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寶島一年,對於佛教的近代作品,讀了不少,而最使我同情的,引起非常感想的,是這樣的一句:「我們應以佛法來研究佛法」。這是絕對的正確!「佛法」,「佛法」,我們經常的在說著,寫著,假如離開佛法的立場,本著與生俱來的俗知俗見,引用一些世學的知見,拿來衡量佛法,研究佛法,這還成什麼話?還能不東倒西歪、非驢非馬嗎?「以佛法來研究佛法」,這是必要的,萬分的必要!然而,什麼叫「以佛法來研究佛法」?論題容易提出,而內容卻還等待說明。趁這還山度歲末的餘暇,不妨將我所理解的提出來貢獻大家,作為新年的供養。但這是我所理解到的佛法一滴,不敢說絕對正確,不過貢獻「以佛法來研究佛法」的同人作參考。
我,也是自以為「以佛法來研究佛法」的。我以為所研究的佛法,不但是空 [P2] 有,理事,心性,應該是佛教所有的一切──教,理,行,果。教,是一切經律論;也可包含得佛教的藝術品,六塵都是教體,這都有表詮佛法的功能。理,是一切義理,究竟深義。行,是個人的修行方法;大眾的和合軌律。果,是聲聞、緣覺與佛陀的聖果。這一切佛法,要以什麼去研究,才算以佛法研究佛法?我以為:所研究的佛法,是佛教的一切內容;作為能研究的方法的佛法,是佛法的根本法則,普遍法則──也可說最高法則。佛所說的「法性,法住,法界」,就是有本然性,安定性,普遍性的正法。這是遍一切處,遍一切時,遍一切法的正法。大而器界,小而微塵,內而身心,一切的一切,都契合於正法,不出於正法,所以說:「無有一法出法性外」;「一切法皆如也」。這是一切的根本法,普遍法,如依據他,應用他來研究一切佛法,這才是以佛法來研究佛法。研究的方法,研究的成果,才不會是變了質的,違反佛法的佛法。
怎樣是「法性」,「法住」,「法界」的正法?從相對而進入絕對界說,法是「空性」,「真如」,也稱為「一實相印」。從絕對一法性而展開於差別界說 [P3] ,那就是緣起法的三法印──諸行無常性,諸法無我性,涅槃寂靜(無生)性。因為無有常性,所以豎觀一切,無非是念念不住,相似相續的生滅過程。因為無有我性,所以橫觀一切,無非是展轉相關,相依相住的集散現象。因為無有生性,所以直觀一切,無非是法法無性,不生不滅的寂然法性。龍樹論說:三法印即是一法印。如違反一法印,三法印也就不成其為法印了。不錯,真理是不會異樣的。這是佛所開示的──一切法的究竟法,也是展開於時空中的一般法。研究佛法,應該把握這樣的法則,隨順這樣的法則來研究!我以為,這才算是以佛法來研究佛法,才能正確地體認不違反佛法的佛法。然而,我們果曾應用這佛法去研究佛法了嗎?