家子。善能和泥。作屋窓牖扄。悉是泥作。唯戶扇是木。取柴薪牛糞及草。以赤土汙塗外。燒之熟已。赤如火。打之鳴喚。狀如鈴聲。風吹窓牖。猶如樂音也)。檀尼迦見屋破已。時摩竭國王有守材人。與檀尼迦親厚知識。乃語守材人。汝知王瓶沙。與我材木不。彼人言。若王與者。好惡多少。隨意自取王所留要材。比丘輙斫截持去(梵語瓶沙。此翻模實。身模充實故。又翻形牢。亦云影堅。影謂形影。亦云影勝。又名頻婆娑羅。此云顏色端正。皆取強壯姝好為義。其形長大。性行雄猛。常自躬為征戰也)。時有一大臣。統知城事。至材坊見王所留要材斫截狼籍。問知其故。白王。檀尼迦比丘後往王所。王言。大德。應死。王自念言。何以少材而斷出家人命。是所不應訶責已放去。諸臣不平。羅閱城中居士譏嫌。少欲比丘聞白佛。佛以此因緣。集比丘僧。知而故問。檀尼迦比丘。汝審爾不。答言實爾世尊以無數方便訶責。有一比丘。名曰迦樓。本是王大臣。善知世法(迦樓或作迦留。或作迦羅。秦言黑。此比丘是王瓶沙舊大臣。善知世法。故佛問之。然後隨國法制戒)。去佛不遠。在眾中坐。世尊知而故問。王法不與取。幾許物應死。比丘言。若取五錢。若直五錢物。應死。世尊告諸比丘。檀尼迦癡人(善見律云。因癡故掘土蹋泥。取火燒多。諸眾生因此而死。故云癡人也)。多種有漏處。最初犯戒。自今已去。與諸比丘結戒。
 
[0501c06] 四所立戒相。
 
[0501c07] 若比丘。若在邨落。若閒靜處。不與盜心取。隨不與取法。若為王王大臣所捉。若殺。若縛。若驅出國。汝是賊。汝癡。汝無所知。是比丘波羅夷。不共住。
 
[0501c10] 釋義 邨者有四種。一者周帀垣墻。二者柵籬。三者籬墻不周。四者四周有屋(律攝云。聚落者。中有巷陌店肆。名之為聚。落者邨外之家。名之為落。故云聚落也)。閒靜處者。邨外靜地(僧祗云。空地者。垣墻院外。除聚落界。盡名空地。聚落界者。去籬不遠。多人所行。踪跡到處。盡名聚落界 五分云。聚落外盡一箭道。有慚愧人。所便利處。是名聚落。所行處即界也)。不與者。他不捨。盜者。盜心取隨。不與取法者。若五錢若五錢直(薩婆多云。於閻浮提。一切國法禮樂。以王舍城為正。王舍國法。盜五錢已上。入重罪中。佛依此法。盜至五錢。得波羅夷。如閻浮提內現有佛法處。限五錢得波羅夷罪。若國不用錢。准五錢成罪 善見律云。二十摩娑迦成一迦利沙槃。分一迦利沙槃。分為四分。一分是五摩娑迦。過去未來諸佛皆以一分。結波羅夷。一切諸佛不異結四波羅夷。不增不減。是故如來以一分。結第二波羅夷也。十誦云。一銅錢。直十六小錢)。王者。得自在。不屬人(貫三才。主萬物。無為化。世有道。恩民)。大臣者。種種大臣輔佐王。
 
[0501c21] 捉者(僧祗云。王使人執。或捉其手。及餘身分。是名捉)。殺者(奪其命根)。縛者(僧祗律云。或以屋縛。或以城縛。或以材縛。或着鏁絆。或着杻械。是名為縛)驅出國者(驅出聚落。驅出城。驅出國。是名驅出)。汝是賊。汝癡。汝無所知(此訶責之詞 律攝云。汝是賊者。是總標癡。無所知等。是別釋無明。是賊因正作業時。由癡無所知故。方便興盜。無現行法怖。及未來怖。應知為盜因也。作如是盜者。正明盜業。不告主知。若強若竊。並名為盜)。
 
[0502a02] 犯緣 此戒具足五緣。方成本罪。若緣有缺。罪便開輕。一有盜心。二有主物。三有主想。四直五錢。五離本處。
 
[0502a05] 定罪 此中犯者。共有七十二句。今去複存單。合有十句。若自手取。若看取。若遣人取。非己物想取。非暫用取。非本意取(本字該同字。恐筆悞耳)。他物他物想取。若離本處。有主有主想。取他護他護想取。波羅夷。
 
[0502a09] 處者。若地處。若地上處。若乘處。若擔處。若虗空。若樹上。若邨。若阿蘭若處。若田。若處所。若舡。若水處。若私度關塞不輸稅。若取他寄信物。若水楊枝樹果草木。無足二足四足多足眾生。若同財業。若要。若伺候。若守護。若邏要道。是謂處。
 
[0502a13] 地處者。地中伏藏。未發出七寶。金銀真珠。瑠璃璧玉。硨磲碼碯。生像金銀衣被。若復有餘地中所須之物屬主者。若以盜心取五錢。若過五錢。若牽挽取(言牽者連也。挽者引也。着地牽引而去。名牽挽取)。若埋藏。若舉離本處。初離波羅夷。方便欲舉而不舉。偷蘭遮(自下結罪皆同)。
 
[0502a18] 地上者。金銀乃至所須之物屬主。
 
[0502a19] 乘處者。乘有四種。象乘。馬乘。車乘。步乘。若復有餘乘。盡名為乘。乘上若有金銀七寶。乃至所須之物有主。
 
[0502a21] 若取乘從道至道。從道至非道。從非道至道。從坑中至岸上。從岸上至坑中。
 
[0502a23] 擔處者。頭擔。肩擔。背擔。若抱。若復有餘擔。此諸擔上有金銀七寶。乃至所須之物有主。
 
[0502b01] 若取擔者。從道至道。乃至坑中。
 
[0502b01] 空處者。若風吹毳。若劫貝。若拘遮羅。若差羅波尼(此云灰水乃衣名也)。若芻摩。若麻。若綿。若盋躭嵐婆(漢言絹)。若頭頭羅(此云細布)。若鴈。若鶴。若孔雀。鸚鵡。鸜鵒。若復有餘所須之物有主。
 
[0502b05] 上處者。若舉物在樹上。墻上。籬上。杙上。龍牙杙上。衣架上。繩牀上。木牀上。若大小褥上。枕上地敷上。有金銀七寶。乃至所須之物有主。
 
[0502b07] 邨處者。邨有四種如上。若邨中有金銀。乃至所須之物有主。
 
[0502b09] 若以機關攻擊破村。若作水澆。或依親厚強力。或以言辭辯說。誑惑而得。得者波羅夷。不得偷蘭遮。
 
[0502b11] 若處者。邨外有主空地。彼空處有金銀七寶。乃至所須之物有主。
 
[0502b12] 若以方便壞他空地。若作水澆。或依親厚強力。或以言辭辯說而得。
 
[0502b14] 田處者。稻田。麥田。甘蔗田。若復有餘田。彼田中有金銀七寶。乃至所須之物有主。
 
[0502b15] 若方便壞他田。若作水澆。若依親厚強力。或以言辭辯說。誑惑而得。
 
[0502b17] 處所者。若家處所。若市肆處。若果園。若菜園。若池。若庭前。若舍後。若復有餘處。彼有金銀七寶。乃至所須之物有主。
 
[0502b19] 船處者。小船。大船。壺船(以形似壺)。一木船(以大木刳空。以為船也)。舫船(即方船也)。櫓船(櫓即進船之器具。以為名)。龜形船。鼈形船(謂形似龜鼈也)。皮船(用皮為之)。浮瓠船(瓠即瓢也。又瓠者瓦器。並可浮物也)果船(亦以形為名也)。懸船(今時神廟中多以船懸。於梁上供神)。筏船(郭璞曰。木曰箄。竹曰筏。編竹渡物也)。若復有餘船上有金銀七寶。乃至所須之物有主。
 
[0502b24] 若從此岸至彼岸。從彼岸至此岸。若順流。若逆流。若沉着水中。若移着岸上。若解移處。
 
[0502c02] 水處者。若藏金銀七寶衣被。沉着水中。若水獺。若魚。若鼈。若失收摩羅(收字或作守字。善見律云。鰐魚長二丈餘。有四足似鼉。齒至利。禽鹿入水。齧腰即斷。又翻殺子魚。廣州有之)。若優盋羅華(此云青蓮華)。盋頭摩華(此云紅蓮華)。拘物頭華(此云地喜華。亦云拘某陀。此云黃蓮華)。分陀利華(此云白蓮華。叡師云。未敷名屈摩羅。將落時名迦摩羅。處中盛時名分陀利。體逐時遷名。隨色變故。有三名也)。及餘水中之物有主。
 
[0502c08] 若以方便壞他水處。直五錢波羅夷。減五錢偷蘭遮。
 
[0502c09] 輸稅者。比丘無輸稅法。若白衣應輸稅物。比丘以盜心為他過物。若擲關外。若五錢。若過五錢。若埋藏舉。若以辯辭言說誑惑。若以呪術過。
 
[0502c12] 取他寄信物者。持寄信物去。作盜心取五錢。若過五錢。頭上移着肩上。若從右手移着左手。從左手移着右手。若抱中。若着地。舉離本處。
 
[0502c14] 水者。若大小瓮。及種。種水器。若眾香水。若藥水。以盜心取五錢。若過五錢。
 
[0502c16] 楊枝者。若一。若兩。若眾多。若一抱若一束。若一擔。若香所熏。若藥塗。若盜心取五錢。若過五錢。若牽挽。取離本處。
 
[0502c18] 園者。一切草木藂林華果有主。
 
[0502c19] 無足眾生者。蛇魚。及餘無足眾生。有主。
 
[0502c20] 二足眾生者。人非人。鳥。及餘二足眾生有主。
 
[0502c21] 四足眾生者象馬馲駝驢鹿羊。及餘四足眾生有主。
 
[0502c22] 多足眾生者。蜂。鬱周隆伽(此虫身有多毛。而復多足。類似毛虫)。若百足。及餘多足眾生有主。以盜心取。直五錢。若過五錢。
 
[0502c24] 同財業者。同事業得財物。當共以盜心取五錢。若過五錢。
 
[0503a01] 共要者。共他作要。教言某時去。某時來。若穿墻取物。若道路劫取。若燒從彼得財物來。共以盜心取。直五錢。若過五錢。
 
[0503a03] 伺候者。我當往觀彼邨。若城邑。若船渡處。若山谷。若人所居處。市肆處。作坊處。於彼所得物。一切共以盜心取。直五錢。若過五錢。
 
[0503a06] 守護者。從外得財物來。我當守護。若所得物一切共。若以盜心取。直五錢。若過五錢。
 
[0503a08] 看道者。我當看道。若有王者軍來。若賊軍來。若長者軍來。當相告語。若有所得財物一切共。若以盜心取。直五錢。若過五錢。如上一切初離本處。波羅夷。方便欲舉而不舉。偷蘭遮。
 
[0503a11] 方便求過五錢。得過五錢。
 
[0503a12] 得五錢。皆波羅夷。
 
[0503a12] 得減五錢。不得。皆偷蘭遮。
 
[0503a13] 方便求五錢。得過五錢。得五錢。波羅夷。
 
[0503a14] 得減五錢。不得。偷蘭遮。
 
[0503a14] 方便求減五錢。得過五錢。得五錢。波羅夷。
 
[0503a15] 得減五錢。偷蘭遮。
 
[0503a16] 不得。突吉羅。
 
[0503a16] 教人方便求過五錢。得過五錢。得五錢。二俱波羅夷。
 
[0503a17] 得減五錢。不得。二俱偷蘭遮。
 
[0503a18] 方便教人求五錢。得過五錢。得五錢。二俱波羅夷。
 
[0503a19] 得減五錢。不得。二俱偷蘭遮。
 
[0503a19] 方便教人求減五錢。得過五錢。得五錢。取者波羅夷。教者偷蘭遮。
 
[0503a21] 得減五錢。二俱偷蘭遮。
 
[0503a21] 不得。二俱突吉羅。
 
[0503a22] 方便教人求五錢。若過五錢。受教者取異物。取者波羅夷。教者偷蘭遮。
 
[0503a23] 方便教人求五錢。若過五錢。受教者異處取物。受教者波羅夷。教者偷蘭遮。
 
[0503b01] 方便教人求五錢。若過五錢。受教者謂使取物。無盜心而取得五錢。若過五錢。教者波羅夷。受使者無犯。
 
[0503b03] 若教人取物。受教者謂教盜取。若取得直五錢。若過五錢。受教者波羅夷。教者無犯。
 
[0503b05] 有主有主想。不與取五錢。若過五錢。波羅夷。
 
[0503b06] 有主疑。偷蘭遮。
 
[0503b06] 無主有主想。偷蘭遮。
 
[0503b07] 無主疑。偷蘭遮。
 
[0503b07] 有主有主想減五錢。偷蘭遮。
 
[0503b08] 有主疑減五錢。突吉羅。
 
[0503b08] 無主有主想減五錢。
 
[0503b09] 無主疑減五錢。盡突吉羅。
 
[0503b09] 根本律云。起盜心興方便。得惡作罪。觸彼物。窣吐羅底也(即偷蘭遮罪)。舉離處滿五錢。波羅市迦。
 
[0503b11] 不滿者。得粗罪(亦偷蘭罪)。若是畜生邊物觸彼物。惡作罪。舉離處滿五錢者。得麤罪。
 
[0503b13] 不滿者。惡作罪。
 
[0503b13] 僧祇律云。有比丘多有衣盋。大畜弟子。彼諸弟子不修戒行作是念言。可往和尚阿闍黎房中盜諸衣盋。自己衣盋亦在師房中。便共作要汝得衣物者。與我共分。若我得者。亦共汝分。便入房中。就衣架上。捉和尚阿闍黎衣。徙就己衣。衣不離本架者。犯偷蘭遮。
 
[0503b18] 若舉師衣離架。着己衣中者。波羅夷。
 
[0503b19] 若師衣帶衣角。若線縷未離衣架者。未波羅夷。
 
[0503b20] 一切離已。波羅夷。
 
[0503b20] 若彼和尚阿闍黎疑是弟子。或能偷我衣盋。便自藏衣盋。更着餘處。其弟子便入暗中。誤偷自己衣盋。出外不分。故是中半衣邊滿者。波羅夷(以先共要。凡所得物。一切共既誤。盜己衣亦准分半。既不與分滿五錢。波羅夷)。若比丘在道行。為賊所劫。或賊少比丘多。或賊藏物已。更往餘處。是比丘若未作失想。還奪還取。無罪。
 
[0503c02] 若已作失想。還奪還取。便為賊復劫。賊滿五錢。波羅夷。
 
[0503c03] 又或順道去。漸近聚落。持物將分。比丘還從乞。得無罪。
 
[0503c05] 若以勢力恐怖令還。無罪。
 
[0503c05] 若告聚落主。方便慰令還。無罪。
 
[0503c06] 若知令彼或殺或縛。則不應告。
 
[0503c06] 若比丘作摩摩帝(言摩摩帝者。或云毗呵羅莎弭。此云寺主)。塔無物。眾僧有物。便作是念。天人所以供養眾僧者。皆蒙佛恩供養佛者。便為供養眾僧。即持僧物。修治塔者。此摩摩帝得波羅夷。
 
[0503c10] 若塔有物。眾僧無物。便作是念。供養眾僧者。佛亦在中。便持塔物。供養眾僧。摩摩帝用者。得波羅夷。
 
[0503c12] 若塔無物。僧有物。得如法貸。但分明疏記言。某時貸用某時得當還。
 
[0503c13] 若僧無物。塔有物。亦如是。
 
[0503c14] 若交代時。應僧中讀疏。分明付授。若不讀疏。越毗尼罪。
 
[0503c15] 若有二比丘共財應分。一比丘盜心。獨取除自。分他分滿。波羅夷。
 
[0503c17] 若同意取者。無罪。
 
[0503c17] 若作是念。我今用。後當償還。無罪。
 
[0503c18] 第四分云。眾多比丘遣一人。取他物。得五錢以上。共分雖各得減五錢。盡波羅夷(以各具盜心取他物。離本處時。滿五錢故)。於彼處得直五錢物。到此處直減五錢。波羅夷(至此處雖得減五錢。初離本處時。已得波羅夷。唯取當時得罪耳)。於彼處得減五錢。物到此處。直過五錢。偷蘭遮(至此處雖直過五錢。離本處時。減五錢故。又物主只失減五錢物。故得偷蘭遮)。知前人以盜心。使我取物。先可之。後悔不往。突吉羅。
 
[0503c24] 欲盜他衣。錯取己衣。偷蘭遮。
 
[0504a01] 他盜取物。而奪取。彼盜者波羅夷。
 
[0504a02] 前後取滿五錢者。波羅夷(此謂盜心相續)。若自受用。若令他損減。一切波羅夷(此謂貪嗔二盜)。
 
[0504a03] 律攝云。獵師逐鹿走入寺中。隨傷不傷不還。無罪(謂慈護眾生。非同盜故也)。若鹿被箭入寺便死。應還勿留。
 
[0504a05] 若與賊同心。示彼舍處。後時受分。隨得招罪(問此與教他取。有何差別。倘不受分。豈無罪耶。答教他為我取。則決定得物之心。物離本處。即成本罪。此示彼舍處。不決生得物之心。雖賊劫去彼物時不結罪。待後受分時滿五錢。方結本罪。雖不受分。亦結偷蘭遮罪)。若後生悔。向彼物家。報遣防護。勿令失脫。設彼賊偷。皆得方便罪(亦偷蘭遮)。後雖受分。亦窣吐羅。
 
[0504a10] 與賊同行欲為盜事。中路而退。但得惡作。
 
[0504a11] 同心作賊。為他守道。分物受分者。成犯。
 
[0504a12] 由怖為伴。無心共盜。彼雖偷得。苾芻非犯。
 
[0504a13] 若持自物。或是他物。作如是語。欲偷稅。得越法罪。
 
[0504a14] 教偷稅者。從異道去。得惡作罪。
 
[0504a14] 若作惡心。指他異道。冀免稅直。得窣吐羅罪。
 
[0504a15] 若持他物。過彼稅處。無心取分者。麤罪。
 
[0504a16] 未至稅處。或取半分。或取全分。而未過稅處。得窣吐羅(問此既得稅直。已滿五錢。何不得本罪。而結方便耶。答雖得稅直。未過稅處。恐後過稅。而有阻隔。未作實得之心。先結方便。待過稅已方結本罪)。若過稅處數滿。本罪。
 
[0504a19] 若持己物到於稅處。使他越過。亦得本罪。
 
[0504a20] 實是己財。決心迴與父母兄弟等。告掌稅者。此非我物。不與汝稅。或乘空去。或口含。或衣裏。或避路。並得粗罪(問此亦仍同為他越稅。云何不得本罪答為他過物。利必歸己。故結本罪。今是己物決心廻施。無利歸己。罪結方便也)。若為父母及三寶事。持物過稅處。應為稅官種種說法。稱讚三寶。說父母恩。彼不取直者。無犯。
 
[0504b01] 若猶索者。應與。
 
[0504b02] 盜事略有五種。一對面強取。二竊盜取。三調弄取。四恩寄取。五與更奪取。此之五事咸是盜收。
 
[0504b04] 有施物來知非己分。言我合得者。窣吐羅罪。
 
[0504b05] 若受其分。准數成犯。
 
[0504b05] 他不請食。輙去食者。得惡作罪。
 
[0504b06] 若興方便。欲盜他財。觸着之後。便從主乞。彼與得時。得前麤罪。
 
[0504b07] 初為貸借。後欲不還。決絕之時。便得本罪。
 
[0504b08] 若他寄物。先作盜心。得窣吐羅。後時移處。便得本罪。
 
[0504b09] 若先移處。後心決絕。亦得本罪。博奕偷子。迷惑取物。准數成犯。
 
[0504b11] 凡是賭物。皆得惡作。
 
[0504b11] 意偷彼物。而錯偷此。既乖本心。但得粗罪。
 
[0504b12] 五分云。非同意人。輒作同意。取其衣食。突吉羅。
 
[0504b13] 善見云。若受人寄物。物主還取。答言。我不受汝寄。突吉羅。
 
[0504b14] 令物主狐疑。偷蘭遮。
 
[0504b15] 主言我不得此物。波羅夷。
 
[0504b15] 若偷人取物。比丘以偷心奪取物。離偷人身分。若此人健又奪物去。比丘雖不得物。波羅夷。以決定得偷心。離本處故。
 
[0504b18] 若檀越施眾僧果樹。或擬衣服。或擬湯藥。眾僧不得分食。若以果樹為四事。布施比丘。以盜心過分食。隨直多少。結罪。
 
[0504b20] 若為作房舍。施眾僧。迴食得。偷蘭遮。應還直。
 
[0504b21] 若為衣施應作衣。若饑儉時。眾僧羯磨和合食用。無罪。
 
[0504b22] 以衣施作房舍。以房舍施作衣食。亦如是。
 
[0504b23] 寺中房舍多無人修治敗壞。應留好者。餘粗敗得壞。賣為食用。為護住處故。
 
[0504c01] 十誦云。若水中浮物來。比丘以偷奪心取。選擇時。偷蘭遮。
 
[0504c02] 若捉留住。後水到前。或沉着水底。或舉離水。直五錢以上。波羅夷。
 
[0504c03] 盜佛舍利。偷蘭遮。
 
[0504c04] 若尊敬清淨心取。無罪(尊敬者。謂見佛舍利。如見佛身。心生尊敬。清淨心者。謂無盜心。以恭敬供養心取去。供養無罪)。
 
[0504c05] 盜經卷。隨計直犯。
 
[0504c05] 盜塔寺中供養具。若有守護。隨計直犯。
 
[0504c06] 奪神像物。偷蘭遮。
 
[0504c07] 薩婆多云。若自盜他物。欲取五錢。五錢已上從始發足。步步輕偷蘭。乃至選擇取三錢已還。得輕偷蘭。四錢成重偷蘭。
 
[0504c09] 若取一錢乃至四錢亦爾。
 
[0504c10] 若遣使取他物。當教時。得輕偷蘭。取五錢已上。離本處時。得重罪。
 
[0504c11] 若盜僧物五錢已上。得重偷蘭。
 
[0504c12] 四錢已下。得輕偷蘭。而報罪甚深。
 
[0504c13] 若舍屬一主。物不異主。若不離地。未出家界。步步輕偷蘭。
 
[0504c14] 若入女姊妹奴婢房中。得波羅夷。
 
[0504c14] 若入兄弟兒房中。得輕偷蘭。
 
[0504c15] 若出主地相。亦波羅夷。
 
[0504c16] 比丘尼波羅夷。三小眾突吉羅滅擯。是謂為犯。
 
[0504c18] 開緣 不犯者。與想。取己有想。取糞掃想。暫取想。親厚意想。一切無罪(第三分云。有七法。是親友利益慈愍故。何等七難。與能與難。作能作難。忍能忍密事。相語不相發露。遭苦不捨。貧賤不輕 根本雜事云。凡是親友可委寄人有其五種。一心相愛愍。二近為得意。三是所尊重。四久故通懷。五聞用己財心生歡喜)。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504c23] 會詳 首楞嚴經云。若諸世界六道眾生。其心不偷。則不隨其生死相續。汝修三昧。本出塵勞。偷心不除。塵不可出。縱有多智禪定現前。如不斷偷。必落邪道。上品精靈。中品妖魅。下品邪人。
 
[0505a02] 法苑珠林云。偷盜二報。一貧窮。謂因前。世盜他財物。令彼空乏。故感今生自亦貧窮也。二不得自在。謂因前世劫奪他財。而令他人不得自在。故感今生雖有財物。而屬五家。不得自在受用也。
 
毗尼關要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