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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比丘三千威儀(2卷) 後漢安息國三藏安世高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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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
後漢安息國三藏安世高譯

[0912c26] 佛弟子者。有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在家者。初受五戒為本。遮三惡趣求人天福。以未能[16]永捨家眷屬緣累故。更加三戒助前五戒。一日一夜。種未來世永出因緣。出家者。行有始終上中下業下出[1]家者。先以十戒為本。盡形受持。雖捨家眷屬因緣執作於俗人等。是出家。於具戒者。故是在家。是名下出家。其中出家者。次應捨執作緣務。具受八萬四千向道因緣。雖捨作業緣務。身口行意業。未能具足清淨。心結猶[2]存未得出要。上及不足下比有餘。是名中出家。上出家者。根心猛利。次應捨結使纏縛。捨結使纏縛者。要得禪定慧力。得禪定慧力。心得解脫。[3]得解脫者。名淨身口意業。出於緣務煩惱之家。永處閑靜清涼之室。是名上出家。中出家者。始受具戒。沙門儀法未能周悉。要須依止長宿有德行者。是以[4]優波離問佛。成就幾法盡[5]令不依止耶。佛答。凡成就二十五法。不依止廣而言之。二十五法取要言之。但能知二部戒為本。今但成就十法。一者不知廣利二部戒共[6]議。共議者。當一[7]篇中。或同或異。或僧戒[8]中輕。尼戒中重。或尼戒中輕。僧戒中重。或前[*]篇中有。[9]或後[*]篇中無。或戒本中有。[*]或餘戒中無。或餘戒中[10]無。或餘戒中有[*]或戒本中[11]無。如是等[12]戒不知分部。是名不知戒。二者。不知是罪非罪。或是佛法罪非世界罪。[13]或世界罪非佛法罪。或亦佛法罪亦世界罪。或非佛法罪非世界罪。佛法罪非世界罪者。制戒後長財離衣等是。世界罪非佛法[14]罪。未制戒前殺盜等是。亦佛法罪亦世界罪者。制戒前制戒後犯婬欺戒等是。或非佛法罪非世界[*]罪。制戒前殺草木等是。若比丘觸食夜食。比丘[15]失食宿。觀能作此三事。若食此[16]食。是罪。若可信人共食宿食。是非罪。如是等事不知。是名不知是罪非罪。三者。不知輕[17]不知重。不知輕者。如與戒。沙彌一犯婬戒極慚愧。死不更犯。終身易[18]位不受人請。眾中慨惻。願聽我為比丘。終身勸化作福。如是人等。現世[19]雖不得道種。[20]將來[21]世受罪輕微是名不知輕。不知重者。如[22]掐樹葉比丘。迦葉佛時墮龍中。至今受報未盡。不知犯輕戒而罪重。是名不知重。四者。不知有[23]殘無殘[24]罪。如盜一人五錢[25]後還主。如殺旃陀羅等。是不知無殘罪中有殘。是名不知有殘。不知無殘者。如三十事中。親厚意[26]中索好衣。衣主還索。若不還五錢以上。犯波羅夷。不知如是比[27]丘中有殘無殘。是名不知無殘。五者。不知一制者。有戒始終不開。或有一因緣一開。是名不知一制。六者。不知二制。或有戒二三因緣合為一戒。或有因緣二開乃至六開。是名不知二制。七者。不知偏制。[28]是名淨國不受食。如事[29]外國不[30]洗大小[31]行便。如[32]寒雪國聽著[33]複衣。如是比不犯。餘國便犯。是為不知偏制。八者不知一切制。如殺等無國不遮。是名不知一切制。九者。不知布薩羯磨。布薩者。[34]秦言淨住[35]義言長養比丘和合。若作百一羯磨。而不知和合。是名不知布薩。十者。不知請歲羯磨。請歲者。求人出己之過。若見聞疑語我。若五人以上。作百一羯磨。廣自恣要差[36]二人。所以二人者。僧自恣竟自相向出罪。不得求餘人自恣。餘人僧不差故。二三四人三語自恣。一人心念口言。若不知是者。名不知請歲若成就十法不知上事者。雖滿五歲若過。盡令依止[37]宿長有德者。若不依止。日日犯突吉羅。若知上[38]下十法者。若滿五歲得離依止[39]師。離依止師已。當學作師法。滿十歲當得度人。若不知五法。盡[40]令不得度人。
[0913c06] 五法者。一者廣利二部戒。二者能決弟子疑罪。三者弟子遠方力能使弟子來。四者能破弟子惡邪見。及教[41]誡[42]勿使作惡。五者若弟子病能好看視如父養子。若有五法[43]成就滿[44]十歲。得與人作和[45]上。若不知[46]事者。終身不得度人。[47]度人者得突吉羅罪。既離依止已得度人。度人者當[48]與徒[49]眾者。應知聚眾法。眾中無知法者。百人千人不得一處住。是以優波離問[50]師。云何比丘[51]寓一處住如啞羊。佛言。若比丘不知四法。一者不知[52]說[53]戒。不知戒[54]事者。未知廣利[55]共議決定順經。二者不知說戒事。十四日十五日宜廣宜略。四人[56]以上行籌廣說。二人三人三說戒。一人心念口言。若說戒時有事難起。始說戒序[57]第二第三篇竟。應作一白羯磨。今有事起。已說戒序竟。餘者僧常聞。若[58]僧問不[59]知上事者。是名不知說戒事。三者不知羯磨。應白一[60]更白[1]二。應白二[*]更白[2]四。非法別眾。非法者。先羯磨後白。有事[3]人不現前。[4]設現前不語有[5]此事便唱。別眾者。應囑授[6]不囑授。有事人界外羯磨。界內眾僧亦爾。結內界竟方結外界。是非法別眾。或非法眾聚一處。或眾和合布薩非法。如是比。是名不知[7]會羯磨。四者不知會坐。說戒自恣時。有客比丘來。應更說不應更[8]說。應次第聽不使次第聽。先比丘應出界。而出客[9]比丘或時客來少。雖不應更說。設客有重德。若剛強能作鬪亂事。應更說而不說。如是比是[10]名不知會坐。若眾中不知上四法。不得一處住。應當請知法人來。若請不能得。應舉眾依他知法眾住。若不請不依他[11]知法[12]眾住者。舉眾得突吉羅罪。已得離依止。復得度人。徒眾[13]使得[14]次。應淨身口淨衣食。淨身者。[*]洗大小便剪十指爪。淨口者。嚼楊枝漱口刮舌。若不[*]洗大小便。得突吉羅罪。亦不得僧淨坐。具上坐及禮三寶。設禮無福德。[15]若不嚼楊枝。若食若[16]服藥若飲。得三突吉羅罪。若[17]不淨衣[18]向聚落。得突吉羅罪。淨食者。非大僧觸。非是不可信人共食宿。非是不淨器者。非不澡豆[*]洗鉢器。不用木器及以內食。亦不自種作及販賣得。如是等是淨衣。所以淨衣者踞坐。食者。佛始成[19]道食糜家女糜竟。自念若有出家弟子[20]者。云何[21]坐。云何食。觀諸佛法。皆著淨衣。偏踞坐食一坐食。我弟子法亦如是。所以[22]著淨衣者。欲作限礙能防眾戒故。所以踞坐。為淨衣故。亦[23]反俗法。亦為草坐食易故。因踞坐不如法。得九突吉羅罪。一者脚前却。二者闊脚。三者搖動。四者竪[24]立。五[25]者交。六者垂三衣覆足。七翹。八累脚。九累髀。盡皆犯[26]突吉羅。因不踞坐。得三突吉羅罪。所以坐受香者。達波國有比丘住處。婦女行香觸比丘手。因起欲心即時罷道。師問所以。即說因緣。因是白佛。佛即制戒。若[27]立受香者。得突吉羅罪。所以不得數數[28]食一食者。若作若乞及以[29]盪器。即妨半日之功。亦長婬怒癡結。復不異於俗人。是以一食[30]上。雖知沙門儀法種種別異。未論出家人所作業務。業務者。一者坐禪。二者誦經法。三者勸化眾事。若具足作三業者。是應出家人法。若不行者徒生徒死。或有受苦之因。
[0914b15] 若比丘成就是十法。得度人授人具足戒。成就威儀畏慎小罪。多聞能持[*]師所說法。善誦二部律分別其義。能教弟子增戒學增心學增慧學。能除弟子疑亦能使人除其疑。能治弟子病亦能使人治其病。若弟子生惡邪見能教令捨亦能教人使令捨。若弟子國土覺起能迴其意亦能使人迴之。若滿十歲。若過十歲有成就十法。應授人具足戒。知重罪知輕罪。知麁罪。知有餘罪。知無餘罪。知有羯磨罪。知無羯磨[31]罪。因緣。滿十歲。若過十歲有成就五法。應授人具足戒。能教弟子增戒學增心學增慧學。所行審諦繫念在前有成就五法。三法如上。聰明辯才。有成就五法。戒成就。定成就。慧成就。解脫成就。解脫知見成就。[32]有成就五法。自住戒教人[33]住戒。自住定教他住定。自住慧教他住慧。自住解脫教他住解脫。自住解脫知見教他住解脫知見。又成就五法。成就無學戒眾。無學定眾。無學慧眾。無學解脫眾。無學解脫知見眾。又成就五法。能教弟子增上[34]戒。增[35]上梵行。知犯不犯。知悔過未悔過。滿十歲若過十歲。應授人具足戒。度沙彌[36]為作依止亦如是。上下比丘僧皆明聽。今日歲節四方皆會。佛難得見。法難得聞。賢者會難。歲節易竟。今諸賢者。自見若干生若干死。已得生法中。已得[37]受戒。已得聞法。已得好行。從前歲中至今所犯。若貪婬若瞋恚若愚癡。今日皆當說所犯罪過相。忍愚癡不得匿藏。所犯罪人於眾人中。[38]因欺便為妄言。墮不中止罪。便輕戒自毀。犯婬比丘字迦留多。犯[39]殺比丘字迦[40]留。犯[41]盜比丘字迦留[42]桓。犯妄語比丘字迦[43]桓。皆在舍衛國中[44]起室比丘字迦留。在舍衛國中[45]弄陰出精比丘字迦留多。在羅閱祇國中。有比丘字迦留多將五百弟子在尼衍國中。十三事中。有三事不應懺。何等三抱持匿地不應懺。不真相助不應懺。婬戲檀[46]越婦女及[47]青衣不應懺。是為三不應懺。其餘十事皆應懺。若犯過一日即悔。應作三日懺。若過三日不悔。應作七日懺。過七日不悔。應作十五日懺。若過十五日不悔。應作三十日懺。若過三十日不悔。當更受戒。不者非沙門。若欲懺者。當得二十人。不滿二十人。不應懺[48](言過三十日更受戒者律無此文竟不知出何典)三十[49]事皆應懺。當滿七人比丘少一人不應懺。若犯一日即悔。應作三日懺。若過三日不悔。應作七日懺。若過七日不[1]悔。應作十五日懺。若過十五日不悔。應作三十日懺。若過三十日不[*]悔者。當作九十日懺。
[0915a04] 九十事皆應懺。若犯過一日即悔。應作三日懺。過三日不悔。應作七日懺。過七日不悔。應作十五日懺。過十五日不悔。應作三十日懺。過三十日不悔。應作九十日懺。若懺當滿四人。
[0915a09] 有十事應作[2]羯磨羯磨德。一者久[3]正戒。二者名聞三者智慧四者方便。五者能起功德。六者有德。七者當可比丘僧。八者可檀越。九者能致檀越。十者當[4]滿十歲。
[0915a13] 復有四事應行。一者舍屋敗。二者無檀[5]越。三者饒蚊虻毒虫。四者國君嫉妬道。
[0915a15] 復有四事應行。一者塔使。二者比丘僧使。三者三師使。四者學盡三師所知。應從師求盡[6]至明者。
[0915a18] 所有四事到他國不著袈裟無罪。一者無塔寺。二者無比丘僧。三者有盜賊。四者國君不樂道。
[0915a21] 有七事不應止。一者鬧門間。二者屠殺處。三者祠祀處。四者橋下。五者橋頭。六者四[7]徼道。七者空閑處。此七處惡鬼所止處。
[0915a24] 臥起欲出戶有五事。一者起下床。不得使床有聲。二者著履先當[8]抖擻。三者正住著法衣。四者欲開戶先三彈指。不得使戶有聲。五者戶中有佛[9]像不得背出。當還向戶而出。[10]出不得住與人言。
[0915a29] 澡[11]嗽有五事。一者不得蹲。二者不得向佛塔亦莫背。三者不得向和[*]上阿闍[12]梨諸師亦莫背。四者不得於瀆上若淨地。五者不得中與人共語。亦莫受人禮。
[0915b04] 用楊枝有五事。一者斷當如度。二者破當如法。三者嚼頭不得過三分。四者踈齒當中三嚙。五者當汁澡[13]自用。
[0915b07] 刮舌有五事。一者不得過三返。二者舌上血出當止。三者不得大振手污僧伽[*]梨若足。四者棄楊枝莫當人道。五者常[14]當著屏處。
[0915b10] 取袈裟著時有五事。一者手搔身不得便著當更澡手。二者手未[15]澡不得便持袈裟。三者袈裟不得從上牽下。當以右手逆排左手從下受。四者以下持袈裟。當先抖擻之乃申著。五者不得從前掉著臂上。
[0915b15] 復有五事。一者[16]當先到等。不得令下著地。二者當下兩頭。不得令著足。三者著袈裟不得正向佛塔亦莫背。四者不得向上坐若三師亦莫背五者襞袈裟。不得以口銜。亦不得以兩手奮。
[0915b20] 繞塔有五事。一者低頭視地。二者不得蹈虫。三者不得左右顧視。四者不得唾塔前地上。五者不得中住與人語。
[0915b23] 當念有五事。一者當念佛功德。二者當念佛經戒。三者當念佛智慧。四者當念佛恩大難報。五者當念佛精進乃至泥洹。
[0915b26] 復有五事。一者當念比丘僧。二者當念師恩。三者當念父母恩。四者當念同學恩。五者當念一切人皆使解脫離一切苦。
[0915b29] 復有五事。一者當自念學慧。二者當念除三毒。三者當念求要道。四者[17]視塔上草生。念以手去之不得捉拔。五者見有不淨即分除。
[0915c03] 復有五事。一者天雨當脫履塔下乃上禮佛。二者已當從次第[18]坐依大小坐當問訊。三者僧有眾事。若使行即當行。四者欲出行。當有所報[19]師令知。五者聞[20]揵[21]槌聲即當出會。
[0915c07] 暮入戶有五事。一者欲入當住。三彈指入不得使戶有聲。二者履污泥當於外脫去。三者當如法解袈裟著常處。四者當取履拭持著屏處。五者已當澡[*]洗却住隨意所願。
[0915c11] 欲上床有五事。一者當徐[22]却踞床。二者不得匍匐上。三者不得使床有聲。四者不得大拂拭床席使有聲。五者[*]洗足未燥當拭之。
[0915c14] 在床上有五事。一者不得大[23]欠。二者不得[24]吒[口*普][25](普寸)[26]喈。三者不得歎息思念世間事。四者不得倚壁[27]臥。五者欲起坐當以時。若意走不定。當自責本[28]即起。
[0915c18] 經行[29]有五事。一者當於閑處。二者當於戶前。三者當於講堂前。四者當於塔下。五者當於[30]閣下。
[0915c21]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於閣上坐。二者不得持杖寺中行。三者不得臥[31]誦經。四者不得著屐。五者不得大舉足蹈地使有聲。
[0915c24] 臥有五事。[32]一者當頭首向佛。二者不得臥視佛。三者不得雙[33]申兩足。四者不得向壁臥。亦不得伏臥。五者不得竪兩膝更上下足。要當[34]枕手[35]撿兩足累兩膝。
[0915c28] 夜起讀經有五事。一者不得念我經戒利。餘人不如我。二者設不利。不得言我經戒不利。正為某比丘事故亂我意。三者不得坐念人惡。四者設明日欲問所疑。不得說餘。直當說不解者所知而已。五者不得念言。當持是經中語以行問人使窮。但有是念非賢者法。
[0916a05] 在寺中有五事。一者不得[1]持舍後履上塔上。二者不得逆塔行。三者不得背佛出門戶。四者不得唾塔上。五者不得行[2]塔欄木坐上。
[0916a08]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取非物著非處。二者舍後還不得過用摩摩德水澡手。三者不得妄用眾家手巾。四者不得於眾家井上澡足。五者不得妄取眾[3]家一切人物。有所取當報主復有五事。一者不得與白衣共調譺相罵。二者與人共語不得[4]頷頭。三者不得於上座床上坐。四者不得於上座前踞。五者不得與和[*]上阿闍[*]梨並坐。
[0916a16]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上樹。二者不得持梨擲與人。三者不得持水灑人。四者水中有虫不得飲若[*]洗。五者人[5]罵比丘。比丘不得報。
[0916a19]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瞋恚撾罵畜生。二者不得惡口罵人作畜生。三者不得坐臥[6]令使有畫床上。四者不得花香脂粉自著身[7]上。五者不得歌詠作[8]唱伎。若[9]有音樂不得觀聽。
[0916a23] 飯時有五事。一者比丘以飯不得言。我知何時當死。[10]但復[11]自飽飯來。二者比丘飯[12]已。飽人復持飯來與。比丘不得受。三者比丘飯有餘。不得持擲人。亦不得以擲草上。四者飯有餘當持[13]瀉淨地。五者人有少所[14]餘請比丘去飯不應[15]住行應請飯。復有十事。一者[*]住當彈指直入。二者當視席坐。三者席下有錢刀菓蓏不應[16]坐。四者若兵器衣物在坐下。若承塵土不得坐[17]上。五者若金銀好漆器在前。不得把持形相。六者不得數顧視檀越家婦女。七者當如法坐。八者未食不得為人說法。九者不得飯上有所求索。十者飯未飽不得語。
[0916b07] 不應作禮有五事。一者至舍後還。不得中道為[18]人作[19]禮。亦莫受人禮。二者上座臥不得為作禮。[20]亦莫受人禮。三者上座澡[21]嗽口。不得為作禮。自[22]嗽口亦莫受人禮。四者上座收槃未竟。不得為作禮。[23]自前槃未收亦莫受[24]人禮。五者上座飯。不得為作禮。自飯亦莫受人禮。
[0916b14] 不應作禮。[25]有五事。一者若讀經若持經。不應為上座作禮。二者上座在下處。自在高處。不應作禮。三者上座在前若[26]已去。不應從[27]後作禮。四者不得座上為上座作禮。五者不得著[28]帽為佛作禮。若三師比丘僧上座。其罪重比丘著泥洹僧有五事。一者不得[29]到持下著上。二者當使四邊等。三者襞頭當近左面。四者結帶當於右面。五者帶當三繞。不得垂兩頭。
[0916b23] 露著泥洹僧。有十事。一者上無僧[30]迦支不得著袈裟。二者不得持上塔佛像前。三者不得持入講堂中。四者不得持三師前住。五者不[31]得上座共說經。六者不得持與上座共並坐。七者不得持至摩波利床上坐。八者不得持入上座室中。九者不得持入食堂中若僧前。十者上無僧[*]迦支。不應出門下[32]樓三尺。
[0916c01] 著三法衣有五事。一者著泥洹僧上[33]無中尼衛。不得著安陀會。二者著中尼衛上無安陀會。不得著欝多羅僧。三者著安陀會上。無欝多羅僧。不得著僧伽梨。四者三衣當令中外等。五者不得過三色。如法行步。是為道法。
[0916c06] 持鉢有五事。一者當令帶堅。二者當著左腋下。三者行時當使外向。四者不得使下[34]扈相近。五者飯已持鉢當還使自向。
[0916c09] 澡鉢有五事。一者當用澡豆若[35]皂莢。二者不得[36]於淨地。三者不得向塔比丘僧若三師。四者不得跳擲棄水。五者不得以污[37]巾拭中外。各當有[38]常巾。手摩燥為善。急欲出會時。當著日中使燥[39]向火。
[0916c14] 持戶[40]鑰有五事。一者欲出時常當先所[41]披貫臂著指。二者欲閉戶不得并持[*]鑰。[42]牽大戶當諦視。三者欲開戶。不得并持[*]鑰大排戶。當徐脫之。四者著常處取持自近。五者至七日當拭去[43]鉎持。
[0916c19]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與女人連席坐。二者若[44]賢明醫師不得從問[45]諸藥諸事。三者不得與世人諍語。四者母人與比丘對坐。不得妄說不急事。五者設見因緣不可意。即當起去。
[0916c23] 行至人家讀經有五事。一者當四人俱。二者往當隨次如法坐。三者當視因緣。可讀經不。[46]不可[*]讀經不。四者[47]若坐席人不欲聞經。當退止。五者若座中有醉者。惡言形相經者不應復讀。
[0917a03] 比丘至郡國縣長吏。有三事應[1]往。一者為三師事故。二者為病死亡。來呼比丘讀經故。三者請比丘飯故。
[0917a06] 有七事不應往。一者不得妄往候事。二者不得事事往[2]到。三者不得強往從請事。四者設往不得為說諸藥事。五者若呼比丘。問世間事。若難異經。六者呼比丘教相星宿視歲善惡。七者比國起兵。欲呼比丘[3]宜軍事。如賢[4]者不應往。
[0917a12] 上高座讀經有五事。一者當先禮佛。二者當禮經法上座。三者當先一足躡阿僧提上正住[5]坐。四者當還向上座。五者先手[6]安座乃却坐已。
[0917a16] 坐有五事。一者當正法衣安坐。二者[7]犍[8]搥聲絕當先讚偈唄。三者當隨因緣讀。四者若有不可意人。不得於座上瞋恚。五者若有持物施者。當排下著前。
[0917a20] 不應說經有五事。一者人不敬三師。二者人犯戒。三者誹謗佛道。四者比丘問經不如法。五者不應為白衣說比丘戒經。得罪。
[0917a23] 復有五事。一者[9]相牽連臂。二者同小床。三者人知少所經。欲來難比丘。四者說經人不聽。五者人病酒。皆不應為說法。
[0917a26] 欲坐禪復有五事。一者當隨時。二者當得安床。三者當得[10]端坐。四者當得閑處。五者當得善知識。
[0917a29] 復有五事。一者當得好善檀越。二者當有善意。三者當有善藥。四者當能服藥。五者當[11]得[12]助爾乃得猗。隨時者。謂四時。安床者。謂繩床。軟座者。謂毛坐。閑處者。謂山中樹下。亦謂[13]私寺中不與人共。善知識者。謂同居。[14]善檀越者。謂令人無所求。善意者。謂能觀善。[15]善藥者。謂能伏意。能服藥者。謂不念萬物。善助者。謂禪帶。
[0917b08] 禪帶有五事。一者當廣一尺。二者當長八尺。三者當頭有鉤。四者當三重。五者不得用生[16]草。亦不得用金鉤。
[0917b11] 有五事不應用坐。一者眾坐時。二者入城時。三者九十日竟時。四者與三師同處為恭敬。五者至白衣家若客舍皆不[17]應獨自一室中安隱時得用作私匿。
[0917b15] 有五事。一者當用熟韋。二者當如法作。三者不過再重。四者不得絲綴之。五者著當如法。不得使濕著。
[0917b18] 有五事。一者不得著禮佛。二者不得著入眾坐。三者不得著[18]上佛塔上。四者不得著經行。五者天雨不得著自得分衛。
[0917b21]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著入三師室。二者不得持問經。三者不得著持為和[*]上阿闍[*]梨作禮。四者不得[19]著為眾[20]僧作禮。五者日暮不得用[*]洗。
[0917b25] 有五事應相入室。一者問訊。二者病瘦往瞻視。三者問經。四者有所借。五者眾人使往呼[21]住有五事。一者當於外彈指。二者入當脫帽。三者當作禮。四者當正住人教坐乃坐。五者不得忘持[22]入經。
[0917c01] 問經有五事。一者當如法下床問。二者不得共坐問。三者有不解直當問。四者不得持意念外因緣。五者設[23]解頭面著地作禮反向。出戶復有五事。一者不得教買某來我欲飯之。二者不得持菓蓏與沙彌。汝持授我我欲食之。三者不得調譺臥人床上。四者不得唾人淨地。五者人如法呵之。不得怒去。是[24]為恭敬。
[0917c09] 和[*]上當有十五德。一者當知戒。二者當持戒。三者當不犯戒。四者當知經。五者當自守。六者當教經。七者當教[25]誡。[26]八者當教習[27]意。九者當教稍稍受。十者當教法則。十一者當自[28]有[29]隱德。十二者[30]能致檀越。十[31]三[32]者不得有獨匿[33]心。十四者人[34]持物來。當言皆為眾人物。十五者占視病瘦。當令[35]差。
[0917c16] 復有十[36]五事。一者有弟子當能衣食。二者當能[37]經紀。三者當能解經令知義。四者有深經好語。皆悉當教弟子。五者有所問當能報語。六者當能分別。為[38]說三惡道罪。七者當能教黠慧如我勝我。八者當教持戒分別知所行。九者當教曉戒隨說。十者當審弟子意節度與。阿闍[*]梨當有五德。一者當有四阿[39]含。二者當有戒具德。三者當有慧德。四者當有大德。五者當自守。
[0917c25] 復有五事。一者作師當自持戒。二者設弟子衣被破敗當能給與。三者弟子病瘦。當能瞻視。四者當致布施。分別為說罪福。五者十歲應作和[40]上。所知當具悉。
[0917c29] 復有五事。一者當教學慧。二者當教多誦經。三者當教能解經。四者當教深經。五者當教莫與人諍經。
[0918a03] 復有五事。一者當教[*]誡。二者當教稍稍受。三者當[1]教知戒。四者當教[2]持戒。五者當教。隨和[3]上。十歲盡所知事。事師有五事。一者當畏敬師。二者。當隨師教[4]誡。三者當隨順師意。四者當識師語。五者不得違師教。
[0918a08] 復有五事。一者朝暮往問訊安否。二者往當著袈裟脫帽。三者往至戶[5]前當三彈指。不得縱橫入。四者當頭面著地作禮。前長跪問消息。五者若師言賢者某人來。說卿所作不如法。汝自知犯過不。設有即當悔過。言某實愚癡。[6]若無有不得還語。師教去即起作禮。還向出戶。
[0918a15] 復有五事。一者當為師取賓揵澡槃。出淨[*]洗著水持還。二者當拂拭床席次襞被[7]杭。三者當為師襞袈裟著常處。四者自却住。師教坐不得便坐。師三言坐。乃應坐。若問卿經利不。若不教誦不應便誦。五者若自問經戒。視時可問不應[8]問。
[0918a21] 復有五事。當報。一者沐浴剃頭。二者澡[*]洗。三者出行。[9]若近讀。四者若作眾事。五者病瘦服藥。有弟子事師二十事。若比丘作法衣服。有五事。一者當頭面著地作禮。二者當如事說。某[10]到。某今持作。某白如是。三者師默然不報。當起作禮去。四者若聽使作。[11]當如法受教。五者師若言是[12]未可作。某使廣若干長若干。當隨師教不得違。
[0918a29] 復有五事。一者三衣不具。急當具[13]足。二者已具不復多作。三者法衣破敗應當作。四者衣未極敗不應作。五者作法衣當如度。得作三色青黃木蘭。是[14]為衣服。
[0918b04] 染法衣有五事。一者當用淨器。二者[15]當屏處。三者當令竿堅。四者不得[16]離去。五者當數持視。
[0918b07] 著法衣有五事。一者至檀越家。不得開胸前入門。二者不得以法衣[17]掛肘入。三者不得摸法衣入門。四者不得擔法衣入門。五者不得左右顧視。
[0918b11] 行[18]到時著法衣。有五事。一者道中見三師。當出右肩。二者覆兩肩。當從喉下出右手。三者覆兩肩。得從下出右手。四者行泥中。得持一手[19]斂衣。五者還入戶恐污衣。得兩手斂衣。
[0918b16] 不應著僧伽梨。有三事。一者作塔事。二者作招提僧事。三者作比丘僧事。
[0918b18] 復有十事。一者補未訖。二者浣未燥。三者沙彌持[*]鑰出未入。四者大風。五者雨墮。六者大水。七者大火。八者縣官。九者盜賊。十者[20]與女人事。
[0918b22] 復有五事。一者泥濕。二者霜露。三者大陰。四者入[21]出。五者遠行。
[0918b24] [22]曝法衣有五事。一者風起不得[*]曝。二者六日當還一[*]曝。三者不得當人徑。四者不得[23]太久。五者不得即襞。且當盡起。
[0918b27] 浣法衣有五事。一者不得持足蹋。二者不得兩手著[24]擩。三者不得兩手捉提。四者不得持衣[25]披戲人。五者不得襞著席下居。
[0918c01] 復有五事。一者著淨巾上。二者欲襞持入。當從人受。三者持入當著常處。四者不得持餘衣著上。五者不得襞法衣臥上。
[0918c04]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無三法衣入眾僧坐。二者法衣不具。不得入寺中止。三者至舍後未淨手不得著衣。四者至舍後未用水不得上塔。五者至舍後。當脫袈裟僧[*]迦支。
[0918c08] 沐浴鬀頭報有五事。一者從十五日至十五日報。具沐浴剃頭應報。二者澡[*]洗當報。三者除手足爪應報。四者自[26]知常。若小小不應報。五者自知不應時。皆不應報。欲出行報有五事。一者當頭面作禮。二者當正住如事說。三者已可當禮。四者若師[27]可止不得違。五者。欲還入室讀經。
[0918c15] 入浴室有二十五事。一者當低頭入。不得上向。二者當隨次踞。勿當[28]日前。三者不得讀經[29]狂語。四者日達嚫。不得以水[*]洗。五者不得取日水用。六者不得持水澆火。七者不得呵火多少。八者不得多用人水。九者不得於中浣手巾衣。十者浴已即出去十一者和[*]上阿闍[*]梨在中不得入。十二者三師浴。當入迴之。十三者三師浴。當持衣住外待。十四者已出易衣。當取浴布浣之。十五者自入浴當報。十六者入當著麻油。十七者當用土。十八者用澡豆。十九者當用灰。二十者當用湯已乃用水。二十一者當多少誦經二十二者當持水澡浴處。二十三者不得住上座前二十四者設無日當達嚫[30]禮越主二十五者出。不得當風住急入[31]室。
[0919a01] 入溫室有二十五事。一者當隨次坐。二者各自讀經。三者當思惟念道。四者不得妄起至上座前。五者不得與下座共說世事。六者聞揵[1]槌聲當先禮佛。七者當禮比丘僧。八者不得至上座處坐。九者不得左右顧視語。十者不得唾污淨地。十一者不得呵叱下座。十二者不得呵人火。十三者不得數起出入。十四者行不得使足有聲。十五者出當牽戶反閉之。十六者設戶已閉當彈指。十七者不得大[2]排戶使有聲。十八者已彈指安心讀經。十九者。自讀經不得中語。二十者人讀經不得妄語。二十一者讀經未竟。不得數起使床有聲亂人意。二十二者讀經未竟。不得先去臥。二十三者達嚫未已。不得便開戶去。二十四者當禮佛。二十五者當禮上座。
[0919a16] 入堂室有五事。一者當禮上坐。二[3]者不得解袈裟著[4]上座前捨起。[5]三者不得大聲。四者不得聚語笑。五者上座說經。當一意聽。
[0919a19] 復有五事。一者人說經時有是非不得中斷人語。二者已竟徐起問疑。三者不得諍經以惡意相向。四者不得瞋恚臥人坐上。五者當思惟自責。
[0919a23] 對問經。有三事應問。三事不應問。一者人身安隱應問。二者人歡喜時應問。三者人自說經隨時因緣應問。人身不安隱不應問。若不歡喜不應問。人說他事不應問[6]。
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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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下
後漢安息國三藏安世高譯

[0919b06] 十二頭陀者。一者不受人請。日行乞食。亦不受比丘僧一飯食分錢財。二者止宿山上。不宿人舍郡縣聚落。三者不得從人乞衣被。人與衣被亦不受。但取丘塚間死人所棄衣。補治衣之。四者止宿野田中樹下。五者一日一食一名僧[7]迦僧泥。六者晝夜不臥。但坐睡來起經行。一名僧泥沙[8]者傴。七者有三領衣。無有餘衣。亦不臥被中。八者在塚間。不在佛寺中。亦不在人間。目視死人骸骨。坐禪求道。九者但欲獨處不欲見人。亦不欲與人共臥。十者先食菓蓏。却食飯食已。不得復食菓。十一者但欲露臥。不在樹下屋宿。十二者不食肉亦不食[9]醍醐。麻油不塗身。
[0919b19] 持錫杖有二十五事。一者為[10]地虫故。二者為年老故。三者為分衛故。四者出入見佛像。不得使頭有聲。五者不得持杖入眾。六者日中後不得復持杖出。七者不得擔著肩上。八者不得橫著肩上以手懸兩頭。九者不得手掉前却。十者不得持杖至舍後。十一者三師已持杖出。不得復持杖隨出。十二者若四人共行。一人以持杖出。不得復持杖隨後。十三者至檀越家。應杖不得離身。十四者至人門時當三欬瘶不出。應當便去至餘處。十五者設人出。應當杖著左肘挾之。十六者杖在室中。不得使著地。十七者當持自近臥床。十八者當取拭之。十九者不得使頭有[11]生。二十者欲持杖出。當從沙彌受若白衣受。二十一者至病瘦家宿。應得暮杖二十二者遠送過去。當得暮杖。二十三者遠請行宿。應得暮杖。二十四者行阿其云。應得暮杖。二十五者常當以自近。不得指人若畫地作字。
[0919c08] 至優婆塞家。有五事應往。一者為僧使。二者分衛。三者阿其云。四者請飯。五者疾病死亡。其餘一切皆不應往。
[0919c11] 比丘為優婆夷說經。有五事。一者優婆夷抱小兒來問經。不應持婬意向說。二者設婬意起。不得前取小兒摩弄。三者不得牽坐著邊。四者優婆夷使比丘說麻油術經。當令男子持楊枝與比丘。當持男子手中楊枝者善不應說。五者若優婆塞。與優婆夷俱來問經。若優婆塞先去比丘亦應出。不者非法。
[0919c18] 新至比丘有十德。一者禮佛已。當却住問摩摩德姓字。比丘僧幾人[12]日持為姓字。二者上座當禮下座問訊。三者不得問所止處。四者人與比丘床席臥具。不得呵好醜。五者當求依止阿闍[13]梨。六者當亦供養。七者不得呵經。八者不得自在出入。九者欲掃塔[14]上當報摩波[15]梨。十者欲出去有臥具當[16]寄主人。
[0919c25] 復有五事一者當憂眾事。二者不得妄用。寺中淨水。三者不得妄至人戶。四者不得逆行。五者不得踰越寺中[17]杖木上。
[0919c28] 當以十事待新至比丘。一者當[18]避與房。二者當給所須。三者當朝暮往問訊。四者當語國土習俗。五者當教避諱。六者當語乞匃處。七者當語僧教令。八者當語[1]其可食。九者當語縣官禁忌。十者當語賊盜。某許可逃。某許不可逃。新至比丘。欲到賢者[2]所自歸持作依止阿闍[*]梨。當先自說言。今我為某遠離[3]三師。各去是若[4]干里。[5]今某獨來在此。本意欲學。連遇國[6]君不安故。來到是今自歸賢者。當為我作依止阿闍[*]梨賢者用某自歸故。受某甲為弟子。當與某甲共止作弟子當依某甲與共居。[7]為某甲弟子。賢者當用法故。當為某甲作阿闍[*]梨師。已頭面作禮因言。阿闍[*]梨。為用三尊故。已受某甲為[8]師作。當教某[9]甲所行出入法若有強共某諍某。阿闍[*]梨當有某[10]甲作弟子。若阿闍[*]梨若某。欲去止俱得自在。設某去後。復從彼[11]面來還。阿闍[*]梨故當受某為弟子。[12]如是說至三。師當言報賢者某聽今我所說。令卿得道常當行。如佛語當護戒。當忍辱當精進。當一心念道當念慧。當止身口意滅毒。當為三法事。已作佛弟子。不得念行世間事。能如法行者。會當得道度世耳。說竟。起作禮持頭面著師足去。還取衣鉢[13]往上師從受衣。若比丘受衣鉢三衣。阿闍[*]梨比丘當自說亡失。若水火盜賊壞敗因緣。比丘先自歸言。明賢者。慧行淨戒是某三師為某。如是便三說本因緣已。三說便[14]上。若鉢若衣受阿闍[*]梨。便說教[15]誡。某賢者聽人有六情。當護當念清淨。雖世間淨潔。不能到清淨行慧者道。當護內外清淨。不垢不漏內外相應。是為能致清淨道者。是故當依當攝當護。是為鉢事[16]依者。當言數持視數著以時浣。比丘譬如賢者。亦世間處身。樂沐浴薰香衣服臥具。寧欲令身不安隱意不安隱。所有可意有破服。不設具堅安隱。亦不能致清淨慧者道中。若漏濕為虫所食腐。譬身若一處腐爛。從是不安隱。不致慧者道。譬身若一處。為虫所食瘡。若痛若痒。從是不安隱。不致慧者道。從上至竟依護內外[17]洗淨。是為除貪亦少欲。使致賢者清淨。是為依事。
[0920b10] 依止阿闍梨教弟子。有十五事。一者比丘僧會時。當教如法視上下。二者比丘僧有令語使莫犯。三者當教隨順僧上下。四者當教[18]令恭敬。五者當語國土方俗忌諱。所可食飯應爾不應爾。六者當語匃處。某處可往。某許不可往。七者若有賊盜。某處可逃。某處不可逃。八者病瘦當占視之。九者衣被破壞當給與。十者若有去住不得留難。十一者當相視人意。十二者當隨方便所住。十三者來[19]有問當答[20]讓。十四者欲澆灑地常當謙讓。十五者有過不得言我不復與卿語。是為依止阿闍[*]梨法。
[0920b22] 弟子依止阿闍[*]梨。有五事。一者當數往。二者[21]往至戶當三彈指。三者入當頭面禮。四者長跪問消息。五者去當還[22]出戶。
[0920b25] 復有五事。一者旦夕往問訊。二者師呼即著袈裟[23]往。應不得單身[24]著[25]屐入。三者當掃地具澡水拂拭床席。四者若自有所作。若出入行止當報。五者[*]往受經問解得不得。不應有恐意。是為五事。自[26]依止阿闍[*]梨法。
[0920c01] 賢者比丘不應畜七種藥。一者辟穀藥。二者消穀藥三者吐下藥。四者強中藥。五者服食藥。六者毒藥。七者兵瘡藥。無有病一切不應服藥。亦不得與他人使服。墮罪。
[0920c05] 比[27]丘欲起沙彌法。有五事。一者當知四阿含。二者當知戒。三者當知經。四者當知有慧。五者[28]當有德。
[0920c08] 復有五事。一者當持戒。二者當不犯戒。三者當能解經。四者當忍辱。五者當自守一切。具有是行者。乃可舉沙彌。不悉知不應起沙彌比丘有沙彌。當教行五事。一者沙彌作眾事未竟。不得呼使。二者不得令沙彌求賢者長短。三者不得信沙彌語。四者不得於眾中大聲罵沙彌。五者不得獨使令當給眾事。
[0920c15] 有三事不應與沙彌共居。一者愛端正好。二者見之欲瞋。三者疾病。
[0920c17] 有三事應逐去。一者言犯戒無罪。二者言無佛法僧。三者行向人說和[29]上阿闍[*]梨善惡若欲遠行。持沙彌寄人。有五事。一者先問沙彌某可汝意不。二者汝承事主能可人意不。三者設呵罵汝不得言非我阿闍[*]梨罵我為非。四者承事主如[30]視我。五者如法教汝不得捨去。持沙彌至主許寄時。有五事。一者當教頭面禮。二者教自歸。三者當言卿視。我沙彌如卿沙彌。四者我從彼來還。自當歸我。五者若我無常長屬卿。
[0920c27] 受人寄沙彌。有五事。一者當教讀經二者教莫犯戒。三者當教隨眾上下。四者當教行步法則。五者教恭敬眾人。
[0921a01] 比丘僧飯時。有五事。一者上座未坐不得先坐。二者上座未受案不得先受。三者上座未飯不得先飯。四者上座飯未訖不得先[1]止。五者上座未起不得先起。
[0921a05] 受案有五事。一者當持手巾并受。二者當[2]決闊尺六。三者當持手巾連案若机足。四者當却膝。五者兩肘不得離膝。
[0921a08] 復有五事。一者已受莫離。二者不得狂左右顧視。三者已離當從上座受。四者設人不應不得食。五者若人宿與不相[3]便。可當自作方便。若自呼人。
[0921a12] 復有五事。一者左右手不得有所携持。二者不得大呼有所求索。三者授人鉢當視上下相前人。四者授鉢當右手撫上。五者當護所受。
[0921a16] 復有五事。一者人來授物。手近當更澡手。二者不得持上著鉢中。三者若見不可意不應食。亦不得使左右人知。四者食中不得唾上座前。五者不應飯而飯之。墮罪。
[0921a20]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以手摩[4]抆面目。二者左手已污。不得近右手。三者若手已污不得[5]獲鉢[6]水。四者不得[7]已污手正袈裟。五者不得持手巾拭[8]膩手。
[0921a24] 復有五事。一者前杯[9]著設橫當正之不正者不得食。二者食具已墮不應復食。三者若人來有所益。常當以指墮[10]柱之。四者不見來時不應食。五者飯食在前不得甞味。
[0921a28] 復有五事。一者飯時不得於坐上失[11]風。二者飯未已不得中唾前地。三者急欲唾唾履下。四者已澡手不得復持履。五者已持履自知手污。不取拭者不得以持袈裟右飯食四十條事。
[0921b04] 飯食上澡漱。有五事。一者不得[12]挼手[13]杯上。二者不得手指挑撩口中。三者不得[14]涕鼻大[15]唾鉢中。四者漱口不得令有飯吐鉢中。五者不得大奮手污[16]濺左右人。
[0921b08] 復有五事。一者持手巾不得教軟。當先熟歷手。二者不得奮濕[17]取燥。三者不得以手拭面目鼻口。四者不得言我自有不取持去。五者當如法用之。
[0921b12] 復有五事。一者以拭手燥即當藏[18]棄膝上巾。二者已即當正袈裟。不得羅左右人。三者下座澡[19]未已。不得呵令使來。四者日達嚫不得亂語。五者達嚫未竟不得[20]妄起。
[0921b16] 復有五事。一者若上座為檀越說經。當正坐聽。二者若急欲去作眾事。當過白摩波利。三者急欲東西使。當語下[21]坐人。四者若得錢分即當撿藏之。五者若有所還若欲寄人。不得以足推徙。亦不得遙擲與。
[0921b21] 飯上有十事。左右顧視無不有罪。一者當視上座受案未。二者當視上座前具未。三者視下座亦爾。四者人皆飯。當復視之上座前少。何等有盡者。為呼益。五者視下座亦爾。六者飯未已。當復中止視。上座欲得何等。七者視下座亦爾。八者當視上座已未設自先已。以手持前所有不得坐視[22]人。九者視下座亦爾。十者不得先取案。當排之當[23]持待人。
[0921b29] 比丘持賓揵澡槃。有二十五事。一者手不淨不得[24]擭上飾手。二者手不淨。不得擭上蓋。三者手不淨。不得擭前口。四者手不淨。不得使益水。五者手不淨。不得擭前頸。六者當從下捧腹。七者[25]水少但當小[26]洗手使淨。八者當出益水還[27]入善澆。九者欲益澡水當先[28]澆[29]水三[30]洗令淨。十者欲著水。當三倒易水滿持入。十一者欲持入不得當道住。十二者安著屏處。十三者下常當使有枝。十四者安[31]正上蓋。十五者當宿[32]盛水令滿。十六者持澡槃不[33]得曳有聲。十七者不得使上邊污。十八者不得使中有飯。十九者棄不淨水。二十者棄水不得遠手徐徐[34]瀉之。二十一者澡槃當先澡內外使[35]澡淨。二十二者持澡槃手不淨。不得中止持漱口。二十三者持澡槃手污。不得擭賓揵上拭若口。二十四者不得取竈下水用澡賓揵。二十五者中外各當三更水澡乃得持入。欲持賓揵著槃中。不得大投使有聲。
[0921c19] 當用手巾有五事。一者當拭上下頭。二者當用一頭拭手。以一頭拭面目。三者不得持拭鼻。四者以用拭[*]膩污當即浣之。五者不得拭身體。若澡浴各當自有巾。
[0921c23] 若著僧伽[*]梨時。持手巾有五事。一者不得使巾頭垂見。二者不得持白巾。三者當敗色令黑。四者不得拭面。五者飯當用覆膝上。飯已當下去。設不去若有來作。禮若起去先取襞去之比丘僧有七人。不應作摩波利及直日。一者年老不任事。二者病疹瘡不淨潔。三者久病羸極。四者眾人共使養病。五者上座日。六者摩摩德。七者直歲是。七[1]人皆不應作。若有強[2]揵如[3]反。不欲作者不應訶問。自是後世珍寶藏[4]也。
[0922a04] 作鉢泥僧摩波利。當行百六十德。作直月。當行六十德。作直日。當行十德。作摩摩德。當行三十德。作直歲。當行十德此上五人如上行者。[5]久會至無為度世道矣。
[0922a08] 鉢泥僧摩波利。有十五德。一者用佛故。二者用法故。三者用比丘僧故。四者當惜眾物。五者當惜招提僧物。六者當惜比丘僧物。七者當知佛事。八者當知招提僧事。九者當知比丘僧事。十者不得持塔物著招提僧物中。十一者不得持塔物著比丘僧物中。十二者不得持招提僧物著塔物中。十三者不得持招提僧物著比丘僧物中。十四者不得持比丘僧物著塔物中。十五者不得持比丘僧物著招提僧物中復有十五德。一者欲有所作。當[6]白報眾人。二者不得割奪眾物獨匿自入。三者不得持眾人物私意饒益親厚。四者不得斷取眾家物以[7]匿施用作名字。五者當數護理眾家臥具。六者若有病痛當占視隨所思持與之。七者當恭敬瞻視比丘僧。八者為比丘僧作飯食當令淨潔。九者當隨婆羅門意。十者譬如事鬼神無有異。十一者不得自瞋喜。十二者欲行清淨不[8]得露身於竈下作事。十三者日暮常當自起按行門戶。視諸比丘戶皆閉。不[9]設見異人。不得即呵問言。卿為是沙[10]門。[11]許當復待明日。十四者不得掃寒著熱。十五者不得掃熱著寒。是為十五事。
[0922b01] 營事維那。飯時於堂中當行。二十五德。一者已布空案。當自身行遍視下竟皆遍淨不。二者不得先布空案。三者上座已[12]有應分飯。四者一切[13]有所分布。皆當至沙彌若白衣受五者三師在中不得持增益。六者作分上下當使平等。七者分飯自當更手令平。八者欲分羹當三迴杓乃斟。九者令汁滓調。十者不得即以釜中羹著人鉢中。皆當先更分著器中。[14]十一者所有分不得於上語笑。十二者不得遙大呼言取某來。十三者眾中有不食羹者。為取所便與之。十四者若眾中有不相便可者。不得即於坐中呵罵。十五者急當念養病。十六者飯時人持物來。當即分布盡之。不得言當遺後日。十七者急先益羹。十八者急當益中飯盡。十九者不得中止踞視僧。二十者不得遠離僧於前捨出。二十一者皆已飯。當自視中所不具者。復視多少益。二十二者不得住大呼從人[15]撿挍食具去。二十三者蓋藏無令有聲捐棄著地。二十四者當教人豫具掃箒澡水手巾。二十五者當住待僧達嚫竟。自當白畢竟乃出去竈下有二十五德。一者為鉢泥僧盡力忍辱。二者當佛法行恭敬等視上下。三者若人從有所索。有即當一切與。不得[16]逆言無有。四者當早起行視當一切具。五者一切使人行。若有所買不得施乞之。六者欲呼使不得遙大作聲呼。七者一切有所作。不得使物器大有聲。八者一切當可眾人意。不得自在直行強。九者若人持飯來若餘物多少。即當白眾人[17]使達嚫。不得獨受便遣令去。十者即分布令遍。設使過時當藏[*]棄不得便先[18]當視。十一者若檀越來言欲作[19]飯。未見所有。不得即對人[20]說。若主人持錢來。作比丘僧飯。若鉢泥僧與主人。若白賢者。共議所當兩作。不得獨自可。十二者汲水不得大投瓶井中令水濁。十三者不得自擇米。十四者澡釜三易水令淨。十五者勿持釜中熱湯澆瀆中。十六者不得自然竈。十七者不得自掃生草斷去根。十八者不得以生菜根葉著火中。十九者不得持[21]食飯注瀆[22]中。二十者一切飯具當覆上。不得使[23]受塵坌。二十一者不得教人作長分。設僧不食當自置[24]棄之。二十二者不得持眾物[25]猗身以作恩惠。二十三者蓋藏自當行視令堅。二十四者不得分今日食遺旦日。二十五者不得持旦食遺今日。
[0922c17] 有七事以待新至比丘。一者來至即當問消息。二者當為次座上下。三者當給與房室。四者當給臥具被枕。五者當給與燈火。六者當語比丘僧教令。七者當語國土習俗。
[0922c21] 教人市買有五事。一者當教莫與人諍。二者當教買淨者。三者莫使侵人。四者不得走[26]促人五者當護人意。
[0922c24] 買肉有五事。一者設見肉完。未斷不應便買。二者人已斷餘乃應買。三者設見肉少不得盡買。四者若肉少不得妄增錢取。五者設肉已盡。不得言當多買。
[0922c28] 教人汲水有五事。一者當使先淨澡器。二者當使著屏處。三者當覆上令淨。四者不得持[*]膩汁污。五者若人有污不得復[1]用。
[0923a02] 教人破薪有五事。一者莫當道。二者先視斧柄令堅。三者不得使破有青草薪。四者不得妄破塔材。五者積著燥處。
[0923a05] 教人擇米有五事。一者當自量視多少。二者不得有草。三者擇去鼠屎。四者不得令有穬。五者向淨地。教人洮米有五事。一者當用堅器。二者用淨水。三者五易水令淨。四者內著屏處。五者覆上令密。
[0923a10] 澡釜有五事。一者不得持汁大衝釜底。二者當使蓋器受污水出棄之。三者當[2]添滿水。四者淨澡木蓋覆上。五者日暮覆[3]上看令堅。燃竈有五事。一者燃火不得[4]橫薪。二者不得燃生薪。三者不得燃釜倒逆薪。四者不得自以口吹火燃。五者不得持熱湯澆火滅。
[0923a16] 教人炊米有五事。一者當教待氣出而莊[5]之。二者隨氣上米稍稍炊之。三者安正甑不得令氣泄。四者著米甑中隨覆之。五者已熟下之。亦當覆上莫使露也。
[0923a20] 擇菜有五事。一者當去根。二者當令等。三者不得令青黃合。四者當使澡淨。五者皆當令向火知之乃得布用。
[0923a23] 作羹有五事。一者當教如次內物。二者當令熟。三者令味調適。四者當自視令淨潔。五者已熟當去下火覆之。
[0923a26] 教人澡案一切食具有五事。一者皆當三易水使淨。二者拭使淨。三者布案使相去二尺。四者皆當案正下[6]橙令堅。五者不得令污比丘僧衣。
[0923b01] 揵椎有五事。一者常會時。二者旦食時。三者晝飯時。四者暮投槃時。五者一切無常。
[0923b03] 復有七法。一者縣官。二者大火。三者大水。四者盜賊。五者會沙彌。六者會優婆塞。七者呼私兒。
[0923b06] 當復知十二時揵椎。常會時先從小起稍至大大下擊二十。稍小二十一下。小小十下復大三下。旦食大下八。晝食一通。投槃亦一通。[7]會沙彌三下優婆塞三下無常者隨視時。縣官水火盜賊亦隨[8]時。呼私兒一下。持一通至比丘揵椎無後音有百六十事鉢泥僧會。摩波利所當行。鉢泥僧會時。有五事。一者當禮佛。二者當禮僧。三者隨次坐。四者不得大踞床[9]有聲。五者遺上座處。
[0923b15]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諍坐上下。二者當恭敬上座。三者當隨眾法令。四者若摩波利次直日若使作即當如法受。五者已畢。
[0923b18] 起坐當過白和[*]上阿闍[*]梨已。受直日有五事。一者當先受戶[10]鑰。二者當數銅佛像。三者當數銅香[11]爐。四者當數銅燈。五者當[12]正坐席[13]自承[14]比。
[0923b22] 掃塔上有五事。一者不得著履上。二者不得背佛掃塔。三者不得取上[15]墡土持下棄。四者當下佛像上故花。五者當[16]且過澡手自持淨巾還。拭佛像復有五事。一者當堅持。二者常拭令淨。三者不得以手摩近面目羅手指。四者當自出錢買花。五者當布與人令散佛上。
[0923b28] 掃塔下有五事。一者當先灑地。二者當使調。三者當待燥。四者不得逆掃。五者不得逆風掃。
[0923c02] 掃除又有五事。一者不得去[*]墡土。二者當自手[17]拾草。三者當取中土轉著下處。四者不得令[18]四角掃處有迹。五者掃塔前六步使淨。設大比丘僧會時。掃除講堂中有七事。一者當早起行視門戶開未。二者當撿空燈當[19]摒之。三者[20]當掃拭佛像去前宿花。四者當燒香著佛前。五者當作大燈火著堂中央。却正比丘僧坐席。六者僧比丘事畢去徐當灑地。七者當更淨掃地。
[0923c11] 有五事灑地。一者當却行。二者當輕手。三者當令遍。四者當待燥。五者不得[21]濺人衣。掃塔地有五事。一者不得背佛。二者不得不掉手污人足。三者不得掃去[*]墡土。四者當自手除出棄之。五者不得當人道。亦莫棄水中及圊中。
[0923c17] 撿燈有五事。一者不得滅中炷。二者當[*]瀉中餘膏作大燈燃著佛前。三者當取空燈內著常處。四者不得妄破碎。五者若[22]亡[23]物皆當應買償著常處。
[0923c21] 燒香著佛前有三事。一者易中故火。二者當自出香。三者當布與人。整頓比丘僧床席有三事。一者當安隱視床足使堅。二者當下意掃拭令淨。三者[24]拂拭席當使遍。不得令污比丘僧衣。
[0923c26] 具香[25]爐有三事。一者當先除去故火。拾取中香聚一面。二者當拭令淨乃著火。還取故香著中。三者著火不得大熾[26]火不得少令灰火疾滅冥。燃燈有五事。一者當持淨巾拭中外令淨。二者當作淨炷。三者當自作麻油。四者著膏不得令滿。亦不得令少。五者當護令堅。莫懸妨人道污人。是直日法。如上行之得福。右六十事直日所行。
[0924a05] 摩摩德有十五德。一者用佛故。二者用法故。三者用比丘僧故。四者用和[*]上阿闍[*]梨故。五者用我棄家作沙門故。六者用作主人耐忍四遠故。七者當待四遠故。八者眾中人有過。不得於前言當[1]擅罰之。九者眾中一人有過。眾人欲罰。當下座請之。不得獨匿。十者當有德。十一者當能致檀越。十二者四遠比丘來衣。被破壞當為乞匃補納之。十三者飯食一切當共用。十四者占視病瘦當等。十五者聞外有病比丘。當往看視之。
[0924a15] 復有六事。一者不得招提僧物著塔物。二者不得[2]持招提僧物著比丘物。三者不得塔物著招提僧物。四者不得塔物著比丘僧物。五者不得持比丘僧物著塔物。六者不得持比丘僧物著招提僧物。
[0924a20] 復有三事。一者一切從如毛髮。至無數不得有匿。二者從沙彌上至日。若有疾病衣[3]被壞。當買與易。不得持作恩惠求名聞。皆當使[4]作平等。三者一切塔有物。若招提僧所有物。不得行來出入。如此輩不得先受彼福。能護是事者。可為摩摩德。
[0924a26] 復有四事。一者從四月十五日至七月十五日。當與比丘僧共對計具視凡疏白。如是已計眾人皆知要。當所餘視皆現在分明。二者槃泥僧從十五日至十五日。若摩波利若僧。共計視疏念非常。是為四行。三者若比丘欲到彼面。設宿從問三法事等。問塔若佛像若僧數雜物。若比丘僧。若日名檀越姓字一切所問。皆當報語使得具知。四者若國尊長者寺主檀越。持物多少來。即白僧令知。具聞如是四事賢者所值已不惜。是為摩摩德功効。自淨得度世道。
[0924b08] 直歲有十德。一者為三法盡力。二者若有比丘從遠方來當[5]逆安隱。三者當給與床席若燈火三日至七日。四者設房皆滿。當自避持處與之。五者當數往問訊占視。六者當為說國土習俗。七者當憂所不具足。八者若中有共諍者。不得有所助。常當和解令安隱。九者若宿與不相便安。不得於眾中呵罵。亦不得呼人使共作某令主不可。十者不得與摩波利共諍求長短。數於眾中若行說之。亦不得取三法中所有物持行作恩惠。如法行者可作直歲。萬物何因緣生。
[0924b19] 有五事。一者四時五行。二者種性。三者自然。四者施與。五者功德。直歲以是五事。會當得佛。
[0924b22] 都摩波利揵椎有五事。一者當會。二者[6]常會讀經。三者布薩。四者會僧飯。五者一切非常。復有五事。一者撾揵椎時當先視早晚。二者常當報上座。三者當復待檀越視般泥僧具未。四者當可眾人意。五者當次僧坐處。不得數起僧。
[0924b28]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正對僧坐。二者不得先自[7]檀罰人。三者語[8]但順人意。四者白事不得增減人語。五者若有所分皆當調等。
[0924c02] 復有五事。一者若僧中不如法者。不應便自於眾中呵罵。二者不得違僧正[9]令。三者不得數捨僧出妄行。四者事畢當從僧悔。若語言不可分布不等乞除罪。五者白[10]彼已不得先出去。
[0924c07] 復有五事。一者朝暮當行視病瘦。二者當日行問訊上座諸大人。三者當時往至檀越家勞問。四者若有遠許比丘來當安隱之。五者若同學中有命盡。當占視遠送之。是都摩波利二十五德。
[0924c12] 從是五[11]德。一者後世在所從生。若有被病著床。當有自然持神藥往瞻視護汝。二者後世若在厄難處無所聞知。當有自然呼者。三者後世若在無穀水漿之處。當有自然持香甘美食往與之。四者後世若在不安隱處地飢渴。當有自然持甘露與之。五者已受是福。後世會當得道神足。
[0924c19] [*]當會揵椎。當先從小起。大下三十。次下二十。次下十。小小下五。如是至三。後大下三。會沙門時。便大下四十。次下三十。次下二十。次下十。小小下五。上三通。後三大下。若布薩時。先小小下七。大下五十。次四十。次三十。次二十。次小[12]小下十。亦三[13]通。大下三。僧飯時。先大下四。疏直下二十。次下十。小小下亦十。次下五。後再通。[14]先數隨時。趣三通當視因緣。非常時無數。先急後緩或時先緩後急。是都摩波利揵椎法。[*]當會有五事。一者聞揵椎聲。即當著袈裟出戶[15]如法。二者於講堂戶外當止住正袈裟脫帽乃入。三者有佛像者當頭面著地作禮却禮僧。四者當隨次向上座。五者當[1]遺上座處。上座隨坐踞隨踞。
[0925a04] 踞坐有五事。一者不得交足。二者不得雙前兩足。三者不得却踞兩手掉捎兩足。四者不得支[2]柱一足申一足。五者不得上下足。
[0925a07] 正坐有五事。一者不得倚壁。二者不得以[3]兩手前據。三者不得以[4]肘據床。四者不得伏臥以兩手捧頭。五者不得以手指拄頰。
[0925a10]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倚左右人肩。二者不得妄起至上座[5]前邊[6]坐三者不得妄咄叱摩波利若下坐。四者不得解袈裟著上座舍出。五者不得坐自[7]搖使床有聲。
[0925a14] 復有五事。一者欲[8]出當先正袈裟。不得參差。二者欲正袈裟。視左右不得令拂人面。三者起時視地。不得過六尺。四者起出不得使袈裟被地。五者行直視前。不得左右顧視。
[0925a18] 復有五事。一者上座說經。不得從下是正。二者設有上座自共諍[9]語。不得從下有所助。三者下座共諍語。若有所白。不得強呵止。四者摩波利來前。有所白使行。上座[10]者即當起。[11]下床坐當言諾。五者不得言上座某次當行。下座某常[12]示為。我前自以作某。
[0925a24] 復有五事。一者已白[13]彼去。不得於後說某今日所作為強自用耳。二者不得言我今日欲難某。但欲用某故置之耳。[14]三者和[15]尚阿闍[*]梨有所過當隨。若教先去有所取。當如教受語。四者若自共歸。不得先歸入門。當隨後倚右面。若行日中不得蹈師影。五者人欲止留飯者。當報師[16]以去。不得[17]使留止飯。
[0925b02] 復有五事。一者設人堅[18]坐留飯不得報師。飯已即當求去。不得坐至冥。二者若至冥歸。當如事自說悔過三者不得屏處自譽言。某今日獨留我止飯。無所不有。四者不得於人前言。我今日自當還飯。某強留我飯。使我腹中不安隱。五者還且當經行入室思惟念道。不得妄至人室中說世間事。
[0925b09] 布薩時入眾有五事。一者不得著靼[19][革*區]入眾。二者不得拄錫杖入眾。三者不得持[20]入竹扇持白手巾入眾。四者不得白履入眾。五者不得著屐入眾。
[0925b13] 復有五事。一者比丘僧會。不得但著結袈裟入行眾中。二者不得當講堂戶中觀僧。三者不得踞戶外聽僧語。四者不得住戶中大呼[21]留上人。五者設講堂戶已閉。不得排開。急欲入當三彈指。
[0925b18] 復有五事。一者已讀經戒。不應復作禮。二者當低頭從上下至坐。三者不得排奪人處。四者勿道口說外因緣事。五者已安坐。不得語比丘僧。今日會何[22]大早。
[0925b22] 復有五事。一者眾人議事不得戲語。二者不得妄唾前地。三者不得持手捧膝。四者不得持手捧頭睡臥。五者不得大張口[23]欠。
[0925b25] 至舍後。有二十五事。一者欲大小便。當行時不得道上為上座作禮。二者亦莫受人禮。三者往時當直低頭視地。四者往當三彈指。五者[24]已有人彈指不得逼。六者已止住三彈指乃踞。七者正踞中。八者不得一足前一足却。九者不得令身倚。十者[25]斂衣不得使垂圊中。十一者不得大咽使[26]而赤。十二者當直視前不得顧聽。十三者不得唾污四壁。十四者不得低頭視圊中。十五者不得視陰。十六者不得以手持陰。十七者不得[27]持草畫地[28]作字。十八者不得持草畫壁作字。十九者用水不得大費。二十者不得污[*]濺。二十一者用水不得使前手著後手。二十二者用土當三過。二十三者當澡豆。二十四者三過水。二十五者設見水草土。盡當語直日主者。若自手取為善。
[0925c12] 不應用水有十事。一者作塔事。二者作比丘僧事。三者大寒。四者行道。五者不與女人共圊。六者欲起[29]經。七者寫經。八者作法衣。九者染衣。十者遠行應請。是皆不得用水。若有香草得用水。
[0925c17] 陰起有十事。五事有罪。五事無罪。一者見色起。二者聞因緣起。三者思念女人端正。四者思念故宿因緣。五者手持[30]起。有罪無罪。一者謂臥[31]臏申。二者常習。三者臥頻申。四者體有瘡手[32]把近。五者欲行小便逼捉不得陰起無罪從八月十六日至臘月十五日為一時。百二十日屬冬。從臘月十六日至四月十五日為一時。百二十日屬春。從四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五日為一時。百二十日屬夏為長歲盡。[33]從八月十六日至臘月十五日即屬冬。作沙門不更夏。雖得鉢惒蘭不得歲。或有十五日得歲者。或十六日得歲者沙門。
[0925c29] 薩和多部者。博通敏智[34]導利法化。應著絳袈裟。曇無德部者。奉執重戒斷當法律。應著皂袈裟。迦葉維部者。精勤勇決[1]拯護眾生。應著木蘭袈裟。彌沙塞[2]部。禪思入微究暢[3]玄幽應著青袈裟。摩訶[4]僧部者。勤學眾經敷[5]演義理。應著黃袈裟。
[0926a06] 昔佛在[6]此時。眾被服[7]唯純直。不衣雜白。自後起比丘羅旬踰。每行分衛輒飢空還。佛知其宿罪。欲視殃福示後世明戒故。眾僧分為五部。著五色袈裟。於是遂相承制。直至佛度世後。立號稱名舉取長。名其被色。諸人集會悉共忍聽。今比丘規度四方。諸可瑞應及施餘業。眾僧時會。皆共和忍。於是同辭專精禁戒。修行平等[8]淨護諸學。今者結界。此之言教悉共忍聽。與並規度四方。以說禁戒。結精舍界。堪能爾咸共寂然。若能忍便說。不可眾僧會。以共專精平等結界。已說禁戒。眾僧可之。便默然持。
大比丘三千威儀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